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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条例

保密管理条例
保密管理条例

保密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秘密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密级划分:按其重要程度、技术水平及失密后危害大小,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是公司秘密中的核心部分,限极少数人知悉的事项,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甚至危及公司命运,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

(2)主导产品配方、操作流程以及先进技术水平的先进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各类管理资料、产品成本及其利润等财务资料。

2、机密: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速递网络情况,总结计划。(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

产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各类流程改进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5)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包业务、各营销人员市场运作方式等。

(6)员工工资。

(7)董事长、总经理的去向。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档案,一般性合同、尚未进入市场的产品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第三条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也可不划分密级。

第三章保密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宣传媒体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先由部门负责人审定;

第五条召开秘密性会议,要严格控制会场,会议内容要记在保密本上(会后收回或不允许记录),如需参阅,另办借阅手续。

第六条所有密件一律不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本公司人员亦不得代为转阅。

第七条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由人事行政中心规定接触范围,并指

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入涉密区域。

第八条对外交往中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保密教育

第九条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条例,方能上岗。

第十条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开场所或家属、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在秘密要害岗位工作和接触秘密的人员,要先审查后使用。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一条对保密工作作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500-1000

元以上的奖励:

1、一贯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坚持原则,坚决保护公司秘密者;

2、发现他人失密、泄密或出卖公司秘密,能及时制止、举报,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二条出现下列失密、泄密问题之一的,公司将视性质、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为谋取私利,将公司秘密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卖给别人,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2、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传播公司秘密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3、保密观念淡薄,警惕性不高,致使秘密失窃者。

第十三条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行政中心制订,自2016年9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和修改权归人事行政中心。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81803

保密工作各项制度

目录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3)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7) 三、定密工作制度 (11) 四、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3) 五、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8) 六、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 (20) 七、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23) 八、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5) 九、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26) 十、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28) 十一、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 (29) 十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31) 十三、保密承诺书 (34)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

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格式规范)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技术管理,杜绝由于信息外泄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技术保密工作,技术研发部为公司技术保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成果、实验原始数据、操作规程、操作记录、项目设计资料、生产数据、市场技术、分析方法等技术文件,以及所有与公司技术相关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技术保密原则 (一)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必须由专人陪同,在对外交流过程中需提供公司保密资料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料接收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交由第三方使用,建立资料提供记录。 (二)除直属上级领导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打探他人项目技术内容。 (三)任何人不准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技术机密,不得在私人交往及通信或其它方式中泄露公司技术机密。 (四)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技术资料带出公司,严禁私自拷贝、存放、转发公司技术资料,纸质文本严禁随意复印、拍照。 (五)所有技术资料需专人保管,放置场所应有安全性和固定性,使用结束后需及时收回,不得随意放置。 (六)凡涉及技术保密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需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项目相关文档(书面、电子)提交至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七)拥有公司协同账号人员负责自己账号保密工作,对于公用账号密码不得随意告知他人,仅限职权人员使用。

第五条研发技术保密管理 (一)小试记录和总结、中试方案及中试总结等文件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技术研发部负责人。 (二)所有技术总结资料必须在加密电脑上存档。 (三)电子版实验总结对集团内协同转发时需设为PDF版本文件,由技术研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发。 (四)新课题开发前,必须对本课题所涉及的重点原料进行编码及备案,实验记录中凡涉及重点物料必须以代码形式体现。 (五)中试方案保密执行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中试结束后由相关车间交回技术研发部存档。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密管理 (一)生产技术资料保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二)操作规程属受控保密文件,操作规程由车间技术员在加密电脑上进行编写更新,同时建立更新档案(包含更改内容、更改时间、更改人),电子版经评审通过后由技术研发部指定加密电脑存档和添加公司水印打印,纸质版完成签批流程并加盖受控文件章和骑缝章,由技术研发部留存和发放,车间技术员领用新版规程时需交回旧版规程,技术研发部记录台账。 (三)操作记录有效储存时间为三年,车间负责人需按照月份、工段、批次依次存放,到期操作记录于每年六月份交由技术研发部销毁处理并记录,严禁任何人将操作记录带出公司。 (四)重点项目原辅料、产品名称在原料提报、采购、使用及存储时一律以代号形式体现,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号,不得出现中文标示等相关信息,所有了解原料信息的相关部门禁止外泄原料代码。 第七条项目技术保密管理

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WT-HR-2016/25 版本号: 文件类型: 2016年08月18日发布 2016年09月01日实施 上海永通化工有限公司 文件更改记录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有形、无形资产安全,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关于信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应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二条保密信息狭义范围 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保密管理制度磁盘、磁带、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文书、传真、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保证书、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员工不得秘密窃取、夹带上述载体或用通讯工具向外界传播秘密。如发生故意泄密情况,除将当事人辞退外,还要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企业管理思路、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办法、企业文化;公司经营策略、公关策略、商务优惠及劳务报酬给付方案、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客户销售策略、业务渠道和推广网络、培训课程流程及客户服务方案。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合同价格、研究报告、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机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信息,财务状况等经营及财务信息。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员工人事档案、员工的薪金收入、股东投资比例、住宅电话、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司实行员工个人经济收入保密制度,员工本人不得公开自己的经济收入,也不得询问他人的经济收入。其他员工生活中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 7、公司技术秘密、产品的生产技术、生产状况等。 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特有的各方面的诀窍、知识、经验;独特的运作方式;公司购买或研发的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不为外界所知悉的专有的技术资料及所有研发过程的草稿、图纸、文件资料、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 8、公司各类供应商、客户等信息。 9、公司各类定价政策、进货渠道等信息。 10、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维护。 11、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保密义务、责任、措施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行为准则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管理规定。 2、不打听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公司信息。 3、不向与保密项目无关的人提及保密信息。 4、自动向公司申报职务发明。 5、不从事第二职业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为个人牟利。 第五条管理细则 一、?文件印制、发放、传阅、保存、销毁保密规范 1、绝密、机密级文件由本人打印,不得交由其它不相关人员打印。? 2、打印文件时废弃的文件要及时处理,不得留在打印机上。? 3、文件复印时废弃的文件要及时处理,不得留在复印机上。? 4、文件复印完毕,要将原件收回。?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国家民委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发〔xx〕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全校师生员工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学校保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原则,既要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又要便利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保密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在上级保密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学校保密工作,组织审定学校保密规章制度,审查审批学校保密工作重要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等。 第五条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以及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负责涉密文件、资料的接收、保管、传阅、使用、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日常保密工作和保密文件、资料(含复印涉密文件)的领取、保管、清退等工作。 第三章保密事项范围 第七条保密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发给学校的秘密文件、电传、资料等。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第八条学校工作中涉及下列事项应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中央领导人来校视察及来访的高级别外宾未公开的活动安排; (二)中央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校讲话、报告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和其它规定不准扩散的重要内容; (三)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的不宜公开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有关组织、人事、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的秘密事项; (五)涉及学校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秘密事项; (六)涉及国防科研项目的秘密事项; (七)处理重大政治、刑事案件的秘密事项; (八)全国各类考试和学校考试试题(卷)及标准答案要点; (九)其他需要保密的项目。 第四章定密工作 第九条定密工作是指学校依法对工作中所产生或派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和变更接触范围或者解密工作的总称。 第十条凡学校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或派生的各种属于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图片资料、音像等,或属于国家秘密但尚未形成一定载体的事项,均应纳入定密范围。 第十一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根据定密工作程序规定,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密委审批,确定涉密事项的保密等级、保密期限和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设计过程所用“电子绘图”、“规划报告书”、“投标书”等涉密图纸和文件以及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及其相关内容在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保护公司核心秘密,促进公司设计和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保密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1、设计过程涉密的图纸及文件(如电子图、规划设计类报告);2、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设计图纸、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管理诀窍、客户名单、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5.本制度所称设计类报告,是指设计成品(包括设计报告及图表、统计数据、表格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其他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利益或者生存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设计类工程项目资料、投标资料; 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保密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现依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股东会决议; 2.2、董事会决议和报告; 2.3、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4、公司经营规划; 2.5、公司对外担保; 2.6、公司对外重大投资; 2.8、公司内部文件; 2.9、重大诉讼情况; 2.10、职工个人信息。 2.11 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 2.12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2.13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2.14 原材料价格、消耗、成本、库存量; 2.15 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2.16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2.17 其他由法律部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经营信息。 3、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3.1科研题目、科研进展情况; 3.2 科研成果的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电路设计、计算机软件等; 3.3 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价格、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科研成果、中长期规划、技改计划;

3.4 产品的设计成果、制作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诀窍; 3.5 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技术改造方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3.6 新技术、新实验、新材料、新产品等; 3.7 在设计、实验及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数据、有关资料、图纸等; 3.8 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3.9 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3.10 引进技术中有保密协议的技术资料; 3.11 特殊渠道获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技术资料; 3.12 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以及相关的传递、存储、查阅和加密措施; 3.13 虽不属于先进的工艺技术但属成套的技术资料、图纸、施工方案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3.14 其他由法律顾问确认的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技术信息。 4、公司根据《公司保密制度》临时确定的其他商业秘密。 5、保密种类和密级:(以下的密级分类应根据2,3,4,来写) 5.1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5.2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5.2.1绝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在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规划、对外担保、对外重大投资、重大诉设情况。 谈判意图、标底、标书内容、招标底牌。 产品调价方案、合同及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辟和产销策略。 公司高层以上职员的: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统计报表。 经营决策、与同行竞争成败的信息、文献、报告及生产计划等。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 司的安全及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保密 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其他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承 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一级抓一 级,分级负责。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保密工作贯彻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 全的方针。各级保密工作机构 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 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安全服务。 第五条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电脑不混 用, U 盘不乱插”的保密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公司系统各单 位。 — 1 —

第二章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公司系统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资委保密委的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解决公司系统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认定失泄密事件责任; (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保密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公司系统保密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公司总部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保密工作; (二)负责集团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建设,适时提出调整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级别和非公开期限的意见; (三)指导公司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集团公司总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的具体事项; (四)对有关单位及业务部门上报的确定密级、变更密 级、解密等事项予以备案,承办失泄密事件的具体查处事宜; (五)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对外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2 —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人字(2016)第 0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秘密管理,建立保密管理体系,防范泄密风险,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 1、企业秘密:指关系企业的风险或收益、依照特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信息,简称秘密。 2、密件:指存有企业秘密的载体,如存有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等。 3、涉密人员:指直接参与企业秘密制作或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 1、分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全面责任,掌握分管范围内保密情况,及时落实、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并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全体员工均有保守企业秘密的责任与义务,熟悉本岗位保密工作要求,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2、主动防范。加强保密培训与宣传,增强保密意识,配备足够资源,事前主动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持续提升整体防范能力。 3、突出重点。对企业重大秘密和涉密事项及关键涉密岗位和人员实行严格管理。 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章定密 第四条定密 关系公司的权益和声誉的文件及信息,一旦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即认定为公司秘密。 1、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2、使公司的经济利益或商誉受到损害;

3、对公司核心竞争力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4、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局面; 5、影响骨干队伍团结和员工积极性。 第五条秘密分级 按照保守秘密的程度分设三种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密级分类说明参见附件1)。 第六条秘密确认 1、秘密一经产生,秘密产生部门在制作载有秘密信息的文件时在显著位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标识方式参见附件2) 2、秘密由产生部门结合秘密分级和《定密参照表》(参见附件7)确认密级。《定密参照表》经过各部门申报内容编制,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3、秘密确认后,因信息保护或信息共享等因素,需对密级进行调整的,由秘密产生部门填写《密级(变更)申请表》(附件3),经过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保密期限 根据秘密影响时间及本单位实际,确定保密期限。预计泄露会使企业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遭受损害的时段,须在保密期限内。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3)

************建设办公室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配方,产品图纸和模具图纸。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公司核心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壹保密说明 本公司生产技术工艺、物料及相关配方、物料供货商资料、化验室数据分析及相关资料等均列为公司核心技术保密范畴。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公司竞争生存之本。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贰保密关联部门 一技术部 一.技术部负责公司研发、化验检测、配料等关键核心部门,为重点管控部门。 二.技术部的各项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严格专人专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如发现失密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相关实验数据、实验资料等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资料、要有专人 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随便携出或外借、影印等。 2、实验室涉及经济保密、公文保密部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技术部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保守实验机密的责任,必须遵守本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机密 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打听。 (b) 技术部所有的文件、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 (c) 机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文件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和 保管工作,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求,有权拒绝办理。 (d) 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私人电脑及私人U盘进入技术部化验、品控、研发部门,不得泄漏有 关机密事项。 (e) 公司除技术总监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接待外来参观拜访,不得抄录实验方法和数据、索取检 测资料和样品。 (f) 凡检测数据、检测结果或科研工作等文件资料,未经签发,不得私自对外发送。 (g) 对送检单位和送检样品来源、样品编号,必须保密,检测人员不得打听。 (h) 定期进行保密制度检查,及时追查失职泄密事件,对于严重者要依法处理。 (i)公司除技术部所属员工外任何人(包括董事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研发、品控、化验部门。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保密事项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科研、财务、经营、行政人事管理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事项。泄密是指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四条保密范围 1.经营管理类 1.1 公司未对外公布的经营投资情况;经营变更情况; 1.2 公司尚未公布的近期、远期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及其措施; 1.3公司尚未公布的产品发展计划、产品结构调整方案; 1.4 各类正式合同和协议书; 1.5 公司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 1.6 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 1.7 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经营项目; 1.8 广告企划方案; 1.9 依照法律和协议,公司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2.市场开发采购类

2.1 公司的营销策略、营销计划、营销合同、内部核算成本、内控价格、销售方法; 2.2 公司的供应商、经销商、客户资料(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 2.3 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2.4 对外谈判中,限内部掌握的谈判方案、价格底牌及对外询价、报价资料; 2.5 各类招投标文件; 2.6 各类采购合同; 2.7 各类有效的市场信息。 3.工程管理类 3.1 工作日志; 3.2 各类分包合同; 3.3 各类工程档案资料 3.4 未公开的检测数据。 4.设计技术类 4.1 研发信息、计划和自制研发产品信息及技术、资料、图档; 4.2 各类工程设计资料,技术图纸; 4.3 技术产品的设计、教材及技术档案; 4.4 完整的及阶段性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程序代码、设计方案等; 4.5 公司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艺过程、经验公式、实验数据、样品、目标、程序、手册、文档、产品开发计划、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84534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一、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四、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五、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二、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三)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四)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五)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六)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三、责任追究: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技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与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技术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任何员工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公司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技术秘密的管理与保护,各部门特别是技术研发、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四条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三章技术保密管理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应当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 第六条公司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公司可以与知悉核心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第七条在职员工和新调入员工拒不签署保密承诺书或者保密协议的,相关部门应将其调离涉密岗位或者不予聘用。 第八条凡员工在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发现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即构成公司技术秘密,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密员报告,并不得泄露上述公司商业秘密。 第九条对公司技术秘密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内兼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条对参与公司重大科研计划项目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科研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公司再签保密承诺书,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向该员工重申其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二条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应当征得本公司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员工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公司员工接受采访、发表公开出版物以及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有关员工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以及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公司的技术秘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司】字(2015)第013号 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内部机构、直属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内容和密级确定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生存与发展的事项,依照规定的程序确定,在特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一)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管理信息和市场营销信息: 1、公司的投资情况,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近期、远期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及其措施; 2、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公司所有发展计划、公司所有结构调整方案,与公司经济利益关重大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等; 3、公司的各类工作计划、开发经营规模、组织结构、人事信息及工资福利情况,公司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业务流程、管理体系以及各种管理制度文件策略等; 4、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及其载体,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资产、债务、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等;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公司的营销策略、营销计划、营销合同、内部核算成本、内控价格、定价政策;

8、公司的供应商、经销商、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 9、有价值的供销情报、价格报表,对外谈判中限内部掌握的谈判方案、价格底牌及对外询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规划、采购资料; 10、其它公司认为应该保密的事项。 (二)技术秘密包括技术开发信息和技术开发成果: 1、公司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工艺过程、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2、样品、目标、程序、手册、文档、产品开发计划、计算机软件及其程序代码和设计方面的信息、资料、图纸等; 3、技术产品的设计、教材及技术档案; 4、吸收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经公司重大创新改造的部分; 5、完整的及阶段性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数据; 6、专有技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技术、设计文档、测试文档、技术报告、相关的函电等等等; 7、员工离开公司(不论离职原因)以后三年内所得的与其在公司工作时分配任务相关的研究、开发成果; 8、其他公司认为应该保密的事项。 (三)公司决定、决议、通告等内部文件: 1、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对外公布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决定、决议、通告、重要会议记录等; 2、公司的薪酬结构及工资分配。 第四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是公司的核心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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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技术保密规定

目录 1.0 目的 2.0 适用范围 3.0 定义 4.0 规定内容 5.0 相关文件 6.0 附件、附表

1.0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科委制定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司和知识产权所有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工程技术文件的保密。 3.0 定义 3.1 文件:指以纸制文本、电子文档及其他载体的形式所记录的技术信息、合同及附件、传真、会议纪要、协议、函件、设计条件、图纸及资料、三维设计资料、声像资料及计算机软件等。 3.2 出境:指通过邮寄、携带、网络、电子邮件等手段将“文件”转移到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 4.0 规定内容 4.1 保密密级和保护范围 4.1.1 绝密级技术 (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定义的绝密级技术。 (2)国家批准保密的科技研究成果。 (3)国家批准保密的传统工艺技术。 (4)涉及国家安全或我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 (5)能够导致高科技领域突破的。 4.1.2 机密级技术 (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定义的机密级技术。 (2)公司技术保密委员会认定的具有较高价值的公司具有的工程技术。 (3)凡属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司专有技术。 (4)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国家经济建设有重要影响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5)公司独有,不受自然条件因素制约,能体现民族特色的精华,并且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的传统工艺。 4.1.3 秘密级技术 (1)《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定义的秘密级技术。 (2)公司自行开发并批准的公司级专有技术。 (3)公司管理文件,如程序、标准、规定、手册及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等。 (4)涉及公司技术和管理内容的各类文件。 (5)工程项目前期文件,如标书、报价、询价、投标书、合同及附件、协议书等。 (6)工程项目中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所指定的文件。 (7)工程项目中需要保密的文件,如图纸、说明、传真、会议纪要等。 4.1.4 一般工程文件 工程项目中的所有未列入保密范围的其他文件,均属于公司、业主或合同商的财产,应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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