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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

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原则

(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二)受试者自愿参加,并有权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任何阶段自主退出。

(三)严格执行受试者知情同意制度。

(四)对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人资质: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资质。

(二)申请审批程序:

1.完成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制订,并向医务科提交。

2.上报医务科材料包括:

(1)《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申请审批表》。

(2)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实验设计、病例选择、病例数、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实验过程记录、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方法、实验质量控制方案等。

(3)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实验名称和目的、实验材料情况简介、实验简易流程、受试者受益和风险、受试者的权益、医疗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4)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的详细实施流程,包括与相关合作辅助部门的之间协同工作的流程。

(5)实施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相关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预案。

(6)实验所需药物、器械、设备及其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注册文件。

(7)与实验性临床医疗相关的其他必要文件。

3.医务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业务院长进行审查。

4.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5. 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医务科通知相关部门准入开展。

四、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告知

(一)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二)需强调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实验,并有权在临床实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三)受试者在充分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实验方能开始。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五、实验性临床医疗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如研究方案在临床实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订,修订的研究方案需再次报请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如发现涉及实验用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并送医院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的同意。

六、实验性临床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置与记录:

(一)报告: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发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临床研究者或负责人;严重不良事件应向医务科立即口头上报,8小时内书面上报。

(二)处置:

1.按医学需要积极妥善处置。

2.必要时医院有权终止该项研究。

(三)记录: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七、实验性临床医疗实行个案全程管理制。

八、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 建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 员;(5)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 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5)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 行伦理审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 要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7)。如有特殊保管需求的,需报机构办公室和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的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关 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 的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6)。 6.步骤六:质量管理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漳州市第三医院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性临床医疗,均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原则 (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二)受试者自愿参加,并有权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任何阶段自主退出。 (三)严格执行受试者知情同意制度。 (四)对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告知 (一)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二)需强调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实验,并有权在临床实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三)受试者在充分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实验方能开始。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四、实验性临床医疗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如研究方案在临床实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订,修订的研究方案需再次报请医疗技术和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如发现涉及实验用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并送医院医疗技术和伦理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的同意。 五、实验性临床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置与记录: (一)报告: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发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临床研究者或负责人;严重不良事件应向医教部立即口头上报,8小时内书面上报。 (二)处置: 1.按医院《开展新技术项目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2.必要时我院医疗技术和医学伦理管理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研究。 (三)记录: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六、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并上报医教部备案。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与审核程序样本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1?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3.实验性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的伦理学要求: (1)必须遵循赫尔辛基宣言(),依照中国有关临床实验研究规范、法规进行。(2)实验性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开始前需制定规范的研究方案和风险处理预案,报请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3)若研究方案在临床实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冋题,需要对研究方案逬行修订,修订的研究方案需再次报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如发现涉及实验用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并送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的同意。 (5)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包括实验性质、实验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风险性、可供选用的其它治疗方法以及受试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让患者制定她们有权随时退出本研究。使受试者充分了解后表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开始临床实验。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4.不良事件的处理与记录: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发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临床研究者或负责人,并积极妥善处理,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 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峻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严重不良事件应上报医教科,必要时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研究。风险防范参照预案。 5?医教科将不定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开始前、期间及结束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落实。 幵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审核程序口 —□申请人资质□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资质。□ 二□申请审批程序口 1□完成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制订□并向医务科提交。 2 □上报医务科材料包括口□( 1)《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申请审批表》。 (2)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实验设计、病例选择、病例数、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实验过程记录、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方法、实验质量控制方案等。□( 3)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实验名称和目的、实验材料情况简介、实验简易流程、受试者受益和风险.受试者的权益、医疗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4)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的详细实施流程□包括与相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申办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验证的过程。本机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 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 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PI及至少两名研究成员应接受过GCP培训,并提供证 书。 1.3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 PI、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1.4申办者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020- 87343565 )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 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

项审核的SOP》)。 3. 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 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 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求, 递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 4.2 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 4.3 取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后,审核通过后的合同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签 字盖章生效。 4.4 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申办者还应向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将备案回执或相关证明交机构办公室存档。 5. 步骤五:项目实施 5.1 PI 参照“ PI 工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5.2 申办者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 收、保管、使用、回收和退还并记录。 5.3 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召开启动会。 5.4 研究者遵照GCP 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 实施临床试验。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依据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原则 (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二)受试者自愿参加,并有权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任何阶段自主退出。 (三)严格执行受试者知情同意制度。 (四)对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告知 (一)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二)需强调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实验,并有权在临床实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三)受试者在充分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实验方能开始。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四.实验性临床医疗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如研究方案在临床实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订,修订的研究方案需再次报请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如发现涉及实验用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并送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的同意。 五.实验性临床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置与记录: (一)报告: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发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主要临床研究者或负责人;严重不良事件应向医务科立即上报。 (二)处置: 1.按医院《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2.必要时医院伦理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研究。 (三)记录: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六.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98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若干规定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1.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3.实验性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的伦理学要求: (1)必须遵循赫尔辛基宣言(2010年版),依照中国有关临床实验研究规范、法规进行。 (2)实验性临床研究、调查和试验开始前需制定规范的研究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报请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3)若研究方案在临床实验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对研究方案进行修订,修订的研究方案需再次报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如发现涉及实验用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修改并送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的同意。 (5)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包括实验性质、实验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风险性、可供选用的其它治疗方法以及受试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让患者制定他们有权随时退出本研究。使受试者充分了解后表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开始临床实验。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4.不良事件的处置与记录: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发生在实验性

临床医疗研究期间的任何不良事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主要临床研究者或负责人,并积极妥善处置,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峻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严重不良事件应上报医教科,必要时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项研究。风险防范参照预案。 5.医教科将不定期在实验性临床医疗开始前、期间及结束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落实。 6.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依法给予处罚。 附件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八)项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临床试验运行流程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遵照中国GCP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结合我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步骤一:申办者/CRO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本机构就研究科室、PI等相关问题进行商洽。 步骤二:申办者/ CRO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 申办者或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并提交《伦理审核申请书》(附件2)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步骤三:审核 1.申办者/CRO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 步骤四:主持或召开研究者会议 1.PI遵照“PI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 位,主要研究者、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由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伦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者/CRO与研究者初步拟定协议和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并呈交机构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 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的原则,将试验药物交予药剂科保管(苏兴国) 步骤八:临床启动会的召开 协议签署后,由申办者/CRO负责召集、PI主持本研究单位现场项目启动会,对GCP等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SOP进行培训。所有该项目的成员均应参加。 步骤八:项目实施 1.实施项目管理、PI负责制。PI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小组遵照GCP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3.机构将定期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 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PI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及时通 报机构及伦理委员会。 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PI应会 同研究小组和机构成员共同参加稽查,并将稽察结果交机构备案。 6.如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机构将协助申办者/CRO在临床试验中召开项目 中期总结会、电话会等。 7.临床试验进行超过1年以上,申办者/CRO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 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步骤九:药物回收与材料归档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精编版

临漳县医院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原则 (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二)受试者自愿参加,并有权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任何阶段自主退出。 (三)严格执行受试者知情同意制度。 (四)对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人资质: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资质。 (二)申请审批程序: 1.完成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制订,并向医务科提交。 2.上报医务科材料包括: (1)《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申请审批表》。 (2)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实验设计、病例选择、病例数、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实验过程记录、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方法、实验质量控制方案等。

(3)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实验名称和目的、实验材料情况简介、实验简易流程、受试者受益和风险、受试者的权益、医疗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4)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的详细实施流程,包括与相关合作辅助部门的之间协同工作的流程。 (5)实施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相关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预案。 (6)实验所需药物、器械、设备及其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注册文件。 (7)与实验性临床医疗相关的其他必要文件。 3.医务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业务院长进行审查。 4.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提交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 5. 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医务科通知相关部门准入开展。 四、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告知 (一)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二)需强调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实验,并有权在临床实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三)受试者在充分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实验方能开始。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五、实验性临床医疗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就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得药物得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得临床、药理与/或其她药效学方面得作用、不良反应与/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得就是确定试验药物得安全性与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得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得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 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 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得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 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得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得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 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得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得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 伦理审评。 3.2 最终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得要 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得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得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电话)。如有特殊保管需求得, 需报机构办公室与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得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 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得,经PI授权得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得书写,需由PI授权得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得 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得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电话:)。 6.步骤六:质量管理 6.1.申办者派出合格得、为研究者所接受得监查员,参照GCP要求对整个试验 过程进行监查。 6.2.机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得问题提出书面整改 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检查得SOP》与《临床研究得问题分级与处理SOP》。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得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缺陷管理办法》。

(完整版)患者参与实验性临床医疗知情同意书

鼎湖区人民医院参与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您将作为临床试验的一名受试者,本项临床试验将有人次参加。为了确保本次试验顺利进行并充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同意参加之前,您需要清楚知道以下相关信息: 一、开展临床试验的介绍 临床试验。 二、研究性质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传统治疗效果进行对比,评价 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疗效及和安全性。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临床试验由于同时使用传统治疗,医生的任何判断可以依据对照治疗进行。本临床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医院将根据损害程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四、受益 凡参加验证的患者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为您检查、治疗,对您的疑问进行解答,为您提供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五、自愿参加与退出 试验前请您对本次临床试验做详细的了解,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您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为您解释您所关心的问题,然后由您自愿决定是否参与临床试验治疗,您有权在验证的任何阶段退出,中途退出、随访不会影响对您的常规治疗。 六、保密责任 本次试验所取得的结果与资料归临床验证项目的实施者及医疗机构所有并无偿使用,但您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本项研究而受到侵犯,您的个人资料由我院保密。我院伦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者可以查阅您的资料,但是都不得对外披露其内容。除非法律需要,您的身份不会被泄露。研究结果将在不泄露您的身份的前提下因科学目的而发表。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医生和受试者各一份。 鼎湖区人民医院主要研究者: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如果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内容,请在本知情同意书右下方签字确认。 作为本次临床验证的研究者,我已经详细向您告知了上述内容。 研究者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生已充分向本人介绍了本验证的目的、方法等内容,也充分告知了本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并对本人询问的所有问题也给予了圆满的答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实验性临床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完成本项验证工作。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关系) 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科别:住院号: 注:各科室根据具体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做详细补充。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医院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实验性临床医疗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实验性临床医疗研究行为,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按照伦理学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凡是开展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按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原则 (一)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二)受试者自愿参加,并有权在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任何阶段自主退出。 (三)严格执行受试者知情同意制度。 (四)对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人资质: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资质。 (二)申请审批程序: 1.完成一系列相关文件的制订,并向科教科提交。 2.上报科教科材料包括: (1)《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申请审批表》。 (2)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实验设计、病例选择、病例数、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观察、实验过程记录、疗效与安全性评价方法、实验质量控制方案等。 (3)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实验名称

和目的、实验材料情况简介、实验简易流程、受试者受益和风险、受试者的权益、医疗信息的保密措施等。 (4)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案的详细实施流程,包括与相关合作辅助部门的之间协同工作的流程。 (5)实施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相关管理制度及风险防范预案。 (6)实验所需药物、器械、设备及其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注册文件。 (7)与实验性临床医疗相关的其他必要文件。 3.科教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院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 4.医院伦理审查通过后,科教科提交业务院长审批。 5.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科教科通知相关部门准入开展。 四、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知情告知 (一)临床实验开始前,研究者必须向受试者提供有关临床实验的详细情况,进行知情同意告知。 (二)需强调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实验,并有权在临床实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三)受试者在充分知情同意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临床实验方能开始。知情同意书应作为临床实验文档保存备查。 五、实验性临床医疗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置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大型精密仪器室应安装烟火自动报警装置。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各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值班人员要做好节 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全员会议,总结发生的差错或事故,分析原因,排查医疗安全隐患和实验室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完整版)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

实验性临床医疗患者知情同意书尊敬的患者: 您好!您将作为临床试验的一名受试者,本项临床试验将有人次参加。为了确保本次试验顺利进行并充分保障您的权益,在您同意参加之前,您需要清楚知道以下相关信息: 一、开展临床试验的介绍 临床试验, 二、研究性质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与传统治疗效果进行对比,评价实验性临床医疗的疗效及和安全性。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临床试验由于同时使用传统治疗,医生的任何判断可以依据对照治疗进行。本临床试验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医院将根据损害程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四、受益 凡参加验证的患者由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为您检查、治疗,对您的疑问进行解答,为您提供及时、周到的医疗服务。为了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临床试验方案,并已通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五、自愿参加与退出 试验前请您对本次临床试验做详细的了解,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您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为您解释您所关心的问题,然后由您自愿决定是否参与临床试验治疗,您有权在验证的任何阶段退出,中途退出、随访不会影响对您的常规治疗。 六、保密责任 本次试验所取得的结果与资料归临床验证项目的实施者及医疗机构所有并无偿使用,但您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本项研究而受到侵

犯,您的个人资料由我院保密。我院伦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者可以查阅您的资料,但是都不得对外披露其内容。除非法律需要,您的身份不会被泄露。研究结果将在不泄露您的身份的前提下因科学目的而发表。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医生和受试者各一份。 医院主要研究者: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如果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上述内容,请在本知情同意书右下方签字确认。 作为本次临床验证的研究者,我已经详细向您告知了上述内容。 研究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医生已充分向本人介绍了本验证的目的、方法等内容,也充分告知了本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并对本人询问的所有问题也给予了圆满的答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实验性临床医疗,并积极配合医生完成本项验证工作。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关系) 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科别: 住院号: 注:各科室根据具体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做详细补充。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5857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编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学习自己所在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目录 总则 实验室须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七、高压钢瓶的使用安全 总则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系和教务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实验室须知 1.处理任何紧急事故的原则是: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措施包括自已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在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采取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点,措施包括撤离危险现场,自救、互救、报警等。在任何情况下,不顾他人人身安全,不采取措施都是不道德的。 2.参加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发布版

药物临床试验就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与/或其她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与/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的就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 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 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 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 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 伦理审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 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电话)。如有特殊保管需求的, 需报机构办公室与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的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 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的 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电话:)。 6.步骤六:质量管理 6.1.申办者派出合格的、为研究者所接受的监查员,参照GCP要求对整个试验 过程进行监查。 6.2.机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 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检查的SOP》与《临床研究的问题分级与处理SOP》。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缺陷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目的: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

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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