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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自主知识产权

什么是非自主知识产权

什么是非自主知识产权

在我国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就急着向社会宣传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除了版权、商业秘密等成果保护可自动生成之外,大部分的智力劳动成果要取得产权保护,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不是一切创新成果都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中,必须不存在受他人知识产权保护限制的情况,不能以他人的产权使用许可为前提。

知识产权期末考习题目及答案

精心整理知识产权期末考试题目及答案 一、单选题(40x1分) 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着作权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B.中华民国着作权法 C.北洋政府着作权法 D.大清着作权律 2.着作权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 3.( 4. 5. 6. A.甲 7. A.甲 8. 9. 10. 11.我国着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是() A.歌曲B.地铁C.建筑D.法律法规 12.甲计划将乙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需取得乙的许可,但应支付报酬 B.甲可以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 C.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无需支付报酬 D.甲应当取得乙的许可,并应支付报酬 13.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过着作权人的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A.将作品经过信息网络免费传播 B.在文艺晚上演唱该某歌曲作品

C.将汉字出版发行翻译成少数名族文字作品 D.将他人的讲义复制卖给学生学习使用 14.画家甲将其新作“冬梅图”送给好友乙,现关于这幅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A.甲仍享有署名权B.甲仍享有展览权 C.甲仍享有修改权D.乙享有展览权 15.依创作的完成自动产生的知识产权是() A.着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 16.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 A.申请日B.授权公告之日C.专利权被批准之日D.登记之日 17.下列不属于专利法所保护对象的是()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集成电路 18. 19. A.6个月 20. A. B. C. D. 21. A 22. A. 23. A. B. C. D. 24. A B C.禁止反悔原则 D.相同原则 25.判断创造性是应以何种人的认识为基础() 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B.法官 C.专利审查人员 D.大学教授 26.下面哪项不属于专利权的内容() A.实施权 B.销售权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科研团队从事发明创造,提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研水平,保护电研院的知识产权,协调科研人员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与他方发生的利益关系,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科研人员在执行电研院任务或利用电研院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权利。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是指:科研人员利用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或电研院资金、设备、科研场所、元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做出的有关智力劳动成果;自选项目、自筹资金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等;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电研院位的其他任务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离职、停薪留职、调动工作人员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职时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凡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范围的,均可以定为非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和技术秘密,主要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物质、新工艺、新配方、新材料、新设计半导体芯片和计算机软件等。 (二)商业和商业秘密,主要包括电研院及所属单位拥有的注册

或未注册商标,以及不为公众所知,只有电研院拥有的管理程序、设计、市场、服务、财务信息等。 (三)职务科学作品,主要利用电研院的物质条件创作,并由电研院承担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等。职务科学作品创作人有署名权,其他的权利属法人单位所有。 第四条电研院科技创新部负责电研院的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电研院在职职工必须签署知识产权合同或协议,约定电研院与每位在职职工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责任和权利。离职、停薪留职、调动工作人员必须签署其在离职第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职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成果均属学校职务成果的协议或合同。 对外派技术人员,必须签署防止丧失电研院的知识产权和防止泄漏电研院技术秘密的协议或合同。 外来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研究生、博士后或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签署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协议或合同。派出的出国人员,必须签署保护电研院知识产权的协议或合同。 第六条职工有义务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若出现知识产权流失现象,应主动向单位汇报并配合单位制止对方的违法行为。

浅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浅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产权,而且各法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权利人可以在取得权利的不同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其权利。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分别行使其权利,而且可以在同一法域内同时或先后将知识产权相同的或不同的权能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特征

1. 法律特征:对象的无体性 专有性:专有排他性,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地域性:只有依一国的法律昌盛,在依法产生之地域内有效。 时间性:知识产权效力在时间上的有效性。 2.什么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概念: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作品。 条件:1、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 2、应当具有原创性或者独创性 3、应当能以有形的形式复制 (合法性并非构成要件,但是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 3.什么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 概念: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归属: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特殊情况: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的职务作品。 有以上特殊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 有,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4.著作权人享有哪些精神权利/财产性权利? 精神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 财产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5.什么是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 概念:在国际上是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 种类: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6.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区别是什么? ①法律性质不同:前者为著作权,后者为邻接权。 ②保护客体不同:前者保护作品,后者保护表演者 ③权利主体不同:前者权利主体为作品作者,后者主题是表演作品的表演者 ④权利内容不同:前者为财产权,后者即包括财产权也包括人身权。 ⑤保护期限不同:前者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后者人身保护期限不限,财产权为 五十年。 7.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异同点有哪些?

自主知识产权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一、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有开创性的基本发明 基本发明又首创发明,例如∶爱迪生的留声机、在其完成之前不存在任何记录人的声音的装置,据说当时人的们很吃惊,像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就是个基本发明。在科学技术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基本发明的数量较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基本发明的领域非常广泛,对基本发明的定义为也不像爱迪生的白知炽灯泡、,凡是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且无类似的在先专利的发明都可以认为是基本发明。 由于基本发明要比已有的发明专利有实质上的区别或重大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基础科学研究成果,这些开创性发明过去大部分产生于大专院校和科学院的研究所,大部分是理论性研究的成果这种发明往往到产品化时已经超过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可以无偿使用。可是近一、二十年来,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都和企业有广泛的联系,特别是技术转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很快都转化为生产力。在西方国家都广泛采用专利网战略,在基本专利周围申请许多防御性专利,即将和基本发明相关的微小改变都申请了专利以加强对基本发明的保护效果。基本发明的威力非常强大,可以用一个典型案例来加以说明。在专利史上被称为发明大王的爱迪生在美国取得了1093件专利,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当代的发明大王之翻版---莱迈罗逊在美国取得了500多项专利,作为个人发明而大发横财的例子在中国却并不为人所知晓。莱迈罗逊的预见性惊人在许多技术领域申请了各种各样的专利,其中之一是1954年申请的"计算机控制自动装配生产系统"专利。这是一个利用传送带运送零部件的自动化装置,利用摄像机将零部件拍摄后进行信息数据化处理并输入计算机好存储,再使用条形码激光来选择各部件并对其进行加工。如果是现在的话,这种想法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近50年能有这种想法是十分了不起的。在当时,由于计算机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他的科学构思连专利局的审查员也非常难以理解,所以经历了30年,一直到1984年才终于被授予专利权。莱迈罗逊在这一基本专利的周围,同时取得了许多相关的防御专利(或称改进发明专利)圈起了一张完美无缺的专利网。现在世界各国生产汽车、家电、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都广泛使用这种广为人知的自动生产系统。只要逃不过莱迈罗逊的专利网,就必须支付专利使用费,许多企业便趁早同莱迈罗逊签订合同,企图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使用权。即使如此最低使用费也高达1000万美元。1992年莱迈罗逊一年的专利技术许可费收入达5亿美元,作为个人发明能有这样的收入实在是令人吃惊。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基本发明也就是人们所称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其有何等程度的重要性。 二、改进发明也有可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史以来最大的国际专利侵权赔偿案是美国的哈那威尔公司诉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专利侵权案件。1985年2月,日本美能达公司销售一种带有自动聚焦功能的á-7000型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1987年4月哈那威尔公司以该照相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后移交新泽西州),这一诉讼是应哈那威尔公司的请求以陪审团的形式进行。1992年经陪审团裁定: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侵犯了哈那威尔公司4项专利中的2种,美能达公司向哈那维尔公司支付专利赔偿费120亿日元和40亿日元的诉讼费。

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问题

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问题 一个国家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不仅影响着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途,更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途。目前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还很薄弱,这与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本文主要就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 自主创新是支撑国家崛起的主要力量,知名品牌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和经济实力的体现。一个国家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不仅影响着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途,更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途。目前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比较薄弱,这与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下边就针对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数量少。企业知识产权结构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专利、商标和版权,其中专利和商标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及其占国内总量的比例都逐步上升,但平均比例还是很低,而且企业也不是发明创新的主力,进出口企业的自主品牌拥有量不足20%,其中出口企业不足10%。 专利技术档次不高,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低。企业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三种。其中发明专利具有原创性,重大发明专利涉及到产品和产业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能为产品带来较高利润,构成品牌的技术基础和价值源泉。但在我国,企业的发明专利在绝对数量和所占比例上都很低,这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 品牌名牌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支撑,价值相对较低。虽然近期国内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但多数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外贸易主要采取来料加工和承接订单方式,自主品牌不能得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造成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与国外企业在华知识产权状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1985-2004年,国外企业在华申请发明专利356865件,为国内企业申请量的3.59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V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版本V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以下简称为“软件服务SBU”。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着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所有软件服务SBU及各行业本部的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着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软件服务SBU或各行业本部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软件服务SBU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软件服务SBU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软件服务SBU均有权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后,软件服务SBU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商号和xx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

2019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019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业经2019年12月13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唐一军 2019年12月20日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相关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公安、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其指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承担。 第六条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区和经济开发区等创新示范、经济技术先导区,可以探索建立高效、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第七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开展社会监督。 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奖励。 第八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影响且取得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优先给予重点支持。 第九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医药产业、中草药技术研发和地理标志、老字号及创意设计、动漫等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建立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第十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研发活动形成的知识产权,可以自主处置,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不再审批。

知识产权的简单理解

知识产权的简单理解 1 基本简介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2 基本定义 1、知识产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对特定人的符合特定条件的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受特定保护的有特定激励效果的特定权利。该定义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九个特定(特定国家机关、特定法律,特定人、特定条件、特定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记、特定程序、特定保护、特定激励效果、特定权利),基本上涵盖了知识产权的所有内容。 (1)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主体、客体的要求特定的人是指知识产品的原创主体和继受主体。特定的条件是指知识产品的“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特定的发明创造和可识别性标志是指具有“知识性”和“产品性”特征的最后客体。 (2)明确了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权利的法定性和授予性,即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法律,经过特定的程序而授予的特定权利。知识产权机关就是知识产权认定、授权、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在中国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日本是特许厅;美国是专利商标局;英国是专利局。特定的法律就是产生知识产权的国内法、国际法的依据。特定的程序就是知识产权产生的过程,例如专利权产生的国内程序和国际 (3)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保护的特殊性。知识产权权利与其他实体权利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知识产权是一个权利群或权利体系。例如中国版权法中著作权就有至少18种权利。而侵权的表现在商标法中就列举了13种,版权法又有19种之多。由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别于其他权利,这类权利更为复杂, 2、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该定义明确了如下几个视角,也多是一般意义上知识产权的定义。 (1)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这也是我国法条上通常采用的表述。在法条上多用公民,但鉴于公民(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没有涵盖著作权法中无国籍人,故本定义采用自然人表述《著作权法》第2条:保护的范围包括无国籍人,故本书采用“自然人”。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 2007年09月04日00:43 新华网评论0条 仅有1.1%的企业获得了专利授权,其中仅0.17%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权 新华网杭州9月3日电(记者崔静)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3日在“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将于近期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会诊机制,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状况的综合“诊断”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已确立的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中选择若干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会诊”机制,聘请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帮助企业寻找其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软肋”并为其提供改进建议,同时,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现代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张勤说,尽管知识产权事业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但知识产权制度还没有在企业中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仍然较少。目前全国仅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仅有1.1%的企业获得了专利授权,其中仅0.17%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权。 “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 要性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关注知识产权的程度不高,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张勤说。 记者还从3日召开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清华大学科技园、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一汽集团等全国73家企事业单位设立首批专利工作交流站,定期选派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赴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事务援助 等“上门服务”。专利工作站设站周期为两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说,企业专利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服务,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院:班级: 姓名: 【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列举了我国在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发掘本质,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解决方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经济问题解决方法 一.知识产权与经济的关系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生产要素。知识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在新的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将成为经济增长和创造财富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 未来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经济上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面对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问题,只有很好的解决,使得到很好的保护,才能在全球化经济的条件下从根本上提高国家的竞争能力,同时也能从侧面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这样才能提高国家在世界地位的竞争优势,使国家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在对知识产权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但是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其中的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由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还不成熟,这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无法很好的得到保护,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导致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知识产权的概念

技术经济学作业 学院经管学院 班级工管10-1 班学号201001061207 姓名程文明

中国知识产权现状、问题及发展战略 班级工管10-1班学号1001061207 姓名程文明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原理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我国国情下的知识产权的现状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了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我国对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在立法宗旨、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独家归纳)

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内容 一、知识产品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二、知识产品保护发展的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并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扼制。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已成为一个紧迫而重大的研究课题。世界银行在1998年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日益强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面临着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差距的危险。” 二是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极力推行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提出打破专利审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专利”,即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其它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所谓“世界专利”,实质上是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工作,由美、日、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来进行。 三是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并且将货物贸易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任何成员将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前沿阵地,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一国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防止假冒商品的协议》,标志着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了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化保护阶段。本文阐述了笔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的观点,介绍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并从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角度提出了关于如何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若干构想。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⒈,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⒉,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

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维护励展华博展览(深圳)有限公司举办的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正常秩序,增强参展商知识产权意识,保护参展商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展览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作为附件,是展览会主办商(以下简称主办方)与参展商双方合同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参展商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受其约束。 1.3 参展商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展商对其所有展品、展品包装、宣传品以及展位的任何展示,应尽严格注意义务,不得违反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承诺承担主办方可能因参展商的行为而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1.4 展览会期间,主办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受理对展馆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投诉。参展商如未向保护机构投诉,而直接与涉嫌侵权方交涉并在展馆引起纠纷的,由行为人及其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1.5 参展的展品中标有专利标记和注册商标的,必须携带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及法律状态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等以备检查。 第二章投诉及处理 2.1 展览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保护机构由专利代理人、律师组成,名单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其职责是受理展览期间展馆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投诉及其他与展览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宜。保护机构在主办方的协助下独立、公正的开展工作,其出具的意见为专家意见。主办方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出具的意见而采取相应措施,视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2.2 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权利人或者是被授权人; (二)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版权证明、商标注册证、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权利证书的法律状态证明等; (三)有明确的投诉请求和具体事实、理由。 2.3 投诉人应当填写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参展商公司名称、展位号、联系电话、涉嫌侵权的展品名称及特征。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知识产权的定义是什么呢?自主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呢?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都拥有哪些权利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 在科技部研究的自主知识产权认定指南中,对自主知识产权作如下定义: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能够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国家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权利主体自主和权利客体自主两个方面。 所谓自主是指权利人能够独立自主地、不受相关知识产权原权利人的影响、实现某种知识产权资产的财产价值的权利。自主知识产权有自主研制和自主拥有之分: 自主研制,主要是指在一国疆域范围内,由本国的公民、企业法人或非法人机构对其自主研制、开发、生产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 自主拥有, 广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途径除了自主研制外,还包括获得许可购买他国或他人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权利而拥有的专有权利。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是只能由某一个特定的独立的单一社会主体独自占有的,并依法有权独立决定如何运用的商标权、专利权等工业产权。自主知识产权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新的权利主张,具有主体本土化、权属域内化、权力集成化和私权公权化等四大特征。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社会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买断等其他方式取得对某一具体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的运用权,有时也可以把这种已经取得到的独自占有权和独自运用权,看作是已经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自主”,即实现了有权对某一知识产权的独自占有和独自决定如何应用。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作为更具有现实性,更具有实际意义的自主知识产权是指某一特定的社会行为主体如企业等在通过自己的人员,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在作出一定的行为如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等并取得一定的智力成果等以后,依法对其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 特征 “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性,也就是说主要以自行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 “自主知识产权”要求知识产权人的创造性行为蕴含于知识产品中。创造性包括开拓性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组合。 “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和存在的国家认定性,也就是说需要国家有关机构的权利认定。权利

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C(精)

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曾报春、任崇正、林岳澄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贸易与竞争,而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和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面对外国企业密布的“专利网”以及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有效保护企业自身知识产权,对于正在进军国际市场的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十分重要。本文将针对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试从其国内外的知识产权立法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入手,浅析现存问题,尝试探讨企业如何建立以全球竞争为视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在企业的全球化进程中政府和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中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自1474年威尼斯的专利法颁布至今,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已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经过17~19三个世纪的漫长发展,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体系——专利、版权和商标制度已基本成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植物新品种、电子软件、生物技术相继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列。1993年12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则进一步将当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 目前,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工业产权领域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条约》等15个;版权领域主要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等10个;此外还有《科学发现的国际登记条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条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等。这些公约,附以各国政府的协作与国际监督,共同构成一张严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网。 在各国国内立法上,美、日等经济强国根据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纷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国内立法,如美国的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贸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海关条例等法律均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内容,更将对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扩大到世界范围内,通过制定和实施纯属国内立法的贸易法301、337等条款,强化对外国企业、甚至国家的侵权行为的制裁。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涉及了许多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也使很多领域的产权人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有了一定的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已经被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可以有效地制止各种侵犯产权的行为。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依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事实上,根

据我国现行国内立法和参加的国际公约,学者们认为我国法律所保障的知识产权范围包括: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版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各种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TRIPS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间的知识产权相互保护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该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广泛,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效力,明确了法律救济的措施和具体手段。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该协议也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_商标注册注意什么问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6.html ?认定驰名商标的材料有哪些_驰名商标如何保护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5.html ?商标权指的是什么意思_如何才能取得商标权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4.html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_组合商标怎样认定为近似商标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3.html ?构成商标侵权的条件_怎样处罚侵犯商标的行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2.html ?商标权的特征是什么_商标的显著性怎样认定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1.html ?注册商标哪些情形下会注销_注册商标什么时候续展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3983525.html,/qq/860310.html

知识产权判断题

1.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Y)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兜底保护”。(Y) 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续展。(N)4.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进口人所在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N) 5.奥运会名称、奥运会徽记、奥运会旗帜、奥运会吉祥物等永久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的产权。(N)6.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产生同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产生一样都是由行政机关授予的。(N) 7.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对权利限制的方式也可以应用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N) 8.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存在保护期限,只要存在奥林匹克运动,就要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Y)9.为了更好地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已于2001年11月1日施行。(Y)10.使用中国奥委会的徽记和名称知识产权的应当经中国奥委会批准、授权后方可使用。(Y) 11.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Y) 12.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发现其权利被侵犯时,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Y)1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Y) 14.走私侵权复制品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Y) 15.在2002年4月1日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Y) 1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我国和阿尔及利亚的提议,决定将每年的4月26日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Y)17.工业产权和文学产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构成知识产权主要的两个部分。(Y) 18.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惟有自己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将祖国的发展与安全的命运牢牢掌握在我们手中。”(Y) 19.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Y) 20.我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Y) 21.某知名酱菜厂在其产品包装上标记曾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得金奖,经查该奖是酱菜厂编造的,该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虚假宣传。(Y) 22.某商场冬天低价处理一批夏季的衣服,该行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倾销行为。(N)23.一超市积压一批质量低劣的陈货,超市负责人策划后提高陈货的销售价格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售出其中大部分,该超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Y) 24.某地方政府打算修建跨海大桥一座,投标者甲乙丙三家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私下商量好统一标价,该行为是法律允许的。(N) 25.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Y) 26.海关总署收到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Y)27.海关依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支付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该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上述费用由侵权货物所有人支付。(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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