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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煤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煤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选煤厂煤仓安全管理规

大地(天津)选煤企业管理

二〇一五年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条各厂成立选煤厂煤仓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 (2)

第三章煤仓安全运行管理规 (3)

第三条煤仓安全规程 (3)

第四条煤仓防高空坠落、防坍塌安全管理规 (4)

第五条煤仓着火安全管理规 (5)

第六条煤仓煤尘安全管理规 (7)

第七条煤仓CO安全管理规 (9)

第八条煤仓瓦斯安全管理规 (12)

第九条煤仓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20)

第十条 CO、瓦斯有害气体介绍 (22)

第十一条 CO、瓦斯中毒和窒息急救安全规 (24)

大地(天津)选煤企业管理

选煤厂煤仓安全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事故类别20类,煤仓作为选煤厂临时贮存煤炭的容器存在10类事故隐患: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空坠落、坍塌、火灾、瓦斯爆炸、其他爆炸(CO 爆炸、煤尘爆炸)、中毒和窒息(CO、瓦斯),经危险源辨识分析确定将煤仓纳入公司、厂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针对事故类别,必须制定规、科学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煤仓运行行为规,严格贯彻执行煤仓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

第二条各厂成立选煤厂煤仓安全运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安全员、工程师、各班组班组长

第三章煤仓安全运行管理规

第三条煤仓安全规程

㈠贮煤

1、煤仓的检查孔必须加盖板,入料口必须设置坚固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 mm×200 mm。非特殊情况,不准拿掉箅格防护。

2、原煤粒度细、易起拱的煤仓,应当配备风力或机械破拱和清仓设施。

3、禁止各厂组织员工进行清仓作业,必须清仓时,向业主申请专业清仓队伍。

4、落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⑴落煤前,仔细观察落煤点是否有人员或车辆,确认无人及车辆后方可落煤。

⑵落煤时,禁止人员或车辆在落煤点附近逗留和行走。

⑶不落煤时,关闭落煤点的仓口或溜槽口。

⑷在贮煤场进行贮煤、推运时,不得形成高差较大的煤壁。落煤时,不得在落煤点推运。确因工作需要在落煤点推运时,应当停止落煤或将落煤点改在其他地点。

⑸贮煤场的贮煤量较多时,煤堆上必须有一条推土机能进出煤场的安全通道,路面坡度低于25°,宽度在5 m以上。

㈡给煤

1、煤仓堵塞时,工作人员应当使用专用的工具捅煤。捅煤时,应当

站在平台上进行;不准站在栏杆、电机或设备上操作。不准在仓口捅煤。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放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

2、给煤机在运行中被物料卡住堵塞时,不得用手直接清除。

3、给煤机各转动部位的销子、螺钉必须牢固。使用叶轮给煤机时,发现钢丝绳缠绕在主轴上或大块矸石、铁器、木材卡住轮子,必须紧急停车处理。

第四条煤仓防高空坠落、防坍塌安全管理规

㈠防高空坠落安全管理规

1、安全防护

⑴煤仓的检查孔必须加盖板,盖板放置牢固,且周围加栏杆防。

⑵未经厂部批准且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情况下,禁止任何人随意

移除栏杆打开盖板,在检查孔处进行观察厂状况等违章作业行为。

2、检修作业

⑴溜槽作业

①溜槽出入料设备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做好停电、验电工作。

②溜槽出料端如正对刮板输送机闸板,应将闸板关闭,并做好闸板的停电、验电工作。

③进入溜槽进行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杜绝坠仓事故的发生。

⑵配仓设备检修

①上下行设备及检修的配仓设备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做好停电、验电工作。

②检修刮板输送机时,应将所有闸板关闭,并做好闸板的停电、验电

工作。

③在刮板机头机尾无闸板处检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并在改造过的箱体处插入铁板,杜绝工具、配件等物品坠入仓。

⑶其他设备检修

①加强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检修人员必须确认仓上检修时存在高空坠落的危险因素。

②其设备时,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③在检修过程出,出现孔洞时,检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检修周围设置警戒带,空洞采取临时遮挡措施,杜绝坠仓事故的发生。

㈡防坍塌安全管理规

⑴禁止任何人从仓下给煤机、仓上下料口或检查扣,进入煤仓进行任何作业。

⑵由于煤仓积煤时间较长,仓煤泥等结块造成棚仓现象时,可采用空气炮或请专业清仓队伍进行清仓作业。

⑶凡安排员工进入煤仓作业的,属于严重违章指挥行为,员工有权拒绝。

⑷进入缓冲仓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坍塌方案的制定及工作标准,仓壁积煤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煤仓着火安全管理规

1、危险源

根据对洗煤厂工作场所危险源评估结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就可能导致煤仓着火。

⑴煤仓同一位置的煤长期积聚,导致高温引发自燃发火。

⑵煤尘长时间积聚,氧化高温引起自燃发火。

⑶煤仓煤尘积聚点未及时清理,使用电焊后造成煤仓着火。

2、危险辨识

当发现原煤仓下有以下情况即具备预警条件

⑴煤体发热后,会有水蒸气冒出来。当水蒸气凝聚在空气中,好似白茫茫的浓雾,在温度较低的仓壁和支架上会形成水珠,通常称为“出汗”。冒汽和“出汗”,是煤炭自燃的最早征兆。发现此种现象,要求测量煤体温度是否达到预警温度。

⑵异样气味。煤炭在发热和自燃的过程中,各种碳氢化合物会不断分解放出。稍加注意,便会闻到带着煤油、汽油、松节油或焦油等气味,这是煤炭自燃的先兆,如果自燃继续发展,气味将变成恶臭。发现此种现象,要求测量CO浓度是否超标,进入预警。

⑶热气逼人。煤堆部自燃,在外表尚不能明显地看出。但由于热的辐射,会使人感到热气逼人。

3、危害程度分析:

当发生煤仓自燃发火,可造成以下危害:

⑴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⑵可造成财产损失。

⑶影响正常的生产。

4、应急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发生煤炭高温以及CO超标现象或自燃发火后,立即向分厂集控室、值班领导、厂长汇报,同时组织现场自救。

⑵现场作业和巡岗人员随身携带CO便携仪,当CO浓度超过24ppm时,岗位司机尽快撤离现场,通知矿方救护队进行处理。

⑶应急成员尽快赶到现场,协助专业消防队伍灭火救援。

⑷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注意事项

⑴禁止非消防救护专业人员(包括岗位司机、现场作业人员),通过煤仓配煤刮板闸板口、机头机尾落煤口、煤仓检查口观察煤仓着火情况或测定煤仓CO浓度。

⑵禁止非消防救护专业人员(包括岗位司机、现场作业人员),在煤仓配煤刮板闸板口、机头机尾落煤口、煤仓检查口用消防水管进行灭火。

⑶煤仓作业人员和巡岗人员必须携带随身携带CO便携仪在煤仓工作,实时监测CO浓度,发现CO浓度出现上涨趋势,迅速打开窗户、通风设施等措施,当CO浓度超过24ppm时,尽快撤离现场。

⑷集控员是煤仓固定CO、瓦斯监测仪的主要监控人,实时监测电脑监测数据,如变化异常,通知煤仓作业人员采取通风措施;监测仪器预警或CO浓度超过24ppm,迅速通知煤仓作业人员撤离。

第六条煤仓煤尘安全管理规

1、危险源

⑴煤尘长时间积聚,氧化高温引起自燃发火。

⑵煤仓煤尘积聚点未及时清理,使用电焊后造成煤仓煤尘燃烧或煤尘

爆炸事故。

2、危险辨识

⑴煤尘积聚厚度超过2mm,面积大于0.5m2,认定为为重大危险源,否则,作为一般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⑵如煤仓卫生死角落煤堆积,设备运行等原因产生二次煤尘飞扬,满足煤尘爆炸的三个条件:①煤尘本身必须具有爆炸性,而且浮游粉尘要达到一定浓度:下限为45g/m3,上限为1500—2000g/m3;②要有点燃煤尘的热源;③空气中氧的含量大于18%,将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并进一步引起瓦斯爆炸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3、危害程度分析:

当发生煤尘自燃或着火,可造成以下事故:

⑴明火引起瓦斯爆炸、CO爆炸等爆炸事故。

⑵火灾造成电气线路、公共设施损坏,财产损失。

⑶最终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及公共设施破坏,影响正常的生产。

4、防措施

⑴防止煤尘积聚的措施

①每班对皮带走廊及各个点等地点进行冲洗、灭尘,杜绝煤尘堆积现象。

②煤仓的墙面、管路、电缆桥架的卫生,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冲洗。

③加强检修维护确保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溜槽进、出口装设挡帘,挡帘完好,确保各类喷雾、降尘设施运行正常。

⑵防止煤尘爆燃的措施

加强仓下皮带输送机的电动液压鼓式制动器等制动器制动块及周围煤尘的清理,避免有制动块与轴摩擦产生热量引起煤尘爆燃事故的发生。

5、应急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如发生煤尘燃烧,立即用灭火器将着火点扑灭,如火势较大不能迅速扑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立即向集控室、厂部汇报。

⑵厂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⑶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6、安全注意事项

①加强明火管理,提高防火意识。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和穿化纤衣服进入岗位。

②全厂围进行明火作业要执行动火分级管理制度,联合矿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调研,编制安全规程措施。

③防止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煤仓上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机电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要求,现场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并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值。

④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煤仓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消防器材,作业前将务必作业点周围10m围煤尘、积煤清理干净。

第七条煤仓CO安全管理规

㈠CO日常安全管理规

⑴CO监控仪、线缆,由矿方自动化部统一管理维护,选煤厂负责监护

看护,不得有私自移动、拆卸、冲水现象发生。

⑵集控员是集控室CO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工艺流程及仓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判断清原因,及时、准确汇报相关人员。当发现CO 有上升趋势时通知现场打开门窗、开启排风机等措施进行通风,防止CO 积聚。

⑶在发生CO超限后次日厂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瓦斯超限分析会,根据预警超限原因、经过及处理措施修定相应的防措施,上报公司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㈡CO预警汇报处置安全管理规

⑴24PPM≯CO≥10PPM

①集控室集控员立即通知当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司机,并立即向厂部值班人汇报,

②集控员通知生产班组负责人,生产班组当班负责人组织人员将储煤仓上所有通风口、门窗全部打开,确保CO的通风排放。

③集控员要密切注意CO的变化情况,并做好变化记录;

⑵当CO≥24PPM时

①集控室集控员发现报警后,立即通知当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司机迅速撤离现场或岗位巡查检修人员自带便捷式CO检测仪数值超过24PPM时迅速撤离,

②集控员立即通知业主公司主要负责人、厂长、业主和本厂值班人员;

③由厂长统一安排,向矿调度室汇报,要求矿救护队派人到仓上进行查看,如发现着火,应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关措施,本厂所有人员严禁上

④集控员做好CO及处理情况记录。

㈢应急处置措施

①如发生CO超过24PPM报警值时,可以断定煤仓煤已经开始燃烧。

②集控室立即通知厂长或特殊情况由厂长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③总负责人安排集控室立即停止仓下给煤机放煤,以免大量空气进入为煤仓提供新鲜氧气。

④根据救护队上仓观察情况,如火势过大,立即用消防水进行灭火,防止损坏煤仓,火灭后将煤仓长期存煤防空;如火势过小,可经消防水灭火后,再向仓进煤,正常后煤仓、给煤机使用严格执行公司《选煤厂储煤仓、给煤机排放管理办法》,防止仓煤自然。

㈢CO爆炸

1、爆炸条件

一氧化碳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主要来源于原煤不彻底燃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空气混物爆炸限12%~75%。

2、防止爆炸的安全措施

鉴于一氧化碳在浓度、氧气浓度、明火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爆炸才会发生。由于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因此,要预防爆炸的发生,只需要阻断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之一、之二或之三即可。由于作业围限制要阻断引起CO爆炸的第二个条件是不可能的,我们要预防爆炸的发生,就只能从控制瓦斯浓度不超限和防止火源火花的产生两个方面着

⑴防止积聚的措施

①加强通风,使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到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浓度以下。

②加强检查工作。使用比较先进的TX系列智能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和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器。及时检查各用风地点的通风状况和CO浓度,查明隐患进行处理,是日常进行瓦斯管理的重要容。

③减少物料在仓常年时间存放,严格执行《选煤厂储煤仓、给煤机排放管理办法》,预防自燃并释放大量CO。

⑵防止爆炸措施

①CO爆炸的特殊性在于煤的自然既产生大量的CO又在热量达到CO爆炸求的情况下成为点火源,必须首先灭火,彻底杜绝明火,严格执行煤仓着火处理程序。

②禁止在煤自然过程中,强行给煤机放料,容易助涨煤炭燃烧,形成大量CO和进入新鲜的氧气,最终造成CO爆炸事故。

第八条煤仓瓦斯安全管理规

㈠瓦斯日常安全管理规

⑴瓦斯监控仪、线缆,由矿方自动化部统一管理维护,选煤厂负责监护看护,不得有私自移动、拆卸、冲水现象发生。

⑵集控员是集控室瓦斯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工艺流程及仓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判断清原因,及时、准确汇报相关人员。当发现瓦斯有上升趋势时通知现场打开门窗进行通风,降低瓦斯积聚。

⑶做完断电试验后集控员要记得将瓦斯联锁。

⑷在发生瓦斯超限后次日厂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瓦斯超限分析会,根据预警超限原因、经过及处理措施修定相应的防措施,上报公司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㈡瓦斯预警汇报处置安全管理规

⑴0.6%≯CH4≥0.45%

①集控室集控员立即通知当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司机,并立即向厂部值班人汇报,

②集控员通知生产班组负责人,生产班组当班负责人组织人员将储煤仓上所有通风口、门窗全部打开,确保瓦斯的通风排放。

③集控员要密切注意瓦斯的变化情况,并做好变化记录;

⑵当CH4≥0.6%时

①集控室集控员立即通知当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司机,并立即通知业主公司主要负责人、厂长、业主和本厂值班人员;

②由厂长负责安排采取措施处理,业主监督实施处理过程;

③将仓上所有通风口及门窗打开,煤仓停止进煤、煤仓下停止放煤;

④安排专职人员用便携式瓦检仪定时检查瓦斯值,直至瓦斯下降到

0.6%以下时,方可组织临时生产,并密切观察瓦斯浓度;

⑤检查并密切注意风机运行情况,集控员做好瓦斯及处理情况记录。

⑶当CH4≥0.8%时

①当瓦斯浓度为0.8%-1.0%时,瓦斯电闭锁,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②集控室集控员立即通知当班班组负责人及岗位司机,并立即通知业主洗选部门主要负责人、厂长、业主和本厂值班人员,

③由业主洗选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被主要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指挥处理。

④所有生产系统停产,仓上停照明电源、生产设备控制电源,CH4≥

0.8%停生产设备动力电,当瓦斯浓度为0.6%-0.8%,系统转到允许送点的状态,为确保安全,当浓度小于0.6%,且有继续下降的趋势时,方可送点启车。

⑤集控员密切注意风机运行情况,并做好瓦斯及处理情况记录。

㈢瓦斯爆炸

1、瓦斯爆炸的条件

在正常的大气环境中,瓦斯只在一定的浓度围爆炸,这个浓度围称瓦斯的爆炸界限,其最低浓度界限叫爆炸下限,其最高浓度界限叫爆炸上限,瓦斯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为5~6%,上限为14~16%。

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瓦斯浓度达到5—16%的爆炸极限围;混和气体中的氧气含量必须≥12%;有足够能量的火花火源。所谓足够能量的火花火源是指火花火源的温度≥650℃且火花火源的存在时间≥百分秒。

2、防止爆炸的安全措施

鉴于瓦斯在浓度、氧气浓度、明火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爆炸才会发生。由于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因此,要预防爆炸的发生,只需要阻断三个条件中的其中之一、之二或之三即可。由于作业围限制要阻断引起瓦斯爆炸的第二个条件是不可能的,我们要预防爆炸的发生,就只能从控制瓦斯浓度不超限和防止火源火花的产生两个方面着手。

⑴防止积聚的措施

①加强通风,使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到在空气中的爆炸下限浓度以下。

②加强检查工作。使用比较先进的TX系列智能便携式气体监测仪。及时检查各用风地点的通风状况和瓦斯浓度,查明隐患进行处理,是日常进行瓦斯管理的重要容。

③及时排空缓冲仓、溜槽的煤料,减少存放时间,降低瓦斯释放时间、预防自燃。

⑵防止引燃措施

引火源有明火、电火花、摩擦火花、冲击火花等,必须做到:

①严禁穿化纤衣物,禁止打手机;

②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

③禁止使用电炉,相关区域不准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接焊等工作。如果必须使用,则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④对电弧、火花也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在瓦斯矿井应选用矿用安全型、矿用防爆型或矿用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良好的防爆、防火花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㈣瓦斯排放风机运行管理规

1、瓦斯排放风机看护管理规

⑴风机看护岗位责任制

①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睡岗,不准

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负责看护风机正常安全运转。

④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

⑤认真填写风机运行记录。

⑥各厂必须明确风机看护人员,无专职人员可明确由岗位负责,拒绝违章指挥,禁止无关人员操作风机。

⑵风机看护工管理规

①风机看护员要熟悉现场操作,熟悉本岗位风机位置。

②看护员必须做到8小时在岗,不得串岗、脱岗,同时要做好当班风机运行记录。

③交接班时要做到“手接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所有事宜全部交接清楚后履行交接手续。

④当班看护员要在接班后对现场风机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同时向集控室汇报本地点风机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看护员要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集控室汇报,集控室要尽快通知值班人员和电工、检修工作出处理。

⑤当班看护员要把风机前后20米围的文明卫生工作做好,确保本岗位无积煤、无积尘、无杂物、无积水。

⑥当班记录要清楚,发现一次记录未做或不全扣款20元/次。

⑦当班风机发生故障未及时汇报,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

⑶风机电工巡视管理规

①电工需对所有风机每天巡视一次,做好巡视记录,有问题及时汇报。

②巡视容:

a.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b.风机运行温度是否正常。

c.风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d.风机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e.风机管理牌扁是否如实填写。

f.风机是否存在不完好或失爆现象。

g.风机运行电压电流绝缘阻值是否正常。

2、风机运行安全管理规

①新安装的局部通风机要经过机电部、通风部、安全部及洗选管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②未经验收合格的风机及风机本身部件有不齐全、失爆的风机,不得投入使用。

③局部通风机要符合“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要求。

④煤仓岗位司机负责风机的日常看护、卫生清理,看护人员必须懂风机的结构、性能、原理,会现场操作,并且及时汇报存在问题,禁止无关人员操作风机。

⑤值班电工负责通风设施配电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并每月进行一次就地起车试验,做好试验记录。

⑥集控室集控员负责风机日常运行的监护,做好风机运行记录,按规定每周对风机进行切换试验,并做好每次实验记录。

⑦风机要有专门的运行、检修、切换台帐,记录要清楚、详细;责任

人、记录人要签名。

⑧每周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以“五定”形式整改处理,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⑨如果发生供电系统停电导致的风机双停事故,要每隔5秒钟启动一台风机,防止因启动电流过大导致的系统跳闸问题。

⑩发生风机双停事故,执行《选煤厂风机事故管理应急预案》。

3、风机定期切换安全管理规

⑴仓上风机每周进行切换,由集控室统一安排和操作。

⑵风机切换时,岗位司机现场看护,电工配电室监护,必须确保切换风机已经开启,才可停止原风机。岗位司机负责现场记录填写和确认。

⑶集控室负责风机切换记录填写,岗位司机负责现场确认,电工负责电流监测。各车间风机运行记录建立专用台帐,对每班风机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⑷同一煤仓仓上风机必须保证一台开启;

⑸煤仓仓下放煤时,先将风机开启,司机确认开启后再放煤。仓下瓦斯超过0.4%时停止放煤,开窗户扩散通风。放煤完成后,仓下风机延时15分钟;

⑹仓上岗位司机须了解风机现场操作程序并有培训记录。

⑺瓦斯断电保护必须灵敏,可靠。

4、风机包机检修管理规

⑴检修工和电工负责风机相应部位检修。实行包机责任制,包机人对所包风机负主要责任,保证风机及电气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做好日常

检修和维护。

⑵每班应对风机的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包括接地线、弹垫、螺丝、挡板等部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尽快处理,违反相关规定者根据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⑶检修时间或者接到突发的检修任务,检修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积极参加检修。

⑷检修风机前须到矿方办理《风机检修停电票》。

⑸检修工作票所列检修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容及安全注意事项,在开工前必须学习《风机检修技术操作规程》。

⑹检修风机所在仓不允许进行进煤、放煤作业,并派专人对另一台运行风机现场监护。

⑺同一煤仓上2台风机严禁同时检修,检修前必须确保另一台风机正常运转。且单台风机能保证仓瓦斯浓度低于0.4%以下。

⑻仓上风机检修前必须与集控室取得联系,在各种工作票齐全的情况下,经集控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在检修作业过程中煤仓瓦斯浓度必须在0.4%以下。

⑼设备检修完成后,必须对所检修风机外进行检查,确认无物件遗留于设备方可送电试车检查,在确认风机正常后方可撤离检修现场。

⑽检修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质按量完成,如果因故不能完成,须提前汇报集控室,由集控员请示部门领导后,和矿调度进行协调处理。

⑾检修完毕后,要及时向集控室汇报,汇报后检修人员不得再进入现场,如需检修重新申请。汇报时间为本项检修完成后10分钟,对不能按

时完成工作要及时向集控室汇报,集控员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生产。

⑿检修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煤仓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⑴焊接作业必须由有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⑵焊接现场必须配备齐消防器材。严禁在瓦斯含量超过0.5%或煤尘浓度大于10mg/m3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⑶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在2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必须在8m以上。禁止作业现场吸烟。

⑷作业前要进行工器具检查。检查电线有无破皮,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检查气带有无漏气,压力表有无破损,回火防止器、减压阀等是否安全可靠,设备附件及管路是否完好无漏气现象,

⑸氧气瓶必须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能斜放,更不能卧放。

⑹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电焊作业前对现场进行易燃物清理,必要时对现场敷设不燃物承接电焊火星,防止燃烧事故发生。

⑺电焊时作业人员要做好防护工作,带电焊帽或护目镜、穿棉质工作衣,防止火星飞溅引燃衣物。

⑻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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