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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职工2011年度社会 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关于我市职工2011年度社会 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关于我市职工2011年度社会 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关于我市职工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9

各有关参保缴费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省贯彻《社会保险法》配套政策出台之前,暂按如下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一、各参保单位必须按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如实申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

(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三倍的,按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0089元)为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低于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60%的,按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8元)为基数申报缴费工资。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月应税工资高于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三倍的,按全省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0089元)为基数申报缴费工资;低于全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248元)的,按全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248元)为基数申报缴费工资。

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按全市2010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2248元)为缴费工资。

三、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以200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424元)为缴费工资。

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本人应税工资、薪金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缴费基数(10089元),缴费工资下限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636元);工伤、失业保险以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850元)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征缴,以200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424元)为缴费工资。

五、各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必须向全体参保职工公布并由个人确认,任何单位不得少报、瞒报投保人数及缴费工资。2011年7月后向地税机关申报、缴交的时间、地点、流程不变。六、如需了解详情,请登陆市地税局、市社保局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市地税局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9451468.html, 市社保局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9451468.html, 咨询电话:市地税局:12366-2 市社保局:3375216特此通知。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的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4 定义 社会保险: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对员工的物质帮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销、续约等事务; 5.1.2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5.1.3负责员工节假日福利、特殊岗位福利、待遇补贴等的发放。 5.2厂长 5.2.1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批示 5.2.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现况设定节假日福利 6 工作程序 6.1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 6.1.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和职能序列缴纳五险,生产序列(已缴纳五险或非农业户口生产序列人员缴纳五险)缴纳三险。 6.1.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所缴纳险别的天津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进行缴纳。 6.1.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分为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务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6.1.4员工离职时,公司即主动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返其相应社会保险凭证。 6.1.5社会保险的缴纳流程: 6.2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待遇 6.2.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和三险的比例均为:公司担负

2019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关于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社办〔2019〕26号 各区(市)县社保局(处):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8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8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717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0464元(以下简称“在岗职工省平”)。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65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27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社会平均工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2019年5月1日起,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300%和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核定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附件1)。 (二)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50%(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55%)、60%、80%、100%、150%、200%、250%和300%核定(附件2)。社保经办机构应通知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附件3)。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规定的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已离职职工应当由原用人单位重新申报并由用人单位及职工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四)2019年5月1日起,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补缴中断缴费年限情形的,以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

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总结

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工作 情况总结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总结2017年,我公司的社会保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公司的社会保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成效初显。为切实做好员工参保工作,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专职负责解决员工参保问题,现将公司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为员工参保,2017年最高职工人数30人,公司做到入职即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图1为我单位2016、2017年职工人数及相应参保人数变化的折线统计图)。据统计我公司2017年共缴纳社会保险金为万元,较2016年的职工社保缴费金额同比增长达67%。 图1 重点完成工作: 1、设专人专职负责每月社保申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人员动态,按照人事考核通知为离职员工办理退保手续、为新入职职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确定参保缴费基数,办理社保申报并每月完成社保对账,管理费核定工作。 2、做好年度社保基数的调整工作,按社保中心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精心测算,统筹安排,圆满完成了社保基数调整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日常及时整理统计职工社保问题,如职工社保卡的办理、领取、激活,员工社保转入、转出等。帮助职工需申报或咨询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问题,耐心帮其解决,及时提供其他社保业务事项资料等。 公司成立以来,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积极为员工参保,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从未出现拖欠员工社保、欠费不缴的情况,并严格按《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精心做好人员引进的每个环节工作,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合同等。确保员工的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福利、劳动安全等符合国家规定及企业要求,更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故而公司在17年中旬顺利通过秦皇岛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年审并收到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书(图2为2016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 图2 总结过去,在巩固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在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和监督下,切实做好2018年的劳动保障工作,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进步与发展。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doc

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奇辉电气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行为,使公司员工了解并正确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住房制度、假期制度及其它福利。 第三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是,充分考虑员工的各项福利和保障得到充分地满足、以及公司支出的节约两个方面。 第二章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条公司医疗保险制度以《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制定。 第五条适用人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六条公司按照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的规定,代表公司员工,向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劳务工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第七条缴费标准 劳务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公司缴交8元,员工个人缴交4元。第八条缴交的劳务工医疗保险费,6元作为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 第九条社保(深圳市社会保障局简称)机构负责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并负责制做《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其制卡及照“回执”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制卡费20元,社保“回执”员工自行办理。 第九条劳务工医疗保险待遇按《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公司劳务工医疗保险保险合作医院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医院。 第三章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经法定程序确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和在职员工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退休员工按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障制度。

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doc

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第一条投保范围 凡属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含钟点工),一律需要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1.本市户籍员工,如果在本市其他单位仍有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凭其保险手册(卡),可以不在公司缴纳保险。 2.非本市户籍员工,如在户口所在地未办理社会保险, 一律在公司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3.退休返聘的员工,可以不缴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4.本市以外合资企业的当地员工,可参加当地社保。 5.公司驻外机构的当地聘用人员,可参加当地社保。 第二条缴纳标准 1.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总额不可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可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 的17%,其中 11%进入个人帐户, 6%计共济基金。

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 10%,其中 7%进入个人帐户,3%计共济基金。 3.员工个人帐户积累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 算利息,利息全部转入员工个人帐户中。 第三条养老金的领取 1.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 年限的(缴费年限累计为 15 年),其个人帐户积累额一 次性支付给本人,并从共济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活费;一次 性生活费标准:缴费年限每满 1 年支付给该员工 1 个月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有本市户籍的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且缴费年 限累计满 15 年的,退休时享受月养老金,月养老金的构成 是: 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性养老金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 20%计算;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帐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 3.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非本市户籍员工,个人帐户积累

社保基数更改

关于2014年度参保人员个人社会保险费 缴费基数申报有关问题的问答 一、2014年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9451468.html,,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通用.doc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 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 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等原因, 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 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 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

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1 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具体缴纳种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0日之前的将于当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于20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正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 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行政部确定参保。 、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2 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纳社会保险的, (注:基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

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 险的,补齐欠缴保费3 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二)主任级以上人员 1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凡是本公司的主任级以上人员,、 保险金额将按中卫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2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三)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具体缴费基数300%~60%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北京社保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北京社保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关于北京社保的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 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 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 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17.2元、失业保险费85.03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850.4元、失业保险费51.02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6.8元、失业保险费3 4.01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70.04元、失业保险费 5.67元。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为完善员工福利,满足员工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增加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降低人才流失率,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一、社会保险的内容 目前太原市社会保险指的是五项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项险种是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大病、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参保人员范围 各中心、各单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及数量以2014年3月为例,详见《2014年社保人员统计表》(附表一)。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在参保人员范围内: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三)与原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社会保险由原单位缴纳,且本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意将社会保险手续转入我公司的。 四、个别岗位因为工作稳定性较差,暂不考虑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建议公司为下列岗位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具体包括: 置业顾问、保安、保洁、电工、维修工、厨师、专职司机、酒店服务类岗位等。 五、参保时间 若员工为15日之前(含15日)入职的,待员工转正后,社会保险于员工入职当月起开始缴纳;若员工为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待员工转正后,社会保险于员工入职次月起开始缴纳。 六、缴费比例(目前执行标准)

七、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核定,基数下限、上限分别为上一年度太原市社平工资的60%和300%。 八、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2013年太原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247元,按照往年社会保险基数上调惯例,预计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2013年的基础上拟上调11-15%,即2500元左右。 方案一:按照太原市最低社保缴纳标准计算,即以2500元为例 每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见下表:(单位:元) 方案二:按员工职级分三档进行缴纳 每人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见下表:(单位:元) 九、费用测算: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十、缴费办法 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各单位承担,员工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各单位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以转账形式支付。

关于员工社保购买实施方案

关于员工社保购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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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建议 公司领导: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及归属感,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办法的相关社保政策。 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社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参保条件 1、在公司工程部工作转正的人员; 2、在公司安防部工作转正的主管、队长级人员;, 3、在公司保洁部工作转正的主管级人员; 4、在公司保洁部工作转正的主管级人员; 5、在公司办公室工作转正的内勤文员、主管级人员;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员工,公司统一帮其购社保,公司及个人的缴费比率按西安市社保缴纳百分比执行。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

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1、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如:8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8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六、参保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参保申请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交审核意见至公司社保管理人员;社保管理人员提交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审批的员工办理社保。 七、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公司社保专管人员须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3)公司社保专管人员每年对公司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并上报总经理,同时以书面形式呈报总经理下一年度社保政策和管理办法。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自离岗或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由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员工前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和个人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后半月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三篇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运行体系的操作流程,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对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如下: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公司同意的原则。 二、参保条件 1、年龄要求: 凡公司正式员工,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的。 2、入职时间要求:入职一年以上员工。 3、签订合同期限要求: 凡公司员工愿意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愿意长期在公司服务的。 4、其它 属公司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不考虑参保问题。 三、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养老单位个人 20% 8% 工伤 单位 1% 生育单位 0.7% 医疗单位单位 8% 2%

大病 个人 13元/月 失业单位个人 2% 1% 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年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四、参保办理流程 对符合参保条件要求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的当月(5号)以前,由行政部为其办理员工参保相关手续。 五、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公司缴纳。 (2)经办室专管人员需建立员工社保手册,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3)经办室专管人员每年对公司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报总经理,同时对下一年度社保政策和管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呈总经理。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在合同期内,擅自离岗离职的,在办理保险转出时,需向公司交纳1万元违约金,并将历年公司所交纳的个人部分由财务部核算金额后,由本人一次付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2)员工离职需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同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由本人到社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3)离职员工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公司暂按停保人员对待。 3、转入人员管理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运传媒科技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1、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险、公积金)。 2、公司员工及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及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及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回冲抵公司代支付部份。 ?社会保险费用管理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2、员工养老保险、医疗等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将在员工工资按月扣除。 3、公司将根据本年度社保机构的工作安排按社保机构规定时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1、社会保险增员(投保)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五险)管理办法 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加强员工社会保障,提高员工向心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内容 公司可为员工办理缴纳五险,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保险。 二、五险办理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兼职或临时工除外)。 2.非本单位员工但需在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人员,须经董事长批准,按批示执行。 三、办理流程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转正情况,于员工转正次月为其办理五险手续。 四、缴纳基数及标准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2.根据每年7月份国家调整最低缴纳金额缴纳。 五、缴纳比例 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六、管理细则 1.在原单位已参加社会统筹的新入职员工符合条件的可为其办理社会统筹关系转移至公司账户,缴费基数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

如不愿降低原缴费基数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2.当月事假天数占应出勤天数不足1/2,公司缴费部分由公司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超出1/2(含),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3.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享受婚假、产假、病假的员工,社会统筹正常缴费。超出考勤制度规定日期按照第2条处理。 4.当月工资额低于个人应承担缴费部分的,须在每月15日前以现金形式将差额交集团财务部门(也可一次性缴纳数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给予报停。 5.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须由本人提交签字确认的《员工自愿放弃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6.凡员工自愿放弃办理社会保险的,公司不再以任何形式补贴。 7.各子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委托公司统一办理社会统筹,按公司规定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8.离职的员工,按以下条款对应执行: A、以正式离岗之日起计算,当月20日(不含)前离职的,当月报停,当月20日(含)后离职的次月报停。 B、上月20日(含)后离职,当月5日(含)之前离职的,五险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从上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当月5日(不含)之后离职的,单位应缴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应缴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C、若当月实发工资额小于个人应承担费用的,可告知其在转移统筹关系前以现金形式到公司财务部补缴。 D、离职后,仍委托公司统一缴费的员工,须提前将保留期内的全部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财务部,保留期结束当月报停。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 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随着公司各项工作的逐步开展,为完善员工福利,根据《劳动法》及企业社会保险办理的相关规定,特申请为公司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平山县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缴纳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费。职工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平均工资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工伤保险: 费率: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费率,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经办机构(以下称省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相应的费率档次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由单位缴纳,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建议缴纳。 河北省平均工资为36166元/人,保底数为年平均工资的60%,即:36166×60%=21699.6元/人。根据规定,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以个人实际收入为基础,与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相比较,个人年收入不足平山县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者,按保底数缴纳,个人年收入超过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者,按封顶数300%的比例缴纳。办理社会保险时需报送企业员工收入情况表即工资表。

缴纳方案:建议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 具体预算如下页表: 根据下表所示,1月至1月间每月公司需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约为188755.2元,并随着公司员工数量的增加而变化。 按照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人员单位承担费用: 按照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个人应承担费用: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分公司、中心在职正式员工。 三、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在册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办理。 四、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缴费基数: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缴费比例: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具有唯一不变性。 个人帐户均为个人新或旧身份证号,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的账户。本人不论在哪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如员工隐瞒原个人帐户而在公司建立新的个人帐户,原帐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损失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1、员工已办理转正手续; 2、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本公司委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员工“人事档案”如在异地的,需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对人事档案的要求办理转档手续。 3、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核实后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所有员工需经直接领导和所属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 5、审批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6、新增:从未参加社会保险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手续;

7、转移: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且原单位在继续交纳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8、恢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单位已办理停交手续的,如原单位属于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将本人的停交手续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恢复社会保险;如原单位不属于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停缴、欠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滞纳金)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交或转移手续。 发布日期:xx-xx-xx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合集

2.15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 2.15.1 基本养老保险 2.15.1.1 目的通过制定本手册,使员工了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运行程序,自 觉缴纳个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维护员工本人利益,以保障员工退休后基本生 活需要。 2.15.1.2 适用范围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飞行部员工。 2.15.1.3 术语 (1)采用国发[ 1998]28 号的定义 (2)采用采用川社险函[ 2005]21 号的定义 (3)川府发[ 1997]151 号的定义 2.15.1.4 原则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兼顾公 平与效率的原则。 2.15.1.5 职责根据国航股份和西南分公司有关规定,人力资源部负责飞行部所属 员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申报、年度个人帐户对帐工作。同时做好基 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15.1.6 措施和方法 (1)根据四川省社保局和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提 供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计提比例计算出职工个人的缴费额度。经部领导审核后 及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缴费基数的组成长期合同制员工和人事派遣制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四川省社保 局规定统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和员工个人分别以缴费基数乘上不同的计提比例提取金额存入员工个人帐户。 (2)及时办理调进、调出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移事宜及未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员工的建帐数据收集上报工作。 a)根据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流程,收集相关数 据,编制参保员工转出、转入登记表,及时办理调进、调出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

劳动法关于福利待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福利待遇的规定 传统上的福利待遇,一般指现在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本系统中列出的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 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相关阅读: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 通补助费。 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五、社会保险管理办法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医院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合法的职工保险体系,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对许昌岭云骨伤医院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职工自愿,医院同意的原则。 二、参保条件 1、入职时间要求:入职满一年以上的本院正式职工。 2、签订合同期限要求:凡医院职工愿意与医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愿意长期在医院服务的。 3、属医院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不考虑参保问题。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全员执行最低基数(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时间以市社保部门的通知为准)。 1、在职人员管理 (1)转正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要

求规范填写。转正职工自申请审批通过一个月内,医院办公室为申请人员 办理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医院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 分由医院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3)当月请假超过15天以上的职工,其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不在岗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原则上办理停保手续。假期结束返岗人员需要办理续保手续,须补齐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注:休产假人员在享受国家规定三个月假期后应及时到岗,未能按时返岗的当月办 理停保手续。) (4)院办公室社保经办人员需建立职工社保手册,并及时记录完善 职工实际参保情况。 2、离职人员管理 (1)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20日及以后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如离职人员在预定离职日期前离职或即时离职,须即时(离职形式确定3日内)办理停保手续。 (2)职工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医院相关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 岗离职的,在办理保险转出时,需向医院缴纳违约金,并将历年医院所缴纳的个人部分由财务部核算金额后,由本人一次付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3)职工离职需按医院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 续时由本人到社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4)离职职工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医院暂按停保人员对待。

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常会遇到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如何支付,计发经济补偿金应以哪些内容作基数等问题。因此,也会时不时地遇到工资与福利、福利与社会保险之间到底有何联系,又有何区别的问题。弄清这个问题,对于用人单位予防和处理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是十分有益的。 一、相关的几个概念 (一)薪酬 根据董克用老师的著作《中国转轨时期薪酬问题研究》(2003年1月出版)的观点,薪酬是指雇员在就业中所得到的各种货币与实物报酬的总和,而与就业无关的报酬不包括在其中。然而,并非所有与就业相关的报酬都是薪酬,因为报酬的形式多样,例如为员工的职务晋升,提供的职业发展机会,以及精神鼓励等等,也属于与就业相关的报酬形式,但均不属于薪酬的组成部分。 薪酬只是可以以货币形式直接或间接衡量的那一部分报酬,包括直接货币薪酬和非直接货币薪酬两种。直接货币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货币形式的福利、短期激励、长期激励等;非直接货币薪酬包括: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待遇如带薪假期等等。 (二)工资 根据国家规定,工资是指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患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

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非都是工资,例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劳动收入,如:科技进步奖、稿费、讲课费、翻译费、出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均不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 (三)福利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人们所说的福利是指“职工福利”,或称“员工福利”。职工福利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及自身情况,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方便、改善职工生活,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一种社会福利。其可划分为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福利。而本文所谈的福利,主要是指职工个人福利,其内容包括:冬季取暖补贴,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正常死亡丧葬补助费等福利性补贴,以及职工遗属待遇、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带薪假期、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各种商业保险等。 另外,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种职工的社会福利,由于管理等方面的区别,它与上述职工福利项目是有区别的,不属于劳动福利,由此而引发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一是具有强制性,由国家法律强制实施;二是具有互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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