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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管理的三个关键

76 HR 经理人 2011 / 8 2011 / 8 HR 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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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管理的三个关键

为6个月),第二次签五年,第三次则签无固定期。

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

大多企业都没有太多关注过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有人说:这还不简单?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不就是多少年后的入职时间的前一天吗?的确,相当多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都采用这种方式,但事实上,为了便于实现对劳动合同的有效管理,不宜签订刚好整年的劳动合同,这也不是最经济的劳动合同管理方式。原因很简单:员工入职时间不统一,企业劳动合同的期限又相对固定和统一,势必会出现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不一致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每月对到期员工的劳动合同予以审视,如果有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企业必须要走相应的劳动合同续签的流程,包括征求员工意见、用人部门意见、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等。如果公司员工人数较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将面临巨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进行集中管理,对到期员工进行集中考核续签,有效提升劳动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比如在D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及以上,其中属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员工,公司将在应届毕业生正式派遣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规定:“公司新签或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则:员工入职或劳动开始时间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其合同期限为‘当年实际入职时间至第4年度的6月30日’。员工入职时间或劳动合同开始时间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其合同期限为‘当年实际入职时间至第4年度的12月31日’。”这种操作方式将公司所有的劳动合同续签工作集中在每年的年中和年末两个时间点,从而大幅提升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效率。当然,这样做因为员工合同到期日过于集中,也有可能会带来员工集中离职的后果,所以也需要企业警惕。

文 ◎ 马勇

图/C F P

企业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一份劳动合同中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但大多数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并未对劳动合同期限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存在着劳动合同期限管理复杂、模式单一的诸多问

题。本文笔者希望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出发,对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期限长度、终止日期等三个核心问题予以分析。

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知,明确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关键在于把握好与用工之日之间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是从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但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劳动合同开始日期晚于用工之日,这是一种违法行

劳动合同期限的组合。一般地,我们常常把引进的人才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成熟人才,考虑到应届毕业生相对来说工作经验欠缺、稳定性也较差,企业需要加强对他们的观察。例如A企业规定:应届毕业生第一次是签一年的短期劳动合同,第二次则签三年的中期合同。对于社会成熟人才,则两次均签订三年的中期劳动合同。再如B企业规定:新入职的普通员工首次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第二次签三年期,第三次则签订无固定期;技术及管理人员首次签三年期,第二次签五年期,第三次则签无固定期。

岗位策略

岗位策略主要根据岗位层级的不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组合。一般地,越高的职位,对企业的重要性和价值越大,为了更好地体现企业对中高级人才的重视与诚意,保持较少流动率,企业往往愿意与中高级岗位的员工签订较为长期的劳动合同,而与基层岗位的员工签订较为短期的劳动

合同。例如C企业规定:高层管理人员的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是五年的长期合同;中层人员第一次签一年的短期合同,第二次签六年长期合同;基层人员第一次签一年,第二次签两年。

试用策略

试用策略主要根据企业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考察,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组合。一般地,针对操作性比较强的岗位,企业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而对从事复杂工作的知识型劳动者而言,企业则需要更长的时间作判断。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企业要避免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获得更长的试用期,必须根据试用期考察的需求反过来调整不同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例如D企业规定:新入

职的操作序列岗位的员工首次签订两年期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第二次签三年,第三次则签无固定期;非操作序列岗位的员工首次签三年(试用期

为,企业应当避免此类劳动合同的签订。二是劳动合同开始日期早于用工之日,这种情况往往是对于一些招聘难度较大的特殊岗位,企业为了快速敲定与候选人的聘用事宜,往往在与候选人沟通前,就提前准备好了劳动合同,初步达成一致后直接就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但这时劳动合同上面是否要写明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就成为一个难题——不写的话,候选人会觉得企业没有足够的诚意;写的话,候选人最终到企业报到日期尚未确定,日后可能会对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本企业工龄产生不利影响,容易加大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的不确定性。笔者建议,从人才引进的角度,企业可以先写明具体起始日期,但还应在双方约定的条款中加上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从员工正

式入职起算,若员工入职时间晚于劳动合同开始

日期,则本合同期限、试用期、本企业工龄等与时间有关的内容相应顺延。

劳动合同期限与组合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表明企业在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长度时可以有三种选择,其中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企业至今仍误

认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是终身合同,而不将其作为初次签订合同时的优先选择,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用得更少了。因此,本文主要讨论应用较多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只要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就可以转化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且法律鼓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这样,面对着只有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选择,企业需要做好这两次劳动合同期限的组合,既要照顾到对新员工有足够考察时间的需要,又要照顾到稳定性的需要。常见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与组合的策略有以下三种:

人员策略

人员策略主要是根据人员类型的不同,确定

作者简介 >>>马勇

广州启生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

用工之日就是

劳动合同开始日期吗?劳动合同的期限到底签多长为宜?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应集中还是应分散?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企业可以对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进行集中管理,对到期员工进行集中考核续签,以便有效提升劳动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续订 (一)劳动合同未续订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在不同的未续约阶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第一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一个月内未续订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权利:如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首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如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的权利: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要求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注: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阶段:自劳动合同期满起满一年以后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权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注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操作实务 1、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条件及过程: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范文 说明〗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酒店及员工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本酒店已执行的" 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及《劳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补充条款。 〖合同分类〗 第三条、本酒店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聘任合同》两种。合同期一律为三年。 〖签订合同的范围〗第四条、除临时工以外的所有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第五条、凡酒店同意将档案转移到本酒店的正式员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凡档案关系无法转移或不能转移的酒店员工,经酒店同意,可签订《聘任合同》。 〖合同解除〗 第七条、辞职 员工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可以提前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使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辞退 如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根据合同规定,酒店可以辞退该员工。第九条、开除 如员工严重违纪,酒店可予以开除。 第十条、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酒店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赔偿〗 第十一条、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离职)的员工,需按如下标准缴纳违约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需交赔偿金三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两年者,需交纳赔偿金二千元;在本酒店工作满两年但不满三年者,需交赔偿金一千元。 第十二条、对因严重违纪而别开出的员工,酒店将根据该员工违纪情节轻重或对酒店造成的损失情况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酒店据实订立。 第十三条、对批准离职的员工(含辞职,辞退,开除)凡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的,可免于交纳赔偿金;否 则,按照每迟一天罚款50 元。 培训赔偿〗第十四条、凡参加酒店组织的培训的员工,如欲辞职应按所接受的培训的价值交清赔偿金。 在本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赔偿所受培训价值全额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二)主要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生产、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应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初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可签2~3年劳动合同期。合同期满,对经考评符合工作需要的人员,经与本人协商一致,可续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书中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空值,应填写起止年、月、日,或注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注明完成某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书具体内容以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为准,应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书中所有需要填写约定内容,而双方没有约定或未填写内同的空白处,应用斜

劳动合同管理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 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和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 控制目标 确保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性,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确保对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对企业和员工起到约束和规的作用 主要控制点 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及时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并上报考核情况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特定政策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鉴证 人力资源部将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交给部门,相关部门自行建立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并将劳动合同返还员工本人,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 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试用期协议 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判定 -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制 -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 建议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劳动合同续订率每年控制在85%-95%之间,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 个人绩效考核连续半年不合格者,由部门提出申请,自动进入员工解聘程序

劳动合同期限知识详解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期限知识详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定义: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期限—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 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编制范围内,用于续劳动雇佣关系的所有员工。 3.劳动合同类型 公司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3种劳动合同类型。合同签订的类型在公司《劳动合同》的第一款中予以注明。 4.签约年限及试用期 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一般分为二年、三年、五年三种情况。 4.1员工第一次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为2年,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4.2员工无意愿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时一般签订年限为3年。 4.3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2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续签及二次入职没有试用期。 5.审批流程 5.1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由综合部依照国家法规及公司制度统一办理。 5.2新员工入职1个月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 5.3新员工入职时,由综合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5.4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由综合部提前一个月将《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意见表》发放给本人填写续签意愿,再由各部门主管确认与其续签或是解约,综合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续签或解约工作。 6.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6.1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终止时间按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劳动合同终止且不会进行续签时综合部按照规定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6.2公司如欲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

解除时综合部按照规定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离职的相关手续进行审批。 8.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执一份。所有与劳动合同书有关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劳动合同续签意见表》

2019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解答-实用word文档 (3页)

2019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解答-实用word文档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简单修改即可使用,推荐下载! == 劳动合同期限问题解答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为什么劳动合同应有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三、劳动合同期限的分类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 权益,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 履行、 变更、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 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 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 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 权益。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用人单位 (部门) 应当遵循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 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 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 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 知应聘者。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 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 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 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 劳动关系现状、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户籍、 住址、 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 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 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 协议。 第十条 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 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 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动合同书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工作完成之日至。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具备完成工作的资格,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乙方交付的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可详见甲方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

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接受教育和培训,具体请参见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标准随其在甲方的服务年限和甲方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具体标准见甲方制定的《薪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 第十二条乙方工资按甲方《薪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支付乙方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不得拖欠。如甲方确因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乙方。如果由于甲方遇到非人力所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此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保险迟缴责任,甲方不予承担。所发生的医疗和工伤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甲方医疗制度及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按照国家、北京市和甲方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格式).DOC

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DOC格式).DOC [2002]第8号《河北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5月13日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钮茂生2002年6月12日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

位制作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和劳动者本人分别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注明签订日期。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 (八)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款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还可以订立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 (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三)福利待遇和单位补充保险;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摘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用于保障员工自身利益的凭证。 同时,劳动合同对企业运营安全具有积极影响。 为此,企业应注重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文章从其执行力度和管理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管理措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用于确保劳动者个人利益及企业的运营安全。 劳动合同应综合考虑企业需求与员工发展需求,明确企业与员工各自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忽视劳动合同管理,一些企业甚至缺乏劳动合同管理经验,频繁的员工离职导致企业运营受损,并且无法为企业留住人才。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现行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现劳动合同管理改革和创新,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执行力度,以维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1劳动合同执行力度低近年来,企业重视劳动合同的制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员工职责以及其享受的权利。 但受到经济效益以及长期传统管理的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力度较低。

其中包括劳动合同存放不合理,造成部分合同缺失,面对劳动纠纷,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出台解决策略,企业缺乏合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造成员工随意借阅、不按流程操作现象明显。 与企业合同法不符的个人行为在企业中大量出现,企业合同的缺失造成其约束力不强,影响企业合同的执行。 2合同管理的手段单一目前,企业劳动合同依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手段,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管理方式并未广泛应用。 不可否认,传统的管理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现代企业业务面广、面临的生产、管理、决策等多个方面的管理,这使得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管理效率低下是目前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表现。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管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对管理效率的提高产生消极的影响,但长期的利益发展体系使企业缺乏对员工的管理,员工无法更好的认识劳动合同对自身的保护作用。 3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我国企业缺乏对劳动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这使得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 传统的合同管理以纸质文档的管理为主,程序并不复杂。 但事实上劳动合同管理包含了多种知识,无论是从职业操守上、还是管理能力上均存在缺失,这造成其对合同的解读能力不强。 无法第一时间区分重要合同和非重要合同内容。 一些行为造成公司的私密信息流失,给其带来经济损失。

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导读: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您做了试用期合同规定,欢迎前来阅读。 试用期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规定解读: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

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试用期相关知识点: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 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管理程序

劳动合同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规范内部劳动用工,建立企业与员工合法有序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就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与终止,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 3.0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各部门配合。 4.0实施要求 4.1 合同类型 4.1.1 合同按类型可分为固定期合同和无固定期合同。 4.1.2 新进公司的普通员工一般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技术骨干岗位、科长、主任及以上岗位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 4.1.3 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4.2 合同文本 见附件《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4.3 合同签订 4.3.1 员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前与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4.3.2 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签署,技术骨干、科长、主任及以上岗位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署,并同时签订《保密及不竞争协议》。

4.3.3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本人保管,一份由人力资源部留档。4.4 续签 员工合同期满,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签征询表》,经员工所在部门和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可续签。 4.5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4.5.1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变更、终止、解除条件出现时,双方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相关约定履行; 4.5.2 员工本人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上级提出。 4.6 劳动争议 在执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劳动争议,尽可能以协商解决为主。否则,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7 其他劳动协议 4.7.1 签订实习协议人员:对于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7.2 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返聘人员、劳动关系暂时无法与原单位解除,但公司急需该类人员,人力资源部须报请公司领导确认。 4.7.3 签订实习协议、聘用合同人员,其工作内容、违约责任、福利报酬等可参照劳动合同执行。 5.0记录表单 5.1《劳动合同续签征询表》 5.2《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5.3《保密及不竞争协议》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劳动合同管理 1范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和劳动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

2控制目标 2.1确保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 生 2.2确保对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变更、终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对企业和员工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3主要控制点 3.1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及时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并上 报考核情况 3.2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3.3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4特定政策 4.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 部门鉴证 4.2人力资源部将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交给部门,相关部门自行建立本部 门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并将劳动合同返还员工本人,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 4.3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试用期协议

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4.4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 判定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 制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由公司及员工本人各保存一份。 第九条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就其返聘期间有关报酬、福利待遇签订返聘协议。 第十条凡用人单位(部门)违反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擅自用工,造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及发生赔偿等连带问题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与后果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在遵守国家劳动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按下述原则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保证管理、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 (一)引进的高、中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等人才,可协商签订较长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办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不续签办法规定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续签? 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不太了解的知识。劳动合同的续订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提问: 我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不想续签,请问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会怎样? 解答: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者自己可以选择的,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也可以不续签,要看看是什么原因不续签,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 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 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劳动合同管理流程

劳动合同管理流程 一、业务目标 规范公司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三、主要风险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条款违法或错误,存在法律风险 2.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存在法律风险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3. 劳动合同续订、终止、解除的审批程序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导致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4.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主要财务负责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进行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未完毕即办理离职手续。 四、流程说明 1.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须提供原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签字,单位盖章,一份返回劳动者,一份由公司留存。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进行相应的变更,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1)员工职务调整后任期发生变化时;

(2)公司出资培训员工或出资招收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约定服务期限,要根据服务期限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3)出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3.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由其直接领导提出是否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写明原因,并填写员工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 (1)经审批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30日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 (2)经审批决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履行审批手续后,员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事宜。 4.当员工出现符合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应当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履行审批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人可以是拟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公司领导。 (1)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提议人应根据公司规定的条件,实事求是地对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实际能力、工作表现、考核结果或其他特定的事实,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 (2)经审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应提前30天正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谈话,员工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离职事宜。

劳动合同管理细则

劳动合同管理细则 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分类、签订、变更、续签、终止和解除,特制定本细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 2.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管理工作: 2.1.1 制定、修订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各公司实施; 2.1.2 负责与公司各部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员工劳动合同管理; 2.1.3 结合劳动合同管理开展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2.1.4 负责员工违约、违纪处理和追踪; 2.1.5 负责合同的解除及后续工作; 2.1.6 协同法务人员做好劳动争议处理。 2.2 公司其它部门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人员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以下管理工作: 2.2.1 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事宜开展工作; 2.2.2 提出本部门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意见,主动引导员工实现工作目标; 2.2.3预防和及时反馈所在部门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 3.劳动合同签订对象与原则 3.1 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应在入职当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2 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应遵循合法、平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企业与员工均应严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3 公司总部员工的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各子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与各子公司签订。 4.劳动合同的种类、期限 4.1 对2016年12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延续至原合同到期,之后按照此文件执行。 从2016年12月起劳动合同分为一年(普通员工)、三年(高层)、无固定期限三种(详见附件1)。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日期采用对应日期减1天原则制

定,譬如2010年11月15号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自2010年11月15号至2011年11月14号为止。 4.2 合同种类、期限,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 4.3 为保障商业秘密不外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充保密协议”(见附件2)。 4.4 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补充保密协议对应的格式具体按附件1、2执行。对特定对象有特殊约定的,可另行单独签订协议,签订的协议应经法务人员审核。4.6 员工进行外出培训,并且由公司负责培训经费时,需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附件3)。 5.试用期管理 5.1 新员工的试用期均为1-3个月,其中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续签劳动合同或公司内部(包括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之间)调动的员工则无需试用期。 5.2 员工在试用期时,人力资源部将结合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向试用期员工说明理由后,终止试用;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一个月试用期;考评合格者方能如期转正。具体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5.3 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用工之日期间,公司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公司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5.4 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5.5 录用及试用期相关管理事项: 5.5.1 公司在录用新员工之前,应按照岗位要求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含岗位职责、承担责任、任职资格等),并由录用人员签字确定,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5.5.2 公司应当按照 5.2的规定做好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考核工作,相关资料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职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劳动关系。 第三条由公司返聘的人员及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专项劳动协议。 第四条公司编印的《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法律有关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与员工签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本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解除,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初次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均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

录入C6协同办公平台,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第九条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员工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需保密事项的安全。 第十条司原则上与员工签订有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的期限为一到三年(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行为表现及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一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聘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3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中约定合同期限及试用期期限,新聘用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具体根据公司有关招聘与录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延 第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所依据之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变更的条款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合同须重新订立。 第十四条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或其中一方出现劳动法规定的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则双方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届满不再续签的人员,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由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作对方做好工作交接、保险转移等离职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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