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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大全

20xx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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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xx]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xx]21号),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涿鹿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涿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和省相关扶贫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通过整合使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以摘帽消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合理安排项目,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目标任务。瞄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集中实施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工程,切实提高贫困对象收入,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服务条件。通过整合和集中使用项目资金,确保20xx年所有贫困人口收入全部越线,扶贫政策全部得到落实到位,贫困户全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二、整合范围及规模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依据上级的规定,中央和省、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赵家蓬区扶贫工作由省单独进行考核,中央、省、市下达到赵家蓬区的财政涉农资金,由赵家蓬区自行整合。

20xx年初整合财政涉农资金xx25

3、83万元。

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1345

8、83万元。

20xx年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xx100、76万元。

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xx100、76万元。

20xx年本次调整后整合财政涉农资金xx800、76万元。

目前县财政实际到位资金xx800、76万元。

三、建设任务依据《涿鹿县“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涿鹿县20xx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根据脱贫攻坚需要,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组织县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确定20xx年扶贫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扶贫专项资金3078万元用于非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鉴于非贫困村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户,鼓励其以入股形式发展农业、光伏等产业项目)(责任单位:扶农办)(二)贫困村村集体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安排资金4200万元,主要用于92个贫困村每个村安排不低于35万元资金,其中

有5个乡镇10个村安排资金50-200万元(武家沟镇石子坡村安排200万元、武家沟镇李家疙瘩村安排资金140万元、武家沟镇长疃村安排资金70万元、矾山镇燕王沟村安排资金200万元、矾山镇焦家梁村安排资金80万元、矾山镇肖家堡村安排资金90万元、栾庄乡黄土坡村安排资金200万元、栾庄乡下井沟村安排资金100万元、黑山寺乡狼洼村安排资金200万元、卧佛寺乡卧佛寺村安排资金50万元),以集体股份的形式入股本村产业项目园区或其他龙头企业、合作社,资金形成可查的物化资产,为贫困村集体实现按入股资金6%的保底分红收益,贫困村无力发展产业项目的资金交由本乡镇扶农公司统一管理使用,乡镇扶农公司无力发展项目的,资金交由县扶农公司统一安排使用发展产业项目。从而解决贫困村“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两无贫困户”增收问题,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问题,同时还发展壮大农业产业规模。(责任单位:扶农办)

(三)20xx年新增及返贫贫困人口产业项目资金1060万元,每户按4000元标准安排。(责任单位:扶农办)

(四)贫困户贷款贴息资金3

4、8万元,用于贫困户20xx年小额信贷贴息。(责任单位:扶农办)

(五)7个乡镇xx个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4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或乡村产业项目区薄弱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六)金融扶贫风险补偿及担保资金818

5、96万元,总资金池达到1288

5、96万元(其中担保资金1亿元,风险补偿金288

5、96万元),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和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社)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制定项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各责任单位为整合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做好项目的规划实施。

四、整合措施

(一)做好脱贫规划衔接。县扶贫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各级各部门按照脱贫攻坚任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保证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

(二)做好整合资金预算。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整合资金范围,清查登记本部门年度可整合的项目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报主管县领导审批,对不能进行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做出说明;县财政部门做好整合资金的预算支出;县政府根据脱贫规划研究确定年度整合资金额度和项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列入财政预算。

(三)创新扶贫投入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特色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开发新模式,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建立扶贫投融资平台、设

立扶贫担保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通过加强与开发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投资机构、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提供金融和投资服务。

(四)搞好扶贫项目储备。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及早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建立扶贫项目储备库,形成滚动效应,减少资金滞留。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全县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二)规范涉农项目管理。

一是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

二是各乡镇、贫困村是项目实施主体,要做好项目可研报告,严格按照年度预算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建立完善项目档案、财务、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责任部门是各责任科局,要加强对项目评审、期中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

正和整改。项目建设完成后,责任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

三是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规范整合资金管理。整合资金严格按照《涿政字

[20xx]40号》文件执行。

(四)严格实施绩效考评。项目责任部门和乡镇要对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定期向扶贫、财政部门反馈绩效运行情况;扶贫、财政部门要开展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范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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