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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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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班级:172081

成员:于立柱、皮兴灿、戚俊华、杨杨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摘要: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建制周密,历史悠久。追溯历史长河,通观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监察监督历史,历代封建君主皆极其重视监察制度的创建和对官员的监督。

关键词:古代行政监督行政制度

一、引言

行政监督是指监视、督察,“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者,检察也。”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包括御史制度和言谏制度,御史制度指历代御史纠弹制度,直接由皇帝节制和指挥,对于行政百官进行纠举弹劾;言谏制度的中心是检察审核谕旨诏令(法律、法规)的违失,其检察对象是族长、君王和最高统治者。古代监督制度不完全等同于现代行政监督制度。

二、行政监督制度的内涵

行政一词原意为“在下面的执行者”、“管辖下的服务”,后与政府管理通用,意指政府机构及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组织、指挥、沟通、协调、控制和评估等活动。

在我国,“监督”的最早说法是:“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者也。”(《后汉书·荀彧传》)古代“监督”还作为名词特指官员的职务名称,譬如,清朝设立的十三仓监督,清末的新办学堂里也设有监督一职。所以,从一般意义上讲,监督就是监察和督促。

监督一词,中文里从辞源上讲“监亦有光”,“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则指督责,察其罪,责之以刑罚,使被督者的行为符合规范。监督作为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和控制职能,起始于生产和分配中的记事和契约活动,后引用于军事、公共治理诸领域,有着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逐鹿沙场的将士进行督导和压阵;二是白上而下的层级监控和督促;三是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机制;四是公共事务治理中国家权力的监控和制约。经历了近代和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洗礼之后,监督已从原来的督军和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更多地转向了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控制和公共权力运作中的多元多级监控,转向了权利的维护,指人们为了达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某种目的或目标,仰仗了解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督促纠正权等权力或权利,通过对社会公共治理中若干事务的内部分工约束或外部民主性参与控制等途径,针对公共权力的资源、主体权责、运作效能等而相对独立地开展的检查、审核、评议、批评和督促活动。

三、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

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它建制周密,历史悠久,是我国封建政治体制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对我国今天的行政监督制度建设亦有借鉴作用。

(一)监督制度的雏形

我国监察制度发端于4OOO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据传说,在我国远古时代,有三个大

的氏族部落,即东方的夷人部落和黄帝部落。他们先后进入黄河下游流域,结成了强大的部落联盟,部落联盟设一个联盟议事会管理日常事务,参加联盟的各氏族部落首领均为议事会成员。议事会成员通过民主推选的办法产生部落联盟首领,具体执行议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部落联盟首领通过到各处巡视,处罚有罪的首领,率领部落成员攻击敌对的部落,进行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自夏商周(西周)奴隶制国家出现,产生了监督制度的雏形,但只以御史、小宰、中大夫等官职兼施监督职能,尚未形成独立体系。

西周是奴隶制的全盛时期,它总结了前朝的统治经验,建立了一套分封制和宗法制相结合的系统而完整的奴隶主贵族专政的行政管理制度。周公东征的胜利,使周朝统治地域更为广大,政权也更为稳固。于是,周天子不失时机地采取了“建侯王”的措施,即分封诸侯以稳固周王室的统治基础,按照“大宗”、“小宗”的地位,自上而下地把土地和臣民逐层分封,即所谓的“分邦建国”。西周的监察制度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对于诸侯王国的监督,一个方面是中央机构的官员本身兼有一定的监察职能。对于诸侯王国的监督首先是对封国官吏的任命,大国的三卿均由周王亲自任命;次国的三卿中二卿由周王任命,一卿由国君任命,其次对各诸侯国的组织规模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都有一定的限制。如诸侯王国的上卿,一般不能超过三人,地位只相当于王室的下卿,对天子只能称“陪臣”,各国的军队限制在一军到三军,各国的都城不能超过三百雉(九百丈),大的城邑不能超过一百雉。再次,周王有时还向诸侯国派遣监国的使臣,与诸侯并称为“诸侯”或“诸监”,直接具有监督职能。中央官员如小宰、御史、朝大夫等兼施监察职能,但尚未形成独立的体系。

(二)行政监督制度的初步形成——秦汉时期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确立了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明确御史监察。在中央实行“三公九卿”,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御史大夫“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御史的“察举非法,典正法度”之职,已明确细分为辅佐朝政、督促和纠偏官吏、治理大狱等职能。在地方郡县设置“监御史”,由中央直接派遣官员作为中央在地方上监督百官的官吏。这一时期的御史机构,具备相当的独立性,不隶属任何部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秦朝形成了初步完整的行政监督机构体系,它的监察制度实质是专制主义下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汉承秦制,但推进了监察的严密性和规范性;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关均具有行政监督的职权。

两汉的监察制度,与秦朝相比,在机构、人员、职能和监察内容方面都有了调整和加强。此时已经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三级监察:地方对地方的监督——郡督邮;中央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州刺史;中央对中央官员的监督——司隶校尉。

西汉初中央监察机构称御史大夫寺,其长官称御史大夫,职权是全国最高监察官和副丞相。这种最高监察权力在西汉逐渐为御史大夫之下的两丞之一御史中丞专掌。御史中丞职权主要有四项:一是管殿中兰台所藏图书秘籍;二是受理公卿和州郡奏事;三是“内执法殿中”纠察百官;四是对外剌史监督考课,对司隶校尉司直,郡国守相,县令监督。御史中丞供职于内廷可直接通于皇帝。御史大夫之下的两丞之二是御史丞,佐理御史大夫事。御史中丞和御史丞之下共有若干名御史,其中数名在御史中丞领导下,“给事殿中”,称侍御史。侍御史可单独向皇帝劾奏大臣。还有的则与御史中丞同在御史大夫直接领导下,治理事务。这样,御史中丞及其所领导的侍御史,属内朝官吏,掌监察,御史大夫直接领导下的御史丞和其它御史,属外朝,是监察兼行政机构。从西汉中期开始到西汉末期,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

别改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三公并相、三公体制确立。以御史大夫为名的最高监察官不存在了,而御史中丞所在机构成了国家专职监察机构,东汉光武帝刘秀成立了御史台(宪台),代替御史大夫寺成为东汉国家专职监察机构,御史中丞号称台主,为最高监察官。从此中国历代相传,有了监察机构。西汉初,对地方官吏的监察,改由丞相府派丞相史监察地方官吏。汉武帝为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察,将全国除京师以外划分为13个监察区,称为13州部,每州部设一剌史,称为州部剌史,剌史由御史大夫派御史出任。刺史秩级为6OO石,职权是对郡实行监察。郡设督邮,佐太守分部监察所领县内违法之官吏。两汉监察制度就是两汉政府以13州部剌史监督纠察全国各郡主要官吏的制度。汉武帝为使剌史的监察工作和考察监察官的工作有章可依,亲自制定了“六条问事”,其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富;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优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苛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子令。”

两汉监察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有一定系统性,形成了体系,它标志着我国古代官吏的监察制度已初步发展起来。

(三)监察制度的逐渐完善——魏晋南北朝与唐宋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到后来成为门阀士族培植私家势力的工具,封建国家的监察制度名存实亡。隋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废除九品中正制,把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在中央重设御史台,置监察御史,在地方设司隶台巡视各郡县,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行政监督制度才得以恢复。

唐朝时期,封建国家的监察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唐朝,中央一级的监察机构是御史台,长官为御史大夫,其职责是全面掌管中央和地方的监察事务。御史台下设三院,即台院、殿院和察院。台院长官为侍御史,掌纠举百官,审查官员犯罪案;殿院长官为殿中御史,掌管殿廷仪卫及京师的纠察;察院长官为监察御史,职责是“巡按郡县”。监察御史为正八品,官位不高但权力极大,巡察范围广,各郡县的屯田、铸铁、选补官员、监决囚徒、以至祭祀宴会等无所不察。较之于秦汉,唐代的监察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第一,对中央官员的监察分工明确。唐朝在台院设六察官,分别监察吏、礼、兵、工、户、刑六部的官员。这样各御史职责分明,遇事不得推诿,有利于监察工作的开展。第二,是监察的范围扩大。汉代主要监察官吏的恶行,抑制豪强、防止割据,而唐代的监察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增加了户口流散,赋役不均,农桑不勤等,以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第三,把监察工作与官吏考核、人事任免工作结合起来。监察官必须在农历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将监察对象的情况具状报吏部考功司,作为官吏升擢的依据之一。第四,建立了对监察官的管理制度。一是规定监察的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地方行政长官的经历。二是规定了任职期限:“十道按察史二周年一轮替”,防止他们交结权势,形成关系网。三是有激励措施。监察官易于迁升,这就激励他们勇于纠察,严整吏治。

宋代的监察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又有发展。首先,监察大权集中于皇帝之手。监察机构更加独立。各级监察官吏的任免权均由皇帝亲自掌握,宰相不得推荐御史,凡是与宰相沾亲带故之人均没有资格担任御史。宋代对地方实行州、县二级管理,同时又将全国分为十

道,后改为十五路,中央派往各路的经略安抚使司掌兵民之事;转运使司掌财赋;提举常平司掌平仓、义仓、赈灾等;提典刑狱司掌刑狱,简称为“监司”。这四司均有监察权,可以纠察地方长官,且不受地方节制。在州一级除设知州外又设“通判”,用以监视知州,州级行政所发文书要知州与通判同时签名方能生效,通判有监察州官的任务。其次,监察系统的司法权扩大了,不仅监督司法,而且可以直接侦讯大案要案。第三,对监察官的要求更加严格,规定担任御史者必须是曾任过两届以上的知县,并且还对监察官加强了监察力度,规定中央的尚书省有掌奏御史失职之权。鼓励御史积极监察,允许各级御史“闻风弹人”,不必有所顾忌,但对工作不勤奋者,即上任百日而无所纠劾者,要予以惩罚——贬作外官或扣减俸禄。

(四)监察制度的完备与衰落——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发展到顶点,因而为封建君主专制服务的监察制度也更加强化。明初,明太祖废除了唐宋以来在中央设置的御史台,而设都察院为中央的最高监察机构。设左、右都御史为最高监察官,他们不仅对全国各级官吏有监察之权,而且能与吏部共同考查官吏,还能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大案要案。明初在全国按省分13道,每道设监察御史7—11人,分管各省的监察工作。监察御史官品虽低,但权势极大,对王公大臣都有权加以纠劾,尤其是监察御史在外稽察州县官吏,称为巡按,代表天子出巡,权力极大,大事方奏,小事立断。另外,明朝又设“六科给事中”,分科监察中央的六部。六科给事中权力很大,一是有封驳权,诏令有不当者,可以封还。二是有劾奏权,如官员有违法事实可以劾奏。三是有议事权,朝政有失,可以上疏匡正。由此可见六科给事中权力之大,皇帝信任之深。明朝的监察机构除科道之外,还有特务机构卫、厂。卫是锦衣卫,是皇帝的仪仗,实则是皇帝直接指挥的特务机构。任务是侦缉和镇压北京地区人民的秘密结社和反抗活动。同时也监视明朝各级官吏的图谋不轨行为,锦衣卫既不属于三法司,又不属于五军都督府,而是自行其事,有自己的监狱,可以杖杀大臣。明成祖时又设立了新的特务机构——东厂,由宦官提领,其权在锦衣卫之上,刘瑾当权的时候,厂卫合一,特务横行,全国处在恐怖统治之中。厂卫的出现是专制主义政治高度发展的产物,它大大加强了君权,但是监察机构的极端强化,特别是厂卫制的设立及滥用权力,反过来却促进了政府的更加腐败,最终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清朝初期,沿用明朝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都察院,管理全国的监察工作,设六科给事中分科负责六部的监察工作。雍正年问,将六科并入都察院,精简了机构,扩大了都察院的权力,另设十五道监察御史,监察地方宦员。清代都察院的权力较大,弹劾官员失职,会同吏部考核官员功过,与刑部、大理寺会审大案要案,复核死刑案,甄别冤案。总之,都察院的权力很大,对行政、人事、司法等都享有监督权。

“物极必反”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封建专制制度发展到顶点,同时也走到了尽头。由于社会黑暗,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民间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许多监察官也执法犯法,成了敲骨吸髓,聚敛财富的能手。至此,封建的监察制度也随腐朽的封建专制制度的衰落而消亡了。

四、古代行政监督制度的意义

古代的监督制度是在强化封建专制中发展起来的。行政监督作为监督的一个分支,是指

在国家监督制度体系中,有关国家机关通过法律程序、政治权威或行政系统内部自上而下的层级节制关系,对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采取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以及是否遵纪守法的情况实施全面系统的监察和督导、纠偏等活动。以此来约束政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与权力异化的手段,保证国家机器正常、协调、高速运转。

五、古代行政监督制度的特点

纵观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可以看出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历代封建王朝都极其重视监察制度的建立和监察官员的选拨。

秦始皇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专制之初,就在中央设置了御史大夫,在地方设监御史作为专职的监察官员。以后各朝代都坚持设置并不断完善监察机构,从西汉开始到宋朝在中央设御史台,到明清时改为都察院。西汉至东汉设置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都直属中央,这三套监察机构,形成一套较为严密的行政督体系。唐朝在中央的御史台内设置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台院纠举百官,殿院纠察京师,察院“巡按郡县”,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封建王朝在完善监察机构的同时,还严格监察官员的选拨。唐朝规定了监察官的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地方行政长官的经历。宋朝时,监察官的任免权集中在皇帝手里,宰相不得推荐御史,凡与宰相沾亲带故之人均不得任御史之职。对任御史之职的条件提高了:必须是任过两届知县者。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监察官的监察,规定中央的尚书省有掌奏御史失职之权。

第二,监察机构较为独立,自成体系。如前所述,在西汉、东汉时就形成了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结构的较为独立完整的监察体系,

从中央派往各州(道)的监察官组织上隶属于御史台(都察院),与地方行政没有任何瓜葛,就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的节制,其监察事务也不受地方行政长官的制约和干扰,这就从组织上保证了监察工作的独立性,有利于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监察官员官阶不高,权力很大。西汉武帝时设的州刺史,级别较低,俸禄仅为六百石,相当于县级官吏,但他们的监察对象却是享有二千石的郡一级高官;监察各县的督邮,权力仅次于郡长官,其位之尊可见一般。东汉时,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掌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司隶校卫,秩比二千石(等同郡级官吏),但位在九卿之上,他们举察中央百官,无所不纠,唯不察三公。在唐朝,监察御史仅为正八品,官位不高但权力极大,巡察范围广,各郡县的屯田、铸铁、选补官员、司农出纳、监决囚徒等无所不察。在宋朝,监察部门不仅监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而且拥有司法权,可以直接侦讯大案要案。在明朝,巡按各道的监察御史,官品较低,但权力不小,“大事方奏”,“小事立断”。清朝都察院的权力也很大,弹劾官员,会同吏部考核官员,与刑部、大理寺会审大案要案,复核死刑案,甄别冤案等,总之,对行政、人事、司法等都享有司法权。

当然如果监察机关权力过大,而且得不到控制,就会走到它的反面。如明朝的锦衣卫、东厂等特务机构,既不属于三法司、又不属于五军都督府,而是自行其事,有自己的监狱、可以杖杀大臣,特别是厂卫合一后,特务横行,全国处在恐怖之中,这种监察机构的极端强化,滥用权力,制造了许多冤案错案,反过来促进了政府的更加腐败,加快了明王朝的崩溃。

六、古代行政监督制度对现在的启示

古代的行政监察制度从根本上来说仍然是封建制度下的权力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皇

权系统的分支,受皇权的制约和管辖。因而,古代的行政监察权,在本质上不能和现代民主制度同日而语,但是认为它有一些值得借鉴的成分。

(一)“以权控权”的思想

我国古代已经产生了“以权控权”的雏形。由于我国古代沿用的政治体制是封建君主专制,监督制度法自君出,监察官吏由皇帝任免,这就决定了古代的监督充盈在纵向方面,而横向方面是空白,体现的是以权控权思想中的“以权力制约行政权利”。对比现在的政府权限,政府在行政立法和授权立法方面存在权限过大的趋势,部门规章满天飞;有些行政机关手里握有“实效性”很强的权力,譬如审批权、许可权等。对此,应该强化人大监督来制约行政权力,同时,分化权力,通过内部“分权”达到相互的牵制。

(二)御史纠察制度

御史纠察是中国独具特色的监察制度,它自秦朝设立,一直为历代君主作为调和、制约权力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关系,纠察官吏违纪、渎职等行为而沿用,监察官独立行使监察权。而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关,从权力上看,的确属于国家一级政府机关(对政府及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从机构设置上,它又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某种程度上受(甚至从属于)政府机关制约,缺乏相应的独立性或准确的定位,易导致监督机关基于自身的利益而消极监督。

(三)立法制度的思考

西周已经出现早期成文行政规范,于东周时编撰成书——《周官》。宋朝著有《庆元条法事类》和《宋大诏令集》,至明清时日趋完善,嘉庆年间,第三次修订《大清会典》,强化了监察立法。《钦定台规》是当时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由国家制定的监察法典,《都察院则例》是《钦定台规》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都察院的职责)。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备的《监督法》(集人大监督之大成),这样对行政机关有些行政行为仍然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应该加快法令的出台,《监督法》的基本框架应包括监督的目的和原则、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监督的组织机构、监督的方式等。除此之外,《监督法》应着重规定监督的具体操作程序,主要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司法解释的审查程序(违宪审查程序)和罢免、免职程序(弹劾程序)。

(四)言谏制度。

唐朝谏诤之风盛行,除“谏议大夫”,还设立“补阙和拾遗”以补谏议大夫的不足。言谏制度在宋代达到鼎盛,门下省作为言谏机关,分为言谏和审驳两种职能。在今天,言谏制度的积极意义不仅仅局限在国家各级党政领导人需受谏、用谏,还涵盖人民群众积极自觉、主动的进谏。此外,它具有快捷有效、操作成本低的特性,大大减少了监督过程的运行成本。

(五)伦理思想的强化。

历代的君主没有一个不把道德建设纳入治国方略的。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儒家思想一直为君主所推崇。所以,伦理道德建设在监督体系的完善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应强化公务员的行政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

(六)建立多途径、多环节的整体监督机制。

“大行政”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特征,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的本质决定了在那个时候横向的权力监督根本不存在,在中国古代的法律监督只限于行政内部。为了保证这唯一的“监督”的有效性和全面性,统治者注意在行政的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

的控制与管理。

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留给我们的远远不止于此,我们需“以史为镜”、“以史为鉴”,促进我国政府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和监督体系的完善。

七、结束语

我国监察制度历史久远,独具特色,对世界影响颇大。尽管作为封建国家组织部分的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皇权,抑制臣权,而不是弹劾官吏虐害百姓。但在遏制贪赃枉法、澄清吏治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我国几千年来的监察制度史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如监察机构设置自成系统;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等,对现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健全和发展仍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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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识梳理 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 __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 __、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 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 __的产物。其确

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 __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朝尤为突出。 3、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与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

历史文化村镇行政管理制度

历史文化村镇行政管理制度 自2003年至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已经联合公布了五批共350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达529个,促进历史文化名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其合理保护与利用已经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实中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然严峻,全国各地大量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镇正面临着城市化进程中急功近利式的改造和摧毁。制度缺失、管理不力是导致历史文化村镇屡遭破坏、屡禁不止的关键原因,加强行政管理力度,完善行政管理机制迫在眉睫。 一、行政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依法管理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实际上是政府依据法规进行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管理活动。目前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依据2008年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条例虽然明确规定了名镇的申报、批准、保护规划编制,但对于名镇内古民居拆迁补偿、人地矛盾、房屋产权等问题并未提出具体规定,致使许多地方管理者面对这些问题头痛不已。由此引发的矛盾往往使保护规划实施起来困难重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物保护法》对于违规者的处罚过于笼统,没有足够的震慑力,以致建设性破坏和旅游开发性破坏屡见不鲜。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除非是文物保护单位,一般的古民居没有规定一定要保留,历史文化名镇里文物保护单位毕竟只是少数,大量的古民居才是其重要的价值体现。然而除非该村镇的保护规划已经获得审批,具备法律效力,才能以违反保护规划为由对肆意拆建行为进行强行制止。多数保护规划从编制到审批通过往往要经历好几年,致使行政管理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古民居被肆意拆改。 主管部门之间应建立有效协调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地方由相应的城建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负责。两部门齐抓共管的现行体制表面上似乎能相互督促,而实际上两部门之间的平级关系致使相互协调较难,在职能分工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容易导致管理责任不清、管理真空或效率低下。 监督缺位致使管理不力我国现实中历史文化村镇的建设管理乃至监督工作均主要由城建规划部门承担,文物部门只参与保护规划的审议和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督管理,政府之外的监督力量,如民间保护团体基本无法发挥监督作用。机构设置中决策、执行、监督同体,目前体制下造就了决策与执行难分而监督缺位的局面。对于已经授予“历史文化名

行政管理专业科目范文

单选题 试题1. 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大小安排合适的岗位。这就是人员配备的()原则。 A.因人设职 B.任人唯贤 C.量才使用 D.因事择人 试题2. 道家的政治学说以()为思想核心。 A.王道 B.法自然 C.无为而治 D.非攻 试题3. 中国公共行政的最大特点是()。 A.高效性 B.公共性 C.公平性 D.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 试题4. 儒家政治学说的主要内容是德治和()。 A.法治 B.人治 C.礼治 D.无为而治 试题5.

()是实现政治稳定的根本途径。 A.发展经济 B.共同富裕 C.政治发展 D.政治制度化 试题6. 通过个体学习、团体学习和组织学习,结合工作不断学习、不断改变观念和不断创新的过程这么一种组织,被称为()。 A.非营利性组织 B.创造型组织 C.官僚型组织 D.学习型组织 试题7. 在西方,最早提出行政概念的是()。 A.瓦特 B.亚里士多德 C.史坦因 D.马克思 试题8. 行政体制的滞后性是由()演变而来的。 A.稳定性 B.继承性 C.政治性 D.系统性 试题9. ()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 A.共产党领导制度 B.首长负责制度 C.政治协商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试题10. 中央一些部委和一些省市公开招考司(局、厅)级和处级领导者的制度属于()。 A.选任制 B.考任制 C.聘任制 D.委任制 试题11.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是充当()的角色。 A.守夜人 B.社会主宰者 C.裁判 D.划桨 试题12. 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服务性特点首先表现在其()上。 A.公平性 B.平等性 C.非赢利性 D.普遍性 试题13. 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A.行政决策 B.行政监督 C.政府职能 D.行政体制 试题14. 公共行政的目的是()。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规律:1中央集权变化的规律权是推动地方行政层级变化的主因。 原因:中央集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拥有行政、司法、财政、军事等无所不包的最高权力,皇权的这种特点决定了中央集权变化的规律。从单个朝代来说开国皇帝对中央集权的控制能力较强,皇位世袭制决定了继承人的素质会逐渐降低,再加上外戚与宦官专政,集权统治会逐渐削弱,最终走向灭亡;从历代发展趋势来讲经历了秦汉“三公九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朝“两府三司”制、元朝“一省六部”制和明清“内阁六部”制等不同的形式和发展 阶段,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日渐成熟和完备.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央行政制度的补充,地方行政层级调整必然受中央集权变化规律的影响.在各个朝代开始阶段,为了提高政权运转效率通常会减少地方行政层级.但为了解决管理幅度过大和军事问题会设立监察区和军管区,这些非行政区最终会演变为州、道、路、省等地方高层政区,使地方行政层级变多,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表现为此消彼长的关系.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发展史,正是中央集权加强到削弱、再加强再削弱的交替更迭,地方行政层级变化也表现为波浪式,最终随着封建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而趋于稳定 2 (二)沿袭变革是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主线 原因:沿袭主要源于历代王朝都面临着大体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一是面临的经济基础变化不大.封建政权崇尚重农抑商政策,确保税赋征派和地租征收,在维护政治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阻碍了工商业发展.二是共同倾向于“内重外轻”政策.历朝王朝成立之初,为了避免地方分权偏重,中央集权被削弱从而引发割据分裂局面,多采用“内重外轻”政策,在发展经济和保持稳定两者之间多选择后者,即使地方丧失抵御能力也在所不惜,这在宋、明两朝最为明显. 2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革新,是中央集权能力不断加强的客观需要,也是地方行政制度不断完善的内在要求. 秦朝在郡政区实行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汉朝设置13部刺史,唐朝设道对地方派遣监察官员,宋朝设置互不统属的路,元朝实行“行省”制度隋朝罢除郡的建置,宋朝消除方镇割据,明朝废路为府,中央加强集权的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而言,行政层级少,则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博大精深

中国古代官吏管理制度博大精深,有许多优秀、合理成份,我们可以进行科学总结,为当今干部管理提出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因为这些丰富的官吏管理制度, 不仅对中国古代社会起到过巨大的作用和对于今天我们国家行政部门的管理也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世界近现代文官制度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治国首先治吏,"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这是历史上诸多政治家的共识.封建集权专制的政治法律制度,决定了中国古代社会必然是一个"人治"的社会,即如孔子在《礼记?中庸》中所言:"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古代政治机制中,实现"人治"的核心是"吏治".在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中,中国的官吏管理制度源远流长,中国历代统治者在漫长的政治实践及对前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中,逐渐认识到,要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及统治的稳定,必须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官吏队伍.于是,聪明的古人们想出了许多有效地管理人事的制度。 中国古代思想家从治理国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他们认为进行社会管理的本质就是管人。荀子更是强调国家的管理或其他包括经济管理在内的各种管理实质上是人的管理和对人管理,贤人和用人是管理的首要条件,离开了人的选用和培养,一切管理,尤其是统治好一个国家将是一句空话。因此,“举贤才”以及“人才”的培养成为古代社会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要想帮助君主建立和巩固天下,就要为其推荐身边的贤能之士。 毫无疑问,贤才的标准,古今已有了很大区别,但“举贤才”的方法、举措及尚贤的思想,仍有现代价值,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出现了—些世界性的危机,而人才危机已成为全球的焦点,国际间的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我国作为东方古老文明的国度,几经盛衰,如今民族要振兴,国家要富强,靠什么:当然是人才。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最重要的,最迫切的,是人才。因此,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需要各种人才,只有各尽其用,才能使现代事业顺利开展,才能使中国成为国际竞争舞台上的强者。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职官管理制度的成功经验有: 一、推进官吏选拔制度。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主要经历了世卿世禄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几个阶段,科举制是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就举例科举制度来说,科举制虽有本身的缺陷,而且在后期它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摧残了人才,但它是我国历史上最主要的选官制度,延续了1300多年,其积极作用是深远的。它打破了原来世家大族操纵仕途的局面,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它使大批中下层地主通过考试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基础,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它把读书、考试、做官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科举制的特点是“怀牒自进”,不需荐举,直接报名,它所体现的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层层挑选、择优录取的原则不正是我们今天所倡导和追求的吗?西方国家借鉴并发展了中国科举制的这些进步因素,建立了现代西方文官制度。中国是公认的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创始国,有些学者还把科举制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这不充分说明了科举选官具有先进性和广范影响吗? 二、健全官吏考核、回避制度。为了选贤用能,赏善罚恶,奖勤惩懒,防止官吏徇私枉法,从而改善吏治,稳固江山社稷,各朝代不断完善官吏考核制度、回避制度。中国古代对官吏的考核不断走向成熟化、制度化。 为了避免官员的徇私,自东汉后实行回避制度。东汉实行“三互法”,基本精神是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汉代还规定兄弟子侄及有婚姻戚属关系的,不得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如果选在一个部门或地区为官,其中一人要申明回避。唐代不仅规定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 一、朝代概述 魏晋南北朝,全称三国两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也是北方少数民族和汉族依次向南大迁徙、大同化、大融合时期。在此期间,北方的割据势力之间,民族之间,发生过频繁激烈的战争。江南相对稳定,得到较好的开发,社会经济的发展较快。二、地方行政体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行政体制为州、郡、县三级制。县以下,三国两晋南北朝沿袭汉制为乡、里、亭;北朝自北魏孝文帝改制后,实行党、里、领三长制。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置都护等军事机构进行治理;而各国对不巩固的统治地区,则设置镇、戍,派军将以行军事管制。·各朝代州郡县数目一览表朝代西汉周州数郡数县数 13 13 13 2 5 19 22 23 23 42 103 97 211 238 395 350 109 519 160 508 1109 1179 1474 1025 秦汉三国东汉

两晋 南北朝 东晋 宋齐梁陈北魏 后齐 北 魏蜀吴西晋 40 103 105 65 22 43 156 1314 1180 438 352 365 1024 一说48 道32国341 道及国在县内 一说20州疆域不 备注 定 三、侨州郡县 定义:东晋南北朝时期因战争频繁,人民流徙,为安置流民而在流民聚居地所设的州郡县的地方行政区划。于它是寄治在别的州郡境内﹐仍沿用其旧壤州、郡、县之名,故称侨置。其后经过土断﹐许多寄治州郡获得实土。但因本是外地迁来﹐故继续称为侨州﹑侨郡﹑侨县。

土断: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侨州郡县设置的作用及其弊病:这样一方面照顾了各大家族的利益,为他们做官增加了位置,也使其控制大量依附人口成为合法;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稳定统治秩序的作用。但侨州郡县与原州郡县并置一处,也造成了地方行政管理的混乱。四、双头州郡 双头州郡指东晋南北朝时期,在所设立的州郡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即两州为同一刺史,并且两州同治一地,或两郡为同一太守,并且两郡合治一地。在当时,双头州的设立较少,双头郡的建置则较多。 双头州郡大多设立于东晋南朝的北部边地,北朝沿袭的是南朝的旧制。从地理分布上来看,从今天的四川中部、陕西南部,一直到淮水南北及山东西部,都可以找到双头州郡的踪迹。据学者们的研究统计,在东晋南朝一共出现过双头州9个,双头郡70多个。它们中的大多数变化十分频繁,如有的双头州郡的治所时 常发生迁徙,而有的两州或两郡又会发生分开或者合并的现象。等到隋朝统一全国,将侨州郡县全部撤除,双头州郡也就随之不再存在了。双头州郡的分类 1、实土郡——实土郡

人民版高中历史必修一专题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复习提纲

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 1.先秦时期的王朝变迁 ⑴变迁:夏(前2070--前1600)→商 (前1600--前1046)→周(分西周和东周两个时期),合称三代。 ⑵周朝:①西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经牧野之战击溃商朝军队主力,西周建立,定都镐京。 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 ②东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分为春秋(BC770—BC476,奴隶社会走向崩溃)和战国(BC475—BC221,封建制度逐步形成)两个时期。 2.西周分封制——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分封者:周武王) (1)含义:又称封邦建国,封建制(≠封建社会)。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赐予臣下,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以拱卫周王室。 (2)目的:扩大疆域,巩固周王朝的统治。 (3)对象:王族[有血缘关系](主体)、功臣和先代贵族[无血缘关系]。 (4)诸侯权利与义务: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实行再分封(设置文武官员、建立武装和征派赋役,拥有铸币权。地方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后期易造成分裂割据)。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5)主要诸侯国:燕[召公之子]、鲁[周公之子伯禽]、齐[姜尚]、宋[亲周旧贵族微子]。 (6)局限性:地方权力过大,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割据。 (7)评价: ①积极影响(西周初期):分封制有利于扩大周朝疆域,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有利于巩固周王朝统治,加强境内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 ②消极影响(西周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诸侯国实力增强,周王室地位削弱(王室衰微),出现了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分封制逐渐瓦解(春秋时,楚王问鼎,公开挑战周天子权威;战国时,被郡县制取代)。 3.西周宗法制 (1)概念: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是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是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2)目的:a.保证统治集团内部稳定,防止内部纷争; b.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土地、财产和权力继承上的矛盾; c.强化稳定王权,巩固周王朝统治。 (3)特点(或内容): a.嫡长子继承制(最大特点/核心内容);(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周王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权,为大宗,次子、庶子为小宗;庶子的嫡长子、嫡长孙于本支又是大宗,其次子、庶子之后裔,又是小宗。诸侯和大夫以此类推。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小宗须服从大宗(天子是绝对大宗,士是绝对小宗)) b.等级森严,按血缘亲疏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宗法等级; c.宗族血缘关系与政治隶属关系合二为一(家、国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维护政治联系。(4)实质: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5)与分封制的关系: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是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政治体现),又是分封制的连接纽带和基础(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纽带)。(6)影响:a.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b.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防止内部纷争; c.有利于巩固分封制,强化稳定王权,维护周王朝统治; d.对后世社会影响深远。(利:形成的尊宗敬祖、尊老爱幼的浓厚亲情观(重视修家谱,建宗祠,寻根问祖,互相帮助)有益于社会安定和民族的凝聚力的形成。也对中国现在的民间继承方法有较大的影响。家国情怀。弊:导致特权思想严重,

论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2014届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论文(设计)课题名称:论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学生姓名:范盛桂 指导教师:冯皓 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4年10月

内容摘要: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在国家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中起着重大的作用,其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在各种新的管理理念相互激荡的今天,认清传统文化对当代行政管理的影响,充分发挥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正面作用,同时最大程度的避开其负面影响,是摆在政府和行政管理学着面前的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文章主要探讨了中国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与决策的影响,分别阐述了其正面和负面影响,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关键词:审传统文化;行政管理;管理理念;公共事务管理

目录 一、中国传统行政文化的内涵 (4) 二、研究传统文化对行政管理的意义 (4) 三、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影响行政政策的机制 (5) 四、传统行政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5) (一)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行政决策的正面影响 (5) 1. 强调以德自律 (6) 2. 注重以人为本 (6) 3. 德才兼备的科举制度 (6) 4. 礼治思想有助于提高决策主体的自身素质 (6) 5. 变易思想为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提供了方法和原则 (6) 6. 集权理论为现代决策体制的构建起了有益作用 (6) 7. 传统文化为决策科学化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式 (7) 8. 民本思想为决策民主化提供了理论契机 (7) 9. 法治思想为决策法制化提供了思想基础 (7) (二)中国传统行政文化对行政决策的负面影响 (7) 1. 官本位的行政文化,强调权威主义,人身依附思想严重 (7) 2. 行政文化中的“潜规则”意识 (7) 3. 形式主义至上、效率意识淡薄 (8) 4. 轻视自然科学技术的传统阻碍着决策科学化 (8) 5. 专制主义传统阻碍着决策民主化 (8) 6. 人治主义传统阻碍着决策法治化 (9) 7. 传统行政文化在某种程度上阻碍着决策现代化 (9) 参考文献 (11)

人教版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史复习指南中国古代史纵览二 五、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知识建构】 1.分封制 (1)形成 周朝建立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天子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主要有,并规定了诸侯享有的权利,包括,和对周天子应尽的义务,包括 。 (2)特点 分封的目的是;分封的对象主要有王族、功臣和;被分封的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但也要承担周天子所规定的义务;被分封的诸侯按照爵位的高低具有严格的等级和不同的特权。 (3)作用 分封后的诸侯国,起到了拱卫周王室的作用;分封制使周朝的势力扩大到沿边地区,从而发展了疆域。 由于分封制维持了地方诸侯国相对独立的地位,因而当周王室势力衰微时,他们便借机发展自己的势力,从而导致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 (4)演变 春秋时期,随着周天子势力的衰微和诸侯争霸局面的出现,分封制名存实亡。战国时期,分封制逐步被县制取代。 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制度。 以后各朝,封皇族为王的形式虽还继续存在,且有时也能造成对中央的重大威胁,如、等朝代初期曾引发祸乱,但作为地方行政机构的职能基本消失。 2.郡县制 (1)形成 县制是在分封制瓦解的基础上,适应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于春秋后期开始出现。战国时期,县制在各诸侯国普遍推行。 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体制更为完善。 (2)特点 郡县制是在分封制逐步瓦解的过程中形成的;推行的目的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地主阶级的集权统治。 郡守和县令都由直接任免,他们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等。 (3)作用 郡县制的实行标志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秦以后至元以前各朝,在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一直沿用郡县制,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 郡县制度下的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使君主加强了对全国的统治,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3.行省制度 (1)形成 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元政府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 (2)特点 行省制度是元朝为适应管理空前辽阔的疆域的需要,在秦朝开创、后世沿用的郡县制的基础上创建的。各行省都是中央政府机关——中书省的下辖机构,它直接对负责;行省制度作为一种军、政、司合一的地方行政制度,其长官在中书省的直接领导下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军政和司法权。 (3) 作用 行省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元政府管理空前辽阔疆域的需要,从而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古代行政管理机制沿革

古代行政管理机制沿革 中国素来以历史悠久著称于世,产生了许多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和各类优秀的管理人才,出现了汉、唐、宋、明、清等走在世界历史前列的强大王朝。历代统治者在国家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又有一些落后的制度。而对中国行政制度史的研究,不仅是学术上的重要课题,而且还在于以史为鉴。鉴往知来,掌握历史发展规律,明了时代的趋势。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秦朝至清朝的中央行政管理体制的产生、发展及其演变过程给以规律性认识,对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进行比较,并作一定的探讨。 一、中国古代中央行政管理体制沿革 (一)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六国,秦王嬴政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秦王朝,首创在中国封建社会延续2000多年的皇帝制度。为了巩固封建统一,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如“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1](P16)“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等[2](P16),建立了第一套比较完备的、系统的国家管理机构———金字塔式的中枢行政系统。皇帝处于这一系统的顶端,拥有最高的行政、司法、军事、财政、人事等各方面的权力,“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3](P16)且这些权力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其次是“三

公”,为秦代国家的中央中枢决策机构,协调皇帝处理国家大事。“三公”即指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丞相府是秦代中央最高的中枢决策机构,其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4](P273)太尉府为秦代中央最高军事机构,御史大夫为秦代中央最高监察机构。“九卿”作为秦代中央的行政执行管理机构,则位于第三层次,分别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治粟内史、宗正、少府等,分别掌管皇室、警卫、礼仪、农业、司法、民族和外交事务等。九卿也各有其属吏,上与三公府对口,下与郡县连接,将皇帝及中枢机构的决策,传达到具体的执行部门,并负责指导监督执行。可见皇帝的私人事务机构与国家行政事务机构互相混杂、交织在一起,是封建社会早期国家机构设置的一种特色。西汉中央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是承袭秦制而略有变化,仍以“三公”、“九卿”各府为主体。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较秦代而言,西汉机构组织更为健全,职能更加完善,分工亦更细致。东汉时期的国家机构,仍大体承制西汉原则,但也作了一些调整。如东汉初“三公”各府机构名称已演变为:司徒府、太尉府和司空府(即西汉时的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府)。其中,太尉府作为东汉中央最高军事机构,位于“三公”之首,不仅掌管武事,同时也分管诸多行政管理事务,是东汉“三公”机构职权发生变化的标志之一。东汉时期国家机构设置变化的另一标志是尚书台成为中枢决策机构,架空了“三公”府。光武帝刘秀信任并重用身边的侍臣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一、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 1、夏商两代:方国制。 夏商两代,地方上封侯和伯,侯、伯作为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2、周代:分封制 周武王把王畿(jī)以外的广大地区的土地和人民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西周的分封制分封的是土地和人民,受封对象是古代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周初分封的诸侯,大多数是王室同姓子弟,他们多被分封到重要地区。 3、秦:郡县制。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秦始皇把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一郡之内又分若干县。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40余郡。 4、汉:①郡国并行制:汉高祖平定天下后,吸收周朝和秦朝教训,实行郡国并存的地方行政体制。这些同姓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和平定诸吕之乱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后来,封国日益强大,威胁中央政权,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bì)联合其他六国诸侯王发动叛乱)。经过汉景帝“削藩”和汉武帝“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诸侯王被解除军政大权,只能衣食租税,封国名存实亡。(“推恩令”:诸侯死后,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分割王国的部分土地成为列侯,由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②刺史制度:汉武帝后期,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东汉末年,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刺史改称州牧),地方行政体制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附: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刘邦即位后开始铲除异姓王。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刘邦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刘邦晚年和群臣杀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以同姓王代替异姓王,在当时确曾起到了拱卫中央皇权、巩固刘氏天下的作用,但也种下了叛乱和分裂的祸根。《西汉会要》:“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5、隋:①隋文帝时减去郡级区划,保留州、县两级制。②隋唐实行科举制,打击士族势

行政管理全国自考真题201310

全国2013年10月自学考试行政组织理论试题 课程代码:0031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行政组织必须具有不断创新的观念,体现了行政组织的 A.阶级性B.社会性 C.权威性D.主动性 2.社会发展的要求使横向部门改革更加重视咨询、监督和 A.信息部门B.参谋部门 C.决策部门D.执行部门 3.行政组织目标需要兼顾相互冲突的目标类型,表明它具有 A.复杂性B.和谐性 C.动态性D.服务性 4.根据梅奥的观点,大学生中的同乡观念,属于 A.正式组织因素B.非正式组织因素 C.经济人因素D.社会人因素 5.根据行政组织的激励理论,人在受到刺激后,首先会 A.开始行动B.形成动机 C.产生需求D.激发热情 6.行政组织的目标管理是 A.机械的线性过程B.复杂的斗争过程 C.系统的循环过程D.纯粹的技术过程 7.孙中山认为“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的关键在于 A.政府B.社会 C.制度D.人才

8.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属于 A.行政组织B.企业组织 C.非营利组织D.非正式组织 9.按照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公务员的是A.县委书记B.村支部书记 C.人大党组书记D.教育部机关工委书记10.从历史角度考察行政组织起源和发展的方法是 A.纵向研究B.横向研究 C.系统分析D.阶级分析 11.属于行政组织变革的是 A.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B.普京当选总统,建立新内阁C.安徽铜陵撤销街道办事处D.我国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12.属于行为主义时期行政组织设置原则的是 A.人与组织平衡B.封闭回路 C.专业分工D.幅度适中 13.考察行政组织中人员之间的互相理解程度,需研究其 A.群团关系B.人群关系 C.组织摩擦D.人际关系 14.商朝主力役之征的官是 A.司徒B.司空 C.司寇D.司农 15.在美国,其行政首长的任期一般比总统长的行政组织是 A.政府内阁B.独立行政机构 C.总统直属机构D.州政府 16.各地公安局都实施双重领导体制,体现了中国行政组织设置的 A.服务原则B.统一原则 C.系统原则D.权变原则 17.英国御前会议演化为上下两院的时代是 A.13世纪中叶B.14世纪中叶 C.15世纪中叶D.16世纪中叶 18.属于行政编制管理对象的是 A.公安局的编制B.法院的编制 C.检察院的编制D.政法委的编制 19.英国行政改革强调 A.部门的分化B.部门的联合 C.中央的宏观调控与控制D.地方的分权与自我控制20.环境与性质相同,组织原则也相同,这属于行政组织设置的 A.稳定性原则B.变动性原则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识梳理 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 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2、在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一直强化对地方的领导、监督和制约,而地方则要求有充分的独立自主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的统治,这种情况到封建社会后期更加明显。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这种情况在宋、明两朝尤为突出。 3、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与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1.我国古代主要赋税制度的类型: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等) 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的赋税制度(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地丁银等)

中国古代行政制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 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 ①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②门下省:“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③尚书省: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六部: ①吏部: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②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③礼部:中国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④兵部:官署名。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⑤刑部:中国古代官署。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⑥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实行的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实行的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下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下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制度 [摘要]:回顾中国的行政制度史,其发展变化的大方向就是逐步加强和发展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在这其中存在着皇权与相权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组基本矛盾。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体现在中央行政制度上,具体经历了“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二府三司制”、“一省制”、“内阁制”和内阁军机处并存等的形式与阶段,使中央行政制度日渐成熟和完备。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则体现在地方行政制度上,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府、县的行政管理。 [关键词]: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中央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 从秦皇朝的建立到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中国总共经历了近2400年的封建主义社会。封建主义社会在政治上最大的特点是实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它形成于秦朝,经历汉魏、隋唐至宋元,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权势此消彼长,

中央与地方争权接连不断,最终皇权不断强化,中央集权逐渐得到巩固,到明清时期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发展到巅峰。回顾中国的行政制度史,其发展变化的大方向就是逐步加强和发展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在这其中存在着皇权与相权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组基本矛盾。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体现在中央行政(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实行的制度)制度上,具体经历了“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二府三司制”、“一省制”、“内阁制”和内阁军机处并存等的形式与阶段,使中央行政制度日渐成熟和完备。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则体现在地方行政制度上,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形成了省、府、县的行政管理。 秦朝在战国官制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政权组织。在中央,设置成像,御史大夫和太尉三个最高官职,称为“三公”。“三公”各府虽然共同决策,然而也有明确的分工,就是丞相府负责民政,贯彻执行决策的政令,御史府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是副垂相,它负责受理四方文书,制作诏令,发布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负责军政。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包括: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中正、治栗内史、少府,称为“九卿”,分别掌管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以三公九卿为核心的中央行政制度,为以后几千年的封建主义专制政体机构的不断完善打下了基础。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的基本特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行政制度的基本特点 篇一:专题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的基本特点) 专题一: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时间安排:知识整合与归纳一课时;质量检测一课时 教学重点:(1)重要政治制度的利弊得失的概括和总结。 (2)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变化。 教学策略:抓好点、线、面的结合。 教学内容及设计: 第一课时 知识归纳与整合: 要点一: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含义 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指中央的决策方式,表现为皇权至高无上。中央集权指的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表现为地方听命于中央。 2.条件

(1)经济基础:分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2)理论基础:韩非子的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思想。 3.形成过程 (1)建立:秦统一后,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建立从中 央到 地方的行政机构。 (2)巩固:汉武帝时,政治上颁布“推恩令”,思想上实行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3)完善:隋唐时期,实行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 (4)加强:北宋集中军权、行政权、财权和司法权,进 一 步发展了科举制。 (5)强化:明清时期,废丞相,分别设内阁、军机处; 实 行八股取士、文字狱等。 4.评价 (1)积极方面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②便于组织公共工程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2)消极方面

①易形成暴政和腐败,从而阻碍历史的发展。 ②束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期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③实行文化专制,钳制了人们的思想,严重阻碍了科学的发展。 二、中国古代中央行政制度 1.夏朝:王位世袭制。 2.秦朝:三公九卿制。 3.隋唐:三省六部制。 4.元朝:一省(中书省)一台(御史台)二院(枢密院、宣政院)。 5.明朝:三司六部制。 6.清朝:清初,大体采用明制,设内阁,置六部,议政王大 臣会议的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雍正时设军机处; 乾隆时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 要点二: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好选官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朝代监察机构(官职名称)职能(地位) 秦朝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 两汉刺史负责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北宋通判负责监 督知州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选官制度的演变

高三艺术班《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和选官制度的演变》练习3.5 1.历史学家王家范认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国家军事、行政消费大大超过社会个体成员的消费;非生产人口的消费大大超过生产人口的消费;生活性消费大大超过生产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大大超过正当性消费。”材料所述的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A.巨额的军事、行政开支 B.贵族集团追求奢华生活C.官僚集团普遍贪污浪费 D.“大一统”的集权统治 2.中国古代政区划界存在着犬牙交错和山川形便(依据山川走势)两条相互对立的主要原则,往往同时并用。但越到后来,前一原则越占上风。出现这一趋势的原因是() A.同级政区的数量明显减少 B.不同区域间经济联系日益增多C.政府的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D.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逐渐加强3.西周中期以后,“王不立爱,公卿无私”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贵族子弟渐渐失去应有的自律性和责任心,他们不再像祖先那样兢兢业业治理国家,而是怠于政事,贪图享受。这可以用来说明() A.礼乐制度破坏助推西周衰落 B.官僚政治逐渐显露其优势C.西周中期以后开始礼崩乐坏 D.分封制衰落导致政治腐败4.周初所封诸侯多集中于王畿东北部、东部和东南部边远地区,而在统治中心渭河流域则几乎没有封侯情况。这客观上有利于() A.防范诸侯割据 B.扩大统治区域C.监督商朝残余力量 D.促进经济文化交流 5.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盖天子、诸侯者,有土之君也。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弭天下之争。”材料主要说明()A.宗法制度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B.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加强C.商周摘长子继承制受到挑战 D.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过渡6.陕西宝鸡出土的西周时期弓鱼国墓地是弓鱼氏宗族的墓地,墓葬可分为七个等级,其中国君墓规模最大,其余几类墓的规模依墓主身份等级而逐次降低。类似的这种“族坟墓”,在多地考古中均有发现。这一现象反映了当时() A.血缘关系主导社会生活 B.阶级矛盾导致社会危机C.宗法关系掩盖贫富悬殊 D.经济发展维系礼乐体制 7.(楚)考烈王元年(前262年),以黄歇为相,封春申君,赐淮北地十二县。后十五岁,黄歇言之楚王曰:“‘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因而献淮北十二县,请封于江东。”考烈王许之。这一举措() A.促进了江东地区的经济发展 B.推动了齐楚两国联合抗秦C.揭开了楚国地方行政改革的序幕 D.有利于对楚国边境地区的管控8.福建民居——土楼结构的特点是中轴对称、有强烈的向心意识,高低尊卑、主次分明等。一楼之内一般居住着一个家族,房舍根据“长幼有序”“男尊女卑”的原则安排。这种建筑布局( )A.深受宗法影响 B.突出皇权至上 C.体现宗教色彩 D.利于邻里和睦9.周王朝有严格刑罚,制定《九刑》严惩“盗”“贼”等行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说明周王朝() A.以法家思想为指导 B.法律有鲜明阶级性C.法治与宗法制结合 D.具有中央集权色彩 10.秦始皇亲近法史,儒家没能占据统治者的主流体系,但在云梦秦简秦始皇时期的文献《为吏之道》中,对官吏的种种训导,恰恰充斥了儒家式的劝诫。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 A.法家思想不足以支撑其政权 B.儒家思想获得了进一步发展C.下级官吏抵制中央坑儒政策 D.郡县制度未能得到儒家支持11.《后汉书·左雄传》记载:“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诸生试家法(经术),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材料反映东汉时期() A.规定察举年龄必须在四十岁以上 B.确立以考试来甄别人才的制度 C.改变了单凭以德选拔人才的标准 D.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已趋于成熟 12.晋人张载在《榷论》中说,政府选拔人才时“碌碌然以取世资”,因此,一些具有卓越才能的人“直将伏死嵚岑(高峻的山峰)之下”! 这反映了该时期() A.皇帝征召把儒士排除在外 B.察举制未能选出经世之才C.庶族及寒门才俊备受压抑 D.士人壮志难酬而消极出世13.读表1,这一现象反映了() 表1 唐、五代、宋三个时期官员出身统计 A.唐宋人口分布的变迁 B.唐宋官学教育的发展 C.唐宋社会阶层开始流动 D.唐宋社会门第的颓势 14.魏晋南北朝时期流行门阀政治,出现“王与马,共天下”(贵族王氏同皇族 司马氏共同掌握东晋大权)的民间谚语,而到了宋朝,“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各级政府都是由官僚而非贵族负责运转。这一变化从根本上有助于() A.加强官僚政治B.削弱贵族集团 C.提高行政效率 D.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15.钱穆先生曾将两汉官员的选拔制度称为“郎吏时期”。他认为,此时期,上面的政府已变成士人政府,而士人参加政府之路径,首先是为郎为吏。士人得为郎、吏之资格,则因经地方察举获入太学。这说明() A.选官制度加强君主专制 B.太学彻底打破世代为官陈规C.太学生都来源于郎吏 D.察举制强化了官僚政治体制 16.《晋书》记载:曹魏咸熙二年(256年),“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沽身劳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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