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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00226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00226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00226试题及答案解析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 总论部分: 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领域的识别性标记与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二、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X围 (1)专利权。(2)著作权。(3)商标权。(4)发现权。(5)植物新品种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反不正当竞争。(8)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 1、专有性:两层含义: (1)知识产权为其权利人所独占; (2)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属的知识产权并存。 2、地域性: 依照某一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商业标识,不少于10年,通常无限制期限;作品,不少于50年。 4、可复制性:是指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知识、信息、符号、形式)能够重复再现。 5、法定性:知识产权的法定性是指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获得要件、限制、乃至救济制度等关键内容,须由法明文确定,除立法者在法律中特别授权外,任何人不得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法律之外创设知识产权。 6、非稳定性:对有形财产所有权而言,所有人可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对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得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和毁损,故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保护X围是确定的。相比之下,对知识产权权利保护X围的界定就要困难得多。 7.公益上的制约性:应该说任何权利都须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因此禁止权利滥用成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但这里所说的知识产权的公益上的制约性,除了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权利均要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外,还包括知识产权所特有的公益上的制约性,如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权利公示制度、一次用尽原则等等。 四、知识产权侵权救济措施:P13 临时措施: 1、诉前责令停止侵权。 2、诉前证据保全; 3、诉前财产保全。 著作权部分: 一、作品:指文学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二、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表现不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或者篡改他人作品。作品的独创性是指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作品所反映的思想、观点或者信息等。 2、可复制性: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能以物质复制的形式加以表现的智力成果。

全国自考《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意思表示中属于要约的有 A、商品广告 B、招标公告 C、迟到的承诺 D、拍卖公告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即合同关系 A、中止 B、消灭 C、解除 D、无效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在难以履行的情况下,将约定之标的提交给有关机关,以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法理论称此为 A、免除 B、提存 C、抵销 D、混同 4、甲先后向乙借款三笔。第一笔5000元,归还时间在201 1年10月5日;第二笔8000元,归还时间在2012年4月5日,第三笔12000元,归还时间在2012年10月5日。甲曾 在2011年底还了3千元。现甲又向乙支付8000元,双方对这8000元是归还哪笔债务没有约定,依据法律可视为首先清偿第一笔,剩余的清偿第二笔。合同法理论称此为 A、清偿充抵 B、第三人清偿 C、代物清偿 D、新债清偿 5、一方按照他方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并予以交付,他方接受交付的工作成果,并依约支付报酬的合同,被称为 A、买卖合同 B、承揽合同 C、雇佣合同 D、技术开发合同 6、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材料毁损、灭失的,如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该风险由材料所有权人负担,这一风险负担被称为 A、承揽合同的材料风险负担 B、承揽合同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 C、承揽合同工作条件恶化的风险负担 D、承揽合同的付款风险负担 7、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8、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人购买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受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在合同期满后返还或按残值购买租赁物的,为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关系中,实际上存在着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 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 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 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 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 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领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使用

00226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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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 【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09年《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 【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 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 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3、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 据或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4、电影作品: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 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5、职务作品:职务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 创作的作品 6、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 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7、匿名作品: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 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领会】1、作者具备的条件:(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2) 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2、外国主体资格的认定规定:A.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 版,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 日起受保护。B.外国主体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则根据其所属国 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 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C.如果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 国境外首次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 在中国境内出版。D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 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 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我国法律 保护。 第四章著作权的客体 【识记】一、1、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 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 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成的作品。 3、计算机软件: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领会】1、作品取得著作权保护的条件:独创性、可复制性。 2、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A、法律、法规及官方文件。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 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B、时事新闻。C、历法、数表、 通用表格和公式。D、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 3、计算机软件受保护的条件:原创性、固定性。 第五章著作权的内容 【识记】一、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 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期 不受限制。 5、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 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 权能。 6、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价或者复制 品的权利。 7、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8、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9、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 的权利。 二、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的含义: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 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第六章领接权 【识记】一、概念:即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1、出版者权: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 的统称。 2、表演者权: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 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广播组织播放权:广播组织依法对其制作的的广播节目所享有

2017合同法讲义(新版)

第一.合同得概述 1、合同得概念与特征 合同,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得协议。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得区别:1、民事合同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行政合同内容则不然;2、民事合同得当事人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当事人中得一方必须就是行政主体,行政合同当事人得法律地位不平等。 合同得特征: 1、合同就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得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得;3、合同就是当事人间得合意;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所谓效果意思,指追求特定民事法律后果(即一定民事法律关系得发生、变更或消灭)得内心想法。 合同成立得条件:1、合同得当事人必须就是两人或两人以上。2、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合同包括两种:一就是,双方为谋不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得目标相交叉,该合同又称为契约;二就是,双方为谋共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目标一致。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又称合同关系,就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得法律后果。该法律关系得三要素为合同得主体、合同得内容、合同得客体。 合同得主体就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得人;可以就是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其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关系得内容为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就是债权得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得权利。具有领受给付与请求给付得权利。请求给付其职能就是合同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得经济性权能。请求给付得权能就是诉讼时效得客体。 合同权利具有受领力、保持力、请求力、处分力、保全力得效力。

处分合同权利得形式包括:让渡合同权利、在合同权利上设定负担、抛弃合同权利。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权利性质决定不能使合同权利转让外,合同权利均可能被处分。 保全债权得行为有两种:其一,通过行使债权达到保全债权得目得;其二,通过自力救济维护合同权利。 合同义务,就是合同义务人为满足合同权利人得权利与实现合同权利人得意志而应为特定行为之约束。合同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给付义务与不真正义务四种。 主给付义务,就是决定合同性质、反应合同特征、确定合同种类得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就是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得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得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就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得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 不真正义务,就是指不以民事责任得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得约束。 附随义务得特点:1、非自始确定,随债之关系得发展而形成;2、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某一类合同之义务;3、依法得附随义务与对方得附随义务,以及一方得附随义务与对方得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因而不履行附随义务不适用双务合同履行之抗辩。4、随访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附随义务有两种:1、维护合同当事人缔约利益、履行利益得附随义务;2、维护合同权利人固有利益得附随义务。 不真正义务得特点:1、属于一种法定义务;2、具有约束力,属于义务主体应为之行为,该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3、不履行该义务得,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也不承担侵权责任;4、不履行义务得将给不履行义务得合同主体带来不利益。 合同客体,又称合同标得,就是合同义务人得给付。 合同得标得物就是指给付得对象,可以就是物、权利、行为等。合同得标得依合同当事人得意志决定。合同得标得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合法性与社会安妥性;2、可确定性;3、可能性。 合同之债,即依法订立得合同就是债得发生根据之一,合同关系就是债得关系得一种。 债得相对性早在罗马法中就已被揭示。罗马法“债务奴役制”。 债权与物权得区别:债权得实现依赖于债务人得特定给付,该给付表现为特定得作为或特定得不作为,物权得实现则需义务人抽象得不作为。

2018年4月自考合同法00230试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对,下述属于承诺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定标 2.下列合同巾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D.买卖龠同 3.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 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该合同 订立地是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 丁地 4.甲、乙二人订立一水稻购销合同,但对水稻质量来约定,合阿订立后,买方乙要求 重新协商水稻质量,甲未同意,则本合同的效力 A.无效 B. 可撤销 C.未成立,因甲提供的水稻没有质量要求 D.有效,甲、乙二入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水稻质量要求 5.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A.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B.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 C.格式合同条款排除对方权利的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6.甲公司准备为乙公司作中介寻找开发楼盘的合作伙伴。两个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 乙公司交付80万定金作为与甲公司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交付定金后,却委托另 一家公司作中介,同时要求甲公司退还定金。对此要求 A.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合同没有履行 B.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乙公司没有构成根本违约,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C.甲公司应该退还,因为合同未生效 D.甲公司不予退还,此定金条款有效 7.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LV包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率价提高l0倍 8.下列关于合同义务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合同义务分为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

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 2011年 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 00226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甲、乙、丙组成课题组,创作了一个剧本。其中甲负责筹集经费,乙设计了人物特点、人物之间的关系、主要情 节,丙具体撰写了剧本 ( ) A.剧本的作者是甲、乙、丙 B.剧本的著作权人是甲、乙、丙 C.剧本的作者是丙 D.剧本的作者是乙、丙 2.美国人在美国创作了一篇散文 ( )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共同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 必须在我国境内首先出版,才予以保护 B. 必须在我国境内首先发表,才予以保护 D. 必须在我国办理登记手续,才予以保护 3. 甲公司委托丁晓开发了一个软件,该软件的著作权 ( ) A. 依法由甲公司享有 B.依法由丁晓享有 C. 依法由甲公司和丁晓共有 D .依法由甲公司和丁晓协议约定 4.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 A. 小说 B.电影 C. 电视剧 D.软件 5. 甲创作了一部日文小说,乙经甲许可后,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丙希望把该小说改编成剧本 C. 出版社的邻接权保护期截止于该书出版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D. 出版社依法享有十年的专有出版权 7. 在著作权人 没有声明不许使用的前提下 ,下列情形中 不.属.于.法定许可的是 ( ) A. 甲杂志转载乙杂志刊登的作品 B ,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像制品 P87 应为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C.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D. 广播电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8. 下列情形中,构成侵权的是 ( ) A. 丙应该取得甲的许可 C. 丙应该取得甲和乙的许可 6. 李琳撰写了专著《知识产权实务问题研究》 A. 出版社对该书的装帧设计享有邻接权 B. 丙应该取得乙的许可 D. 丙应该取得甲或乙的许可 ,并与某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 (

《合同法》2017年4月自考试卷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5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有无偿合同特征的是 A、买卖合同 B、航空运输合同 C、租赁合同 D、赠与合同 2、关于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的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调整民事合同关系,不调整商事合同关系 B、只调整商事合同关系,不调整民事合同关系 C、既调整民事合同关系,又调整商事合同关系 D、既不调整民事合同关系,也不调整商事合同关系 3、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依据的民事法律基本原则是 A、情势变更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公平原则 D、自愿原则 4、下列不属于先合同义务的是 A、通知 B、协助 C、保密 D、付款 5、下列违约形态中发生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是 A、履行不能 B、预期违约 C、加害给付 D、履行迟延 6、下列责任形式中既可以用于违约责任,又可以用于侵权责任的是 A、继续履行 B、赔偿损失 C、消除影响 D、减少价金 7、下列属于仓储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 B、继续性 C、无偿 D、单务 8、下列关于居间合同特征的正确说法是 A、居间合同是要式合同 B、居间合同是非实践性合同

2018年10月自考《合同法》真题【自考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合同法》真题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甲公司为某知名饮料生产商,为提高公司业绩,向各大超市、商场寄送了其生产的多种饮料的价目表。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新要约 2、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双方协议的效力是 A.协议无效 B.协议有效 C.合同未成立 D.合同已成立未生效 3、下列合同条款中无效的是 A.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B.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C.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D.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4、张某欲将自己祖传的青铜牛变卖给李某,价款4万元,6月1日交付青铜牛,李某10日内付款,并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6月1日,张某将青铜牛交给李某,后由于李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执。张某主张李某应当支付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李某则认为双方没有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未能成立,其愿返还青铜牛,但不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因双方未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能成立,李某有权不付款,但应返还青铜牛 B.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张某已交付靑铜牛,李某也已接受,合同成立,李某应付款 C.因为买卖青铜牛的合同是法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此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李某没有签字,那么该合同不能成立 5、按各方是否都有义务且是否存在对价关系作为分类标准可把合同分为 A.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B.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C.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D.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 6、在承揽合同中,未经定作人许可,承揽人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A.主要工作 B.辅助工作 C.所有工作 D.大部分工作 7、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 B.保管合同 C.委托合同 D.买卖合同 8、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8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真题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越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总题数:25,分数:25.00)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B.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 C.该数据电文被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 D.该数据电文被收件人接收的汶次时间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 3.甲公司于某年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失效时间是()。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4.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属于()。 A.欺诈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C.恶意磋商√ D.正常的商业竞争 5.下列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 A.乘人之危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D.重大误解的合同 6.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某企业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是()。 A.有效合同 B.效力待定的合同 C.可以变更成撤销的合同 D.无效合同√ 7.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依据是()。 A.合同在法律上有无名称 B.合同是否附条件 C.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D.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联性√ 8.下列不辟于要约遨请的是()。 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广告 C.招标公告 D.悬赏广告√ 9.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10.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却表示免除对丙公司的债务,据此,乙可以行使()。 A.债权人撤销权√ B.债权人代位权 C.债权人抵销权 D.债权人免除权 11.甲与菜农签订了买卖菜瓜的合同,约定数量为100公斤。合同签订后,甲考虑可能 100公斤不够用,便又与菜农协商,在其他都不变悄况下,双方同意将原定数里100 公斤改为200公斤。这被称为()。 A.合同变更√ B.债权让与 C.免责承担 D.概括转移 12.债权让与合同对债务人生效的时间是()。 A.让与合同签署时对债务人生效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 6 年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合同法试卷 (课程代码00230)本试卷共 5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 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 分,共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定金合同 C、个人借贷合同D融资租赁合同 2、关于合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本表现为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很少 B、基本表现为强制性规定,任意性规定很少 C、只有任意性规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D只有强制性规定,没有任意性规定 3、合同履行中,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合同法的

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4、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性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权利否认的抗辩权 B、属于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C、属于阻却的抗辩权D属于对人的抗辩权 5、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对于请求权竞合釆取的是 A、法条竞合说 B、请求权自由竞合说 C、请求权相互影响说D请求权规范竞合说 6、下列关于定金说法正确的是 A、定金合同为独立合同 B、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C、定金责任效力具有补偿性D定金合同与违约金可以并用 7、下列不具备行纪合同特征的是 A、实践合同B双务合同 C、有偿合同D不要式合同 8、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电机存放在乙方,存期半个月,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将电机发运至丙厂。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造成甲厂逾期交货,向丙厂支付了违约金8 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正确的是 A、乙方应尽快将该批电机运至丙厂但不对8万元违约金负责 B、乙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厂逾期交货所支付的8万元违约金 C、乙方只负责仓储保管,不应负责发运货物 D甲厂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而未履行,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9、釆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如果格式条款有异议,应当依 A、提供方的解释 B、相对方的解释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真题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中,最先制定的法律是() A、《著作权法》 B、《专利法》 C、《商标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2、下列国际组织中,简称为WIPO的是() A、世界贸易组织 B、世界版权公约组织 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D、亚太经合组织 3、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是() A、《安娜法令》 B、《兰哈姆法》 C、《垄断法规》 D、《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 4、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时事新闻 B、司法裁判文书 C、大百科全书 D、化学元素周期表 5、甲创作了一幅油画,有关部分认定该油画的内容违反了我国宪法的规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油画可以出版 B、该油画不能在中国出版 C、该油画必须销毁 D、该油画不享有著作权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 A、导演 B、编剧 C、演员 D、制片者 7、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的是()

A、表演权 B、发表权 C、表演者权 D、发行权 8、对于美术作品,随着原件所有权转移而转移的权利是() A、发行权 B、汇编权 C、改编权 D、展览权 9、甲于1973年完成了一系列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于1975年8月发表在《国家地理》上,1996年5月甲逝世,该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截止于() A、2023年12月31日 B、2025年12月31日 C、2046年12月31日 D、2046年5月31日 10、单位对计算机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的起算时间是() A、开发完成日 B、登记注册日 C、核准授权日 D、首次发表日 11、M商场为吸引消费者,委托艺术家甲创作了一座雕像,放置于商场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雕像的著作权归属。对此,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A、M商场同意N商场复制一个相同的雕像 B、消费者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与雕像合作留念 C、M商场将该雕像制作成微缩纪念品向消费者出售 D、艺术家丙仿照该雕像并将其制作成小型纪念品销售 12、依据我国《专利法》,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A、计算机软件 B、产品发明 C、汽车外观 D、方法发明 13、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文件是()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 一、考试题型 1、单项选择题;2 多项选择题;3、名词解释; 、 4、简答题;5 论述题;6、案例分析 、 、重点内容 第一编导论 1、知识产权的概念(P4) 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 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着作权和工业产权; (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 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上的 “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 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 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 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 (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 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 答:(1)寻求一种创造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可以有效地配置资源; (4)促使知识产权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 5、世界范围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法律(P38) 答:(1)1883年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等十多个国家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2)1886年以欧洲为主导的国际间相互保护着作权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952年以美国为主导的又一着作权多边条约《世界版权公约》;

全国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试题与答案

全国2008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A.商业秘密B.商标权C.著作权D.地理标志权 2.下列选项中,属于口述作品的是() A.散文B.即兴演讲C.相声D.书法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化学元素周期表B.农历历法 C.建筑图纸D.法律法规 4.依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的时间是() A.自软件首次发表之日B.自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之日 C.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D.自软件商业使用之日 5.某人购买了一幅美术作品,没有作者署名,请问该购买者享有下列哪项权利() A.署名权B.发表权C.复制权D.展览权 6.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的情况下,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二年优先使用权,该优先使用权期限的起算日为() A.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B.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年的12月31日 C.作品创作完成之日D.按合同约定之日 7.甲作家创作完成了一部小说,乙影视公司未经甲授权将该小说改编制作了一部同名电视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如果再授权他人翻译该小说时必须经过乙授权 B.乙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电视剧的著作权 C.乙行使电视剧的著作权不需经过甲授权,但是必须向甲支付报酬 D.乙行使著作权必须获得甲的追认授权同时向甲支付报酬 8.A公司向社会公开征集产品广告,并声明中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A公司,王某设计的广告中选,王某设计的广告属于() A.A公司的委托作品B.A公司的法人作品 C.A公司的职务作品D.A公司与王某的合作作品 9.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10.作家甲创作了一首新歌,歌手乙进行了演唱,唱片公司丙录制成CD唱片,网站丁未经甲乙丙许可将该CD 盘全部歌曲上网,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B.丁侵犯了甲乙丙的表演权 C.丁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D.丁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 11.某咖啡厅播放背景音乐涉及到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哪项权利() A.发行权B.表演权C.放映权D.广播权 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其起算日是() A.作品登记日B.作品发表日 C.交纳样书日D.创作完成日

法考《知识产权法》复习题集(第2810篇)

2019年国家法考《知识产权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华信集团委托雕塑家张某创作了一座麒麟雕塑,寓意“生意兴隆”,放置在公司办公楼一层中央。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 A、华信公司许可其子公司华信能源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华信公司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客户赠送 C、客户拜访华信集团后觉得这个雕塑很有意思。遂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让其在某风景区工作的哥哥出售 D、客户拜访华信集团总部时看到该雕塑,觉得非常有艺术价值.遂拍照留念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创作中著作权归属等问题。《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可知,本题中雕塑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张某。另外。该法第10条第5项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本题中ABC描述的行为,属于侵犯了张某著作财产权中的复制权。而D中客户拍照纪念的行为则没有侵犯著作权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属于侵权行为。 2.以下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行政主动认定为原则,以司法个案认定为例外 B、就商标争议案件中涉案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争议中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进行认定 C、驰名商标保护不涉及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D、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宣传等商业活动中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章>第5节>驰名商标的认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驰名商标的认定以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为原则。被动认定是指只能基于纠纷当事人的申请才能认定驰名商标,法院、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主动依职权认定。个案认定是指只能在发生纠纷的个案中,商标是否驰名对争议的解决具

2017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7 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篇一:2017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官方版)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

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 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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