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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基础管理标准

港陆管理体系文件

版本号B JD/ZY-A-01 设备基础管理标准

编制:霍志鹏

审核:田学敏

批准:王智远

2010年1月1日发布2010年1月1实施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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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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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理由更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实施

日期

B 1 修订2010.1.1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内容、范围、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是设备基础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1.2本标准适用于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L/CX-B-04 《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3 术语及定义

3.1 设备基础管理:本标准所指设备基础管理特指包括管理模式、设备四大标准、三大规程的编制和设备技术档案、设备修理费、设备统计报表等管理内容在内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3.2 设备修理费: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持和改善设备原有功能和精度,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其措施包括设备维护、定修、大中修(或年修)、设备技改等。费用组成包括在实施修理过程所发生的备件费、材料费、外委施工费、外委修理费、设计费等。

4 职责

4.1 设备机动处是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公司设备基础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具体负责设备管理模式的策划和公司设备通用管理标准及设备通用技术管理标准的制定。

4.2 各分厂是设备基础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业务上接受设备机动处的监督、检查、考核,并具体负责厂级设备管理制度的建设,设备四大标准(含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三大规程以及设备专用技术标准的制定,设备档案、技术管理标准、设备修理费管理、统计报表等管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管理模式确定:生产主体单位必须逐步建立起以点检定修为主线的设备维修管理模式,辅助生产线可采取视情况采取预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事后维修等维修方式,也可采取多种形式并存。设备检修服务采购、备件、材料采购实行集中统

管,任何二级单位均不具备主体交易资格。

5.2 设备管理制度框架:本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设立采取以过程和专业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建立设备基础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检修管理、设备备件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为代表的管理标准和以工业建(构)筑物技术管理标准为代表的技术标准。如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没有涵盖的过程或专业,各单位可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

5.3 设备管理台帐的设立:设备机动处统一建立固定资产实物、设备档案、工业建(构)筑物、特种设备、检修管理台帐,并适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台帐始终处于有效状态。各单位除统一建立上述台帐外,还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其它业务必须的台帐。公司有统一格式的执行公司规定格式,未规定统一格式的由各单位自定,但一个单位必须统一。

5.4 四大标准、三大规程管理

5.4.1 四大标准、三大规程管理要求

5.4.1.1四大标准、三大规程要统一编号,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受控岗位(如:车间、机动科、生产科),也可将标准或规程内容拷贝到作业现场计算机上,实行受控管理。技术资料室必须留存(或备份)一套完整的四大标准、三大规程。

5.4.1.2 新流程、新工艺及改造更新设备在投产使用的同时,必须完成四大标准或三大规程的制定。

5.4.1.3 妥善保管四大标准、三大规程,未经本单位设备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其用于内、外部交流。如需用于公司内部交流,必须经本单位设备主管领导同意;如需用于对外交流,必须经设备机动处确认,并报请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同意。

5.4.2 四大标准、三大规程的编制与修订

5.4.2.1 凡是实行点检定修的设备必须制定四大标准,没有实行点检定修的设备可制定三大规程。

5.4.2.2 各分厂机动科依据设备原设计图纸资料、产品说明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标准或规程内容进行编制。编写锅、容、管、特设备或设备规程时,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设备安全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5.4.2.3 四大标准或设备规程中涉及的图表、参数、设备代号、术语、符号、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通用标准,并确保其准确性。

5.4.2.4 各分厂设备主管领导组织编写本单位四大标准、三大规程或专用技术标准,由本单位设备主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发布后由各分厂将目录报一套到设备机动处

备案,每年更新一次。

5.4.2.5 四大标准、三大规程的修订由各分厂自行组织。一般情况下,四大标准、三大规程每三年集中修订(或确认)一次。

5.4.3 四大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技术标准、维修作业标准、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

5.4.3.1《维修技术标准》的主要内容:指设备及其零部件、辅机、配套装置(含安全防护装置)、液压润滑油品应达到的技术准则和设备拆装、试验标准以及设备性能、精度检验标准等。包括主要设备、装置的性能、构造、维修特性、维修技术管理值。一般用表格反映,设置的主要项目包括设备名、装置名、部位简图、品名、材质、图纸尺寸、间隙、许容量(包含磨损量、温度、压力、流量、电流、电压、振动等)、点检或检查方法及周期、更换周期等。

5.4.3.2《维修作业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设备名称、装置的性能、构造、定期进行的主要工事的内容、作业顺序、技术要点及安全注意事项等。一般用表格反映,设置的主要项目包括设备名、装置名、部位简图、作业名称、作业内容、作业者、工时、使用工(器)具、保护工具、备件及材料要求、作业网络图、作业顺序说明、作业条件、技术要点、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5.4.3.3《点检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点检部位、点检项目内容、点检周期、点检分工,点检时设备状态、点检方法、基准及注意事项等。

5.4.3.4《给油脂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装置名称、给油部位、给油方法、油种、维修状态下给油和更换油的量及周期,生产状态下给油和更换油的量及周期,给油工作的分工等。

5.4.4 三大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5.4.4.1《设备操作规程》的含义和主要内容:《设备操作规程》是操作人员正确掌握操作和使用设备的技术性规范。其内容根据设备的结构和运行特点,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等要求,对操作人员在其全部操作、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作出规定。一般包括:

——操作或使用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操作设备前对现场清理和设备状态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操作或检查设备必备的工器具;

——设备运行的主要工艺参数;

——常见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开车条件确认、开车程序及注意事项;

——润滑方式及要求;

——岗位巡检、维护的具体要求;

——停车程序(包括正常和紧急停车)及必须遵守的各种制度、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和调整要求;

——交、接班的具体工作和记录内容。

——对操作、使用者检查、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5.4.4.2《设备维护规程》的含义和主要内容:《设备维护规程》是对设备日常维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设备达到整齐、清洁、紧固、润滑、防腐、安全等要求,必须采取的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日常巡检及定检的部位、方法及标准;

——检查和评比设备维护工作人员的内容和办法等。

5.4.4.3《设备检修规程》的含义和主要内容:《设备检修规程》是对设备检修工艺、修理方法、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等作出规定的技术性文件。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检修前设备技术状况的确认,包括设备缺陷、隐患及功能失常等情况;

——检修前预检测试记录,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精度参数、噪音、振动、泄漏、磨损、失效及老化、灵活程度等。

——设备修理时所需的更换件、材料、工器具、修复件的明细表等;

——检修程序及工艺;

——设备修理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检修后的试车规定。如属于复杂的主体关键设备,还应绘制检修网络图。

5.5 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

5.5.1 设备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5.5.1.1 各分厂(技术资料室)主要负责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A类设备大修(年修)资料(包括缺陷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竣工验收报告、大修总结材料等)、重大设备事故报告、设备改造等相关资料管理,档案卷目、编号、分类、整理应符合档案管理规定;其余档案或资料由各单位设备(机动)科自行划分管理界面。

5.5.1.2 主要生产设备(A/B类设备)要按台套建立设备档案,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和进口设备档案要重点管理。对主要生产设备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视

具体情况建立设备档案。

5.5.2 设备档案的含义及内容:是指设备从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直致报废更新全过程形成的图纸、文字说明、技术凭证和记录等文件资料,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鉴定等而建立的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简图;

——设备润滑卡片;

——设备检修记录;

——主要备件更换记录;

——设备事故记录;

——设备隐患记录及事故(故障)分析报告;

——设备改进及变动记录;

——其它

5.6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管理

5.6.1 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实行分级管理:各分厂负责本单位技术指标的管理,设备机动处负责全公司技术指标的管理与交流。

5.6.2 设备运行指标

1)时间开动率 代表设备的时间利用状况

——主要生产设备时间开动率=负荷时间

开动时间×100%=负荷时间负荷时间-停机时间×100 式中 负荷时间=总工作时间-计划停机时间。

——主要生产设备日历作业率(%)=实际作业时间(h )/(日历时间(h )-计划停机时间(h ))×100%

注1:实际作业时间=日历时间-计划停机时间-检修时间-事故故障停机时间 注2:计划停机时间:包括年修、生产调整(包括待料、限电、待气以及生产原因停产等)、换辊、换孔型、交接班等停产时间。

——主要生产设备事故故障停机率(‰)=主要生产设备事故故障时间/(主要生产设备日历总时间-计划停机时间)×1000‰

5.6.3设备修理费指标

——设备修理费占企业产品成本百分比(%)=设备修理费总额/产品制造总成本×100%

——单位产品设备修理费=设备修理费总额(元)/产品产量(吨)

5.7 统计报表管理

5.7.1 每月3日前向设备机动处(管理科)上报上月机电设备(工业建筑)、事故、故障停机时间月报。

5.7.2 每月15-20日向设备机动处(设备管理科)和供销处(计划组)上报下月(季度)备件需求计划(请购单维护)。

5.7.3 每月15日前向设备机动处(运行与检修科)上报下月定修计划。

5.7.4 每月5日前向设备机动处(设备管理科)上报本单位设备月运行分析报告。

5.7.5 设备事故报告在设备恢复生产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机动处(设备管理科)。

5.7.6 特种设备、工业建筑统计报表按其管理标准、办法(或规定)执行。

5.8 设备管理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

5.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企业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设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基础工作扎实。

5.8.2 设备技术性能良好,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在本公司具有典范作用。

5.8.3 积极推进设备管理现代化和装备技术进步,在提高设备科学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5.8.4 技术指标先进,生产设备利用率、事故故障停机率在本企业处于先进水平。

5.8.5 全面完成设备管理考核指标。

5.8.6 无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5.8.7 设备联查评比综合分在前三名。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由设备机动处纳入设备综合检查(或抽查)。设备机动处每年组织两次设备管理综合检查,即:上下半年各一次,两次检查均由设备机动处单独下通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其余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2 设备机动处每年12月底前完成次年《设备工作要点》和《设备专业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并下发到各分厂作为设备管理和专业考核依据,本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公司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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