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违约说明
一.协议书填写步骤:
1、由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3、毕业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盖章,并予以登记备案;
4、校招生就业处加盖公章。
5、协议书一式三份,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份交单位、一份所在学院、一份自己保留
协议书注意事项:
1.妥善保管,在确定签约时方可填写;
2.一式三份,丢失须在《山西日报》登报声明作废,重新在学院申请补办。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其他事项须以书面形式写在备注栏内,学校不认可任何口头协议
4.就业协议书在毕业后四年内仍然有效。就业协议书严禁转借,凡转借他人使用者,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由于转借使用而造成他人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责任的,转借者承担连带责任。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在毕业离校前将协议书交回,否则不予转档。如因其他原因不需要使用的,应退还学校。
5.就业协议书不按时邮寄、递交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或派遣时被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一律按违约处理。
6.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必须确认用人单位是否有用人自主权,如
无用人自主权,必须加盖当地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或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7.凡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应告知用人单位,并将有关意见注明于协议书“备注”栏中。
8.协议书签订之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需违约者,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原录用单位出具同意违约函等书面证明,到所在学院按违约办理手续。
三、毕业派遣与改派
1.学校派遣毕业生将颁发《报到证》,毕业生持《报到证》按要求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落户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手续。
2.派遣时仍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派回生源所在地。
3. 因多种原因(毕业生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等)不慎将《就业报到证》丢失,需要补办者,补办时间为:自签发原《就业报到证》之日起半年内,由学校报山西省教育厅补发《就业报到证》。
自签发之日起,超过半年后丢失《就业报到证》者,不再补发《就业报到证》,由山西省教育厅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
4.毕业生初次派遣至生源所在地的,从毕业时间起,四年内联系到正式接收单位,可申请重新派遣;初次派遣至用人单位的,从毕业时间起,一年之内可申请改派,超过一年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5.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交回签订完整的就业协议书,毕业
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需递交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退函和新签约单位同意接收的接收函;
6.所有相关材料需于每周二前交回毕业前所在学院,一至两周后到各学院领取改派后报到证。
温馨提示
1.报到证很重要
所有毕业生(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在离校时都要领取报到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去单位报到。(报到证毕业之日起半年内且未派遣单位可以补办,其余情况一律不能补办)
2.关于档案
档案由学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寄出,地址和报到证保持一致,到达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无论回原籍还是去单位,都一定要注意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寄到。
3.关于户口
户口转入学校的学生,在离校时会拿到“户口迁移证”,记得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报到证使用将户口落户,不然小心成为“黑户”。
4.关于办理改派
改派是指在毕业生派遣后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到原签约单位报到,每位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学生改派直接回毕业前所在学院办理。派遣回原籍且没有签订工作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从毕业起四年之内;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从毕业起一年之内。5.关于就业协议书
学生毕业后,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可以继续使用。
6.联系方式
大家毕业后遇到有关问题时,可以和原所在学院联系(请记好学院辅导员办公电话),还可以和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或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招生就业处:0351-*******
学校档案馆:0351-*******
学校户籍科:0351-*******
学校就业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c9474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