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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附属清单编制说明

首府附属清单编制说明

表1-2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使用现行的201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有关的补充说明解释等,主材价格参照《张家口市造价信息》,人工费部分根据冀建价信[2014]47号文件调整。

2、采用现行的标准图集、规范、工艺标准、材料做法。

3、所有组价及综合单价均按照2013年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二、其他相关事宜

1、场地平整(30cm以内),分别按照人工平场及机械平场报价,因无法确定外运土方量,故不含外运费用。

2、平整场地(30cm以外),按照土方开挖、回填分别计算综合单价,土壤类别按照一、二类土质,弃土、回填土运距暂按1km以内考虑;因定额计算规则与清单计算规则不同,故工程量不同,暂按放坡系数0.33考虑计算定额土方工程量。

3、所有铺装及路牙石安装工程中拌制3:7灰土所使用黏土按照外购及原土两种情况考虑,外购黏土按照张市造价信息为20元/m3,原土拌制时须过筛处理,人工费用相应增加;综合单价均不含面料单价以及除灰土垫层和素砼垫层以外的基层处理费用;素混凝土垫层暂按商品混凝土考虑。

4、种植土按照外购考虑,暂为20元/m3,届时按照市场行情再作调整,外购距离暂按1km以内,且包含挖运费用。

5、该综合单价编制不含主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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