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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美国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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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台: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解析(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087162.html, 2010年07月30日14:07 来源:汇通网参与讨论汇通网7月30日讯——08年金融危机暴发后的几个月,一份长达1279页的金融改革法案被提出。美国政府期望以此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以至从华尔街银行、保险商、通用电气等美国各大企业都将面临监管方式的根本改变。然而金改法案草拟的及时性与接近1年的无效率的谈判形成了明显反差。

让我们回顾一下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改法案从投票、否决、修改到立法的艰辛历程。

金改法案首次遇阻

09年秋,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多德(Christopher Dodd)首次提出金融改革法案,旨在整顿金融系统监管秩序以及在美联储内部设立新的消费者机构以限制大型金融公司的自营交易等等。因就在FED内部设立一个旨在保护信用卡和抵押贷款消费者的拥有独立预算体系及制定规则的权力实体等存在争议,金改法案首次被迫修改。

法案波折重重共和党横加阻挠

2009年12月11日金改法案在众议院通过。

2010年3月15日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多德对外宣布立法草案的细节,这是多德第二次亲自推介此监管改革法案。虽然经过数月谈判,但因法案中部分内容违背了共和党委员所持的FED自身应保留消费者职责的观点,所以并未得到他们的支持,并且该法案也并没能得到主张设立全新机构的民主党议员们的支持。

由于共和党提出至少300项修正案,以削弱或否决多德经数月协商后确定的一份监管改革方案。参议院共和党人指出,该法案从开始就是个错误。2010年3月22日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U.S. Senate Banking Committee)开始制定新的金融体系管理规定,至此距离贝尔斯登(Bear Stearns)倒闭引发数十年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已过去了两年。

2010年4月26日参议院在程序性动议上的投票结果为57票赞成、41票反对,未能达到通过所需的60票。美国参议院共和党人成功阻止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前进步伐,所有出席的共和党议院投了反对票。

次日,美国参议院共和党再度联手阻止金融监管改革提案进入公开辩论程序,这是参议院在不到24小时里进行的第二次程序性表决失败,民主党仍旧未获得必须的60票赞成。

民主、共和双方首次妥协

2010年4月28日美国参议院扫除金融改革立法一道关键的程序性障碍—民主、共和两党主要谈判者就金改法案涉及处理“大而不倒”企业的部分达成协议,两党一致同意在当月29日下午开始就该提案展开辩论,双方妥协内容不断得到充实。

2010年5月4日晚参议院对政府未来如何应对破产威胁的大型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做最后措词修正。

次日,日美国参议院以93票支持5票反对通过了参议院多德(Christopher Dodd)和谢尔比

(Richard Shelby)达成的“大而不倒”金融机构处理方案,同时批准了民主党议员鲍克瑟(Barbara Boxer)提出的禁止使用纳税人资金救助濒临破产金融机构的修正案。上述两项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参议院在推进金融改革法案进程中取得进展。但巨大的阻碍仍旧存在。民主党和共和党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和衍生品监管等问题上仍存明显分歧。

奥巴马施压共和党两党修正案频遭否

2010年5月6日晚美国参议院议员以61票赞成、38票反对否决了共和党就法案的消费者保护部分所提的修正意见,缅因州共和党参议员Olympia Snowe和爱荷华州共和党参议员Charles Grassley加入民主党阵营投出反对票,民主党在保全奥巴马政府金改议案关键内容上取得了一次胜利。奥巴马甚至在当日向共和党修正案施压,称“该议案将摧毁对消费者的保护并使情况变得更糟”。

5月11日美国国会参议院11日以96票赞成、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采纳了金融改革方案的一项旨在提高FED在金融危机期间进行紧急信贷时的透明度的修正案。

5月12日美国参议院以63票支持36票反对批准一项由民主党参议员默克雷(Jeff Merkley)和克劳布查(Amy Klobuchar)提出的要求抵押贷款机构履行新义务、并对抵押贷款承销活动施加新限制的修正案。

同日,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一项由共和党议员哈奇森(Kay Bailey Hutchison)和民主党议员克劳布查(Amy Klobuchar)共同提出的保留FED对小型银行的监管权的修正案。此前金改草案中将FED对社区银行的监管权交给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该提案获得了90张支持票,仅有9人投票反对。当晚,美国参议院批准由参议员兰德里欧(Mary Landrieu)和艾萨克森(Johnny Isakson)提出的免部分低风险抵押贷款履行新的风险保留规则的修正案。主要是固定利率本息定额偿还贷款。

值得民主党庆祝的是,美国参议院民主党人成功阻止由共和党议员钱布利斯(Saxby Chambliss)提出的旨在扩大对使用掉期对冲商业风险企业的监管豁免范围的修正案。至此已是民主党第二次成功阻止共和党企图大修金改法案的意图。

紧接着,2010年5月13日通过一项由明尼苏达州民主党参议员弗兰克(Al Franken)提交的为信贷评级机构设立新监管机构的修正案,将责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设立一个自我监管组织,该组织将指派评级机构提供首次信用评级。并且,参议院以58票反对42票赞成驳回了共和党参议员赛辛斯(Jeff Sessions)提交的旨在将赋予政府新权力拆分濒临破产企业的整个章节从金融改革提案中删除,并以创建一套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程序取而代之的修正案。

同时,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由参议员德宾(Richard Durbin)提出的允许FED对借记卡交易收费实施监管、并使零售商在同信用卡公司和银行就刷卡交易收费问题能有更大影响力的刷卡交易相关法案。参议院议员们也一致通过了由缅因州共和党议员Susan Collins提出的修正案。根据该项修正,联邦监管者将对银行、银行控股企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最低杠杆及基于风险的资本标准,而受该规则调整的企业将由新建立的系统风险委员会指定。这意味着大型金融机构将受到调整的新的资本标准的约束。

另有,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禁止“骗子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是美国监管改革措施的一部分,其将允许贷款人在提供抵押贷款之前完全记载借款人的收入状况,并授权贷款人核实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2010年5月17日晚间美国参议院否则了一项由参议员Mike Crapo提出的对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的纳税人救助金额重新设立4,000亿美元的上限的提案。

同日,参议院批准了一项迫使财政部长向国会承诺任何用于IMF给予财政脆弱国家贷款的纳税人资金应全额归还,否则财政部由被要求反对美国未来参与IMF发起的任何此类贷款的措施。

2010年5月19日参议院就是否结束金融监管改革辩论进行表决,结果为57票赞成42票反对,未能达到通过必须的60张投票。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里德(Harry Reid)希望尽快结束金改辩论,以为其他优先级法案留出讨论时间,包括美军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军事经费法案。

两院终达成一致金改进入最后程序

2010年5月20日金融监管改革提案以60票赞成40票反对的结果终于结束辩论,为该提案进入最后表决程度扫清障碍。

同日美国参议院以59票赞同、3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金改法案获批将对从衍生品到消费者所用借记卡的所有领域产生影响,也将迫使美国金融企业做出重大调整。

2010年6月15日美国众议院协商委员以12票赞成、7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否决了由伊利诺伊州共和党议员比格特(Judy Biggert)提出的设立单一联邦银行监管机构的金融改革修正案。随着该修正案的挫败,美国储蓄管理局(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OTS)将被废除,其职责将由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OCC)接管,而其他银行业监管机构将得以保留。

2010年6月18日美国众议院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谈判代表(参众两院大会委员会成员)17日同意由共和党众议员亨萨林(Jeb Hensarling)提出的将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归入在对经济构成风险情况下可予以清算的金融实体范围的修正案。

2010年6月22日参众两院出席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定案工作的谈判代表同意将汽车经销商从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监管名单中排除。

2010年6月24日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在进行全面金融改革立法的谈判中,对存在争议的新资本标准达成一致。按照协议,资产少于150亿美元的银行控股公司将继续按一级资本计算现有信托优先证券。较大的银行有五年时间去逐步退出将混合证券按一级资本处理的方式。24日晚些时候,参议院同意众议院有关对低风险按揭贷款风险保留规则豁免措施略作缩减的提案。这些规则将要求银行持有其打包按揭贷款信用风险的5%。

2010年6月25日美国参众两院金改法案谈判代表就旨在要求证券化机构在其资产负债表上

持有部分信用风险的法案达成一致。同日,美国参众两院谈判代表在近2周讨论后就金改法案旨在方便股东参与企业投票的条款达成协议。

2010年6月26日经过长达21个小时的马拉松式谈判,美国参众两院25日清晨最终就各自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达成一致。根据最终草案,美国将把监管的触角伸到金融市场的各个方面,清除导致目前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今后大至金融机构的运作、并购,小至抵押贷款的发放、信用评级的制定以及各种衍生工具的交易等,都将受到监管。

2010年6月30日晚美国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修正后的金改法案,由此奥巴马政府仅需获参议院投票批准即可。与09年众议院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批准前一版本金改法案相比,此次民主党人多了14票支持票。

2010年7月15日美国参议院投票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范围广泛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因民主党对法案进行数次修改打消共和党几名摇摆议员的疑虑,这才勉强获得在参议院的足够票数。几名共和党参议员所投的“赞成”票,他们分别是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斯科特?布朗(Scott Brown)、来自缅因州的奥林匹亚?斯诺(Olympia Snowe)和苏珊?柯林斯(Susan Collins)。另外,有人士称为了赢得足够票数,曾经得到奥巴马总结支持的沃尔克法则在最后几天法案推进过程中被修改了。而这仅是冰山一角,为推进金改法案所作出的各种妥协也将为后续的有效监管埋下隐患。

金改法案获签7月21日正式生效

7月21日奥巴马兑现了竞选诺言,使金改法案最终立法。这部从最初1200多页的草案变身成2300多页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历了无数的修改、添加和删减才换来了最后的签署。该法案的生效标志着美国金融体系的变革,华尔街也将面临新的挑战。然而金改的通过到底对美国的经济及美国的金融系统有多大意义,到底给能华尔街带来什么或者改变什么,这将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解析(二)需要讨论的问题。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解析(二) 金改改了什么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087162.html, 2010-8-4 17:13:00

二次上涨行情再起当前散户是出是留?大资金瞄准哪些热门股

5浪反弹开始借超级细菌私募新目标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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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创建新的金融秩序、远离经济危机而应运而生的金改法案终获通过,矛头直指华尔街。对华尔街而言,到底金改改了什么?

华尔街大型金融机构几乎所有的业务:信用卡业务、衍生品交易、投资对冲基金等等都将面临监管或整改。这些公司将会迎来新的杠杆和资本要求,监管机构也会如影随行地限制或拒绝它们的风险行为。我们作了些筛选:

1、银行不再“大而不倒”,风险要自担。奥巴马称“多年来,我们的金融部门管理陈旧疏松,使一些人有机会操纵市场、冒险投机,危机整个经济”。法案规定,大型金融机构陷入困境时,可以向FED建议对这些金融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本、杠杆及其他规定;如果这些金融机构的倒闭可能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则联邦监管部门可予以接管、对其分拆。美国财政部将提供接管破产公司所需的前期费用,但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还款方式。并且,要求资本超过500亿美元的银行在交纳保证金,必须有一个善后清理计划。此举控制了银行由于自身的错误导致的整体金融系统性风险,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也避免了用纳税人的钱救助破产银行的情况。

2、衍生品交易透明化:被认为是引发和加剧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金融衍生品通常都是庞大和不透明的市场,据估计目前在美国的衍生品场外交易市场规模高达615万亿美元。此次的衍生品改革,将首次对场外衍生品市场颁布全面的监管规定,监管范围包括交易行为以及出售产品的公司。要求多种常规衍生品在交易所通过清算中心进行交易。按照客户要求定制的掉期交易仍可在场外市场进行,但必须向中央数据库报告,以便监管部门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市场状况。在资本、保证金、报告、交易纪录和商业行为等方面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新的监管规定。衍生品市场改革将大大抑制衍生品市场的过度交易,减少风险损失。华尔街分析师预计,新法案中有关限制自营交易、剥离部分衍生品交易等条款将使大型证券公司盈利下降10%以上。就在年初高盛在引发争议的相关交易用利用了衍生品,此例使民主党更有理由要求加强衍生品的监管。

3、“强光下的”对冲基金。对于一向隐蔽的对冲基金,金改法案要求其见光,对其进行更大的监督力度。法案不仅要求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掌握对冲基金的客户资料、交易伙伴还

有其的投资状况。法案规定,对冲基金管理人向证券交易所登记,从而使其更能掌握基金的交易情况对投资策略,特别是为豪富或大投资者进行投资的不公开的对冲基金公司。金融专家表示,此举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4、信用评级机构不再“信口开河”。最清晰的例子莫过于今年暴发的欧洲债务危机,欧元之所以滑向深渊,评级机构也脱不开干系。另外,美国的地产泡沫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评级机构错估了房贷的风险。

法案规定,评级机构对不准确的评级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甚至会失去评级资格(法案规定:将在SEC内部设监管办公室,授予其对评级机构处以罚款的权力,并授权SEC对在一段时间内评级失真严重的评级机构取消资质)。同时,赋予投资者更多的权利:法案允许投资者以“故意或草率”地未能进行合理调查为名控告信用评级公司,这一起诉门坎较信用评级机构此前游说的责任标准要求更低。

金改法案限制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也损及了它们的资产收益。高盛发布研报称美国银行业将因金改法案而受到冲击。大摩和摩根大通所受影响最深。摩根大通的正常利润将较预期缩水95美分/股,净利润可能会因此下降20%;摩根士丹利收缩74美分/股,净利润可能因此减少22%。富国银行和花旗盈利分别将减少29美分/股和12美分/股,同时金融监管法案及其他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富国和花旗未来净利润减少13%和27%。分析师补充称,Capital One Financial Corp. (COF)净利润受到的冲击可能最大,其净利润降幅可能会达到28%。高盛分析师称,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 Co., AXP)和Discover Financial Services (DFS)等信用卡公司的利润则可能因新金融监管法案影响而分别减少16%和20%。巴克莱资本(Barclays Capital)银行业分析师Jason Goldberg近期预测,美国银行业2013年利润将因该法案损失176亿美元。

金改通过,奥巴马在总统初选中喊出的“求变(Change)”口号,现在不能说是一句空话了。有观察家指出,今年年初的高盛被告很可能是奥巴马政府一手策划的,旨在加快金

融立法进程,为民主党争取民意支持。因为高盛“欺诈门”与参议院通过金融立法的同一天得到和平解决。

不少分析人士都认为,这些针对性的措施对于预防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有积极作用。但是对于美国经济总体来讲,更严格的监管会要求银行提高资本金从而提高信贷要求,而这可能增加企业和个人获得信贷的难度,资金融通受限,GDP增速放缓,短期不利于经济增长。加之,就在不久前美联储红皮书中伯南克对美国经济现状的看淡,更加重这种对美国经济的负面预期,相对于欧元的强势反弹,预计美元将会承受一段时间的压力。

黄金台: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解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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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8月16日 11时36分00秒

金改法案通过立法程序,奥巴马称这份法案中“90%的内容”与他原先的主张一致。不过,专家指出,正是奥巴马不在乎的约10%的不一致处,恰恰是这轮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和精华。金改瘦身华尔街偷笑(一)中提过为使金改法案顺利通过,“沃尔克法则”被迫“修正”掉了。那么在解释什么是“沃尔克法则”之前,先来介绍一下谁是沃尔克。大家普遍知道格林斯潘而可能对沃尔克不熟。这也难怪,被格老赞誉为“美国经济活力之父”的沃尔克已年过花甲,并已卸任美联储主席22年。保罗·沃尔克是由民主党卡特总统提名的美联储主席,1979年开始担任,连任9年。目前是美国总统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已英雄迟暮,是白宫的御用闲人。他的继任者就是大家熟知的格老。沃尔克一句比较经典的话就是“银行唯一有用的革新就是发明了自动取款机”。他对华尔街一向无太大好感,并且反对金融创新有助于经济健康发展的说法,因此“沃尔克法则”应运而生。沃尔克法则旨在禁止银行从事高风险套利的诸如衍生证券的交易买卖、跨时间、地区、行业、产品的操作等的自营账户交易。说白了,就是将自营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开,如果银行要做自营业务就不得不放弃联邦政府提供的存款保险和低贴现率贷款,最终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行业务分开,不允许投行享受商业银行业务的优惠。此番那些银行家们对此深恶痛绝。然而为了金改法案的顺利通过,忍痛修改“沃尔克法则”部分,至此严格意义上的“沃尔克法则”就变成了“折中方案”。该折中方案允许银行用低于其第一级资本金(Tier 1 capital)3%的额度进行自营账户的交易,而之前的版本则彻底禁止投资自营账户交易。高盛和摩根大通

各自都有几百亿美元的资产在自营账户上,3%意味着这些银行仍可拿出数十亿美元从事自营交易。并且,据CNBC财经频道测算,华尔街大银行中只有高盛一家目前的投资比例超过3%,因此对其他银行的约束力不大。华尔街人士表示,由于相关银行税取消及“沃尔克法则”调整等原因,金改成本将使华尔街企业盈利下降5%-10%,而不是此前估计的10%-20%,可见,“沃尔克法则”已明显效力不足。当得知沃尔克法则在金改“变味”之后,这位元老级的人物表示非常失望,他说“我们应该可以做的更好,禁令还在,只是失去它的严厉性和纯净度了”。薪酬制度的改革—法案的缺失可以说是08年的金融海啸造就了美国大萧条以来的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而次贷危机的根源除了长期的宽松货币政策下的低利率引起流动性过盛以致金融衍生品过度交易、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泡沫,各种派生出来的衍生品结构复杂加之杠杆化交易之外,人们把矛头指向投行的激励制度。首先,无上限奖励与有限惩罚的畸形激励机制。业务部门的盈利和亏损是按年度结算的,账面盈利较多奖金增加,账面盈利较少或亏损则奖金减少,即使亏损较大普通员工至多离职,高管人员仍旧会得到巨额收入,而对亏损却没有补偿。其次,高管的薪酬与长期风险脱离。无上限的奖励与有限的惩罚并没有与风险控制、长期效益挂钩,投行从业人员可以有恃无恐地进行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期博弈,而根本不用担心银行长期的资产和风险。由于存在这种不合理的激励制度,长期风险被忽略不计,华尔街的投行们的高杠杆盈利模式推进资产证券化所造成的衍生品的过度交易是次贷危机的一大推手(虽然高盛与摩根提出转型申请,但是其核心竞争力仍在投行领域)。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持续,应该实施薪酬制度的改革,拒绝高风险高收益的短期博弈,整顿畸形的激励制度,关注投行的长期经营风险。然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在这方面的缺失与立法的初衷相去甚远:一方面表示银行的股东应该有更多的发言权;一方面又说美联储根据银行的具体情况行使否决权。总之,就是没有明确薪酬制度如何改革,那么金改法案在一定程度上也失去了意义:金融投机仍旧缺乏监管,削弱了金改对华尔街高风险活动的控制。造成这种事实也不能全怪白宫。从另一个方面,政府也有自己的考虑,毕竟美国的金融业在GDP中占有较大比重,而金融业也处于经济核心地位,能够带来极大附加值,因此下刀也不能太狠。从1980年至2007年,美国的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业占GDP的比重由1980年的15.9%上升至2007年的20.7%;而制造业则由19.95%下降至11.67%。从提高就业的角度看,从1980年的599万人上升至2007年的1084万,而制造业从2195万下降至1632万人。而华尔街银行家们热衷的一句话就是“如果你们增加我们在纽约的限制的话,我们就搬到其他地方—比如伦敦”。政策与对策虽然说华尔街逃过了“沃尔克法则”和薪酬制度调整等劫难,但是银行业的盈利仍旧不可避免的受到金融体系大规模改革的冲击。失业率、房屋止赎率高企,消费开支缩减、财政紧缩等等均不利于商业银行业务。去年第四季度财报显示,摩根大通投行部分贡献19亿美元,占全部利润的一半之多,但应对信贷损失的拨备金就达到了72.8亿美元;富国银行第四季度及全年利

润丰厚,然而也冲销了54亿美元的商业和民用房地产贷款业务损失。金改法案对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的盈利构成威胁,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金改立法,顽强抵抗不成,就利用新规则转变思路:费用转嫁面对诸如借记卡相关费用的新限制,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富国银行(Wells Fargo)和其他银行正对支票账户征收费用,现已取消免费支票账户转而收取月费。例如,美国银行8月将推出新型账户。如果消费者在线和使用ATM办理银行业务,该账户将免费;如果消费者想要纸质账单和通过柜台输常规业务,该账户每月将收取8.95美元;富国银行取消向新客户提供免费支票转而从7月起向新基本账户收取5美元月费。美国银行回应称:新的金融改革法案将令美国银行的银行卡服务业务每年减少20-30亿美元的收入,因此美国银行将不得不向零售客户收取新的费用以抵消损失。据估计,仅美国银行就有约5500万用户受影响。而JP摩根和投行老大高盛(高盛,其收入的76%来自交易和投行业务)也忙着弥补损失:大摩与高盛正建立它们的衍生品经纪业务,以应对从柜台交易市场被迫转为受监管的票据交换所交易衍生品的交易模式。它们的目标是通过成为广大市场中这些衍生品工具的媒介,弥补收入的任何损失,甚至赚取更多的盈利。银行业高管承认,他们打算将与法案相关的许多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研究机构Gradient Analytics分析师Jeff LaFrance称,这将成为全行业普遍现象。许多大银行正在这样做,新金融法案将剥夺它们在储蓄账户其他地方的获利能力,因此它们将收取费用。那么,如此这般消费者不仅得不到优惠还将面临信贷成本上升的风险。其他的应对措施对于禁止银行用自己的资金提供担保这样的重量级的监管措施,银行们也已找到对策:允许一些交易商继续提供担保,只要他们也与客户进行业务。《华尔街日报》报道称,当前华各大金融机构已开展激烈的扩编行动,相关公司除恢复在危机中遭受重创的业务和雇员规模外,还在股票衍生品和商品交易等部门增加雇员。中小公司则招聘具备大银行任职经验的专业人士,用以扩大市场份额。有分析师预计,短期内,金改法案实施的改变条例和其他近期改革会导致银行业盈利降低11%,但是长期内,华尔街将利用新法规创造新的产品,弥补至少一部分缺口。另外,新法案有一些问题未涉及其中,包括“两房”。金融危机以来,接受政府救助的银行、汽车制造商都开始走出困境、扭亏为盈,只有被政府接管的房利美和房地美损失仍在继续扩大,前些日子还因股价长期低于1美元而被勒令退市。至今,两房已合计动用了美国联邦政府1250亿美元的求助资金。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预计,按照目前方式动作下去,2009年至2019年这十年间两房将共花费纳税人近4000亿美元。美国房地产金融系统改革没有被纳入其中,也是法案的缺失之一。综上,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只是为未来的金融变革搭出一个框架,还有待各大监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具体制定细则。可以肯定的是美国出台金融监管新规为加强金融监管开创先河,也奠定了全球范围内开展金融监管对控制经济整体风险的基础。但是,正如索罗斯所说的“金改法案提出过早”一样,现在推出如此严厉的监管显然对目前的美国经济的现状来讲是不合时宜的,不可避免的将加重信贷

趋紧状况。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华尔街肯定也会发现该法案许多漏洞和缺陷,会想方设法钻空子,逃避监管。如上文所说的,费用转嫁、提高信贷要求等等行为,这样就会使消费者、生产企业的信贷成本更加昂贵,增加而不是减轻负担,对此刻的美国经济来说也不是件好事。金融系统是否就此规范现在看来还不能完全肯定它。黄金台李博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 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联邦储备系统(FED) 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其中,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货币政策,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两大工具,影响市场资金成本与价格,促进经济、就业和物价等经济指标的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美国支付清算体系。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形势,决定联邦基金利率水平,运用公开市场操作这一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买卖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将联邦基金利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从而影响长短期利率、汇率走势,继而引导商品生产与价格、就业状况等经济指标,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此外, 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是货币发行职能。各联储区行负责向所在区域银行系统发放和回收现金。二是货

美国次贷危机给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从2007年春季爆发开始,已逐步发展成为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和国家的金融风暴。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管提供了反面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引起人们对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对它进行深刻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本文依次分析讲述了引发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以及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和我国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金融监管的力度。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启示 美国次贷危机(subprime crisis)又称次级房贷危机,也译为次债危机。它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它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美国“次贷危机”是从2006年春季开始逐步显现的。2007年8月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 美国因次贷问题而引发的华尔街金融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发生在华尔街的金融危机不仅重创了美国脆弱的经济,引起美国股市崩盘,也给出其它国家经济带来极大危害。中国会不会重蹈美国次贷危机之覆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场金融危机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一、美国次贷危机形成的原因 (一)刺激经济的超宽松环境埋下了隐患 2007年4月2日,美国第二大次级贷款机构新世纪金融公司宣布破产,标志美国次贷危机大爆发。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源头是其前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在新经济泡沫破裂和“9.11”事件后,为避免经济衰退,刺激经济发展,美国政府采取压低银行利率的措施鼓励投资和消费。从2000年到2004年,美联储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从6.5%一路降到1%,贷款买房又无需担保、无需首付,且房价一路盘升,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这也成就了格林斯潘时代晚期的经济繁荣。 (二)以房产作抵押是造成风险的关键 美国次贷的消费者以房产作抵押,房产的价格决定了抵押品的价值。如果房价一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摘要:引言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启示,论文, 一、引言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的监管需求,因而大部分国家单独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并将银行监管职责也从央行中分离出来,形成货币当局与金融监管机构分立的格局。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领域交叉、跨领域的金融创新出现,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以及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逐渐得到提高。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彻底暴露。为了更好的应对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发达经济体均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美国在“双重多头”监管的基础上成立单独的机构担负宏观审慎监管职责;英国从大一统的金融监

管转向宏观和微观的“分业”监管;而德国得益于其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及监管部门的灵活应变,维持了经济的相对稳定,但也在危机之后对其监管体系进行了调整。鉴于各国发展脉络的共通性,本文试图梳理美、英、德三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及其改革路径,从中寻求值得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美国在近现代大致经历了三次较大规模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以三个代表性的法律颁布为标志:一是1933年大萧条之后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初步确立“双重多头”的分业监管格局;二是1999年金融自由化浪潮之后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形成按照业务类型监管的伞形监管体制;三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DF法案》),加强美联储监管职责,强化金融稳定体制框架。 1933年大萧条之前,美国金融业遵循1913年《联邦储备法》,由美联储统一负责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银行业、建立全国支付清算系统、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而大萧条之后,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分离,分业经营体制建立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分业监管的体制,此时“双重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20世纪80年代末,全球掀起金融自由化浪潮,美国也在此背景下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管制,逐渐扩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允许管理和资本状况良好的银行控股公司转化为金融控股公司,开展银行、证券、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 在混业经营前提下,美国仍然采用分业监管模式,既没有合并各监管机构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当局,也没有设立专门针对混业经营的监管部门。在金融控股公司框架下,美国仍然采取机构监管的方式,集团下属的银行子公司仍然由原有的(联邦或州)主要银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为了从总体上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督,《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规定,美联储是金融控股公司的“伞型监管者”,从整体上评估和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必要时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拥有仲裁权。同时,该法案规定当各具体业务的监管机构认为美联储的监管措施不当时,可优先执行各监管机构自身的制度,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在协调性和兼容性方面,要求美联储、证券管理机构与保险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相互提供关于金融控股公司和各附属子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和经营信息。美联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一般不得直接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附属机构,而应尽可能采用其功能监管部门的检查结果,以免形成重复监管 美国金融体系: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起中央银行作用。具有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及对私人银行进行管理监督职能,更为重要的是为美国政府制订和执行金融货币政策。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它所制订的政策直接影响货币的供应和信贷的增长,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现在的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包括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12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以及数千家私营的会员银行。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是联邦储备银行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7名委员组成、负责决定全国货币政策,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各区域性分行、会员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活动及业务有广泛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用以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机构,由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7名委员和5名区域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其中必须包括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余各分行轮流参加)。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美国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要位置,1980年,美国共有商业银行15082家,总资产为21147亿美元,占金融界资产总额的30%左右。商业银行以存款和贷款为主,70年代以来各主要商业银行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生存能力,积极开展存贷款以外的业务。由于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业务,也不能经营证券发行和买卖,故许多商业银行都设立信托部,参与证券经营活动。1986年4月1日,美国完全取消对储蓄存款利率的上限,这样各种银行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对存款付多高的利息,这大大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金融监管是金融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它保护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但是金融创新往往会受到金融监管的制约,金融服务业为了逃避监管又不断地创新产品以逃避监管,金融业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中不断发展。但是作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方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利益的金融监管部门却始终显得滞后和力不从心。本文将探究中美金融监管体制之间差异,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一些可参考意见,或者是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体制 前言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与信用的特殊产业,对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异或是抑制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互通有无的金融平台。对金融业的合理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金融业健康、高效和持续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业对经济的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英国金融业的发展为其成为世界强国奠下了坚实的基础,国民财富快速增长,而二战后美国的崛起就是我们更加生动的例子,美元成为了世界国币,为美国成为超级大国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从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到2008年的次贷危机,每一次金融危机都对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超过了其负面影响。 金融业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正是这个特殊性,使得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与其它行业有巨大的差别,不仅要维持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也要保护与金融业有关的组织和人员的利益。因此,金融监管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从分类上来说,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金融监管当局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所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就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在金融市场上的所有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的总和①。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都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监管就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合称。金融监督就是金融当局或管理机构为了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美国监管体系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金融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2016/6/12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性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赵玉花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32013110146) 摘要: 美国金融监管具有双重多头的特点。双重是指政府和地方监管;多头是指多个部门监管。主要体现在功能性监管和机构监管。 关键字:金融监管,双重监管,机构性监管,功能性监管 0引言 基于美国是当今世界金融市场比较完善的国家,故研究其金融监管体系的优点与缺点。以此作为研究本国金融监管的借鉴,更好地发展本国金融市场的监管。 1美国金融监管特征 双重多头:双重监管是指政府,地方监管;多头监管多个部门监管。其主要体现在机构性监管和功能性监管。 2机构性监管: 2.1美国金融机构 美国金融机构是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2.1.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指美联储体系,全称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如图2所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是由含有7名成员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12个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联邦储蓄银行,由12名成员组成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3000个会员银行,以及3个咨询委员会。其中,12个地区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银行的总裁由每个银行的理事会选择,理事会成员一般来自当地银行和企业界。联邦市场公开委员会是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美国联邦储蓄理事会负责制定货币政策,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及其启示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变革及其启示 张 波 (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广东深圳518040) 摘要:金融监管体制应当以市场为基准不断变革与完善。以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为标志的美国金融市场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机构和产品的双重市场转型,但相应建立的功能性监管体制却产生了自觉性和自生性的监管滞后。次贷危机促使美国检讨现行监管体制,于2008年3月底出台《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计划通过三个阶段的变革最终建立基于目标的最优化监管架构。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关键词:金融监管;次贷危机;目标性监管;市场稳定性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2-0103-06 中图分类号:F 830.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should be reformed and improved according to market change.America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products are boosted by its financial reform since Financial Service Act in 1999,but the lag of supervision is the result of this kind of func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It is Sub -prime crisis that urges America to inspect its current supervision system so Treasury Blueprint of Modern Financi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issued in March 2008,in which objectives-oriented optim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constructed by three steps.China should clarify institution body for Market stability supervision and strengthen coordination among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Key Words:Lag of Supervision ;Sub -prime Crisis ;Objectives -oriented Supervision ;Market Stability 收稿日期:2008-10 ),,,。 作为持续发展的全球金融中心,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具有典型的危机驱动特征。2007年初以来爆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就成为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诱因。 次贷危机的爆发显示了现代金融市场蕴含的巨大风险。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次贷危机对监管当局提出一个重大的命题:面对日益综合化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如何建立和完善对全面市场风险的管理机制。令人遗憾的是,美国监管当局没能表现出良好的应对能力,并且暴露出在风险管理上的制度性缺陷。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和研讨,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名为《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改革计划,在各界激起强烈反 响,被视为自上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对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都具有深远意义。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该蓝皮书是对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监管体制对于金融市场的机构与产品双重转型趋势的回应。 一、监管滞后与次贷危机:1999年现代化法案以来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秩序、公平与发展的行政保障机制。为了有效履行职能,金融监管必须着眼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市场状态为基准来自我调整和完善。当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传导反馈的时差性,监管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总是存在一定的时滞,这种“自然性滞后”(natural lag )是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摘要: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作为法律正式生效,该法案的改革力度空前,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法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提炼概括,并就其影响以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和理论启示进行简要评述。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方案;美联储;消费者保护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的主要内容 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内容庞杂,条款众多,这里主要择其重点进行分析。 首先,防范系统性风险。历来各国金融监管法案对此均不曾涉及,美国作为法律第一次正式提出,并给出了很详尽的规定。 决定建立金融稳定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包括财政部长、美联储主席及七家金融监管机构的高级官员,主要职责是找出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和监管上的漏洞,向各监管机构提出调整建议。比如,当委员会认为一些金融企业太大或太复杂而有可能威胁金融稳定时,就会向美联储提出建议,对这些企业实施更严厉的监管;经委员会同意后,美联储可要求贷款机构提高资本金,限制金融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等扩张活动,并有权拆分那些被视为对金融市场稳定存在威胁的企业。 实施“沃尔克规则”。总体来说“沃尔克规则”是对混业、分业经营的一种纠正。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重新进行分离,同时要求银行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额不能超过基金总资产的3%以及银行自身核心资本的3%,以此限制银行利用自有资本进行自营交易;同时对银行规模也进行了限制,要求银行进行重组并购时,收购后的关联负债不得超过所有金融机构负债的10%。“沃尔克规则”目的是为了有效隔离银行与自营交易中的风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风险防范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是也不无非议,因为沃尔克本人非常保守,他曾断言在所有金融创新中只有ATM机是有用的,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一规则过于谨慎。此法案中的相关条款可视为是对沃尔克的保守做法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妥协。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目录 [隐藏] ? 1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 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 3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 4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取向[1] ? 5 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应注意的事项[1] ? 6 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律保障[2] ?7 中德金融监管体系比较[3] ?8 德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3] ?9 参考文献 [编辑] 什么是金融监管体系 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个整套机制和 组织机构的总和。它涉及到体系的参加者以及如何进行监管两个基本要素,具体来说,就是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金融监管机关的组织、构成、职权、作用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编辑]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 1998年,我国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在实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的基础上, 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的体制框架,分别山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施监管这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运行模式是与当时的经济金融状况相适应的,确实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大和蔓延,抑制了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良冲击, 对加强金融监管特别是纠正金融业的“三乱”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然而,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彻底结束了银 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混业经营自此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在全球金融正呈一体化,综合化发展趋势的带动下,特别 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将面临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竟争的巨大压力,我国所 谓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也正在悄悄地发生着某些变化,各金融机构在业务,资金乃至组织结构上已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已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和证券市场中间业 务;2000年7月,工商银行全面收购友联银行,成为其绝对控股股东;光大集团通过控股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家金融机构及申银万国证券已成为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1999 年底,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准通过投资基金进人证券市场。在金触监管当局还没明确宣布废止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各金融机构敢于突破这种限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已清楚认识到金融混业经营的国际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我国金融业正逐步融合,分业经营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分业监管将失去存在的基础,金融监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致使统一监管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编辑] 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 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的前提下,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体系势在必行。正 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目前,我 国的企触监管是分业监管,分业监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随着混业经营的潮流,分业监管又表现 出不相适应的方面,成为制约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障碍: 第一,降低了监管效率提高了监管成本我国的存款类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在资金融通,清算上都由人民银行管理,其外汇业务也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在业务上有一定交叉容易产生因领域界限不清和责任不明确而谁都不管的情况,而且对金融机构的清偿力和资产组合的总体风险的 控制和评价往往被忽视,出现监管“真空”; 第二,金触监管难度加人.在分业监管模式下,由于不同的监管机关实施监管依据的法律口 径不一,要求不同,极有可能从实质上赋予金触机构选择何种监管法律的权力,这就有可能导致 监管的松懈并出现监管方面的漏洞;加之当前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 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控制和防范,这就要求更集中高效的协调监管体系 第三,不符合国际金融业发展和监管趋势。当前,许多国家为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要求,逐步对过去的分业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单一的监管机构,如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际经验表明,实行统一监管能够规避实行分业监管所产生的一些风险,例如英国已经开始实行全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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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 借鉴 自20XX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论是经济学领域还是法学领域,提及和研究最多的莫过于“金融监管”这个词语,当然这也是有其独特背景的。从正面来讲,《“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和壮大中对资金的需求等等;从反面来讲,一系列与融资有关的案件的爆发,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等等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金融监管问题提上研究的日程,这已经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欲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中国金融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还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诞生是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制度决定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等给金融分业监管发起的巨大挑战。 (一)金融监管缺少协调机制 20XX年,我国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是在当前分业监管下,三会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渠道。虽然,这种协调方法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对于监管信息交流,重大监管事项磋商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工监管与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即使人民银行具备一定的统一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是不履

行具体的行业监管职责的,因此,它也不能掌握全部的金融监管信息。 (二)金融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形式单一 但是,我国目前的监管状态是注重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经营上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经营风险的监管不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财务盈亏状况以及日常的业务运营缺乏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监管更是缺乏。而且,我国采用行政手段较多,这种方式能够迅速平息风险,从而保持市场暂时稳定,但这很难触及根本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风险。 (三)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 内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为直接的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和行业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国建立了一套金融机构基本的内控制度,行业自律是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它是一种自我管理方式,配合政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实际的操作中,这套制度因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至于风险防范更是形同虚设。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美国监管制度的改革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XX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这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取得的最为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保护消费者是最为基本的价值原则。由于信

次贷危机后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

次贷危机后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 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中叶,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全面取代了英国当年的地位,成为新的世界经济中心,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而在经济如此发达,金融管理相对先进的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金融风暴,并致使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危机。 次贷危机给美国乃至全球造成了如此深远的影响。次贷危机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个热点问题,许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都在探究次贷危机爆发的真正原因,相当多数的专家学者都将目光聚焦在了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自次贷危机以来正经历着一系列的变革。美国政府在2007年之后前后出台了三套金融监管体现改革方案,包括2008年3月布什政府的《现代金融监管架构蓝图》,2009年3月奥巴马政府的《金融改革框架》,在同年6月出台了《金融监管改革——新的基础》,之后更名为《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案》。 本文试图从金融监管理论研究出发,对美国2008年至2010年来的金融监管变革进行阐述和探究,对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特征、存在的缺陷以及改革的意义进行阐述与分析。双线多头和伞型监管是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显著特点。 美国联邦和州的复杂关系,决定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有金融监管权。同时,由于监管体系的建立是有其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因此难免会存在多个监管机构监管同一类业务的现象,即形成了“多头”监管,一个机构同时接受多个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双线多头”的监管模式有其明显的短板。各家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把握的

尺度不尽相同,而银行又可自行选择是否在联邦注册、是否接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是否成为美联储会员等等,这就存在漏洞,使得金融机构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有可能性逃避监管或选择接受何种监管等,为金融稳定埋下隐患。 与此同时,1999年美国政府颁发《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后,金融混业经营的限制被彻底放开。该法案不仅促进了金融混业经营,同时也再次确立了美联储的监管地位,规定美联储为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总监管者即伞形监管者,其他监管机构为功能监管者,辅助美联储进行监管,美国的伞形金融监管架构已经清晰地呈现出来。 次贷危机的爆发反应出双线多头和伞型监管的监管体制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美国当今的经济、金融发展。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过于庞大、权限互有重叠交错,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已经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围绕次贷和次债进行的各种金融衍生过程中,传统的监管显得乏力,使得美国的金融监管出现了盲点,并对金融整体风险的把控出现了严重的失控。由于这些原因,美国及时进行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便有了上文列举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改革措施。 文章对美国这一系列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进行了研究解读,归纳出了美国金融体制变革的发展方向,分析了未来的改进趋势,从中总结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实际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议。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8Actof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银行的注册和分支行的设置,审核银行的合并,收集国民银行业务的统计数据,并进行与国民银行体系有关的各项经济调研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检查国民银行的资本营运、贷款结构和数量、存款安全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等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混乱或违反金融法规要求的,有权命令其停业,进行清理整顿,有权撤换国民银行的正副行长和高级负责人员。通货监理局每年需向国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成立的,该系统有以下3个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金融政策,此外还要规定金融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下属的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的业务。监督货币的投入与回笼:执行有关管制银行控股公司活动的法令,并作为联邦政府的代理人。

英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简介

英国金融监督管理体制简介 City Credit Capital (英国)有限公司商业发展部杨凌 2006年12月21日 以下资料及数据的整理及翻译获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金融宣传监视小组,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中国驻英使馆商务处, 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中心, 大伦敦政府办公室, 伦敦投资局大中华区办公室以及伦敦金融城地方政府对华业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国际投资部,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等组织和个人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编写人力求全部内容准确无误, 但无法对任何错误、失实陈述或遗漏承担任何责任。为鼓励该资料的广泛传播,编写人不反对使用者分发或复制本文资料或部分资料,但必须注明资料出处,而且再分发或复制的资料只作非商业用途。任何对本文的建议或意见, 欢迎来信商榷。 一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历史演变 1986年10月27日,为提高本国在投资领域的国际竞争力,适应迅猛发展的新技术带来的金融服务手段的革新,英国政府启动金融大改革,取消延续数百年的固定佣金制度, 鼓励同业竞争,实施电子化交易平台,允许机构投资人直接进入市场, 放宽对混业经营的限制,被业界称为金融大爆炸(Big Bang)。随后的十多年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贷等企业等在获准经营后,从业的公司及个人均根据不同的法律和规章以高度自律的原则服从不同的自我监督的行业组织(Self-Regulating Organisations, SROs)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国际金融行业的竞争加剧以及监管失察,陆续发生了霸菱银行(Barings)危机,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私人养老保险和日本住友商事(Sumitomo)越权交易期铜的金融丑闻,公众及金融市场参与者均对于有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和信心的整个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97年5月20日,重新执掌英国政府的工党宣布將逐步整合金融体系中各自为政的主要九大自我监管组织(九个组织分别为:SFA,PIA,IMRO,DTI, Bank of England, BSC, FSC, Lloyd’s和LSE)的职能,合并为单一的监管者(single statutory)。其中,成立于1694年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对银行类企业的监管权以及成立于1773年的股票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LSE)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权以及1688年创立的国际保险业的鼻祖——劳埃德社(Lloyd’s)对保险业从业人员准则的制定权以及原属于财政部的保险立法权均被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给了新成立的单一的监管者: 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此外, 金融服务管理局还将负责过去不受监管的领域,如金融机构与客户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金融市场行业准则,为金融业提供服务的律师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规范与监管。 2001年11月30日,英国议会批准通过的《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正式生效,该法案整合并取代了之前的《1979年信用协会法》(the Credit Unions Act 1979),《1982年保险公司法》(Insurance Companies Act 1982),《1986年金融服务法》(针对证券期货行业的Financial Services Act 1986), 《1986年建筑协会法》(the Building Societies Act 1986),《1987银行法》(Banking Act 1987)和《1992年友好协会法》(the Friendly Societies Act 1992)。《2000年金融与市场法》实际上是一部(在一定程度上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的金融监管法案。该法案共分30部分433款(32开纸共240页),详细规定了金融监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及启示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美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与金融监管相关的法案,历时近两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终于完成。根据美国金融监管相关体制改革的历史变迁,分析了美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的优缺点,并结合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和法案的内容,深入分析其特征,并得出对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若干启示。 标签: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启示 1引论 当前,美国金融危机被认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不仅席卷了美国市场,还传染到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并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美国政府及其金融监管机构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美国政府开始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反思,并于2008年3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蓝图》,2009年6月又公布了名为《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期望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构筑安全防线。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亲手签署新的金融监管法,包括设立新机构,保障进行金融交易的客户利益,以及限制银行参与多项高风险的交易活动。美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非常特殊,其经济发展状况对世界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出台的改革方案也必然会影响到国际金融的监管体系。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因此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2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2.1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历史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回溯其发展史,自20世纪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 (1)20世纪30年代之前。 1913年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成立了联邦储备委员会,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初步形成。30年代之前,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总体而言比较松懈,银行、保险、证券等可以混业经营,各金融机构基本处于自由竞争的阶段。 (2)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 大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开始对市场进行干预。同时,为了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改革,美国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严厉的法律法规,其中以《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的影响最为广泛。金融监管在总体上得到了不断强化。由此,新

浅析中国金融的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浅析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内?容简介: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 论文格式论文?范文毕业论文 ?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我又为朋友编?辑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20?1X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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