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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

资质等级认证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技术服务市场,促进专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的企业,应申请建筑机电、智能化、制冷暖通空调等相应专业、类别、等级的“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建筑机电)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经审定、批准后,可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或全国从事相应的经营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涵盖的建筑机电、智能化、制冷暖通空调等设备维修安装项目,是指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竣工后运行中的维修保养和节能改造项目,包含各相应专业设备和系统的维修、保养、改造安装、运行检测和能效管理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核定的资质范围从事维修安装经营服务业务。

第五条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各地方安装行业协会”)共同设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并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的管理指导下,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的咨询、材料收集汇总、初审、年度复核、换证复核、证书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综合素质的标志。

第二章资质专业、类别、等级划分

第七条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专业、类别,目前划分为建筑机电、智能化、制冷暖通空调三项,根据企业条件可申请多项,也可申请单项。

第八条建筑机电、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企业综合能力,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制冷暖通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专业特点,划分为A、B、C、D四类。

一、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企业综合能力,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

(一)Ⅰ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3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及以上一般工业厂房的机电

设备系统维修安装。

(二)Ⅱ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30000m2以下、1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以下、3000m2及以上一般工业厂房的机电设备系统维修安装。

(三)Ⅲ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20万元以下,或10000m2以下公用工程、公共建筑,3000m2以下一般工业厂房的机电设备系统维修安装。

二、智能化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企业综合能力,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

(一)Ⅰ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30000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及以上一般工业厂房的智能化系统维修安装。

(二)Ⅱ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30000m2以下、10000 m2及以上公用工程、公共建筑,10000m2以下、3000m2及以上一般工业厂房的智能化系统维修安装。

(三)Ⅲ级:能独立承担合同额20万元以下,或10000m2以下公用工程、公共建筑,3000 m2以下一般工业厂房的智能化系统维修安装。

三、制冷暖通空调专业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按其企业综合能力,A、B、C类划分为特、Ⅰ、Ⅱ、Ⅲ、Ⅳ五个等级;D类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

(一)类别划分

A类: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组件等)。

B类:净化空调设备(按净化等级划分)。

C类:冷冻冷藏设备(按冷冻冷藏库吨位划分)。

D类: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多联机、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机、冰箱、冷柜、制冰机和热泵热水器等)。

(二)等级划分

1、A类维修安装企业

特级:能独立承担5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4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3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2种(含)以上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IV级:能独立承担1种主机种类和系统的维修安装。

2、B类维修安装企业

特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4级及优于4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6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7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IV级:能独立承担净化等级为9级的净化空调系统维修安装。

3、C类维修安装企业

特级:能独立承担20000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安装。

Ⅰ级:能独立承担5000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3000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500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安装。

IV级:能独立承担30吨(含)以上冷冻冷藏库及系统的维修安装。

4、D类维修安装企业

Ⅰ级:能独立承担4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Ⅱ级:能独立承担3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Ⅲ级:能独立承担2种(含)以上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的维修安装。

第九条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与所申请资质专业、类别与等级相应的注册资金和经营业务范围。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和设施。

(四)新成立或新从事的维修安装企业须从低等级资质申报。申报资质升级的企业,必须已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级资质。

(五)建筑机电、智能化和制冷暖通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基本条件详见附表1和附表2。

第三章资质等级审批程序

第十条申请资质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企业填写《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审验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由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分别负责接收本地区的申报材料及初审工作,并组织、核实申请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实地考察等。

(三)由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分别组织各自的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专家组(以下简称“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专家组”),负责本地区申报企业的审查,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参与和协调,审查结果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15天。

(四)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负责将审查合格企业报本地区安装行业协会和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审定通过后,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颁发《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建筑机电)资质等级证书》。各地方安装行业协会在证书正(副)本的“审核机

构”栏加盖公章。

凡获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将通过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审查不合格企业提交书面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申请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向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一)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中国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审验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章程。

(三)营业场所、主要维修设备、检测仪器、设施等固定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及清单。

(四)提供与申报专业、类别、等级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等级工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已完成相应专业、类别的维修安装项目业绩及用户确认的业绩质量证明。

(六)其它有关材料。

第四章资质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建筑机电)资质等级证书》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统一管理,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没有设置建筑机电维修认证机构的地区

的企业,可自愿向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或已开展认证的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的任意一家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年度复核制。有效期满按规定办理换证复核手续。

第十四条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履行年度复核和换证复核手续。

第十五条凡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维修安装合同和维修合格证书等文件上标明资质证书的等级和编号。

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应对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的维修安装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等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复查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六条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有发生下列情况的,各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将依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行业内通报、资质降级、取消或吊销其资质证书的处理意见,报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汇总,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批准执行。

(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抽查不合格,且在限期内整改仍不合格。

(二)未按规定报年度复核材料或年度复核不合格。

(三)未按规定报换证复核材料或换证复核审核不合格。

(四)维修安装质量低劣,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死亡事故。

(六)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七)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企业被取消资质证书不满一年的,被吊销资质证书不满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第十八条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如对资质等级认证的申报、审核、审查持有异议的,可向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和所属地方建筑机电维修认证办公室提出意见,并可向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和所属地方安装行业协会反映、投诉和请求复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是由上海市安装行业协会、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办公室参与起草。本办法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试行。

附表1:

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认证基本条件表(一)

(建筑机电、智能化)

附表2:

建筑机电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等级基本条件表(二)

(制冷暖通空调)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施工企业资质一直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施工企业资质也是有一定的等级标准的,有一级,二级,三级之分。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5)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2001

《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2001年4月20日) 建建[2001]8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我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总承包分为特、一、二、三级总承包。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体化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一)(摘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米、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含厂矿和林业专用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和沿线设施工程。 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沿海3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6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及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及以下船闸和300吨级及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及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及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16万平方米及以下港区堆场工程、1200米及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及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不同类型的大坝、电站厂房、引水和泄水建筑物、通航建筑物、基础工程、导截流工程、砂石料生产、水轮发电机组、输变电工程的建筑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压力钢管、闸门制作安装;

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完美版)

一、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 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为 3 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如何申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广州信恒咨询助你完成建筑资质相关项目 如何申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建筑企业资质,顾名思义,是衡量一个建筑企业的资信实力的标准;相信每一个建筑行业人员对此都非常熟悉,今天就申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跟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建筑施工资质,分三部分: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资质。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共十二项标准。(资质标准在页面底部)除通信工程(分一级、二级、三级、无特级),机电安装工程(注:此处为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非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分一级、二级、无特级和三级资质,故要申请该项可直接申请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总承包资质),要申请资质建筑企业必须由最低级开始申请,即从三级资质开始申请;企业按资质标准将三级资质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即可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即市建设委员会或市建设局,属省直管的建筑企业可直接向当地省建设厅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三级升二级,二级升一级)时,需将材料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委员会或市建设局)申请,待市主管部门同意,再将材料交主省建设主管部门(即省建设厅),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颁发建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如申请一级资质,则需省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申请,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涉及电力,公路,通信等资质,需经双主管部门同意,再由建设厅或建设部审批发证(注:涉及双部门的资质,最低级即三级,也需要向建设厅申请)。 二.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共60项标准。申请情况与总承包资质相似,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即建设委员会或建设局审批发证)。部分无三级(即最低等级为二级)和不分等级资质(如特种作业工程)需要向省建设厅主管部门申请。 三。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资质,共13项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不分等级的皆为直接向当地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如申请多个专业需配多个专业的技工人员。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5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目录 一、总则 (1) 二、标准 (5)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5)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1.1一级资质标准 (6) 1.2二级资质标准 (7) 1.3三级资质标准 (9) 1.4承包工程范围 (9)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2.1一级资质标准 (12) 2.2二级资质标准 (13) 2.3三级资质标准 (15) 2.4承包工程范围 (17)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8) 3.1一级资质标准 (18) 3.2二级资质标准 (19) 3.3三级资质标准 (20) 3.4承包工程范围 (21)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3) 4.1一级资质标准 (23) 4.2二级资质标准 (25) 4.3三级资质标准 (26) 4.4承包工程范围 (27)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0) 5.1一级资质标准 (30) 5.2二级资质标准 (31) 5.3三级资质标准 (33) 5.4承包工程范围 (34)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6.1一级资质标准 (36) 6.2二级资质标准 (37) 6.3三级资质标准 (38) 6.4承包工程范围 (38)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0) 7.1一级资质标准 (40) 7.2二级资质标准 (41) 7.3三级资质标准 (42) 7.4承包工程范围 (43)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6) 8.1一级资质标准 (46) 8.2二级资质标准 (48) 8.3三级资质标准 (49)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3) 9.1一级资质标准 (53) 9.2二级资质标准 (54) 9.3三级资质标准 (55) 9.4承包工程范围 (56)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 10.1一级资质标准 (61) 10.2二级资质标准 (63) 10.3三级资质标准 (64) 10.4承包工程范围 (65)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8) 11.1一级资质标准 (68) 11.2二级资质标准 (69) 11.3三级资质标准 (71) 11.4承包工程范围 (72)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3) 12.1一级资质标准 (73) 12.2二级资质标准 (74) 12.3三级资质标准 (74) 12.4承包工程范围 (75) (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77)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13.1一级资质标准 (78) 13.2二级资质标准 (79) 13.3三级资质标准 (80) 13.4承包工程范围 (81)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3) 14.1一级资质标准 (83) 14.2二级资质标准 (84) 14.3三级资质标准 (84) 14.4承包工程范围 (85)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6) 15.1资质标准 (86) 15.2承包工程范围 (86)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8) 16.1一级资质标准 (88) 16.2二级资质标准 (89) 16.3承包工程范围 (90)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17.1一级资质标准 (92) 17.2二级资质标准 (93) 17.3承包工程范围 (93)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5)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取得一定的资质,只有有了资质才符合国家的标准,才可以在市场中工作。当需要接工程,资质等级就是一块非常重要的敲门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5)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划分及条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总分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13个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14版) 建市[2014]159号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总则.............................................................................................................................................................. - 3 - 二、标准.............................................................................................................................................................. - 5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4)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7)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0)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2)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5)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8)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4)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6)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9)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1)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3)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4)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6)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8)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49)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1)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3)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6)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7)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59)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1)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2)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4)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6)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68)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1)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5) 32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7) 33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78) 34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0) 35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2) 36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5) 37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87) 38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0) 39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2) 4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4) 41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6) 42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98) 43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0) 44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2) 45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4) 4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6) 47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08) 48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11) 49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113)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 范围 1、建筑工程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 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1)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有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3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3)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承担任务范围: 1)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高度在8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3、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分为几类? 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承接范围: 1)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总承包资质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9)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标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一级资质标准.................................................. 1.2二级资质标准.................................................. 1.3三级资质标准.................................................. 1.4承包工程范围..................................................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1一级资质标准................................................ 2.2二级资质标准................................................ 2.3三级资质标准................................................ 2.4承包工程范围................................................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1一级资质标准................................................ 3.2二级资质标准................................................ 3.3三级资质标准................................................ 3.4承包工程范围................................................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1一级资质标准................................................ 4.2二级资质标准................................................ 4.3三级资质标准................................................ 4.4承包工程范围................................................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1一级资质标准................................................ 5.2二级资质标准................................................ 5.3三级资质标准................................................ 5.4承包工程范围................................................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1一级资质标准................................................

地铁相关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全文: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由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建<1995>666号)、《混凝土预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试行)》(建施<1993>770号)、《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6>608号)同时废止。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八)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淮(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十一)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四)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十七)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十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十九)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十)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十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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