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

第二条从依法治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国家新出台或新修订的与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半年组织一次高水平的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第三条对我区新提拔的科、处级领导干部在任职后进行专题法律培训,培训内容为新颁布法规及相关法律常识。

第四条对政府领导干部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次以上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方式可采取法制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学法中心发言。

第五条邀请政法院校教授专家来我区进行集中法律知识授课,每年至少2次。适逢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时,及时进行专题培训。

第六条各单位要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的组织保障和考勤登记。

第七条每年进行1—2次领导干部的学习交流或读书笔记交流。培训和树立典型,推广和宣扬典型。

第八条每年对全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成绩向全区通报,并登记在册,作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任免、晋升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逢重大决策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部门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法制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中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 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 进以法治教,以法治校,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 工作目标 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 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 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

具体措施 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根据临时发生的事 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重点围绕 《义 务教育法》 、 《教师法》 、 《未成年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 、 《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反 复讨论,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四、

活动安排 1 、 时间: 2012 年 6 月 4 日星期一 2 、 地点:长乐五中 3 、

活动主讲:彭旭汉 五、 教育步骤及方法 首先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 责任以及自己所拥有的权利。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要让学生知道自尊、自律、自强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中奋发向上的态度。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我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必须要通过多方的比较、判断、分析等训练,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长乐镇人民政府司法所 2012年6月4日

法制讲座发言稿

“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讲座 同学们,为配合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的展开,我们开展一个“法制在心中,共圆中国梦”讲座,在我们现实中曾经发生了过个别同学由于对于法律的无知,或者说是对法律的误解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案例。所以这个讲座是很有必要,也很有紧迫性。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给大家讲一些非常实用的相关法律知识。一、学习法律的意义。 同学们会说这个还不简单吗,就是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谈得上守法。首先学习法律的第一个意义是能够帮助你解决现实中遇到的困难。 其次,学习法律的第二个意义是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现实中有很多同学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安全,比如某个学校的一个同学,平时喜欢跟社会上的一个哥们玩,这位哥们对他也很大方、很慷慨,经常一起吃喝玩乐的钱都是这位哥们出。而我们的这位哥们呢,他其实也没有一个正当的工作,没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很快钱花光了。怎么办,要想办法弄钱啊,于是就想到了抢劫。跟我们这个同学就说,走,我们去弄点钱来花,你跟着我去,不用你动手,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扛着。这个时候我们的这个同学开始犹豫了,去还是不去呢,不去吧,这哥们平时对我又这么豪爽、耿直、大方。我不去也太不仗义了吧?去吧,会不会被抓,后果会不会很严重,这个时候他就发生错误了。他想到我只是跟着去,哥们也说了,只是去什么也不让我干,而且有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扛着。哪怕是被抓住了,应该也没多大的事,最多可能就是批评教育一下吧。最终的结果是他们抢劫也成功了,但是后来也被抓住了。而且两个人都被以共犯的名义判了刑。我们的同学只是跟去了,啥事情也没干。为什么要被判刑呢。我这里就要告诉大家了,那么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判错了呢?法院没有判错。理由有三个,第一个罪过就是你去了首先你就起到了一个为你的哥们或者说是同伙通风报信的作用,有警察来了你肯定要喊,赶紧跑警察来啦?第二,你去了尽管啥事情也没干,但是你对被害人,也就是被抢劫的这个来说就是一种威胁,他看着你们是一起来的,如果你没去,一个人抢劫他,他还可能反抗,看着你们两个人在场,而且是

法制教育讲座方案和总结

法制教育讲座方案和总 结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荞云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弘扬“依法治教,共建和谐校园”主旋律,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决定于9月21日在全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在全校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21日。 三、活动形式 举办法制报告会 四、活动内容 1、校长致开幕词。 2、燕子派出所民警做法制和交通安全报告。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徐芳 副组长:李润伟

成员:全体教师 六、活动步骤 1、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2、拟定活动实施方案。 3、开展法制主题讲座。 4、活动总结。 荞云小学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安全法制意识,接受安全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9月21日我校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 校长致辞中讲到: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安全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了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办法,检查小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为了使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开展主题队会等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一年里,确保了无一例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实行教干、教师值班制度,提前到岗,对学生的课间活动、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保驾护航,建立一个安全、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派出所民警表示:我们要尽力配合校方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法制方面的教育情况,到学校外围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现就“五五”普法期间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服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队伍,为提高鹿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建设法治鹿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参加学法人员和学法内容 参加学法人员:局机关正、副科级及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同时,应积极探讨与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稳定相关的法治课题。 三、学法用法形式

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应以自学为主,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进行集中学习一次。 (二)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制度。各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确定学习内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努力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在职法律知识的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40学时。 (四)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探索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专家论证的做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并积极推进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 四、考核方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建立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

初中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法制教育讲稿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

2018年法制讲座讲稿

2018年法制讲座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二)14至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

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培训讲课稿 运用法治思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同志们早上好,今天我授课的主题是《运用法治思 维与法制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温泉之城˙长寿石阡”政法工作奋力腾飞》党的十八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 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因此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一项 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这就 要求我们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及其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中的作用要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今天我就带领大家共 同学习,通过分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探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的重要意义,提出领导干部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 矛盾、维护稳定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以及进一步强化领导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涵义与相互关系 要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涵义,首先要明 确“法治”的涵义,对“法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方略。法治强调以法治国、法律至上,法律具有最高的地位,包括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和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是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应当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实质意义的法治也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化制度和运行机制予以实现,两者均不可或缺。 而所谓法治思维,就是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根据学者观点,法治思维主要包含了五个方面的思维内容,即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公平正义思维、责任后果思维和治官治权思维等。 法治方式,是指领导干部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式、方法。 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上,法治思维支配法治方式。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必然会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反之,当他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时,

小学生法制知识讲座稿

“我与法同行、法在我心中”小学生法制知识 讲座稿 徐禅堂小学李飞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利用升旗仪式这个时间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 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同学们知道怎么判断一个人是未成年人吗?(可以请同学回答)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为划分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今天在坐的各位同学都是未成年人。 还有和同学们关系最密切的——义务教育法(我们国家实行9年制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

法制宣讲稿

法制宣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首先很感谢中学领导能给我这么宝贵的机会,让我面对这么多年轻、阳光、充满朝气的面孔,也感谢同学们能放下繁重的学习任务,来听这样一堂法制课。我来自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法制宣讲小分队。站在这边有种久违的感觉,曾经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个学生,在不久的以前我还站在大学的讲台给同学们上课,所以你们可以叫我钟老师。今天我们这堂课分为三个部分,什么是犯罪,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点,如何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我也尽量避开一些理论性的东西,多讲些真实的案例,希望这堂课能给同学们带来一些收获。 在这之前,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件。17岁的小新为偷钱上网将自已的亲生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为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就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而小新就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去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母十分的着急,疯狂地找遍了所有的网吧,甚至差点去派出所报案了,从网吧把小新揪出来后,恨铁不成钢的爸爸就是一顿打骂,而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在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于是小新就想:爸妈肯定是拿不到一分钱了,那干脆就去拿点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

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这4000元,可担心他翻的声音会把睡眠质量不是很好的奶奶吵醒,于是他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可怜的是在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这时,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的爷爷告诉小新,那两块钱是奶奶为孙子第二点吃早饭准备的早点钱。在监狱中的小新这样告诉我们: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不知道在场的同学们听了这样的案件有什么样的感受?(可提问),很明显的,这个案件作案手段是极其残忍,可能有同学这么想“小新真不是人,爷爷奶奶这么疼他,他还残忍的伤害爷爷奶奶”,可现实生活当中却有很多这样的小新。现在有这样一种说法: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毒品问题一起被称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为什么这样说呢?据我们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由17.6岁降为15.7岁,在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81.6%,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就我们新罗区而言,我们每年批捕的(也就是抓的)未成年人也是呈一个明显上升的趋势, 2003年为37人,2004年为80人,2005年为93人,今年的情况,截止现在才到六月份,被判刑的有82个人。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犯罪其实不远,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如何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形势是十分严峻的。接下来的时间,我将从未成年人犯罪这个定义入手,结合新罗区内以及新罗区在校生犯罪的真实案件和大家一同了解这个年龄阶段的犯罪心理特征、犯罪特点,犯

学校法制知识讲座

学校法制知识讲座 同学们,你们好: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共同学习,探讨一些法律知识.法的概念,同学们并不陌生,我们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接触到这个字眼.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按照不同分类的标准,法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的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财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刑法,诉讼法等,法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今天详细讲,那就成了天方夜谈了,有兴趣的同学,想系统学习法律,可以报考相关的法律院校,或者说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我想信在坐的一定有人可以成为我的老师,或是以后法学界的泰斗.我今天要讲的是和同学们目前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是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再一个讲讲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规定.第三简单介绍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最后再讲一下未成年人的自我犯罪预防. 一, 首先我讲第一个问题: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很重

在村干部法制讲座上的讲稿

学法守法,廉洁自律;争做组织放心、人民信任、百姓满意 的好村官 各位领导、村干部: 大家好! 在座各位能够当上新一届村干部,充分体现了村民对在座各位工作能力和素质形象的双认同,在此,首先向在这次村级班子成员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的各位表示衷心的祝贺! 今天能同大家一起学习,我感到非常荣幸,借此机会,感谢开发区党委、领导给了我一个和大家学习交流的平台。可以坦诚地说,近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开发区党、政一班人和在座各位的辛勤努力下,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特别是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没有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所有这些成绩,开发区百姓们是有目共睹的,中共黄陂区委、区政府也是充分肯定的,并给予很高评价的。 在座各位党员、干部,你们长期战斗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具体,最艰辛;但你们任劳任怨,一直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为开发区的发展和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你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借此机会,向开发区各位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及其村两委成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以下内容:即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当前的反腐形势,职务犯罪及其主体和分类,近几年全市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触犯的刑法罪名、特征、危害性和犯罪心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及村官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下面首先向大家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其具体职能: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是刑事案件侦查职能:刑法明确的刑事犯罪420余种。其中,公安机关管辖80%的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侵犯人身权利罪等等);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侦查(间谍罪、投敌叛变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等);人民法院主要管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负责直接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反贪局查13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失职侵权(反渎局查43个)等共涉及56个罪名。 第二是批准和决定逮捕职能: 一是对公安、安全机关侦查后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监督部门履行)二是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则作出决定逮捕。 第三是公诉职能:(公诉部门履行) 即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公诉部门审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四是刑事诉讼监督职能: 即对所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的诉讼程序进行监督。 一是立案监督。对公民举报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进行监督;发

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一、毒品的种类和吸毒后的症状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 天然毒品: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就是从罂粟直接提取的。最初吸食鸦片后,会感到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多次吸食就会上瘾。长期吸食会出现瘦弱不堪,面无血色,目光发直,失眠等症状,体质严重衰弱,导致免疫力丧失,易患多种疾病。吸食过量还会引起急性中毒,导致呼吸抑制而死亡。 半合成毒品: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吗啡、海洛因。吗啡比鸦片更容易使人上瘾。吸食吗啡,会造成人的注意力思维和记忆力的衰退,大剂量的使用会造成人的精神失常,出现幻觉,可致呼吸变慢每分钟2-4次,甚至出现呼吸停止而死亡。长期服用吗啡,会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严重药物依赖性,并被迫不断加大使用剂量,才能达到一定服用效果。海洛因,又称“白粉”、“白面”,目前,我国吸食海洛人员占吸毒人员总人数的80%以上。 海洛因比鸦片、吗啡更具毒性,只要偶尔吸食一二次就会上瘾,而且极难戒除。长期服用海洛因者,会产生嗜睡、鼻涕眼泪不止、疼痛、发痒、忽冷忽热、出汗、恶心和腹泻等症状,并极易感染病毒性肝炎等一系列疾病,严重时会引起昏迷,血压过低,甚至导致呼吸困难而死。 合成毒品:合成毒品完全用有机合成方法制造的,如度冷丁、冰毒、摇头丸等。冰毒和摇头丸是一种致幻性兴奋剂。吸食会处于强烈的兴奋状态表现为:

不吃不喝,活动过度,情感冲动,使用过量会产生急性四毒,出现不安、头昏、辰颤、失眠等,严重时可出现精神混乱、偏执性幻觉,有的会产生杀人或自杀的倾向。有的可产生惊厥、脑出血、昏迷致死。近年来,我国大中城市歌舞娱乐场所服食“摇头丸”现象十分突出,多为青少年服食“摇头丸”不但 二、吸毒的危险 (一)、对青少年的毒害 通过刚才跟大家分析吸食毒品后的症状,我们可以明显得知,毒品直接损害人类的身心健康是极为明显的。吸毒不仅破坏人的正常生理机能和免疫功能,使吸毒者染上多种疾病,而且使人精神颓废、错乱,丧失人格尊严。吸毒成瘾者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的能力逐渐削弱,乃至最后完全丧失,成为无益于社会的废人,更为严重的则导致死亡。 青少年是最易受到毒品侵袭的高发人群,根据近年来的调查,绝大多数吸毒者初始的吸毒年龄是15~25岁。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1)好奇心驱使及同伴的诱惑。 (2)腐朽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认为吸毒是“派”的表现。 (3)一些毒品贩子暗中以“享受”为诱饵来迷惑无知的年青人,使他们纷纷堕入罪恶的深渊。 例:2000年的暑假,婷婷的母亲为了不让15岁的女儿出门学坏,捧回一台电脑给婷婷,此后,母亲出门上班,婷婷便开始在家上网聊天,几乎一天的时间都泡在聊天室里,有时甚至从早晨6时到晚上12时。在一次网友见面会上,她认识了一个叫辰辰的男孩,18岁的辰辰长得很帅气,初次见面,他和婷婷都给对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婷婷和辰辰经常在同一个聊天室里聊天,不知不觉,婷婷对辰辰产生了一种朦朦胧胧的好感。一天,婷婷突然发现辰辰拿了

法制知识讲座

河西堡幼儿园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主讲人蔺霞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近几年以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教师再也不能凭以前的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

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对于我们幼儿园的教师,我们首先应该学学《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劳动合同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内容。 一、学习《工会法》 《工会法》指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这里明确地指出了组成工会的主体,即:“职工”。工会是“职工”组成的,而不再是“工人阶级”组成的组织。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时代特征。自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改革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不再坚持以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分析社会。由此,对工会这样的社会事物也就还其本来面目,确定组织的主体是“职工”。如果说认定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化的话,那么,承认工会首先是“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则使中国工会更加生动具体而鲜活了。 二、学习《女职工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对的特殊保护规定主要如下: 第二十一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三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

2020年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

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 最新法制讲座领导讲话稿精选选篇1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我们聘请新城派出所李警官进行了法制教育讲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李警官的报告结合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一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沈咀小学一年来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要在沈咀父老乡亲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 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 月23 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 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 月28 日15 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 名学生和1 名教师;4 月29 日上午9 时4 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 月3 日7 点4 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 5 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 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 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请来了新城派出所李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沈咀小学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

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法制教育讲座材料 九龙镇西刘村村主任:刘志山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

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初中生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2至15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讲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度讲座

————————————————————————————————作者:————————————————————————————————日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体系 2012年夏天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重要意义 (一)增进消费者福利、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别强调“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 (二)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为了保持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地增长,需要在刺激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下工夫。如果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没有一个诚信、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必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消费市场就是信心市场。保护消费者就是保护市场,发展市场。 (三)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重要内容。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市场经济法治的发育程度有三个指标: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程度;投资者权利的保护程度;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程度。消费者权利是最大的人权。 (四)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整顿与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秩序应当是消费者与商家利益双赢的秩序,而非商家利益单赢的秩序。 (五)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消费领域的两类法律关系 要区分两个关系(石家庄物业公司经理);行政关系中的合法不等于民事关系中的免责:房地产开发商变更规划。 (一)民事关系:1、物权关系。汽车所有权。业主区分所有权。2、动态的债权债务关系。(1)合同纠纷。无名合同的重要性。买卖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 别。电信卡、借记卡背后的电信服务合同关系。(2)侵权纠纷;3、其他 法律关系。 2、遵循原则:平等、公平、自愿(契约自由、公约自治、业主自治、法无禁止都可以实施;:假一罚十)、诚信、弱者倾斜(弱者的原因;保护弱势消费者,如农民、下岗工人、中小学生杭州三一水;中下层收入的消费者多。)。 (二)行政关系 遵循原则:法治(上海拍卖汽车牌照);(2)公正(一碗水端平); (3)效率;(4)透明(开门立法);(5)诚信(西颐山庄);(6)服务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体系构成 消费者法是一个成龙配套的法律体系:由《消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等构成。 1、内容:(1)特别法(城市房地产法);(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民法(《合同 法》、《民法通则》);(4)合同;(5)商事习惯。商家诚信:株连。商家自律不高。 国际惯例。行业协会推出的“国际惯例”要在中国行得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必须为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所普遍采用,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传统),必须遵守商业伦理的要求。中国的商事习惯。(6)法理。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