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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6-1

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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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6-1

(总分:149.99,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

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合同类型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法定解除合同权利的是

A.委托合同

B.承揽合同√

C.买卖合同

D.行纪合同

2.下列权利中,其客体只能是不动产的是

A.用益物权

B.典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3.某甲是某乙的继承人,某丙是某丁的受遗赠人,则

A.某甲必须在某乙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抛弃继承权

B.某丙必须在某丁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果某甲在某乙之前死亡,则某甲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某甲的继承人继承

D.如果某丙在某丁之前死亡,则某丙的受遗赠权消灭√

4.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被遗弃的男婴,抚养了三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5000元卖给无儿子的乙。甲的行为构成

A.遗弃罪

B.拐骗儿童罪

C.诈骗罪

D.拐卖儿童罪√

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或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A.集体组织成员家庭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所有权

6.下列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主犯的是

A.甲受人胁迫加入某盗窃集团,为集团提供作案工具及进行销赃

B.乙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参与者,没有组织、策划、指挥该犯罪

C.丙为抢劫集团的“军师”,集团的每次犯罪均由其组织策划,但其从未亲自参与行动√

D.丁受“大哥”约请与另外四人一起参与殴打廖某,打了两拳即离开,其他人竟将廖某殴打致死

7.甲叫乙去偷摩托车,并代为销售,乙偷了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给甲,甲卖得赃款4000元,分给乙1000元。甲的行为

A.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应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

8.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网络用户甲利用自己的博客空间发表攻击乙人格权的文章,乙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后,如果丙对此通知置之不理,则甲、丙对乙人格权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B.甲在住宿乙宾馆时,价值1万余元的钱物被丙盗走,如果丙进入乙宾馆时并未登记,也未引起宾馆保安的注意,则对甲的损失,乙、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将一辆轿车卖给乙,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乙开车时不慎将行人丙撞伤,则对于强制责任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停靠某站台时将乘客乙剐伤,该人身伤害责任属于地下工作物致害责任,对甲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9.甲价值1万元的债券被盗,甲认为此事系乙所为,乙害怕此事张扬出去会有损自己的名誉,故私下给甲1万元,要求甲不要将此事散布出去,甲同意乙的请求后将此1万元存入银行,得利息1000元。后盗窃犯丙被捕交代了盗窃甲的债券1万元的事实。现乙得知此事,欲主张权利,则其

A.有权要求甲返还1.1万元

B.只能要求甲返还1万元

C.只能要求丙返还债券

D.无权要求甲返还1万元及所生利息√

10.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是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口头遗嘱√

D.单方允诺

11.甲赌博成瘾,欠乙赌债5万元,乙多次催要未果,遂私自扣留了甲的妻子,并威胁称,如果甲再不还钱的话就使甲妻难做人。三天后乙见甲妻精神异常遂放人回去。后甲妻被诊断为因惊吓患上精神分裂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非法拘禁罪√

B.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C.乙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

D.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吸收了非法拘禁罪)

12.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购买了一辆豪华轿车,约定四人各出资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并按照出资份额对轿车享有权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若甲决定将该汽车抵押,则必须取得乙、丙、丁的一致同意

B.若四人决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则花费的维修费1万元中,乙应承担2000元

C.如果丙对车门上毁坏的车锁换上新锁,则必须取得甲、乙、丁的一致同意

D.如果四人决定将该轿车出租,则获得租金的5000元中,甲应获得2000元√

13.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相对法律关系的是

A.债权法律关系√

B.物权法律关系

C.人身权法律关系

D.继承权法律关系

14.某高层住宅楼某房间突然抛出一菜板将过路人甲的头部砸伤,则

A.应当推定高层住宅楼的住户有过错

B.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应当由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住户对甲的人身伤害给予补偿√

C.应当认定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住户承担连带责任

D.由于加害人不明,应当认定为共同危险行为

15.甲为了发财致富使用白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300箱假“酵母片”,分6次售出,得赃款8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诈骗罪

C.生产、销售假药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6.甲系车主乙雇佣的七人座专拉游客的小车司机,一日满载乘客在路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孙某撞翻。乙为逃避责任,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甲离开现场。甲也因内心惧怕而将车开走。孙某终因抢救不及时死亡。依现行司法解释,甲、乙、乘客的责任应认定为

A.甲、乙和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B.甲、乙、乘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乙、乘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D.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构成犯罪

17.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使用在先原则√

B.优先权原则

C.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

D.申请单一性原则

18.下列有关各类法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都以营利为目的,而社会团体法人都不以营利为目的

B.社团法人依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设立,而财团法人则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设立

C.社团法人在设立程序上采取严格准则主义

D.财团法人可以依据当事人的遗嘱设立√

19.甲为某法院民庭审判员,在审理一起贸易纠纷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被告胜诉的判决,使原告损失货款近40万元。事后甲按事先约定从被告处收受5万元人民币。对甲的行为应当

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B.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

C.以受贿罪论处

D.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论处√

20.甲因吸毒而债台高筑,一日,甲将村里一台正在使用的变压器偷走卖掉,以偿还部分债务。甲的行为属于

A.结合犯

B.吸收犯

C.想象竞合犯√

D.牵连犯

21.甲深夜听见屋子外面有异常动静,怀疑有小偷,即起身拿起猎枪外出寻找小偷。朦胧夜色中见有黑影走来,遂开枪射击,结果击中一个巡逻警察,致其死亡。甲的主观罪过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22.甲将妇女乙拐卖,乙的丈夫丙长期寻妻未果,悲愤交加,卧轨自杀。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

A.不存在因果关系,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B.存在必然因果关系,甲对丙的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

C.存在条件因果关系,甲对丙的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

D.存在偶然因果关系,但甲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23.甲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在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

A.只偿还立案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B.只偿还侦查终结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C.只偿还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D.只偿还查封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24.甲欲杀死仇人乙。一日,甲谎称进城购物,半路返回,在乙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入夜,甲见乙家开门出来一人,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乙的兄弟。甲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

D.过失致人死亡罪

25.“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其确定刑法管辖权的原则是

A.保护原则

B.属人原则

C.属地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2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是

A.对实施的危害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

B.对实施的危害行为一律负刑事责任

C.对实施的危害行为一律减免刑事责任

D.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7.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误将他人的病羊当做自己的病羊进行救治

B.修缮与邻居共用的承重墙√

C.替朋友招待客人

D.将邻居池塘的鱼引到自己的池塘进行喂养

28.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

A.5年

B.20年

C.10年√

D.15年

29.甲窃得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密码,在办公室利用互联网将该公司账上的5万元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后被一同事发现,对甲极力规劝,甲悔悟,遂将5万元转回该公司的账户。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30.甲在乙家做客时,无意间发现乙家抽屉里有一张他人出具给乙的借条,金额为6000元。甲于是将该借条盗走。后甲找到债务人,称乙让自己来收钱。债务人知道他是乙的好朋友,于是将6000元现金支付给甲。甲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盗窃罪和诈骗罪两罪

D.侵占罪

31.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只能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A.医疗损害责任

B.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C.地下工作物损害责任√

D.网络侵权责任

32.下列行为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乙互不相识,共同在一仓库内行窃

B.甲、乙商议共同强奸妇女,并准备刀具和面罩√

C.甲教唆13岁的乙投毒

D.甲、乙同时基于过失构成犯罪

33.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撤销婚姻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的,不得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C.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D.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如果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34.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8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后乙违约,则甲获得( )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A.16万元

B.18万元√

C.10万元

D.26万元

3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办理质权登记的部门是

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财务主管部门

D.信贷征信机构√

36.刑法中的免除处罚是指

A.宣告无罪

B.作有罪宣告,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免除其刑罚处罚√

C.免除任何性质的处罚

D.免予判处重刑

37.我国刑法规定:除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C.对主要负责人判处刑罚

D.撤销法人资格

38.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代理的情形是

A.代订合同

B.代办托运

C.代签离婚协议√

D.代为保管货物

3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A.用益物权可以作为某些担保物权的标的√

B.用益物权不具有从属性

C.用益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D.用益物权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

40.甲系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镇政府处理土地征用事宜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作废收款收据等手段,套取征地补偿费9万元,据为己有。甲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职务侵占罪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0,分数:20.00)

4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机动车物权变动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机动车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

B.机动车物权的变动需经登记

C.机动车物权变动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机动车以买卖方式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强制责任保险范围赔偿的不足部分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2.根据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按数罪并罚处理的是

A.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

B.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又构成其他犯罪的√

C.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实施杀人、爆炸犯罪的√

D.刑讯逼供将被害人殴打致死的

43.我国刑法规定:不得适用死刑的对象是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犯罪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D.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4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地役权纠纷的有

A.甲与乙约定,甲为了眺望远处海景,乙不得兴建四层以上高层住宅,为此,甲一次性支付补偿费20万元,后乙兴建了高楼导致纠纷√

B.丙为了使用丁的土地排水而兴建排水渠,约定由丙向丁一次性支付费用30万元,但丙没有向丁支付费用而修建了排水渠,导致纠纷√

C.戊集体组织为了灌溉农田将流经本集体组织土地的河流改道,造成河流下游相邻的己集体组织无法用水,导致纠纷

D.庚为了睡眠安稳便与邻居辛约定,辛晚上不得在深夜玩游戏,为此庚支付求安费5万元,后辛仍然在深夜玩游戏,喧嚣声搞得庚彻夜难眠,引起纠纷

45.甲教唆某仓库保管员乙为其提供一些仓库货物信息,后潜入仓库,盗得大批财物,销赃后分了一部分赃款给乙。甲、乙的行为性质是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两人的行为构成盗窃共同犯罪√

C.甲是盗窃罪主犯,乙是盗窃罪从犯√

D.两人的行为构成贪污共同犯罪

46.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A.某债权人因索债将某债务人非法拘禁达5天之久√

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

C.某大学没有给某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D.某公司利用其他公司的知名商标出售其商品

47.甲、乙二人瓜地中的瓜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欲抓到小偷揍一顿。当晚,同村人丙前来偷瓜,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做一团。其间,甲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匕首,对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成立共犯√

4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被甲公司辞退的销售员仍以甲公司名义用持有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B.公民甲将代为看管的他人房产出售并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

C.残疾人甲(15岁)与某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D.公民甲声称自己的赝品古画为真迹而出售给乙并签订买卖合同

49.甲遇台风下落不明满3年,不知生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甲的配偶乙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

B.甲的配偶乙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后,就可以再婚√

C.甲的配偶乙向法院提出宣告甲失踪的申请,就不能再行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

D.甲的配偶乙不能未经申请宣告失踪就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

50.《刑法》第92条对“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解释、第94条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解释,属于

A.司法解释

B.学理解释

C.文理解释√

D.立法解释√

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24.00)

51.简述逃税构成犯罪初犯的特别规定。

(分数:6.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补充了纳税人逃税构成犯罪的初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该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适用:

(1)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

(2)缴纳了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但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不免除刑事责任。)

52.简述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

(分数:6.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②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③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对9种罪犯在2年期满后可以“对其限制减刑”:

①限制减刑的对象范围: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②人民法院对决定罪犯是否限制减刑有酌定裁量权。)

53.简述《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

(分数:6.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推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致害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这种过错仅是一种推定,致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必须举证予以证明才能免责。

下列情形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动物园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中,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园未尽管理职责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物件损害责任。包括: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④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4.简述合同成立的条件。

(分数:6.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合同订立的结果为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2)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所有合同成立均须具备的条件,包括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必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内容明确、合同的缔结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是指某些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保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等实践性合同还必须以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四、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16.00)

55.请对“所有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分数:8.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这种说法不正确。

(2)《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根据该规定,主犯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①组织犯。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在犯罪集团中起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②犯罪集团中的骨干分子。他们虽然不是组织犯,但在组织犯的领导下,特别卖力地实施犯罪行为,是组织犯的得力助手,具体的犯罪活动往往是他们指挥进行的。

③一般共同犯罪中主要的实行犯。其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关键作用。

(3)根据《刑法》第97条的规定,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因为在犯罪集团中,除了首要分子是主犯以外,其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但不是首要分子。

(4)在聚众犯罪中,根据聚众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情况的不同,首要分子是否构成主犯也是不确定的。)

56.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无知者无畏,不知者不怪”的说法。请从我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对此加以分析。

(分数:8.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从侵权责任法角度来看:①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一层面上看,该说法是正确的。②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产品致害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等侵权责任,行为人即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这一层面上看,该说法就是不正确的。

(3)从物权法角度来看:①如果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占有后,则行为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这一层面上看,该说法是正确的。②有些财产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如麻醉品、盗赃、贵重金属、管制品、毒品等,即便不知者不怪罪,但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从这一层面上看,该说法是错误的。)

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20.00)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分数:9.99)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分数:3.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叙明罪状。)

(2).本条所规定犯罪的客观特征及主体要件。(分数:3.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本罪的客观特征如下:

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行为。一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这是传销组织诱骗成员取得传销资格惯用的一种引诱方式和必经的程序。其实质是加入传销组织必须先交钱。二是“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这是传销的组织结构特点,表现为组织内部封闭、结构严密。三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这是传销组织计酬方式的特点,以使传销组织人员链和资金链不致断裂,从而维系传销组织的存在。四是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这是传销组织进行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所在,也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造成的必然结果。

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策划、发起、设立、指挥传销组织,或者对传销组织的活动进行策划、决策、指挥、协调,在传销组织的层级结构中居于最核心的地位,对传销组织的正常运转起关键作用的极少数人员。)

(3).对本条中拉人头传销与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中多层次计酬方式的理解。(分数:3.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对于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方式,其与本条中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拉人头传销应当是非罪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虽然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二者却有极大不同,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区分:一是从是否需要缴纳入门费上加以区分;二是从产品销售是否实际存在、商品定价是否基本合理、有无退货保障等方面加以区分;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是否依

据产品的销售业绩加以区分;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是否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上加以区分。对于多层次计酬的商品经营直销活动不能认定为犯罪;而对于拉人头传销的非法传销组织必须予以取缔,其组织者、领导者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57.《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

(2)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的意义: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该制度对于稳定商品交换秩序、维护商品交换的安全、促进良好秩序的形成和强化占有的公信力等具有重要的作用。(3)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4)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表现在:第一,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第二,受让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第三,让与人对原所有人负赔偿责任。第四,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其他法律关系依其法律行为得到确认。)

六、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30.00)

甲是一家个体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在经营过程中,甲发现可利用维修车主留下来的保险单、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再次编造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甲利用客户的相关资料,通过编造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等手法,以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份先后10次骗取某保险公司保险金合计人民币8万余元。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分数:15.00)

(1).甲的行为是否构成保险诈骗罪?并简要说明理由。(分数:7.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甲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本案中甲不属于上述三种人中的任何一种。由于其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条件,故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2).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并简要说明法律根据。(分数:7.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对甲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诈骗罪相对于保险诈骗罪来说是普通诈骗罪,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在主观上,甲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意实施侵犯某保险公司财产的行为;在客观上,甲利用自己修车的便利,制造虚假的身份证明,冒用投保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财物8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因此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适用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档次确定刑罚。)

2005年11月6日,甲委托乙出售红富士苹果10吨,乙在为甲出售苹果时,因有丙公司需购买20吨,乙就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20吨苹果的买卖合同,并约定甲交货后乙在2个月内结清货款。甲在得知此事后便通知乙将在12月4日交货,但在12月1日,甲得知丙已经将银行账户的全部存款无偿划到丁公司的银行账户上,现丙无力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为此甲中止了合同的履行。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分数:15.00)

(1).乙与丙在签订合同时,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乙与丙在签订合同时,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权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本案中,乙只有代理出售10吨苹果的代理权,其签订的出售20吨苹果的合同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对甲来说为效力待定合同。)

(2).甲得知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后,其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甲得知乙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后,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经权利人追认后,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

本案中,甲作为权利人得知此事后便准备发货,这表明甲以其行为追认了该合同的效力,且是在1个月内追认的,故该合同因甲的追认而有效。)

(3).甲得知丙转移银行存款的目的是为了逃债,则甲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分数:3.7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甲得知丙将存款全部无偿转移给丁的事实后,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后履行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时,先履行方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并可以要求后履行方提供适当的担保,如果后履行方仍未恢复履行能力和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丙为了逃债将全部资金转移,并丧失了履约能力,因此,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4).如果甲交货后发现丙将银行全部存款转移,且丙无力偿还债务,则甲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分数:3.7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如果甲交货后发现丙将全部财产转移的事实,则甲可以行使债权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丙将全部财产无偿转让,从而丧失了履约能力,这对债权人甲造成了损害,故甲可以行使撤销权。但甲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法律硕士非法学

以下关于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习指导由四联法硕为大家提供,希望法硕考生能结合下面的内容强化提高自身学习能力。 对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广大考生而言,除了政治、英语、两门公共课之外,对最终成绩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就是专业课中基础课和综合课的考查,因此专业课的复习要“先下手为强”。基础阶段复习,顾名思义,以夯实基础知识、掌握基本解题方法为重。专业课辅导专家们就为2012年考研的同学们,提供这一阶段复习需着重注意的以下几方面问题: 1.阶段复习目标 本阶段主要用于跨专业考生学习考试指南和考试分析,要求吃透参考书内容,做到准确定位,事无巨细地对涉及到的各类知识点进行地毯式的复习,夯实基础,训练思维,掌握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模型,本专业考生要在抓好专业课课堂学习的基础上温习指定参考书,为下一个阶段做好准备。 2.复习教材 在这里主要列出基础阶段学习所用到的参考书目,对于强化阶段和冲刺阶段,考生有更高的学习目标,也会有相应的参考书目,在此就不一一列出。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配套强化指导及真题全解》高等教育出版社 在使用以上参考书目之前要对这几本参考书目有一定的了解。首先,考试大纲是学习必须要学习的,因为大纲中对考查知识点和考查目标都有详细的规定,只有学习大纲之后,考生的复习才能有的放矢;其次是考试分析,考试分析是针对法硕考试进行的,因此其分析主要针对考点进行,非考点内容基本不会涉及;再次是考试指南,考试指南相对于考试分析则详细很多,和适合打基础的考生使用;最后是强化指导及真题全解,对大纲中的知识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对历年真题进行解析,使题目与知识点之间构成对应的框架,方便考生了解每个章节的考查频次及分值。 3.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4.基础复习注意要点 (1)时间的安排 考生在进行基础阶段的学习中首先面临的就是时间分配问题,专业课几本参考书目之间的时间分配、公共课与专业课之间的时间分配。第一次参加考研的同学可能在复习过程中没有经验,按照自己的喜好及想法进行学习,到7月份才发现自己的复习目标没有实现,心里会产生焦急的心理,从而影响后面的复习,造成严重的后果。如何分配时间呢?其实对于时间的分配在网上有众多考研前辈的经验可以借鉴,专业课辅导专家们建议2012年的考生,要在借鉴前辈经验的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复习。并且要时时检验自己的计划,以便随时调整。 (2)知识的学习 从知识掌握的微观角度而言,基础阶段复习当全面、细致,结合教材对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点进行深入的理解、掌握,脚踏实地夯实基础。由于考纲中对各考点的考查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相应地也应当注意有所侧重。复习时可结合自身学习掌握的情况,对考纲中做重点要求以及自己掌握较为薄弱的知识内容上多下工夫,以求将重点、难点一网打尽。特别地,带着对知识内容的理解与思考细读参考书目中对知识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 不容乐观 法律硕士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各种就业方向看法硕就业 首先薪水不象某些人想的那样低,担心薪水低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毕业以后找的工作多种多样。法硕毕业生有做公务员的,有到公司做法务的,有去法院的,有当老师的,还有去律所的。 1.先说做公务员的。做公务员的薪水南北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北京的远远比不上深圳广东的。广东那边因为公务员工资各个机关都已经统一标准,相差不大。北京的公务员却有差别。部委的公务员没有下面北京市的公务员挣得多。 2.再说到公司做法务。这种机会不是很多。因为只有大型的公司才有自己的法务部。能够进去是很难得的一件事,可以学东西。外资银行一般很少招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内资银行每年招一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资银行待遇向来是不错的,比如汇丰银行是以8000/月起。内资银行的待遇也可以,一般薪水从4000/月起。比如北京市工商银行都很不错的。不过说实话,进银行的发展前景不是很好,如果你本科是学金融的就很好发展。保险公司待遇一般,没有银行的好。但是一样可以解决户口问题。不过保险公司对法务的需求不是很大。外企招应届生不是很多,但还是有同学去了外企,比如安利(广东)。薪水在5000-6000之间。 3.再说去法院的。我只说北京法院的情况。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是待遇最好的两个法院,薪水要远远高出5000/月。检察院的待遇没有法院那样好,跟一般的北京市机关一样。 4.当老师的没有上面几个挣的多,而且法硕毕业只能从事一般行政工作,每个月不少于3000的稳定工资。 5.去律所工作刚开始可能是低些。北京律所比上海和广东还可能好点。不过一些所给的薪水也不错。 学法硕的一定要发挥自己的本科专业的优势。学金融的就进银行,学工的去企业或者机关,学英语的进外企,拿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做2-3年以后再考虑是否做律师是很稳妥的一种办法。而且从那时以后发展就会顺的多,在银行做了几年大可以去做金融证券方面的业务,学工的去做知识产权,学英语的做涉外的。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相比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既然社会如此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其法律硕士学生的就业应该是:即使达不到供不应求的情况,也应当是非常乐观。然而现实中,法律硕士的就业状况并没有与社会的期待相呼应。以被调查学校的2004级法律硕士目前的签约率看,经过一次2006年下半年的就业高峰,截止至3月初,各学校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总均不过25%(见表3.6),相比法学硕士、其它文科专业(如会计、金融)的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要低得多。各学校基数庞大的法律硕士能否在未来的三个月顺利就业让人不无担心。 当对在读的法律硕士被要求就自己今后的就业形势作一下预测时,大多数同学认为法律硕士同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相比较而言,法律硕士生没有就业优势,而是相反总处于劣势,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有59.3%的被调查者认为就业前景悲观,20%的人表示一般,认为乐观的占20.07%.在调查中,许多即将毕业的法律硕士生认为自己在法律人才就业市场中地位如同鸡肋。

2012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4.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A重婚罪 B遗弃罪 C绑架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参考答案】B 5.甲(15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为栽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之罪 【参考答案】A 6.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达,正确的是() A对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 B对犯罪的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对罪行及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罚处有期徒刑的均可假释 【参考答案】C 7.甲在乡村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栓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A不认定为犯罪 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A 8.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服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用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9.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报复陷害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10.甲雇佣乙杀害胡某,并且带乙辨认了胡某,乙在某夜将王某误做胡某杀害()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 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 11.甲乙分别为国有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二人挪用单位100万元公款给张三从事期货交易,收受并平分了张三15万元回扣,并揭发乙也收受了15万元回扣, 本案中,() A甲在受贿罪上成立自首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16年的同学们可以稍作休整,养精蓄锐后备战复试。对于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来说,真题是最具参考性的指导资料,精确的真题解析能够帮助大家找准复习方向,不走弯路,直击考试重点,轻松考研。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整理出2016年考研真题,答案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 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 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 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14 年 6 月 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 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 B 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计算追诉时效 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分析439个背诵知识点

刑法总则(67题) 1.刑法的特征 2.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3.刑法的基本原则 4.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 5.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6.但书的内容和意义 7.犯罪的基本特征★ 8.犯罪客体的种类 9.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10.危害行为的概念、特征 11.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 12.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13.刑法中因果关系的特点 14.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原则★ 15.无罪过事件的特征 16.犯罪故意的概念、特征★ 17.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18.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19.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20.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21.犯罪既遂的形态 22.犯罪预备的概念与特征★ 23.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分类★ 24.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 25.共同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 26.共同犯罪的认定 27.犯罪集团的特征★ 28.主犯的概念、种类、处罚原则★ 29.教唆犯成立的条件及刑事责任★ 30.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31.继续犯的概念、特征、法律后果★ 32.结合犯的概念、特征、处断原则★ 33.集合反的概念、特征★ 34.连续犯的概念、特征、法律后果★ 35.牵连犯的概念、特征 36.吸收犯的概念、特征、形式 37.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38.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 39.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40.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41.刑罚的概念、特征 42.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43.刑罚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概念、关系★ 44.禁止令的含义、内容★ 45.死刑的适用及限制性规定★ 46.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内容 47.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48.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 49.酌定情节的概念、作用、种类★ 50.正确适用酌定情节 51.一般累犯的概念、构成要件★ 52.特别累犯的概念、构成要件★ 53.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54.自首制度的概念、意义★ 55.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 56.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57.立功的概念、意义、条件★ 58.数罪并罚制度的特点及意义★ 59.数罪并罚原则的特点★ 60.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69,70,71条)★ 61.缓刑的概念、意义、适用条件★ 62.减刑的限度条件★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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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试题(完整版) 来源:文都敏行法硕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8-9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完整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 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个规定体现的 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合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 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 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能够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20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20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 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 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准确 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能够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理应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 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法硕非法学真题与答案

2015法律专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参考答案】D

2014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4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 B 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 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 D 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 3.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B 从刑事法律角度上看,法律义务就是法律责任 C 违法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违法就不担法律责任 D 过错责任既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也要承担思想上的责任 4.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权利和义务都可以放弃 B有利的义务都不可以放弃 C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D义务可以放弃,权利必有享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下列关于本条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

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6.罗马法称“法理不理琐碎之事”对此表述正确的是() A.“琐碎之事”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 B.“凡事皆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 C.法律无法对所有的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D.法律对自身能够提供解决方案的问题一律加以规制 7.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 A.立法体系的结构 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 C.立法机关的设置 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 8.法官邓某在审理一起案件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并据此做出判决。邓某对法律的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 B.非正式解释 C.司法解释 D.行政解释 9.下列关于民主、法治、人治、德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西方“民主”一词源于罗马法 B.法治与德治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治国方略 C.依照人治的理论,治理国家不需要法治 D.依照传统的德治理论,国家只要通过道德教化治理国家 10、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法律的实现 B. 法律的实施是法律实现的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 C.法律的实施是使法从应然状态向实然状态转化的过程 D.法律的实施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各环节 11、下列情形中,符合我国法律使用原则的是 A.某监狱依照法律规定,批准正在服刑的赵某保外就医 B.法官钱某为办好案件,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私下接触 C.检察官孙某在办案过程中接到领导的批示,并按批示要求处理案件 D.村长李某对一起强奸案进行协调,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5000元私了 12.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是守法的最高状态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

法律硕士(非法学)历年国家线汇总考试专业应届生最低分数线往届生最低分数线单科最低线 2001年法律硕士325 320 50 2002年法律硕士345 340 60 2003年法律硕士325 320 52/78 考试专业A区B区C区 2004年法律硕士330/53(80) 328/51(77) 325/48(72) 2005年法律硕士326/53(80) 321/51(77) 316/47(71) 2006年法律硕士335/54(81) 330/52(78) 325/48(72) 2007年法律硕士340/53(80) 335/51(77) 330/48(72) 2008年法律硕士340/54(81) 330/50(75) 325/48(72) 2009年法律硕士315/47(71) 305/44(66) 295/41(62) 2010年法律硕士315/46(69) 305/43(65) 295/40(60) 2011年法律硕士325/45(68) 315/43(65) 305/40(60) 考试专业A区B区 2012年法律硕士 34所自主划线高校历年复试分数线 北京大学 2007年法律专业硕士联考:联考总分不低于357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2008年法律专业硕士联考:联考总分不低于365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能否进入复试还须达到各院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按差额复试的比例所规定的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2009年法律专业硕士: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不低于55分,英语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不低于90分,综合课不低于90分。 2010年法律硕士政治 55 英语 50 基础 90 综合 90 总分 360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 2011年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另定。2012年法律硕士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

2018法硕(非法学)考研院校排名

2018法硕(非法学)考研院校排名 [摘要]下文从法律硕士(非法学)全国院校排名,性价比最好的法律院校(综合)排名,培养方式排名等方面来为各位考生详细介绍各院校的排名,供各位考生参考。 2018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全国院校排名前十: 第一名:北京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名校、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第二年开始分导师培养、双导师制度、拥有接近10个方向、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的典范,虽然学费较贵,但各项因素考虑是非常值得)。 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30%的全公费、学术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强、对法律硕士教育也相对重视。 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文科首府、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拥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教育、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学费紧接北京大学、近年来大量法学知名学者,所以学术情况有所下降,但不损法学强校牌子,复试相对北大和中国政法大学容易一些,另外学术奖金相对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着重毕业生就业,而且基本上能进入国家机关)。 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东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西南政法大学之下,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和资源的投放却在众学校之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于上海,发展非常好。虽然有公费名额,但并非全公费,有“三助”金供学生,非常不错。) 第五名:清华大学 (非传统法律院校,近年吸纳很多人才,学术和教育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中国名校,复试非常难,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有学术奖金,近几年就业非常乐观) 第六名:西南政法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南和西南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中国政法之下,每年吸纳约200-300名法律硕士,地处B区,录取率相当高,而且前50%的学生可以拿全额奖学金,中间的51%-75%可以领取一般学费奖学金,虽然近年西政有下滑的现象,但学术水平依然非常强。) 第七名:吉林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华北居多,前几年因人才流失导致学术下降,但近年重新调整后有所提升,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校园氛围非常好,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有“三助”金供学生,地处B区资助录取,在众多名牌法律院校中性价比相对较好的学校)。 第八名:中山大学

法硕(非法学)考研在读期间必须做的事情

法硕(非法学)考研在读期间必须 做的事情 法律硕士在读期间必须做的事情. 法硕联盟论坛认为,考取法律硕士后,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争取在研二之前通过司法考试。其次,尽可能发表几遍文章。当然,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定要拿到,不要耽误本专业的学习。 研一,首先是多和同学交往,争取去参加研究生会或者社团,能当班干部最好。需知道,这些都是你的资本。如果你没有入党,请你赶紧弄个班干部当,否则,研究生入党难的很。如果考公务员,不入党受限制的,大家都懂的。其次,抓紧复习司考,通过司考就轻松了。否则,你三年时间就没有时间看书,只能不断的准备司考,会很累。% 研二,去兼职,接触社会。不要就知道花前月下。研究生三年很快就过去,多接触社会上的企业或者机构,对你有好处。可以多准备几个证件,比如司考、比如托业、比如证券资格、比如银行资格等等,甚至注会也可以考虑。 研三,论文和找工作,论坛早下手,千万不要想着抄,你抄论文,这辈子别想在学术界混,要知道,现在学术打假会让论文抄袭者一辈子抬不起头。所以,不管你的研究生期间成绩如何,不管你是否聪明和幸运,老老实实的想想自己的论文写什么,自己去写,写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来。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

2018法硕(非法学)考研院校排名

2018法硕(非法学)考研院校排名 [摘要]下文从法律硕士(非法学)全国院校排名,性价比最好的法律院校培养方式 (综合)排名, 排名等方面来为各位考生详细介绍各院校的排名,供各位考生参考。 2018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全国院校排名前十: 第一名:北京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名校、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第二年开始分导师培养、双导师制度、拥有接近10个方向、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可以说是法律硕士教育和培养的典范,虽然学费较贵,但各项因 素考虑是非常值得)。 第二名: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30%的 全公费、学术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强、对法律硕士教育也相对重视。 第三名: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文科首府、全国法学输送者北京居多,拥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教育、毕业者基本到国家机关、名牌律所和知名企业工作、学费紧接北京大学、近年来大量法学知名学者,所以学术情况有所下降,但不损法学强校牌子,复试相对北大和中国政法大学容易一些, 另外学术奖金相对北大要容易。人大非常着重 毕业生就业,而且基本上能进入国家机关)。 第四名:华东政法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东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西南政法大学之下,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和资源的投放却在众学校之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于上海,发展非常好。虽然有公费名额,但并非全公费,有“三助”金供学生,非常不错。)第五名:清华大学 (非传统法律院校,近年吸纳很多人才,学术和教育水平有了飞跃性的提高,中国名校,复试非常难,对法律硕士相对重视,有学术奖金,近几年就业非常乐观)第六名:西南政法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华南和西南地区主要的法学输送者,实力在中国政法之下,每年吸纳约200-300名法律硕士,地处B区,录取率相当高,而且前50%的学生可以拿全额奖学金,中间的51%-75%可以领取一般学费奖学金,虽然近年西政有下滑 的现象,但学术水平依然非常强。) 第七名:吉林大学 (名牌法律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华北居多,前几年因人才流失导致学术下降,但近年重新调整后有所提升,对法律硕士非常重视,校园氛围非常好,学校一 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有“三助”金供学生,地处B区资助录取,在众多名牌法律 院校中性价比相对较好的学校)。 第八名:中山大学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专业综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综合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 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 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 【解析】C 研究法理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所以选C。 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D)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 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 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 【解析】D 法律只能在经济基础所蕴涵的可能性范围内选择,而不能任意地选择;法律的性质、内容和发展趋势等,都主要是由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状况和要求所决定的。所以选D。

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D)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 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 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解析】D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所以选D。 4、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责的逻辑结构是(B)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C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解析】B 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 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C)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指导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指导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指导 1.找准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根本依据,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以复习资料、模拟试题之类的东西为主,任何复习资料都应当以教材为准,围绕 教材内容而展开,并且无法替代教材,这是复习时首先应明确的问题。 明确教材的重要性之后,还应当明确使用什么教材。选择教材由以下三个标准确定。 (1)准确。所谓“准确”是指该教材为报考院校所指定的教材, 或是有关导师主编、参与编写的教材,或是该院校学生使用的教材。例如,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应使用指定教材——《法律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及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该书为全国各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指定教材,是命题 和答题的依据。因为考题的范围、考查的内容、重点、有关问题的 观点都与指定教材密切相关,所以使用教材一定要准确,这样才能 事半功倍,成绩喜人,特别是在跨专业、时间紧的情况下,找准教 材尤为重要。 (2)新颖。中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几乎年年 都有几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教材更新非常快,考生应密切注意新 教材的出版,尽可能以新教材作为复习、答题的依据。随着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大多数法学教材都已修订,并有一大批新 教材面世. 2.阅读学术刊物、报纸,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同于自学考试、大学的期末考试,它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关注国际国 内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 题的形式出现,所占比重相当大,一般为20%到50%,考生不可忽视,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方面。 法律硕士考试复习虽然紧张,但考生不能仅仅满足于复习一本教材,同时抽出时间阅读一些学术刊物、报纸,关注国内改革和国际 局势,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高分。 建议大家读读下列刊物和报纸:《人民日报》、《半月谈》、《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 《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学家》等,特别是中国人民大 学书报资料中心的“法学复印资料系列”。 3.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关注法学重点、热点问题 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特别是简答题和论述题,多数与法学重点、热点问题有关,这些题目的分值又相当大,因此考生应予以高 度重视。一般说来,法学重点、热点问题与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法 律的'制定、实施、修改,国内改革实践有密切联系,考生可以通过 广播电视、学术刊物、报纸等途径予以了解。 4.了解有关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最新动向 导师所出的试题大多与其研究方向及研究重点有关,尤其是论述题更是如此。考生如果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就可能推 测出命题倾向,甚至可猜出某些试题,及早做好充分准备,考试时 便可游刃有余、稳操胜券。了解导师的研究方向及最新动向的最好 方法是查阅其所发表的论文、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著作等。 5.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综合课的考题一般都比较浅显,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掌握,一般而言,复习一本指定教材或权威教材、熟记有关法规 即可,无须深究。但对于专业课的考试这样还是不够的,因为专业 课的试题中基础题一般占50%至70%,而提高题占30%至50%,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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