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论述简答整理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论述简答整理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论述简答整理
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论述简答整理

《中国古代文学史》复习题——论述题及答案

《中国古代文学史》复习题——论述题

1.论述《诗经》的主要文学成就。

2.试论《左传》的文学特色。

3.试论《孟子》文章的主要特点。

4.试论《庄子》的寓言特点。

5.分析《离骚》的思想内容。

6.试论《史记》描写人物的艺术特点。

7.结合作品,说明东汉乐府民歌的艺术特点。

8.论《古诗十九首》的艺术特点。

9.试论曹植诗歌的思想内容。

10.分析曹植诗歌的艺术成就。

11.试论阮籍《咏怀诗》的艺术成就。

12.试论左思《咏史》的艺术成就。

13.说明鲍照诗歌的艺术成就。

14.试论陶渊明田园诗的艺术境界。

15.试述李白诗歌的主要艺术特点。

16.分析孟浩然与王维山水田园诗的不同。

17.试述杜诗的“集大成”。

18.说明韩愈“以文为诗”的特点及其在诗歌上的创新。

19.试论韩柳古文理论对散文革新运动的推动作用。

20.分析李商隐诗歌的艺术特色。

21.试论李煜前期词与后期词的不同。

22.试论欧阳修在诗文革新运动中的贡献。

23.试论苏轼对宋词的贡献。

24.试论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

25.试论陆游爱国主义诗歌创作的成就。

26.试论辛弃疾词作的艺术成就。

27.试论《西厢记》的艺术特色。

28.试论《窦娥冤》中窦娥的形象以及此剧的悲剧艺术特色。

29.试论《三国演义》艺术构思的特点以及人物塑造的方法。

30.试论《水浒传》人物塑造的特点以及小说语言的特色。

31.试论《牡丹亭》的浪漫主义特色。

32.试论《长生殿》中爱情描写与政治批判之关系。

33.论《桃花扇》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

34.试论曹雪芹《红楼梦》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的悲剧命运的揭示。

《中国古代文学史》复习题——论述题答案

1.1.论述《诗经》的主要文学成就。

(1)写实和抒情的融合。

①作者所抒发的情感是真实的。

②作者抒发情感的方式是坦率的。

③叙事性的诗作中也饱含着作者的感情。

赋、比、兴的艺术手段。

①赋是《诗经》中运用最多的表现手法。它可以直接叙事,也可以是直接的刻画描写,可以是直言其志或直抒胸臆。

②比一般说就是比喻。

③兴就是起兴或发端,一般处在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位置。就兴与诗歌情思的关系而言,基本有相关和不相关两种情形。

(3)形式和语言方面的特点。

①重章复沓的结构形式。

②以四言为基本句式。

③节奏鲜明,音韵谐洽,有天然的音乐美感。

④语言也很有特色。一是词汇十分丰富,二是大量运用双声叠韵的联绵词和叠字,不但增加了诗歌的韵律美,更细腻地传达出诗人曲折细微的情感和物象的活泼情状。

2.试论《左传》的文学特色。(1)文学性的剪裁和历史事件的故事情节化。

(2)刻画人物性格神形毕现,有立体感。

(3)生动的场面描写和传神的细节描写。

(4)善于叙写外交辞令,理富文美。

3.试论《孟子》文章的主要特点。(1)雄辩色彩。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把握对方心理,循循善诱,引导对方不知不觉地投人到自己设置的机彀中来,便对方心悦诚服;二是气势丰沛,是非鲜明,一旦被纳入机彀,便铺张扬厉,纵横恣肆,步步紧逼,不给对方辩驳的机会。两个特点在文中配合,构成了孟子的雄辩。

(2)善于以典型事例、比喻和寓言说理。

4.试论《庄子》的寓言特点。(1)奇幻谲诡的想象。

(2)人物形象的出神刻画。

(3)细腻逼真的描写。

(4)谐趣和讥刺横生。

5.分析《离骚》的思想内容。

(1)“美政”理想。

(2)深沉的爱国情感。

(3)追求理想九死不悔的坚韧品格。

(4)疾恶如仇的批判精神。

6.试论《史记》描写人物的艺术特点。(1)精巧的剪裁和安排,使用“互见法”。

(2)人物之间相互对比映衬。

(3)在特定的环境和场面中凸显人物特点。

(4)出色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

7.结合作品,说明东汉乐府民歌的艺术特点。

(1)叙事成分相对增加。

(2)抒情真挚浓烈。

(3)在形式和语言方面,突破了《诗经》四字句格式,以五言和杂言为主。

8.论《古诗十九首》的艺术特点。

(1)《古诗十九首》遣词用语非常浅近明白,“平平道出,且无用工字面,若秀才对朋友说家常话”(明人谢榛《四溟诗话》卷三),却涵咏不尽,意味无穷。

(2)质朴自然,没有雕饰的痕迹。从情感说,《古诗十九首》感情醇厚真挚,没有矫揉造作;从艺术表现说,它的写境用语好像都是信手拈来,没有错采镂金式的加工,而是出水

芙蓉般的自然诗境。

(3)《古诗十九首》所描写的景物、情境与情思非常切合,往往能够形成情景交融、浑然圆融的艺术境界。

(4)《古诗十九首》语言浅近自然,却又极为精练准确。传神达意,意味隽永。无论叙述描写,全都明白如话,而细加体味,又无不含蕴丰富,表现了多层次的真挚情感。

9.试论曹植诗歌的思想内容。

以建安二十五年(220)曹操死为界,曹植的诗歌创作明显地分为前后两期。

(1)前期多抒发远大理想和宏伟抱负之作。他前期作品,在抒写志向与抱负的同时,也常常弥溴着战乱环境所赋予的悲凉慷慨情思和人生无常的叹息。即使他前期的宴游诗,也时带一种苍凉意味。

(2)曹植后期的作品则多是表现自己壮志难酬,倍受压抑的郁愤心情,典型代表作是《赠白马王彪》。

10.分析曹植诗歌的艺术成就。

(1)曹植的诗歌被誉为”骨气奇高,词彩华茂”,就是说他的诗既内容充实丰富,多慷慨悲愤之气,在艺术表现上又生动形象,注意辞藻华美、对仗工整和音韵流畅。形成了既华丽绮美、又浑厚雄健的独特艺术风格。曹植诗歌语言华美主要表现在浓烈的感情色彩和鲜明的声色。

(2)曹植诗艺术的成就还表现在注重对称之美、注意语言锻炼方面。曹植还善于起调,工于发端,往往在全篇之首用一警策之语,振起全诗。

(3)曹植的诗歌艺术对后世影响很大,博得极高的评价,被谢灵运誉为“天下才共有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钟嵘也说他的诗“粲溢古今,卓尔不群”。认为他兼曹操、曹丕之长,而各避其短,“魏诗至子建始盛。武帝雄才而失之粗,子桓雅秀而伤于弱,风雅当家,诗人本色,当推此君。”(成书《多岁堂古诗存》卷三)

11.试论阮籍《咏怀诗》的艺术成就。(1)阮籍的《咏怀》诗有一种意蕴深沉之美。因为阮籍是用深刻的哲理思索观照人生,他把人生的悲哀挖掘得更全面、更深人,因而也就更沉痛。他不是个人命运的“忧生之嗟”,而是理性思索后对普遍人生悲剧的阐发,所以显得忧愤深广。在艺术表现方式上,阮籍用典颇多,多用比兴、象征烘托意象渲染气氛,来表达自己的深切情思,所以也显得意蕴深沉。

(2)另外阮籍的诗还有一种清逸玄远之美,被人称为“玄远”。这是因为,阮籍的诗歌中常常出现一个清虚空灵的庄子式的理想世界。他除了在生活上饮酒狂放之外,在精神上寻求解脱的方式就是越名教而任自然。由于玄学老庄的影响,他就在理想中向往一个自由翱翔的无何有之乡,一个心境澄明与道合一的人生境界。这种玄远朗澈的境界,这种富于神话色彩的瑰丽想象。再加上清丽流畅的语言,便读者获得一种清逸玄远的感受。

阮籍的《咏怀》诗,熔哲理、情思与意象为一炉,意蕴深沉、清逸玄远,不但成为正始时代诗歌的高峰,而且刨造了抒情诗的新形式。

12.试论左思《咏史》的艺术成就。

(1)左思的诗歌有一种建功立业,功成身退的阔大胸怀。左思家世儒家,他的立身之道主要是儒家的人世思想,他的诗中充满了坚定的自信与慷慨的抱负。

(2)左思的诗歌充满一种悲愤不平之气。出身寒素之家的左思,他的诗歌对门阀制度的批判极其强烈,对贫士失志极为愤慨,一股磊落不平之气迸发于诗中。

(3)既然建功无门,左思在另一部分诗中表现了遗世归隐的超脱思想。即使这样内容的诗,左思也是写得气象阔大,笔力雄健。

左思的诗歌继承了建安诗歌的风骨,被誉为“文典以怨”,“左思风力”(《诗品》卷上、卷中),就是指他诗歌引用历史典故以抒时愤,刚健有力。

13.说明鲍照诗歌的艺术成就。

(1)鲍照的乐府诗具有抒情浓烈、气势流畅之美。他把惯用的比兴、善叙他人他事的乐府诗,发展为一种直接抒写自己感情、叙说自己遭遇的诗体。把浓烈的抒情与构辞的美丽融为一体。来表现自己的澎湃情怀。其抒情特色是外露、强烈、流畅而节奏急速。常常是一种感情突然爆发,发则滔滔不绝。

(2)鲍照的诗语言亦自有特色。他注重锤炼字句,辞采瑰丽,有震憾人心的效果,所以被称为“雕藻淫艳,倾炫心魂”。

(3)鲍照对于七言诗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鲍照《拟行路难》是以七言为主的杂言。前此的杂言是以四言或五言为主,七言为辅。曹丕的《燕歌行》每句用韵,且一韵到底,不利创作。鲍照加以大胆变革,改逐句押韵为隔句押韵,而且创造性地自由换韵,便诗歌音节节奏铿锵顿挫,更便于表达奔放恣肆的感情应。鲍照的大胆革新积极创作,便七言诗体大大发展,直接影响到唐代七言诗的创作。

14.试论陶渊明田园诗的艺术境界。(1)陶渊明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大贡献,就是创造了情味极浓的冲淡之美。他诗作的境界韵味,是一种平和淡泊,于世事无所争、无所求,是心与自然泯一的人生境界的自然流露,表现为宁静平淡的境界,是一种新的意境美的类型。

(2)形成陶诗平淡自然之美的原因,一在于诗人心境的平和散淡,二在于诗人语言的平易质朴。由于他委运任化,顺乎自然,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所以在诗歌创作中情绪平和,没有激烈的,情绪变化,没有巨大的情感起伏,远离了在政治上建立事功的强烈追求或怀才不遇的无限悲慨,而于田园生活日月之中自得其乐。

陶诗语言是不露斧凿却高度艺术化的传神之笔,是诗歌大师语言功力炉火纯青的极致化境。元好问说陶诗“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论诗绝句三十首》其四)。

15.试述李白诗歌的主要艺术特点。(1)李白诗歌的主观色彩:李白的诗歌创作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主要表现为侧重抒写豪迈气概和激昂情怀,李白诗歌很少对客观物象和具体事件做细致的描述。洒脱不羁的气质,傲世独立的人格,易于触动而又爆发强烈的感情,形成了李白的抒情方式的鲜明特点。它往往是喷发式的,一旦感情兴发,就毫无节制地奔涌而出力,让人直接感受到心灵的震撼。

(2)李白诗歌的想象特色:李白诗歌的想象变幻莫测,往往发想无端,奇之又奇,带有一种随着生发的狂放精神。李白诗的想象,常有异乎寻常的衔接,常随情思的流动而变化万端。一个想象与紧接着的另一个想象之间,跳跃极大,意象的衔接组合也是大跨度的,离奇惝恍,纵横变幻,极尽才思敏捷之所能,与庄子的散文特色相类似。

(3)李白诗的意象和语言风格:李白诗中颇多吞吐山河、包孕日月的壮美意象,也不乏清新明丽的优美意象,由此可以看出,李白诗的意象,有壮美与优美两种类型。

16.分析孟浩然与王维山水田园诗的不同。由于生活知环境和性格气质的不同,在诗的写法和艺术风格方面,孟浩然与王维是有区别的。

(1)孟浩然的山水田园诗更贴近自己的生活,“余”、“我”等字样常出现在诗里。出现在孟浩然诗里的景物描写,常常就是他生活环境的一部分,带有即兴而发、不假雕琢的特点。相比较而言,比王维的诗更显淳朴,更接近陶渊明的”豪华落尽见真淳”的境界。

(2)孟浩然遇景入咏时,常从高远处落笔,自寂寞处低徊,随意点染的景物与清淡的情思相融,形成平淡清远而意兴无穷的明秀诗意。比王维帜做更能给人以洗尽铅华之感,情思的净化、语言的清省和诗境的明秀融为一体。

(3)自然平淡是孟浩然山水诗的风格恃点。尽管他的诗中也有刻画细致、用字精审的工整,但非有意于模山范水,只是一时兴到之语。观其全诗,多以单行之气运笔,一气浑成,无刻画之迹。妙在自然流走,冲淡闲远,不求工而自工,不似王维的工笔。

17.试述杜诗的“集大成”。(1)杜甫“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戏为六

绝句》其六)所谓“亲风雅”,实际是重兴寄,表现为写时事的写实倾向,把文学从侧重抒发个人情怀襟抱引向写民生疾苦,开拓创作视野。

(2)在艺术上“转益多师”,广泛学习前辈作家,总结文学艺术经验,对诗的艺术形式,表现力进行深入的探索追求,因而成为诗歌的集大成者。

(3)杜诗集大成的体现:一是“不薄今人爱古人”,虚心学习前人和时人经验。二是作诗兼备众体,风格多样。三是功力深厚,能融会贯通,自铸伟辞。

18.说明韩愈“以文为诗”的特点及其在诗歌上的创新。(1)韩愈今存诗歌近四百首,其中大多是长篇古体诗,以气势雄放和意象诡奇见长,波澜壮阔,滚滚不穷,手法变怪百出,可惊可叹。。

(2)韩愈主观意识旺盛,勇于创新,在艺术上蓄意追求狠重、怪奇、险劲的境界。但他作诗追求险怪,终会走到“以丑为美”的地步,即将生活中丑陋事物写入诗中。追求非诗之诗和以丑为美,可以造成艺术表现形式的怪奇和生新,但也容易将诗写得不是诗,毫无美感,令人难以卒读。不过,韩愈总是以文为诗,且着意收罗奇语,多险怪意象,但因为有真情实感贯穿,所以仍然不失诗的感染力。

19.试论韩柳古文理论对散文革新运动的推动作用。(1)唐代古文运动之所以至韩、柳始成,主要是因为韩、柳在批判继承古文运动先驱之文化的基础上对儒道进行全面的清理,提出了许多反传统观念的新解,以文章内容的变革带动形式的变革,使“文以载道”说产生了实践意义,并在理论上臻于完善。

(2)在具体的创作实践中韩愈提出了”不平则鸣”的口号,“明道”与对现实的批判联系了起来,为“古文”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又明确提出“唯陈言之务去”的主张,要求从字句到文章全面创新,反对因袭、模拟。此外,还要求文字的表达要流利畅达,“言”与“文”进一步接近与统一,使得语言的革新获得成功。

(3)柳宗元在反对绣绘雕琢的文风方面,也持与韩愈相同的态度,对于文体、文学语言的改革,他的意见也大体与韩愈相似,但不如韩愈那样系统、简明。他们所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论点,指导了后来无数古文家的写作,直到今天仍有一定借鉴意义。

20.分析李商隐诗歌的艺术特色。

(1)李商隐诗歌表现晚唐士人伤感哀苦的情绪,以及他对于爱情的执着,开创了诗歌上新风格、新境界。他继承了杜甫七律锤炼谨严、沉郁顿挫的特色,又融合了齐梁诗歌的浓艳色彩和李贺诗的幻想象征手法,形成了深情绵邈、绮丽精工的独特风恪。

(2)李商隐将人生感慨的抒写向更深细、隐微方面发展,善于用艳丽精致的艺术形式表达怅惆落寞的情绪,诗中充满了迷茫与悲凉的体验。其作品深婉精细、韵味深厚,富于象征暗示色彩,有朦胧美。

(3)李商隐诗歌是心灵的象征,是一种纯属主观的生命体验的表现。他的绝句中反映身世之感的较多,深刻地反映了衰败时代的士人心态,写得深情绵邈,沉博绝丽,有的比较隐晦,具有沉痛凄切的抑郁情调和忧伤的美。在艺术上的明显特色便是细美幽约、朦胧含蓄,为感伤唯美文学的典型。

21.试论李煜前期词与后期词的不同。(1)他的早期作品以反映沉溺声色、纵情逸乐的宫中生活为主,描画精细、生动,且富有情趣,较为真切率直。

(2)后期,李煜当上偏安皇帝,词的内容和情调也因之发生了明显变化,开始写心情沉痛的离愁别恨,流露出了阴郁的哀伤,已由对外界事物的描绘转人内心情感的表白,抒写孤独、惆怅和无奈等难以明言而又牵肠挂肚的茫然心绪和抑郁情怀,显得格外沉痛。写亡国的深哀巨痛是李煜最感人的篇章,在他入宋做囚徒的三年时间里,追怀故国,痛念江山,抒写美好事物丧失后的切肤之痛。李煜的后期词,纯以白描手法直抒内心的极度悲痛,词中时

空跨度很大,旧事新境贯穿,既能引发联想,又加大了感情容量。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22.试论欧阳修在诗文革新运动中的贡献。欧阳修在北宋的诗文革新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是北宋中叶文坛的领袖。论宋代古文者,莫不知欧阳修之后有曾、王、三苏。曾、王与欧阳修皆江西人,三苏皆出欧阳门下。作为宋代古文运动的领袖人物,他的文论和创作实践,对当时及后代的影响却不容低估,足可与“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的韩愈相媲美。

欧阳修之所以能成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袖,与他杰出的创作实践密不可分。为纠正雕刻过甚的昆体偶丽之文的流弊,他身体力行地实践了自己“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易明而可行”的创作主张,撰写出了大量平易生动的古文,成为人们学习的典范。在欧阳修的文学创作中,散文取得的成就最高,影响也最大。他的散文以学习韩愈相标榜,但却能学韩而自出变化。欧阳修摒弃了韩文艰涩怪奇的一面,发展了其“文从字顺”的一面,建立起平易流畅、委曲婉转的文章风格。这是他对宋代散文的最大贡献。他的散文叙事简括有法,议论纡徐有致,多用语助词,不用冷僻怪异的字,大量化用骈文语句;注意语气的轻重和声调的谐和,善于利用文句的长短变化、语气的停顿转换,以加强文句间的联系,使语句圆融轻快,文气流转条达。

无滞涩窘迫之感。在写作技巧上,欧阳修善用宕笔、疏笔,吞吐夷犹而抑扬顿挫。他善于从平易近人处出发,从入情入理的具体事物出发,从极平凡的道理出发。其散文创作倾心于风神姿态,偏于阴柔之美,纡徐委备而婉曲有致,诗味醇浓而情韵绵邈,含蓄蕴藉而平易自然,其本质是散文的诗化和情感的外显。

欧阳修的诗歌创作呈现明显的散文化倾向。他利用诗歌议论时政、评说历史、探讨学术问题、鉴赏文物书画,而且在诗歌中歌咏和表现日常生活中习见的事物,在命意上追求深刻创新。故欧阳修的诗歌开创了取材广泛、命意新颖、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的一代新风,这是对传统诗歌表现范围的解放,代表着当时诗歌发展的新方向,体现了宋代诗人的创造精神。因此,在由唐诗至宋诗的转变过程中,欧诗为一枢纽,他一方面保留了诗体相对整齐凝炼的传统,一方面使诗体形式具有弹性,在不丧失整齐的情况下,使诗的节奏多变,语言自然流畅,可以畅所欲言,接近散文那样流动自然的风格。他使诗歌创作具备修养深厚的人文品格,更多地贯注着人文意趣,诗中的人文意象开始取代自然意象占据主导地位。

23.试论苏轼对宋词的贡献。

苏轼的词在宋词发展变革中占有重要地位,他突破了传统词作的题材限制,扩大了词境;他的以诗为词,指出作词的向上一路,促进了词体的变革。相比于他的散文、诗歌,苏轼在词的创作方面取得的成就更大。陈廷焯《白雨斋词话》云:“人知东坡古诗、古文卓绝百代,不知东坡之词尤出诗文之右。”苏轼对词体的全面革新,提高了词体的地位,便宋词能与唐诗并列而无愧色,以至被人们视为有宋一代文学的代表,这是他对宋代文学发展的巨大贡献。

苏轼以诗为词对词体革新的贡献,主要表现于:

(1)苏轼将作诗的本领用于作词,“以诗为词”是他革新词体的关键。

(2)其“以诗为词”的主要特点,在于把词与诗看成是同等地位的文学样式,有意识以诗的意境、诗的创作方法人词,突破音乐对词体的约束,把依赖于音乐传播的歌辞变为一种独立的抒情诗体,促成了词体的解放。

(3)苏轼使词由“歌者的词”转变为“士大夫”的词,侧重表现作者的旷达襟怀和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较深人地反映了一个饱经忧患而襟怀开阔的士大夫文人的精神风貌。

苏轼是词史上一个词派的开创者,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揭幕人,苏词创作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其最主要的是为词这种文学样式品位的提高开辟了道路,准备了条件。苏

轼词格既高,故为当世学人所崇尚。

24.试论李清照词的艺术特色。李清照的生活和词作都以南渡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词绰约轻倩,自然妩媚,充分表现了年轻女子的天真活泼和极细腻的儿女柔情。南渡后国披家亡,屡遭丧乱和磨难,词中多家国之思和身世之叹,充满了孤寂忧郁的感伤之情。易安词尽管前后期有明显不同,但作为“易安体”,有一些基本艺术特色是共同的:(1)通俗易懂的文学语言和明白流畅的善律声调。李清照论词,力主词“别是一家”,竭力维护词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本色,其作词亦严守此道。她不追求辞藻华美,也不刻意熔铸前人诗句,而是用从口语中加工提炼的、明白省净而富有表现力的寻常语言、白描的手法、新奇的比喻,创造出不寻常的意境,明明白白地表述自己的真情实感,自然清丽,极有情味。她又妙解音律,所作词无一字不协声律。她的词将精美雅致的画面和通俗真切的情事结合起来,达到情景交融;其语言既充分体现了婉约词人精于修辞、造句工巧的优长,又大量贴切生动地化和口语,集雅俗于一体。

(2)易安词既主要写自己的生活、心理和情趣,又融入了家国兴亡的深悲巨痛,将家国之痛和身世之悲糅合一起,既不失婉约词的本色,又具有凄壮悲怆格调,发展了传统的婉约词。

(3)易安词既有女性词的温婉柔丽,又有一般女性词所少有的贞刚之气。能将委婉的情思与超脱的襟怀融合在一起,婉约而不绮靡,无脂粉气,无闺阁气,细腻柔丽之中透出遒逸、俊爽。这种不让须眉的洒脱、豪迈之气,使其词别出于一般意义的婉约词而独标一格。

25.试论陆游爱国主义诗歌创作的成就。

陆游的诗歌创作是我国古代爱国主义文学发展的一个高峰。在他八十多年的人生历程中,爱国激情始终不衰,体现为他那近万首诗歌的主线。也正是这种强烈的爱国精神,不管是早年的喜谈恢复,积极支持张浚北伐;中年的从军南郑,在军事前线谋划进取之策;还是后期的调任闲职、长期赋闲家居,他始终念念不忘恢复中原,以至在垂暮之年还出山从政,支持韩侂胄所主持的开禧北伐。他对祖国命运的无限关怀,对祖国的土地、人民和历史文化传统的热爱,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始终占据着主要的位置,渴望抗金、恢复中原,渴望自己有机会去蠃得胜利、歌颂胜利,以身报国的满腔激情,是他诗歌创作的主要动力,支持着他一辈子“位卑末敢忘忧国”,并使他对抗金事业充满必胜的信念。在他的诗中,或抒发自己的报国壮志,或歌颂抗金战斗的胜利,或沉痛地表达沦陷区人民渴望收复失地的愿望以及对他们苦难生活的深切同情,或斥责主和派大臣出卖祖国土地的可耻行径,或控诉投降派排斥抗战将领、贻误国事的罪恶勾当,或抒发自己无路请缨、壮志难酬的无比悲愤,无不跳动着那颗火热的爱国之心,无不洋溢着忠于祖国和人民的诚挚之情。

激情昂扬、气势豪壮,是陆游诗歌最鲜明的特色。陆游存诗近万首,始终贯穿着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对国家命运的关切,对祖国、对人民、对祖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热爱,对恢复中原的渴望,对敌人的仇恨,对投降派的斥责和揭露,对沦陷区人民的同情,以及以身许国的豪情,斗争必胜的信念,壮志不酬的悲愤,汇成爱国激情的洪流,充溢于诗歌的字里行间。而在抒发自己的豪情壮志时,又常运用想象和夸张手法,突破现实环境的束缚,如他的众多证梦诗等,给人展现出更加辽阔壮美的景色和场面,塑造出高大的自我形象,激发人们的爱国激情。

陆游诗歌的爱国精神贯穿他的一生。即便在长期闲居的乡村,他的爱国思想和积极奋斗的精神也还保持不衰,并创作出风格悲壮的诗歌。

26.试论辛弃疾词作的艺术成就。

(一)进一步解放词体开拓词境

(1)辛弃疾把苏轼已解放的词体和开拓了的词境,再进一步加以解放和开拓,既能用词来抒情、咏物,也可用它铺陈事实或讲说道理,即以文为词。

(2)东坡词是典型的文人词,而稼轩词乃英雄之词,辛弃疾以豪爽的英雄本色和充沛的创作才力,把词从写儿女柔情为主的藩篱中解放出来,开创了比东坡词更广阔更激荡的天地,使之具有英风豪气。

(3)辛弃疾写乡村景致的词作较多,对词境也是一种开拓。这种带有乡村生活牧歌情调、朴素真淳的词,在此前的文人词里是很少出现过的,而在辛词中却较为多见。

(二)豪放与温婉兼胜

(1)辛弃疾作词多以豪放格调出之,又不失温婉的本色,合此二者方为辛词恃色。但作为稼轩词基调的,是其一生难以抑制的悲放。

(2)辛弃疾以其英雄豪杰的性情和胆气,突破了词的传统体制和写作方法而另辟新境,可是就其稼轩词言情的深微而言,却又同时保持了词体曲折含蓄的美妙。

(3)既以豪放气质开拓了词的意境风格,又不失词的含蓄蕴藉之长,这种相反又相成的现象,是稼轩词最值得注意的特色,也是他在宋词发展过程中完成的难以企及的过人成就。

(三)镩铸百家的深雄雅健的语言

(1)辛弃疾读书多,驰骋百家,转益多师,下笔如有神助,故议论纵横,善于用典,历来被认为是稼轩词运用语言的特点。

(2)在稼轩词里,效楚辞体、陶体、花间体、易安体者都有,又以散文句法人词,《诗》、《论》《庄》、《骚》等经史子语拉杂运用,纵横自如。其语言风格可用“深雄雅健”来概括。

(3)稼轩词的语言风格也是多样化的,除用典多而精当,语句精练警策、雄放雅丽外,还有吸收民间语言而通俗化、□语化的优点。

27.试论《西厢记》的艺术特色。

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艺术上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1)从情节安排和结构技巧上看,剧情曲折,结构巧妙合理。全剧从两条线索来展开剧情:以张生、莺莺和红娘与老夫人间的矛盾冲突为主线,以崔、张和红娘三人之间的性格冲突为副线,二者相互交错、制约,极富戏剧性。

(2)体制上有突破。它打破元杂剧一本四折的体制,用五本二十一折的长篇连台本戏;并且打破了元剧一人主唱的通例,在若干折戏里采用了旦、末轮唱的方式。这种突破与创新,对安排剧情、刻画人物,都起了很好作用。

(3)塑造了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作者主要是把人物放在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通过人物自身的言行来塑造人物,使情节发展和人物性格更加巧妙合理地结合,使人物性格鲜明,形象生动。

(4)优美的词章,高度的语言技巧。作者精心安排了抒情诗般的歌唱语言和潜台词丰富的道白语言,使人物语言充分戏剧化和个性化。对创造戏剧氛围、表达人物的深层次感情,起了极好的作用。

28.试论《窦娥冤》中窦娥的形象以及此剧的悲剧艺术特色。

《窦娥冤》中的窦娥是封建社会里“孝女”和“节妇”的典型。她身世悲苦,却默默忍受着现实社会强加给她的深重苦难。她安分守己,善良温顺。为了婆婆,她可以忍受皮肉之苦,蒙受不白之冤,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她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元朝统治者提倡的程朱理学的做人的标准,具有孝顺、贞节、善良等高尚道德。

但她同时又具有刚强的性格。她不满婆婆的引狼入室,坚决拒绝张驴儿的非礼,面对张驴儿的诬陷威胁毫不畏缩,毅然决然选择见官。尤其是她蒙冤受屈被推上刑场时,她悲愤地叱天骂地,指责天地好歹不分,贤愚不辨,表现出对社会制度的大胆怀疑和强烈批判。她临死发下的三桩誓愿,是用生命所作的抗争。死后,她不屈的鬼魂又继续奋斗,直至沉冤昭雪,恶人受惩。

此剧的悲剧艺术特色集中体现在作者成功地刻画了窦娥这一悲剧形象。剧中的情节安

排、高潮出现,都是以人物塑造为中心,把人物放在矛盾冲突的旋涡中心。窦娥几乎承受了封建社会下层妇女所承受的一切不幸。是封建礼教、封建吏制、社会无赖等各种恶势力共同残害的牺牲品。她是元代社会的产物,又是一个悲剧的典型,具有感天动地的艺术魅力。

29.《三国演义》在艺术上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就是其运用虚实相间的艺术观念,正确处理了历史真实与艺术创造的关系问题。章学诚曾指出《三国演义》是“七分实事,三分虚构”,从文学的角度看,此说是符合作品实际情况的。所谓“七分实事”是指作品的主要框架、主要人物、主要事件是按照史书记载的真实情况来设计和组织安排的,从而给人以基本的历史真实感;“三分虚构”则是指在人物和事件的细节描绘上,尽量采用民间传闻的精采片断,并附之以作者本人的虚构,使之在不影响基本历史真实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增强故事和人物的艺术魅力,全实则死,全虚则诞。罗贯中游刃有余地运用了虚实相间的手法,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并为后来的历史小说创作提供了成功的典范。作者在对作品进行艺术构思时,主要采用了似下几种技法:

(1)细心穿插,巧于构思。即对各种史料重新组织,达到点铁成金的效果。

(2)于史无征,采用传说。对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需要而正史中又无依据的内容,大胆采用民间传说,以增强作品的艺术性含量。

(3)本末倒置,改变史实。即将个别事件加以改动而成为新的情节因素。

(4)张冠李戴,移花接木。

(5)妙笔生花,善于铺叙。即将史书中有关情节的简略记载加以渲染铺叙。

《三国演义》在人物塑造方法方面,采用了类型化的手法。类型化典型人物的主要特征是:为一般而寻找特殊,共性对个性占有突出的优势,直接以比较纯净的形态呈出。《三国演义》中类型化人物典型的艺术特征主要表现在:

(1)单一性。即重要形象都有一个主要的、突出的特征,它在形象内部诸因素中占决定性位置,这一特征足以托起整个形象。

(2)稳定性。即人物的主要特征及其他因素基本上稳定不变,处于古典的静穆状态,强调本质、一致、必然、普遍,不强调性格变化,使主要人物特征反复出现在不同事件中,以取得强烈的艺术效果。

(3)和谐性。即让人物形象内部诸因素基本上处在古典式的和谐之中,回避性格复杂性。体现一种中和之美。这种和谐性主要表现有二:一是回避现象与本质的矛盾,使现象能比较直接地表现本质;二是回避理智与感情有矛盾,保持人物单一的性格特征。《三国演义》是中国长篇小说的开山祖,但它一出世便将中国古代小说类型化的人物塑造方法推向了顶峰,成为古代文学中类型化艺术的光辉范本,创造了一系列千古不朽的人物典型。

30.《水浒传》把塑造绿林豪侠英雄作为自己的最高艺术追求,开始了从类型化人物向性格化人物过渡。一方面,作品中的绿林豪侠继承了古代英雄的特征,作为“勇”和“力”的化身,具有类型化的倾向;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社会下层特别是市民阶层的道德思想和生活情趣,具有较为突出的个性特征,具有一定的个性化典型的倾向,其主要特征是:(1)传奇性与现实性,超人与凡人的结合。即既写人物的传奇色彩和超人之处,又写他们的性格弱点和成长过程,避免了因过分夸张而失真的毛病。

(2)惊奇与逼真的结合。即整个故事情节的高度夸张和具体细节的严恪真实的融合,使其既有惊心动魄的传奇色彩,又让人觉得真实可信。

(3)粗线条勾勒与工笔细描的结合。即用讲故事的办法,以一连串惊心动魄的情节,勾勒出人物性格的轮廓,然后用工笔细描的方法,描绘人物的音容笑貌,突出人物的个性特征。

(4)稳定与变化,单一与丰富的结合。即作品中的人物往往在稳定中求变化,单一中求丰富,其性格既有主调,又有多个侧面。

《水浒传》的语言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说话”艺术的语言恃色。它以北方口语主要是山东一带口语为基础,加工成一种成熟的书面语言。其主要特色是:简洁明决,生动含蓄,表现力很强;写人叙事,多用白描,不用长段抒写,往往用几个字便便意态毕肖。作品中人物的语言个性也很突出。书中绿林好汉的语言,往往能符合其身份、个性和神态。

31.(1)富于幻想的艺术构思。作品的非现实题材及其“理之所必无”,而“情之所必有”的创作主旨,决定了它必然采用充满理想色彩的艺术手法。该剧在情节结构上充满了离奇跌宕的幻想色彩,情节荒诞离奇,现实生活中必无,只能于幻想中出现。好多情节无不充满着理想主义的色彩。而正是这一系列富于幻想的艺术构思,才构成了此剧结构的骨架和支柱,为表达“情之所必有”这一主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是此剧具有浓郁的抒情诗色彩,即充满诗的意境。在剧中,作者以抒情诗人的气质,运用抒情诗的手法,去深刻揭示人物内心的感情。剧中很多曲词能将抒情、写景和人物塑造融为一体,文采斐然,美不胜收。

32.《长生殿》一方面对李杨的真挚爱情给予热情的歌颂和赞美,另一方面对他们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灾难、危害表示了不满和抨击。剧中李杨“占了情场”与“弛了朝纲”的矛盾,是作者探索人生哲理的一个外显层次,他的内在追求是从中挖掘其哲理蕴含,即忘我的爱情与其社会角色的矛盾是永远难以克服和弥合的人类永恒的遗憾。《长生殿》主张用佛家出世来超越和解决这个矛盾。因此《长生殿》的主题实际上包括了相互联系着的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李杨乐极生悲的故事,总结福祸互倚的人生哲理以垂诫后世;二是让李杨二人在历尽劫难、遍尝悲欢离合的人生况味后大彻大悟,终于跳出爱河,以佛家的色空观念否定了他们的情欲,宣布“情缘总归虚幻”,促使沉迷者“蘧然梦觉”。

33.《桃花扇》以明末复社文人侯方域和秦淮名妓李香君的爱情故事来反映南明弘光王朝覆灭的历史。作者将南明王朝覆灭的原因归罪于马士英、阮大铖等“魏阉之余孽”,同时也将他们安排为李侯爱情悲剧的罪魁祸首。作者从三个方面对这帮祸国殃民的权奸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

(1)他们迎福王为弘光帝,并非为了中兴复国,而是出于自己之秘利,唆使福王声色犬马,荒淫无度,他们自己则趁机大权独揽,卖官鬻爵,党同伐异。

(2)清兵南下之际,国势危急之时,他们或跑或降,一副无耻嘴脸。

(3)通过他们与侯李关系的始末,具体揭露了他们“殃民”的劣迹。在侯、李爱情悲欢离合的发展过程中,阮大铖是阻挠破坏和悲剧制造者的角色。这样,剧中就把南明王朝覆亡和侯、李爱情悲剧的责任,都归结到马、阮等权奸身上。但作品并不以指斥权奸祸国殃民力最终目的,没有落入大团圆的俗套,而是以侯、李二人大彻大悟的出家作为他们劫后重逢之后最终的人生归宿,即用苦涩和失落取代了浅薄的认识和廉价的慰籍,使剧作具有更为深刻的历史纵深感和人生哲理感,其立意远远超超出了一般的历史剧和爱情剧。

《桃花扇》一剧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从现实来看。《桃花扇》的思想指归表现了清初文人在阅尽社会统治的沧桑巨变后对社会政治失去信心而产生的逃避心理状态;从文化传统上看,它又是长期以来个体对社会的依附关系一旦失去平衡后,人们难以承受,因而恐慌失落的心态的反映,从而揭示出清代文学感伤思潮内趋动力的一个重要侧面。

34.(1)作者以政治腐败作为他们必然衰败的根本原因。作品用元春这个人物的安置、贾雨村对“护官符”的领悟等笔墨,揭示封建官场“一损皆损,一荣皆荣”的致命弱点,从而预示出封建官僚政治从腐败到衰败的必然结局。

(2)作者将经济上的“入不敷出”和生活上的穷侈极欲想对照,写出其必然崩溃的结局。整个贾府生活奢华无度,个人无节制、无止境的欲求又导致相互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这些都揭露出贾府荣华富贵的表面之下所掩盖的无法治愈的痈疽。

(3)作者以后继无人揭示出封建家族自然枯萎的悲剧命运。贾家的下一代,不是庸庸

碌碌的无能之辈,便是荒淫无耻的下流之徒。贾宝玉虽聪明伶俐,也无太多恶习,但作为新思潮的代表人物却表现得与封建大家族格格不入,与家庭和社会的要求完全背离;而其爱情悲剧本身也是其家族悲剧命运的一个缩影。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答论述题参考答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第三大题:简答题 1:(1)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意识和物质的关系问题。(2分) (2)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思维和存在或意识和物质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第二,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即意识能否认识现实世界的问题。(2分)(3)哲学基本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其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对其第二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区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2分) 2:(1)感性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2分)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是: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4分) 3:(1)社会改革是在一定社会制度下,为了解决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的某些部分或环节,使该社会制度得到持续存在与发展或自我完善,而对社会体制进行的改善与革新。(3分) (2)社会改革可以巩固新生的社会制度或使原有的社会制度持续存在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为新社会制度的诞生作量变和部分质变的准备;促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变更。(3分) 4:(1)马克思按照资本的不同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划分为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2分) (2)这一划分具有的重大意义:第一、进一步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和资本主义的剥削实质,说明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为揭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提供了科学依据。(4分) 5: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形式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国家直接掌握的垄断资本,也就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有经济、国有企业;(2分)第二、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内部的结合,即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各种国私合资合营企业;(2分)第三、国家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外部的结合,即国家通过种种方式来促进、引导私人企业向既定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和调节(2分) 6:(1)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2分) (2)实践是客观的活动,具有客观性。(2分) (3)实践是能动的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1分) (4)实践是社会历史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1分) 7: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2分)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2分) (3)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方法。(1分)

全国自考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2015 年1O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l 分。共3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关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性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B.冲突规范 C.统一实体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2.德国学者萨维尼提出的国际私法学说是 A.既得权说B.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法则区别说D.本地法说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经常住所地法律,自然人有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何种法律? A.其现在居所地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 C. 其原始住所D.其国籍国的住所 4.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A.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5.“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这条冲突规范中的“住所地”在国际私法上称作A.范围B.准据法C.指定原因D.连结点 6.“亲子间的法德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元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是 A. 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D.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 7.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何种方式确定? A.原告住所地法 B.被告住所地法 C. 法院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8.对于识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识别是解决援用哪一个冲突规范的前提 国际私法试卷第2 页共9页 B.识别主要是一种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 C.识别主要在确定法院管辖权时进行 D.如果两国制订相同的冲突规则,就不会产生识别冲突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 定之日起C.15日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B.7日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 个

马克思重点(简答,论述题)汇总

识记: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基本组成 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简单运用: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物质和运动时不可分割的,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脱离运动的物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任何形式的运动都有它的物质主体。1.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 2.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3.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理解:实践的基本形式 人类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样的。随着人与世界的关系发展,特别是随着社会分工的进步,人类实践的具体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等。 理解: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意识从起源来看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本质上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理解:意识能动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语改变世界的能力和活动。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第二,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第三,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第四,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简单运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对社会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 简单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矛盾分析法很显然,自觉的坚持以对立统一规律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综合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及重要意义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始终就得矛盾解决了,新的事物又产生了是,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特殊性:不同的事物各有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有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 关系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的矛盾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意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个各国的具体实际结合的哲学基础。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和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获得新胜利。21世纪人类社会的变化更加深刻,因此掌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的实际,理论创新,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自考国际私法重点难点串讲资料

自考国际私法重点难点串讲资料

10月自考国际私法重点难点串讲1 第一章绪论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法律部门。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如: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 国际私法上所称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实际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涉外因素中的“外国”是广义的,包括一国内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关系。 法域此处即一国内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中国司法实践中,国际私法规范也适用于港、澳、台地区。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 制度之间的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多见于联邦制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际私 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兰与前南斯拉夫。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 国际私法与区际私法的关系:首先二者有区别。国际私法是调整不同国家间的民法冲突,区际私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不同地区间的民法冲突。但二者共同点在于都是解决法律的地域或空间 冲突的。二者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在解决国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4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四 第四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概述 1、宪法的性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特点:1))内容方面的特点2))效力方面的特点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宪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2))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宪法内容的变化。 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 2、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2、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 4)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1))无产阶级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和最高原则。 3))从政权的职能来看,人民民主专政具有维护工作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镇压和改造敌对分子,组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抵御外来侵略和保卫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的职能,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 4))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着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任务,这也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 3、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任务: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4、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自考马克思2015十月简答论述题

一、简述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含义及二者关系 1、“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髓。解放思想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那种落后的传统观念和僵化的教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2、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辩证统一的。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解放思想就是为了更好地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前提,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切实做到实事求是。 二、简述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关系 1、实践关系。这时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它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首要的基本的关系。 2、认识关系。这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3、相互作用关系。无论是实践关系还是认识关系,都不是主体或客体各自独立进行的,惹事二者相互作用的过程。 三、简述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第一,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第二,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第三,社会意识受反映者的立场、观点、方法是由人们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决定的。 2、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第一,先进的或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社会向前发展。第二,落后的或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延缓社会的发展进程。 四、简述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形成、主要标志和内容 1、资产阶级民主制作为资本注意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实在17世纪和18世纪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逐步建立的。此后,资产阶级民主制成为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手段,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形式,把资产阶级民主制原则加以确定。 2、资产阶级民主制以议会制为核心和主要标志。 3、资产阶级民主制以“三权分立制”、普选制、两党制以及公民享有各种权力为主要内容。 五、如何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 1、劳动是人的本质。所谓劳动是人的本质,是指劳动是一切人所共有的一般本质。 2、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里所讲的不是一切人所有的共同本质,而是不同的人所具有的不同的本质,即人的具体本质。 3、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里所讲的是人的需要是人的具体本质。个人的具体本质的形成,与个人的需要密切相关。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_复习资料课程代码0040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1 (2010-03-03 17:09:44)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 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00249国际私法自考复习资料整理

1、 一、国际私法的定义。 国际私法是以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和避免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由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之规范、冲突规范、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之规范构成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实体规范,它规定的是外国人在一国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规范)是以各国的法律冲突为前提,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的法律规范。统一实体规范是直接确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一般表现为条约。国际民事诉讼法是程序规范,是解决涉外民事诉讼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国际裁判管辖权问题以及外国法院判决得承认和执行的的问题等。 2、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调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也称为跨国民事商事关系或者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 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该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至少有一项涉及外国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外国物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在本法域外。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当事人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法存在的地域范围为法域,包括一国领域内的其它法域。 3、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和直接调整。 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关系应收何种法律支配或者调整,而不是直接规定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方法,即通过冲突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他是国际私法的特有调整方法。 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或者国内法中通过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方法。 两者之间的关系: (1)两种调整方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不同。 间接:核心地位(最基本的方法)——冲突规范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与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6.法律的特征:(1)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就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就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 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实体法与程序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际法与国内法(6)公法与私法(7)法系 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就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与互相渗透的。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就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就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就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与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与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就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与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

马克思简答论述题

冲刺1 三、简答题 41.(2P 101)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答:(1)主体和客体之间具有实践关系,即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2)主体和客体之间具有认识关系,即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具有能动的改造和认识作用,这种能动性又受到客体的制约。 42. (2P106)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各自的特点。 答:(1)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是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然而却是表面的、不深刻的。(2)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是抽象的、间接的、相对稳定的,它比感性认识深刻。 43. (5P239)简述利润率与剩余价值率的区别。 答:(1)二者表现的经济关系不同:剩余价值率表示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利润率表示预付总资本的增殖程度。(2),二者的数量不同:剩余价值率是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与预付总资本的比率。(3)剩余价值率清楚地表明剩余价值的来源是可变资本,利润率则掩盖了剩余价值的真实来源。 44.( 6P 284)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大量输出资本? 答:从资本输出国即垄断资本主义输出的作用和后果是:(1)为过剩资本找到了出路,并由此获得大量来自海外的高额利润和利息。(2)资本输出是输出国控制输入国的重要手段。(3)资本输出是输出国扩大商品出口的重要手段。(4)资本输出使金融资本的银行网遍布全世界,从而强化了金融资本在世界经济、政治舞台上的统治地位。 45.( 8P 349)简述“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内容。 答:(1)人类从自然界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摆脱盲目自然力的支配,成为自然界的主人。(2)人类从旧的社会关系束缚中解放出来,摆脱一切剥削压迫和旧式分工的束缚,成为社会关系的主人。(3)人类从剥削阶级的思想观念下解放出来,摆脱传统观念和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成为社会意识的主人。 四、论述题 46. (1P 61)试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答: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或称共性和个性)是互相区别的,共性只是包含了同类个别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的东西,而没有包括个别事物的全部内容和特点。一般比个别更普遍、更深刻,个别比一般更丰富、更具体。(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意义:是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开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7.(4P 219)试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历史进步性与阶级局限性。 答:(1)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产生'反映了社会进步的要求。当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许多先进的理论和观念,是人类思想的一次大解放,具有历史进步意义。(2)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本质上是维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思想体系。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特别是无产阶级作为 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从整体上丧失了其历史进步性。

国际私法课件【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三篇】】

国际私法课件【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 【三篇】】 【导语】天空吸引你展翅飞翔,海洋召唤你扬帆启航,高山激励你奋勇攀登,平原等待你信马由缰……出发吧,愿你前程无量,努力备考,考入理想院校!以下是大为大家的《2018年自学考试《国际私法》重点复习资料【三篇】》供您查阅。 篇一 承认或赋予外国人与内国人平等的法律地位,是国际私法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 在历史上,外 __民事法律地位曾几经变迁,由在奴隶制时期对外国人采取敌视待遇,经封建时期采取差别待遇,到资本主义时期才采取相互待遇和平等待遇。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目前,各国还将国民待遇制度通过缔结条约的方法相互赋予对方的法人、商船及产品等。

国民待遇原则最早是资本主义国家为追逐全球商业利润而提出 来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率先在国内法中作出guo民待遇原则 的规定。它也是WTO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 当今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虽仍以互惠为基础,但并不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即被认为是一种不言而喻的制度。(2)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不是同样 的权利。(3)还常通过双边条约或多边条约,把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 船舶遇难施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诉讼方面。 中国在处理外 __民事法律地位问题时,历来对国民待遇原则持肯定态度。 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 予第三国(最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他方(受惠国) 的自然人或法人。给惠国也称优惠授予国。受惠国是已经或将来有以任一第三国所享有的最优惠待遇为标准而享受优惠待遇的国家。 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在内国的各外国的公民和法 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的平等。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最显著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保证在内国的外国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而后者是保证在内国的外国人和内国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自考法学概论重点1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性文件。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围不同。道德调整的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社会舆论和人们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确定契约自由。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确定法制原则。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第四: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 成书册,面不改变法律规的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9:什么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原则:

全国自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简答论述题库

【绪论】 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 答:(1)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内在矛盾的尖锐化,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 (2)工人阶级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进行反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统治的斗争,则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准备了阶级基础。 (3)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历史时代提出的一项伟大任务。 2、简述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理论特征。 答:(1)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征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 (2)它的革命性表现为彻底的批判精神和鲜明的政治立场。 (3)它的科学性表现为不带任何偏见,它的理论是深刻的,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3、简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和理论品质。 答:(1)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为他们的后继者所发展的关于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 (2)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 (3)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4、简述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答: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首先在于它不带任何偏见,清除一切狭隘性和片面性的弊端,力求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如实地认识世界,揭示自然界和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根据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还在于它的深刻性,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不是浅尝辄止。” 再次,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科学性,不仅仅在于它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还在于它经受了实践的检验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5、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是以实践为基础的? 答: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都是以实践为基础额。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马克思主义来源于实践,是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又反过来指导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离开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马克思主义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丧失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功能,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最新自考00249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含评分标准资料

2018年l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私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49)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O.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19世纪,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代表人物是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孟西尼 D.杜摩兰 2.国际私法主要解决的法律冲突是 A.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 B.不同国家之间的刑事法律冲突 C.影响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时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闻的法律冲突 3.中国于l986年1月1日正式成为其成员国的,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是 A.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B.国际法委员会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4.萨维尼在其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中指出 A,凡是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适用,凡是人法则可以随人之所至而适用于域外 B.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 C.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 D.凡居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5.“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屠所地法律。”在这条冲突规范中,“自然人经常居所地”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连结点 B.范围 C.准据法 D.关联词 6.提出“功熊识勇4说”的学者是 A.德国的拉贝尔 B.法国的巴丁 C.德国的纽豪斯 D.法国的德帕涅 7.不同种族、民族、宗教、部落以及不同阶级的入的法律之间的冲突属于 A.区际法律冲突 B.人际法律冲突 C.时际法律冲突 D.国际法律冲突 8.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下列哪种方式直接加以规定的?

自考法学概论00040试题及复习重点内容

2017年自考法学概论(00040)试题及复习重点内容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简答) (一)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是:法律的要素(单选) ※简述法律概念的定义及其功能:法律概念是指同法律相关的各种事实加以抽象出其共同特征所形成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用语。其功能有:认知功能、构成功能、规范功能。(简答) ※我国法律的性质成为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是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那一年即:1956年(单选) ※我国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法经》/《汉漠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现存最完整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单选) ※旧中国宪法中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单选) ※法律规范:是指每个单一的法定行为模式。(解释) 第二节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 2、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法律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古今中外法律渊源的种类:(多选) (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1)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马克思主义辨析题-简答题和论述题

辨析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之科学”答:错误。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但不能说是“科学之科学”。“科学之科学”是指把哲学当作包括一切科学在内、凌驾于一切科学之上的永恒不变的理论体系。古代哲学家吧哲学看成是“知识的总汇”,近代一些哲学家把哲学说成是“科学之科学”,这些都是不正确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地阐明了哲学与具体科学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二者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 二者的区别是,具体科学以世界某一领域的特殊规律为研究对象,哲学则以整个世界的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二者的联系是,哲学以具体科学的成果为基础,并随着具体科学的发展而发展。哲学所概括的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的理论,对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用马克思主义哲学代替具体科学的“代替论”和否认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具体科学研究的指导作用的“取消论”都是错误的。2,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答:错误。 它们是一般与个别、普遍和特殊、共性与个性、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哲学研究的是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具体科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特殊规律。联系在于一方面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抽象和概括;另一方面哲学作为一般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规定着具体科学的研究方向,具体科学也离不开哲学。所以,哲学和具体科学是不可分割、相互依赖的。 3、意识是特殊物质的功能和属性,因而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物质。答:错误 意识依赖于物质,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这种特殊物质的功能,但它又与物质有本质的区别。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意识则是对物质的反映,是具有主观特性的精神现象。意识的本质在于,它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把意识等同于物质,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其错误在于抹杀物质和意识的本质区别,歪曲了意识的本质。 4、正确的意识是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错误的意识则是人的头脑主观自生的答:错误。 正确的意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错误的意识归根到底也是来自客观事物,而不能说是主观自生。因为从意识的本质来看,意识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就是说各种意识形式,不论其内容如何特殊,看起来如何远离现实生活,都不可能是主观自生的,而是来自现实、来自物质世界。正确的思想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错误的理论、荒唐的观念、离奇的幻想,也不是头脑中固有的,而仍然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只不过是歪曲、颠倒的反映罢了。 5、两点论就是均衡论,重点论就是一点论。答:错误。 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是指,在研究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既要注意主要矛盾又要分析次要矛盾;在研究某一对矛盾时,既要注意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分析矛盾的次要方面;唯物辩证法的一点论是指,在研究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和任何一对矛盾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制药方面,抓住重点。两点论是有重点、有主次的两点,而不是不分主次,等量奇观,“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均衡论”。重点论是在两点基础上的重点,而不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一点论”。均衡论和一点论是在矛盾发展不平衡问题上的形而上学错误。 6、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量和事物的存在不直接同一。答:正确。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情的内在规定性。事物的质是由事物所包含的特殊矛盾规定的,它使这一事物是他自身,并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所以,质与事物的存在时直接同一的。首先,质和事物的存在不可分割,没有无质的事物,也没有离开事物的质。其次,当某事物的质发生变化,那么该事物也就转化为其他事物,即“质变则物变”。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与事物的存在也是不可分割的,但是,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质上相同的事物可以有量的差别,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会影响事物的质,也不会使一事物转化为其他事物。 7、事物的“度”是指事物的关节点。答:错误。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