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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国际物流网络——是指由执行物流运动使命的线路和执行物流停顿使命的结点两种基本元素所组成的网络。

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由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

物流需求——指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活动对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商品以及废旧物品、废旧材料等的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物在空间、时间和费用方面的要求,涉及运输、库存、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以及与之相关的信息需求等物流活动的诸方面。

国际物流合同——指在国际物流活动中,物流服务需求方与第三方物流经营人订立的,约定由物流经营人为物流服务需求方完成一定的物流行为,物流服务需求方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

国际物流通道——指支持国际物流的货物运输、信息交流与资金支付的通道。

共同海损——指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难,船长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而采取的有意并且合理的行为,所产生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

国际汇付——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支付工具和方式,清偿因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国际债权债务的行为。

国际贸易术语——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的字母来表明货物的单价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的划分界限。

班轮运输——指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的水上运输方式。

通关——货物从进入关境边界或申请出境到办结海关手续的海关制度。

推定全损——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答:(1)一般来说,提单上用于确认承运人身份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抬头、提单签单章以及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对于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鉴于其有可能使承运人有机会规避最低限度义务,因而否

认其效力是大势所趋,故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前两者来认定,且以签单章为优先。本案中提单上的签单签单章表明被告是作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而代签提单。但提单抬头确是被告本身的,法院不可能凭其在提单上的单式表述即认定其代理身份。如果被告欲主张自己为货代,则必须证明两点:1、证明其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存在代理签单协议;2、证明实际承运人在该份提单签发时是合法存在的。而本案被告没有完成对上述内容的举证,签单被告是有资格在美国签发提单的运输时,出具自己抬头的提单,并且还收取了部分运输差价,且其未对代理签单的身份进行举证,因此最终被认定为契约的承运人。
(2)本案被告所签发的提单经美国商业登记注册,其系列操作过程,完全符合契约承运人的操作方式,而原告与实际承运人并未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故被告身份应为契约承运人,承运人在舱面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违规装载舱面货致损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投保与否不影响承运人义务的承担。当然,该案判决并不妨碍被告向实际过错方形势追偿权利。据此,被告应赔偿原告货损68.2万元以及商检费用和案件受理费。

答:(1) 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单的承保范围,本案中被保险人只对货物运输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险,但是货物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发生了风险损失的,即使该项损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对此也不予负责。
(2) 被保险人在提出保险索赔时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明知是不属于投保范围的航次造成的损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险人的疏忽将货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违反“诚实信义”的原则,保险人有权拒绝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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