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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验收单

车辆维修验收单

车辆维修验收单

编号:日期:年月日

验收人:车辆主管: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制度 1、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检验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负责。 2、出厂检验必须严格把关,按维修级别和维修项目的要求以及技术标准进行全面的综合调整和检测。考核车辆的静态和动态(路试)性能。 3、对于二级维修车辆,应按照《二级维护出厂检验表》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履行签名手续。 4、出厂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列入车辆的维修技术档案。 5、二级维修经检验合格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或总质检员签发出厂合格证。 6、需参加年审或季审的车辆,经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交送检员送往车辆检测站检验。 7、凡经检验存在不合格的项目,应退回原车间返工,返工不计工时。 8、如因返工而贻误交货时间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凡经入厂检验发现了故障而客户又拒绝修理时,在竣工出厂检验单中应予注明,并交客户一份。对存在的故障隐患和遗留问题不予质量保证,以便分清双方的责任。

维修人员守则 1、各类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证,经就业培训,持证上岗。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三个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客户第一)。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厂的信誉和客户利益,礼貌待客。 4、遵守劳动纪律和车间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生产调度。 5、严格按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6、工作认真负责,爱护车辆,正确鉴别零部件是否可用、可修或报废。如因判断错误而误购新件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5%—10% 7、注意安全生产,作业前必须将车辆固定好,正确操作各种器械设备,避免人身和车辆事故的安全。 8、拆装时,轻放轻拿,文明施工,做好对非维修部位的防护工作,特别是要保护好车身面漆和座椅、仪表以及车身地板的清洁。 9、确保维修质量,维修过程以自检为主并结合互检。未经检查合格,决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10、不得与客户私通,瞒报维修项目;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和要求请客吃饭;不得弄虚作假,遗漏施工项目;更不得领新件后不予更换,欺骗客户。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 养管理规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12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管理规 定 Company vehicle daily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维修申请表格

广州市 汽车维修一类企业 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填报日期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监制

填写说明 一、递交本申请表时,需同时递交下列证件、文件: 1. 开业(迁址或变更经营范围)书面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非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3.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 厂区平面和工艺布置图; 5. 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7.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8. 各项基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9. 经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相关材料; 10. 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二、上述证件如提供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名;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清单;需提供原件的由主管部门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三、员工持证情况一览表和生产设备一览表不够位置填写时可另附页。 四、本申请表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料齐全的,由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 五、本申请表一式二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六、请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七、如有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等变动,请及时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迁址和变更经营范围按新开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汽车修理行业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及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 来源:技术处时间:2013-01-07 前言 为规范在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作业,使汽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减少汽车故障,保证行车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有效地控制汽车排放污染物,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总结了行业标准JT/T201-1995《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使标准更加完善。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交通局、北京市汽车维修管理处、云南省交通厅、辽宁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桂芹、韩国庆、谢素华、孟秋、蔡团结、徐通法、刘亚平、刘林、金诚仁。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作业内容和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用汽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日常维护?routine maintenance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2?一级维护?elementary maintenance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度、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3.3?二级维护?complete maintenance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4?汽车维护分级和周期 4.1?汽车维护的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4.2?汽车维护的周期 4.2.1?日常维护的周期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4.2.2?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的周期?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维修质量竣工检验制度 加强车辆维护修理的技术检验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车辆维修质量的检验执行进厂检验、维修过程中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级检验制度,达到对车辆维修实行全过程监控的目的。 1.车辆进厂送修时,检验员须根据报修内容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及车辆技术档案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检查,必要时进行路试。 以确定维修项目,填写接车确认单、开具维修作业单。车间班组凭单作业。 2.班组接到待维修车及作业单后,班组长会同组修技师,根据维修作业单内容拆检检验车辆。维修过程严格执行部颁标准和维修工艺规范。 3.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过程检验员应遵守把关和攻关相结合原则,积极指导及帮助生产工人的日常工作,主动协助解决维修中所遇到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在工作中互帮互学、共同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4.过程检验员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负责按技术标准检验鉴定零部件,决定零部件的合理使用、更换和加工修配,制定加工修复工艺,审核维修方案。维修技师凭作业单开展工作。 5.车辆在维修过程,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时,应补列作业单并派工维修。 6.车辆维修保养竣工后,过程检验员要严格按照《汽车维护修

理竣工检验规范》进行竣工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检验员须在维修作业卡上签字后在报送出厂检验。 7.车辆出厂检验是维修技术把关的重要环节,检验员必须严格对车辆进行综合检验,全面检查维修项目和作业深度,防止漏保漏修发生。经检验员检验合格的的车辆,由出厂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出厂。不合格的车辆交班组返工后重检。 8.凡经检验合格出厂的车辆,如在质量保证期内: 整车大修或总成大修,其保修期三个月或10000公里; 中修车辆在一个月内或3000公里; 一级维护及小修在三天时间或是300公里; 二级维护在十五天时间或1500公里; 发生质量故障或早期损坏的,公司相关部门应与用车方检查分析,确定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分别承担损失。如因维修工艺、质量的原因及零部件质量引起,责任由维修方承担;如是由于用车方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含损坏),责任有用车方承担,用车方应及时将车送厂维修。 9.车辆进行道路试验时,应在规定的路段进行。试验制动时,车速不得大于30公里/小时。 10.担任检验员的人员必须经过运管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聘任。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8140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车辆维修申请单

车辆维修申请单 下文是关于车辆维修申请单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第一篇:《车辆维修申请单》 烟台市万房城商贸有限公司 车辆维修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单。车辆维修申请单。 车辆维修登记薄 第二篇:《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第三篇:《公司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车辆维修申请单。 备注:1.预计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行政部经理审核;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理。车辆维修申请单。

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 备注:1.预计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行政部经理审核;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修理。 第四篇:《车辆通行证申请书3篇》 车辆通行证申请书一:车辆通行证申请书 一、《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申领表(个人) 二、《承诺书》 三、《授权驾驶委托书》 四、申领车辆行驶证原件 五、车主身份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车主系外籍或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分别出示护照或回乡证或台胞证,驾驶证(原件) 六、被委托驾驶员身份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被委托驾驶员系外国人或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的,应分别出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及《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原件),其中,外国人、中国台湾地区居民还需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单位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所需材料 一、《进沪车辆通行证》申请书 二、《责任书》 三、《〈进沪车辆专用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 四、《〈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驾驶员审核表(单位)》 五、《单位车辆信息汇总表》 六、《单位车辆驾驶员信息汇总表》 七、《进沪车辆通行证》审核结果告知书 八、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九、驾驶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复印件),驾驶员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工作证》(复印件);驾驶员系外国人或中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竣工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 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80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 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

维修申请表格(范本)(20201127081529)

汽车维修一类企业 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名称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填报日期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监制

填写说明 一、递交本申请表时,需同时递交下列证件、文件: 1. 开业(迁址或变更经营范围)书面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非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3.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 厂区平面和工艺布置图; 5. 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7.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8. 各项基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9. 经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相关材料; 10. 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二、上述证件如提供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名; 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清单;需提供原件的由主管部门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三、员工持证情况一览表和生产设备一览表不够位置填写时可另附页。 四、本申请表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料齐全的,由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 五、本申请表一式二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六、请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七、如有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等变动,请及时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

构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迁址和变更经营范围按新开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交通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依法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签订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于汽车维修业务。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应当签订合同;倡导其它维修作业签订合同,托修方提出签订合同的,应当签订。 三、签订合同时,托修方应当查看承修方的营业执照、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四、汽车维修系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的泛称。汽车修理分为整车修理(俗称“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俗称“汽车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其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生产,而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修复配件是指非原车修复的配件。 五、托修方要求改变汽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承修方出示相关手续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对本合同示范文本中带“□”的选项,凡承、托修双方约定同意的,在“□”内打“√”。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09年10月1日起使用。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小型车) 合同编号 (四)升高检查 轮胎:磨损□损坏□ 大灯及大灯罩: 尾灯及尾灯罩: 减震噐:密封状态 八)旧件交还用户:是□否□ 九)清洗车辆:是□否□

附件3: 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大中型货车) 合同编号 (一)车身和油漆检查 1. 3. 十)旧件交还用户:是□否□ 十一)清洗车辆:是□否□

车辆维修检验规程

车辆维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维修检验的职责、走合保养、三包、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修理的检查验收规程不合格项的处理、维修质量分析会议及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车辆维修检验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3 职责 3.1 机务处是本标准的制定和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维修单位/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车辆维修检查验收作业。 4 车辆维修的检验 车辆维修实行三级质量检验:自检、互检、专检。

4.1 自检 4.1.1 修理作业工位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对不符合技术使用标准的部件,绝不允许装用。 4.1.2 作业人员在自检中,要时刻牢记安全和质量,对关键部件检查更要严格和细心。 4.2 互检 相关部位作业人员或班组长要及时对作业质量进行相互检验,以确保修理质量和克服个别作业人员的麻痹思想。 4.3 专检 技术员(鉴定员)在维修作业过程要及时进行质量检验,并在《汽车维修派工单》或相关记录中填写检验记录。 5 走合保养的检查验收 5.1 走合保养前的检查、过程检查、竣工验收的主要项目及标准按照汽车制造厂家规定执行。 5.2 走合保养的检查验收由服务站鉴定员负责,检验合格后,填写顾客保用手册,并经顾客认可签字,检验不合格由鉴定员安排作业人员对不合格项进行作业处理,并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为止。 6 三包期内的定期保养检查验收 6.1 定期保养前的检查、过程检查、竣工验收的主要项目及标准按照汽车制造厂家规定执行。

车辆维修合同书(标准版)

车辆维修合同书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vin代码/车架号:______________ 6.行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甲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甲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甲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甲接收待修车辆时,甲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甲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车辆维修检验标准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以下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各系统检修的出厂技术标准如下: 一、换发动机、发动机大修的出厂技术标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无异响,油底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发动机皮带无老化开裂及磨损过度现象,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时)符合原厂规定。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灵敏、不爆震、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 4 小时之后,拆下火花塞应无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蓝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技术标准二、发动机中修、发动机更换活塞及活塞环的出厂技术标

准 1.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效能良好,无阻塞及短路现象,安装牢固,密封无渗漏现象。 2.发动机冷车允许有轻微异响,油底壳无渗漏。 3.发动机各部接口螺栓、螺母安装扭力符合原厂规定。 4.各汽油管、真空管、水管安装正确,不漏油、水气。 5.各传感器安装扭力符合规定,导线接头连接牢固不漏电。 6.空调皮带、正时皮带张紧度符合原厂规定。 7.起动机起动时无空转、打滑现象,电瓶桩头牢固,电瓶液正常。 8.发电机充电正常。 9.发动机支架,排气管接口安装牢固,接口垫不漏气。 10.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规定,离合器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挂档不响,无打滑现象。 11.水箱、空调泵、助力泵、发电机安装牢固,冷却风扇及设备工作正常。 12.点火正时符合原厂规定。 13.气缸压力(水温 80 以上)符合原厂标准。 14.在常温下,机油压力应符合技术标准。 15.油门、阻风门工作正常。 16.加速不突暴、不回火、不冒烟。各工况供油正常,过渡平顺。热磨合4 小时之后,拆检火花塞应无明显上油现象。 17.在走合期之内允许排气管有不明显的冒烟。在各档内均须避免发动机以高转速行驶。 18.尾气排放符合要求。 三、保养、小修作业的一般技术标准对保养作业内容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耐心向客户解答清楚,涉及车辆行驶安全及车辆寿命的机件损坏或发生问题时,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如客户不做修理,必须在施工单上注明。 1.更换的配件必须按工艺安装好,外表擦拭干净。 2.油、液面检查后,必须擦拭清洁。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汽车修理质量承诺制度 1、在车辆修理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修理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 格证。 3、修理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修理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爱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爱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 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 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通过检验确认修理项目,交前台 对修理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修理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修理。 5、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合格后,按照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修理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 写《车辆修理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按照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修理档案,通 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差不多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修理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修理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修理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要紧零部件 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按照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关于阻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操纵使用标准,对不 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修理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 好讲明工作。 6、关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 总成或车辆。 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修理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修理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 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一)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提条件(国家标准GB3798-83) 1.一般技术要求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各项装备应齐全,并按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安装。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注)要求。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楔应形状正确、曲面圆顺、转角处无折绉、蒙皮平整、无松弛、污垢及机械操作等缺陷。 注:原设计是指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改造、改装的技术文件(下同)(4)喷漆颜色协调、均匀、光亮、漆层无裂纹、剥落、起泡、流痕和皱纹等现象。不需涂漆的部位,不得有漆痕。刷漆部位允许有不明显的流痕和刷纹。(5)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6)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7)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8)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o,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o。(9)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11)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限速装置应铅封。 (13)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4)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但润滑油、冷却水密封结合面处允许有不致形成滴状的浸渍。 2.主要性能要求 (1)发动机起动容易,在各种转速下运转正常、无异响。 (2)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无异响。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操作轻便、工作可靠。变速器挂档轻便、准确可靠。. (3)转向机构操纵轻便、行驶中无跑偏、摆头现象。前轮定位、最大转向角及最小转弯半径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制动性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试行)的规定。(5)汽车空载行驶初速为30km/h时,空挡滑行距离应不少于200m。 (6)带限速装置的汽车,以直接挡空载行驶,从初速20km/h加速到40km/h

维修质量检验规范及考核方案

维修质量检验规范及考核方案 三级质检检验规范 在维修过程中,维修技师应严格遵循“不接受、不制造、不传递”质量缺陷的原则,重视修理的质量,采用上下道工序互检的方式并严格执行三级质检检验制度。 1、第一级检验,维修技师的个人自检。维修技师在完成修理后及后续整理工作后进行。自检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维修工单的作业内容,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技术标准。自检完毕,维修技师在维修工单技师栏填写自己名字。 2、第二级检验,维修班组的互检。维修班组长对本班组的维修质量负责。在其本班组成员自检完成后,班组长应按规定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进行质检,并核对是否所有维修项目和操作内容均已完成;当发现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检验的结果应反馈给维修技师,以提高维修技师的技术水平,避免同一问题的重复发生;完成质检后,班组长应当在维修工单技师签字后签字确认如有增加项目应 在增项技师签字的下面签字确认,然后将工单、客户自费更换的配件、钥匙交接给质检人员,申请质检员总检。 3、第三级检验,质检人员的终检。质检员在班组二级检验合格后,再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终检,必要时路试,同时对完工车辆的清洁状况进行检查;做好最终检验记录,

并签字。重要、安全性能的修理、返修等,应优先检验。 质检合格的车辆交车。质检合格的车辆由维修技师将维修工单交接给服务顾问,并向服务顾问做详细交接,服务顾 问应做力所能及的完工交车前质检(油液面及颜色外观质检)。未经三级质检的车辆,服务顾问必须给予拒绝完工交车。服务顾问引导客户检验车辆后,打印预结算单向客户解释费用明细,引导客户买单后送客。 维修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维修检验不合格指各级检验中发生的不合格。对于一、二级检验发生的不合格由各班组班组长负责自行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但对于由于技术水平、配件、维修检测设备原因,班组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车间主管。 内部返修的处理。三级检验(最终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质检人员应当做好记录,并把不合格车辆返回原承修班组重新维修,原班组不能进行再次维修的转交其他班组进行维修,告知检验发现的问题和做好“检验不合格的标识”即为内部返修处理单,对于终检的不合格车辆,经维修后应当重新检验。 外返车辆的处理。外返车辆是指经最终检验合格,已交付顾客使用,但在短期内或质保期内,故障重新出现,并经分析判断确为维修质量问题的车辆。外返车辆的确认由质检人员、技术总监、车间主管和服务主管共同进行,开外返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按照维修协议合同内容检验; 二、按国家汽车大修竣工技术标准检验; 三、检验所修项目的技术性能是否达到技术标准; 四、作外观检查应完好清洁; 五、整车外观检查和试车; 六、路试后要填写试车技术卡存档; 七、按维修协议内容和技术标准向用户交车。采购员岗位职责 1、主动与申购部门联系,核实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验货时间等,避免差错,按需进货,及时采办保证按时到货。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以搞好“采购供应,保障经营需要”为原则,抓好采购管理,了解公司及下属各企业的物资需求及市场供应情况,掌握酒店有关财务规定以及对物资采购成本、费用资金控制的要求,熟悉各种物资采购计划。 4、熟悉和掌握本人分管的各种物料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单价、品质及供应商品的厂家、供应商,要准确了解、掌握市场供求即时行情,适时组织采购。 5、按“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要对本人分管的采购业务的质量、数量、成本负责,要尽可能多渠道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6、及时完成部门下达的各项采购任务,及时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需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均以“物资申购单”为依据。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凭单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共同把好质量、数量关。 8、服从厂里财务监督,遵守厂内有关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 11.供货商提供的样品,采购员要先记录在《样品登记明细表》上,然后再给业务部门确认,结果回复供货商,让供应商做相关记录并存档以备用。 12.供货商传来的报价单,采购要了解市场原料的最低价,才知道怎样降价,采购员要多同其它公司采购员和公司业务员多交流.才了解材料最低价. 13.采购没有权力备原材料,需要备原料或安排库存,一定要有业务的备料通知单方可,而且要把备料给上司知道. 14.供货商在报价时,有三种方式:(1)、报可以转厂价,(2)开增值税票(注明是含

车辆竣工检验制度

车辆竣工检验管理制度 一、对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实行”三级检验制度” 第一级:控制自检 1.班组或个人在修车过程中严格按修理标准检查修理部位的技术状态,磨损程度超过极限范围的零件应予以修复或更换,并正确安装、调整修理部位; 2.修理完工后要全面自检:经修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各种间隙大小螺母松紧、密封条外表、线条等是否符合修理标准、是否按排工单指令施工。 第二级:控制车间检验 1. 车间主管接到班组或个人的完工车辆后;必须根据修理项目按完工 标准进行技术状态检验,并进行路试。不合标准的车辆应立即转回主修小组处理,主修小组或个人必须第一时间返修; 2.负责质量的车间主管保证每台车的修理质量符合完工标准。对转回 主修的返修车辆有处理权,以控制质量; 3.修理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车辆,检验合格后交下一工序的车间,有关联的下道工序必须对上一道工序进行检验和验收。上一道工序要把下一道工序当作客户,正确处理好交接手续。 4.在交接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完工标准的车辆,应立即指出,并退还给上道工序部门。上道工序部门要立即处理。发生争议时应交由

质检部裁决。凡提交质检部裁决的车辆应作返工处理,质检部必须列表上报,并督促车间立即返工。 第三级:控制质检部检测 1.质检部控制各车间完工车辆的修理质量,根据派工单的指令、完工 标准对所有完工车辆进行技术性能检验; 2. 出厂前的返工车辆要列表上报,并开出返工单责令主修工立即返工; 3. 对出厂反返回的修理车辆进行分析、检验、裁定责任,如属返工的则开出返工单责令主修组立即返工,并列表上报。 二、返工车辆扣罚条例: 1、出厂的返工: 1)刹车、车速、前束、灯光、废气等必须经质检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项目,允许三次侧试,第四次的属返工; 2)目观、耳听、鼻闻、手措可判断的项目或报修故障未能排除的一切项目,通过质检部不合格时第二次就属返工。 2、出厂后的返工: 1) 引擎、底盘大修出厂三个月或行驶一万五千公里以内,中修引 擎出厂两个月或一万公里以内,发生修理范围内的故障; 2)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质量保证其自出厂之日起15天,不超过1500公里行驶里程。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属 于返工。 3)汽车一级维护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自出厂之日起:不超过200

车辆维修质量控制规定

车辆维修质量控制规定 一·总则 (1)质量检验是保证维修车辆质量的重要工作程序和必要手段 (2)质量检验包括车辆进场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质检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照检验标准把好质量关 (3)质量检验工作实行专职人员检验、维修人员自检、互检三级检验制度。 (4)技术总监全面负责维修车辆检验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汽车进店修理检验内容与项目 凡是来我点进行保养、总成大修、涂装项目、事故车等修理作业的车辆,先由业务员接待员开出车辆维修单;主修根据车辆维修单上的保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全面的,仔细的进厂查验,其主要内容和项目如下。 (1)检查车辆外观到车辆全身的各种装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填写车辆进店登记表,记录检验情况。 (2)检验记录车辆拍照号、车型、托修单位等 (3)接车单应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填写真实正确。 三·车辆维修过程检验 (1)进店车辆维修单开出后,车间主管安排车辆维修;涉及多工种协作维修,由车间主管按交车时间安排生产计划。 (2)维修人员操作规程,维修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维修,做好过程检验,自检与互检,对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进行返修。 (3)大修车辆,事故车辆经各工种,工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质检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安装,否则,质检员有权决定返工。 (4)各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对不能解决的质量(技术)问题一般由技术总监予以解决;对重大质量(技术)问题由主管上报上级单位予以解决。 (5)完成工作时,交予质检员时,主修人在维修单上签字。

四·车辆出店检验 (1)车辆维修完毕,质检员进行车辆竣工验收,对检验合格的车辆在维修单上签名。(2)需要进行路试的维修车辆,由质检员路试合格后交付客户。路试检验分三个阶段,即路试前检验、路试中检验和路试后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立即责成主修人及时解决。 (3)经过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根据维修项目由质检员在维修单上签字。 五·返修车辆的检验 (1)由技术总监(质检员)会同当事主修人,对于要求返工的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并确定该车是否属于返修。 (2)在技术总监确认客户的返修理由成立时,当事主修人应尽快返修作业;如果当事主修人正在维修其他车辆时,则应视情况采取灵活的办法处理客户车辆问题。 (3)对不属于返修而客户同意再修理车辆,技术总监(质检员)应引导客户到前台开新的维修单;若客户不愿意修理,技术总监(质检员)应在返工单上注明情况,并将“返修单”交付前台。 六·关于质量等问题的处罚规定 (一)车辆维修质量问题的处罚 (1)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扣除该项目的工时费提成,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进行经济处罚。 1.责任人因疏忽大意造成质量事故处罚如下。 ——对于轻微质量师事故的责任人,处以20-50元的罚款 ——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对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责任人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工作中不负责任、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造成质量问题,不 论事故的等级,均按原工时费的5-10倍罚款。 (2)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责任人应该进行赔偿 1.对因疏忽大意造成质量事故者,油漆工按该项目工时费的40%进行赔偿,配件(材料) 损坏按采购价做如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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