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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协议编号: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卖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3

第三章合作内容3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4

第五章保密条款6

第六章知识产权7

第七章违约责任7

第八章免责条款7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8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8

第十一章通知8

第十二章其他8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

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业务申请表

第七条代理业务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内容,可根据实际代理业务内容填列)

1、中国移动CDMAU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中国移动固定电话业务。

3、中国移动互联网宽带业务。

4、话费代收业务。

5、新业务受理。

6、移动卡、充值卡销售。

7、办理甲方授权的各项变更业务。

8、

第八条保证金

乙方应根据代理业务的种类以及代理业务规模向甲方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最低额度为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在代理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

户。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的保证金。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

第九条代理佣金条款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为甲方发展用户、销售移动产品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

(一)代理佣金见中国移动天津分公司当期执行的渠道佣金政策

(二)批零差价

乙方以批量买断充值卡的形式(一次不低于300元面值),佣金以折扣形式体现,折扣率统一标准为2%,即充值卡不再另计取佣金。

(三)奖罚佣金

甲方阶段性地对代理商进行评估考核,根据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可以设臵奖罚佣金,佣金标准以甲方最终正式为依据,以甲方确认的奖励通知为标准。

(四)其它佣金(追欠等服务类佣金)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确保乙方发展的正常用户在协议期内正常使用中国移动业务,保证正常用户使用的业务达到国家通信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二)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使用的相关票据。

(四)甲方负责对所经营移动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的宣传品。(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有关移动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支持。

(六)甲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拜访、召开会议等各种方式与乙方沟通信息。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业务发展情况、服务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主要为乙方的经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如乙方在考核期内所发展的用户数、该批用户带来的收入、该批用户的离网率、该批用户对中国移动的贡献率等项内容。(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予以制裁和处罚。对乙方原因发生违反甲方有关规定造成客户投诉、新闻曝光等损害甲方利益和信誉的行为,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处罚和索赔的权利。

(九)甲方可以与其他代理商签订协议或与本协议类似的其他代理协议,乙方代理不具有排他性。

(十)甲方按照乙方业务发展情况,向乙方提供号卡等资源支持。

(十一)甲方指定专门渠道管理人员与乙方相关人员对接,协调双方有关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问题。

(十二)甲方在乙方满足开办条件后,一次性支付开办补贴元。乙方在满足甲方各项要求后,每月享受元的服务补贴。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移动主管部门的规章和有关政策。树立“以用户为中心、让用户满意、持续改善服务工作”的观念。

(二)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时应维护甲方信誉,不得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三)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服从甲方的业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乙方招聘录用营业客服人员应符合甲方的业务管理要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服务规范,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其业务工作。

(四)乙方应按照具体代理业务的有关规定,于每日17:00时前将当日代收的各项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营业款最晚于第二个工作日10:00前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如未及时划拨,每延迟一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迟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计费系统和CRM系统营业受理、收费数据为准,乙方拥有唯一的工号和密码,在代理商门户系统对用户进行业务受理、收费,系统自动显示收款情况,该系统数据具有客观真实性。任何情况下,乙方对甲方自该系统查看、打印的数据均不持有异议。

(五)乙方应根据代理业务的种类以及代理业务规模向甲方提交保证金。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指定专营店不得代理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业务。)

(七)乙方在提供中国移动相关移动业务时,应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公布其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等内容。应在营业场所明显位臵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八)用户办理中国移动业务时,乙方应向用户提供使用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包括业务功能、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间、障碍申告、咨询服务电话等,不得以虚假、不实的宣传误导移动用户,并在用户入网时按甲方统一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明确中国移动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格式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九)乙方在代理甲方业务时应做到明码标价,严禁乱收费。

(十)乙方的“窗口”服务人员应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耐心、准确地解答用户的提问。

(十一)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用户的欠费追缴工作。

第五章保密条款

第十二条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代理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办理移动电话(含数据上网卡)入网、过户,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以及变更电话业务时,向基础移动运营企业或其委托经营者提供的用户本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居住地址(或单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中国移动业务代理合作,其中甲方为保密信息提供方,乙方为保密信息接受方。

(二)在代理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四)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代理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五)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六)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七)保密信息仅可在乙方从事该代理合作业务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提供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提供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提供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提供方的指示予以销毁。代理合作协议终止后,保密信息提供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八)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九)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接受方由此侵权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遭受投诉、处罚、诉讼、仲裁并被要求承担责任)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应对投诉、处罚、诉讼、仲裁而产生的支出)均由提供方承担与赔偿。

(十)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第六章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允许、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和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其中英文字、字样或其名称的一部分)及与此相类似的商标、服务标志或标识、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其将经过甲方同意后取得的印有甲方“中国移动”(中英文)的品牌名称、商标、服务商标或标识的文具、商业名片、广告、推广文字或其它物品及证件只用于本协议约定的业务。

第十五条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其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与甲方及其业务相关的机密信息/商业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作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一)擅自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宣传、销售、合作等活动。

(二)以甲方代理身份超越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范围而进行的任何宣传、销售、合作等活动;

(三)将本协议所获得的授权直接地或间接地授予任何第三方。

(四)代理其他运营商同类移动业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五)使用中国移动商标、标识或名义,从事代理协议约定外的任何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活动;

(六)超越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信誉。

(七)除上述条款外,违反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经甲方通知后,在[7]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的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行为的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违约方的追究和索赔的权利,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的认可。

第八章免责条款

第十九条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协议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期限相应顺延。遇到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另一方出具有关机关的不可抗力证明方可免责。

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通信中断和工期延误,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因一方自身的原因致使己方受损或因任何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一方受损,协议另一方可免责。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协议而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的有效性、存续性的纠纷或者仲裁条款有效性的争议。

第二十三条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协议到期后双方同意继续续签,则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第十一章通知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1)当面递交;(2)电报;(3)传真;(4)特快专递;(5)挂号信;或(6)电子邮件之中任何一种方式送达下述双方地址,于收到之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范围内需具体落实的内容,由乙方与甲方另签协议。

第三十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不时制定的对代理商管理规定及其他规定,乙方对上述规定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十三条附加条款

甲方: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代办点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本着“友 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 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务 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超出本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约束双方企业或 双方相关企业的权利。 4、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涉及到 终端销售的“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5、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代理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乙方不得有以 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代理协议,并追回相关损失。

(1)借用中国移动的声誉,在营业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造 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起媒体曝光。 (2)拒绝办理营业受理范围内的业务。 (3)在移动公司营业场所附近地区,采取哄骗、利诱、胁迫 等不正当手段从事拉客活动。 (4)未及时或按要求划拨营收款及代收通信费,情节严重的。 (5)为了个人私利,发生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2、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范。 3、有权对乙方代办业务的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及时告知乙方移动电话方面的业务政策调整,并负责向乙 方解释。 5、在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 代办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移动V1标准要求的首次 门头整修、业务宣传资料等。 6、向乙方有偿提供号源、卡品等,并提供开户支撑,业务答 疑服务。 7、按规定标准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办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办点由乙方投资,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和移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及本协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的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义按国家规定及时办理,否则承担相应法

中国移动无线音乐业务渠道合作推广协议

编号: 无线音乐业务渠道合作推广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目录 一、互联网渠道合作 (3) 二、费用与付款方式 (4)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5) 四、声明与保证 (6) 五、内容发布监督 (7) 六、知识产权 (7) 七、保密 (8)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9) 九、违约责任 (10) 十、不可抗力 (11) 十一、通知及送达 (12) 十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 十三、其他规定 (13)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现因为经营 需要,拟委托有实力的机构合作营销无线音乐产品; 2、乙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之公司,以互联网为 主要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各类网络和移动信息服务; 3、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双方经友好 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乙方所有并管理的 网站的互联网资源拓展无线音乐产品业务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联网渠道合作 1.1无线音乐产品描述:中国移动无线音乐产品均在本次合作范围内,包括 不限于彩铃、振铃等; 1.2合作方式:甲方提供无线音乐业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无线音乐铃 音资源;乙方作为合作伙伴,在乙方的网站和市场渠道有偿推广和销售

甲方的彩铃、振铃等产品,甲方向乙方按约定支付推广费用和提供一定 的甲方的市场资源作为报酬; 1.3双方约定关于甲方和乙方所各应投入的资源和渠道,包括网站频道、推 广方式、发布的页面、形式及次数等详细内容见本协议第三款规定; 1.4乙方必须接受四川移动委托甲方实施的《12530-网上联盟合作管理办法》 (附件)的考核; 1.5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费用与付款方式 2.1 本协议约定,乙方利用其移动互联网门户,为甲方的音乐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渠道,甲方的音乐产品在该渠道内销售后,甲方根据产品订购量为乙方支付渠道费用。 2.2 本协议约定,渠道费用甲方按照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电信增值业务产品所实际产生交易信息费的50%计算的基础上,甲方再扣除5%的管理费用,支付给乙方。 渠道费用(月) = 乙方渠道交易信息费(月)×分成比例×95% 例如:乙方5月份通过自身渠道销售由甲方提供的产品所产生的信息费100000元计算,那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渠道费用为: 100000元× 50% × 95% =47500元。 2.3 费用支付 甲方以自然月作为支付周期,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结算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乙方等额发票且收到移动渠道酬金后,将上一自然月的渠道酬金支付给乙方。 结算依据以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成功发送的统计数据为准。乙方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若存在异议,对基于成功状态报告前提下双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3%的情况,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3%,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邮政移动业务合作协议书模板

中国移动XX移动XXX分公司 XXX市邮政局 业务合作协议书

00 八年十二月 甲方:中国移动XXXX)分公司 乙方:XXX市邮政局 签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支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 市邮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在业务领域全面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一)整合双方资源,客户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甲、乙双方品牌优势和社 * 、>、、、/ 、、- 会美誉度。 (二)共同创新产品与服务,延伸各自服务网络和功能,实现价值增值,推动邮政移动信息化,达到双赢目的。 二、合作内容 (一)建设移动专营营业厅 1、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通过甲方所属各县、市分公司、营销中心(以下简称:所属机构)与乙方所属各县(市)邮政局(以下简称:所属机构)共同确定具备条件优良的部分场所用于建设移动通信专营营业厅。 2、对于有独立店面且装修符合甲方VI 规范的上述专营厅,严格参照甲方指定营业厅的VI 标准进行整修,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连接设备和一定的装修补助。 3、双方所属机构另行签订《专营服务厅业务合作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业务流程。 4、甲方根据自身现有的有关营销渠道管理办法,按照甲方“指定营业厅”的标准对乙方发放业务代办酬金。 5、双方在业务管理和酬金支付均按照属地化管理模式运作,即双方所属机构进行具体的业务合作。 (二)代理移动电话费收费业务 乙方利用邮政绿卡系统代收甲方移动通信费,甲方按照乙方代收通信费3%比例 向乙方计算代收费手续费并提供发票,具体操作流程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三)代发农村地区移动员工工资及代理商酬金业务

移动支付合作协议(客户版)

移动支付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缔结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后,如果乙方无明确不继续服务的要求,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合作了,合同期满前15天提出诉求,则合同到期后终止。 三、支付宝、微信的支付渠道及费用 乙方可自愿选择支付宝、微信的支付渠道,渠道如下: 备注:官方直连:资金实时到账企业申请的支付宝和微信商户平台 押金费用 经双方协商,甲方不收取乙方设备押金费用,乙方承诺使用微收银交易金额达到元/月。 四、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开通企业支付宝、微信的支付功能 2、负责协助乙方开通支付宝、微信支付商户号以及物料进店等 3、甲方提供乙方微收银系统并协助安装、培训,方便乙方收款,管理门店,对账,会员数据积累做精准营销等 4、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做好收银员的培训沟通,确保微收银正确使用 5、乙方协助甲方保管相关物料;涉及会员数据积累需求时,建议乙方主动推荐移动支付做数据积累

6、甲方依据乙方月交易金额,有权利收回铺设的设备。 五、资金安全说明 支付宝、微信支付资金安全均由支付宝、微信官方提供安全保障。(具体细则详见微信、支付宝。)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其他: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日期:

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实例版)

平台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上海优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以“电子支付”为核心,以“电子商务”为平台,以“电子营销”为手段的高科技电子化金融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涉足第三方支付(理财)、折扣商户、数据积分服务、POS收单、商务发卡、商用贸易业务、数据行销、财务咨询、高端财富管理等业务。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主要股东,拥有资深的网络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经验及丰富的金融财务管理经验,了解互联网及中国电子支付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及发展趋势,在中国本土市场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资源及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对中国金融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趋势、企业及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及互联网支付业务特点的充分论证,极力打造基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手机移动营销+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电子支付+财富管理”的专业平台;形成未来中国载体最多、业务功能最全、受理网络最广的中国运通模式--优乐支付平台。。 一、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各自的业务进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基本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通过平台对接,在电商平台、自助缴费终端、手机刷卡

器、银联卡POS终端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2.甲方向乙方电商平台开放订单支付接口,乙方电商平台交易可通过甲方手机刷卡器进行订单支付。 3.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结算通道,为乙方的自助缴费终端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定制的手机刷卡器终端。 二、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联标准POS终端。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承诺保持自有业务系统的网络连接畅通、系统稳定、运行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通讯运营商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用户无法完成交易或产生交易差错、延误等情况,甲方须及时配合查明原因、解决故障并予以差错纠正。 2.甲方向乙方平提供平台对接所需的技术开发接口、软硬件、网络等测试环境。 3.甲方应提供业务对账明细及汇总报表。 4.甲方开放自有客户服务渠道受理业务的咨询和投诉。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保持自有业务系统的网络连接畅通、系统稳定、运行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通讯运营商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用户无法完成交易或产生交易差错、延误等情况,乙方须及时配合查明原因、解决故障并予以差错纠正。

移动支付合作协议合同书客户版

移动支付合作协议合同 书客户版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移动支付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缔结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后,如果乙方无明确不继续服务的要求,合同有效期自动延期;如果乙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合作了,合同期满前15天提出诉求,则合同到期后终止。 三、支付宝、微信的支付渠道及费用 乙方可自愿选择支付宝、微信的支付渠道,渠道如下: 备注:官方直连:资金实时到账企业申请的支付宝和微信商户平台 押金费用 经双方协商,甲方不收取乙方设备押金费用,乙方承诺使用微收银交易金额达到元/月。 四、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开通企业支付宝、微信的支付功能 2、负责协助乙方开通支付宝、微信支付商户号以及物料进店等 3、甲方提供乙方微收银系统并协助安装、培训,方便乙方收款,管理门店,对账,会员数据积累做精准营销等 4、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做好收银员的培训沟通,确保微收银正确使用 5、乙方协助甲方保管相关物料;涉及会员数据积累需求时,建议乙方主动推荐移动支付做数据积累 6、甲方依据乙方月交易金额,有权利收回铺设的设备。 五、资金安全说明 支付宝、微信支付资金安全均由支付宝、微信官方提供安全保障。(具体细则详见微信、支付宝。) 六、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平台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优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优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16楼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上海优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 是一家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以“电子支付”为核心,以“电子商务”为平台,以“电子营销”为手段的高科技电子化金融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涉足第三方支付(理财)、折扣商户、数据积分服务、POS收单、商务发卡、商用贸易业务、数据行销、财务咨询、高端财富管理等业务。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主要股东,拥有资深的网络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经验及丰富的金融财务管理经验,了解互联网及中国电子支付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及

发展趋势,在中国本土市场拥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资源及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对中国金融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趋势、企业及金融机构业务需求及互联网支付业务特点的充分论证,极力打造基于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手机移动营销+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电子支付+财富管理”的专业平台;形成未来中国载体最多、业务功能最全、受理网络最广的中国运通模式--优乐支付平台。。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各自的业务进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基本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通过平台对接,在电商平台、自助缴费终端、手机刷卡器、银联卡POS终端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2.甲方向乙方电商平台开放订单支付接口,乙方电商平台交易可通过甲方手机刷卡器进行订单支付。 3.甲方向乙方提供支付结算通道,为乙方的自助缴费终端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定制的手机刷卡器终端。 5.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联标准POS终端。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承诺保持自有业务系统的网络连接畅通、系统稳定、运行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通讯运营商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用户无法完成交易或产生交易差错、延误等情况,甲方须及时配合查明原因、解决故障并予以差错纠正。 2.甲方向乙方平提供平台对接所需的技术开发接口、软硬件、网络等测试环境。 3.甲方应提供业务对账明细及汇总报表。 4.甲方开放自有客户服务渠道受理业务的咨询和投诉。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承诺保持自有业务系统的网络连接畅通、系统稳定、运行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通讯运营商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用

中国移动光缆补偿协议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 光缆线路迁改工程赔补协议书 2016年4月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 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当事人于【2016】年【4】月在【张掖】签订。 因,需要对甲方所属的通信线路进行迁改,甲乙双方沿 张掖滨河新区至平山湖公路设计线路进行了实地勘察,对甲方5段通信线路进行迁改,经协商,为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必须对甲方通信线路设施进行保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实际工程量 经实地勘察,双方确认由于张掖滨河新区至平山湖修建公路施工影响,甲方通信光缆线路需迁改公里,光缆公里,各类通信光缆线路在公路界内的 实际占压长度、包括公路主道所有工程量由甲方负责施工,具体迁改工程量见附表。(中国电信甘肃省2016年光缆线路迁改工程张掖工程投资预算表) 二、乙方承担的补偿责任 1、补偿金额:由于乙方的原因,影响甲方通信线路或设施安全而造成线路改迁、保护等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元整)。 2、上述补偿款项包括:⑴通信线路设施迁改勘察设计费⑵通信线路迁改工程预算中涉及的费用;⑶通信线路或设施迁改发生的材料费用;⑷通信光缆线路或设施开挖、安装等直接费用;⑸通信光缆迁改施工调遣费等补偿项目。 3、支付方式:为了保证甲方通信线路迁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转账。

账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4、施工期限:本工程即协议签订之日起,于20日内完成全部线路迁改工程建设,不得影响公路建设的施工进度。 三、双方职责 1、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及时向甲方拨付费用。 2、甲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的建设方案组织施工。 3、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付款,若违反本合同按费用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二支付 违约金。 2、甲方不按约定日期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迟一日,按费用总额的每日 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与仲裁 因违反或单方面终止协议而造成的对方损失或损害的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时,可提请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的工程完工符合公路建设要求后 之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书范本

协议编号: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合作营业厅□卖场)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围 3 第三章合作容 3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五章条款 6 第六章知识产权 7 第七章违约责任 7 第八章免责条款 7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8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 8 第十一章通知 8 第十二章其他 8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要结算):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围为:市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复印件 5、代理业务申请表 第七条代理业务容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以下所有业务项目均为举例可选容,可根据实际代理业务容填列) 1、中国移动CDMA UIM卡并办理入网开户业务。 2、中国移动固定业务。 3、中国移动互联网宽带业务。 4、话费代收业务。 5、新业务受理。

移动支付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编号:20140821A 二0一四年X月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在项目领域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拓市场,在资金结算、技术平台的开发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合作,收益共享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共同原则,建立长期的、全面的唯一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创造一切条件和便利,在项目领域各个层次展开全方位的业务合作; 3、双方互为对方重要大客户,彼此为对方提供大客户应享有优质、优先及优惠服务; 4、双方本着友好务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合作内容 (一)双方同意,根据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就项目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收支结算服务:包括 ipos移动支付,POS收单产品系列 2.数据增值服务:包括信息归纳,分析,量化 3.信用评级服务:为会员商户,商户主等提供信用身份证

4.信用金融服务:投融资,理财,保险,担保,商业保理等 5.其他创新应用服务:跨境贸易服务,移动商业应用等 (二)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络资源、客户资源、宣传渠道宣传推广所开展的合作业务,联合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有利于市场拓展的活动; (三)在合作期间内,双方将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互相沟通业内信息,提供信息和有关人员的沟通渠道,使双方能够及时对有关信息做出反应。 三、声明 1、双方均保证于签署本协议时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签约/履约过程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若一方需变更上述资料,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变更资料方承担。 2、双方均保证于合作期间提供的任何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均为其合法持有或提供。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以开展合作业务为目的、按照协议约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时,应明确指明该资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满,一方应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源,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本协议达成的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双方的产品和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四、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时对各项合作业务的相关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以及因业务展开而获取的另一方保密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除下列情况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或者利用该等保密信息、资料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本协议约定以外之利益: 1、经一方书面授权,为业务顺利开展的目的使另一方的其他合作伙伴获取保密信息; 2、向法律上有权利知悉有关保密信息的司法、行政机关披露; 3、基于有关法律、具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裁决或命令要求的披露或有其他法定义务的披露。 五、争议的解决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

代办点移动业务代理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及办理移动电话业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和规定,本着 “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 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2、订立本协议旨在促进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在提高移动通信服 务质量的同时,取得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 3、甲乙双方均不具备超出本协议范围内的任何约束双方企业或 双方相关企业的权利。 4、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移动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甲方;涉及 到终端销售的“三包”承诺的解释权归乙方。 5、本协议营业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范围 1、移动电话入网、业务办理 2、移动电话卡类销售(如:充值卡、缴费卡等) 3、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种类进行调 整。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代理资格和代理形式进行审核与评估。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代理协 议,并追回相关损失。 (1)借用中国移动的声誉,在营业厅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起媒体曝光。 (2)拒绝办理营业受理范围内的业务。 (3)在移动公司营业场所附近地区,采取哄骗、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从事拉客活动。 (4)未及时或按要求划拨营收款及代收通信费,情节严重的。 (5)为了个人私利,发生窜货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2、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和业务操作规范。 3、有权对乙方代办业务的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及时告知乙方移动电话方面的业务政策调整,并负责向乙方解释。 5、在乙方缴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代办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移动V1标准要求的首次门头整修、业务宣传资料等。 6、向乙方有偿提供号源、卡品等,并提供开户支撑,业务答疑服务。 7、按规定标准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办费。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模板(财险和电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支公司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二O一六年五月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 地址:淮北市淮海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汪飞虎 邮编:235000 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支公司 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汉卿 邮编:235000 鉴于: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1)均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2)并且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的相应授权;(3)具备履行本协议合 同所必须的资质和条件。

为促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支公司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 执行。 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自愿在保险、电信、宣传等业务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双方均将对方作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向外界宣布双方结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积极支持乙方保险业务发展,为乙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 资源和优质服务。 (2)乙方积极支持甲方全面业务发展,为甲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 资源和优质服务。 (3)甲、乙双方应在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他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及其各自章程的前提下开展合 作。 (4)双方相互推荐优质客户,承诺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 前提下优先给予对方推荐的客户以业务支持。 第二条全面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合作内容,各自授权有关部门商洽具体的合作事项,条件成熟的可另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上述专项合作协议需要扩展到所属分支机构的,必须由甲、乙双方各自授权的分支机构组织实 施。 第三条双方代理业务合作 (1)建立代理关系销售保险产品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保险代理关系,甲方在保险监管许可范围内为乙方代理开展保险咨询、报价、推介业务。甲、乙双方分支机构在本协议约定事项下, 签订合作协议、代理收取保险费。 (2)甲方分支机构须根据乙方的委托授权代理向客户收取保险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甲方系指客户,乙方系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授权的位于本协议签署地的下属市级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通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负责告知甲方,乙方予以协助。 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xxxx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乙方向甲方明确提供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甲乙双方通过业务受理单等方式具体签署服务协议。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客户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处理。 二、入网登记 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

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和经办人代办入网登记手续时要签名。 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证件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 4.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避免损失扩大。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5.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清单和通话详单查询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逾期未交的,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标准合同模板 Standard contract template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 协议

协议编号: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3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3 第三章合作内容 3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五章保密条款 6 第六章知识产权 7 第七章违约责任 7 第八章免责条款 7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8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 8 第十一章通知 8

第一章第十二章其他 8 第二章合同双方资格和权限 第一条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 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 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 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 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 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 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加盖国税、地税公章) 3、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移动支付合作协议模板

移动支付合作协议 甲方 联系地址 业务联系人电话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业务联系人电话邮箱 银行户名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鉴于: 1、甲方作为支付行业的系统服务商,专注于为终端商户提供支付交易相关的渠道、系统以及运营服 务,提供移动支付相关的信息传输和数据查询及其配套软硬件系统(以下统称“对接系统”)的开发、生产服务。 2、乙方希望通过甲方的对接系统和移动支付间联通道资质为商户提供移动支付相关的信息传输和数 据查询及其配套软硬件系统的安装和维护服务。 双方在此均保证其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公司权力和授权、许可、资质,且已授权签约 代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达成如下一致: 一、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以共同开拓聚合支付服务市场为合作基础,乙方向甲方推介线下商户,甲方向乙方提供 移动支付对接系统软件和平台服务。甲方对乙方推介的商户签约、安装机具、运营支持等事项提供协 助。 1.2 乙方按甲方的相关要求,利用其自身的资源发展商户;甲方根据乙方发展商户的实际交易金额, 按照附件一《计费和结算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1.3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甲方有权对商户的移动支付服务费费率进行调整,经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 按调整后的费率执行。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4 甲方负责向移动支付通道平台提交准入商户资质。 1.5 基于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或其他风险防控因素的考虑,甲方有权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 知乙方或商户暂停、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从应转给乙方的佣金中直接扣取相当于甲方损失的金额,乙方 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商户对用户或甲方违约,给用户或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对此存在过错的。 1.7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须遵守通道关于移动支付服务的管理和运行规定。 2.2.2 乙方推介的商户使用甲方支付服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签订的协议内容的,有异 常交易或者实际交易涉及的经营情况与原提交的经营资格存在明显差异,乙方应立即与推介商 户进行确认并进行整改。乙方对甲方因商户上述情形受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该乙方 推介的商户使用聚合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易额不计入推广服务费的计算。 2.2.3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商户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在双方合作期间,不误导商户、 不虚假宣传、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2.2.4 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开展任何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的活动。 2.2.5 乙方向甲方推荐拓展商户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附件一、佣金计算标准或补充协议中的约定 对外报价,不得出现返利、回扣等收受贿赂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6 乙方不得主动进行或协助商户或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 得出现虚假申请、侧录、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 2.2.7 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如遇迁址、停业、域名或联系电话等商户资料信息变更,应提前通知甲 方。 三、费用和计费结算条款 3.1 计费和结算条款 见本协议附件一《计费和结算条款》。 四、知识产权 4.1 甲方拥有对接系统相关产品和平台服务的一切权利。 五、保密条款

O2O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优质文档)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O2O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优质文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2破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甲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建立O2OB略合作关系,双 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发展之联盟,为此,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进行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项目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全版)

中国移动代理合作协议 第一章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代理商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计算发放佣金时使用): 提卡商名称:,提卡代码: 开通商名称:,开通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要求是结算帐号): 户名: 第二条双方法律权限 (一)甲方是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焦作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有合法经营国家授权的移动业务的资格。甲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乙方承诺已合法办理开展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法

律手续,并承诺若其行为与法律相抵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章合作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为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发展通信业务,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及移动行业管理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业务的经营地域范围为:市 区/县 第五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业务网点的类型为: 1、合作营业厅 2、卖场 第三章合作内容 第六条代理商准入资格 (一)乙方注册资本在人民币贰万元以上。 (二)乙方须具有合法的通信终端设备以及无线电通讯设备经营许可资格。 (三)乙方须无违法、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 (四)乙方须具有无线通信产品销售实力和经验,自身拥有发展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和较好的商业道德规范和营业服务水准。 (五)乙方须拥有平方米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如乙方为卖场,须拥有节柜台的营业场所用于代理甲方业务。) (六)乙方须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移动-邮政战略合作协议

**移动-**邮政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市由E政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称甲方)与**市邮政局(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结为全面战略合作联盟。 结成全面战略合作联盟后,甲乙双方将基于双方的资源和优势全面合作,互相给予对方最优惠的政策和待遇,在乙方停止与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的前提下甲方在报刊订阅、物流速递、邮政储蓄、营业款入库等业务上与乙方合作,同时选定乙方为联盟商家;乙方将在其全部分支机构、合作厅店、报刊亭等代理甲方业务。 从过去多年的合作经历双方都明确认识到,双方建立并长久维持战略合作关系能给各自区企业带来重大的利益,因此,双方慎重决定视对方为重要合作对象并签署本协议。 一、战略合作联盟的定义 互信、互利、互助、互动。即:1)以相互信任、绝无欺蒙动机为基础;2)以优惠互补、均衡照顾双方利益、共同发展为目标;3)以帮助对方解决难题, 促进对方发展为己任;4)以较高的密度、定时、定事、定人展开各种商务、技术、管理交流,构建一种和谐企业合作关系。 、适用范围 本协议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合 作厅店、报刊零售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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