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_附件1-【建市[2007]171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_附件1-【建市[2007]171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_附件1-【建市[2007]171号】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_附件1-【建市[2007]171号】

2.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