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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感培训资料(制度、培训、测试、心得)

医院院感培训资料(制度、培训、测试、心得)
医院院感培训资料(制度、培训、测试、心得)

2011年院感培训材料

学习目标:掌握无菌技术

教学内容:

无菌概念:是指在执行医疗、护理技术过程中,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和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

区域不被污染的操作技术和管理方法

无菌物品:经过物理或化学方法灭菌后,未被污染的物品称无菌物品。

无菌区域:经过灭菌处理而未被污染的区域,称无菌区域

非无菌物品或区域:未经灭菌或经灭菌后被污染的物品或区域,称非无菌物品或区域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环境清洁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停止卫生处理,减少人员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一次。

2.工作人员无菌操作前,衣帽穿戴整洁,口罩遮住口鼻,修剪指甲、洗手。

3.物品管理无菌物品必须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外注明物品名称,有效期一周为宜,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排放。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

放置。无菌物品一经使用或过期,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4.取无菌物操作者身距无菌区20cm,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镊),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手臂应保持在腰部以上。无菌物品取出后,不可过久暴露,若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疑有污染,不得使用。

5.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只供一个病人使用,以防交叉感染。

参加人员:

年月日

院感护理制度大集合

1、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每周大扫除,室内、家具、用品彻底消毒,对空气物品表面,每月作细菌监测,并记录。物品表面细菌少于8个/cm2。空气少于500个/m3。

2、每日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1次,有记录。

3、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拖把擦地面l~2次。

4、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5、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6、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刷洗晾干再用。

7、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形清洗、消毒或灭菌。

8、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等冲洗用品,每周进行2次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更换消毒液。

9、接生后所用物品、器械、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消毒。

10、浸泡消毒手术器械,应标明时间,一切无菌物品必须注有灭菌日期。

11、产妇用卫生纸,必须高压消毒、灭菌,方可使用。

12、患者便器应固定使用,用后刷净、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2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

(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

1.事故的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2.事故等级分类:

(1)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2)二级事故:造成病人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三级事故: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并产生功能障碍,或因护理措施不当使病情加剧或一度恶化而延长治疗日期,增

加病人痛苦和负担者。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致失去抢救机会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3)由于不负责任,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跌伤以及三度褥疮者。

(4)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对疑难问题不会正确处理,但又不请示汇报,只凭主观判断,盲目蛮干,造成不良后果者。

(6)因不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供应使用过的器械和敷料,或不认真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感染者。

(7)在助产工作中,由于不认真观察产程进展,或违反助产原则和操作规程,造成产妇、婴儿死亡或会阴三度撕裂伤者。

(8)手术中不严格执行清点制度,而将纱布、器械等物遗留体内,造成不良后果者。

(9)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凡在医疗工作中,尽最大努力,却因业务技术水平所限,发生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原则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二、差错

1.定义

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枝大叶,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延长治疗时间,影响治疗效果,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不良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2.一般差错: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2)错服、漏服、多服药,给药时间延迟或提前给药超过2小时。

(3)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治疗者。

(4)误服、漏服、误发、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治疗时间者。

(5)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皮肤划破多处,而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6)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齐,以致延误手术时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3.严重差错:

(1)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过了过敏试验未及时观察结果又不再重做者;未做青霉素皮试而注射青霉素但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2)因护理不当,未尽到责任,而发生2度灼伤或2度褥疮,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3)抢救病人或对患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类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和补充液体,影响疗效或引起明显副作用,静脉输液中液体渗入皮下,造成局部组织感染坏死,经治愈者。

(4)因查对不仔细,误将带有霉菌药物注入静脉,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5)护理昏迷、躁动病人或小儿,因管理不严,或不符合正常约束要求所致的坠床,造成软组织挫伤,经治而无功能障碍者。

(6)凡精神病患者发生自杀、自伤、伤人等行为时,工作人员虽有不足之处,但后果不严重者。

(7)分娩时婴儿牌挂错或出院时婴儿调错,但被纠正者;或婴儿性别写错引起意见,或产下畸形婴儿在24小时内未发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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