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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_翟天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_翟天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_翟天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

翟天任1,李 源2

(1.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2.西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处,陕西西安710072

)收稿日期:2012-07-

20基金项目:西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项目(2010GJZ01,2011GJZ02

)作者简介:翟天任(1972-)

,男,河南永城人,西北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科技经费管理;李源(1966-)

,男,河南洛阳人,西北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处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校科技管理。摘 要:首先,分析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涵义,剖析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基于协同管

理理论,

提出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3种模式,即自办产业模式、产学合作模式和创新网络模式;最后,探讨了基于协同管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策略,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成功转移提供了一些启示。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协同管理;路径分析

DOI:10.6049/kjjby

dc.201208C095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2)22-0044-

040 引言

高校是我国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然而,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却明显偏低。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2011诺贝尔奖得主北京论坛”上称,

目前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已高达80%,

而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左右,

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1]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很多障碍因素,如政策体系不完善、转化资金缺乏和国民科学素养不高等,导致很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未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高校在“积极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应“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发源地,其拥有丰富的知识、人才和科技。因此,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文献综述

近些年,有不少专家学者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以及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发表了很多文章。这些文章大多都包含以下内容: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如转化率偏低、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差距较大、配套性和成熟性差等;②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因素。

如科研政策体系不完善、利益分配不尽合理和供需信息渠道不畅等;

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

如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

建立供需信息平台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等。但这些措施普遍缺乏“协同性”,产生的效果并不理想。

基于此,本文从协同管理视角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涵义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基于协同管理的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模式进行探讨,

提出基于协同管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策略,

以期为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和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一些建议。

2 国内外关于协同管理理论的概述

简言之,协同管理就是“协同作战”,即将局部力量

进行合理的排列、组合,来完成某项工作和项目[2]

。我国

古代虽没有协同管理这一术语,但很早就有关于协同思想的论述。如古代哲学家老子的自然天道观和庄子万物为一的观点等,都蕴涵着协同的思想。一直到现代,

国内管理学界才将协同理论引入管理学中,从协同的机理、实施条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如潘开灵等提出了管理协同机制的过程模型,刘燕花从协同实施条件出发,分析了区域经济与国防建设协同发展的重要性等。

国内学者虽然已将协同理论应用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和供应链管理等许多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但有关协同管理的研究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国外协同理论于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学者赫尔

曼·哈肯提出,因其理论的普适性得以迅速在各学科中应用。协同学主要研究各种系统,而系统无所不在,管理学也是其中的一个系统。因此,将协同学运用到管理学中,为管理理论开辟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3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协同管理的意义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协同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1)协同管理是高校提升科研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是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自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之后,工业经济遂逐步被取代,知识经济转而成为当今社会的主导经济形态,这就意味着对高校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强调高校的技术创新能力与成果转化能力。高校在成果转化和创新方面有巨大优势,其自身呼唤新的管理方式,而协同管理通过各子系统间的协同,有利于高校与社会、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协调,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竞争力,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2)协同管理是推进高校科研管理改革、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路径。协同管理将高校、企业和政府三者协调起来,使得高校与企业合作,通过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以更好地服务社会;而高校与政府合作,了解政府需求,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功能,使科技融入国家管理中。高校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是衡量一国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协同管理与高校管理的结合,能够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

4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涵义及存在的问题

4.1 涵义

科技成果是自然科学技术成果的简称,它不包括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这是我国现行科技管理体系中多年来已经形成的既成事实[3]。当前,对这个术语的定义和解释还有待于进一步明确,但它已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认可,并且成为表达科学研究成就的专用术语。在我国1996年5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知识转移过程,对高校来说,就是把科技成果从高校向潜在用户进行转移。从科技角度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由实验室向生产企业转化的过程;从企业角度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的应用过程;从社会角度来看,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的推广过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就是将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为直接目的,但它并不能

直接产生生产力,而是需要通过某种流程来实现。高校科技成果是国家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服务国家和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科技创新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因此,高校科技成果只有实现与生产力等诸要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成为现实的、物化的实际生产力,而这需要通过市场化环节来实现[4]。

4.2 问题

(1)高校的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不协同。外部市场对高校成果的需求,是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前提条件,但高校研制出的科研成果却往往与市场需求不协调。一方面,高校科研与市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研制出的成果无法转化,与市场需求脱节,成果只能被束之高阁,或作为档案放置。一般来说,高校科研人员在申报科研项目时,往往都会选择自己所从事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课题,比较注重理论上的创新,但对市场需求关注度不够。而且,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批准和经费,有些是由政府部门批准的,他们研究的大量成果往往不能解决企业之所需。同时,高校从事科技研究的人员比较重视学术水平,并不关心他们的研究成果能否产业化,能否在市场上站住脚,是否符合市场需求等[5]。另一方面,高校虽能研制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但由于其处于自我封闭状态,缺乏市场意识,协同信息不畅,会造成成果价值流失。一些高校由于科研管理体制落后,对科技成果的考核侧重于论文发表刊物级别、数量以及成果鉴定,而并没有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考核指标[6]。另外,高校科研评价标准主要是项目、论文的产出数量能否提高高校科研实力与社会地位。因此,高校研究成果与外部市场需求不协同,是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2)高校科研成果与中介市场不协同。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应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与信息流通渠道有关[7]。由于缺乏权威、规范的科技信息供需平台,一方面,大多数高校缺乏具有丰富市场工作经验和项目运作的专业机构和人才,而企业对高校的科研运作模式又不甚了解,这就导致高校与企业缺乏有效的合作契机。有些企业希望能找到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却经常苦于无门;有些高校和科研工作者虽然拥有成熟的科技成果,却经常得不到转化成果所需的资金。即便二者能实现合作,也不一定是最佳组合,或者由于程序繁冗而失去市场机会。

我国技术市场中介因起步较晚,目前尚不成熟,高校与企业之间很少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成果转化,这就导致企业与高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同时,现存的中介机构大多是由政府主办的,依靠政府为其出项目和课题,缺乏一种自然的市场竞争意识,中介的职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因此,中介服务机构的稀缺,导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供求信息沟通不畅,成为制约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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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期 翟天任,李 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

(3)高校缺乏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高校虽然是科技成果的重要提供者,但由于其科研管理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很难在产学研体系中起到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①高校科技管理体制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般从课题选项开始就无可行性研究,并未充分考虑成果的市场需求,对科技成果管理缺乏早期引导,造成研制出的结果无人问津;

②高校科研人员缺乏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对市场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科研人员市场观念薄弱、无转化意识、对自身研制出的成果能否转化及如何转化不够关心;③许多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缺乏配套的激励机制,使得科技研究与应用研究不协同,而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调动高校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既是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技术发展的需要[8]。但是,由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中各子系统,如外部市场、政府政策和内部评价体制等之间缺乏有效的融合,使得协同信息流通不畅,造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因此,迫切需要协同各要素的力量,建立新的成果转化模式。

5 基于协同管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5.1 自办产业模式

自办产业模式是指高校依靠自身力量将自己成熟的科技成果通过大学科技园等平台进行孵化和培育的模式[9]。这种模式要求高校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以及保持核心技术的内在性,牢牢控制核心技术的控制权。它适用于科研力量雄厚、产业基础良好和财力强大的高校,其优势在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高。

5.2 产学合作模式

产学合作就是产、学两方的联合,是科研、教育和生产等不同分工系统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其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很强的协同管理效应[10]。其中,“产”是指产业界及各类产业中依托技术创新的现代企业和企业家;“学”是指高校中可能形成产业的人才、技术和成果;“合作”即相互联合和相互协作,将产学融为一体[11]。产学合作模式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普遍模式,合作各方以技术合约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推动力,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它搭建了一个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平台。这种转化模式有利于高等院校与中小企业资源相融和优势互补,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途径。

5.3 创新网络模式

创新网络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众多相关产业的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政府和中介组织之间在交

互作用与协同创新过程中,彼此建立的各种相对稳定的、能够促进创新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是一种具有区域集聚效应的网络系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网络模式通过网络连接,使得高校科技创新的技术和知识更容易通过网络进行扩散和转移,并能够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的增长。在创新网络模式中,高校与企业的连接作用为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与市场连接的纽带,创造了技术转移与扩散的平台;而高校与政府及中介组织的连接,则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互补性资产,如政府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与主导设计、其它研发机构的相关成果以及各类组织资金支持等。知识在创新网络中的共享和转移,使科技成果不断得到创新与扩散,而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又反过来促进了创新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创新网络转化模式有赖于高校在创新网络中的嵌入性水平,深度嵌入创新网络将加速知识的流动和扩散,降低网络内部的交易费用和市场不确定性,提高高校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复杂性的适应水平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

6 基于协同管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策略

(1)建立产学政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政府在搭建企业与高校的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出台相应的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鼓励政策,可以在短时间内促成企业与高校的对接。例如,政府支持高校兴办工业园区,可以吸引国内外的大中小企业在工业园区设立各种科技公司,而高校可以凭借其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参与企业入股。高校凭借科研力量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使其转化成为实际产品,能使高校工业园区成为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基地。同时,政府不应过多地用命令方式或者行政干预手段介入市场,应将行政职能转变为监督角色。而高校应从项目立项时就考虑其成果转化的情况,对于不能转化或者无转化价值的项目不予立项。这就要求高校有一套完善的项目评价体系,能够大大提高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率。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由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大量资金,因此有必要完善资金渠道,向社会大众募集资金。众所周知,风险投资已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种重要手段,许多中小企业在成立初期都曾或多或少地吸收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引入,不仅能够降低高校与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转化风险,同时由于第三方投资的引入,也能使该种产学研模式更加标准化,加强外部监督力量。由于高校科研经费数量庞大,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并不能满足高校的需要。因此,在国家整体投入不充足的现状下,建立一种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同时引入个人资金和外国资金的新模式,成为一种必然性需求。总之,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吸收社会民间资本参与企业与高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对于优化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具

·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2年

有重要意义。

(3

)建立技术市场中介机构。如技术评估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机构等,

可以为企业联系知识产权公司或事务所,

帮助其进行科研成果转让,并能有效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同时,中介机构可凭借其技术、法律和经济管理背景,为技术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参与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等方面的谈判。

(4

)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管理平台”。为了使高校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构建省市级甚至国家级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管理平台”,该平台一方面应拥有高校、研究机构等科技人员的简历、成果、正在研究的课题以及潜在的应用范围等大量信息;另一方面,应拥有企业单位的市场需求信息。通过该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使用方和需求方的对接互动,可以使企业寻找到自己需要而又能吸收和消化的科技成果,

科研人员也能够找到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而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5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科研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应当建立适当的分配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和高校的积极性。以美国为例,MIT的技术转让收入有15%用于事业发展,其余1/3归发明专利人,1/3归所在院系,1/3为学校收入

[13]

。这样一种利益分配方式使各方

均有所收获,大大激发了高校与科研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热情,能够有效解决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下的问题。

7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高校应将协同管理运用到科技成果管理中,

建立协同管理机制,通过协调来实现共赢。

协同管理模式不同于高校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现代协同管理建立在参与、协作和共赢的柔性治理的基础上。研究结论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将有助于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参考文献:

[1] 郑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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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立新,李靖,等.协同治理与高校管理范式创新[J].学术纵横,201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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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责任编辑:王敬敏)

The Path Analysis of Collaborative Manag

ement on Transformationof Universit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Zhai Tianren1,Li 

Yuan2

(1.State owned Assets Management Office,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

;2.Office of University 

Research,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Xi'an 710072,China)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is the meaning of univers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discusses themain problems that exist in current about univers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Then usingsynergetic management theory,three models of univers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are putforward,which are self-made industry model,cooperation of industry and university 

model,and innovation networkmodel.Lastly,management policies for univers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chievement transformation are proposed basedon synergetic management theory,which can promote successful to transfer univers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achievement.Key 

Words: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ransformation;Collaborative Management;Path Analysis·

74· 

第22期 翟天任,

李 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管理路径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中国矿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教育部《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教技厅函〔2016〕115号)以及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 地方、企事业等单位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技术、人力及条件资源 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归学校,成果完成人 可以是学校教职工个人,也可以是研发团队。 第三条科技成果主要包括: (一) 专利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 论文成果,包括科学论文、科学著作等。 (三) 技术秘密,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 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未公开的技术等。 (四)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五) 法律、法规认可的其它可作为生产要素的技术。 第四条本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 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和应用,尤其是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 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共同对职

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第五条本办法中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现金收益和股权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研、财务资产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财务资产部、人事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的政策措施,制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校内外科技、财务、法律、投资等方面专家组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事项提供咨询建议。 第八条科研院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 组织起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二) 建立学校科技成果库和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化平台。 (三) 组织科技成果展示、宣传和推广。 (四) 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和运营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 建立并落实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 第三章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一)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 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三) 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 (四) 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

协同创新中的成果转化路径及特征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11644398.html, 协同创新中的成果转化路径及特征分析 作者:马强李檬檬 来源:《中国市场》2020年第16期 [摘要]基于协同创新生态系统视角,在对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定位和概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协同创新生态系统中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及系统的特征,并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我国的科研发展水平,本文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协同创新生态系统;成果转化;科技创新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人才和创新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获得了大幅度的提高,科技成果和产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8年我国科技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97万亿,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达到 2.19%。在研发投入规模方面,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家。虽然我国研究投入规模巨大,科研产出也危机世界前列,但10%左右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同发达国家的40%相比仍 然差距较大。基于此,如何通过建立完善的协同创新系统来提升成果转化率变得尤为重要。 2 ;协同创新生态系统 自熊彼特提出了协同创新概念以来,学术界和实务界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综合前人关于协同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后,本文认为一套完善的协同创新生态系统应包括研发主体、成果转化主体、管理及服务机构等部分。具体而言,研发主体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部门,研发主体负责相关科技创新和成果研发工作,是系统中成果的供给方。成果转化主体主要是企业,企业根据市场反馈来评估和确定相关产品的市场规模,并以此为依据判断科技成果的转化程度,企业对于市场需求的判断以及自身的技术水平直接决定了成果的商品化程度以及最终的盈利情况。管理及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政府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中介通过持有专利、储备人才、收集信息等方式在协同创新生态系统中起到了沟通和协调各参与主体关系、优化系统组织结构的桥梁作用。政府通过自身信用以及管理职能,能够促使企业、研发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更好的合作,对于协同创新生态系统的平稳运行齐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政府、高校、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相互协调,共同合作,最终完成从技术研发到商品的转化。其中,政府通过战略支持为系统运行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高校等科研机构根据最新学术动态、政策导向、企业和市场需求进行相应的技术研发;企业从研发结构接受相应的研发成果后,对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对科技成果进行商品化转化和规模化生产,并最终推向市场,卖给消费者;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则是整个协同创新生态系统运行的润滑剂,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培训课件

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和典型案例 目录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 1.人员构成2.运作方式 3.专利政策 4.工作成效二、设立技术转移公司模式典型代表: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创办的帝国创新服务公司 1.人员构成 2.运作方式 3.工作成 效典型代表:剑桥大学设立的剑桥企业有限公司 1.组织架构 2.业务内容 3.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4.投 资孵化模式三、其他模式【编者按】高校作为我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创新主体,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创新源泉作用。近年来,随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系列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发布实施,国内高校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探索构建符合创新规律和实际需求的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期内容聚焦国外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模式,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梳理和分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报告正文一技术许可办公室(OTL)模式OTL(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即技术许可办公室。美国在《拜杜法案》的推动下,自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大学建立了技术许可办公室等专门机构,现已成为

美国大学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经营的标准模式。俄罗斯于2003年引入高校OTL模式,目前俄罗斯大学等研究机构创办OTL已超过100个。OTL模式的主要特点:将专利营销放在工作首位。OTL模式强调大学亲自管理专利事务,并把工作重心放在专利营销上,以专利营销促专利保护。 工作人员均为技术经理。OTL模式下,工作人员必须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被称为“技术经理”。技术经理只管专利营销和专利许可谈判,在决定申请专利后,专利申请的具体事宜交由校外专利律师事务所办理。发明人和发明人所在院系参与分享专利许可收入。允许发明人分享收入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披露发明,并配合随后的专利申请和许可工作;允许发明人所在院系分享收入,提升了发明人在院系中的地位和声望。典型代表:美国斯坦福大学技术许可办公室1970年,斯坦福大学建立技术许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促进学校科技成果产品化,包括技术成果评估和市场风险预测、技术许可、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该办公室由学校分管科研的副教务长直接管辖,向上对教务长以及学校校长负责。 1.人员构成目前办公室共有人员52人,其中负责人1名,助理2人,授权专员18人,授权助理9人,产业合同办公室8人,其他行政及管理人员14人。 2.运作方式一般包括以下6个工作环节:①发明人向OTL提交申请材料(发明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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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方案比较(同名9445)

各地区技术转移中心平台建设方案比较 一、目标与定位的比较 郑州: 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高地 “一中心三高地”创新资源全球链接高地 技术转移制度创新高地 实施“三三四战略” 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导,立足技术转移的市场需求,以推动特色产业升级为突破口,以高端链接为手段,聚焦“链接全球、服务中部、深化本省”“三个维度”; 加快实施“创新技术转移模式、创新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对接重点产业的技术转移需求”“三大重点任务”; 着眼于“释放科研机构活力、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跨区域技术合作、培育和集聚专业人才” “四个制度创新点”,全面实施“三三四战略”,打造“一中心三高地”,打造技术转移先行先试示范区,形成以郑州中心为枢纽的跨区域、跨领域、跨机构的技术流通与转化新格局,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实现河南振兴、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郑州中心建设目标着重于技术转移的横纵向引导作用,以郑州为中心的技术转移示范区辐射周边地方,带动河南、中原地区的技术需要,经济发展,同时配合政策加快国际技术转移的步伐,起到服务中部、带动中部技术转移进程。北京: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区 国家高新区区域合作中心区 技术转移专业服务与合作区 全面的功能区域打造技术研发合作区 科技金融服务区 成果应用发布交易区

将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成为技术转移体制改革与商业模式创新的试验田、成为我国技术成果集成转化和区域创新合作核心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技术转移大平台、成为技术转移服务的高端品牌和新兴科技成果及产品发布与交易的新地标。 北京利用其政策地理优势,建设国际化、金融化、政策化的技术转移中心,相对于各个中心,北京不止是示范中心,更是各个中心制定政策的导向标。与经济特区的深圳作比较,虽然在金融等方面上有所欠缺,但是北京的政策优势弥补了其在金融体系上的不足。 武汉(中部):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以市场主导、需求牵引、开放共享、机制创新、系统推进的技术转移新格局,实现“五个一”的总体目标: 将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打造成一个技术转移机制完善与模式创新的示范区; 构建一个共建、共享、共用的集技术交易、技术经纪、创新创业、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高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有效联动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育成一批本地技术转移骨干机构,形成技术转移国际网络快速响应机制; 吸引、培养技术转移团队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支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建成一个汇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科技条件、技术人才、服务机构、科技企业的海量数据云中心和华中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大平台。 对于湖北来说,与其他几个中心,它不像北京有政策优势,不如深圳由金融底蕴,但是每个方面它发展得都很平滑、稳步。 深圳(南部): 建设一个高端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开放式平台。 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虽不能再建设目标上看出偏重,但是可以从运营方案的设计中看出,主要是偏重于技术转移金融产品的设计上。 二、各个中心相应的政策支持 郑州: 科技园享受国家税收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定,对通过审核的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和校内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单位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技术、人力及条件资源所完成的包括软科学成果在内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归学校,成果完成人可以是学校教职工个人,也可以是研发团队。 第三条本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和应用,尤其是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共同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第四条本办法中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现金收益和股权收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分配收益,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并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学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和产业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科学研究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处、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

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和处置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讨论和决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移中心(以下简称转移中心),挂靠科学研究处。转移中心作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转移中心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精通行业成果交易和运作流程的专业人员、法律、风投、产权评估和融资等人员组成,尤其注重具有熟悉国际行业运作流程的人才参与。咨询委员会主要对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咨询帮助。 第七条科学研究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学校授权高校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研院公司)作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运作的经营单位,经营管理学校以技术入股方式所形成的资产。 第八条学校可以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具体由转移中心、成果完成人和受让单位共同协商。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第九条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程序: (一)申请登记: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到转移中心填写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

心得体会: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现状和强化路径(最新)

心得体会: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现状和强化路径(最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X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更是鲜明提出“聚力创新”,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创新机制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区域战略和政策协同,提升X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增强科技创新对X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意义重大。 X科技协同创新成效突出 创新型企业集群不断壮大。全省企业在全社会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的占比均超过85%。2017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6%,创造了61%的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启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首批入库企业有3137家。创新型领军企业优势凸显,14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其中1家进入世界500强,22家进入中国500强,38家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31家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全省新建589家企业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在90%左右。6300家获得研发费用普惠性财政奖励。 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提升。2017年,X围绕产业创新重大需求,强化创新供给能力,培育发展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产业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大力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围绕未来网络、战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方向,部署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170项,组织重大科技成果转化138个,累计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中心7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2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达12家,有力推动了重点领域率先实现技术跨越,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效能持续提升。 区域创新布局持续优化。X通过发挥高新区创新主阵地作用,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区域创新呈现协调联动的新格局。《X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正式发布,为自创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力支撑。X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科技部正式批复建设,开展创新

关于举办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关于举办“年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专业人才”培训班通知 各学会、基金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首都北京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在科研机构汇聚、科技成果丰富、科技人才众多的资源优势,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作为北京市科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拟在年举办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着眼解决中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五大瓶颈”(多数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不成熟、多数企业需求承接条件不精准、转化项目供需双方对接不持续、转化项目实施路径设计不科学、转化项目所需多元资源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举办系列培训的形式,精心设计课程,精心安排授课,精心组织实操,通过集中培训学习,强化参训学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技与市场相融合的理念,使参训学员系统了解掌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常见问题解决、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编撰、转化评价体系等内容,为相关单位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法规、懂流程、会实

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业人才,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培训课更加专业、实操性更强,专业技能培训课有所增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北京科技社团服务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北京市科技进修学院 支持单位:北京科技报 三、培训内容 .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最新理论及政策法规解读; .一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操经验介绍; .三套科技成果转化系统评价体系操作技能实操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架构、业务模型、运维管理、典型案例; .科技成果数据信息服务技能培训; .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服务技能及金融投资服务技能培训; .实案操作及专家点评、互动(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哈尔滨商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我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校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哈尔滨商业大学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成果完成人(课题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科学研究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校相关单位或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课题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学校报告并与学校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学校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单位、科学研究处和成果完成人(课题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作者:刘艳整理报道 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 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 为探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探寻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本报自2014年1月6日至3月31日开设了“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探讨”专栏,来自中央及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就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问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本报近日举行了一次专题对话,邀请科技部及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负责人、部分科技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就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瓶颈进行全面梳理,目的是结合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内容,对今后如何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展望和分析,为进一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区域产业技术升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主持人: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社长魏谷 嘉宾: 修小平科技部火炬中心正局级调研员 刘琦岩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 徐轶科技部火炬中心成果推广处处长 赵绮秋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常务副会长 李建华北京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主任 蒋佃水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 荀标昆山工研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邵翔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科技管理部经理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主持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体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究竟如何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政府该做什么?市场又能做什么?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 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技[2018]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8.05.18 【实施日期】201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18年5月18日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高校在科研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问题的关键。鉴于此,本文在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有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不到位、中介的发展不完善、企业的态度不积极以及投融资体系的发展不健全等。进而提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应对策,以期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实生产力 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就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然而,目前,受政策、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中国高校的科研人员普遍重科研、重成果,轻转化、轻效益,使得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下,70%以上的科技成果被闲置,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目前高校大多都树立了科研立校的办学思路,取得了数量可观的科技成果。然而,众多的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成为问题的关键。实事表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极低,没有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目前高校科研规模不断扩大,综合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在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授奖项目中,全国高等学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4项,占总数(一等奖空缺,二等奖41项)的58.5%。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4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一等奖2项,二等奖61项)的71.4%。3项一等奖项目均为高校获得(通用项目2项,专用项目1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14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7项,创新团队奖2项,二等奖103项),占通用项目总数162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13项,创新团队奖3项,二等奖144项)的70.4%。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70项(一等奖3项,创新团队奖2项,二等奖65项),占通用项目总数的43.2%。国家三大奖全国高等学校共获得183项,占总数(266项)的68.8%。其中,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139项,占总数的52.3%。(以上统计不包含国防专用项目)。 但和上述数据形成巨大反差的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比率,签约转化的不到30%,真正实现转化的10%,短期内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不到5%。以河南省高校为例,2011年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数193项,占总科技课题数的2.4%;当年实际收入约为0.66亿元,仅占科研经费投入的5.2%[1]。与日本、美国科技成果转化率80%相比,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之低的事实不能不让我们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 2 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 2.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存在偏差

实现技术成果转化,打造企业服务中心

实现技术成果转化,打造企业服务中心 曹红卫 产学研结合是进 行科技创新的有效举措, 是增强学院自主创新能 力的必然要求。学院科协 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大胆 创新,把学院的创新技术 转移到企业和社会,转化 为生产力。 一、政策研究,服 务政府 学院管理系成立了江阴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承担了多个研究项目。如为市政府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新的一年计划中提供重要依据:为市经贸局提供江阴国际化发展思路研究;为市发改局提供江阴创新型发展研究两个项目的研究;为市科协起草了江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十二五”规划;为市政府进行提升江阴城市能级研究、提高江阴市民的消费品质研究等。学院还与市地税局合作,由钱红院长领衔的《江阴地税文化的实践与研究》顺利结题,该课题的研究经费达13.9万元;计算机系为科技局开发了《江阴市中小企业数据库备案系统》;体育部沈震老师与体育局合作,进行“江阴市成人体质状况动态变化趋势及对策研究”,该项目被立为2012年江阴市科技三项经费项目,获得了5万元的研究经费 二、技术创新,服务企业 我院每年都参加“江苏省教授博士柔性下企业”,倪红等9位老师分别被企业聘为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在企业的产品升级、市场开拓、技术攻关起到了重要作用;管理系周凤山主持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进行现场考评”项目一期已经完成,到账经费8万元;机电系教师许洪龙积极参与华宏集团的项目开发,一年多时间完成了2项大的项目,为企业申请了3项发明专利;佘昉为江阴市锦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设计窗帘饰品3D打印;董元源的发明专利高强度高塑性高阻尼锰基记忆合金及其制备方法转让给无锡市科虹标牌有限公司,专利独占许可4年,转让费10000元;赵宽的发明专利“提高叶绿素铜钠盐染棉织物耐日晒牢度的方法”转让给江阴市诚金纺织有限公司专利使用,转让费3000元。四年中,学院共完成横向项目104个,到账经费111万。 三、借力打力,服务社会。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技成果转化,规范其收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重庆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是指学校师生员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职务科技成果是指师生员工利用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资源所取得的智力成果。收入包括科技成果直接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收入和科技成果作为股权投资所取得的收入。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管理,配合计划财务处做好转化收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行使股权管理,负责科技成果股权收入的收取,及时划转学校并通知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和成果完成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负责转化收入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收入分配。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大类,设立科学技术开发及转让收入科目、成果转让奖励支出科目,对科技成果转化收、支按项目加科目进行核算。 第四章收入分配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收入分配比例如下: 1、5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含印花税)。奖励方式可由成果完成人选择两种或其中一种。 (1)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转入成果完成人银行卡; (2)转入成果完成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用作其他课题启动费等,按照《重庆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2、20%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种模式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几种模式 根据高校与环境的互动融合程度,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呈现出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从产权型态上区别有两类,即合作型态和非合作型态。合作型态包括技术转移、技术合作,共建经济实体等模式;非合作模式包括自建经济实体和自建大学科技园等模式。 技术转移模式 技术转移是早期高校参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个主要模式。高校研发所获得的专利技术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转移,是科学技术成果变成现实生产力并实现其经济价值的根本途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加速技术进步,增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扩大和规范技术转移,我国相继建立了不同层次的技术市场,形成了技术市场网络,建立了以《技术合同法》、《成果转化法》为核心,一系列与行政法规相配套的技术市场法律体系。根据科技部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我国1995年的各类技术转移成交221182项,2000年上升为241008项。通过技术转移推动了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竞争力的提高。 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企业能利用高校的创新成果,弥补企业内部技术资源不足或技术资源的结构性缺陷,利用资金优势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缺点在于高校与企业的互动融合程度较低,不利于高校对企业技术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同时企业也无法分享创新过程的信息,不利于企业培养自己的研发人员。 技术合作模式 技术合作是高校与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中心、技术开发中心等。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产学研结合,并把它作为“九五”期间的技术创新工程。近十年来,产学研的结合有了很大的发展,不少的技术创新成果就是技术合作成功的例证。如一直围绕中小型草浆造纸厂的环境污染问题,被南京林业大学与江苏新大纸业集团公司通过技术合作攻克。双方合作开发的“麦草低污染制浆新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麦草制浆方法,采用亚硫酸纳和甲醛制浆新工艺,以降低制浆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污染负荷。自1995年双方签订技术合作协议,采取长期技术合作方式。1999年继续合作开发“高附加值木质素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同时建立我国第一个草浆高附加值木质素产品的中试基地,该项目开发已取得成功。公司生产的木质素市场占有率超过10%,在以草浆制浆同行中生产的木质素产品占首位,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技术合作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技术合作是一种资源优势互补的合作,高校和企业能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合理分工。这种需求和资源结构的互补性能够产生比单一资源单独使用更大的效率,在合作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资源的配置也更加合理;二是通过技术合作对资源集中使用能有效地投入资源的投入规模,减少了由于单个单位因资源不足或资源结构不合理而引起的创新滞后,因而能够缩短创新时间;三是由于有高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创新过程,能有效地分担创新的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等。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与战略意义 简述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战略意义和指导思想,应重点阐明中心的建设实施如何围绕当地(所在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开展,特别是对当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作用和贡献等。 二、现有基础与发展优势 1、人力资源与专业能力 国际技术转移负责人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构成情况、(在技术、语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2、合作渠道与支撑条件 已经建立的国际合作渠道(与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书或备忘录可作为附件)及主要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支撑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相关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运行情况; 3、总体成效与典型案例 国际技术转移总体成效,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项目数量,实现的项目成果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示范和带动作用等;

通过1-2个典型案例,重点总结如何协助企业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整合技术、人才、资本等国际资源,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以及在高新区实现项目的产业化等方面的经验,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等。 三、发展思路与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与目标定位 阐明本中心的总体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包括拟进一步加强国际技术转移的重点技术领域和目标合作国别(地区),在服务功能深化与拓展,服务能力建设与提升以及国际技术转移成效等方面的发展目标。 2、近期目标与重点工作 围绕中心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定位,提出最近1-3年的定性和定量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相关目标拟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运作模式与保障措施 1、本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业务的运作模式,包括服务内容、业务流程、盈利模式等; 2、当地政府(所在高新区)为中心发展所提供的政策、资金、条件环境等方面的支持) 3、本中心在制度建设、人员投入、支撑服务等方面为国际技术转移工作提供的保障措施。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科技成果转化难一直是困扰高校的普遍问题,各高校情况不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一样,但是都具有一些共性。通过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分析研究,总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以期共同探讨和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通过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分析研究,结合多年来从事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取得的经验,发现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成果立项缺少市场引导,产品开发目标不明确,研发过程与产业及市场脱节。 高校成果的立项很多市基于技术概念或产品创意,立项之前很少作充分的市场调研,导致高校科研成果大多数还处于产品概念阶段,仅有少量已经形成样机或产品。成果的共同问题是研发过程与产业实际脱节,缺少对市场的了解,很少与实际用户进行有效沟通,最终成果与市场所需求的产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在产品结构、功能、元器件选用、工作可靠性、安装使用及成本控制上还存在大量需要改进的问题。 第二,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使教学科研与产业与市场紧密结合。使教学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科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一些高校受到地理区位的限制,使得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通。如哈尔滨工程大学以“三海一核”领域为发展特色,但是学校地处远离海洋的内部省份,这使校企合作、成果转化成功率受到一定的限制。 第三,由于制度及观念等因素,教学院系、教师对成果转化工作不够重视,教师对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态度不够积极。很多高校把教学科研作为管理工作的中心,很少关注高校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服务功能。教学与科研压力也使高校的管理者无暇顾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更有人担心教师过多参与成果转化工作会对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产生冲击。很多高校没有把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对院系、教师的考核体系,导致对成果转化工作不重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调动我校科技人员对外科技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对外科技服务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了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和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包括科技成果(技术)转让、科技产品(技术)开发、对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保护知识产权,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必须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有利于学校科技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学院的学科建设,有利于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发挥。 第五条凡在我校立项或在编人员(包括离退休、退职、调出人员、客座人员和学生)利用学校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完成的科技成果,属于职务科技成果。学校享有持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其它处分权,其使用、转让的收益归学校所有,由学校根据收益情况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我校与外单位合作或接受外单位委托产生的成果,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协商约定。

第六条科技成果在实施转化前,应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办理成果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科技处负责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和实施,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活动,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 第八条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课题负责人,不得阻碍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和数据占为己有,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科技处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做好科技成果发布和企业需求的信息沟通和服务。 第十条科技处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对于有应用和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可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同时积极组织和争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的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的环节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实施和转化。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第三章收益分配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和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发展目标 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二)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2.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高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3.有效集聚地方科技资源和创新力量,形成推进本区域高校成果转化的合力,承载高校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4.在与高校协同创新推动成果转化方面有政策、有机制、有探索,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的基地,要求: 1.高校高度重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2.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操作性好; 3.已拥有一批能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类平台,并已取得显著的成效; 4.与地方、行业有深入的协同创新并取得积极效果,有典型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案例。 四、认定程序 (一)提出申请。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指导标准》(详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编制《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请书》(详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与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科研任务的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等方面投入科研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工程化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

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技术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技术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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