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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在我个人看来,从2011 年4 月7 日启动的抗菌药物使用的整治行动。第一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因为鉴于耐药环境的日益恶劣,鉴于新的抗菌药物越来越少。鉴于大家在使用当中的一些不规范。包括一些地区和医生的过度或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管理部门认为这是无奈的,但必须做的事情。这件事情的主旨是让我们的医护人员更加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给患者带来有效治疗,第二患者安全要尽量保障。是药三分毒,抗菌药物有很多的不良反应,尤其联合用药等等带来的问题。第三,在规范用药当中,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使用。对耐药环境的延缓耐药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样,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降低花费。减少了政府、个人的负担。同样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有意义的行动当中,方方面面的培训很多。在培训当中使我们处方医生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这里包括对基本功的培养,比如一个经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至少对临床生物学有了一定的了解,对药物、药学、药理,比如抗菌药物的特征,还有常见感染部分的特点,临床表现,它的常见的微生物是怎么样的,耐药性怎么样等等。通过这样的培训,使我们医生达到最基本的状态。最根本的还是给患者带来利益。

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在2012 年4 月24 日正式下发,要求从8 月1 日开始在全国开始实施。共6 章59 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已有的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五方面的内容: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二、明确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主体。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设。四、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五、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我们先看下第一章的的总则。第一章的第一条其实是关于目的和意义的表述。说的也是非常的情绪。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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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界定了管理办法的管理的范围。它说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明确了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是三个:安全、有效、经济。

第六条说了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第一是非限制使用级、第二是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包含4 点: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就是组织机构和职责。包含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这几条对于医院,尤其是相对比较小一点的医院,是很大的转变,就是必须有感染疾病科,必须有临床药师,必须有符合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要求是非常明确的。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这部分呢,我们反复听取卫生部相关领导的讲解,特别强调的是正院长负责。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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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特别强调,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条是关于职责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在第十条当中,大家要特别注意的是,可能我们之前就有或这样的事情成立后,相关部门也制定了专职或兼职人员,但我们在做的时候,要有痕迹的管理,就是要有记录。包括图片、教材、参加人员的签名,总之要有记录,表示确实做了这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是关于感染性疾病科。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这点在国内存在一些问题。进步中的问题,或起步阶段的问题。因为二级以上医院的感染疾病科的专业方向或者学科方向是不同的。有的是专门做肝炎为主的,或者艾滋病为主的,或者病毒性疾病,或者之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真正现在抗菌药物的使用,对他们来讲也相对陌生,就是先打造一只队伍,然后有时间的一个成长的阶段,才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不同的医院的现状不同。当然有些传染病医院是非常强的,已经起到了这样技术执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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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关于临床药师的。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说到临床微生物室。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这部分也是第一,提到要根据实际需要,不是一刀切。因为这里面也有投入,也有人员、来源培养。另一方面,微生物是活的,不同的区域甚至相同的区域不同的医院,它的分布,尤其它的耐药性都有差异。所以有条件,的确有大量的感染性疾病的病人建立自己的区域化的临床微生物史。拿到最可靠的区域资料,对于本区域的制定一些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的共识、规范啊,是非常有价值的。还有一点,不仅仅是个框架的形式。和合格的技术人员同样重要。当然这都需要时间。

第十四条关于相关学科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有关分级管理目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就是大家说的很多的一品两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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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对于特殊情况怎么处理呢?第十八条阐述了这样的内容。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 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 年,最短不得少于1 年。

第二十条有关购进抗菌药物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特别提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就是放了个小口子,就是临时采购的处理。强调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尤其是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这方面,我们反复听卫生部的官员在解读的时候,特别强调,不要钻这方面空子,一定要按照上面的规定,的确不经常使用,而且不能经常走这样的流程。要么就放到品种当中,要么就不能老是采取对临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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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是有关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 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第二十四条特别明确指出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管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在第二十五条中说的很清晰。内容应当包括:(一)《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我在开场的时候也说过,经过一样一个看似运动的整治,医生的收获还是很实惠的。比如其中的三、四、五条都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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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范畴的。通过政府买单的培训,我们的医生得到比较全方位的系统的提高。

第二十六条说的是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第二十七条特别提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第一,严格控制特殊。也不得在门诊使用。第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第二十八条,越级使用的处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 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这里面包含特别大的工作量。还要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和本机构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经验选用抗菌药物,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要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一)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 %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二)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 %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三)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 %的抗菌药物,应当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四)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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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第三十三条是有关建立公示和报告制度。这方面在有些医院实行起来,其实是很困难的。因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应当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年报告一次;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半年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次。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这一点真的是可以节省大量的工作量,也便于监督部门的考核。

第三章,第三十五条,对异常情况开展调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一)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二)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三)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四)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五)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这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也是管理方面重点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就是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四章是有关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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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估制度。

在监督管理一章的第四十条,强调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布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将排名情况向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布,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发生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站,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并予以公示,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有关监测体系的规定。卫生部建立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控制指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技术方案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重要指标,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对医疗机构作出降级、降等、评价不合格的处理。这部分和医院的评审非常相关,同时要引起医院领导的注意。

第四十四条,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挂钩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第四十五条,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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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四十六条,对取消医师处方权的情形,作了详细的描述。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一)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二)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对取消药物调剂资格的情形。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第四十八条,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第四十九条,是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也做了详尽的描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二)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同样法律责任,第五章的第五十条,对医疗机构处罚的情形的进一步的描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给予处分:(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二)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三)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四)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五)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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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利益的。

第五章,法律责任里的第五十一条和五十二条分别是这样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索取、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大家看,在这几条中都提到后果的问题。还有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针对违规药师的处理。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二)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三)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药品管理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的附则,里面有三条。第五十七条,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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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本行政区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 年8 月1 日起施行。

对卫生部从8 月1 日开始实行的最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办法。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内容。我们很难超越去说更多的别的解读的版本。作为临床医生,遵守这样的法律法规是责无旁贷的,还是说,回到以患者为本的状态,为患者谋取最有效的治疗,同样还要兼顾的耐药环境的防控,另外兼顾对患者的不良反应带来的经济上的负担等等多方面的考虑。抗菌药物的使用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很难通过一两个文件,或者多个文件来真正的决定临床医生工作当中该怎么做。但这里有些红线,有些我们务必要做的事,临床医生应该做到,当然以这样的一种自律的姿态,也以管理的。我认为是双管齐下的情况来更好的、更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最终为患者谋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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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73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 处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reporting system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部长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段《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 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火灾隐患措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器材、消防知识训练。 5、督促检查各班组防火安全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 6、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抢救,并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将火灾情况及处理意 见上报。 7、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 计划; 8、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9、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检查制度; 10、组织制度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监督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 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员工中组织展开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 的实施和演练; 7、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三、副部长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要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做好防火工作,配合分管防火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贯彻段《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班组工作计划。 3、对本班组员工进行防火“三懂二会”教育(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程度、懂得 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打119火警电话)。 4、本岗位的火险隐患要了如指掌,提高警惕,并积极解决。 5、本班组工作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管理好,维护好。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5)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5) 项目经理防火安全生产职责(五)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受消防监督机关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督促和检查。 (2)项目经理必须执行消防法规、规定和上级制订的防火安全制度,在履行总包对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的前提下,明确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管理部门和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生产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 (3)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用明火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审批手续,坚持动用明火必须做到”两证一器一监护”(即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许可证,必须备好灭火机、必须有动火监护员)的原则。 (4)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布置和搭建临时设施,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的不同施工阶段,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专职监护、巡逻检查人员。 (5)工程项目必须有规定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与职工生活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项目经理要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同时必须建立不少于职工总人数10%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及初起火灾扑救训练,提高工程项目自防自救能力。 (7)明确专人进行工程项目施工防火管理,建立防火档案,制订初起火灾扑救方案。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必须记录在案。 (8)定期召开各分承包方领导,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防火安全工作会议,提出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工种的防火要求。各分承包方,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做好防火工作的内容。 (9)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消防监督机关报警,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并迅速如实上报,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感谢您的阅读!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发生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成员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车队有关负责人员组成。 第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三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车队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九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发生,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公司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附:消防网络图及责任人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小学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教导处:责任人——张广民主任 (1)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2、总务处:责任人—何振军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 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 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 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 事故。)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 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 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 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200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 消防安全责任制 审批: 审核: 编制: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调度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1、遵守调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熟练操练各种系统; 3、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每日检查,并认真填写《调度室值班记录》和《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并定期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系统每日运行登记表》; 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6、熟练掌握《调度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电工消防安全责任制 1、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并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3、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工有权进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在变电所(机房)不准会客; 5、值班电工不得喝酒,不准擅离职守; 6、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7、变电所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8、每年雷电季节到来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保卫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时到岗值班、值宿、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不能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脱岗睡岗; 3、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过夜; 4、对负责的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并作好记录; 5、保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熟知所负责部位的电源、墙壁消火栓器材位置; 6、保卫人员在值班中要认真负责,出现火情应迅速报公安消防机关,拨打火警“119”,对初期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 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 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

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消防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8、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消防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事故分析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安 全技术部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 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收集资料,查明事故 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 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 防范措。 3、事故分析处理 (1)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 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通过勘察现

场,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同时分析对涉及事故的技术、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设计缺陷、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 (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 (3)事故责任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消防安全责任制

1、 2、 3、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3、名词定义: 无 4、职责: 4.1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4.2综合办: 4.2.1本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综合办负责人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责任人。 4.2.2 每年年初与各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留存备查。 4.3各部门: 4.3.1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4.3.2 各部门应确定一人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4.4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为 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成员。 5、流程说明: 5.1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 安全情况; 5.1.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 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1.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 大问题; 5.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消防小分队; 5.1.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2.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2.6组织管理消防小分队; 5.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2.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综合办负责人职责 5.3.1综合办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号:SY-AQ-0852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Safety produc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fire chief

消防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消防队长隶属于安全监察部部长,是消防队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是: 一、积极贯彻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规程及国家、地方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指示精神; 二、负责消防队执勤战备、业务建设、防火监督、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日常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部署执勤、战备、训练及演练工作,掌握公司重点部位的情况,熟悉灭火作战计划,加强队员业务理论水平,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五、负责灭火、抢险救援的指挥工作,及时准确地调配和增援灭火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扑灭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六、协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器材,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消防器材的补充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01-60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管辖区域的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三、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四、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监察局、公安、检察院、工会组成事

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五、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 六、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有关部门仲裁。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八、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6299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强化生产管理,减少生产事故,提高生产效率,特定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生产事故范围及划分标准: 凡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操作或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指挥失误而发生的,造成烧结机、环冷机、高炉修风等停机4小时以上的事故,统称生产事故,生产事故可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三类,即台机组停4至8小时为小事故,8至36小时为一般事故,36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发生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2.1、发生生产事故后,岗位工人或控制要及时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对消防工作的要求,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支持、督促副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关系。 3、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研究决定奖惩。 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5、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事故预案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完善预案。

6、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7、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9、发生火灾事故,组织现场指挥扑救,并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10、实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管理,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人: 安全总监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项目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1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2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 3 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 1 目的 为规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 编制依据 《人民全生产法》主席第70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 4 术语和定义 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

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其中损失工作日计算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4.10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4.11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4.12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4.13劳务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负责完成某项劳务作业活动的承包。 4.14工程分承包商,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向发包单位承包部分工程任务的外部施工队伍。 5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根据集团《安全环保事故分级》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性、造成后果、可控程度、影响围等因素,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个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具体见表1。 5.1事故等级划分见表1 注:1、上述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2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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