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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多层建筑增加设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一、机房

1、机房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oC-40oC;环境最高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oC时);

2、机房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应不小于200Lx,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控制机房照明的开关;

3、机房内应分别提供380V的动力电源和220V的照明电源;要求电梯起动电压波动不大于10%,正常运行时不大于±7%,电源为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分开,接地电阻不大于4?;

4、用户应设置电梯专用的与建筑物直接连接的地线,接地电阻不大于4?;地线截面积6mm2,黄绿色标记,地线应直接送至机房。

5、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且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应设置梯步台阶及高度不小于0.9m的护栏;机房地面任何槽坑均应封盖;供人活动的空间净高不低于1.8m。

6、多台电梯共用一个机房时,各电梯的主电源应分开并作出识别;

7、机房应通风,从建筑物其它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

8、井道四壁到机房底板的结构应按相关规范设置圈梁,与机房地板同时浇注。机房砼礅面预埋厚12mm钢板满足承重要求;

9、到监控室的通讯线路用4芯,2×2×0.75mm电缆(推荐使用屏蔽/两两双绞线);机房通往井道的钢丝绳孔单边间隙应为20~40mm,孔洞四周应砌筑高50mm,宽度50mm的防水台;

10、通往机房的通道和楼梯要畅通,楼梯宽不小于1.2m,坡度不大于450。

二、井道

1、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

2、井道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m,各装一盏灯;中间间隔7米设一盏灯;照度应不小于50Lx;

3、井道结构最好为钢筋砼。如为框架填充砖墙,导轨支架处应设置300mm高的圈梁,层门顶应设钢筋砼过梁;

4、井道四壁应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H/1000且≦30mm;

5、电梯最小净空尺寸,允许偏差值为:⑴高度不大于30m的井道:0~+25mm;⑵高度不大于60m的井道:0~+35mm;⑶高度不大于90m的井道:0~

+50mm;

6、电梯速度大于1.6m/s时应在井道顶部设置2个250×250帶钢筋护网周边筑高500mm的围台通风孔;在井道最低层站设总面积不小于0.25 mm的通风孔;

7、电梯相邻两层地坎间的距离超过11m时,其间应设置安全门高度

1.8m,宽0.35m,安全门不得向井道内开。

三、底坑

1、底坑底部应有良好防渗、防漏水措施。坑底内不得有积水;

2、电梯井道最好不设置在人们能够达到的空间上面。如果轿厢或对重之下确有人们能够达到的空间存在,底坑的底面应至少按5000N/m(Pa)载荷设计,并且将对重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四、层门

1、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门洞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安全防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2、每层楼面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3、层门上下必须设高300mm、C30钢筋砼过梁。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厅、轿门技术要求 1.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的间隙:客梯 1~6mm ,货梯 1~8mm 。 各层在门地坎至轿门地坎的距离偏差均为 0~+3mm 。 门锁门钩子钩进量大于 7mm 。并开始与电锁联锁触点接触。 一、导轨 1 .导轨支架的安装 l 连接方式: 2. 开门刀与各层厅门地坎之间的距离: 5~10mm 。 3. 各层厅门门锁上的滚轮端面与轿厢地坎间的距离: 5~10mm 。 4. 各层厅门地坎的不水平度w 2/1000 。 5. 各层厅门地坎应略高出装修后的地面 2~5mm 。 6. 7. 滚轮架上的偏心轮下导轨下端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5mm 。 8. 厅门门套立柱和框架立柱的不垂直度和横梁的不水平度不超过 1/1000 。 9. 中分式门的门扇在对口处应平整,两扇门的不平度不应大于 1mm,门缝在整个可见高度上均不应大于 2mm 。 10 . 门在开足后,门扇不应凸出轿厢门套,应适当缩入 5mm 左右。 11 . 门在开、关过程中应平稳,不应有跳动、抖动现象。 12 . 厅门门扇上应装有强迫关门装置。 13 . 被动门应设有电气联装置。 14 . 15 . 关门阻止力应不大于 150N 。

:对穿螺栓固定法 :预埋螺栓固定法 :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法 :膨胀螺栓固定法。 :直接埋入法 支架水平度: 5mm 支架间距: 1) 一定要保证每根导轨有 2 只支架。 2) 间距不大于 2.5M 。 3) 与连接板不能垂直。 3. 导轨安装 l 垂直度:轿厢侧小于 1.2mm/5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小于 2mm/5M 轿厢导轨不大于 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 不 大于 0.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与支架的连接:不能用焊接方法。 导轨的最底端不能悬空。 轨距要求:轿厢 0~+2mm ,对重:0~+3mm 整根用照导器修正其导距的间隙和偏斜。 l 接头缝 隙: 大于 l 接头台阶: 0.15mm 修光长度: 250~300mm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最新版】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加快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业主主体,社区主导。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由业主决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工作。

(二)政府引导,试点带动。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通过财政补助调动业主积极性。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式,通过试点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使加装电梯工作真正落地,惠及民生。 (三)部门联动,简化审批。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联动,化繁为简,简化电梯加装报批验收程序,真正方便广大业主办理电梯加装手续。 (四)统筹兼顾,安全第一。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因地制宜形成合理可行的电梯加装方案;改造过程中始终要把房屋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明确责任主体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元、本幢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负责统一意见、组织方案制定、项目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授权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一、基本技术要求 1、运行速度:依据会议纪要 2、噪声:运行时轿厢内噪声≤55dB 开关门噪声≤65dB 机房噪声≤70B 3、起、制动及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感觉,运行曲线应平滑,运行效率高。 4、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 秒。 5、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震动加速≤20cm/s2和水平方向的震动加速分别≤ 15cm/s2。 6、层门形式为自动中分门,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 7、门运行效率:开、关门时间应可调整,并采用提前开门方式。开、关门时间分别为:中分门当开门宽度为800mm 时,开门时间≤3 秒,关门时间≤3 秒。 8、轿厢内净尺寸:按标准设置 9、电源:交流三相380V、50HZ、TN-S 交流单相220V、50HZ 电压波动范围±7% 10、信号指示装置要求: 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在轿厢右前壁,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 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摸式; 显示楼层数字、运行方向。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具体的式样由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样本供选择。 11、控制系统要求 a:调频调压调速VVVF采用高质量可靠性产品; b:绝缘电阻值满足国标要求 c:控制柜应具有故障显示功能,主要部件采用高质量可靠性产品。

12、拖动系统要求: 采用变频变压调速拖动系统,无齿轮曳引方式,永磁式同步电动机(PMSM技术); a:电机具备过热过载保护功能,运行平稳,运行噪声《78dB; b:曳引机制动应可靠,在电梯整机上、下行时,平衡系数为0.45~0.5,轿厢内加上150%额定载重量,历时10min,制动轮与制动闸瓦间应无打滑现象, c:曳引机箱体分割面、窥视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 13、门机系统要求: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系统。 14、安全、可靠系统 a:限速器----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应低于电梯额定速度的115% b:安全钳装置----轿厢应装有仅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装置。在达到限速器动作时,或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装置能夹紧导轨而使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轿厢安全钳应装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切断电动机供电电源。 c:缓冲器----采用蓄电能型缓冲器。 d:极限开关----当电梯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并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极限开关应起作用。 e:对重----如对重装有对重块,应防止他们移位。 f:钢丝绳----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8904-88《电梯钢丝绳用纲丝》的规定。 g:层门与轿厢门电气连锁装置----当层门或轿厢门没有关闭时,操作运行按扭,电梯应不能运行。电梯运行时,将层门或轿厢门打开,电梯应停止运行。当轿厢不在本层,开启的层门在外力消失后应自行关闭。 h:紧急操作装置----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的措施。 i:停止保护装置----机房、轿顶、底坑应装有停止保护开关。 j:整机可靠性----电梯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5次且每次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k:控制柜可靠性----被驱动与控制的电梯起制动运行60000次中,控制柜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2次。 15、电梯机房、井道、底坑设置见设计图纸,设备数量及停层详见招标清单。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厅、轿门技术要求 1.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的间隙:客梯 1~6mm ,货梯 1~8mm 。2.开门刀与各层厅门地坎之间的距离: 5~10mm 。 3.各层厅门门锁上的滚轮端面与轿厢地坎间的距离: 5~10mm 。 4.各层厅门地坎的不水平度≤ 2/1000 。 5.各层厅门地坎应略高出装修后的地面 2~5mm 。 6.各层在门地坎至轿门地坎的距离偏差均为 0~+3mm 。 7.滚轮架上的偏心轮下导轨下端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5mm 。 8.厅门门套立柱和框架立柱的不垂直度和横梁的不水平度不超过 1/1000 。 9.中分式门的门扇在对口处应平整,两扇门的不平度不应大于 1mm ,门缝在整个可见高度上均不应大于 2mm 。 10 .门在开足后,门扇不应凸出轿厢门套,应适当缩入 5mm 左右。 11 .门在开、关过程中应平稳,不应有跳动、抖动现象。 12 .厅门门扇上应装有强迫关门装置。 13 .被动门应设有电气联装置。 14 .门锁门钩子钩进量大于 7mm 。并开始与电锁联锁触点接触。 15 .关门阻止力应不大于 150N 。 十一、导轨 1 .导轨支架的安装 l 连接方式: A :对穿螺栓固定法 B :预埋螺栓固定法 C :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法 D :膨胀螺栓固定法。

E :直接埋入法 l 支架水平度: 5mm l 支架间距: (1)一定要保证每根导轨有 2 只支架。 (2)间距不大于 2.5M 。 (3)与连接板不能垂直。 3.导轨安装 l 垂直度:轿厢侧小于 1.2mm/5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小于 2mm/5M l 接头缝隙:轿厢导轨不大于 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1mm l 接头台阶:不大于 0.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0.15mm l 修光长度: 250~300mm l 与支架的连接:不能用焊接方法。 l 导轨的最底端不能悬空。 l 轨距要求:轿厢 0~+2mm ,对重: 0~+3mm 整根用照导器修正其导距的间隙和偏斜。 十二、导靴 (1)固定式滑动导靴:适用于V ≤ 0.63m/s 。 (2)弹簧式滑动导靴:适用于V ≤ 2m/s 。 (3)滚动导靴:适用于 V > 2m/s 。 l 滚动导靴的水平移动量为 1mm ,顶面移动量为 2mm 。 l 导靴侧面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 25% (双面计算) 十三、缓冲器 1.弹簧式缓冲器(蓄能型)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2010) 本文提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闽建房[2010]24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升城市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根据省政 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10]10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电梯。对于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增设电梯的范围。 二、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按照《物权法》第76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本着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住户同意。 三、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 (二)相关业主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增设电梯所筹措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公布,接受监督。 四、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增设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

电梯机房土建技术要求

一、电梯xx: (1)井道上除了通风孔,层门开口,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以及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配合电梯使用与安装的开口外应为全封闭的建筑物。 (2)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宽度不得小于 0.35m。 (3)井道应适当通风,除为电梯服务的房间外,井道不得用于其他房间的通风,且井道顶部应设置通风孔,其面积不得小于井道水平断面面积的1%。 (4)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在锁住的情形下也应能在不需要钥匙的情况下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 (5)如果轿厢与对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且必须将对重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或于对重上装设安全钳。 (6)电梯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缓冲器底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在导轨、缓冲器、栅栏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得漏水渗水。且底坑地面应能承受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之反力。 (7)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强度必须保证,任何一点皆能承受300N的力,另其内壁应平坦光滑,不得有突出物。 (8)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器照明装置,在井道最高和最低点 0.5m内各装一盏灯,并保证井道内照明至少为50lx。

(9)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含暗管)。 (10)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这种隔障应至少从底坑最低点 延升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m高度,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11)井道四壁应是垂直的,井道尺寸允许偏差为 a.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0~+25mm b.行程高度大于30m小于等于60m: 0~+35mm c.行程高度大于60m小于等于90m: 0~+50mm 二、电梯机房: (1)机房或滑轮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电缆或装置。 (2)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允许人员安全和容易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业,尤其对电器设备的作业。 (3)机房应适当通风,从建筑物其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排入机房。 (4)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器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5)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一、说明与要求: 1、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是全新,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3、必须具有在知名重大项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成功运行2 年以上的案例 4、所提供电梯要求达到技术、安全及消防规范要求。 5、负责电梯井道脚手架搭拆、井道永久照明安装、包括材料费及安装费。报价内含12 个月保修 期,并提供过免保期有偿维护方式及费用表。 6、水电费自理 7、报价中含安装费 1.5%的总包服务费,进场后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在现有条件下提供 相应的电梯设备搬运吊装等工作。 8、报价中应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保险费,并在报价中分项列清,厂家还应 充分考虑施工中其他费用,一并报入总价中。 9、负责政府验收相关费用,直至取得使用证。 10、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11、土建工程根据实际需要,由采购人负责施工 二、设备名称:有机房客梯电梯规格:载重1000kg 速度 1.5m/s 开门方式中分门1、技术参数:主机要求: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控制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控制系统:32位数字化、模块化控制系统门保护装置:光幕门保护门机系统:变频门机系统层站:11层11站11门12层12站12门 轿厢为发纹不锈钢,后壁上半部分为镜面不锈钢;厅门及门套为发纹不锈钢,轿 顶美观明亮、地面为PVC 真石拼花地板,耐磨美观。 扶手:后壁单根 机房:有机房控制方式:单台(11层11站11门)12层12站12门(并联)

3、功能要求:

当关门时受到反向阻力,超过预设的力矩值时,电梯将重新开门 为使电梯起动时获得更好的舒适感,系统对轿厢内载荷进行计算,在没有 接到任何操作指令的情况下,电梯在关门后的预定时间内,设备名称:客 梯(无障碍) 1、电梯规格:载重1000kg 速度 1.0m/s 开门方式中分门 2、技术参数:主机要求: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控制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控制系统:32位数字化、模块化控制系统 门保护装置:光幕门保护门机系统:变频门机系统 层站:6层6站6门 轿厢为发纹不锈钢,后壁上半部分为镜面不锈钢;厅门及门套为发纹不锈钢,轿顶 美观明亮、地面为PVC真石拼花地板,耐磨美观。 副操纵盘 轿厢三边扶手 机房:无机房 控制方式:单台

上海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规范和指导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牵头组织,会同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共同开展,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编制,经市建交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本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等五部分内容,并附条文说明及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 号;邮编:200041),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编制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导则主要起草人:李承铭李军邓康年金骞曹贤林李进军 岳建勇赵郁朱家真杨钦傅彬侯胜男

目次 1 总则 (1) 2 总平面 (1) 3 建筑 (1) 4 结构 (3) 5 机电设备 (3) 6 其他 (4) 附表1:既有住宅常见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5) 附表2:既有住宅其它户型加装电梯示意 (7) 附:条文说明 (12) 附:加装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 (14)

1 总则 1.0.1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上部6层为住宅的7层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 1.0.3 设计依据 1、既有多层住宅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2、设计应符合的前期条件: 1)方案阶段:项目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满足的前期条件。 2)施工图阶段:方案设计已通过规划、消防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核。 3、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 设计原则 1、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 2、尽量减少对住宅现有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影响。 2 总平面 2.0.1加装电梯后小区道路宽度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当原小区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时,不得再减小道路宽度。 2.0.2加装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其宽度。 2.0.3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和避免对小区地下总体管线的影响。 2.0.4方案设计应包含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设计说明中须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的新增建筑面积进行表述,总平面图中需明确该住宅与相邻建筑的总体关系。 3 建筑 3.0.1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有条件时深度可放大至1.8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

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机房 1.机房的温度应保持在5oC-40oC之间;环境相对湿度不大于85%(25oC时);介质中无爆炸危险,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 2.供电电压波动应在±7%范围内。 3.机房地板能承受6865Pa的压力;机房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 4.机房地面应平整,门窗应防风雨,机房入口楼梯或爬梯应设扶手,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机房门应加锁。门的外侧应设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5.机房通往井道的钢丝绳孔单边间隙应为20~40mm,孔洞四周应砌筑高50mm,宽度 50mm的防水台; 6.当机房地面包括几个不同高度,并且差大于0.5m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和护栏; 7.当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0.5m,宽度小于0.5m的凹坑或任何槽坑时,均应盖住; 8.当建筑物的功能有要求时,机房的墙壁、地板和房顶应能大量吸收电梯运行时产生的噪音; 9.机房必须装设通风装置,从建筑物其它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 10.承重梁和吊钩上必须标出最大允许载荷; 11.每台电梯应设置独立的主电源控制开关,其容量可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 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a、轿厢照明和通风;b、轿顶电源插座;c、机房和隔音层照明;d、机房内电源插座;e、电梯井道照明f、报警装置; 12.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应分开并送至机房距地面1.3~1.5m的墙上,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的主电源开关的操纵机构应易于识别;

13.机房应设有固定式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应不小于200Lx,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控制机房照明的开关; 14.机房应设有一个或几个电源插座,其电源应取自动力电源分离出来的线路,这些插座是2P+PE型250V; 15.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应分开,并都送至机房门旁的墙上, 16.零线和接地线必须始终分开; 17.通往机房的通道和楼梯应有充分的照明,需使用楼梯运送主机时,应能承 受主机的重量,并能方便的通过.此时,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mm,坡度不应大于45o。 18.用户需设立救援值班室,并每台铺设通往机房的一根6芯电缆(推荐使用屏蔽/两两双绞线),每芯至少0.75平方毫米。 井道 1.每一台电梯的井道均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 只允许有下述开口: a、层门开口; b、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 c、火灾情况下,排除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 d、通风孔; e、井道与机房之间的永久性开口。 2.井道的墙、底面和顶板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应用坚固、非易燃的材料制造,而这种材料本身不助长灰尘产生; 3.当相邻两地坎之间的距离超过11米时,其间应设置安全门,以确保相邻两地坎之间的距离小于11米;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本文档由YY198308收集整理。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一、说明与要求: 1、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安全生产 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是全新,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3、必须具有在知名重大项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案例。 4、所提供电梯要求达到技术、安全及消防规范要求。 5、负责电梯井道脚手架搭拆、井道永久照明安装、包括材料费及安装费。报价 内含12个月保修期,并提供过免保期有偿维护方式及费用表。 6、水电费自理 7、报价中含安装费1.5%的总包服务费,进场后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在 现有条件下提供相应的电梯设备搬运吊装等工作。 8、报价中应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保险费,并在报价中分项列清,厂家还应 充分考虑施工中其他费用,一并报入总价中。 9、负责政府验收相关费用,直至取得使用证。 10、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11、土建工程根据实际需要,由采购人负责施工 二、设备名称:有机房客梯(3台) 1、电梯规格:载重 1000kg

速度 1.5m/s 开门方式中分门 2、技术参数:主机要求: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控制方式: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 控制系统:32位数字化、模块化控制系统 门保护装置:光幕门保护 门机系统:变频门机系统 层站:11层11站11门(1台) 12层12站12门(2台) 轿厢为发纹不锈钢,后壁上半部分为镜面不锈钢;厅门及门套为 1 发纹不锈钢,轿顶美观明亮、地面为PVC真石拼花地板,耐磨美 观。 扶手:后壁单根 机房:有机房 控制方式:单台(11层11站11门) 12层12站12门(并联) 3、功能要求: 功能名称功能说明 电梯对大楼内上、下召唤信号、轿内选层指令及各种信号进行综 全集选合分析判断后,将自动优选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进行依次 应答。 单台电梯时,可根据大楼实际需求设定运行基站,在预定时间内 如果没有召唤或指令登记,轿厢将自动返回基站,关门待机,基自动返回基站站一般设在交通流量大的楼层或一楼大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最新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完善我县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 更要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 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松阳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既有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中请加装电梯:

(一)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无电梯住宅; (二)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三、组织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建设局)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人可自行实施,也可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为实施。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签订协议。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资金分摊意见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本小区、木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而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

电梯大修技术规范书

电梯 大修项目 技术规范书 2016年03月10日

目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1) 附件2 供货范围 (4) 附件3 设备、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 附件4 交货进度 (6) 附件5 设备检验和性能实验 (7) 附件6 技术服务、联络和培训 (12) 附件7 安健环协议书 (13)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注:1、技术规范书所称“甲方”即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2、“乙方”工程方。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佛山市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电梯及#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 内容包括: 1.1、、#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工作,以及设计、供货及施工安装及工艺方面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电梯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乙方保证必须按照其特种设备(电梯)标准提供全新的、优质的、符合本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的产品及工程质量。 1.3、乙方如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4、甲方如有本技术规范以外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确认后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设备开始采购,未安装大修之前的时间内,甲方有权提出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或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须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1.7、乙方对供货范围内的电梯设备及备件或成套系统的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产品制造商须由甲方确认。 1.8、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技术规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甲方。 1.9、投标文件以及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一、品牌要求: 品牌要求:奥的斯(美国)、蒂森克虏伯(德国)、通力(芬兰)、三菱(日本)、日立(日本)、富士达(日本) 二、电梯参数表及技术要求 1、电梯参数表:(层站:6层6站6门)

注:以上所述尺寸均须依现场实测核对后方可进行电梯装配施工,要求电梯厂家开放五方通话系统,迫降与求助功能,电梯控制箱内主要设电梯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上/下运行方向、楼层信息的辅助触点 2、电梯一般技术要求 (1)、要求连续工作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 (2)、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15年以上。 ` (3)、在确认认可的材质工艺要求前提下,其外观质量和舒适感应有可比性的优越。 三、安全设备 供应商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一)断相和错相保护 (二)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三)缓冲器 (四)限速器 (五)安全钳 (六)紧急停止按钮 (七)层门安全设施 (八)轿门安全设施

^ 四、制造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按标准制造,特别对于驱动装置(曳引元件设备),门机等装配,所有都应在工厂完成或予装配或尺寸误差达到予装配水平。 五、设备性能 供应商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六、投标要求: 1、投标设备及所有部件需列明生产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是全新,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3、必须具有在知名重大项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案例。 4、所提供电梯要求达到技术、安全及消防规范要求。负责电梯井道脚手架搭拆、井道永久照明安装、包括材料费及安装费。 5、本项目电梯质保期为2年(自检测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承担2年质保期所有费用(含检测费、年检费等),并提供过免保期有偿维护方式及费用表。 6、水电费自理,负责所有与电梯相关的辅助设施(如井道照明、检修爬梯、检修插座等)制作安装费用。 】 7、投标方自理总包服务费,进场后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相应的电梯设备搬运吊装等工作。 8、报价中应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保险费,并在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始于2008年广东省,之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推行。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事物自始即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的利益冲突,更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范性文件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激化了矛盾,出现了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被打恐吓电话、被堵门锁、被丢垃圾等违法行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打斗等严重事件。同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引起了利益受损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有的已将政府有关部门诉至法院,有的上书人大,要求审查、撤销这种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这种矛盾、冲突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探究这种矛盾、冲突的根源,寻求化解之道,成为政府与社会不能回避的严重问题。 一、矛盾的根源 1.低层业主利益受损与高层业主利益增加的事实 没有预留电梯井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变了原规划设计,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安装外挂式电梯,改变了建筑物结构或外型,势必对相邻住宅尤其是底层住宅的日照、采

光、通风、安静等居住的必备条件造成不利甚或严重的影响,住宅物业价值也随之受损。而高层住宅增设电梯后,业主出行方便了,其住宅物业也随之增值。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利益的冲突成为引致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内因。 2.业主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某些地方政府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就建筑区划内可否占用业主的共有土地增设电梯确立了“双重多数决”的表决规则:本栋(单元)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个表决规则事实上将多数业主的意志强加给了少数业主。正是这类规范性文件确立的这种表决规则成为催生、激化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矛盾的重要外因,也成为利益受损群体对相关地方政府严重不满的主要原因。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能否适用“双重多数决”表决规则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确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三种: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各地方政府出台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之规范性文件,对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都明确规定应征得该部分业主同意。对此,各方均无异议。对增设电梯

电梯机房土建技术要求-精选.pdf

电器及土建技术要求 一、电梯井道: (1)井道上除了通风孔,层门开口,通往井道的检修门、井道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的开口,气体和烟雾的排气孔以及井道与机房或与滑轮间之间配合电梯使用与安装的开口外应为 全封闭的建筑物。 (2)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的高度不得小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35m。 (3)井道应适当通风,除为电梯服务的房间外,井道不得用于其他房间的通风,且井道顶部应设置通风孔,其面积不得小于井道水平断面面积的1%。 (4)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上述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亦能将其关闭和锁住,而检修门与井道安全门在锁住的情形下也应能在不需要钥匙的情况下 从井道内部将门打开。 (5)如果轿厢与对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井道底坑的底面至少应按5000N/m2载荷设计且必须将对重缓冲器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或于对重上装设安全钳。(6)电梯井道下部应设置底坑,除缓冲器底座、导轨座以及排水装置外,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不得作为积水坑使用。在导轨、缓冲器、栅栏等安装竣工后,底坑不得漏水渗水。且 底坑地面应能承受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之反力。 (7)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强度必须保证,任何一点皆能承受300N的力,另其内壁应平坦光滑,不得有突出物。 (8)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的电器照明装置,在井道最高和最低点0.5m内各装一盏灯,并保证井道内照明至少为50lx。 (9)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含暗管)。(10)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这种隔障应至少从底坑最低点延升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m高度,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11)井道四壁应是垂直的,井道尺寸允许偏差为 a.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0~+25mm b.行程高度大于30m小于等于60m: 0~+35mm c.行程高度大于60m小于等于90m: 0~+50mm 二、电梯机房: (1)机房或滑轮间不应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应设置非电梯用的线槽、电缆或装置。(2)机房应有足够的尺寸,以允许人员安全和容易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业,尤其对电器设备的作业。 (3)机房应适当通风,从建筑物其他处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直接排入机房。 (4)机房应设有永久性的电器照明,地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应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5)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三、电器安装与电器设备: (1)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应在机房和底坑分别装设,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控制井道照明(详见电梯电源接线图)。 (2)机房内应有一个控制电梯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如果机房中有几台电梯驱动主机,则每台电梯轿厢均需有一个开关。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电梯技术参数要求 一、品牌要求: 品牌要求:奥的斯(美国)、蒂森克虏伯(德国)、通力(芬兰)、三菱(日本)、日立(日本)、富士达(日本) 二、电梯参数表及技术要求

注:以上所述尺寸均须依现场实测核对后方可进行电梯装配施工,要求电梯厂家开放五方通话系统,迫降与求助功能,电梯控制箱内主要设电梯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上/下运行方向、楼层信息的辅助触点 2、电梯一般技术要求 (1)、要求连续工作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 (2)、正常使用寿命期要求15年以上。 (3)、在确认认可的材质工艺要求前提下,其外观质量和舒适感应有可比性的优越。 三、安全设备 供应商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设备。其应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一)断相和错相保护 (二)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三)缓冲器 (四)限速器 (五)安全钳 (六)紧急停止按钮 (七)层门安全设施 (八)轿门安全设施 四、制造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应按标准制造,特别对于驱动装置(曳引元件设备),门机等装配,所有都应在工厂完成或予装配或尺寸误差达到予装配水平。 五、设备性能 供应商提供的电梯设备应在噪音、振动、减速箱的油渗漏、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的国家标准。 六、投标要求:

1、投标设备及所有部件需列明生产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是全新,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 3、必须具有在知名重大项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案例。 4、所提供电梯要求达到技术、安全及消防规范要求。负责电梯井道脚手架搭拆、井道永久照明安装、包括材料费及安装费。 5、本项目电梯质保期为2年(自检测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承担2年质保期所有费用(含检测费、年检费等),并提供过免保期有偿维护方式及费用表。 6、水电费自理,负责所有与电梯相关的辅助设施(如井道照明、检修爬梯、检修插座等)制作安装费用。 7、投标方自理总包服务费,进场后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在现有条件下提供相应的电梯设备搬运吊装等工作。 8、报价中应含设备费、安装费、运输保险费,并在报价中分项列清,厂家还应充分考虑施工中其他费用,一并报入总价中。 9、负责电梯机房内的布线(包括从配电箱到控制柜的全部线缆),轿厢、机房、值班室应通过电话联系,检测费用包半载投标报价内。 10、负责政府验收相关费用,直至取得使用证。 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大楼电梯分部 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放入合同)。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区 街道社区小区幢(号)单元)增设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人: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为本单元增设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代为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 四、业主、电梯项目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电梯项目负责人或代理人主要职责: 五、电梯使用管理:按照《AA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本单元相关业主协商,确定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确定业主个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应当提供全体业主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的业主应签订电梯安全管理承诺书。(附件1:个人声明与承诺、个人申请作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告知书)。 六、资金分摊比例: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部分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万元估算,各住户的分摊比例按以下办法执行,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2、每年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以万元估算,各用户分摊比例按照以下办法执行,结余部分纳入下一年度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3、财政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七、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执行。不尽事宜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项目总负责人或第三方代理一份,所属街道办事处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单元业主(产权人)签名:

电梯大修技术规范书范文

电梯大修技术规范 书

电梯 大修项目 技术规范书 03月10日

目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1) 附件2 供货范围 (4) 附件3 设备、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5) 附件4 交货进度 (6) 附件5 设备检验和性能实验 (7) 附件6 技术服务、联络和培训 (12) 附件7 安健环协议书 (13)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注:1、技术规范书所称“甲方”即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 2、“乙方”工程方。 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佛山市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电梯及#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 内容包括: 1.1、、#1、#2卸船机电梯大修项目工作,以及设计、供货及施工安装及工艺方面要求。 1.2、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电梯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乙方保证必须按照其特种设备(电梯)标准提供全新的、优质的、符合本技术规范以及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的产品及工程质量。 1.3、乙方如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有偏差意见,无论多少或多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甲方可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4、甲方如有本技术规范以外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确认后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设备开始采购,未安装大修之前的时间内,甲方有权提出因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最新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或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乙方须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1.7、乙方对供货范围内的电梯设备及备件或成套系统的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由乙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产品制造商须由甲方确认。 1.8、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技术规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的清单给甲方。 1.9、投标文件以及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乙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10、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1、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乙方负责归口协调。 1.12、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 工程概况 2.1.工程技术要求 2.1.1本工程包括电梯大修拆除及安装,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设备附件的工艺处理。 2.1.2电梯大修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电梯)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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