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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中外评论

纵观半个多世纪,斯佳丽曾一度成为美国女性的典范,而在以政治功利和道德批判为出发点的我国传统文学批评面前,斯佳丽却长期遭受着责难,评论界对其共经历了三次讨论高潮。第一次是在1952年左右,那时均认为《飘》是一部反动小说,认为作者通过对斯佳丽等美国庄园主的美化描写,表达出对美国奴隶制度的一种惋惜心态,抹杀了战争的进步意义。这从当时文章的标题上便可略见一斑:《“飘”——一部反历史的宣扬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作品》等。第二次讨论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第三次讨论约从八十年代末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后两次讨论中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部分人仍延续了上一时期的观点,具代表性的有李惠铨的《评美国小说<飘>》等;一部分人则过分拔高了对斯佳丽的评价,说她是一个和平主义者,或是南方种植奴隶制的极力维护者,或是背叛奴隶主贵族阶级向资产阶级前进的勇敢的革命战士等等诸如此类,如张荣富的《论<飘>》等;第三部分人的观点介于以上两种之间,认为作为一部文学作品,《乱世佳人》虽有对奴隶制批判不力的缺陷,但它对奴隶制经济崩溃加速其军事崩溃的描写真实地揭示了奴隶制度崩溃的历史趋势,且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上塑造了一个一步步从奴隶主阶级走向资产阶级,从庄园继承人蜕变成资产者的人物形象,具有不可低估的历史价值,如张家平的《一部毁誉参半的畅销书——美国小说<飘>研究述评》等。近年来,对斯佳丽的评价则更加趋向于对其性格的分析及对其艺术魅力的研究,而较少涉及政治功利方面。换言之,斯佳丽的另类魅力越来越吸引人,对其性格魅力的挖掘正在逐步深入。我认为其原因在于,斯佳丽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兼具矛盾性、复杂性、多面性于一体的人物形象,具有无与伦比的现实主义人格魅力;同时,她也蕴涵着对现代人的某些普遍性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形态的独特审视与参悟,与现代读者的心理、意识极为贴近。




本文将主要运用综合分析法和归纳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并从以下两方面,即魅力“坏”女人和另类“魅力”之源,来分析斯佳丽这一文学史上的另类形象,进而揭示她充满人格魅力的根源,即她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兼具矛盾性、复杂性、多面性于一体的人物形象,其本身的现实主义人格魅力吸引着我们;同时,她也蕴涵着对现代人的某些普遍性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形态的独特审视与参悟,与现代读者的心理、意识极为贴近。


[1]玛格丽特·米切尔.乱世佳人[M].陈良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2]李培峰,周蓉.论斯佳丽的现实主义性格

特征[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1999(1).

[3]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4]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5]刘再复.性格组合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6]刘小枫选编.接受美学译文集.[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7]谢景芝.《飘》中郝思嘉形象魅力解读.[J].河南大学学报,2005(3).

[8]刘世雄.从郝思嘉的角色转换看其性格特征.[J].咸宁学院学报,2006(8).

[9]张志杰.论斯佳丽性格的矛盾对立性.[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6(1).

[7][23][25] 刘再复.性格组合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

[8] 李培峰,周蓉.论斯佳丽的现实主义性格特征[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17] 夏基松.现代西方哲学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21]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从女性主义批评——
看《左传》中的宣姜与怀嬴
■杨嘉敏 老师
前言
在浩翰的中国古典作品当中,《左传》以编年记事为体,文学技巧为用,注重事件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的说明,依照时间的顺序,予以适当的陈述.作者以其深厚的史学和文学的素养,将春秋时代繁杂的人,事,物,清楚地加以整理,使得各种事件,能够穿越时空的藩篱,彼此呼应.因此,《左传》不只是珍贵的史料,更是宝贵的文学作品.
本文将从女性主义批评角度出发,透过《左传》中的女性人物——宣姜与怀嬴两者的比较,重新解读她们的事迹,来揭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并以女性观点解释其现象,增加其深度与广度,赋予新的面貌.
壹,对婚姻无自主主权
中国社会从母系时代进入父系时代,在生产和劳动需求的基础上产生了宗法制度,对一段延续三千年的历史而言,其特徵为女子无论是在婚姻,家庭还是社会上的位置都极卑微.在宗法组织下,女子只能是男人们的私有财产,泄欲工具和玩物,完全没有独立的人格和权益(注1),这种对婚姻无自主权的现象,充分展现在宣姜与怀嬴这两位女性波折的婚姻当中.以宣姜为例:
《左传.桓公十六年》:
初,卫宣公烝(注2)於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於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
《左传.闵公二年》: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
桓公十六年,作者描述卫宣公上烝庶母,下娶儿妇宣姜昏淫无道的一面.闵公二年记载的是宣姜与昭伯通,乃是因为齐人逼迫,并非已愿.《左传会笺》亦以为宣姜与昭伯通,所谓「不可」只不过是昭伯的虚应罢了.《左传》的作者也许在此有言外之意,同情宣姜的遭遇乃为人所迫,逼不得已,不当苛责.
这两段婚姻当中,宣姜亳

无自己独立的人格和地位,更不用说去争取平等的对待.她只是被男人玩弄於手掌之中的玩物,政治上的筹码,充分显示了古代女子在社会中卑微的地位.在父权制度下,她们根本不可能有自由意愿,而且她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达成父权体制下所要求的任务.再以怀嬴为例: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晋太子圉为质於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 」对曰:「子晋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 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
僖公二十二年的记载当中,左氏叙述了怀嬴第一次婚姻的来龙去脉.「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怀嬴很含蓄的说出这场政治婚姻的目的,她是依从父亲(秦穆公)之命,来稳定子圉的心.在这段政治婚姻当中,她适当地扮演了为人女,为人妻的角色.「不敢从」是因为子圉逃归,怀嬴无法完成父亲所交代的任务,有违父亲的心意;「不敢言」则是由於怀嬴念在夫妻之情,亦不敢违背丈夫的意愿.进退之间,充满智慧.
僖公二十三年,怀嬴又奉父亲之命,嫁给了晋公子重耳.「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显示了重耳对她的鄙夷,而怀嬴「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聪明且适时地亮出「秦,晋匹也」的金字招牌,让重耳心生畏惧,於是自拘以谢罪.
在怀嬴这两段婚姻当中,反映了古代女子在婚姻家庭中没有独立的人格可言.《仪礼.丧服》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可见「顺从」是父权制度下女性的行为规范.《礼记.昏义》说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乃是指古时候的婚姻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群体间的事.对一个女性来说,她的婚姻大事应该完全由父母安排,谈论自己的婚嫁被认为是不适当和羞耻的,更别说要自主选择丈夫了(注3).
以宣姜和怀嬴的婚姻为例,我们可
以得到一个结论:女性的角色是以父权为中心的附属角色(注4).未嫁时,女性属於她的父亲,她的责任是孝顺父母;出嫁后,女性则属於她的丈夫,除了扮演好妻子的角色外,其最大的任务是要为夫家生子嗣.因此,女人的一生犹如油麻菜籽,飘到哪里,就在哪里落地生根.她们的责任与行为规范,都是依照父权制度的需求而产生.
贰,性意识的觉醒
在女性的自我觉醒中,「性觉醒」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性」是男性得以居处於两性权力高位的要素之一,除非女人能够以自己的身体为省思而达到真正的性觉醒(如性欲的主动性与性高潮),否则永远是男性权力游戏规则下的附属品(注5).

台湾女性运动先驱何春蕤曾提出了一个震撼国内外的口号:「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这句话代表了台湾女性运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因为她把女性主义从经济自主,婚姻自主的层次,推向了「身体自主」的层次(注6).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
我们从政治的角度来看,这椿婚姻并非是单纯的.首先,当时的重耳想要返回晋国,因此他极需秦国的力量,所以害怕得罪秦穆公而失去秦国的援助.再者,秦穆公也想藉由帮助重耳成为晋主,来建立秦,晋两国的关系,增加他在国际间的声望与影响力.
《国语.晋语四》:
秦伯归五女,怀嬴与焉.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挥之.嬴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 」公子惧,降服囚命.秦伯公子曰:「寡人之适,此为才.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婚,而惧离其恶名.非此,则无故.不敢以礼致之,惧之故也.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唯命是听.」
《左传》写到重耳「降服囚命」为止,而《国语》则写到秦穆公见重耳,向他表明欲将怀嬴嫁给重耳的原因,只因怀嬴曾为子圉妻,怕重耳离其恶名,故令其与於五女之中出嫁.并说到重耳对怀嬴不敬,乃是秦穆公不备礼的过错,故娶与不娶,权在重耳.
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今子於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 」
娶与不娶,对重耳来说的确是一个难题.娶,有违伦理;不娶,可能失去秦援.司空季子的这一番话,针对伯侄共娶一女的情形,以黄帝二十五子中,唯有二人与黄帝同姓姬的例子来说服重耳娶怀嬴.接著重耳又问子犯,子犯对曰:「将夺其国,何有於妻,唯秦所命从也.」
简短的回答中充满了怨气,乃因子犯之父狐突被子圉所杀(注7),故子犯怨恨之.子犯强而有力的回答,还是无法解决重耳的迟疑,於是又问子余(赵衰),子余对曰:「《礼志》有之曰:『将有请於人,必先有入焉.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无德於人,而求用於人,罪也.』今将婚媾以从秦,受好以爱之,听从以德之,惧其未可也,又何疑焉 」
子余的这番话,以「礼」为出发点,认为欲求於人,必先从其所命,受其所好.因此迎娶怀嬴的行为,完全合乎礼的规范.这番理充词沛的说词,解除重耳心中的顾忌,於是重礼纳币,亲迎怀嬴.
从《左传》,《国语》的记载,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晋国发生骊姬之乱后,政治的

动乱,直到重耳返晋,建立霸业后,才得以终止.这段历史均与怀嬴发生密切的关系.怀嬴的怒斥,更是让她在重耳的众女子中,独树一帜.而此怒斥,从女性主义角度来看,是基於女性自觉,一种自主意识的决定(注8).从怀嬴的历史记载当
中,我们可以看出她娴淑温婉的一面,例如「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奉匜沃盥,既而挥之」.但是她心中仍隐藏有不为人所知的男性特质,一旦面临与「自尊」冲突的情况,她则偏向於对「自尊」的坚持,从表面看来,这种不容别人糟蹋的自尊,事实上是一种对於人与人之间应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的信念及坚持.因此,当她生气地说出「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其实是一种阳性特质的表现,藉此怒斥让自己内心能够取得平衡,不再以委屈求全(注9).
在《左传》中,像这种女性自觉的表现,虽然只是非常特殊的个别事例,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要求妇女遵守「三从(注10)四德(注11)」的传统社会中,这些点点滴滴女性自觉的行为,毕竟构成了中国女性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页,并且对近代妇女运动的开展有著相当重要的影响力.
时代在变,中国传统文化也经历了数次转型.我们若能从这些改变当中,以同理心的历史眼光,了解传统中国妇女在追求自主意识觉醒的辛苦与挫折,以及受传统文化,社会经济环境等限制,对现代女性在追求理想及幸福人生,实有相当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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