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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事件

张海超

张海超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工人。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作。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

张海超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并被多家医院证实,但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下的诊断却属于“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即有尘肺表现。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

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突患尘肺

张海超第一次出现咳嗽、胸闷的症状是在2007年8月。起初当感冒治了很久,挨不住了,去医院做了个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此后,在河南省的许多大医院里,他相继排除了肺癌、肺结核等可能,最终,有医生想到了“尘肺”。

张海超这才想起,可能是自己工作环境的问题引起的,因为在工厂他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同村的张喜才也曾在该处打工。2006年9月,张喜才被诊断为尘肺2期,过了不到半年就死掉了。老乡的死当时并没有让张海超警觉。他觉得自己还年轻,更何况,早在2007年1月,自己曾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还到新密市卫生防疫站拍了胸片,后来也没听说有什么问题。

等到肺病严重到工作都吃力了,2009年1月6日,张海超才来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他第一次看到了2007年拍的胸片,胸片上有明显的阴影。在当地电视台的采访中,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厂负责人承认,防疫站要求复检的通知并没通知张海超。另一名负责人私下里对张海超说,“体检是公司出的钱,没有把结果告知个人的义务。”

法定确诊

开胸验肺事件

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职防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的医疗费,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开胸验肺

张海超不服。几个月后,他拿着本来要做鉴定的7000多元在郑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肺活检。他一度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打开,一切都会一目了然。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异常平静地对麻醉师说:“麻烦您转告主刀大夫,把我开了胸之后,要注意我那肺上到底是啥。” 5个多小时后,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身上缠着绷带的张海超醒来后,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一名参与手术的大夫第一时间赶来告诉他:“我们已经看了,你那就是尘肺。”

一周后,张海超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打电话。“你们误诊了”,他对一名业务科工作人员抱怨。不料电话那头,职防所的工作人员冷冷地告诉他,开刀的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

一个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病理学证据,就这样被轻易地否定了。不过,媒体记者抓住了这个新闻,经过一番渲染,张海超的“悲怆之举”,引发了空前关注。

索赔之路

这个内向安静的小伙子觉得自己被企业欺瞒了。这时候,他已经被病痛折磨了两年

张海超

。他决定先确诊再索赔。不过,当他前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有关张海超的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而这些材料是做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缺了这些,职防所拒绝作诊断。

无奈之下,张海超走上了上访之路。因去的次数太多,“信访办的人看见我,大老远就把玻璃门关了”。到后来,新密市的市委书记先后接访了3次,张海超也没拿到完备的材料。

张海超回忆,最后的结果是,市委书记最后决定,“你也别纠缠了,也别要材料了,单位不会给你出。我先给你走后门,你先去诊断吧。”于是,他终于如愿以偿完成了诊断。

“如果合并成别的,比如肺气肿,我当时就不会有那么大质疑了。”张海超回忆说,这两年的求医过程中,他做了大大小小近百次检查,肺结核始终是重点筛查对象,每项结果都显示成阴性,且这些材料都提交给了职防所。此外,他还远赴北京,在北医三院、煤炭总医院这类具有资质的职业病机构做过检查,有时甚至在一个医院挂两个号,就为了“多听听意见”。“到最后,意见都一致了,都说肯定是尘肺。”张海超至今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尘肺,还要按结核诊治,这不是误诊吗?”

此时的张海超知道该如何去争取自己的权利。他早就弄清楚了《职业病防治法》,知道自己可以通过依法申请鉴定对职防所的诊断作出评判。原本,他已经向郑州市卫生局申请鉴定,并且在2009年6月9日上午带着卫生局的文件去找了鉴定委员会。

“职防所的几名工作人员却都劝我放弃鉴定。其中一个人说,想推翻我们那个结论,你是不好办的。”张海超说,“我这才发现,鉴定委员会与职防所在同一栋楼里。” 不过,郑州市职防所业务科长光在省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认为该机构工作人员不可能说这样的话。

孰是孰非

在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下,相关医疗机构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郑大一附院呼吸

张海超

内科副主任医生程哲一直记挂着她那个年轻的病人。“他的片子一直都刻在我脑子里,双侧阴影。”她说,“说白了,就是两个大疙瘩。” 最终开胸手术后取出了两个样本,肺检结果显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程哲当时在张海超的出院证明上写道“尘肺合并感染”。这6个字给她本人带来了麻烦。按照规定,她所在的医院尽管是河南省最好的医院之一,却不具备做尘肺诊断的资质。不过,在有关部门到医院调查了解时,她也曾反问:“我仍然给他写肺结核?那岂不超过了作为医生的道德底线?”

职防所则有不同意见。他们更强调资质,面对媒体的采访,被授权的发言人光在省捧出一堆用笔勾画过的材料,向记者们证明:其他医院作出的诊断不合法。“我觉得就张海超这个事,是一个向老百姓宣传普及相关知识的好机会。”他说。据光在省介绍,尽管目前张海超一事是做鉴定还是复检尚没有定论,但职防所非常重视。这几天,张海超当时在职防所内诊断的材料被重新取出,所内专家以及省内专家一起进行了一次内部的会诊。而一份《尘肺病理诊断标准》规定,只有外科肺叶切除标本和人死后的尸体解剖才能作为参考依据,至于张海超的“开胸验肺”,被特地注明不作为参考标准。

现在,张海超身体上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关于他的医学诊断也还没有最终结果。尽管他一度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敞开,一切都会一目了然,但现在,他却无奈地发现,整件事情就像他肺部那团阴影一样,一时说不清楚。

前途未卜

农民工开胸验肺这是个巨大的讽刺

得病以前,张海超与妻子都在郑州打工,一个月能挣2000多元,去掉日常花销,还有余力把女儿送到郑州市区的双语幼儿园上学,好日子才刚开始。

而现在,他已经没法去劳动,闻见怪味,咳嗽就止不住,整个家庭的重担落在妻子身上,因为借了债,有时候老乡面对面都不打招呼。女儿也不得不离开幼儿园的伙伴们,回到老家。

在妻子王玲玲眼中,得了这个病之后,丈夫也变得和以前不同,以前说话声音可小了,特温柔,现在却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2009年3月

份病重时,镇里曾给他批下一笔困难补助,后来跑了4个月,直到7月8日,300元才拿到手。而在媒体集中报道后不久,7月17日晚上,一位副镇长揣着信封走进张家,村支书进门就说,“镇领导看了相关报道拍案而起,很气愤,也很伤感。说镇里先拿1万块钱给海超,先看着病,维持生活。”

现在的张海超正颓然躺在自家那间旧瓦房里。为了凑够这次的手术费,刚收的小麦当天就卖了,父亲把12只绵羊也都卖了,然后又四处借钱。因为承担不起每天数百元的医疗费用,手术后一周,他就不得不回到没有空调的家里养伤,每天让村卫生所的大夫输几瓶相对便宜的消炎药。那条15厘米长的刀口暂时没有感染,却长满了痱子。

案例分析

具体到张海超之个案,一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有漏洞可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如有医生指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在切身利益面前,企业良心靠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法治与社会之阙如。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类似个案时有发生?为什么自救者时常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极端方式?为什么原本由全社会担负的自救成本,却要由一位孤苦无告的农民承担?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暴易报”的思维前,人们在张海超身上也看到了一种“让人含泪的暴力”,一种并不施害于他人,而是加诸自身的暴力。为证明自身清白(得的是职业病而非普通的传染病)而“开胸验肺”,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残”?

事后反思

由此,也就需要填补相关制度漏洞,把张海超们无奈的个人被迫自救,变成具有制度性保障的依法“他救”,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比如,在用人单位不愿“自证其罪”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其罪,或实行“责任倒置”,并接受社会监督,使职业病患者及时进

入法定诊断程序;对不严格依法开展诊断工作,害怕承担责任、回避矛盾,甚至恶意“误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予以公开问责。

无论如何,如果恶意“误诊”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法律正义能得到有效伸张,如果相关维权制度健全、维权途径通畅,张海超绝不至于要如此与“误诊”对赌,“一个人在战斗”。

为了避免更多的“张海超”出现维权尴尬,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需要尽快完善职业病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鉴定机构的法律监管

已于近日有国家卫生部派出一位司长带领专家组赴张海超所在地进行诊断,确诊为尘肺病三期,相关部门表示就此事展开调查。

律师说法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的赵书瑞律师介绍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后指出,职业病鉴定的规定不利于职工举证,给我们劳动者设置了很高的门槛,也就为后面的诊断治疗造成了阻碍。另外在企业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也存在卫生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以致屡屡出现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受到伤害的事情。

获得赔偿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在2009年9月16日向媒体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他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事件影响

“张海超事件”之后,郑州市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

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注重宣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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