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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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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关于印发《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现印发你们。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10月14日

— 2 —

目次

目次 (3)

前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评估机构要求 (6)

4.1 基本要求 (6)

4.2 制度要求 (6)

4.3 人员要求 (6)

4.4 设备要求 (7)

5 评估过程要求 (7)

5.1 程序 (7)

5.2 前期准备 (7)

5.3 现场评估 (7)

5.4 风险等级评定 (15)

5.5 降低风险的措施 (16)

5.6 综合结论判定 (17)

6 评估报告要求 (18)

6.1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 (18)

6.2 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1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 (20)

A.1 封面 (20)

A.2 扉页 (21)

A.3 报告内容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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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文件

附件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试行)

目次 目次 (3) 前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评估机构要求 (6) 4.1 基本要求 (6) 4.2 制度要求 (6) 4.3 人员要求 (6) 4.4 设备要求 (7) 5 评估过程要求 (7) 5.1 程序 (7) 5.2 前期准备 (7) 5.3 现场评估 (7) 5.4 风险等级评定 (14) 5.5 降低风险的措施 (15) 5.6 综合结论判定 (16) 6 评估报告要求 (17) 6.1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 (17) 6.2 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18)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 (20) A.1 封面 (20) A.2 扉页 (21) A.3 报告内容 (22) — 2 —

前言 本导则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市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 3 —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评估报告等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0900《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 GB 24804《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GB/T20900和GB 2480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用电梯 existing lift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 3.2 安全评估 safety assessment — 4 —

电梯安全评估方法

电梯安全评估方法 1.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 电梯的安全隐患往往不量表面上就能看得出来的,所以,想通过一、两次现场勘查应对电梯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是不现实的,所以,在进行评估之前,和使用部门的沟通十分必要,因为全心全意对电梯的日常使用情况最为了解。 通过和使用部门沟通和查看电梯应急维修记录,了解电梯近期运行情况,对于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能让评估工作少走许多弯路,避免评估工作出现疏漏。 2.日常维护保养不易查到的地方必须检查 检查电梯供电线路绝缘及检查老化问题;检查供电线路接零接地是否分开情况以及接地线锈蚀情况;检查电梯轿厢吊架、轿厢壁板、轿厢底部、轿厢顶部、轿厢架等机械部件的紧固及锈蚀情况,检查客梯轿厢底部胶垫老化情况,检查曳引机蜗轮蜗杆的磨损情况; 3.不适应现行标准的项目需要综合考虑 由于老旧电梯的制造日期较早,很多方面与现行标准不符合,所以,在进行电梯评估时,2003年7月以后出厂的电梯,遵循GD7588-2003标准。 而之前出厂的电梯,遵循GD7588-1995标准。如JPS-II型电梯曳引机抱闸,要求保养时密切关注抱闸动作,并定期拆卸进行保养和检查即可。4.对于一些结构性差的部件进行检查 比如胡的老旧电梯的轿门和层门,结构形式已经比较落后,拖动方式往往为直流电驱动电阻调速,传动部分为链条式,对于这些部件往往通过保养和维修难以达到降低故障率和提高安全性能的目的,因此需要通过更换部件达到降低故障提升安全的目的。此外,如电梯曳引力没有布置在电梯轿

厢中心线的结构形式进行检查,如10吨电梯,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将机房中的电梯曳引机及承重梁进行重新布置,使曳引机对应在电梯轿厢中心线内,确保受力情况合理化。 对于施工方案就必须要考虑周全,对于更换部件与原来的控制方式需要考虑兼容性和适配性,确保施工方案周全、适用、有效。 5.对于电梯导向的部件进行检查 电梯的导轨不容易磨损,但经过长期使用以及安全钳误动作划伤及试验,会对其工作面产生一定的磨损,因此,需要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有划伤的部位进行修复。此外,不单检查其垂直度和工作面的共面度、导轨间距,还要检查紧固件是否牢固。对于超过3片以上垫片部分,需要使用电焊进行加固。对于电梯对重导轨主要检查垂直度、问间距和共面度。 6.电梯安全评估流程 电梯安全评估检测机构(一般是由当地质监部门担当)受理电梯评估申请后,应当组成评估组,评估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有电梯检验资格的电梯检验人员或电梯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电梯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进行电梯安全评估时,使用单位应当向电梯安全评估检测机构提供电梯相关的安全技术档案,安排管理和维保人员配合现场评估,并提供相关的评估条件。 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出具如下评估结论:a) 电梯安全运行风险较低,建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在满足当前法规的要求下继续使用电梯;b) 电梯安全运行风险偏大,建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对电梯相关系统采取必要的风险降低措施;c) 电梯安全运行风险高,建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对电梯整机更新。 电梯自检记录及项目(最基本项目)详见下表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1号修改单

附件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对2009年12月第1版的修改) 一、正文修改 1.第五条修改为:“实施电梯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第八条第(二)项修改为:“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除外) 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 3.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 4.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 5.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二、附件A修改 (一) “项目及类别”栏修改 “2.9 制动装置C”修改为“2.9 制动装置B” (二)“检验内容与要求”栏修改 1.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

电梯年检自检报告总结模板总结模板.doc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森赫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⑴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⑵ 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号修改单 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 、“×”和“/”分别表示“合格”、“不 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 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信息表 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产品编号 资质许可证号TS33 维护保养单位 资质有效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m/s 层站数层站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控制方式 设备□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技术 参数开门方向□中;□左;□右;□垂直开门方式□自动;□手动曳引绳根数曳引绳直径(mm) 缓冲器型式□蓄能型;□耗能型安全钳形式□渐进式;□瞬时式 拖动方式□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12月4日

再版说明 2017年6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2017年第44 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 — ,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 号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王福绵吴岩 孙立新戴光宇 李宁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 张彦朝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 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黄文和 武星军 毛怀新 赵伯锐

TSG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原徐成 陆棕桦 鲁国雄 马凌云 温爱民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目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 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第一条为了加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 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 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记录或者报 —1—

(年度报告)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QP19/JL19-I 用户单位 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自检日期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不适用于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 杂物电梯)。 2、检验依据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使用维护相关文件 如上述标准、文件修订,则以最新标准、文件为准。 3、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自查结论”一栏内只能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对“自检结论”及报告书的单项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 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 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9、注:a)标注※的项目不作为无机房电梯检验项目。 b)标注★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1.6(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年度自检报告

电梯风险评判与防范举措

电梯风险评判与防范举措 电梯作为大型特种机电设备有着其特殊性,它不是整机出厂而是需要 在现场实行安装、调试。从设计、销售、运输、安装、维护等各个环 节都存有一定的风险,它贯穿于各个环节。所以电梯风险评估过程要 从电梯的安全要求出发,实行风险情节与风险源的识别;依据电梯的 不同阶段划分为不同的评估单元,可分为设计制造评估、安装调试评估、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评估等几个大的单元。 每个大的单元根据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分别包含不同的内容;设计制 造评估单元主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制造与安装 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等国家规范,参考世界发达国 家现行的标准,对企业的资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实行理论分析;安装调试评估单元主要依据《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等国家规范,实行风险分析;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评估单元依据《电梯监督检 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电 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电梯、自动扶梯 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9)、《提升在用电梯安全 性的规范》(GB24804-2009)等国家规范,分别实行曳引水平评估、 制动水平评估、限速器一安全钳可靠性评估、电梯控制系统评估、轿 层门与层站评估、主要零部件与安全装置评估、能耗评估、运行性能 评估等;其目的就是对电梯运行系统中存有的危险因素实行辨识和分析。寻找与事故发生相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由此可辨识出电梯各 个环节中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危险源;当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实行 评估。 风险响应策略 风险响应是对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的策略,常用的对策包括风险 规避、减轻、自留、转移、投保等,要有完善的风险管理计划。计划

DB34∕T 2496-2015 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

ICS 91.140.90 Q 78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2496—2015 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 Evaluation Rules for Safety of Lif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5 - 11 - 10 发布2015 - 12 - 10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 2496—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 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斌、王向阳、曾杰、李祥刚、张仲、徐强。 I

DB34/T 2496—2015 II 引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以电梯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汲取相关省市电梯安全评估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兼顾我省在用电梯实际使用现状,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从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环境等四个方面对电梯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指出存在的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DB34/T 2496—2015 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全状况评估一般要求、安全评估项目及内容、风险评估、风险类别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电梯安全状况级别评定、评估结论和评估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曳引式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杂物电梯和液压电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0900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DB34/T 2088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T 20900 和 GB 758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安全状况评估safety evaluation of lifts 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对电梯的设备本体、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使用环境等四个方面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和判断的活动。 3.2 电梯多层次模糊评价方法fuzzy evaluation of lifts based on multi-story hierarchy model 电梯多层次模糊评价是指先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因素集,再用模糊综合评判确定结果的电梯安全评估方法。其具有定性与定量评估特点。 4一般要求 1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2019版)

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分标准 (2019版) 1.城市总体规划及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2分)。 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未体现综合防灾、公共安全要求的;未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洪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消防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排水防涝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上述规划没有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和中期评估的;每发现上述任何一处情况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2.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2分)。 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4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要求开展安全预评价的,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01年11月15日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未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未采纳评价(评估)报告建议且无合理说明的,每发现上述一处情况扣0.5分,2分扣完为止。 3.城市各类设施安全管理办法(1分)。

未制修订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工程、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电梯、游乐设施等城市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每缺一项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4.市政安全设施(2分)。 (1)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未保持完好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1分扣完为止。 (2)市政供水、供热和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率≤80%的,扣1分。 注:供水、供热老旧管网指一次、二次网中运行年限30年以上或材质落后、管道老化腐蚀脆化严重、存在泄漏、接口渗漏等隐患的老旧管网。燃气老旧管网指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灰口铸铁管、镀锌钢管(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除外),或公共管网中泄漏或机械接口渗漏、腐蚀脆化严重等问题的老旧管网。改造率在2017年排查出的老旧管网基础上计算。 5.消防站(2分)。 (1)消防站的布局不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在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无法到达辖区边缘的,每发现一座扣0.2分,0.4分扣完为止。 (2)消防站建设规模不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要求的,每发现一座扣0.3分,0.6分扣完为止。 (3)消防通信设施完好率低于95%的,扣0.5分。 (4)消防站及特勤站中的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111111111111------文件编号 共1页第1页 注:1.每台电梯至少填写两份,施工单位与检验机构各一份; 2.检验机构审查意见栏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的应在“备注”栏内说明不符合项。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资料自查、审查表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编号 地 址 使用联系人/电话 制造单位 额定速度 产品编号 层/站数 层 站 门 额定载重量 安装单位 安装联系人/电话 检验项目、内容与要求 见证材料 结论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 许可证号:TS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电 梯的相应参数 证书编号:TX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 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质量证明文件号: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门锁型试证号 TX 限速器型试证号 TX 安全钳型试证号 TX 缓冲器型试证号 TX 安全电路型试证号 TX 上行超速保护型试证号 TX 驱动主机型试证号 TX 控制柜型试证号 TX 限速器调试证号 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号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机房或机器设备间布置图号: 井道布置图号: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动力电路图号: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图号: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8)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安装许可证:TS (9)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施工方案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 (11)制造单位与安装单位不是一个单位时,制造单位应提供安装委托书 安装委托书 备 注 施工 单位 自查 意见 我单位已按规定对上述资料经行了自查, 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自查合 格,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施工单位签章) 自查人员签名: 2 0 年 月 日 检验 机构 审查 意见 检验结果: 检验人员: 2 0 年 月 日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7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8.12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电梯安全评估分析报告

精心整理 ×××××××××××有限公司 电梯安全评估报告 公司厂房安装一部曳引式乘客电梯,于2003年安装后投入使用。电梯经过十余年的运行,设备元器件日趋老化,近几年设备故障率有所增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对于此部电梯进行内部安全评估的具体要求,深入了×60等。 安全保护系统,主要包含了限速器、各限位开关装置、安全钳、缓冲器、过载保护器、电气机械过速以及相序保护器等等。 二、电梯整体运行情况及维护保养情况 公司电梯投运14年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运行前几年并未出现故

障,近几年来故障率有所增大。主要故障记录如下: 公司电梯从投运以来,一直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由电梯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维保频率为15天一次。2013年以前公司电梯主要由××××电梯公司进行维保,2013年电梯出现故障后,××××公司不再续签维保合同,公司另行与××××本地一家电梯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各维保公司开展维保工作,均按照国家规范《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的要求进行,确保每半月保养项目、每季度

保养项目、每半年保养项目以及每年度的保养项目落实到位。维保记录示例如下: 三、电梯注册备案及定期检验情况 电梯于2003年安装完毕后,公司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申请了注册备案,设备注册号为××××0076。根据国家对于电梯每 12015年7 2 3 术要求、动作要求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于2013年、2016年对该规范做了第1次和第2次修改)。该规范对于电梯的定期检验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检验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电梯事件频发.doc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电梯事件频 发_申论热点 材料一:2015年7月26日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家住湖北省荆州市的张伟,与妻子向柳娟和将满3岁的儿子来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189号的安良百货商场。 一家人在6楼逛了一会儿后,张伟夫妻商量,妻子带儿子到七楼转一圈,而张伟在六楼自动扶梯口附近的一家童装店前等候。未承想,这竟是张伟夫妻的诀别。 记者获得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扶梯上楼,在最上端,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在向女士踏上后,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工作人员4小时才将其救出,但她已无生命体征。 27日晚,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其实事发前5分钟,商场工作人员就已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 目前,荆州市已经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正在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初步分析认为,自动扶梯的前沿板与紧临的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已认定该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向柳娟亲属表示,在相关情况全面查清以及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之前,暂不考虑协商赔偿等善后问题。 根据荆州市事故调查组通报,事故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并于2015年3月16日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然而在不到4个多月的时间,这部电动扶梯就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诸多疑点待解。 记者采访了解到,荆州事故电梯的制造单位是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尽管申龙公司的官方网站上,称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出口海外,曾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明星企业等一系列荣誉,但在媒体报道的电梯事故中,申龙公司的名字多次出现。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6月湖南长沙电梯故障女子从十九楼坠到负一楼、2011年湖南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等事件,事故电梯均是由该公司生产制造。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梯事故原因比较复杂,有可能是设备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也可能是维保的问题。 记者多次致电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号码,但未有接听。陈观鑫表示,暂未确认电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湖北省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该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单位、维保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多地频发电梯吃人事件

有机房曳引电梯定期自检报告-201403新版

AR12-09 Q8.2.4-41 曳引驱动电梯 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有机房电梯)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维修责任人 企业自检人员 填写日期年月日 江苏昊港电梯有限公司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8、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自检报告。 9、项目及类别中1.4“使用资料”所包括的1.1、1.2、1.3,即指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对应的项目。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 2、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受检单位需提交本报告复印件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 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 2、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191号公告(TSG T7001-2009)第1号修改单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如项目所在地特检机构有固定格式的定期自检报告,可不用本报告。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试行)

目次 目次3 前言4 1 范围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5 3 术语和定义 5 4 评估机构要求6 基本要求6 制度要求6 人员要求6 设备要求7 5 评估过程要求7 程序7 前期准备7 现场评估7 风险等级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降低风险的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结论判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评估报告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安全评估报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20封面20 扉页21 报告内容22

前言 本导则按照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市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在用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评估报告等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0900《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 GB 24804《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GB/T20900和GB 2480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在用电梯existing lift 已投入使用的电梯。 安全评估safety assessment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委托,以实现电梯安全为目的,通过查找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一个或多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定,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的活动。 风险隐患potential risk 设备本体、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中存在的危险缺陷,如电梯设备的老化磨损或设备、管理活动、日常维护保养中存在的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情况等。 评估机构要求 基本要求 从事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 制度要求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包括安全评估程序和安全评估流程在内的全评估作业指导文件,在本机构正式发布。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制度对电梯安全评估质量实施控制,并对安全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人员要求 从事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评估人员应有三年以上与电梯相关检验检测或三年以上电梯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 安全评估机构应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应由二名(含)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组长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电梯检验师(含)以上资格。 评估组组长基本要求: 熟悉电梯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掌握电梯安全评估程序和流程; 不受任何偏见影响; 具有保障安全评估公正实施的组织能力; 当评估不能达成一致时具有仲裁能力。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细则.doc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细则 1 范围 1.1为了加强对曳引驱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的安全评估行为,提高安全评估工作质量,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规定了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基本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内容、方式以及风险等级评定、降低风险措施、综合结论的判定原则、安全评估报告等要求。 1.3 本细则适用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曳引驱动电梯: a)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十五年的或者安全评估后继续使用满五年的; b)发生一般等级以上事故的; c)在用电梯故障率明显偏高于GB/T 10058中4.1规定的; d)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的。 2 评估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24478《电梯曳引机》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GB/T 20900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估和降低的方法》 GB 24804 《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 GB/T 31821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DB37/T 2619 《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规范》 DB37/2604 《电梯标志和标识》 DB37/T 2645 《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评价技术规范》 3 安全评估程序 3.1 签订合同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_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 . . 附件 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Existing Lifts (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关于印发《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 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现印发你们。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10月14日

目次 目次 (3) 前言 (4)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评估机构要求 (6) 4.1 基本要求 (6) 4.2 制度要求 (6) 4.3 人员要求 (6) 4.4 设备要求 (7) 5 评估过程要求 (7) 5.1 程序 (7) 5.2 前期准备 (7) 5.3 现场评估 (7) 5.4 风险等级评定 (16) 5.5 降低风险的措施 (17) 5.6 综合结论判定 (18) 6 评估报告要求 (19) 6.1 安全评估报告内容 (20) 6.2 安全评估报告格式 (2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报告格式 (20) A.1 封面 (20) A.2 扉页 (21) A.3 报告内容 (22)

前言 本导则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导则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导则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京市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

曳引驱动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样本)

曳引驱动电梯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自检日期: 设备二维码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公司

目录 说明 (3) 信息表............................... .. (4)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5)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要点)及结论 (6) 附表1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11) 附表2 限速器校验数据记录表 (13) 附表3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14) 附表4 安全管理员 (15)

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1)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含第1、2号修改单) (2)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含第1号修改单) (3) 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4)电梯相关设计文件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 “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 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 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双面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 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及修改日期。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电梯安全评估流程

电梯安全评估流程介绍 1、提前两个月使用电话、短信与书面通知告知电梯使用单位: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电梯应进行电梯安全风险评估。 2、使用单位需在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当年定期检验前与检测机构签订技术协议,双方明确评估的时间与其他约定事项。 3、为规范签订协议中的安全评估收费,使我院的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收费标准更具科学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作业指导书》方案工作量,结合各地市实际,制定如下收费指导意见:居住小区电梯: 电梯层站数收费指导标准 10层以下电梯 10-15层电梯 15—25层电梯 25层以上电梯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写字楼、医院等单位的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同时可根据用户特殊要求而增加的评估项目可额外增收一定费用,增收费用金额参照定期检验费用标准或双方友好协商。 4、签订协议后,检验机构通知使用单位应在电梯安全评估前,准备好使用登记资料、日常检验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合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等资料,并应至少有两名维保人员配合现场评估与检测工作。 5、检测机构提前一周与使用单位明确现场评估的时间、人员。检测机构评估人员应准备好评估的仪器设备、工作证及使用单位要求的其他事项如介绍信、宣传资料等。 6、到检测现场评估人员应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充分沟通、认真检查资料,按《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作业指导书》逐项评估。 7、检测评估人员在评估结束后应将评估初步结果与使用单位负责人沟通。对于评估结果判定为“建议更新、改造、大修”的电梯,对其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协调与督促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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