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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仓小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南仓小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南仓小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南仓小学机动车是南仓小学的贵重财产,主要用于学校行政人员的会议,出访,教师的外出学习,学生的外出活动。非公务一律不派车。南仓小学机动车由总务处负责,专人专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动车。

二、公务用车范围

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用车:

(1)学校行政人员外出开会、学习、走访、调研等活动。

(2)会计、出纳存取款,金额在一万圆以上。

(3)教师外出教研(中片教研除外)学习或参加活动,人数在3

人以上7人以下。

(4)学生外出参加活动,人数在3人以上7人以下。

(5)教师的直系亲属(四老、配偶、子女)结婚或死亡。学校视

具体情况而定。

三、公务用车手续

(1)用车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用车手续,申请人应填妥《用车申请单》上的有关信息,报学校总务处审批。总务主任依据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_0

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一、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司机班班长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司机班长书面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节假日及临时用车加油应事前报告办公室到指定地点加油,并在两天内补办加油单,超时不再补办。二、车辆使用管理××业务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及时、合理、调度使用;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业务办公用车指行政、医疗、教学、科研和公务用

车,在车辆紧张时,优先满足医、教、研用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救救护使用,不得调作他用。××院领导城区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城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科室用车,应以书面形式申请用车时间、地点、事由,到办公室领取派车单,报请主管领导在派车单上签批。××救护车外出接诊必须按标准收费,不得多收、少收,并出具收据,每月结帐时派车单与收据一并上交财务科,如未出具收据,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理。6、医院如发生临时性紧急任务,办公室可随时调配车辆。三、司机管理××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1条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四章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

学院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

学院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的用车管理,有效地控制行政性支出,根据学院客观实际,特制定本《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范围 1 .院级领导上下班用车和公务用车。 2 .系处正、副职领导公务用车。 3 .系处 5 人以上集体公务用车。 4 .教职工提运 30 kg 以上公物时的用车。 5 .学院重要出访或重要接待用车。 6 .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第三条除接送院级领导上下班用车、教师通勤用车、院级领导本人公务用车外,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上述第二条公务用车范围的,必须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第四条用车申请手续 1.用车部门或用车人应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用车手续,申请人应填妥《用车申请单》上的有关信息,报系处正职以上领导审批。 2.后勤处车队队长凭系处正职以上领导审批的《用车申请单》,依据送达先后顺序、公务轻重缓急程度、待命车辆数量等情况安排车辆。 3.如遇用车冲突,则根据公务缓急,由后勤处车队队长与申请部门协商解决。 4.如遇用车时间、地点相近的,后勤处车队队长安排车辆时要尽可能拼车。 5.后勤处车队队长派车后,应将派车信息反馈给用车申请人,并通知驾驶员执行。 6.若遇紧急情况需临时用车时,系处正职以上领导可先与后勤处车队队长电话联系,在满足正常用车前提下可临时安排车辆,但事后必须补办用车手续。 7.除院级领导用车外,一般情况下尽量保留一辆备用车辆。 第五条公车私用、非公务性质用车、学生用车、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外出旅游或娱

乐活动用车,参照公务用车申批手续办理用车申请手续,并必须经后勤处处长和院级以上领导批准,方可用车,并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如下:小车元 / 公里,大客车元 / 公里。所收费用缴学院财务处,学期结束时后勤处可向学院申请一定经费,用于支付驾驶员的加班等费用 第六条若需处理突发事件,系处正职以上领导可直接调度车辆,驾驶员在了解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用车手续事后补办。 第七条本《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经 2004 年 1 月 6 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自 2004 年 1 月 16 日起开始试行。有关未尽事宜,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的管理,有效地控制行政支出的增长,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包括因工作需要使用学校公车和乘坐出租汽车报销两个方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范围,规范公务用车的审批和报销手续。 第三条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学校公车的,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一)校机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部门因业务需用公车时(不包括部处长和其他人员外出),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送校长办公室审核,经同意、登记后再送校车队安排。 (二)校党政领导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登记、安排;校长办公室需公务用车时,“用车申请单”应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登记后,方可送校车队安排。 (三)国家机关领导、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兄弟院校领导来校公务用车,由接待单位报校长办公室核准后执行。 以上各项用车费用,由校长办公室按月核准后,统一与校车队结算,通过校财务处转帐支付,并定期将用车情况向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本办法试行后,用车经费不再列入各部门经费预算。 (四)学校主办或协办的各类会议的用车,有会议经费的,由会议承办单位自理;无经费资助的,需用车时应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其费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与车队结算。 (五)各教研室(科室)需公务用车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院长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送校车队安排,且费用由用车单位自理。对无经学院审批的“用车申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

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 (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 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附件1)。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 (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 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对所驾驶车辆在使用期限内负有保管责任。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清洁。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和《***县卫计系统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对我院以往有关行政公务车辆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和完善,制定本规定,具体如下: 一、车辆管理 1.医院办公室为我院公务车辆管理科室。救护车参加日常“120”值班,由医务科管理,由医务科、急诊科调派使用,办公室只负责救护车的油料与维修维护管理。 2.院领导宁德市内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并做好登记;院领导宁德市以外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合理派遣并做好登记。中层干部5人以上公务外出可申请公务用车,需提前至少一天到办公室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超出宁德市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特殊情况县城内临时用车,由办公室视情况安排。上级领导、上级医院专家接送或者外单位调车,宁德市内报告分管院长,宁德市以外报告院长,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及时予以安排。凡未事先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3.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

则或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4.严格执行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或在指定地点停放的,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停放他地。 二、用车费用 1.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提前一个月做好用油预算,汽车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的充值费用审核由办公室负责,由财务科负责具体充值、并记录油耗对应的里程。对于超预算用油的,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做补充预算并说明理由。 2.高速公路通行费(ETC卡)充值,提前一个月做好预算,由驾驶员负责充值,凭票报销。对于超预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做补充预算并说明理由。 3.财务科负责对各项费用进行统计,以利制定合理的消耗标准。 4.用车费用原则上每月集中报账一次,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三、车辆维修、维护管理 1.车辆维修、维护包括更换轮胎、日常洗车必须在定点机构进行。具体按我院与定点承修企业签订的车辆定点维修、维护协议执行。 2.承修企业应根据我院要求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进行维保前检查,并填写包含维保项目、报价等具体内容在内的维修预算申报单(报修单),由办公室签字确认,承修企

最新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资料

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学校各类公务用车使用过程规范、安全、节约、高效,坚决遏制在使用及管理中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 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晋教财【2018】4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院、部、处、研究所、机关、直附属单位、XX 校区等各类校内各部门以XX 大学名义购置、租赁或接受捐赠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各类业务及公务活动所需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配置管理 第三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的补充购置与租赁,必须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无偿或有偿借用、占用学校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接受捐赠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备案。 第五条学校配备、采购、接受捐赠、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 号)和《山

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购置或长期租赁的各类公务用车,需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其中新购置车辆需要经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应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车、低排量车型,不得超标配备;燃油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 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其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第七条学校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八条后勤管理处设车辆管理科(以下简称车管科),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学校所有公务车辆按照“集中管理与分散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九条校内各单位因各类业务或公务活动需要用车,应优先考虑使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应提前向车管科提出申请,由车管科进行统一调配。各单位应服从调配,不得随意指定用车车型和驾驶员,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不得公车私用。 第十条租赁车辆使用原则:当学校公务车辆不能满足各单位用车需求时,可向车辆租赁企业租赁车辆,但在公车使用过程中应优先使用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一、公务用车范围:共4辆,具体包括:奥迪(A6)2辆、皇冠 (2.5)1辆,别克商务1辆。 二、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办法 1.公务用车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提供服务,专车专用,公务用车不参与经营,不占公交服务中心上交学校的经营指标,不得参与公交服务中心的其他运营服务。 2.公交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安全教育、考核、体检和车辆年审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确保出行安全。车辆运行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 3.公交服务中心负责上述车辆的调度,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要根据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车辆的调度并做好用车记录。 4.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上述车辆的运行状况,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车辆运行日常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现有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公交服务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按实际运行公里数付费。 6.在保证学校领导及院士用车的情况下,其它单位的一些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中的空余车辆可以提供适量运营服务,但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并且交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公交服务中心运营车辆收费办法执行。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与用车单位直接结算,划入学校公务车辆运行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车辆的运行成本。 7.公交服务中心以及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派人情车和出私车。凡发现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私自调派公务用车为其它单位服务或提供经营活动以及不按规定用车、弄虚作假等行

为,发现一次,给予公交服务中心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8.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统一安排,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对车辆的派出要以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的通知为依据来进行。原则 上不接受个人要车(包括校领导),若出现个人要车,调度室首先要与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派车。违者给予公交服 务中心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控制办法 1.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每年专项划拨和核算,综合办公室负责支出费用的审核及管理,与公务用车运行有关的费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入账。 2.公务用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统筹考虑车辆的新旧衔接、更新与淘汰报废事宜,同时负担新增车辆的购置费用。 3.人事部门负责核算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和校内工资,每半年划拨一次。基本工资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人事处审 核后直接划拨到驾驶员个人帐户;校内工资由人事处根据驾驶员岗位及相应职称确定标准,每半年一次划拨到财务处公务用车管理专用 帐户,由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根据驾驶员工作量和《学校领 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考核情况,具体量化考核 进行分配。 4.公务用车在公交中心均摊的水电暖、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务中心划拨。车辆管理费按实际行车里程核算,行驶里程以本车的里程表读数为准。 驾驶员必须保持本车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灵或损坏,须及时报 告车队负责人;在行驶过程中失灵或损坏的,由用车人出具证明,其行驶里程按运输线路图标注的里程计算。 5.驾驶员享有与办公室科员同等的差旅费补贴与住宿标准。学校领导或院士出差,驾驶员支付的餐饮费必须经过用车人签字,住宿、油料、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内凭派车单到综合办 公室审核报销。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院士公务用车为甘肃省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为在甘两院院士配备的轿车。 三、院士公务用车的所有权及报废更换根据省上的要求和相关办法执行。 四、学校在征求院士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对院士公务用车实施管理的具体归属单位(简称“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下同),原则上应为和院士有管理隶属关系的校内单位或后勤集团运输中心。 五、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作为责任单位,需承担与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有关的职责,主要包括: 1. 承担车辆管理和行驶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精心服务、合理调度、提高效率、确保安全,保证院士用车。 2. 承担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驾驶人员薪金、燃料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车辆购置过程中除所有权单位已付费之外的需一次性支付的税费及其他与车辆管理使用有关的费用。 3. 在征得院士同意前提下聘用技术熟练、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驾驶人员,并做好专职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规章,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树立良好形象。为保证安全,除聘用的专职司机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院士公务用车。

4. 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及时做好故障排查和维修,维持车辆最佳状况,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5.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年检年审工作。 6.若有违章或肇事情况发生,负责及时联系处理。 7.认真开展与车辆管理运行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若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为院士所在学院,由后勤集团负责协助做好院士公务用车入户手续办理、年审年检等工作,并由院士本人、学院、后勤集团和人事处共同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交接工作。车辆交接后,由学院承担本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职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非统一调度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校国资字[2010]4号)执行。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做到正常维护保养,车辆使用合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医院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 二、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用车统一由院行政办公室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医院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二)确保公务用车用于公务,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公车转借他人使用; (三)严禁乱停乱放。在节假日和下班期间,公务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单位车库,不得在居民区、娱乐区等公共场所停放,因特殊情况需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使用结束后立即停放至单位车库,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导致车辆损坏或被盗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每辆公务用车年度内消耗费用额控制在预算范围(维修费除外); (五)实行全年公车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公示制度,报表内容包括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耗油状况、补贴、过路费、停车费等。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 申请用车人员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件),内容包括:用车事由、出发地、目的地及里程、用车部门、用车时间、路桥费、审核人意见、乘车人数及乘车人员签名、驾驶员签名。紧急用公务用车,用车人员口头电话通知院行政办,院行政办核实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可直接派车,事后补签申请单。用车申请单作为报账依据。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原则 (一)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二)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原则; (三)坚持公务车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原则。 五、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一)医院每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本人负责车辆的维修、日常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以保证正常安全行驶。同时,专职驾驶员须负责及时办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年检等相关工作; (二)驾驶员要树立节约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用车申请单; (三)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循交通规则,证件佩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驾驶时不得吸烟、饮食及闲谈等;若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一切处罚,均由驾驶人员负责。 (四)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辆乱停乱放。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节约型政府,高效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行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荆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用于从事公务管理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配备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定编和购置 第五条 公务用车编制按下列原则核定: (一)按领导职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二)按人员编制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三)按工作职能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1、具有固定标识的特殊业务用车,可根据国家或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的意见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2、财政拨款单位的19座以上载客汽车经过审批,纳入编制管理,不占车辆编制。 3、社会捐赠或上级下拨、奖励的车辆纳入编制管理。 (四)根据财力,以优先购买性能优,油耗低的省产车为主,对购买国产其它车辆的要严格控制。 第六条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一)区“四大家”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对固定1辆公务用车。 (二)区直党政机关,按编制内人数每12人配备公务用车1辆;12人以上的,按12人的递增倍数配备车辆;不足12人的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大小可配备1辆公务用车。 (三)镇、办事处、管理区可配备公务用车1辆,经济发达地可增配1辆。 (四)一个单位有10名县处级离、退休干部的,可增配1辆车。 (五)检察院、法院办案工作用车,按编制内人数1人1座配备;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公务用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大小按编制内人数2人1座配备。 (六)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可以另外配备专门用车。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车价格标准: 公务用车的购车价格包括购置车辆价格、交纳购置附加税及办证费用。 (一)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纪办案用车),可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是校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 1、学校领导、教职工不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民事纠纷的,所以责任一律自负。 2、车辆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因公用车须提前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以远带近的原则统筹安排、调派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持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公务用车时间、起止地点、公务内容、公务人员等事项。 3、驾驶员必须接到办公室的出车通知才能出车,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凡不按公车管理规定私自驾车外出并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驾驶员必须坚持原则,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4、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位置。因公确需用车,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与办公室履行有关手续后方可出车。 5、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同意必须外借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随车驾驶。 6、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管理规定,不搞特权。 7、车辆用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8、学校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派车手续、车辆出勤登记、车辆正常维护等管理制度。原 则上公务车每天均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扎兰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及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加快学院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的科学管理,真正服务于教育教学、教研、会议及业务交流等工作,确保安全行车,保证全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适用范围 (一)学院党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二)来宾接待及学院重要会务用车。 (三)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二、车辆调度规定 (一)党政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院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调度车辆。 (二)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三)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当出车用途与派车单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严禁私自出车。 三、车辆保管和维修规定 (一)车辆使用和维修采用单车核算的办法,每台车的油耗、维修保养等单独记账,单独管理。 (二)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三)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四)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的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五)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六)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党政办主任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七)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保持联络。 (八)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内公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行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3、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专用。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市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 5、学校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办公室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校长说明,经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行政办公室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校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经校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且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按车设立账户,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校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学校后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行政办公室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3、凡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暂行)

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办理办法 (暂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控制机动车入校数量,保障学校公共安全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方便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进出花溪校区的机动车辆适用本《办法》,并在校保卫处办理《贵州大学机动车出入证》。 第三条 学校机动车出入证系进出校门的凭证,不作他用,不得转借、涂改,遗失作废。机动车出入证丢失后,可向校保卫处出示相关证明后申请补办。持本出入证的车辆可以在花溪各校区通行;进出其他各校区,应按各校区的停车管理规定执行;进入家属宿舍区,应按社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校保卫处登记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提交有效资料后由校保卫处集中统一办理出入证。机动车所有人应持下列资料向校保卫处申请填写《机动车出入证登记申请表》: (一)校内各单位的公用车辆,凭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复印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二)学校教职工私车、外聘教师及合同工私车凭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如车主为本人配偶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三)学校教职工家属、子女、租户、购校内住房者以及周边村民的私车,凭相关户口薄(或车主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及村委会证明、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四)学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五)校内经营户、各类培训机构、外聘教师、校内各合作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工作人员凭相关经营证照与校方所签合同、车主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机动车出入证。 第五条申请办理出入证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保卫处不予办理: (一)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属被盗车辆; (二)申请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车辆从事校内非法营运; (三)属于超大型、重型的校外车辆; (四)校保卫处认为应当不予办理机动车出入证的其他车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患者及临床、公务用车,合理利用车辆资源,加强车辆管理,规范派车流程,做到用车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患者入院、出院、透析患者接送、专家上下班接送、来宾(来院参观、检查、会议等)、营销(准妈妈活动接送)、公务用车的调派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科室、部门患者出院、入院 1、各科室/部门提前3小时根据患者需求严格填写派车单,派车单上所列项目必须填写详细完整。派车单上须注明出发地点(如:出院病人须注明是从新医院出发还是从老医院出发;)派车单如未填写完整者办公室一律不予接单。 2、办公室接派车单后签字确认。 3、出院患者: 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通知出车司机及需出车科室。科室通知患者准备。 4、入院患者: 1)办公室根据派车单提前打印患者姓名、车次、到达时间、联系电话及送达科室交出车司机。 2)司机根据患者到达时间提前2小时同患者电话联系,询问车次情况。如无法联系到患者,需及时告知报车科室/部门,由科室/部门联系患者,并将联系结果及时反馈办公室。 3)确保联系到患者并确定患者到站时间后,司机方可出车接站。 4)如遇用车高峰,出车司机不能按时到达,办公室(或总值班)会联系患者,请患者见谅并告知所需等待时间。 5)司机将患者接至医院后,通知客服患者一起送至接收科室(如遇非工作时间司机直接将患者送至接收科室)。 5、特殊情况: 1)科室/部门人员在非工作时间段内得知患者用车时间,电话联系办公室告知患者接送详细信息,由办公室先行填写,待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如办公室也处于非工作时间段内则联系当日总值班,由总值班填写派车单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派车人员上班后至办公室补签字。 2)办公室非工作时间段内科室/部门人员因患者需报派车单,联系当日总值班人员,由当日总值班接派车单签字确认并根据出车时间联系患者,调配出车司机。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乡党委书记、乡长统一调度。党政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昭阳区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直接派车;区以外公务用车,报书记、乡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乡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车辆情况报书记、乡长审批。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区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驾驶员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财政所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依据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告书记、乡长,经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4家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主要领导,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七、安全管理 1、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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