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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YF-ED-J19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在论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内容之前,先阐明有关我国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是很有必要的。 (1).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统称为劳动保护。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通常把这种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称为职业安全卫生,而苏联、德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和我国等则称之为劳动保护,名称虽然不同,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中认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命名。 从定义可以看出,劳动保护是保护从事劳动生产的劳动者,但是,劳动保护并不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它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关系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 劳动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由于劳动过程中(工具设备和

生产环境)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若不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例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工厂生产可能发生机器绞碾、电击电伤、受压容器爆炸以及各种有毒草有害物质的危害等;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交通运输可能发生车辆伤害和淹溺事故;农业生产可能发生机农业机械伤害、触电、农药和化肥中毒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甚至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生产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人及组织行为不当)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也有影响。如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强度过大,会造成过度疲劳,积劳成疾,并且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过于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也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消除这些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2).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口事故是指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81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正式 版)

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组织机构: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法 中,国会授权建立三个机构。这三个机构是:职业安 全卫生署(OSHA);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NIOSH)和职业安全卫生审查委员会(OSHRC)。其 目的一是制定或执行强制性的安全和卫生标准,二是 研究职业方面的危险及其控制措施。三是审查一些有 争议的执法活动。 职业安全卫生署(OSHA)是一个管理机构,它的 职责是专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有关如何控制职业卫生和 安全方面的法规,是劳工部的一个部门,在全美划分 十个区并派出办公分支机构。例如第九区办公室拥有

OSHA雇员60名,辖管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夏威夷、亚利桑那四个州的职业安全卫生事务。除联邦职业安全卫生署(OSHA)外,各州也都有自己的OSHA。加州是最早实施防止工伤工作的,在全州设有4个地区办事处、20个分区办事处、6个场地办事处,现在拥有Cai/OSHA600名。联邦OSHA与州OSHA 可以互相促进,而州的计划和工作更为直接。企业一般建有一个专门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 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是一个研究机构,它的任务是制定判断或者提出建议(供OSHA 制定标准用)、鉴定和评定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及在测量技术和控制工艺等方面开展研究和一系列有关的活动,同时还提供专业教育、宣传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信息资料。该机构是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的疾病控制中心(CDC)的一个部门。

职业安全卫生预防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70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卫生预防措施 正式样本

职业安全卫生预防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概述 1、编制依据: ○1 劳字(88)44号文《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 ○2 《煤矿安全规程》 ○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矿井防火规范》 ○6《工业企业噪声卫生》 ○7《煤矿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8《煤矿生产场所空气中全尘控制浓度的规

定》 ○9《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卫生标准》 ○10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 ○11 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2、我矿包括矿井、井上、井下及辅助生产等工种。 3、主要工艺及主要危害 ○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㈠煤炭的流程: 煤炭运输系统为:工作面→轨道运输顺槽→溜煤眼→区段车场→主运输大巷→地面。 ㈡矸石的流程:

xx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范本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健康安全预防为主 遵守法规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在生产及服务活动中实施污染预防,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全员参与,保护环境(杜绝能源、资源的浪费;尽可能采用环保材料,达标排放,减少废弃物排放),为人类社会发展作贡献。 健康安全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文明生产,减少职业危害,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遵守法规持续发展: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实施、保持QEH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 方针:遵章守法,安全生产每一秒;持续改进,健康生活每一天。 目标: (1)公司生产零伤亡;(注释:全公司员工生产性重伤、伤亡事故为零) (2)职业病发不过三;(注释:全公司员工职业病年发生不超过三例) (3)交通事故不过二;(注释:全公司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年发不超过二例) (4)职安培训超八零;(注释:全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率≧80%)

(5)器具合格百分百;(注释:全公司安全工器具合格率100%) 三、环境方针、目标 方针:遵章守法,清洁文明搞卫生,节能降耗减废,持续建设绿色工程。 目标: (1)提高环保意识,控制噪声排放,使之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节能降耗,原料消耗不超过设计标准; (3)美化环境,减少植被破坏,恢复率≧90%; (4)火灾事故为零; (5)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率≧90%; (6)不发生危险品、化学品伤害、污染事故。 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针 联想集团承诺为员工创造和保持一个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集团的策略、方针和指导原则应支持员工安全和健康的承诺。每一个经理和员工应承担各自的职责以达到如下目标: ? 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 为员工提供安全的产品和设备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百度文库汇总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 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见劳字〔 1989〕 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 (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 (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2.劳动部门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还可根据需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复测; 3.经复核、检查、评估、复测已达到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劳动部门签署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4.劳动部门就复核、检查、评估、复测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八条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的检测数据; (2 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分析评价材料; (3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供应商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编号:SY-AQ-0356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供应商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requirements for suppliers

供应商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本着环保、健康、安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之原则。请外包商为确保给XXX照相器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辉公司)提供之产品在运输、储运、使用、处理过程中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健康安全风险,应满足如下要求: 1.外包商提供之产品以及生产该产品之原料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之有关安全、环境保护之法律、法规之要求。 2.在保证产品质量条件下,要求首先采用安全、无污染或少污染之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之生产工艺或设备。 3.应考虑不断开发新技术,在保证要求之产品质量前提下能尽量减少XXX公司在使用产品中或使用产品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及影响XXX公司员工健康与安全。 4.在生产给XXX公司产品之过程中排放之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要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制订切实可行之计划,在规

定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5.在产品包装上,除满足XXX公司搬运安全等要求外,应优先采用可回收利用之包装材料,避免因资源浪费污染环境。 6.对生产过程中之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物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标识。 7.应防止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8.如外包商提供之产品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之危险物品,供应商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环境、健康、安全问题。 9.对外包商之储运人员,外包商应进行必要之环境保护及安全知识培训,保证储运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健康、安全造成之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10.外包商在储运危险物品给XXX公司时,应设立明显之标识。 11.注重职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遵循国家的相关用工条例,不使用未满法定年龄劳工等。 12.外包商应注意以下几点是否有做到:

职业健康卫生安全保护措施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保护措施 一、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及厦门市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证、健康得到保障。 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卫生病发生率为零。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见下页。 三、安全保障措施 3.1、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 (一)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前对必须接触防尘操作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口罩、耳罩、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对接触粉尘的劳动者进行一次尘肺病普查;对有活动性肺结核、严重慢性呼吸道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部疾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患者严禁从事接触粉尘工作。 (二)防毒措施 对有毒原材料、半成品等采取严格控制保管措施,严格执行领取登记制度,杜绝有毒物质向外流放、扩散。施工前对必须接触有毒操作施工及保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必要的防护知识培训。为接触有毒操作的人员配备防止毒物挥发的防毒面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以及紧急救助药品,并确保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对接触有毒操作的施工人员或保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专项体检,最大限度地减小

危害。一旦发现中毒现象,立刻隔离相关人员送往医院,并且展开原因调查,采取相应措施将危害减至最小。 (三)防噪声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图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 保障 措施 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 安全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预防措 职业健康安全 教育 措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防尘防毒防辐射 噪 声和振动控制 气温异常防护 消防安全机械安全 电气安全防爆安全 储运安全爆破安全 燃气安全建筑安全 安全 检查 健康 安全 机构 安全 控制 施工队 提高 安全 保障 消除 隐患 保证安全生产 提高 安全 预防 能力 保障全体施工人员健康安全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和。我国早在建国前夕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及改进工矿的安全卫生设备。”1982年《宪法》第42条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1987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重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992年11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该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在常委会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专章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以劳动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安全卫生提出了基本要求。 一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表现形式 我国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表现形式按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规章。经我国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职业安全卫生法的一种形式。 宪法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的首要形式。它在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是基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其他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都要依据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可与之相抵触。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形式中处于第二位。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以及有关地方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职业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均是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必要补充或具体化。 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劳工公约,也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形式的组成部分。国际劳工公约,是国际职业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它不是由国际劳工组织直接实施的法律规范,而是采用给会员国批准,并由会员国作为制定国内职业安全卫生法依据的公约文本。国际劳工公约经国家权力机关批准后,批准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该公约发生效力,并负有实施已批准的劳工公约的国际法义务。 二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专项法律法规为主体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如图3—1 所示。 现将有关法律法规分述如下。相关法律法规目录见附录二。 1.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宪法中所有这些规定,是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员参与,重在落实;关爱生命,安全至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持续改进。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为引水隧洞工程,整体设计具有特有的功能性,这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实施“过程精品”实现一流的建筑风格,尤其是水工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使该工程竣工后将成为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环保、节能型绿色建筑。 我单位将把本工程作为严格按环保体系运作的重点实施项目,并制定项目环境管理方案,重点控制设备、材料和系统选型,使该工程成为功能型、节能型、环保型建筑,成为既满足设计要求,又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特别是本工程特殊功能要求的绿色建筑,使该建筑物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详细目标分解如下: 安全目标: 按照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确定安全目标为: 死亡事故为0、重大火灾事故为0、轻伤率为0.6‰。 避免集体中毒和急性传染病的发生。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图见下图所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图 4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部 (1)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完成: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职责分配、项目环境因素识别、重大环境因素确定、危险因素识别、重大危险因素确定等工作。 (2)工程开工一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安全卫生与环境目标指标,制定本项目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3)负责本单位体系运行的实施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相关第三层次文件如:作业指导书等。 (4)每月组织对本项目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自查,并形成记录。 2、项目经理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2、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单位所在地的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3、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 1、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有职业卫生专篇,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专家技术审查,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不同,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1、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 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2、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书面告知应该发到每位员工。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3、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该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4、现场警示告知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目录》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OHSAS 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一、我国《宪法》及主要基本法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国家其他法律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二、企业安全管理法规 ?劳动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劳动部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三、事故调查与处理法规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劳动部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 ?关于监察机关直接行使行政处分权的程序问题的通知 ?监察机关参加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暂行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

四、职业安全法规 ?劳动部关于装卸、搬运作业劳动条件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五、职业卫生法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草案)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职业病报告办法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规

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

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 1 总则 为便于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明确规定公司所属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 组织机构(见附录1)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 a) 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确定、批准、颁布; b) 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手册的批准发布工作; c) 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工作; d)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e) 负责任命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者代表 3.2 管理者代表 a) 负责按确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方针,组织制订具体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b) 负责组织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c) 负责协调、解决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d) 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运行情况; e) 负责与外部的联络工作; 3.3 企业标准部 a) 主管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及文件的更改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c) 主管其它相关企业标准的组织编写、颁布及文件的更改工作; d) 主管体系文件与资料控制工作; e) 参与体系的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活动 3.4安全监察部

a) 主管全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 b)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并对各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进行考核; c)参予管理评审工作,负责为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体系评审提供依据。 d)负责组织并指导危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工作,根据辨识、评价结果,提出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e) 负责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影响的应急预案程序的制订、实施、评审、修订工作; f)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参与重大机械及交通事故、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上报。 3.5 项目管理部 a) 负责对有关工程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b) 负责公司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的控制及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c) 督促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 3.6资产管理部 a) 主管公司范围内机械及交通安全管理及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 b) 负责组织重大机械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7生产技术部 a) 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及防护设施的研发及推广工作; b) 参与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c)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及推广工作,以降低施工中职业危害和环境影 响; d) 负责特殊气候下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 3.8保卫部 a)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和应急事故救援工作; b) 负责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工作; c) 贯彻消防条例,协助项目部划分消防责任区,培训义务消防员,维护消

058.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三日颁发) 劳动部关于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的 通知 劳安字(19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为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现颁发《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请你们结合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告我部。 执行中若遇有与我部以前颁发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不一致之处,请按本办法执行。 劳动部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三日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

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二十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劳字〔1988〕48号附件三)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

对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思考参考文本

对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思 考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对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思考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理念的差异 ——“安全生产(生产的安全)”还是“职业安全卫 生(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领域,主要是 生产领域和劳动关系领域。笔者认为:“安全生产”与 “职业安全卫生”是不同领域中两个相互关联,然而理念 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以生产为本”;后者是“以人为 本”,体现了人们对于职业伤害问题认识的两个阶段、两 种理念。理念的不同导致立法时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 法条内容、实施机制等一系列的不同。 安全科学(基础与核心是事故致因理论)源于生产劳 动,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关系所

反映的安全观念的差异而不断变化发展。事故致因理论始于20世纪初,当时蒸汽动力、电力驱动的机械生产取代手工操作,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已经初具规模。在生产力飞跃发展的同时,由于机械设计完全不考虑操作安全,工人无培训,加之超时劳动,致使生产伤亡事故频繁发生。发生事故往往中断生产,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以致影响企业对利润的追求。企业主逐渐认识到:“不安全就不能生产”。因此安全管理成为企业生产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关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生产的安全。 一方面,由于机器在工业生产中显示出巨大威力,人们对其顶礼膜拜,机器俨然成为生产的中心。而工人则成为机器的附庸和奴隶。 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动关系,是企业主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压榨,根本不顾工人死活,谈何保护劳动者。国家法律也保护企业主。当时“法庭判决的

职业安全卫生的预防及管理对策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安全卫生的预防及管理对策简易版

职业安全卫生的预防及管理对策简 易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防尘对策 1、工艺和物料: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 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物料,如湿 法生产工艺代替干法生产工艺等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 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自动(机械)称 量;降低物料落差等;对亲水性、弱粘性的物 料和粉尘应尽量采用增温、喷雾、喷蒸气等措 施;减少二次尘源。 3、通风排尘 (二)防毒、防窒息对策

1、防毒对策 物料和工艺:尽可能的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工艺设备:防止泄漏 通风净化 对有毒物质泄漏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事故处理装置和应急防护设施; 大中型化工、石油企业及有毒全体危害严重的单位应有专门的气体防护机构,接触Ⅰ、Ⅱ级有毒物质的车间应设有急救室,配有抢救设施;其他措施 防毒教育、定期检测、体检等; 根据标准、采取其他措施 2、防缺氧、窒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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