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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介绍(面向商业银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简介
2011 年 9 月

第一章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历史沿革
1990 年 本所成立之初,即开办债券交易,其中国债 5 只,金融债 9 只、企业
1992 年 1993 年
在国债市场推出统一代保管制度,国债交易、托管及交收开始走向无纸 化;同年开设债券交易专场 推出国债回购和国债期货
1994 年 推出标准券国债回购,全年国债回购成交达到 63.15 亿元
1995 年 财政部在本所尝试发行记账式国债
1996 年 国债回购开始按季调整标准券比率,当年国债回购交易额 12439.16 亿
1997 年 推出可转换公司债券
1998 年 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国债全部按账户托管
2002 年 推出企业债回购
2003 年 国债回购开始按月调整标准券比率
2005 年 我国第一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联通 CDMA 受益凭证”在本所流通
2006 年 推出新质押式国债回购
2007 年 2008 年
推出新型债券交易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同年,第一只 公司债券“长江电力公司债券”在本所发行、上市 企业债券计入投资者证券账户,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回购并轨运行
2009 年 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章 发展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一、债券上市规模
2011 年 8 月底,挂牌债券 589 只,托管量 7299 亿元
其中:
国债 139 只
2228 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 65 只
5 亿元;
企业债 253 只
1276 亿元;
公司债 103 只
1909 亿元;
可转债 12 只
1044 亿元;
分离债 17 只
837 亿元;
2010 年底上交所上市债券数量(只)


二、债券成交概况
上交所债券市场年度成交额(单位:亿元)

第三章 债券市场创新 一、质押式回购
1、质押式回购的品种和代码
代码 204001 204002 204003 204004 204007 204014 204028 204091 204182
简称 GC001 GC002 GC003 GC004 GC007 GC014 GC028 GC091 GC182
品种 1 天债券回购 2 天债券回购 3 天债券回购 4 天债券回购 7 天债券回购 14 天债券回购 28 天债券回购 91 天债券回购 182 天债券回购
2、质押式回购的的功能特点 (1) 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和核算标准券。 (2) 建立质押库制度,回购交易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质押券实行“转移占有”。 (3) 质押券提交、转回申报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以提高质押券管理的效率。 (4) 交易系统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 (5) 所有上市国债和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均可用于质押式回购的交易。

3、流动性安排 (1) 当日买券当日回购(T 日购买的国债可在 T 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系统自动将其折成标准券,并可用于 T 日回购融资。) (2) 回购期间当日实时换券(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 (3) 回购到期滚动续做或者卖券还款(融资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进行滚动续做) (4) 回购到期可以买券还款(融资回购到期日,融资方也可以卖券偿还到期购回款。)。
4、质押券标准 (1) 国债;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可作为新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 公司债券发行人是中央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之一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或者提供足额资产抵押担保; 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为 AA 级;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公司债券。

5、市场状况
质押式回购市场日均成交金额和成交笔数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9年
回购未到期余额(亿)
2010年
2011年


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1、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目标 逐步建设与股票市场平行、独立的固定收益市场体系,为国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提供高效、低成本的批发 交易平台。
2、整体框架
(1)市场参与者 合格投资者:交易商、一级交易商
(2)交易品种 国债、公司债、债券类别衍生产品
(3)交易时间 试点阶段:现券交易时间为 9:30-11:30、13:00-14:00。其后为隔夜买断式回购自动融券。

(4)交易流程
报价交易机制:确定报价、待定报价 报价交易模式要点:
报价方:所有债券交易商(其中一级交易商有义务维持现券双边确定报价) 报价内容:证券代码、价格、数量 报价显示:报价信息按照价格进行排列,可以选择最优报价或全部报价 成交数量:国债每笔固定 500 万元面值,公司债每笔固定 100 万元面值

匿名报价:允许
询价交易模式要点: 询价方: 普通债券交易商 被询价方:一级交易商和普通交易商 询价要素:债券代码、债券数量、买卖方向、询价对象 询价限制:每次询价最多向 5 家交易商进行询价 匿名询价:不允许
(5)结算模式 中央担保、净额结算:对符合条件的债券实行净额担保结算,结算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 ,CCP)。日末,
结算公司对各个参与者的证券轧差清算(Netting),计算各参与者应收和应付之资金和债券。 未来可以支持多种交收模式(如实时逐笔结算模式 RTGS)。
(6)一级交易商制度 一级交易商对规定的交易品种提供确定买卖报价; 一级交易商须维持富有竞争力的报价:价格和数量要满足特定要求,且每日买卖价差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幅度;报价单日中断时间
累计不得超过 60 分钟;一级交易商须对市场参与者的询价,及时提供富有竞争力的报价。

第四章 债券发行
一、国债发行 —招标发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主开发完成“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能够实现国债远程投标和场外分销过户的全电子化发行, 在国债发行期间,采用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挂牌分销为承销商在本所交易市场挂牌卖出,各会员单位自营
或代理投资者通过交易席位申报认购;协议分销为承销商同其他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签订分销协议进行分销认购。
采用挂牌分销方式的委托、成交均按本所业务规则办理,投资者可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申购。
采用协议分销的承销商,须在分销结束前向本所发出分销申请,以便本所及时进行债权登记,本所将于分销结束后将债权一次性
转入分销证券账户。
承销商
挂牌分销 (场内分销)
选择上交所注册
合同分销 (场外分销)
承销商以承销代码 卖出申报
向上证所“国债招标系统” 递交分销申请
交易系统撮合交易过户
上证所分销过户
上证所成交回报
上证所分销过户成功
统计挂牌、合同分销后总余额

二、公司债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1、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债券,可以进行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并可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
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同时上市交易;不能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债券,只能进行网下发行,并只能通过本所固定 收益平台进行上市交易:
(1) 发行人的债项评级不低于 AA; (2)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3)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 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网上发行是指以确定的发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竞价系统以场内挂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网下发行是指由承销团自行 询价、销售、簿记,向特定投资者协议发行。
第五章 债券上市和申请
一、 债券上市条件 1、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有权部门批准并发行; (2)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3)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4)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的信用级别良好; (5)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6)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于符合上列上市条件的债券,本所根据其资信等级和其他指标对其上市交易实行分类管理,不能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债券, 只能通过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上市交易: (1)发行人的债项评级不低于 AA; (2)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3)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债券上市申请
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须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债券上市申请书; 有权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同意债券上市的决议; 债券上市推荐书;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 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

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债券实际募集数额的证明文件; 上市公告书;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人最近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与担保协议(如有); 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所对债券上市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债券在本所申请上市,必须由一至二个本所认可的机构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
三、上市费用 为推进债券市场发展,本所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暂免各类债券上市初费和月费

第六章 交易规则
一、 现货交易
1、 基本规则 交易单位:手(人民币面值 1000 元); 计价单位: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申报价格变动单位:0.01 元 T+0 交易: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2、 集中竞价系统 交易时间: 本所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9:20-9:25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订单种类: 限价委托订单;市价委托订单 申报数量: 1 手整数倍;不超过 1 万手 价格限制: 集合竞价—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 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 70%; 连续竞价—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 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 90%;同时不高 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 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 70%; 撮合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收盘价格: 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 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3、 大宗交易系统 交易时间: 15:00-15:30 交易方式: 意向报价、成交申报 申报数量: 国债最低 1 万手(1000 万元面值),其他债券最低 1000 手(100 万元面值) 价格限制: 交易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4、 固定收益平台 交易时间: 9:30 至 11:30 、13:00 至 14:00。 交易方式: 报价交易、询价交易 实名报价/匿名报价 申报数量: 报价交易-国债为 5000 手(500 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其他债券为 1000 手(100 万元面值)或其整数倍 询价交易-起点数量为 100 手(10 万元面值) 涨跌幅限制:10%,涨跌幅价格=前一交易日参考价格 X(1±10%);其中的前一交易日参考价格,为该日全部交易的加权平均价,

该日无成交的为上一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依次类推。
二、 质押式回购交易 质押式回购—指将质押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 金的交易。 标准券: 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回购日期: 1 天、2 天、3 天、4 天、7 天、14 天、28 天、91 天和 182 天。交易期限按日历时间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基本流程: 融资方先提交质押券,然后进行回购申报 申报单位: 手,1000 元标准券为 1 手; 计价单位: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5 元或其整数倍 申报数量: 100 手(10 万元)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 1 万手(1000 元); 申报方向: 融资方按“买入”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予以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承接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负责人:陈岱松、张卫东 成 员:贾希凌 邱进前 朱晓喆 杨海峰 魏华文 杨 席 荣 华 王 蕾 姜伯韬 何 单 蔡利初 卢 鹏 黄扬杰 吴诗婧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期联合研究计划——国资管理与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课题摘要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中最重要的力量。从整体上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不仅是各行业的排头兵,也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的优化程度、治理效率的高低,不仅是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成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要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还是关乎整个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内部治理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所有者缺位,国有股投资主体不明确;委托代理机制失灵;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明显;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二是公司治理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严重扭曲;对公司治理进行不适当的行政干预;经理人市场较为落后;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因此,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其一,完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逐步壮大机构投资者股东;优化董事会结构,严格规范董事会职权;健全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效率;改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其二,尽快培育良好的公司治理外部环境。摒弃各种形式的行政干预,充分保障公司控制权市场功能的发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的制度环境;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完善经理人的任免制度。其三,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对优化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积极作用。提升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强经营的透明度;完善证券市场相关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及名称

600000 浦发银行600030 中信证券600064 南京高科600087 长航油运 600004 白云机场 600031 三一重工 600066 宇通客车 600088 中视传媒 600005 武钢股份 600033 福建高速 600067 冠城大通 600089 特变电工 600006 东风汽车600035 楚天高速600068 葛洲坝600090 啤酒花 600007 中国国贸 600036 招商银行 600069 银鸽投资 600091 明天科技 600008 首创股份 600037 歌华有线 600070 浙江富润 600093 禾嘉股份 600009 上海机场 600038 哈飞股份 600071 凤凰光学 600095 哈高科 600010 包钢股份 600039 四川路桥 600072 中船股份 600096 云天化 600011 华能国际 600048 保利地产 600073 上海梅林 600097 开创国际 600012 皖通高速 600050 中国联通 600074 中达股份 600098 广州控股 600015 华夏银行 600051 宁波联合 600075 新疆天业 600099 林海股份 600016 民生银行 600052 浙江广厦600076 *ST 华光 600100 同方股份 600017 日照港 600053 中江地产600077 *ST 百科 600101 明星电力 600018 上港集团600054 黄山旅游600078 澄星股份600102 莱钢股份600019 宝钢股份600055 万东医疗600079 人福科技600103 青山纸业 600020 中原高速 600056 中国医药600080 ST 金花 600104 上海汽车 600021 上海电力 600058 五矿发展 600081 东风科技 600105 永鼎股份 600022 济南钢铁 600059 古越龙山 600082 海泰发展 600106 重庆路桥 600026 中海发展 600060 海信电器600083 ST 博信 600107 美尔雅 600027 华电国际 600061 中纺投资600084 *ST 中葡 600108 亚盛集团 600028 中国石化 600062 双鹤药业 600085 同仁堂 600109 国金证券 600029 南方航空600063 皖维高新600086 东方金钰600110 中科英华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

基本面、技术面、资金面分析在期股市中的作用?这一问题是常常困扰炒期者心头之结。来到期市的人亦会为此争论不止,从初时的重技术为主到后期以基本面为基通盘分析,是大家都有的经历。在此偶谈几句个人体会以供网友参考: 先看基本面:基本面分析在市场分中作用在于对整个市场未来发展环境、各商品未来供需关系及影响其供需因素[如产量的增减、主产地的气候、需求的增减及未来潜力、各主要货币的政策与波动情况、国际国内局势平稳度、经济周期对该商品的拉动与压至、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性质、地位、公司未来增涨潜力、财务状况、主导产品市场表现、政府政策导向等等]。通过对以上这些由宏观到微观的基础分析,从中选择出自已认为潜质最大的商品或股票进行投资。一般来讲会有所收获。作为大资金投资人以基础分析作投资主要参考是最长见的选择,以便于选准投资种类确保资金稳定赢利。 但基础分析亦有其弱点:它不能给出你准确进场离场信息,因此他只具备品种选择上的优势而不具备临场操作的优势。 再说技术面:技术分析对于普通投资人使用方便,上手也快。因此深受广大投资者欢迎。技术分析种类繁多,从基础的东方人用的k线图与西方人用的条形线闪电图,到各种周期理论、几何形态、道氏理论等等与众多的技术指标,都成为众多投资者钻研的标的。这些东西也确实为人们投资带来了方便。他的基础来源于人们对市场历史的重演性理解,从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帮助人们认识市场。他的长处在于可以排除人为情绪的干扰,降低交易成本和操作错误,指导进出场时机,这也是众人所追求的原因。一个好的技术分析者往往在市中容易获取盈利。虽然一些投资大师对技术分析嗤之以鼻,但就技术分析本身在市场表现看确实的一门值得掌握的工具。 但技术分析也有自已的局限性。首先是所有的理论本身都有局限,市场是发展的,用静态的理论分析动态的市场自然会产生些失误。因此使用者也会受到影响。因此技术陷井常常让人头痛。 接着说资金面:任何行情的动力都来源于资金的推动。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力越高未来行情发展空间越大,反之则机会不多。因此,对资金面的研究也不该忽视。 市中资金包括所有参与者,但主要需注重那些能引导行情发展的集团资金。没有集团资金的参与市场将难以发动行情,集团资金参与性质决定了行情性质。过江龙资金只会急拉快跑作反弹,而主流集团资金才有能力发动大行情。 任何交易品种的资金性质亦会指导其未来发展与动力的持久性,由其是一些大品种更是如此。 资金性质在期市上可从持仓报告中查得,而股市上则可从交易所公告席位中得到。 二、中石化公司基本面分析及技术分析 1、公司介绍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049亿元,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00年10月和2001年8月在境外境内发行H股和A股,并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和上海上市。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

上海证券交易所-sse

第一号科创板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适用情形: 1.科创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开展的交易事项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本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标准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开展的交易事项达到相关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发生债权债务重组事项,达到《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标准的,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3.如收购、出售资产构成《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所附《第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并同时参照适用本公告格式指引。 4.如收购、出售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行业不同的新业务或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同时参照适用本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所附《第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称;交易金额等)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如作为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存在交易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 (一)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本次交易背景、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称(股权类资产的,需说明股权比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交易商协会诞生记:央行短期融资券引发的纠纷】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债券市场三分天下,公司债由证监会下属的交易所负责审核,企业债由发改委管理,银行间市场债券则由人民银行管理。为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2005年人民银行独辟蹊径,开发新品种——短期融资券,并打破了债券发行审批制,引入备案制,实行余额管理。然而,这一行为引来了债券市场管理的“纷争”。2007年下半年,不同的部位对央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对人民银行发出质询函,主要内容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机构是否需要由人民银行审批,如果需要审批就是新市场行政许可,这需要在国务院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这一棘手问题,一度困扰人民银行。怎样才能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又不违反行政许可法呢?央行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将金融市场司的部分职能分出,成立交易商协会,实行注册制,自律管理。央行随后也修订了央票的管理办法,将其注册机构由人民银行变更为了交易商协会。可以看出,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中国债券市场的多头管理体制促成了交

易商协会的诞生。法规依据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关于公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6]4号)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审批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 非金融企业发行条件1、超短期融资券:期限在270天以内,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2014年,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SCP发行主体需满足五个标准:第一,发行SCP的主体需提供付费模式不同的双评级,任一评级机构出具AA级主体评级,发行人即可注册发行SCP;第二,发行人近三年内需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3次或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50亿元;第三,发行人需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测算短期资金缺口,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合理匹配用款期限,满足“实需原则”,不得“发短用长”;第四,公司治理完善,业务运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2014年2月修订).介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 (2014年2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使用说明 为了便于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更好地了解信息披露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编制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以下简称“业务手册”)。业务手册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必要时也可就规则的具体适用事项咨询本所。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手册(2013年3月发布 2013年8月第一次修订 2014年2月第二次修订) 目录 引言 (3) 第一章上市公司专区信息填报及文件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上市公司专区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信息维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书》报备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上市公司公告提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非公告电子文件披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临时公告披露 (47) 第四章定期报告披露 (55) 第五章股东大会 (66) 第六章权益分派 (76) 第七章限售股份上市 (79) 第八章配股发行及上市 (82) 第九章公开增发及上市 (85) 第十章证券简称变更 (86) 第十一章权益变动和收购 (88) 第十二章要约收购 (106) 第十三章重大资产重组 (111) 第十四章现金选择权 (125) 第十五章股份回购及股份注销 (132) 第十六章可转换公司债券 (139) 第十七章公司债券 (164) 第十八章股权激励 (170) 第十九章股权分置改革 (180) 第二十章破产重整 (185) 第二十一章停牌与复牌 (190) 第二十二章风险警示 (198) 第一节实施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98) 第二节实施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03) 第二十三章股票暂停、恢复及终止上市 (206) 第一节暂停上市 (210)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1.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本所挂牌转让,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包含一年以下)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境外注册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挂牌转让,参照本办法执行。 1.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增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增信义务。 1.4为债券发行、转让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

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1.5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业务资格。 1.6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7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办法及本所其他规定,对债券发行人、增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自律监管。 1.8 本所为债券提供挂牌转让服务,不表明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债券投资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9债券的登记和结算,由登记结算机构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挂牌条件 2.1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依法完成发行; (三)申请债券转让时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 (四)债券持有人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且持有人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挂牌转让条件。 2.2债券拟在本所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由本所确认是否符合挂牌条件。

银行主要业务分类和简介

1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2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本章通过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对银行的主要业务进行介绍。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 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类,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本章对银行负债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存款业务。 资产是银行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商业 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投资和现金资产三大类。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也是最主要的资 金运用。本章对银行资产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贷款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 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本章包括负债、资产、中间业务三节内容。 3.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 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 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外汇存款和机构外汇存款。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汇总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介绍会 ---券商调研问卷会员信息会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______ 营业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席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 业务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联络人: 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所有答案请全部填到横线上,特别是选择题的答案请填到问题的左边横线上。另外,为便于统计,请不要修改表结构,比如增删行。网络部分 1 贵公司各营业部与上证所之间使用何种线路连接? 地面卫星 SDH DDN PSTN VSAT SCPC 单向广播类型带宽(目前)带宽(可扩展) 2 贵公司是否建立了营业部间的城域/广域网?(如果选择a,可不必回答第4题;如果选择b,请直接从4题继续) a 是 b 否 3 贵公司各营业部间城域/广域网是采用何种技术建网的?(可多选) a DDN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双向卫星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SDH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Gb Ethernet 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e 其它:带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入运营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贵公司是否有建设城域/广域网的计划? a 是,将采用___________技术______年______月开始建设______年______月建成 b 否 5 贵公司是否采用集中报盘的方式? a 是,总部 b 是,地区:共有______区最大的有_______个席位最小的有_______个席位 c 否,但计划在 _________实现 d 否,暂时没有计划采用 6 贵公司的网管系统采用什么软件?软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天地备份是否具有地面与卫星两种连接方式? a 地面:SDH, DDN, PSTN b 卫星:VSAT, SCPC 8 网络部分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银行进行债券投资与债券交易的场所

商业银行进行债券投资与债券交易的场所(一)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产生 199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过热,大量商业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股票市场,其中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回购成为商业银行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重要形式之一。1997年6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在交易所托管的国债全部转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使用其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等自营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回购和现券交易,这标志着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大宗批发交易的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组织构成 1、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职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场管理办法和规定,对

市场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拟订市场发展规划和推动市场产品创新等。 2、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机构——中央结算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授权,中央结算公司和同业中心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以及交易中介和信息服务,同时负责对债券交易、结算进行实时监测和监督。 3、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机构——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基金等契约型资金等投资主体。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法人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非金融机构法人和基金等契约型资金等投资主体;财政部、政策性银行等筹资主体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人民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调节货币供应量,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运行方式 1、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公司债等;交易方式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就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有关风险警示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在特别处理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通知所称“退市风险警示”是在《上市规则》第九章“特别处理”中增加的一类特别处理,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本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公司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措施的实行和撤销依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的规定。 四、出现本通知第二条第(一)、(二)款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本所在公司披露该年度报告当日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于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第一个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未出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银行业务系统介绍

银行业务系统介绍 核心业务系统、 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二大类。 第一类,服务对象为银行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代理等。第二类,服务对象为银行自己,提供的服务包括网点/柜员管理、总账、内部账、现金、凭证、报表等。 国际业务系统、 该系统包括国际结算和外汇清算两部分,能够自动处理信用证、托收、汇款、头寸管理、外汇买卖平盘等业务,实现了国际结算、SWIFT通讯、资金清算和账务处理的无缝连接,自动清分信息、自动清算资金、自动处理账务、自动核对账务 对私(个人)信贷业务系统、 银行信贷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如何配置信贷资金,才有利于发展经济并增加自身盈利的决策活动。其内容包括:管理信贷关系;管理贷款规模和贷款结构;管理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经济效益;建立合理的利率体系,正确贯彻利率政策;改进结算服务,加强结算管理。 中间业务系统、 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最有前景的业务。 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它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它是在基本金融产品(如储蓄活期、借记卡等)的基础上提供的增值服务。 商业银行通过此类增值服务,不仅可以扩大储蓄存款、增加手续费收入,同时可以为客户提供多种优质、便捷的服务,从而更好的保持和发展客户关系,增加客户的忠诚度 . 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有本、外币结算、银行卡、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票据担保、贷款承诺、衍生金融工具、代理业务、咨询顾问业务等。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规模一般占其资产总额的15%以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解读参考答案一

1、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的,属于异常波动。+-20%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亿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上述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 4、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的,除应当披露并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6、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在澄清公告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的,应同时承诺至少()不再筹划同一事项。3个月内 7、A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300万元的担保,占A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A公司就该担保()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达到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并披露 8、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 通知 (上证公字〔2010〕60号)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备案程序 第一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具有独立董事提名权的上市公司股东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自确定提名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由上市公司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本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对监事会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向本所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第三条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指引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第四条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有关材料的,本所将根据现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决定。 第五条本所自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适用本规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境内外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权证等衍生品种在本所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1.3 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四条 1.4 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第五条 1.5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监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六条 2.1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商业银行基本概念介绍

商业银行基本概念介绍 什么是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银行:受《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 经营原则 安全性 流动性 赢利性 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的法人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原则: 注:我们银行属于法人银行,不用通报! 保障存款人利益原则 独立经营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依法接受银监会监管的原则 业务种类 资产业务 现金资产业务担保业务 信贷业务投资业务 贴现业务拆借业务 承兑业务透支业务

现金资产业务 定义:指随时可以用来应付偿还债务需要的资产,是银行资产中最富有流动性的部分。 组成:库存现金,存放央行准备金。 信贷业务(银行最重要的) 定义: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具体指商业银行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是主要的赢利手段。 种类: 按贷款主体: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 按借款人信用: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等。按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按贷款期限: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长期贷款等。 我行的信贷业务 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农名专业合作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银行承兑业务(最终的付款银行为承兑银行) 定义:指商业银行为支持在本行开户的资信良好的客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在票据的正面加盖承兑章,承诺自己作为票据的主债务人,在票据到期时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的一种资产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审查要点 贸易真实信誉良好必要保证金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介绍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概 况

目录 第一章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概况 (4)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基本概念 (4)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义 (4)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类 (4)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6) (一)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现状 (6) (二)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现状 (6) (三)银行中间业务法律法规现状 (6) (四)我国银行中间业务营销现状 (7)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问题及建议 (8)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问题体现 (8)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建议 (10) 四、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1) (一)实现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11) (二)实现银行的财务结构优化 (11) (三)促进存贷款传统业务发展 (11) 第二章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格局 (13) 一、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态势 (13) 二、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格局 (14) 第三章中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17) 一、国有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17) 二、股份制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18) 三、城市商业上市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20) (一)北京银行 (20)

第一章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概况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基本概念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即可以理解中间业务实际上就是非利息收入。 通俗讲,中间业务是介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中间的那部分业务,一般是指银行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业务、技术、机构、信誉和人才等优势,从中间人的身份代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代理事项等各种金融服务以及直接参与合规的市场交易等经营活动,从而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 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业务类型并正在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分为九大类业务:即,结算业务、代理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咨询业务、保管及其他业务。 1.支付结算类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2.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倡导各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可持续发展及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司在关注自身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各上市公司应增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目标。 二、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三、本所鼓励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公司可以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即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公司对外捐赠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从而帮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为其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真正价值。 五、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但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一)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对员工健康及安全的保护、对所在社区的保护及支持、对产品质量的把关等; (二)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防止并减少污染环境、如何保护水资源及能源、如何保证所在区域的适合居住性、以及如何保护并提高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等; (三)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通过其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如何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及未来发展、如何为其股东带来给高的经济回报等。 六、公司申请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应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键字】管理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日期: 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财务报告及XBRL业务模板修订 各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发布之后,根据上市公司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告和填报XBRL系统中发现的问题,现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15号编报规则”)有关条款、表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市公司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应自2010年度财务报告起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 (一)对15号编报规则附件“(一)审计报告”的修订 对15号编报规则附件“(一)审计报告”,公司应在“(一)审计报告”表格之前,披露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全文。 (二)对15号编报规则附件“(二)财务报表”的修订 1.在财务报表表头添加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或编制年度。 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改为“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3.在合并利润表下增加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只需计算、列报合并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无需计算、列报母公司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4. 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后添加“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年末余额”,应列报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的“本期期末余额”。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在“(六)专项储备”后增加“(七)其他”项,用于列报不应归属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一)净利润”至“(六)专项储备”的其他项目。对金额重大的其他项目,公司应在对应项目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对15号编报规则附件“(三)公司基本情况”的修订 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应披露公司历史沿革、改制情况、行业性质、经营范围、 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若从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运行不足三年的,应说明设立为股份公司之前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主体及其确定方法和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四)持股比率和表决权比率的确定 15号编报规则及其附件中的“持股比率”填列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份额的比率,“表决权比率”填列直接持有的比率和通过所控制的被投资单位间接持有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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