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本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第47号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有关规定,制度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时后果、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将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

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和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三、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四、现场警示告知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五、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

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监督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事项的实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警示标识整洁、清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休整或更换。各车间部门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像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警示标识等,确保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告知档案管理

所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资料或照片必须存档保存。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劳动者,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指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警示标识。 3、用人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4、在工作场所中劳动者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二、告知制度 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通过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公告等方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应接受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规定的培训,了解其设置和使用方法,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4、公司应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使劳动者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意和应对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内容应列入在岗职业卫生培训范围。 5、公司应设置公告栏: (1)设置在单位门口或者工作场所入口处,醒目;

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 副本

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序号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 素 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主要防护措施 1 ●土 石 方 ●施 工 人 ●员凿岩石粉尘、噪声、高温、 局部振动、 电离辐射 尘肺、噪声聋、中 暑、手臂振动病、 放射性疾 病 防尘口罩、扩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防振手套、 放射防护 爆破工噪声、粉尘、高温、 氮氧化物、一氧化 碳、三硝基甲苯 噪声聋、尘肺、中 暑、氮氧化物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三 硝甲苯中毒、三硝 甲苯白内障 扩耳器、防尘防 毒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 挖掘机 铲车运 机驶员 噪声、粉尘、高温、 全身振动 声聋、尘肺、中暑设置空调、减驾 驶室密闭设置空 调、减振处理;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振处理;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 打桩工粉尘、噪声、高温尘肺、噪声聋、中 暑 防尘口罩、护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 2 ●砌 筑 人 ●员砌筑工高温、高处作业中暑热辐射防护服 石工粉尘、高温尘肺、中暑防尘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 3 ●混 凝 土 ●配 制 及 ●制 品 加 ●工 人 员混凝土 制品 粉尘、噪声、高温尘肺、噪声聋、中 暑 防尘口罩、护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 混凝土 搅拌机 械操作 工 噪声、高温、粉尘、 沥青烟 噪声聋、中暑、尘 肺、接触性皮炎、 痤疮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防尘防 毒口罩 混凝土 工 噪声、局部振动、高 温 噪声聋、手臂振动 病、中暑 护耳器、扩振手 套、热辐射防护 服

序号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 素 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主要防护措施 4 ●钢 筋 加 ●工 人 员钢筋工噪声、金属粉尘、高 温、高处作业 噪声聋、尘肺、中 暑 护耳器、 防尘口罩、 热辐 射防护服 5 ●装 饰 装 ●修 人 员抹灰工粉尘、高温、高处作 业 尘肺、中暑防尘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金属门 窗工 噪声、金属粉尘、高 温、高处作业 噪声聋、尘肺、中 暑 护耳器、防尘口 罩、热辐射防护 服 油漆工有机溶剂、铅、汞、 镉、铬、甲醛、甲苯 二异氰酸酯、粉尘、 高温 苯中毒、甲苯中毒、 二甲苯中毒、铅及 其化合物中毒、汞 及其化合物中毒、 镉及其化合物中 毒、四醛中毒、苯 致白血病、接触性 皮炎、尘肺、中暑 通风、防毒防尘 口罩、 防护手套、防护 作服 室内成 套设施 装饰工 噪声、高温噪声聋、中暑防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 6 施工架 子搭设 人员 架子工高温、高处作业中暑热辐射防肪服 7 ●工 程 防 ●水 人 员防水工高温、沥青烟、煤焦 油、甲苯、二甲苯、 汽油等有机溶剂、石 棉 甲苯中毒、二甲苯 中毒、接触性皮炎、 痤疮、中暑 防毒口罩、防护 手套、防护工作 服 防渗墙 工 噪声、高温、局部振 动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防振手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761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和《安全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2003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巫溪县马镇坝后山场平及路网工程--凤马大道二标段 建 筑 工 程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方 案 重庆图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防治防治 (1)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1) 五、预防控制措施 (2) 六、预防职业病的安全检查制度 (5)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办法》,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做好巫溪县马镇坝后山场平及路网工程--凤马大道二标段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现场实际工作,制定出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项目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振动、高温作业的人员,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方案。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

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3、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4、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5、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预防控制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

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7067 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喷煤车间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集团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本车间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本车间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

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车间主管职业卫生的部室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

职业病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XXX有限公司 职业病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 一、编制目的 为减少甚至避免公司员工受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尽可能杜绝职业病发生,在对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特制定本体系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和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以及分级管控。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鲁安监发〔2016〕4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3—2017 ) 《华润三九(临清)药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四、工作流程 (一)基础资料准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 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92-22 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本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本矿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本矿与已进、新进本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本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

附件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化学物质类)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未知,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吸困难者给氧,救。接触容许浓度(液态氨。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使用防爆电器设备。钢瓶泄漏时将渗漏口朝上,防止液态气体逸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 20min 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超过10rng/m 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390mg/m 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职业危害12项管理制度(同名9765)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3、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5、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6、职业健康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8、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岗位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 11、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2、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3.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

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1.5保证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1.8依法承担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2.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2.1 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是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1、在制定我矿生产、安全、工会和发展规划时,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先进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由矿长负责的职业病防治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按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及群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单位对职业病防治负有直接责任,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经费,专款专用;应当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投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4、劳动者有了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和所采取的治理措施的权利,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权利,有依法要求有害作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获得职业病预防与治疗的权利。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等指标超过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未采取治理措施,又未配置必须的个体防护设施的,劳动者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职业病防治领导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者不得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预先告知劳动者。 7、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严格按国家规定,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避免影响和污染其他场所。 8、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确定急救人员,并制订急救预案。 9、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全面准确地记录生产工艺流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有关资料。 11、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4、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5、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6、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7、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5、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最新版)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二、岗前告知 1、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用人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三、现场告知 1、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四、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企业每年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使每位职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6、经常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7、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8、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9、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示 一、粉尘(警示牌内容) 1、健康危害 粉尘能通过呼吸、吞咽、皮肤、眼睛或直接接触进入人体,其中呼吸系统为主要途径。长期接触或吸入高浓度的生产性粉尘,可引起尘肺、呼吸系统及皮肤肿瘤和局部刺激作用引发的病变等病症。 2、理化特性 粉尘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和密度下,可能会造成爆炸。 3、注意防尘 (1)应急处理 定期体检,早起诊断,早期治疗。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2)防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加强个体防护,接触粉尘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减少身体暴露部位,根据粉尘性质,佩戴多种防尘口罩,以防止粉尘从呼吸道进入,造成危害。 4、现场警示牌使用明细见(图1)

(图1) 二、电焊烟尘(警示牌内容) 1、健康危害 电焊烟尘中含有二氧化锰、氮氧化物、氟化物、臭氧等,漂浮在空气中对人体造成危害。人们吸入这种烟尘以后引起头晕、头痛、咳嗽、胸闷气短等,严重的能导致烟气中毒或尘肺病。焊接中被弧光照射1-2小时,面部有发热,第二三天会脱皮。弧光照射会引起电光性眼炎,其中的红外线会导致白内障。 2、理化特性 焊条与焊件接触时,在电流的作用下,高温燃烧而产生的烟尘和弧光。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PC-TWA)为4mb/m3.可疑人类致癌物。 3、当心中毒

(1)应急处理 在电焊作业中如发生不适症状或中毒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脱离现场,请医生治疗。另外电焊作业场地应选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如在室内作业,应搞好通风,尽量减少作业场地空气中的电焊烟尘。(2)防护措施 从事电焊作业者在作业时,为了减轻或防止电焊烟尘造成的危害,应戴好防护口罩,穿好工作服,正确使用面具和护目镜。属粉尘或烟。密闭、局部排风、除尘、呼吸防护。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4、现场警示牌使用明细见(图2) (图2)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行业资料:________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 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健康的主要防护手段。主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护眼镜片和面罩、呼吸防护器、防噪声用具和皮肤防护用品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关键在于要懂得其防护特点和性能,同时训练使用者正确使用、维护、管理。 1.防护帽 用于防止意外重物坠落或飞击损伤头部和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多用聚乙烯等制成。视工种组合使用,如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等。防污染的防护帽主要是以棉布或合成纤维制成的带舌帽。 2.防护服 主要有防热(非调节和空气调节两种),防止化学污染服,防止化学污染物质损伤皮肤或经皮进入体内等作用。 3.护眼镜片和面罩 主要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紫外线、红外线、微波等)辐射,粉尘、烟尘、金属和沙石及化学溶液溅射等损伤。防护眼睛的框架常用柔韧且能顺应脸型的塑料或橡胶制成。 护眼镜片有两类: (1)反射性防护镜片。 (2)吸收性防护镜片。 防护面罩有三类: (1)防护化学溶液溅射入眼和损伤面部的面罩。 (2)防热面罩。 第 2 页共 7 页

(3)电焊工用面罩。 4.呼吸防护器 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离式(供气式)两大类。 (1)过滤式(净化)呼吸防护器 机械过滤式——防粉尘、烟、雾,常见的防尘口罩。 化学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组成中有滤盒与空气接触过滤。 (2)隔离式(供气)式呼吸防护器 自带式——防毒面具(罩)自带空气瓶供呼吸,不与现场空气接触。 外界输入式——防毒面具(罩)通过蛇管由场外供氧。5.防噪用具 耳塞——插入外面道的一种栓塞。 耳罩——覆盖双耳,隔离减少骨导。 防噪声帼盔——覆盖全头,防止气导、骨导。 选用应考虑作业环境中噪声强度与性质,如稳态、低频噪声耳塞即可;如噪声过强,即使低频仍宜并用耳塞耳罩。 6.皮肤防护用品 主要是指防护手、臂皮肤污染的手套、膏膜与污染源洗除剂。 (1)手套——各种材料均有,要看接触物来选用。 (2)膏膜——如手套防护膜,常用膏膜防护污染。 (3)污染洗除剂——如有时用了手套或膏膜仍有污染,则使用专用的洗除剂,洗除污染物或油剂。 7.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特别是呼吸器。 (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 第 3 页共 7 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