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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制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制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制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初稿节选)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制作,纸张统一使用A4纸。

文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应保证字迹清楚。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精练、言简意赅,专业术语准确、完整,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检疫证明运输动物产品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当场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编注案号, 其它需要进行编号的文书可进行编号。

当场处罚决定书“案号”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简

罚+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处罚时制作的文书,“案号”可编写为荣(动监)简罚…2007?1号;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统一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罚+年份+序号”,如荣(动监)罚…2007?1号。

需要进行编号的文书其编号应为“行政区划简称+动监+文书类别+年份+序号”,如重庆市荣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行政强制时制作的文书,“编号”可编写为荣(动监)强字…2007?1号。

第十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一)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二)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三)当事人名称前后应当一致。

第十一条需要当事人签收或签字的执法文书,如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指印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应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确认。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盖指印。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并注明页码,当事人应加盖指印骑缝确认。

第十二条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证。

无法直接签收送达的,可采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送达。

第十三条文书中注明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第三章具体文书适用及制作

第十四条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

“违法事实”栏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定性等情况。

“处罚依据及内容”栏应当写明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目;处罚内容应当表述清楚、准确。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立(销)案审批表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中,用以履行报批立(销)案手续的文书。

“案件来源”栏应当按照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待等情况据实填写。

“简要案情”栏应当写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证据等简要情况以及涉嫌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六条询问笔录是指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文字记载。

询问笔录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涉及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及后果等。

询问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场,并做到一个被询问人一份笔录,一问一答。询问人提出的问题,如被询问人不回答或者拒绝回答的,记录中应当注明,如“不回答”或者“沉默”等。笔录内容应尽量记录原话,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询问时,不得诱供和先入为主。

第十七条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对有关物品、场所等进行检查、勘验的文字图形记载和客观描述,或者对相关现场情况所进行的记录。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要对所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形式和现场地点、范围、状况等作全面、客观、准确的记录。

对现场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十八条动物(动物产品)确认通知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从非生产单位(个人)取得样品,为确认样品的真实生产单位(个人),向标签、标识、证书标注或当事人供述的生产单位(个人)发出的文书。

向有关单位(个人)发送确认通知书时应当注明所附产品样品包装标签或照片,写明要求有关单位(个人)确认的期限。

第十九条采样(抽检)凭证,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抽取样品送交有关检验部门和技术鉴定部门而制作的文书。

采样抽检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以及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留验时使用的文书。

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事由及法律依据等,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查封(扣押)时,应当在相关物品、场所加贴封条,封条应当标明查封(扣押)日期,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印章。

第二十一条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经调查核实,依法对查封(扣押、留验、隔离)物品解除强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做出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决定时,视情况制作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的物品清单。对查封(扣押、留验、隔离)物品部分解除时,清单应当注明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物品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二条案件处理意见书是指案件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就案件调查经过、证据材料、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报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应当由执法人员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据以立案的违法事实不存在的,应当写明建议终结调查并结案等内容;对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应当写明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处罚机关意见”栏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写明意见。对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案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当集体合议,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审议。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文书。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案件是否符合听证条件,决定适用一般案件文书或听证案件文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违反的法律条款、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及法定期限,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地址等。

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完整、明确、客观,不得使用结论性语言。

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是经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决定举行听证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的一种文书。通知书应写明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方式、听证主持人及申请回避的权利、听证机关的联系方式等。

第二十五条听证笔录是记录听证过程和听证内容的文书。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记录应写明案件承办人提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是否提供新的证据,证人证言、质证过程等内容。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并在尾页注明日期;证人应当在记录其证言之页签名。

第二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

法适用一般程序,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的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首部:应载明当事人身份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单位则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正文:应载明查清的违法事实,对违法事实的描述应当全面、客观。阐明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即何时、何地、何人、采取何种方式、经过或手段,产生何种行为后果等。可作如下表述: “经本所查明…”;列举证据应当注意证据的证明力,对证据的作用和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说明。表述为:“上述事实有××××等证据材料为证,经查证属实。”

应当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予以说明;经过听证程序的,文书中也应载明。

处罚的理由可作如下表述: “×××的行为违反了×××法(法规、规章)第××条(款、项)的规定。”

处罚的法律依据应作如下表述:“依据×××法(法规、规章),第××条(款、项)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写明全称。

具体的处罚决定应当作如下表述,现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应当写明。

尾部:在尾部应当告知缴纳罚款的时间、地点;交代申请复议权和起诉权, 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及受诉人民法院的全称和期限。

注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署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称、发出日期,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公章、骑缝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好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责令改正通知书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违法行为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文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应当写明具体的责令改正内容,法律、法规依据,责令改正期限。

第二十八条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是指案件终结后,执法人员报请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

结案报告应填写当事人、立案日期、案由等,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写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行方式、执行日期、执行结果等内容。

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送达回证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回执证明文书。

“送达单位”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送达人”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的有关人员;“受送达人”指案件当事人;“收件人”不是当事人时,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身份和与当事人的关系。

第三十条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登记保存时使用的文书。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应当对被保存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单位作清楚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需要选择就地或异地保存。

第三十一条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登记保存的物品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的文书。

处理通知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登记保存作出的时间及具体处理决定。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视具体处理情况制作物品清单。

第三十二条罚没物品处理记录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罚没物品依法进行处理记载的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是指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报告听证会情况并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的文书。

“听证基本情况摘要”栏应当填写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案由、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听证认定的事实、证据。

“听证结论及处理意见”栏应当由听证人员根据听证情况,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做出评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记录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使用的文书。

监督检查记录要求客观真实,不作定性评判。

第三十五条监督意见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个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监督意见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使其达到动物卫生规范要求。

第三十六条证据材料登记表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执法过程中收集到的有关证据,进行登记说明时使用的文书。

制作证据材料登记表时应注明收集时间、收集地点和收集方式等。

第三十七条技术鉴定委托书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技术机构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或实验室检验时使用的文书。

技术鉴定委托书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拟鉴定材料清单,委托事项是指需要鉴定检验的项目。

第三十八条陈述申辩笔录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陈述申辩人陈述事实、理由,以及对拟作出的处理处罚所作申辩进行记录的文书。

当事人未委托陈述申辩人的,陈述申辩人为本人;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写明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单位等。制作陈述申辩笔录时应当写清陈述和申辩的地点和时间。

第三十九条行政强制决定书是指单位(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使用的文书。

行政强制决定书应记载当事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违法事实,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以及强制措施种类。

第四十条行政强制申请书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文书。

申请书要简述被处罚(强制)单位(个人)的违法事实、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书编号、具体申请执行内容等。

第四十一条案件登记表是对检查发现、群众检举,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及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程序受理的记录文书。

文书应准确记录案件来源、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提出案件处理意见,负责人应作出批示。

第四十二条案件移送函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的文书。

移送函应写明移送案件的受理时间、案由、移送原因。移送案件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并与受移送单位办理材料移送签收清单。

第四章文书归档及管理

第四十三条一般程序案件应当按照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材料过多的,可一案多卷。

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多案合并组卷。

其它非行政处罚类文书参照简易程序案件进行归档管理。

第四十四条卷内文书材料应当齐全完整,无重份或多余材料。

第四十五条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封面应有案由、案卷编号、当事人姓名、执行结果,立案时间、结案时间、办案人员等内容。

卷内目录应当包括序号、题名、页号等内容,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题名应当由当事人和违法行为定性两部分组成,如××单位(个人)逃避检疫案。

备考表应当填写卷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由立卷人、检查人签名。

第四十六条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当场处罚决定书,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四)行政处罚立(销)案审批表;

(五)查证类文书,包括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采样(抽检)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留验、隔离)通知书、行政强制决定书、技术鉴定委托书、陈述申辩笔录等;

(六)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七)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等;

(八)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十)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

(十一)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二)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十三)备考表。

第四十七条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录音、声像资料等证据材料应当放入证据袋中,并注明录制内容、数量、时间、地点、制作人等,随卷归档。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卷,可以在案件办结后附入原卷归档。

第四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用铅笔编写页号;页号编写在有字迹页面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大张材料折叠后应当在有字迹页面的右上角编写页号;A4横印材料应当字头朝装订线摆放好再编写页号。

第五十条案卷装订前要做好文书材料的检查。文书材料上的订书钉等金属物应当去掉。对破损的文书材料应当进行修补或复制。小页纸应当用A4纸托底粘贴。纸张大于卷面的材料,应当按卷宗大小先对折再向外折叠。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第五十一条案卷应当整齐美观固定,不松散、不压字迹、不掉页、便于翻阅。

第五十二条办案人员完成立卷后,应当及时向档案室移交,进行归档。

第五十三条案卷归档后,不得私自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摘要:社会的持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逐渐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对于 肉制品人们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满足人们对肉制品的需求,在实施动物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时,动物卫生监督部门需要有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工作, 进而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作为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动物卫生监督 管理工作对疫病的传播具有很大的阻碍作用,能够保障人畜的安全,也能够保障 人们每天吃的畜产品安全。基于此,文章主要对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问题;对策 前言:新时期,更应该注意的就是高度重视基层动物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优化与创新的措施。并且努力形成全新的监督管理模式体系,以此来有效地提升监督工作的力度 质量,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的管理工作提供稳固的基础,以此来保障基层动物卫 生安全。 1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简析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能第一时间反应出疫情,并第一时间发现疫 情且阻止疫情扩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对动物疫病的传播能够 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对顺利实施动物防疫工作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进而促进养 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现如今,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政府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念进行切实落实的表现,均是加强重视动物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禁止有病害的畜产品流入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2.1禽畜养殖场总体布局缺乏合理性 一些养殖场的整体布局不合理,一旦有动物疫情出现,将无法获得及时、有 效的控制。而且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的条件审查工作无法彻底落实,不能够按照新 实施的动物卫生监督法的所有要求去严格监督与管理,导致监督工作无法获得科 学的效果。此外没有构建出规范合理化的处理体系,也没有建立出完善的生产管 理机制,更没有将制度保障发挥到最大等,这些都导致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 作无法获得良好的进度。 2.2动物防疫工作不到位 首先防疫法律意识不够强烈,一些的基层防疫工作中心的领导对动物防疫工 作不重视,导致每年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都无法全面推行。基础设施配备不先进,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不完善;资金储备薄弱,基础设施落后;未设定村级防疫室、 冰箱等,储存疫苗的时间不长,防疫效果不佳,导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跟不上进度。基层防疫员缺乏必要的经费、工作环境恶劣,专业防疫素质的缺乏,更是导 致了防疫体系的薄弱。 2.3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有待构建 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的构建中也存在着一些无法忽视的问题,无法将各项监督 措施进行落实。监督法律的执行力度也不够严格,这导致部分养殖场仍然存在着 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威胁到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进行与开展。同时,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的实验室监测力量根本不足以完好进行监督管理。所以更没有 办法为行政管理和执法的工作人员提供有效的监督工具。行政管理人员出现数量 不足的情况,无法很好的保障执法监督工作的优化与进行,这更不利于有效进行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技术规范,全面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技术和行政执法程序。 二、树立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思想和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奋进,维护执法形象和集体荣誉。 三、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文明。自觉接受单位及各级领导、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依法行政,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群策群力、并肩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五、对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相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有关动物防疫条件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动物防疫法》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规定

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实施现场处罚或者下达整改意见书。 七、对动物检疫员的检疫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检疫、无合法有效检疫证明或者检疫结果错误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补检或重检,或者通过单位领导责令动物检疫员实施补检或重检。 八、对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动物卫生证照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九、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动物防疫法》和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处理和处罚。 十、负责畜禽标识、养殖档案和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事务。 十一、负责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及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饲料经营企业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 十二、执行监督检查任务,须2人以上,应当穿着统一服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使用统一执法文书。

动物防疫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动物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 空置1

精心整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应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不乱丢,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无害化处理应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修建与处理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挂牌兽医

一、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养殖场(小区)业主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本场突发动物疫情,并按规定按月上报本场动物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八)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书写和使用情况; (九)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十)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总结、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稽查科应当定期开展对本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稽查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剖析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3、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4、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篇一: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cn 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徐秋凤 来源:《湖北畜牧兽医》20XX年第01期 摘要:简述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关键词:动物卫生与监督;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273X(20XX)01-0070-0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发生多起动物疫情和食品事故,这些问题都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已为预防动物疫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目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只有加强认识、不断改进,才能提升整体监督工作,保障食品卫生与安全[1]。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力度不足 当今社会整体法律意识薄弱,加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导致了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的疏忽和不足,尤其在执法过程中造成相当程度的执法不严的现象。有些执

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秉公执法,放宽了执法标准,减小了处罚力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执法过程中受到相关领导的干扰,甚至阻碍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其他机构缺乏统一的合作体系,遇到棘手情况需要强制执行时没有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构的后盾和支持。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都造成了当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尴尬处境,削弱了《动物防疫法》的法律影响力,放纵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1.2监督质量有待提升 由于条件有限,动物执法部门的团队综合素质、技术保障体系、基础设施配备和一系列软硬件的条件限制,都让相关监督工作的执行水平不尽如人意,无法达到理想水平。一些卫生监督人员的个人素质低下、职业道德感不足,在监督工作中避重就轻,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政府形象。同时,由于财政力度不够,使得动物卫生监督单位的基础建设无法跟进,办公设施简陋、执法用具破损、检测手法单一、落后,这些原因都可能成为新疫情的导火线。而更有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仅凭经验,缺乏专业设施,准确率非常低,无法从根本上完成动物卫生检疫的工作,影响动物卫生监督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1.3动物卫生监督环境不良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总结 20XX年述职报告宇宙地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图

. 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

. 附件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2.凡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均应在备注栏内填写其卫生许可证号(或执业许可证书号),并标明卫生许可 期限(或执业许可证期限)。 精品

附件3: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 公共场所巡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负责人: 经营地址:电话: 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号: 1、证照应齐全: 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 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健康证数:)是□否□ 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 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 3、室内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是□否□ 4、旅店业: 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 5、浴室业 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 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 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 应设有禁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是□否□ 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6、理发美容业 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 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内; 被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颇丰,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

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 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承办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 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 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报告 为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强化动物卫生监管社会服务职能,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我X实际,将情况汇报如下: 1、疫病防控绩效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X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站、股、室自评为主,省州统一下达指标体系、统一组织查验核实和评估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估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1) 产地检疫 目前,产地检疫工作已覆盖全XX个乡镇和两个办事处、X个行政村,根据(XXX[2012]5号)文件要求,设立了X个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在各乡镇畜牧站及宏达肉联屠宰场各设置一个检疫申报点,在人员居住相对集中及有集贸市场的村寨各设置一个协检点,共X个协检点,但由于缺乏技术人员等原因,工作没有到位,产地检疫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为弥补产地检疫工作的不足,各XX都展开市场检疫工作来代替产地检疫工作。 (2) 屠宰检疫 我X仅有的XX屠宰场自开始运营以来,动物卫生监督所始终派驻X名官方兽医和X名协检员驻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检疫程序,自XXXX 年XX月起,共检疫生猪XXXX头,检出不合格肉XX案,无害化处理XX案,无害化处理100%,同时做到案案必检,检疫率、出证率、无害化处理率、执证率100%;而其余各XX都没有屠宰点,上市肉尸基本都是自养自宰上市出售,开展屠宰检疫工作难度很大,都以市检为主。 3、动物检疫记录规范和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操作,统一动物检疫记录格式,加强痕迹化管理,我所部分人员于XXX年XX月XX日参加州所举办全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师资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是屠宰场表格填写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受理、审批与管理、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规范等。 (二)按照证章标志管理制度要求,我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标志均逐级申请订购,然后逐级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对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和销毁实行登记制度,并做详细的台账登记,使证章标志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规模场(小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和补助经费落实情况 (一)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2]12号)文件要求,我们始终依法落实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宰病死猪行为,加大对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宣传培训,普及健康养殖和防疫常识,提高科学防疫、安全用药的能力和主动防控意识,改善防疫条件,完善防疫制度,从源头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消费者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维护肉食品安全。 (二)由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与规模养殖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我X各规模养殖场必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欠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及散养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严重不足等因素制约,监管工作不到位现象时有发生。 5、执法主体资格情况 根据XXX机构编制委员会机编制[XXXX]XX号文件及《XXX农业局定方案下设事业、宗旨和业务范围、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方案》等精神,我XX按照国发[XXXX]XXX号文件要求,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市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人员整顿。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做到执法主体明确、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 (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制定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加强规模饲养场(户)的监管,认真查验饲养档案、免疫证明和动物标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严格检疫程序,做到有出必报,有报必检,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同步检疫制度,所有屠宰场同步检疫率达到100%。同时,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入厂验证关和合格产品出证关。建立完整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耳标登记、回收、销毁的建档率达到100%,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分区经营、定期休市、定期消毒等制度。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上市交易,对从省外调入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后,在指定地点经营或交易。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率和上市持证率100%。 (五)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对设立依据、主管机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的身份及监督电话等按照农业部检查站管理办法予以公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六)规范动物检疫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库、专责管理,严格收、发、领、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买卖、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秩序。对于在检疫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屠宰、市场、冷藏、肉品专卖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上市畜产品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监管制度,确保畜产品的可追溯性。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

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 报 动物卫生监督是政府兽医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严厉打击饲养生产、屠宰加工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为我县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做出一定贡献,现就近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动物防疫机构队伍进一步完善 XXXX年,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为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畜牧兽医和水产管理工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保留XX县动物防疫监督所,为县畜牧兽医局直属单位,编制X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XX个镇均单独设立镇畜牧水产站,总编制XX名,在编人员全部列入财政供给,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县XX个镇畜牧水产站加挂动物防疫监督分所牌子(请示方案已送县编委,待批),为县动物防疫监督所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执法,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机构队伍进一步完善。 二、监督工作夯实开展 (一)严格动物养殖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切实抓 - 1 -

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工作,坚决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动物养殖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查工作,做到不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所不发证,力争改善和提升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动物防疫功能。 (二)实施动物卫生工作制度。建立并实施动物养殖强制免疫、检疫申报、消毒灭源、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等制度。要求动物养殖场所(户)的管理人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自觉规范从业行为,遵守上述制度。 (三)狠抓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积极开展《畜禽标识及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宣传与落实,一是规范《畜禽养殖档案》的填写和记录,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强化畜禽标识监督及使用工作,实行畜禽标识统一发放,专人管理制度,按时上报耳标录入信息,使畜禽标识在动物疫病溯源,畜禽产品质量追踪发挥其应作用,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四)严格证章管理。建立了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票证发放登记工作,严禁票证买卖,确保检疫票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规范开展检疫工作。全面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实行产地检疫报检点制度,公布检疫程序和公开报检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宰前和宰后检疫,做到生猪凭证、凭耳标入场率、经检疫合格凭证出场率、检疫不合格生猪及- 2 -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浅谈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发表时间:2019-01-17T10:59:30.7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0期作者:王雪敏李赫王佳博 [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肉食品质量安全也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王雪敏李赫王佳博 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辽宁大连 11640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肉食品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肉食品质量安全也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这就对畜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发展畜牧业,就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而言,搞好动物防疫工作无疑是迫切的、必须的。而动物的卫生监督对动物防疫、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监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和人民的食品安全深远且十分重大。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 概述 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动物传染病及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动全社会力量,依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和消亡的科学规律,对动物从引种、饲养、经营、销售、运输、屠宰到动物产品加工、经营、贮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预防、控制、扑灭和检疫措施,保障动物健康及其产品安全的一项系统性工作。为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体健康,促进养殖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出了明文规定,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内容分析 现代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担负着广泛的工作,需要做好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促进食品卫生的改善和养殖的管理效果。首先,地区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在进行监督工作时,要进行全面检查。应检查这些工厂的卫生条件、内部免疫条件和工程选址,为食品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一些小农场可能存在于小区中。由于养殖业的特殊性,这些农场也应该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农场远离水源,不影响社区的环境。此外,检查这些小农场处理死亡动物的方式和日常消毒效果。最后,应将监管范围扩大到经常有大量活禽交易的农户市场,这也需要动物卫生监管部门的有效控制。然而,在一些地区的一些农户市场,由于活禽贸易量小,活禽贸易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对家禽健康监管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中,往往需要在卫生监督前做好活禽交易的集中管理,以保证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效果。 2动物卫生监督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中的重要性 2.1保证人民生命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可以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食用动物产品及其肉制品。只有加强对养殖动物的监督管理,才能及时将不健康的畜产品与市场隔离开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动物健康的监督管理,使人们可以不时安全地食用肉制品,使人们可以吃肉,从而保证身体健康。 2.2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 不断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机制,“以监促检、以检促免、免检监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起到了关键作用,成效显著,为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对于及时发现、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避免传播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2.3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工作,保障社会稳定。通过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督,农民可以养殖健康的动物,使健康的动物产品进入人们的生活,农民也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这个循环中,公众可以信任相关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质量,从而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而公众可以安全消费,农民可以获得保障。经济效益。这种情况将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地避免了疫情的发生和疫情发生后的疫情控制,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安全隐患,保证了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保障农民收入安全,提高养殖业合理把握畜禽产品供需关系的要求和能力。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3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为提高动物检疫和防疫工作效率,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十分必要。笔者通过多方查阅文献和相关工作经验,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3.1加强监督部门管理,形成警民共同监督形式 第一就是加强部门内部的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定,形成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制,加强对动物卫生的监督和执法,明确谁主抓谁负责,形成从管理到实际执行人员,层层防控的责任制。如果出现执法不严谨,有规定却不执行,应当严格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形成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定期会议,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使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和认真处理违法行为;此外,要把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向群众公开执法人员的职权范围和举报电话,让群众和执法部门共同监督。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他们必须及时仔细核实并处理。最后,有必要改善对执法的激励和惩罚,应该鼓励和赞扬那些负责任和尽职尽责的执法人员。 3.2增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卫生监督氛围 应该应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同。同时做好形象工作,执法人员起到在群众中的带头作用,进而提升了整个行业的社会认同程度,更好地配合监督部门工作,确保畜牧业快速发展并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3.3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用科技手段防制动物疫病 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制适应新形势下的动物防疫工作需要的新型动物用疫苗,如基因工程苗、合成肚疫苗等,增加免疫保护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1、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科普知识,接受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咨询。 2、具体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 3、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对辖区内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4、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卫生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及其它相对固定的经营户建立分户档案。 5、受理辖区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经授权对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并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重大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7、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和母婴保健、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等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及从业人员的日常性综合卫生监督。并配合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业务,正确行使职权。 (二)对于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依法查处。 (三)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吃请,不收礼,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得在生产经营企业担任顾问或与之发生有碍秉公执法的经济关系。 (四)进行监督取证和行政处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弄虚作假,不夸大事实,不越权,不滥用职权。(五)严格按规定的方式和数量采样,同时出具收据。样品和检验剩余样品不得据为私有。 (六)行政罚款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没收或销毁的食品、物品不得私分。 (七)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相关配方、工艺等技术资料应妥善保管。需保密的要严格保密。 (八)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检举。对反映的问题应严肃、及时地予以处置,并做好登记工作。 (九)填写统计报表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统计法规执行。 (十)执行任务着装、挂牌、亮证,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规定执行。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篇一:动物卫生监督所XX年工作计划 动物卫生监督所二〇一二年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和去年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发展,初步制定XX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在XX年,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预防性和常态化监督理念,大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明晰监督对象、内容、目标,全面落实,定点、定区域监管责任制和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和内部监察,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强化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工作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只有抓好产地检疫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动物疫病的源头控制。XX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一是推进和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地设置,明确报检点管理区域和检疫人员,坚持报检点值班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率全面提高。二是严格执行凭畜禽标识和有效的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制度,凡没有免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一律不予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罚。三是对购进的动物也要严格监管,对购进的动物必须隔离观察大动物45天,中小动物30天,才能进入饲养场地。 三、强化屠宰检疫 严格屠宰检疫管理,是保障肉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关键。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检查,“严把动物入场关”要实行准宰制度,“严把屠宰畜禽待宰关”驻厂检疫监督人员对待宰动物每隔4小时检查1次,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驻厂(场)检疫监督人员严格规定程序实施检疫,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严把宰后处理关”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监督屠宰场方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二是驻厂检疫监督人员要及时、规范填写各项检疫记录,做好畜禽标识和检疫票证。的回收和各项记录的整档,确保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不作为(原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2019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4篇

2019年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4篇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 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 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 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XX年全国卫生监 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 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 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 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 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 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 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 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 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 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 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 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 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 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 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 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 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 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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