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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愿 者 服 务 队 章 程

志 愿 者 服 务 队 章 程
志 愿 者 服 务 队 章 程

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矿山生产安全、协调、稳定发展,使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有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特成立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服务队在矿山安全技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服务队的宗旨是:情系矿工,爱献矿山,团结友爱,和谐发展。行动口号是:爱心献矿山,真情保平安。原则是: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三条服务队开展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

制度。

服务内容

第四条为矿区发展、矿区管理、矿区建设、矿山抢险救灾等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务工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及时了解掌握务工人员的思想和情绪状况,化解思想疙瘩。对情绪和身体状况异常的务工人员要劝阻其不要下井。

第六条广泛开展矿区综合治理活动,包括日常对矿区的治安巡逻、作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务工人员之间的纠纷调解、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动员、防火、防盗、治安工作以及特殊季节的地质灾害监控等。

第七条配合矿山安全技术部开展工作,为矿山各项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队员条件

第八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承认服务队章程,愿意参加服务活动,以个人自愿的方式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矿山务工人员,均可成为服务队队员。

队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服务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服务队的有关活动和会议,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对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并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条服务队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提高个人思想觉悟及服务技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服务队纪律,遵守队伍章程,

完成服务队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队伍的团结和统一,珍惜队伍荣誉,促进队伍发展;维护服务队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服务队队员入队必须面向队旗进行入队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遵守服务队章程,履行队员义务,执行队的决定,严守队的纪律,珍惜队的荣誉,以高度的热情,认真工作,为矿山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决无怨言。

标识

第十二条服务队队旗旗面为红色,旗面正上方为“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标志图案,下方“矿山志愿者服务队”。均为黄字。服务队的重要会议以及大型活动可以使用队旗。

第十三条服务队统一佩戴印有“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标志图案及“矿山志愿者服务队”的红色袖标。

第七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服务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二人。每个施工单位至少有一名服务队队员。

第十五条服务队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由队长召集主持,研究、部署志愿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矿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参加。

第十六条服务队队内可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成立相关职能小

组并制定制度,但必须报矿山安全技术部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服务队队长、副队长每年初选举一次。

第十八条服务队所有成员均可推荐或自荐参加队长、副队长竞选。

第十九条若特殊原因,服务队出现队长、副队长空缺的情况,可由矿山安全技术部指定代理队长。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服务队成立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矿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志愿者服务内容

******办事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

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民办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民办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XX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及《XX区社会力量办学暂行规定》的规定,由XX投资兴建举办XX区XX幼儿园,并依法设立本园董事会。 第二章组织 第二条本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4名。 第四条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由承办方产生。首届董事会由承办方出资人推荐,以后每届董事会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新增董事由董事会推荐,提交董事会认可,由董事长聘任。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在董事会工作时,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职权 第六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与解聘执行园长。 2、审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决定幼儿园经营计划和方案,包括经费等筹集方案。 4、审议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拟订幼儿园解散、终止的方案。 7、管理幼儿园的资金与基金。 8、聘任或解聘幼儿园财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9、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10、修改幼儿园的组织章程。 11、审议幼儿园办学质量和园长、教职工的考核奖励。 12、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本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八条董事会每学年召开二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审议董事会的工作,必要时可提

志愿者服务及行为规范

爱心家园志愿者服务及行为规范 (一)志愿者证件佩戴与使用 1、志愿者上岗时应正确佩戴志愿者证,遇检时应主动出示证件接受查验。 2、志愿者应妥善保管志愿者证,不得转借、伪造及涂改,不得冒用他人证件。 3、若证件消磁,由带队老师向志愿者部申请临时通行证,审核办理后志愿者凭临时证件入园。 (二)志愿者仪容与着装 1、志愿者应仪态端正、讲究卫生,妆容得体。 2、志愿者应按照统一标准穿戴志愿者服装及装备上岗。 3、志愿者服装只能在工作时段穿着,不得随意改裁、涂鸦,更不得将服装转作他用。 4、志愿者的服装应做到整洁、配套、规范,不得与其他衣、帽混合穿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志愿者工作无关的标志或物品。 (三)志愿者行为与举止 1、遵守活动场所的工作制度,按照志愿者岗位职责要求,文明服务。 2、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换岗,在岗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换休时不得串岗。 3、在岗时不得倚靠栏杆或坐着休息,列队离岗时不得手挽手或者勾肩搭背。

4、服务期间不得观看表演、活动等;不得擅自摄影、拍照。 5、不得浪费粮食、乱倒饭菜,保持就餐点秩序和卫生。 6、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在网络上发表过激言论。 7、不得索要服务对象的签名或与服务对象合影,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现金或物品馈赠。 8、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队或志愿者部负责人,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9、不准损毁建筑、设施和展品,践踏草坪;不准攀爬建筑、翻越围(护)栏;不准在活动场所吸烟;不准有违反禁止性标识要求的行为。 10、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品和其他与志愿者工作无关的物品。 11、不得有其他可能妨碍他人参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扰乱活动秩序和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四)志愿服务基本要求 1、了解志愿精神和所在岗位职责。 2、掌握活动概况和地图信息。 3、掌握服务点及周边区域场馆、卫生间、就餐点及其他服务设施的详细信息和位置。 4、服务热情周到,讲解耐心细致。 (五)志愿服务安全要求 1,尽量不带手提包等参加活动,以免造成物品丢失。 2,关注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遇到突发状况时沉着冷静处理或者报告活动负责人。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宝宝之家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定西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及《定西市社会力量办学暂行规定》的规定, 由王相周和王彦共同投资兴建举办定西市宝宝之家幼儿 园,并依法设立本园董事会。 第二章组织 第二条本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执行主任1名(王相周,宝宝之家幼儿园园长),秘书一名(王彦,宝宝之家幼 儿园执行园长),董事7名分别是王维军(美国克莱姆 森大学在读博士)懂菊萍(定西市安定区内管镇分管教 育的副镇长、陈作雄(定西市安定区内管镇右丰村大队 书记)、张彦军(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合作医疗办主任)、 王平(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主任)、张继业(学生家长)、 陈均(学生家长)。 第四条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由承办方产生。首届董事会由承办方出资人推荐, 以后每届董事会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新增董事由董事 会推荐,提交董事会认可,由董事长聘任。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在董事会工作时,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职权 第六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与解聘执行园长。 2、审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3、决定幼儿园经营计划和方案,包括经费等筹集方案。 4、审议幼儿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 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拟订幼儿园解散、终止的方案。 7、管理幼儿园的资金与基金。 8、聘任或解聘幼儿园财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 9、决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10、修改幼儿园的组织章程。 11、审议幼儿园办学质量和园长、教职工的考核奖励。 12、决定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本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方案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方案 篇一:长虹街关于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长虹街关于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社区志愿服务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的思路 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工作流程 1.采集需求、设计项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社区工作人员组织网格员及志愿者到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家中,了解他们的志愿服务需求,并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地设计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社区居民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

2.发布信息、招募注册。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确定后,社区及时发布招募信息,明确志愿服务所需的条件和要求,吸纳社区居民报名参加。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居民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由居民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服务时间和联系方式。由社区审核后予以登记注册,并发放《志愿者证》。 3.组织培训、加强管理。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由社区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工作要定期进行,特别要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活动项目的有效衔接。 4.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力争覆盖困难群众所需的各种服务。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在社会工作者的带领和安排下,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5.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社区

志 愿 者 服 务 规 范

志愿者服务规范 1、统一着装上岗。志愿者在岗期间,应按要求着志愿者统一服装,戴志愿者帽,佩戴志愿者工作证等志愿者标识,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等常用服务用品和资料。 2、规范站点布置。站点周围不得布置其它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广告,不得以任何形式覆盖和涂改站点设施,站点个性布置应以提供服务、宣传湾里为主要内容,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外观整洁大方,不破坏岗站的整体形象。站点材料、水瓶等物品应整齐摆放,垃圾及时清除。(交通指挥及路线指引岗) 3、遵守工作时间。志愿者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岗必须提前向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遇特殊天气等情况,如未接到指挥中心通知,均应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4、坚守工作岗位。志愿者在岗期间不得随意处理个人事务,不得无故离岗、脱岗。因个人原因短时间离岗须告知岗站内其他志愿者。需要离岗提供志愿服务的不应影响站点正常志愿服务的有序进行,并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不提倡长时间、长距离离岗提供志愿服务。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志愿者对承担的每一项服务任务,要做到有始有终,尽职尽责。要确保通讯工具保持畅通,

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寻求负责人的支持和帮助,并按要求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岗期间不能接待亲友来访,不能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看报纸、读杂志、听音乐等娱乐休闲活动,坚决杜绝站点脏乱、仪表不整、歪站斜坐、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等有损整个志愿者团队形象的情况发生。 6、提供优质服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用语文明、举止得体,注意外事礼仪,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确保良好的志愿服务形象和优质的志愿服务水平。 7、增强团队意识。志愿者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注重团结协作,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服从统一安排,形成坚强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8、注意自身安全志愿者在岗期间,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护好人身、财物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负责人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 9、爱护岗站设施。志愿者要做好对岗站设施的管护,按要求妥善做好岗站设施的摆放、收存等工作。所需物品出现短缺,应及时联系志愿者负责人,及时补充。 10、及时总结工作。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接近尾声时,应及时撰写工作日志,对每次服务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73830

幼儿园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星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幼儿园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幼儿园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㈡任聘和解聘园长; ㈡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园长业绩,确定对园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园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周海静

董事:白瑞睿,周建方 第六条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有儿童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幼儿园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园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义务 (1)为幼儿园提供教育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为幼儿园安排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关心和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为幼儿园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周海静任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全体大会每年例会一到两次。 第九条:本章程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全体大会通过。 第五章:任期 第十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1、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幼儿园召开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董事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2)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3)监事会提议时;(4)总经理提议时。 6、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如有5中第(2)、(3)、(4)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

志愿者服务制度

建设街道志愿者服务制度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规范和促进街道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街道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志愿者注册条件 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街道志愿者组织申请。

三、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 街道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加强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高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街道工作。围绕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街道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街道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辖区内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推动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定义)本条例所称的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公益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本条例所称的志愿者组织,是指依法登记、专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或者发起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原则)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 本市鼓励和支持在扶老助残、帮困助学、科学普及、环境保护、应急救援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及其所提供的志愿服务。 第六条(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上海市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市志愿者协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政府管理部门)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与本市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章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一)志愿者组织可以依据自己的章程,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二)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及慈善、救助等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救灾援助以及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科技展示活动等的需要,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三)志愿者组织可以接受政府机关委托的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的责任) 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当尊重志愿者本人的意愿,根据其时间、能力等条件,安排从事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为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必要的条件或者保障。第三章志愿者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行为能力)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可以参加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必要时,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第十三条(志愿者的权利)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时间、能力等条件,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和培训; (三)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必要条件或者保障; (四)向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志愿者的义务)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相应的任务; (二)尊重志愿服务接受者的意愿、人格、隐私;

民办幼儿园章程 ()

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幼儿园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永丰幼儿园。 地址:北仑区新碶永丰村傅家。 第二条幼儿园的性质:个人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举办学前教育。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60人。实行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五条幼儿园资产由举办者个人投入20万元。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幼儿园的业务范围:招收三周岁以上、六周岁以下的儿童,设立小,中,大班的全日制学前 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首界董事长由举办者张珍飞担任。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长张珍飞、付董事长王承良、董事:赖如芳、张振维、陈亚裴。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度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园长; (三)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这些事项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 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 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的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动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指定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人代表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张珍飞担任,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出资。 第十五条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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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航志愿者团队 志愿者服务规范 北京启航青年志愿者团队成立于2009年08月20日,团队注册于北京市昌平区志愿者协会,是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的团体组织。 主题口号是:奉献时间、志愿人生、热心帮助、不求回报; 工作原则:热情周到,礼貌微笑,理解尊重; 我们的目的:通过各种志愿活动,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创造接触社会、奉献社会的机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互助,在人与人之间、各级社会群体之间架起友爱之桥。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们的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我们的目标∶打造一支以积极奉献青春,与社会同进步的志愿团体; 团队将安排志愿者利用休息时间做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在以下几方面:社会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帮孤助残、青少年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事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为具有特殊困难的成员提供服务。 为了更好更规范的发展启航志愿者队伍,经团队领导会议决定拟定一份《启航志愿者团队奖惩制度》,内容如下: 一总则: 启航青年志愿者应传播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展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成

果。为规范志愿者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并维护志愿者的优秀形象,北京启航青年志愿者团队制订并施行本工作规范。 1: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 3:策划或组织(参加)过相关的志愿者活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4: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5:注册志愿者为志愿服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为组织发展、服务活动提出建设性建议,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将予以表彰,并公布、记录档案; 6:注册志愿者参与荣誉评选应具备下列条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优异,服务时间达到一定时数,并为启航志愿团队做出突出贡献; 7:注册志愿者可申请“启航星级志愿者”评选: 半星级: 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 一星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50小时; 一星半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100小时; 二星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180小时; 三星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300小时; 四星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400小时; 五星级:参评当年服务时数不少于500小时; 8:注册志愿者多次不接受本团队领导层、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协调或多次不参加服务活动或违反服务的宗旨和国家法律法规,经相关部门批准,启航志愿者领导商议讨论后予以批评及必要的惩罚,视情节严重性予以以下处分: ①:警告; ②:协会通报; ③:暂停一定时期的志愿服务; ④:扣除一定时数的服务时间; ⑤:情节过于严重或警告、通报三次以上,予以开除;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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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奥德思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条件。“童年时代应让宝宝享有更多的幸福与快乐”是我们的服务宗旨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8区中南花园内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魏金祥。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聘任、解聘园长。 (五)制定发展规划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200 万元;出资者:魏金祥,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 (1)幼儿园占地面积1210平方米 (2)幼儿园建筑面积2475.74平方米 (3)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面积780平方米 (4)审批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为:5个班,150人。 (二)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本园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决定本园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志愿服务条例

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志愿服务的要求与规范

志愿服务的要求与规范 一、“七城会”志愿服务要求 1、真诚友爱,热情大方 “七城会”是全国人民的盛会,交流的平台,友谊的桥梁,也是展示江西文化和江西人民精神面貌的重要契机,志愿者服务则是最佳展示窗口。因此,志愿者对来客要热情相迎,真诚服务,同时也要主动大方,不卑不亢,周到得体。 2、微笑服务,周到细致 微笑是最好的名片,也是最好的沟通方式,优质服务从微笑开始。在微笑服务同时,志愿者还要做到细致入微,注意观察,急人所急,想人所想,最好的服务是心灵的交流。 3、诚信守时,忠于职守 诚信守时是赢得尊重的基础,而守时又是诚信的基础,守时是对志愿者最基本的要求。“七城会”每位志愿者都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这既是志愿者履行义务,也是诚信的要求。 4、服从指挥,顾全大局 “七城会”志愿服务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每一位志愿者的工作都是这项工程的一部分,因此,只有顾全大局,讲究团队合作,才能很好地完成这项系统工程。 5、洁身自爱,举止文明 尊重他人隐私,谈吐文明,举止优雅,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维护国家形象。 6、遵章守纪,坚持原则 “七城会”志愿者不仅代表自己,也代表着我们的江西,在志愿服务中志愿者要注意遵守纪律,坚持原则。 7、团结友爱,互助进步 “七城会”是南昌乃至江西目前最大的一次志愿服务行动,志愿者应努力践行志愿精神,积极开展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协作,相互支持,团结互助,力求共同进步。 二、“七城会”志愿服务规范 1、统一着装上岗 志愿者在岗期间,应按要求着志愿者统一服装,戴志愿者帽,佩带志愿者工作证等志愿者标识,并整洁大方。 2、遵守工作时间

志愿者应该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岗必须提前向站点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遇特殊天气等情况,如未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均应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3、坚守工作岗位 志愿者在岗期间不能处理个人事务,不能无故离岗、脱岗。因事需短时间离岗须告知站内其他志愿者。需要离岗提供志愿服务的,不应影响站点正常志愿服务的有序进行,并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不提倡长时间、长距离离岗提供志愿服务。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志愿者对承担的每一项服务任务,要做到有始有终,尽职尽责。要确保通讯工具保持畅通,遇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寻求场馆负责人,站点负责人的支持和帮助,并按要求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在岗期间不能接待亲友来访,不能从事与志愿服务无关的看报纸、读杂志、听音乐等娱乐休闲活动。 5、维护岗位环境 杜绝工作岗位或服务站点脏乱、大声喧哗、追逐嬉闹、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物品摆放混乱等有损整个志愿者团队形象的事情发生。 6、加强团队合作 志愿者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注重团结协作,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服从安排,形成坚强的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7、增强安全意识 志愿者在岗期间,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保护好人身,财物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站点负责人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

志愿服务行为礼仪

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行为礼仪 中华民族素来是一个温文尔雅、谦恭礼让的文明礼仪之邦。两千多年以前,荀子就讲:“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经过几千年的发展与积淀,礼仪作为一种文化始终以某种精神的约束力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是个人融入社会生活、获得成功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的外在表征。为了更好地为无偿献血事业服务,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应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和得体的行为举止,做到知礼、懂礼、习礼、达礼。 一、志愿服务通用礼仪 (一)、志愿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 1、尊重原则 孔子说:“礼者,敬人也”,这是对礼仪核心思想最本质的揭示。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首先要尊重服务的对象,包括尊重对象的人格尊严、文化习惯、宗教信仰、兴趣爱好等,特别是在助残服务中,敬人的原则显得尤为重要;其次,也要尊重自己,在服务中不卑不亢,大方得体,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 2、真诚原则 苏格拉底曾言:“不要靠馈赠来获得一个朋友,你须贡献你诚挚的爱,学习怎样用正当的方法来赢得一个人的心。”可见,志愿者只有真诚对待服务对象,方能创造和谐愉快的服务关系,自己所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被对方所接受和认可。真诚是对人对事的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待人真心实意的友善表现,首先表现为对人不说谎、不虚伪。 3、平等原则 平等是人与人交往的感情基础。志愿者在服务接待的过程中,对任何人都必须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程度的礼遇,千万切忌厚此薄彼,更不能以貌取人。 4、适度原则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志愿者在热情接待各方友人,尽地主之谊的同时,也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分寸,做到热情大方,同时避免过犹不及。具体表现为:举止有度——不超过对方能接受的行为限度;距离有度——不超过对方习惯的交流距离;关心有度——不超过对方交流的话题范围。 5、自律原则 自律是对待个人的要求,是礼仪的基础和出发点。志愿者要按照礼仪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学习、应用礼仪,最重要的就是要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检查。 6、宽容原则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除了做到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我们服务的对象可能会因文化习惯的差异、思维方式的不同、以及对献血的知识的认识程度等各种情况,而对志愿者工作产生误会或者责备,这时,应该学会与服务对象进行换位思考,多理解他人、体谅他人,千万不要斤斤计较、就全责备,甚至咄咄逼人。其次,在人际交往中,要容许他人有个人行动和独立进行自我判断的自由。 (二)志愿服务礼仪要点 1、仪容礼仪

志愿者基本行为规范

志愿者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英山人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维护医院形象与利益。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机构的各项制度与要求,服从工作安排和所在团队的管理,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第三条:认真参加培训,熟知并准确把握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标准、流程、业务知识、信息、技能、组织联络体系、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着志愿者统一服装,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只在工作时间或上下岗途中穿着志愿者服装。 第五条:按照“微笑热情文明专业”的标准提供志愿服务,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可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或饮酒,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 第六条:对所有的服务对象保持尊重、平等、热情的态度,按照职责规定提供志愿服务。如果不能解决的情况,要尽可能为服务对象联系相关人员或者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与其他志愿者、工作人员之间,相互尊重、关心和鼓励,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服务任务。 第八条: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岗前做好必要

的工作准备,换岗时按要求认真做好交接,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请假。 第九条:遵守各项工作纪律。针对媒体采访要求,遵从所在团队的工作安排,展示志愿者良好形象。 第十条: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签名、礼品或小费,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工作时间不主动与服务对象合影。 第十一条:服务残疾人时,坚持平等、尊重、真诚的原则,按照“一看、二问、三听、四助”的步骤,提供热情、细致、专业的服务。 第十二条:如遇突发事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范的应急流程果断处置,并向直接上级汇报,积极争取周边其他工作人员的支持。注意维持正常秩序,避免扩大事态。注意保留、保护证据。 第十三条: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文明礼让。 第十四条:注意合理休息、饮食卫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第十五条:遵守所在团队和服务岗位的其他相关规定。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 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学制:三年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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