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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电子版) - 副本

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电子版) - 副本

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号

户籍性质本市外省市非农业农业现档案关系所在部门

原用人单位

补缴时间年月至年月

申请内容

本人自年月至年月在上述欠费期间用人单位工作,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获得工资收入,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现申请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申请人签字

签字:

右手食指指模:

年月日

用人

单位

意见

经核实,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其养

老保险费应缴未缴,我单位应为其办

理补缴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费。

经办人:

(盖章)年月日

本表一式四份,本人档案、社保分中心、区县人力社保局、市会审小组各留存一份。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17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范围 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 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 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 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 不允许补缴。 2、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1、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 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 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3、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四、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 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2、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 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月补缴能否提前领? 2016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 录参保人权益。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 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决定的第三点,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社会上对此的询问也随之增多,讨论也相应热烈,其核心问题是“四金”的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笔者现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各位同仁探讨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近几年来,根据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地相继进行了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支持和配合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做出了上述各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这些优惠政策有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自主缴付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四金”的税收处理,上述《决定》应该已经非常明确,即“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举例来说,张某2006年1月按当地政府的规定,缴付“四金”250元,其中200元由所在单位负担,50元由职工本人负担,按上述政策规定,这250元张某的所得,都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国税发[2000]084号《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国税发[2003]45号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补缴范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 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 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 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 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 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 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年月至年月从事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年月起至年月止,小计个月;第()档 总计: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三: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

本人李(身份证号码:372501)于20年06月20年12月在济南市槐荫区新宇生产服务公司工作,单位并未为我办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因原单位已经倒闭多年,加之本人家庭条件困难,所以,本人自愿放弃补缴20年6月—20年12月中断的职工养老保险。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查看更多:活动费用申请报告工会活动费用申请报告费用申请报告怎么写费用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怎么补交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怎么补交 现在有很多人在没有工作退休,就已经辞职不干了,这个时候他的保险是已经断了的,可是后来又想交上保险,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我们听听招商信诺专家是怎么说的?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2015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出炉,其中就明文规定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每年,国家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或调整,其中和我们息息相关的政策包括有退休养老金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状况,国家会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状况进行调整,保证退休职工能够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有哪么变化呢?我们来看一下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都有哪些!

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标准必须在最低标准水平之上,调整之后养老保险金仍然不在最低水平的要补足到最低标准水平。 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按照规定养老保险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也发生了变化,即原来60岁之后领了养老金后死亡的,才发放;现在是没满60岁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的,也可发放。 但是也要提醒正在缴纳的企业员工,之前年轻时不缴费,快退休了一次性补缴,之后就不允许了,养老保险一旦出现中断现象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退休人员按照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缴费后,不管以后公司效益还是家庭收入多少,只要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也都够了之后都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这样使晚年生活真正做到高枕无忧。 我国每年都会对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调整,对于退休人员涨工资2015年最新方案,养老金的待遇调整,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制度。 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根据政策规定,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多少相关,参保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享受的养老待遇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因此,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 某社保局人士表示,参保个人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中断的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 单位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邮寄地址 1、申请补缴险种(请打?):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2、补缴人数:____(养老)____(失业)____(医疗)____(工伤)____(生育) 3、原因: 单位申请 补缴原因 及险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1、符合补缴人数:___(养老)___(失业)___(医疗)___(工伤)___(生育) 2、符合补缴险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3、经计算,应收滞纳金:_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_元。业务科 4、业务科(区社保中心)审核意见: (区社保中心) __________ 审核意见 _______ 经办人: 复核人: 年月日 市基金中心 审批(核) 领导签章: 意见

年月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各一份。 2、本表必须双面打印,单面无效。 3、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对于不征收滞纳金的,则征收利息。 4、申请补缴必须提供招用工表、工资单、劳动合同、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果 补缴1998年7月份以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印刷日期: 2006年6 月 个人性出生 姓名申请补缴时间各补缴年度缴费基数备注编号别年月 (1) (2) (3) (4) (5) (6) (7)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年月缴费年度至至至至至至 至年月金额(元)

2017养老保险新规定

2017养老保险新规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政府行为,全体劳 动者必须参加。 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可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二者均采取统一的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计发养老待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它的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 在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城镇企 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 如果所在地区的社保局开通了网络查询,可以登录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网,键入身份证号或者输入社保卡号及查询密码就可以查询你所缴的养老金,以上海为例必须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办事密码,才可看到详细信息,否则只能看到是否缴纳的情况,但是公积金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到详细信息,但必须先注册。 有些地区的这类网站并不太可靠或者还在建设中,可能一时查不到,最有效的方法是到社保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直接查询。主要的是看养老和公积金余额,医保的话,如果是银行卡的话,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点,刷下卡,就可以知道账户上的金额。 部分单位具有专门的主管保险的部门,可直接向所在单位的主管保险的部门查询。

除此之外,可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另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一、那些人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三类人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第一类我县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879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

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二: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名词概念

●保险的本质 保险的本质就是损失分担。其方法是以确定的,少损失(缴纳的保险费),取代不确定的大损失,每一保险机构是分担损失的工具。 ●生存年金 生存年金(养老金)是一种一系列的固定期间支出,其基本功能就是有系统的偿还资金,其目的是用以保障活得太长而没有收入者之保险。 ●保险的两个理论基石是大数法则和交易获利原则 ●大数法则 就大数法则而言,对于个人是不确定的风险,但对于整个社会这种风险却是近乎确定性,并且是可以处置的。 ●交易获利原则 由于大数法则所产生的总概率的相对确定性,个人通过交易,集中风险,而有可能获得这种相对确定性,这就是交易获利原则。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建立的,向因年老退休离开劳动力队伍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正式制度安排。养老金制度,包括公共养老金制度(公共养老金或国民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统一受益养老金制度 从养老金待遇给付方面来看,可以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向参保人提供一笔事实上与他的其他收入或者以前收入没有任何关联的养老金收益。 ●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 也可以以某种与参保人的其他收入或者与以前的收入具有相当程度的关联的方式计算养老金收益,采取这种养老金受益计发方式的制度叫做收入关联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制度一般是在统筹层次设立一个公共账户,养老金的征缴和发放都是通过这个公共账户,账户的平衡与个人养老金缴费和给付无关。这种账户的最大优点是能够实现代内收入再分配。 ●私人养老金制度 私人养老金制度则是由计划实施者为每个参与者设立一个账户,个人账户实现个人养老金的收支平衡,即以缴费积累和投资收益支付养老金受益,其最大优点是能够实现个人收入的跨时转移。 ●代际再分配 代际再分配是从代际交换中产生的,在代际的货币或物资交换过程中,受经济,人口和社会因素的影响,代际交换可能是不平等的,即某一代人的贡献大于收益,成为净贡献者,而另一代人则受益大于贡献,成为净受益者。 ●代际再分配 代际再分配是指通过养老金制度的调节,收入在不同代人之间进行再一次分配一般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地位较弱的一代人,即从年轻一代向年老一代的财富再分配。因此,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对代际再分配会产生重要影响。 ●代内再分配 代内在分配是指同一代人之间收入再分配过程。 ●跨时再分配 跨时再分配是指通过养老金制度安排,实现个人收入在不同时期内的尽可能均匀化。 ●公共部门集中管理模式。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国家出台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

2020年公务员每月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用

2020年公务员每月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用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算笔账 以广州市现有正科级公务员每月工资6000元,正处级每月工资10000元为例,大致可测算出: 正科级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总费用(含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 分)=6000元×8%+6000元×4%=720元 正处级公务员每月个人缴纳总费用=10000元×8%+10000元 ×4%=1200元 多位广州市直公务员表示,今后每月要多支出一笔养老保险费,但工资已多年未涨,希望配套的工资薪酬改革能尽快落地。 另据了解,目前广州的公务员个人无须缴纳养老金(待遇由财政解决),而事业单位则视其分类有所差异,比如参公事业单位一般就不用个人缴养老金,而像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则普遍需要个人缴纳。

现行的社保体系有两个体系,一是公务员体系,一是社会保险体系。公务员目前不交养老保险,实行退休金制度。退休后领取的是 由财政发的退休金,退休标准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 城市有: 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农村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商业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是商业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是基本养老 保险的一个补充。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费后,可以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 经济效益情况,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有的地区社会保险部门专门办理此项业务。它的主要特征是同企业 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补充,效益不好时少补充或不补充。补 充养老保险强调效益,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补充养老保险的存储额,全部归属职工个人所有。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版)_1

报告编号:YT-FS-3558-61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 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 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是国家有组织地运用经济手段,通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生活费用,以解决社会成员的养老需求,是退休职工的主要收入和生活保障,归入全社会统筹基金中。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英国的福利型和德国的社会共济型,兼有国家保障型和个人储蓄型。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9810367635.html,/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版_1

编号:TQC/K215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 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XXXX ,性别:XXXX ,身 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由于当 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XXX年XX月 至XXXX年XX月从事XXXXXXXX公司工 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 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 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 职工养老保险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根据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昌烟草专卖分局(公司)系统内职工,包括聘用员工。 第三条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的确定,根据《甘肃省劳动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总额,包括岗位、效益工资,各项津补贴,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全省上年平均工资的300%。 第四条养老金缴纳按国家规定,现行比例为:个人8%,单位20%。 第五条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一)按照规定程序自职工在本单位领取薪金的第一个月(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即可参加养老保险,并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逐月逐年登记。并在每年7月记利息一次,利率按银行同期存款定期利率计息。

(二)政工科负责对本单位系统内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的核定,并做好对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和对职工的宣传工作。 (三)政工科对职工养老保险金的缴纳、登记管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年度缴费结束后,应对职工个人账户进行结算,包括当年缴费额、实际缴费数、当年利息额、历年缴费累计结转本息储存额等。 第七条职工由于种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八条职工工作调动。在本省范围流动时,不转移基金,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关系。 第九条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去境外定居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一)凡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含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符合上述退休条件,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019年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补缴基数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进行补缴。 三、养老保险补缴年龄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缴费,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只能从参保之月开始缴费,累计缴满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四、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部队复员军人提供军人档案。 养老保险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对于养老保险的补交新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样当我们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的时候,就不至于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办好。

2020年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2020年养老保险有什么新政策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 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 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 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 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 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 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3.中断缴费人员补缴时,其补缴基数和补缴比例如何确定? 答:(1)补缴用人单位期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以199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 补缴1990年至建立个人账户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后养老保险费, 如能提供原始职工工资收入的,应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补缴,但不低于补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不超过300%; 如无法提供当年工资收入的,可选择按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100%或60%为基数补缴。1995年及以前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 人缴费比例为3%;1996年以后按当年实际缴费比例补缴。 (2)2011年6月30日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从达到退休年龄按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1993年1月至1995 年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为基数补缴,1996年及以后年份,可选择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或60% 为基数补缴,一次性趸缴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以补缴时上

关于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搞好企业职工制度改革,1986年以来、市政府发布了6个规章,目前我市大多数企业和职工已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是,仍有少数企业和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未按规定向市事业管理局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造成了部分企业职工老有所养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这些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为进一步贯彻《哈尔滨市企业职工和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办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衔接,现就企业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应从市政府发布规章实施之日起参加养老保险。未按规定参加的,必须参加,并按以下规定期限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一)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1986年底以前依法登记设立的,从1987年1月缴费;1987年1月以后设立的,从设立之月进行缴费。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1989年6月底以前设立的,从1989年7月缴费;1989年7月以后设立的,从设立之月进行缴费。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992年6月底以前设立的,从1992年7月缴费;1992年7月以后设立的,从设立之月进行缴费。 (三)外商企业1985年底以前设立的,从1986年1月缴费;1986年1月以后设立的,从设立之月进行缴费。 (四)私营企业1994年底以前设立的,从1995年1月缴费;1995年1月以后设立的,从设立之月缴费。 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一)1996年7月1日前按市政府发布的规章中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国有企业按哈政发[1986]156号文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集体所有制企业按市政府1989年第18号令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按哈劳险[1992]7号文件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按哈劳社险字[1987]1号文件和市政府1993年第16号令规定的缴费标准执行。 (二)1996年7月1日以后按市政府1996年第3号令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原始凭证可确定缴费基数的,按

养老保险模式划分

二、养老保险模式划分 养老风险的普遍性、养老保险的复杂性、多因素影响性以及各国国情的差异性都决定了养老保险模式的多样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总结多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践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养老保险作如下归类。 (一)养老保险责任承担模式 根据养老保险的责任承担机制,可将养老保险划分为政府负责型、责任分担型、个人承担型、混合责任型等模式。 1.政府负责型 政府负责型是指由政府直接负责的养老保险制度,它通常以国民年金的形式存在。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与个人承担社会保障的纳税义务,政府通过预算来为国民提供养老金,政府对养老保险事物实行直接管理并严格监督这种模式的最大特征,就是强调政府责任,实现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普遍性发放对象包括所有老年人,普遍性中充分地体现出了公平性。但不足之处是可能因人口老龄化而给财政带来日益沉重的负担。 一般而言,福利国家因其实行国民年金保险制度,客观上属于政府负责型制度安排,在这些国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通常与是否参与社会劳动和是否缴付养老保险费脱钩,它通常只强调是否属于本国公民和是否达法定退休年龄。也有部分国家实行双层或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处于基础层次的养老保险亦采取政府负责的国民年金形式。

需要指出的是,曾经风行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保险型制度,也包括了养老保险在内,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对包括养老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国家级统筹,国家财政充当着后盾和经济基础,同时,国家通过法律来确立公民“老有所养”的基本权利,退休金支出亦全部由政府和企业(也以财政为后盾)承担,个人不用缴纳保险费,从而也可以纳入政府负责型养老保险模式。 2责任分担型 由政府、单位或雇主、个人等多方分担养老保险责任,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主流形式。这种模式是基于责任分担或责任共担的原则确立的,其特点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责任由多方共担或分担,它有利于养老责任风险分散和财务稳定;同时,由于实行强制性责任共担,这种模式也就无法覆盖到全体国民,它只能适用劳动者甚至主要是工薪劳动者,从而属于选择性制度安排。 在实践中,责任分担型养老保险制度既有政府、单位或雇主、个人三方分担受,也有单位或雇主与个人双方分担塑。不过,即使是单位或雇主与个人双方分担型,政府也负有相应的责任。 责任分担型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多元化的特色,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社会互济性,从而更有利于调控养老保险的财务风险,更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责任分担型养老保险是大多数国家选择的制度模式。 3.个人负责型 除了缺乏社会保险只能由个人或家庭自我负责养老保障外,在制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 京社保发[2010]48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社保发〔2010〕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实施细则》中涉及的补缴人员,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应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各一式两份,同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缴费的人员和在存档机构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以下简称“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以下简称“补缴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分别录入在本区(县)所属存档机构正常缴费人员和非正常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 审批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相应个人账户情况。扣款未成功的,社保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填报个人信息或扣款账户信息错误、扣款时金额不足等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二、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或虽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但已参保缴费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缴手续: (一)对于参保单位为个人申请补缴当前缴费年度(补缴办理日期所在年度及每年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未公布前,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养老保险费,视为补缴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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