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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技术方案
中天华易河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第1章 概述
通过新的道路安全法取消年审,改为 6 年换证,加强对驾驶员每年 12 分的 管理,同时交警的工作思路向便民利民,管理加服务转变。由于近些年驾驶员 数量急剧增长,机动车数量也随之急速增长,目前一线交警大多依靠传统对奖 呼叫语音查询,无法现场实时查询驾驶员的历史积分,无法查证驾驶员历史违 法的处理情况,无法了解机动车信息,导致交警缺乏了相应的管理手段。 通过现场交警执法终端系统,是交通能够快速的调取驾驶员信息和交通违 法信息,快速的输入交通违法处罚信息,方便和增强了交警的现场执法能力, 改变了以往手工开具法律文书,待回队进行录入的模式,节约了人力、物力的 投入,制作的法律文书更加规范,严谨。杜绝了说情和走后门的现象,以往, 外勤交警处理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后,所有罚单都要回队后才能统一录入系 统内。这样在现场处罚和录入之间存在了一定的时间差,也为说情和走后门留 下了机会。而通过交警执法终端实施后,现场处罚随着使用执法终端内的录入 与上传,确保了单据实时进行了录入和上传至系统内。 通过配置的摄像头,可以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及录像,并实时的上传至交 管中心后台,为记录现场证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实现对警员的实时绩效管理,利用执法终端的 GPS 定位功能,可以使各级 指挥员能够实时的掌握警员的地理位置信息,能够将警员一天的执勤轨迹详细 记录,便于个人的调度和管理,使交通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第2章 业务功能
交警执法终端主要功能包括: ? 移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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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车辆查询:通过执法终端实时查询车辆的基本档案信息、车辆的违法记 录、车辆的布控信息、车辆的黄绿标志等。 驾驶人查询:通过执法终端实时查询驾驶人的基本信息、驾驶人违法记 录。 违法查询:通过移动终端实时查询驾驶人、车辆的违法记录,也可以安 装违法通知单查询具体的违法内容。 ? 移动办公 现场执法:通过执法终端,辅助无线传输、蓝牙通讯、3G/4G 等多种通 讯手段,实现执法一站式执法服务。并可扩展打印机现场打印相关凭证交于 当事人。 违停拍照:通过执法终端摄像头,对路面违停车辆拍照取证,并通过 3G/4G 数据同步技术把信息实时传送到后台系统。 公文收发:通过执法终端进行更稳收发和公文流转。 消息收发:通过执法终端发送和接受内网消息。 GIS 定位:通过 GPS 卫星定位和基站定位技术,将位置信息上传至监控指 挥中心,让指挥中心的人员可以及时了解前方人员的位置信息。 实时录像:在移动执法过程中可以通过执法终端配置的摄像头,可以对 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及录像,并实时的上传至交管中心后台,为记录现场证据 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集群对讲:执法终端可实现与监控指挥中心、交管中心与执勤警员间的 语音对讲、实现远程一线情况、远程调度指挥功能,保持警员执法时的通信 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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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第3章 系统组成
3.1 系统整体拓扑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是由中天华易推出的新一代基于 IP 网络的多媒体语音、 集群对讲、视频整体解决方案,满足用户音、视频业务的需求和应急指挥调度需 求。 系统整体拓扑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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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系统整体拓扑图
3.2系统整体描述
交通警察执法系统由核心服务器、多媒体指挥调度台、各类接口网关和各类 终端组成。系统都支持 IP 网络接口,通过 IP 网络、无线宽带和 3G/4G 网络汇聚 到交管指挥中心进行集中交换和统一管理调度。
3.3 交管指挥中心
在指挥中心安装大屏系统、音响系统、调度台、调音台,指挥中心通过视频 连接线将主控操作台与大屏连接起来, 将现场执法终端视频回传的视频推送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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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屏上显示,同时调度台通过音频连接线连接到调音台,再从调音台连接到音箱设 备。使执法终端的语音也可以和指挥中心调音台互通,领导通过指挥中心调音系 统和终端用户实时回话, 提高了指挥中心对各执法终端用户现场的实时监控和指 挥。 多媒体调度台和调度软件是指挥人员的调度操作平台, 可根据用户使用习惯 和使用环境选择专业的双手柄触摸屏调度台或者 PC 版调度软件。中天华易的多 媒体调度台软件是针对行业用户推出的专业调度台软件,实现了音、视频一体化 调度,极大提高了调度操作的易用性和便利性;可视化图形调度界面,使调度用 户的状态一目了然;一键式语音呼叫和视频调度,为用户提供了高效率的调度操 作;多种配置资源,提高了使用灵活性并丰富了调度手段。
3.4 前端设备
前端设备主要由执法终端、原有视频监控组成。实现信息查询、语音通讯、 3G/4G 对讲、视频回传、GIS 定位调度、即时消息等多种功能。丰富执法手段, 简化执法流程。实现了执法现场和指挥中心之间多维信息的及时交互、共享。终 端用户通过 IP 网络将各类终端和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同时将现场情况通过无线 网络实时传回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的合理分配和人员的统一部 署。
第四章 产品技术规格
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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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法系统
技术规格:
参数名称 描述 采用 NMVS-DES128 位加密算法,通过扰码保护数据。 加密认证 链接建立过程采用 CHAP 协议认证,无明码传输,安全可靠。密钥/扰码更新周期 9 分 钟,防止破解。 摄像机 分辨率 屏幕大小 网络接入 存储性 实时性 语音接入 码率控制 码流类型 800 万像素摄像机 800x480 WVGA
5 寸,强光可见 10/100/1000M Base-T、3G 网络网络无线网络,可自由调换网络模块; 可本地大容量存储,支持本机硬盘录像。实时上传,指挥中心存储。 要求传输到指挥中心的音视频同步,音视频跟现场延迟不得超过 2 秒 支持模拟和 IP 电话接入系统 自适应码率控制。 H.264、Mpeg4 双码流。 基于 H.264、Mpeg4 协议,使用动态双码流技术,保证视频画面的流畅度和语音的清 晰度。 支持 NTSC、PAL 制式。 画面流畅,每秒可达 30(NTSC)帧、25(PAL)帧。 25Kbps~6Mbps 可调。 支持 G.711、G.722、G.722.1、G.723.1 标准,前向纠错(FEC)。 SSL、防火墙保护、安全性可靠性设计。
编解码
视频制式 视频帧率 视频码流 编解码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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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中的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交通警察正确掌握安全防护的方法和要求,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落实执

勤执法安全防护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执勤执法现场设臵及安全警戒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佩带多功能反光腰带、发光指挥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根据需要携带警棍、手铐、警绳等装备。协助执行堵截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及其驾驶、乘坐的车辆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防弹(防刺)背心、防刺手套、防弹头盔、手持照明器材、枪支弹药等装备。 第七条执勤警车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反光或者发光锥筒(以下简称“锥筒”)、停车示意牌、警戒带,以及警告标志、警示灯、灭火器、牵引绳、急救箱等装备。执行堵截违法犯罪嫌疑人等任务时,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破胎器等装备。 交通事故勘查车应当配备现场勘查箱、现场照明设备和锥筒、警戒带、警告标志、告示牌,以及急救包、牵引绳、简易破拆工具等救援及其他必要装备。处臵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参与处臵的交通警察数量携带防化、防毒装备。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 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记录仪,是指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用于记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办案过程的便携式设备。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配备符合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执法记录仪。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声像资料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执法监督和固定证据作用。 第二章使用 第五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第六条交通警察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第七条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交通警察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交通警察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第八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时,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规范用语是: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第九条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管理 第十条交警支队、大队负责统一存储和保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第十一条交通警察应当在每天工作结束后及时存储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或者交由相关人员存储。 第十二条交警支队应当制定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交通警察执法记录档案,按照单位名称、执法记录仪编号、警员信息、使用时间等项目分类存储,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证据使用的声像资料保存期限应当与案卷保存期限相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应当采取刻录光盘、使用移动储存介质等方式,长期保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一)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现场执法、办案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

移动执法系统方案教学教材

移动执法系统方案

法院移动执法系统方案 1、简介 “法院移动执法系统方案”是青岛深瑞电子研究所结合行业特点研发的最新科技设备,该设备采用先进的H.264视频压缩算法、流媒体视频处理技术,整合了3G EVDO或TDSCDMA/WCDMA数据通讯功能,可靠的无线传输技术和自适应信道捆绑技术。该系统基于无线网络,以多平台为基础,集合数据、音视频图像传输为一体,同时以无线通讯系统为载体,实现了多功能、多媒体、多单位协同行动指挥,并拥有安全可靠的数据保护,它使得各安全系统达到了极大的加强和完善。 1.1 系统特点 ?先进性:系统在国内率先采用基于WEB嵌入式的视频服务器为核心的视频监控系统,它采用H.264视频压缩芯片,图像清晰,视频 压缩效率高,是基于第三代嵌入式技术的网络视频监控产品。 ?实用性:实现多种数据整合,指挥中心可以远程获取现场人员的实时图像声音或存储器中的图像和声音数据并实时显示位置、状态等 其它信息与图像信息同时回传。通过在指挥中心部署3G视频网 关、流媒体服务器、多画面显示控制服务器,实现多点多层次大规 模的实时远程监控控制。

?兼容性:系统兼容各种类型的移动通信网络接口,以无线通信网络为主,灵活构建移动网络信息传输平台;系统能够基于互联网络实现远程广域的定位、视频、和指挥等信息的发布与访问。 ?扩展性:系统软、硬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用户系统升级时,只需要增加前端的服务器,并升级相应的系统软件即可,不用额外添加或者废弃原有设备。 ?灵活性:系统组网灵活,适合在局域网、广域网、专网和无线网络中使用;在网络中的授权用户可通过IE浏览器实时查看前端现场,客户端无需添加任何硬件。 ?综合性:系统指挥中心平台能够显示:现场多个监控点的位置,建立多层次综合数据库,当紧急情况发生时时,依据各种数据做出科学快速决策,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保证上下级的互动指挥能力。 ?可靠性:采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和专用的硬件结构,保证了嵌入式网络视频服务器比基于PC机的系统具有更高的实时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1.2 系统结构 无线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视频的采集压缩模块

交通民警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交通民警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以来,交警支队按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和基层基础年工作的要求,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针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度,案件法律审核制度,集体议案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制度等,并组建了基层法制队伍,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加大了执法检查和执法考评力度,一些执法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民警的严格执法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公路“三乱”问题基本杜绝,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们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执勤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能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单纯以处罚为目的,缺乏对交通违法人说服教育,在执法中遇到当事人不愿接受处罚的情况,对违法行为人不是进行法制教育,而是给当事人承诺从轻处罚,欺骗当事人,以至于当事人接受处罚时意见很大,执法效果差。 2、不该处罚的处罚。导致当事人意见很大到处反映,如违法停车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我们有些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对违法停车的不论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在现场,拒不拒绝立即驶离都进行处罚。 3、执法中存在“说不过”的现象。公安部岗位练兵提出要解决打不过、说不过、追不上的问题。在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当事人提出异议时,我们有些交通民

警由于业务水平有限,法律知识薄弱,属于什么交通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怎样处罚,应当给当事人解释清的,而没能解释清楚,引起群众不满,甚至上访。 4、不按法律规定处罚。一是处罚不到位,只注重经济处罚,不注重技术处理,该记分的不记分,该暂扣的不暂扣;二是不按法律规定限内处罚,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在实际执法检查中发现对此仅处50元罚款;三是超出法律规定乱处罚,如对农用三轮车按未系安全带或未喷涂放大号进行处罚等。 5、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反映民警的执法水平,也反映出一个单位的执法导向和执法效果,不重视文书制作,文书制作不规范实际上就是重实体轻程序的具体表现。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强制措施凭证(通知书)无当事人签名。二是有些民警文字书写水平差,字体潦草、错字、白字多。三是强制措施凭证开具不规范,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违法行为一栏只填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不填写具体违法行为,当事人看了莫名其眇。四是违法行为和违法代码填写不一致。 6、不能及时、全面、客观的收集固定证据。一是该取证的不取证,如无证驾驶的,车上拉有几人,只问司机材料,其它乘车人材料不问;二是取证不全面问话材料中该问的不问,如无证驾驶只问车上拉几个人,而不问是不是营运等其它情况;三是该固定的证据不固定,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通常要以酒精检测仪有酒精反映为依据,如果当事人对酒精检测仪测试的结果有异议,还应提取血液进行检验鉴定,而我们实际执法中一些民警仅在强制措施凭证中注明饮一瓶啤酒等字样,不进行测试更不进行检验,即对当事人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四是

移动执法系统(内容充实)

移动执法系统介绍 一、移动执法系统的意义 (2) 二、移动执法系统构成 (2) 2.1 前端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平台: (2) 2.2执法后台基础设施支撑平台: (3) 三、移动执法系统网络接入方式 (4) 3.1 无线专用网方式 (4) 3.2 商业网络运营商提供服务 (4) 四、移动执法系统特点 (4) 4.1 提高执法效率 (4) 4.2 提高执法规范 (5) 4.3 减少执法人员的执法强度 (5) 4.4 提高执法人员的有效执法时间 (5)

一、移动执法系统的意义 移动执法是相对于原来的传统执法(手工执法)来说的。手工执法也就是广大执法部门(包括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环境、卫生、国土、林业、人口、审计、税务、司法、安全、质监、检疫、药监、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需要手工用纸质媒介记录一些相关资料,执法完毕后回到单位再把记录的相关资料输入单位电脑保存。如果需要给对方开罚单,下达书面文件和通知还得回到单位写好书面文件再返回到执法现场交给被执法人员。移动执法是替代传统执法方式的一个新的执法方式,主要是利用现代移动终端技术、移动通讯技术、GIS技术、GPS技术装载到智能手机上的系统,执法人员可以进行拍照、摄像、录音、GPS定位、查询被监督单位信息、现场打印罚单、打印执法文书等操作。 二、移动执法系统构成 2.1前端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平台: 建立执法终端系统,实现移动办公、信息查询、现场执法、任务管理、稽查考核、预警管理等功能(可以根据各使用单位执法特点进行每项功能的细化)。执法终端设备由PDA、手机、蓝牙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相应的移动通讯设备完成现场执法办公能够拍照、录音、摄像,填写表单,打印笔录、整改通知、执法建议等功能。

基层交警执勤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基层交警执勤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常言道:“警民关系即为鱼水关系”,此话说得言简意赅,表面意思不难让人理解,其实含义深重。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随之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如何有效维护广大人民利益,执法为民,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便显的尤为重要。下面就交警实际工作,结合“执法为民”,浅析个人看法。 一、交通管理现状以其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 结合城区分析,交警每天除了承担城区各岗区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城区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引发矛盾。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个民警执法水平的好与坏是影响纠正驾驶人违法行

为的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个别民警仍然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态度不文明、办人情案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产生反感心里,因此严重影响了交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如何改变群众的想法,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解释的过程中驾驶人不予配合的,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消除其反感心里。对待态度蛮横的驾驶人,不予其发生冲突。对群众不容易接受的执法方式,彻底改变,从内心树立起执法为民的理念。 、强化自身学习,转变执法思想。结合当前大队开展的“每日一题”学习活动,严格按照大队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民警要严格落实大队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比、学、赶、帮、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所学习到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实现执法为民,就要端正思想,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的思想。利用业务时间做好宣传

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

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围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采取人性化的措施服从经济建设、服务群众利益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新时期下交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将更加严峻,构建和谐社会,规范执勤执法成为交警队伍的一个重要课题。众所周知,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种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一支队伍,交警是公安机关的窗口警种,交警执法程序的合法性、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执法行为的人性化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 笔者认为,公安交管部门在规范执勤执法意识和理念上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要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感同身受地体谅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使人民群众通过交警的执法活动,既能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又能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与温暖。结合本职工作,现就如何规范执勤执法,提升交警良好形象初浅地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纠正违法尺度不一,执法不严格。一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过岗的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助长了交通参与人实施

违法行为的侥幸心理;二是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不注意时间、地点、场合而造成或顾此失彼、或得不偿失,警民对立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造成执勤民警与违法者矛盾加剧;三是受人情关系影响,面对交通违法当事人找到关系或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关系户等网开一面,既使被其它交警查扣,也会出面说情,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人为造成不能公正执法。 2、民警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由于基层执勤民警工作任务繁重,学习锻炼的机会较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在执法中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少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简单粗鲁的现象,特别是在处罚过程中,不讲究方式方法,凭态度处罚违法者,有的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存在事先不敬礼,事后不告知的现象,有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举止不端正、着装不整等,势必损害交通民警形象,造成群众反感,还有的民警对相关的交通法规了解仅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上,纠正交通违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说服力不强,影响了队伍的执法形象。 3、路面执法存在随意现象,执法程序不严肃。一是如在路面执法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不处罚或降格处罚的情况,同一种违法在不同民警中有不同的

移动执法方案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推进,日常工作中大量的公文、报告、报表、数据等各类信息量越来越大,涉及到的部门越来越广泛,传统的信息利用方式、执法管理及办公模式已无法满足工作量日益增大的环境监察业务的需求,环境监察管理工作压力剧增,在有限的环境管理资源下,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以提升环境执法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各地方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现场执法情况和查处进程,分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率,解决各种环境行政执法焦点问题,为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处理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通过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引入移动信息化手段,可以明确和规范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等,可以使立案、登记、执行、自由裁量等各个执法环节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实现规则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2.系统定义与目标 融入现代移动终端、移动通讯、互联网、GIS、GPS定位等先进技术的一种新的执法方式---简化现场执法工作、规避人为工作疏漏、严格绩效考核、提高执法效率,实现“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建立集PDA端的环保执法通系统和PC端的后台支撑系统于一体的网格化移动执法体系,系统可监督、检查各类污染源的建设、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处置和防治状况,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总体目标定位:“统一管理、统一监管、统一执法、统一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的“五统一,一共享”。 ●规范流程、监督执法 通过建设环境移动执法平台,提高环保现场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帮助一线执法人员高效处理执法任务、汇报工作进程,还能帮助管理人员随时了解执法人员的去向和任务执行情况,监督执法全过程。 ●监察业务管理一体化 平台利用计算机互联网、3G移动通讯、GPS卫星定位、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各种领先技术,构建后台支撑系统和现场执法终端于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实现监察业务管理一体化;工作与考核一体化;GIS系统与业务系统一体化。 ●整合现有系统,数据统一查询 平台兼顾其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和应用功能的交互。系统集成环境监察支队现有系统的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执勤执法用语 第三章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四章着装和装备配备 第五章通行秩序管理 第六章违法行为处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查处轻微违法行为 第三节现场处罚和采取强制措施 第七章实施交通管制 第八章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第九章接受群众求助 第十章执勤执法安全防护 第十一章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纠正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五条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警察指导下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交通协管员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第二章执勤执法用语 第六条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接受群众求助时应当尊重当事人,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的语言,语气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应当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 第七条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源自:新京报 明年1月1日起,交通堵塞时,交警以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为主,一般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使用固定的执法用语。如有必要,交警上路执勤可配备枪支等武器。昨日,公安部发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对于治理超载有很明确的规定:检测结果为严重超载,驾驶人表示可立即消除“超载”,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待超载状态消除后放行;驾驶人如拒绝或者不能立即消除“超载”,可扣留车辆。 对于运送瓜果、蔬菜和鲜活产品的超载车辆,应当场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事实,但不得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规范1执法必须用规定“法语” 今后,交警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如检查违法机动车驾驶人,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并采取强制措施等,都必须使用指定的执法用语。比如,交通违法驾驶人拒绝签收处罚决定书时,交警必须说,“拒绝签字,法律文书同样生效并视为送达”。 规范2不得随意开车追违法车

新规范规定,交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如有必要,可带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执勤警车根据需要,也可配备枪支、防弹衣、防弹头盔。 只有在交通违法行为人驾车逃跑,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他人生命时,交警可以驾车追缉。除此之外,交警不得开车追违法车,可当场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前方交警堵截。 上路执勤时,交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保证自身安全。比如违法行为人拒绝停车,交警不得站在交通违法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伸进驾驶室,强行扒登车辆;危险化学品车如发生泄漏事故,交警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规范3疏导交通时不受理投诉 据了解,路面交警执勤时,经常遇到问路、病人急需赶到某医院救助。今后,交警遇到《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所列举受理的群众求助,如遭受不法伤害、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公共财产需要紧急保护等,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提供帮助,配合施救工作。 对于职责外的紧急求助,不及时处置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国家财产安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方案

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方案

目录 第一章方案背景 (3) 第二章作用意义 (3) 第三章总体设计 (4) 第四章数据中心 (4) 第五章业务功能 (6) 第六章数据整合与服务 (13) 第七章系统部署 (14) 第八章建设成效 (16) 第九章公司介绍 (17)

第一章方案背景 《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对交通行业的整体监管水平。依托各类交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行业管理信息资源,构建和完善交通行业的当前系统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交通建设、养护与运输市场的有效监管,推进公路水路交通‘诚信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某光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合作成功,为建设“新北京交通体系”,构成首都“大交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以“北京市交通执法处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结合公司多年来在移动领域的建设实践,十二五期间特别推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体解决方案》,以期为中国交通业科学化、智能化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章指导思想 交通执法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是以《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以满足公共交通、公路及水路交通行业的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需要为基点,按照“统一规划、业务整合、信息共享”的建设思路,坚持“以应用为导向,注重实效,阶段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规划,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强化自身、调研分析、试点建设、分步实施”为工作方针,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数据中心,实现交通执法处罚的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 第三章作用意义 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违章处罚的工作提供快速、科学、准确服务,达到执法程序规范化、透明化和执法业务的综合化、一体化监督,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考核和量化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

编号:SM-ZD-73635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 护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中的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执

基层交警执勤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范文最新推荐------------------------------------------------------ 基层交警执勤执法工作心得体会 常言道:“警民关系即为鱼水关系”,此话说得言简意赅,表面意思不难让人理解,其实含义深重。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随之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如何有效维护广大人民利益,执法为民,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便显的尤为重要。下面就交警实际工作,结合“执法为民”,浅析个人看法。 一、交通管理现状以其警民 引发矛盾的根源。 结合城区分析,交警每天除了承担城区各岗区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城区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引发矛盾。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个民警执法水平的好与坏是影响纠正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个别民警仍然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态度不文明、办人 1 / 12

情案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产生反感心里,因此严重影响了交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如何改变群众的想法,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解释的过程中驾驶人不予配合的,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消除其反感心里。对待态度蛮横的驾驶人,不予其发生冲突。对群众不容易接受的执法方式,彻底改变,从内心树立起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强化自身学习,转变执法思想。结合当前大队开展的“每日一题”学习活动,严格按照大队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民警要严格落实大队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比、学、赶、帮、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所学习到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实现执法为民,就要端正思想,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的思想。利用业务时间做好宣传工作,对亲戚朋友,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重新认识到遵章守法对每个公民的重要性,从而也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使执法思想实现质的改变。 (三)、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对模范遵守法纪、严格执法的交通警察,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执勤执法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省、市(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坚决查处交通警察违法违纪问题。 第二章常用执勤执法用语 第六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的执法用语: (一)对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检查时:你好!请出示驾驶证、

行驶证。 (二)责令交通违法行为人(含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下同)纠正违法行为时:你的(列举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实施条例》第XX条的规定,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 (三)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时:你的(列举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实施条例》第XX条的规定,依法对你处以XX元的罚款。(四)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罚款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你的(列举具体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XX条和《实施条例》第XX条的规定,依法对你处以XX元的罚款,记XX分或者扣留你的驾驶证或者机动车。 (五)告知交通违法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时:你有权陈述和申辩。(六)听取交通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或交通违法行为人表示不再陈述和申辩后,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时:请你在(指出具体位置)签名,并于十五日内到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载明的罚款代收机构缴纳罚款(或者XX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有异议,请于六十日内到XX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到XX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相应处理后,或者经检查未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请注意遵守交通法规。谢谢合作。

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撰稿人:俎学玲审核人:蔡洪增日期:2009-07-22 10:04 点击:397 字体大小

法在执法程序上、在法律文书的使用上存在着不少错误的认识,对于交通管理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说服力不强,影响了队伍的执法形象。 6、人性化管理欠缺。由于长期在恶劣环境中工作,压力大、情绪差,对驾驶员训斥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部分民警方式方法欠妥,语言不规范,说服不到位,不自觉地把交通违法者当作自己的对立面,在人格上不尊重当事人、在处理上不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在语言上不注意文明用语、在行动上处处体现执法人员的特权感和优越性。 7、对协勤人员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有的单位对协勤人员缺乏从严管理意识,存在着重使用、轻教育、轻培训、轻规范管理,致使有的协勤人员业务素质低、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执法不作为,个别民警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吃拿现象,严重地影响和损害了交警的形象。 8、对自己要求不严。有少数人在马路上扎堆聊天,有的身为交警自己骑摩托车执勤不戴头盔却查别人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规范交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对策 1、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道路交通安全法》注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因此,交通警察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一切交通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生命至上”为最高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权益、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因此,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所谓“合法”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处罚法定原则。所谓“适度”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确定适当的处罚数量,不能轻教重罚。所谓“量情”,就是作处罚决定时,一定要体察民情,不要超出他们承受不了的限度。所以,对于交通违法的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 2、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职务是权力的象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不好,就会害人害己。作为交通警察,每人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肩负人民的期望,代表人民的利益,就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要加强学习。对交通警察来说,学习是一个终生的课题。当今世界,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尤其是领导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较量。要想在各类竞争中站稳脚跟,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抓教育、抓培训,抓学习,就是用教育和学习地方法,实践的方法去开发人力资源。当前,基层交警无论是业务工作还是队伍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更要求我们广大交通干警切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4、要热心助人为乐。要认真落实“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交警部门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车主、驾驶员及所有交通参与者。我们提出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际上是一个群众观念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本理念问题。交通警察通过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也可以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改善执法形象。 5、要加强修养,提高心理素质。一是在闻听群众过激言论时,要心胸袒荡,谅解群众。遇到这种情况,交通民警一定要头脑冷静,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不与他们计较。由于人的素质不齐,不服管理、或者希望法律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人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但他们毕竟还是人民群众。所以,对待这些人,从情感上要谅解他们,从道义上要征服他们。遇到说不清,讲不明的情况,也不能操之过急。二是在遭遇不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记录仪,是指具有录像、照相、录音等功能,用于记录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办案过程的便携式设备。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财行〔2010〕240号),为交通警察配备符合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执法记录仪。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声像资料管理,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执法监督和固定证据作用。 第二章使用 第五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第六条交通警察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第七条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交通警察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交通警察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第八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时,应当事先告知对方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告知的规范用语是: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第九条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交通警察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三章管理 第十条交警支队、大队负责统一存储和保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移动执法系统

苏州友科电脑软件有限公司 移动数字执法系统解决方案 一、系统介绍 1.移动执法系统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的物质、精神需求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为了充分保障城市市容和人居环境,城市管理部门一直在尽己所能地开拓一条符合城市发展轨迹,符合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城市特色的城市管理之路,但是外来人口的激增、私家车的迅猛发展、城市容积缩小等等一系列问题确实给城市管理,特别是城管执法队伍提出了一道又一道难题,而在编城管执法人员与城市人口的管理比越来越高,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可想而知,面对这样的现状城管部门除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队伍管理以外我们还应该如何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工作效率呢?答案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科技要警力,向技术要效率! 2.移动执法工作流程及特点 移动执法系统,从系统构成上可以分为两个板块,即“执法通”系统与后台支撑系统,执法通系统由PDA、执法通软件、以及相应的移动通讯服务构成;后台支撑系统由执法通后台支撑软件、专用服务器、各功能端口软件以及网银服务构成,那么移动执法系统是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的呢?首先我们就以城管执法中常见的违章停车案件(以下简称违停)案件为例,一般对于违停的查处首先需要我们的城管执法队员对违停车辆手工开具执法文书,将文书黏贴于指定位置,而后取出照相机拍照取证,现场制作完成后将文书带回中队,交由内勤人员,内勤人员在收集各组文书后再将文书统一输入案件处理系统等待当事人前来处理。不难看出以上流程中案件证据的采集与录入是分为两步走的,降低效率不说,如果此时当事人到中队接受处理时路面执法人员尚未回中队那在案件处理系统中就没有相关记录,当事人无法做进一步处理,如果运用执法通系统,队员只需要在现场点击执法通pda终端,文书即可生成,在文书生成的同时相关执法现场的照片、地址、车牌等信息均可通过PDA终端上传至后台支撑系统,经后台支撑系统自动处理后自动登陆至案件处理系统,整个执法取证、文书制作、信息登陆同步完成,较原有的处理流程提高了近50%的效率,同时由于案件信息几乎是同步完成的,案件当事人见到违章通知书后可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或者自行赴银行或者通过网络在家完成缴款,极大地提高了违章案件的处理效率。 3.系统整体及配套总计框架 ◆无线专用网方式 网络无线专用通道的建设,建设移动无线专用通道,通过建设无线转用通道与中心机房的连接,所有执法通终端设备通过该通道与中心机房的连接。 ◆商业网络运营商提供服务

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方案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执法工作所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执法工作量日益增加。公众对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反应、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加快执法速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已经迫在眉睫。建设良好执法环境必须加强警务工作的及时性,同时加大对破坏人民和谐生活的不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执法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公安、交通、城管、商务、环保、文化、质监、安监、药监、农业、城管、工商、司法、等执法部门,都需要在第一现场进行执法工作。但受制于时间、空间、设备等的限制,执法人员无法现场调用稽查对象的历史资料,无法及时将新的执法信息提交上报,并在突发事件处理上无法极时得到上级的指示,和无法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援。赛蓝移动执法解决方案可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需求分析 执法现场查询 执法工作具有”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特点,而现在的执法系统无法实时查询相关案件执法对象的信息、许可证信息、历史违法违规(章)等信息。从而不能使执法者迅速根据掌握的历史信息对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随时随地获得公安业务信息的支持来解决通缉、协查、堵截、搜查等一线执法工作中的查询问题。 执法信息现场采集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需要进行现场取证、信息核查、记录日志,无法当场录入传输:图像、视频、文字等形式记录案件信息。达不到及时传输,沟通的需求。 执法机关办公需求 领导外出需要公文审批,案件查询,新案件处理批示等一系列的移动操作。 现场执法人员与内部领导之间的及时请求与批示 现场执法人员对突发事件,及交通等需要及时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得到上报并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示或是增援。 解决方案 赛蓝移动执法解决方案是将现有执法信息化系统通过赛蓝“移动云接入管理平台”无缝并安全的延伸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只需要把移动云设备和iserver服务器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定行政机关 (二)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5、《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6、《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 (一)行政许可(4项) 1、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⑵《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条 2、机动车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3、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4、运载超限物品车辆通行证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二)行政处罚(373项)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3、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4、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6、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7、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8、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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