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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及处理流程

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及处理流程
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及处理流程

质押式回购业务知识及企业版处理流程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例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未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

折算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和面值之比。简称折算率,即标准券金额=折算率×债券面值

标准券: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质押券:申报提交结算公司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新质押式回购与原回购的区别

1)上海新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现行回购标准券

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按账户申报,并且按证券账户核

算标准券库存。

深圳质押式回购按证券帐户申报,但回购标准券还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并没

有按证券帐户核算标准券库存。

2)上海实行质押库制度。新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

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即投资者必须指明那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深圳申报质押券的债券是按总量计算标准券的,即投资者融资时,只要总的标准券

库存足够就能成功;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

3)上海交易系统进行前端检查。在回购交易时,交易系统按证券账户对回购交易进行

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这意味着,投资者

在进行回购融资前,必须首先申报足额的质押券,否则不能进行回购交易(深圳只

检查总的标准券,所以柜台前端需要进行象上海交易系统一样的控制,避免标准券

被占用);融券方的资金检查还是由证券公司系统实行前端控制。

新质押式回购的一些规则

1、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

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

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上交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

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

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

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

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

(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10、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1、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

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2、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

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3、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

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新质押式回购的代码规则

上海

新质押式回购增加三类证券代码:质押券申报代码、新回购代码、标准券代码

质押券申报代码:质押券的申报代码为“09****”,也叫出入库代码,后四位为相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

即入库,“买入”为转回质押券,即出库。

回购交易代码: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代码为“204***”,具体举例如下:

代码简称品种

204001 GC001 1 天国债回购

204002 GC002 2 天国债回购

204003 GC003 3 天国债回购

204004 GC004 4 天国债回购

204007 GC007 7 天国债回购

204014 GC014 14 天国债回购

204028 GC028 28 天国债回购

204091 GC091 91 天国债回购

204182 GC182 182 天国债回购

买卖方向标识回购交易的申报类型,“卖出”为融券回购交易,“买入”为融

资回购交易。

标准券代码:888880

深圳

质押券申报代码:新质押式回购质押代码和国债代码相同,通过不同的业务类别进行区分;

回购交易代码、标准券代码和原回购相同

回购交易代码:国债回购代码举例:

代码简称品种

131800 R-003 3 天国债回购

131801 R-007 7 天国债回购

131802 R-014 14天国债回购

131803 R-028 28 天国债回购

131804 R-063 63天国债回购

131805 R-091 91 天国债回购

131806 R-182 182 天国债回购

131807 R-273 273 天国债回购

131809 R-004 4 天国债回购

131810 R-001 1 天国债回购

131811 R-002 2 天国债回购

企业债回购代码:

代码简称品种

131900 RC-003 3 天企债回购

131901 RC-007 7 天企债回购

131910 RC-001 1 天企债回购

131911 RC-002 2 天企债回购

买卖方向标识回购交易的申报类型,“卖出”为融券回购交易,“买入”为融

资回购交易。

标准券代码:国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0’,企业债标准券代码为‘131991’。

新质押式回购的资金清算算法

融资:回购时的清算资金=+(回购金额-二级回购费用)

购回时的清算资金=-(回购金额+购回利息)

融券:回购时的清算资金=-(回购金额+二级回购费用)

购回时的清算资金=+(回购金额+购回利息)

回购金额=回购数量*面值(100元)

购回利息=回购金额 * 【年收益率(回购价格) * 回购天数*100 / 360】

其中括号内保留三位小数

系统相关参数设置变动

证券参数

证券类别:上海新增证券类别f-质押代码,辅助类别9-质押回购

证券模板:上海新增证券模板如下:

模板代码证券类别类别名称辅助类别冻结代码

09 f 质押代码

204 Z 国债回购9 888880

注:1)对于上海的出入库代码“09****”,行情服务器在代码转换时根据将冻结代码转换为对应后4位相同的国债代码。

2)上海新增的标准券代码888880归入证券类别9-国债中,冻结代码888880。

业务属性

委托属性:新增委托属性f-帐户式质押出入库

客户权限:新增客户权限f-质押回购

根据规则,回购指定的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进行新质押式回购,所以系统

通过该权限进行以下控制:上海出入库委托和质押回购委托时需要校验客户是否

具有f-质押回购的权限;深圳不判断该权限。

业务标志:新增业务标志

4099-帐户式质押入库

4100-帐户式质押出库

4101-处置券出库

4103-质押回购拆入

4104-质押回购拆出

4105-拆出质押购回

4106-拆入质押购回

4107-欠库扣款

4108-欠库还款

4109-欠库扣违约金

4117-入库标准券划入

4118-出库标准券划出

4119-标准券调增

4120-标准券调减

新增表和菜单

impawnjour―――帐户式回购流水表,和bondjour结构相同。

Impawnjour_no―――帐户式回购流水号表,和bondjour_no结构相同Impawnstock―――质押国债表,存放已入库的国债和当天出入库的国债情况Bondrate―――原抵押比例表,增加字段质押代码impawn_stock、质押比例impawn_rate。证券-其他委托-回购质押出入库:进行出入库委托的菜单

证券-证券控制-质押入库国债余额调整:手工调整已入库国债的数量

查询/公司查询-其他信息-质押回购:查询上海质押回购的在途情况

查询/公司查询-客户信息-质押国债:查询已入库国债的情况

质押比例导入

质押回购的折算比例上海通过登记公司下发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导入(不支持交易所折算率数据文件xzslMMMDD.txt的自动导入),深圳通过sjsxx库的XXZHBL(折押比例)导入,导入后记入抵押比例表Bondrate的新增的字段impawn_stock(质押代码)和impawn_rate(质押比例)中,其中质押比例为一张国债质押成一张标准券的比例,如:1.05,导入的方法有两种:

通过行情服务器导入:行情服务器上加载抵押比例组件(bondrate.dll),并在国债抵押比例

页面中的‘结算信息库’中填入上海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

的路径和文件名;深圳在‘深圳信息’中填入sjsxx.dbf的路径和文

件名。行情服务器会自动更新质押比例,建议营业部使用该方法。通过柜台菜单导入: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证券参数-抵押比例页面的导入按钮,设置上海的‘登记公司结算文件’zqjsxx.mdd的路径和文件名;设置深圳的

‘深圳交易所信息库’sjsxx.dbf的路径和文件名。按执行按钮进行手

工导入。

费用设置

费用设置和原回购的设置方法相同,通过系统-费用设置-二级回购费用进行,设置时按回购代码进行。

质押回购业务委托要素

新增菜单:其他委托-债券质押出入库

出入库:上海可通过各种委托方式或其他委托-债券质押出入库菜单进行,

深圳只能通过其他委托-债券质押出入库菜单进行,

普通委托出入库要素为:

买卖方向:入库为卖出,出库为买入

证券代码:上海交易所分配的出入库代码,09****

委托价格:1.00

委托数量: 提交出入库的国债现券数量,单位10张整数倍。

债券质押出入库菜单委托要素为:

入库/出库:选择入库或出库

证券代码:深圳为质押出入库的国债代码,上海为09****

委托数量: 提交出入库的国债现券数量,单位10张整数倍。

注:入库时提示的可用数量为国债的可用数量,出库时提示的可用数量为可出库国债的数量,该数量为impawnstock表中的入库国债数量和标准券可用数量折算

成国债后两者的小者。

回购交易:可通过各种委托方式进行,委托要素为:

买卖方向:融资(拆入)填买入,融券(拆出)填卖出

证券代码:回购代码,上海204***;深圳1318**/1319**

委托价格:每百元资金年收益,最小变动单位上海0.005元,深圳0.001

委托数量: 标准券数量,单位张。上海必须为1000张(10万资金)的整数倍,

单笔不超过10万张(1000万资金);深圳必须为10张的整数倍。

新质押回购的数据接口说明

折算率接口

上海

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单向卫星转发登记公司的折算率数据文件xzslMMMDD.txt,该文件内容为新质押式回购业务对应的债券的标准券比例,老回购对应的标准券比例不包

含。

结算登记公司在每个交易日的日终后,在结算参与人PROP信箱中发送下个交易日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该文件包含国债的应计利息、标准券的折算比例等,登记公司建议,不要用交易所转发的xzslMMMDD.txt;而以登记公司下发的证券结算信息文件zqjsxx.mdd 为准。我们程序以登记公司的文件进行转换。

深圳

交易所和原回购一样(深圳在质押式回购启用后,原回购方式废除),通过sjsxx库的XXZHBL(折押比例)发送。对国债现券,该字段表示该种国债折合成131990标准券的比例;对企业债券,该字段表示该种企业债折合成131991标准券的比例。

实时接口

上海

通过上海sql无形接口进行申报回报,具体如下:

出入库:成功的出入库申报返回三条连续的成交回报记录,出入库代码记录(09****)、国债现券记录、标准券记录(888880),三条记录的申请编号相同。

注:入库申报成功后的标准券数量为申报入库的国债现券数量×折算率后取整。回购交易:成功的回购交易成功后返回一条成交回报记录,即回购代码(204***)的记录。

深圳

通过深圳sjswt库和sjshb进行申报和回报,具体如下:

出入库:通过wtywlb区分质押出入库的委托记录申报;WTYWLB=AS表示质押入库, WTYWLB =CB表示质押出库,WTYWLB=AC、CC表示上述质押出入库的撤单。

被确认收到的质押出入库或撤单申报sjshb返回一条回报记录,HBYWLB同申报时的

WTYWLB。

注:深圳入库申报确认后的标准券数量不可用,出库申报确认的国债数量也不能卖出。

回购交易:对于债券回购成交后,在回报库SJSHB.DBF中有两笔连续存放的回报记录:第1笔是初始交易成交,成交价格为100.000,成交数量为实际的回购量,买卖方向

与原委托的买卖方向相反;第2笔为到期交易信息,用于告知该笔交易的到期回

购年利率,其成交价格为竞出的回购年利率,成交数量为0,成交时间字段填回

购到期日期,买卖方向与原委托相同,与第1笔相反(如第1笔HBYWLB为“0B”,

则第2笔为“0S”)。

日终接口

上海

新质押式帐户回购业务相关的日终结算数据通过结算明细文件jsmx.MDD进行发放,简单说明如下:

质押出入库:含交易申报出入库、手工出入库、兑付部分自动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笔结算明细记录,一笔为国债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字段中填

写的关联编号来关联。

JYFS(001、003、004)、YWLX(025、026)、GHLX(00M)、JGDM(0000、0100)

指定处置券出库:含PROP指定处置券出库、手工指定处置券出库。每笔业务均对应两笔结算明细记录,一笔为国债记录,一笔为标准券记录,两者通过在交收编号字段中填

写的关联编号来关联。

JYFS(004、005)、YWLX(810)、GHLX(00M)、JSFS(990)JGDM(0000、0100)

折算率调整标准券变动:JYFS(003)、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0000)手工调整标准券变动:JYFS(004)、YWLX(812)、GHLX(00Z)、JSFS(990)、JGDM(0000)欠库扣款还款:JYFS(003)、YWLX(808)、QSBZ(20A、20B)、JGDM(0000)

欠库违约金:JYFS(003)、YWLX(809)、QSBZ(101)、JGDM(0000)

回购交易:

回购:JYFS(001)、YWLX(023)、QSBZ(02A)、GHLX(00A)、JGDM(0000)

购回:JYFS(001)、YWLX(024)、QSBZ(22A)、GHLX(00A)、JGDM(0000)

深圳

新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的日终数据通过sjsgf和sjshb进行发放,简单说明如下:

质押出入库:sjsgf

入库:GFYWLB(70)、GFQRGS《 0(入库债券数量)、GFZJJE=0

出库:GFYWLB(72)、GFQRGS》= 0(出库债券数量)、GFZJJE》=0(付息金额)

回购交易:sjshb

回购:回购成交后,在回报库SJSHB.DBF中有两笔连续存放的记录

HBYWLB(0S、OB)方向和原委托相反、HBCJJG=100、

HBYWLB(0B、OS)方向和原委托相同、HBCJJG=年利率、HBCJSL=0、HBCJSJ

=购回日期

购回:不处理sjshb中的购回数据,系统按回购期限自动购回。

质押债券和标准券对帐接口

上海

新增加了证券其他数量对帐文件qtsl*****.MDD,该文件内容为“证券账户质押国债余额”

和“证券账户标准券余额”

新质押式回购的企业版处理要点

对于国债自动抵押(7105设置成1),系统在初始化时不再判断7125开关的设置,而是强行处理成非回购指定的帐户不进行自动抵押,这样未回购指定的股东不会自动抵押。

委托处理

出入库:

1、上海委托时通过股票代码对应的证券类别,如果为f-质押代码,则重置委托属性为f

-质押出入库,深圳必须通过出入库菜单进行。

2、如果委托属性为f-质押出入库,上海则判断客户是否具有f-质押回购权限,深圳不判

断;

3、入库冻结国债现券数量;出库冻结标准券数量(根据可出库的国债数量按折算率计算)。

注:可出库国债的数量为impawnstock表中的可出库国债数量(store_amount+pre_in_amount-pre_out_amount)和标准券可用数量折算成国债后两者的小者。4、出库委托时计加质押国债表(Impawnstock)的交易出库数量pre_out_amount字段。回购交易:

1、委托时上海根据回购代码(204***)判断帐户是否有回购指定标志和是否有f

-质押回购权限;深圳不判断f-质押回购权限。

2、检查需冻结的资金和证券情况,融资时资金冻结前台费用,证券冻结标准券(上

海888880,深圳131900或131901);融券时资金冻结前台费用+后台费用+

拆出资金。

回报处理

出入库:

1、对出入库上海成功或深圳确认的记录,客户的证券可用余额变动如下:

上海入库成功,则债券可用减少,标准券可用增加;

深圳入库确认,则债券可用减少,标准券可用不变;

上海出库成功,则债券可用增加,标准券可用减少;

深圳出库确认,则债券可用不变,标准券可用减少;

深圳出入库撤单成功,则解冻出入库委托时冻结的国债或标准券。

入库成功,则计加质押国债表(Impawnstock)的交易入库数量pre_in_amount字段。

2、出入库废单(上海)或撤单成功(深圳),则解冻委托时冻结的国债现券或标准券数量;

对出库废单或撤单,还需要记减质押国债表(Impawnstock)的交易出库数量pre_out_amount字段。

3、上海出入库委托成功回报后的委托状态修改为‘已成’,深圳出入库委托确认回报后不修

改状态,还为‘已报’。实时成交表realtime均插入可查。

回购交易:同普通回购

日终处理

上海新质押回购业务相关的日终处理均通过jsmx库进行,其中购回不再用原回购系统自动购回的方式,也从jsmx库进行购回处理。

深圳新质押回购业务相关的日终出入库结果处理从sjsgf库进行,回购和回购还是同原来一样处理,从sjshb处理回购,购回通过系统自动购回。

质押出入库

1、交易所数据

上海jsmx: JYFS(001、003、004)、YWLX(025、026)、GHLX(00M)、JGDM(0000、0100)深圳sjsgf:

入库:GFYWLB(70)、GFQRGS《 0(入库债券数量)、GFZJJE=0

出库:GFYWLB(72)、GFQRGS》= 0(出库债券数量)、GFZJJE》=0(付息金额)3、企业版处理

上海数据转入jsmx表并进行委托配对(entrust),深圳数据转入square表并进行委托配对,配对不成功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更新国债和标准券的当前数量(current_amount);

分别记录国债和标准券的变动流水(fsjour)。

修改国债质押表(impawnstock)的国债质押数量(store_amount)。

入库:国债当前数量减少,标准券当前数量增加

出库:国债当前数量增加,标准券当前数量减少

4、业务流水

入库业务产生业务两条流水,一条为业务标志为4099-帐户式质押入库的国债表动流水,备注:国债质押入库;一条为业务标志为4117-入库标准券划入的标准

券变动流水;备注:国债质押入库标准券划入;

出库业务产生业务两条流水,一条为业务标志为4100-帐户式质押出库的国债变动流水,备注:国债质押出库;一条为业务标志为4118-出库标准券划出的标准

券变动流水;备注:国债质押出库标准券划出。

注:深圳的出入库业务在日终只有一条债券的结算质押记录,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是系统通过债券质押记录按折算率换算成标准券数量,结果取整(不是四税五入)。

质押回购交易

1、交易所数据

上海jsmx:

回购:JYFS(001)、YWLX(023)、QSBZ(02A)、GHLX(00A)、JGDM(0000)

购回:JYFS(001)、YWLX(024)、QSBZ(22A)、GHLX(00A)、JGDM(0000)深圳sjshb:

回购:有两笔连续存放的记录:

HBYWLB(0S、OB)方向原委托相反、HBCJJG=100;

HBYWLB(0B、OS)方向和原委托相同、HBCJJG=年利率、HBCJSL=0、HBCJSJ

=购回日期

购回:不处理sjshb库,系统根据bondjour自动购回

2、企业版处理

回购:上海数据转入jsmx表进行委托配对(entrust),深圳数据转入business表进行委托配对(entrust),配对不成功进行账户配对,费用计算调用普通回购的费用计

算方法。上海回购记入质押回购流水表(impawnjour),深圳回购记录普通回购

流水表bondjour,置状态status=0(未购回),date_back=购回日期,数量为按

帐存放的回购数量,并生成资金证券变动流水(fsjour)。

融资:资金当前余额+回购金额-回购费用;

上海标准券当前数量-回购数量;

深圳标准券冻结数量+回购数量,修正数量-回购数量;

融券:资金当前余额-回购金额-回购费用;

标准券余额当前数量不变,修正数量+回购数量

购回:上海数据转入jsmx,配对质押回购流水表(impawnjour)。入帐时修改质押回购流水表(impawnjour)的Status和clear_date,并生成资金证券变动流水

(fsjour)。

深圳通过回购流水表bondjour的status=0(未购回),date_back=购回日期自动购回,入帐时修改回购流水表(bondjour)的Status和clear_date,并

生成资金证券变动流水(fsjour)。

融资:资金当前余额-回购金额-回购利息;

上海标准券余额当前数量+回购数量;

深圳标准券余额冻结数量-回购数量,修正数量+回购数量;

融券:资金当前余额+回购金额+回购利息;

标准券余额当前数量不变,修正数量-回购数量

4、业务流水

回购业务产生业务标志为4103-‘质押回购拆入’或4104-‘质押回购拆出’的流水,备注remark为‘购回日:’+购回日期+‘息:’+购回利息额。

购回业务产生业务标志为4105-‘拆出质押购回’或4106-‘拆入质押购回’的流水,备注remark为‘融资购回’或‘融券购回’+ 购回利息额。

质押回购其他相关业务

1.回购欠库扣款还款

交易所数据:上海(jsmx)JYFS(003)、YWLX(808)、QSBZ(20A、20B)、JGDM(0000)企业版处理:数据转入jsmx表时进行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更新客户的当前资金;

扣款资金计加,还款资金记减,记录资金变动流水(fsjour)。

业务流水:欠库扣款还款业务产生业务标志为4107-欠库扣款或4108-欠库还款的流水,备注:国债回购欠库扣款/还款;

2.回购欠库违约金

交易所数据:上海(jsmx)JYFS(003)、YWLX(809)、QSBZ(101)、JGDM(0000)企业版处理:数据转入jsmx表时进行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更新客户的当前资金;

客户资金记减,记录资金变动流水(fsjour)。

业务流水:欠库违约金业务产生业务标志为4109-欠库扣违约金的流水,备注:国债回扣欠库违约金;

3.指定处置券出库

交易所数据:上海(jsmx)JYFS(004、005)、YWLX(810)、GHLX(00M)、JSFS(990)JGDM(0000、0100)

企业版处理:数据转入jsmx表时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标准券的当前数量(current_amount)记减,国债数量不变;记录标准券的变动流水(fsjour)。

业务流水:指定处置券出库业务标志为4101-处置券出库的流水,备注:指定处置券出库。

4.折算率调整标准券变动

交易所数据:上海(jsmx)JYFS(003)、YWLX(811)、GHLX(00Q)、JSFS(990)、JGDM (0000)

企业版处理:数据转入jsmx表时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标准券的当前数量(current_amount)记减或记加,记录标准券的变动流水(fsjour)。

业务流水:折算率调整引发的标准券变动产生业务标志为4119-标准券调增或4120-标准券调减的流水,备注:折算率调整引发的标准券增加/减少。

5.手工调整标准券变动

交易所数据:上海(jsmx)JYFS(004)、YWLX(812)、GHLX(00Z)、JSFS(990)、JGDM (0000)

企业版处理:数据转入jsmx表时进行账户配对。入帐时,标准券的当前数量(current_amount)记减或记加,记录标准券的变动流水(fsjour)。

业务流水:手工调整引发的标准券变动产生业务标志为4119-标准券调增加或4120-标准券调减的流水,备注:手工调整引发的标准券增加/减少。

质押回购相关查询

在质押回购相关业务在日终处理后,可查询相关的流水和信息:

质押出入库查询:可通过公司查询/客户查询的客户信息-证券变动查询出入库的债券变动和标准券变动的流水情况;折算率调整等引起的标准券变动查询方法相

同。

质押回购情况查询:可通过公司查询/客户查询的客户信息-资金证券变动查询质押回购/购回的资金变动/购回利息的流水情况;上海标准券欠库产生的扣款/补

款、欠库违约金等资金变动查询方法相同。

质押回购在途查询:上海可通过公司查询/客户查询的其他信息-质押回购查询质押回购的在途回购情况和购回日期等;

深圳可通过公司查询/客户查询的其他信息-封闭回购查询质押回购的

在途回购情况和购回日期等;

质押入库的国债查询:可通过公司查询/客户查询的客户信息-质押国债查询被入库质押的国债信息情况。

标准券对帐

标准券对帐部分目前还未处理,以后要增加。

质押回购的初始化主要处理

购回日的预解冻处理

融券购回预解冻:当天有上海质押融券购回的客户进行资金预解冻操作(impawnjour 中满足status=‘0’,date_back<=初始化日期),资金预解冻目前不解冻

利息

生成其他资金流水(fsxjour),业务标志2310-‘预解冻资金’,备注

remark为‘预解冻资金’,置impawnjour对应流水的remark=‘init’

+融券回购。

融资购回预解冻:当天有上海质押融资购回的客户进行资金预冻结和标准券预解冻操作(满足impawnjour中status=‘0’,date_back<=初始化日期)

资金预冻结同时冻结购回利息,以防止透支。

生成其他资金证券流水(fsxjour),业务标志2309-‘预冻结资金’,备注

remark为‘预解冻标准券、冻结资金’,置impawnjour对应流水的remark

=‘init’+融资回购。

注:上海的原回购和深圳的质押回购的购回日预解冻处理不变,通过回购流水表(bondjour)进行,处理方法一样。但融券回购需要判断7106为

1且满足7109中的设置的客户类别,融资回购需要判断7107=1。

质押国债表的处理

初始化时入库国债表impawnstock的当日交易入库数量pre_in_amount和当日交易出库数数量pre_out_amount清零;删除该表中已入库国债数量store_amount=0的记录。

赵兴扬编写于200604

股票质押式回购分析

商业银行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模式分析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股票质押融资活动日益活跃。股票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股票质押式回购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业务,在中国出现和发展的时间较短。2013年5月,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同年6月该业务正式上线,进一步丰富了上市公司股东的融资方式。相较于其他股权质押模式,股票质押式回购因其较为灵活的操作和流程获得了较快发展。2015年3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从融入方准入、标的证券、业务持续管理、违约处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该业务 一、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简单说:个人、企业等用股票作为抵押品,向券商银行等借钱,待到期后还钱,解冻质押的股票(不限股票,基金、债券均可,但2016年10月监管层有意将标的限定为股票)。因此,股票质押式回购本质上是一种“抵押贷款”。 但与普通的抵押贷款不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结构与模式更

为复杂,有场内与场外之分。2013年前,以场外为主,主要是股票质押,银行与信托是主要的资金融出机构;但在2013年证监会正式推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后,因标准化、审批效率高、违约易处置、风险相对低等优势,以券商为主导地位的场内模式慢慢吞噬场外市场,成为了主要的模式。 场内模式下,融资人是持有股票的个人或企业,股票可以是流通股或限售股;出钱的是券商自营与券商所发行的资管产品。借钱的期限要求在3年以内,但普遍在1-2年;借钱的利率固定,由双方协定,取决于期限与股票情况等因素,目前普遍在5%以上。 具体流程安排上: (1)融资人向证券公司提出质押股票借钱的申请,并将股票足额置于托管账户; (2)证券公司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同时将拟划拨的钱存入交收账户; (3)交易所再上报给中证登,中证登收到后,冻结股票,将交收账户的钱划拨至融资人的账户。 场外模式由银行和信托主导,银行或信托收到申请后,需要先对融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即对个人或企业的历史信用、还款能力等情况做调查,流程与贷款相似。在具体流程上,由融资方(个人或企业)与出资方直接在中证登柜台进行登记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中国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考试)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方融入资金应当用于()。 ? A.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 B.投资淘汰类产业 ? C.新股申购 ? D.买入股票 我的答案:A 2 . 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 ? A.融入方情况 ? B.融出资金使用情况 ? C.质押股票情况 ? D.以上都有 我的答案:D 3 . 记入黑名单的适用对象包括()。 ? A.规范生效后新签署协议的客户 ? B.规范发布后新签署协议的客户 ? C.所有存续的客户 ? D.规范生效后新发生的交易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指定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融入资金专户存放监管协议。该协议应当至少 包括()等。 ? A.融入资金专用账户号码 ? B.融入方应当将融入资金集中存放于融入资金专户 ? C.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向融入方提供包含划出资金收款人信息的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会员或其指定机构? D.会员或其指定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我的答案:ABCD 2 . 会员发现融入方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资金用途相关 规定使用资金的,应当()。

? A.督促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 ? B.相关改正完成前不得继续向融入方融出资金 ? C.未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的,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 ? D.融入方违反《业务协议》约定但仍符合《业务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我的答案:ABCD 3 . 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审慎评估的质押股票主要包括()。 ? A.质押股票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 ? B.质押股票近期涨幅或市盈率较高 ? C.质押股票的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与其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比例合计较高 ? D.质押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质押股票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证券公司一律不得以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客 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对错 我的答案:错 2 . 融入方存在未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融入资金即需要被证券公司记入黑名单并向行业披露。() 对错 我的答案:错 3 . 符合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认定标准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 . 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 对错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 第二条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三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票质押回购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业务规模。上交所

据此对其交易规模进行前端控制。 第五条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 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交所及中国结算不对《业务协议》的内容及效力进行审查。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上交所依据本办法确认的成交结果,亦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及清算交收等业务。 第二章证券公司交易权限管理 第六条上交所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公司实行交易权限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业务申请书; (二)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三)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四)《业务协议》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样本; (五)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六)负责股票质押回购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联络人的姓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隔离墙管理指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隔离墙管理 指引(20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提高部门的内部控制水平,《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所指的“隔离墙机制”是指在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各业务部门之间设立的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风险隔离机制,从而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与其他相关业务在机构、人员、资金、信息、系统等方面相互隔离,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内部有效风险防范。 第三条隔离墙执行过程实施强制留痕要求,各相关部门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记录流程。 第四条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内部控制办法,通过部门设置、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隔离措施,实现股票质押回购与自营、客户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固定收益与衍生产品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的有效隔离,切实防范利益冲突、风险传递及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涉及的部门在组织、制度、信息、资金、财务上建立健全隔离墙机制,确保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相对独立。 第二章物理隔离、岗位隔离、资金隔离和业务隔离 第六条公司根据内部制衡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分层审批机制;明确职权、管理程序和业务流程,使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分离、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基础知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基础知识(解说词) 目录 第1页: (2) 第2页: (2) 第3页: (2) 第4页: (3) 第5页: (3) 第6页: (3) 第7页: (3) 第8页 (3) 第9页 (3) 第10页: (4) 第11页 (4) 第12页: (4) 第13页: (4) 第14页: (5) 第15页: (5) 第16页: (6) 第17页: (6)

第1页: 继沪深交易所推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后不久,上市公司股东将再次迎来新型融资方式,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3年5月24日,中登公司与沪深交易所共同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较此前开展的约定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便捷性和操作性更强,并将大幅提升券商盈利能力。下面我们叫来介绍一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第2页: 今天的讲座分6部分内容,分别为:创新意义、业务定义,业务模式,业务类比,业务实现和风险概述。 第3页: 两交所推出的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以下三方面的现状: 1、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⑴市场上融资平台有限,民营企业的融资受到一定的限制,为了改善融资现状,为市场提供新的融资平台; ⑵对于上市大股东说,盘活证券资产,是他们首要解决的问题,若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他们不得不通过二级市场上减持股票,对股价造成一定冲击,影响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利益,该项业务的推出,为他们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缓解大股东减持造成的市场压力。 2、满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需求 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需求旺盛,目前市场上股票、基金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又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因此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种新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3、提升证券公司的中介服务能力 ⑴证券公司传统的经纪业务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普遍存在利润快速下滑,行业收入结构不合理,净资产收益率低等现象,因此创新业务对于券商的转型和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⑵之前市场推出的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创新业务都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 ⑶提高行业竞争优势,股票质押回购推出之前,股权质押市场主要由银行、信托主导。证券公司券商进军股权质押融资市场后,将凭借其独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和业务运作优势成为股权质押市场的主力。

股票质押回购证券交易业务简易流程(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简易交易流程 一、初始交易 二、购回交易 三、提前购回交易 标的证券5日签署

四、延期购回交易五、补充质押交易

六、部分解除质押 业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履约保障比例超过公司规定的提取线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委托单 日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或□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机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机构客户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客户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普通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 上海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电话:4008888108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乙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对甲、乙双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务协议》),作出如下补充约定:

股票质押案例

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一)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资方”,即客户)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出资方”,即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融入资金、支付收益、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和期限品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证券品种为股票、债券、基金。 共设立28日、91日、182日、1年、2年和3年等6个期限品种。 (二)业务模式 通过交易场所内交易的形式完成融资、还贷的全过程,即“一个协议,二次交易,多重机制”: 1.“一个协议”是指客户与证券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二次交易”分别为初始交易及回购交易,客户通过初始交易实现融资,通过购回交易实现还款; 3.“多重机制”包括远程质押、补充质押、部分解质、场外了结

等,客户无需到登记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直接通过交易方式实现远程质押,在股价下跌时客户可通过补充质押的方式实现资产追加以控制业务风险,在股价上涨时客户可通过部分解质的方式解除部分股份以盘活多余资产,并可通过场外支付利息、追加现金等方式实现利息支付和控制风险。 (三)适用客户 1.有资金需求,但由于股份性质(限售股、个人解禁限售股等)、身份(董监高、5%以上大股东等)等因素影响,无法通过坚持变现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2.有资金需求,但是时间要求非常急,无法通过银行、信托等方式获得资金的客户。 3.有投资机会,同时不愿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客户。 ××市国资委持有B公司的上市公司股票,共1.5亿股,目前尚处于限售期,该国资委希望盘活该部分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了解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后,该国资委拟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融得资金,用于市政建设,以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国资委拟1亿股证券B 进行质押融资。该股票在提交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5.00元,该股票为解禁限售股,折算率申请40%,可融资金额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一三年六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 Clearing Corp. Ltd. Shanghai Branch

目录 第一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概述 (3) 第二章清算与交收 (4) 第三章质押登记 (7) 第四章股票质押式回购当日司法冻结的处理 (10) 第五章违约处置卖出申报 (10) 第六章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1) 第七章数据接口说明 (11) 附件:质押登记费标准(向融入方收取) (13)

为方便证券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业务,保障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和相关业务规定,制定本指南。 证券公司办理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的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指南。 第一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概述 本指南所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切实执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c15046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介绍 课后测验 100分

c15046课后测验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A. 5% B. 10% C. 20% D. 50%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制定违约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标的证券 的()。 A. 种类 B. 方式 C. 数量 D. 时间 您的答案:D,A,C,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违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关于“合法原则”规定的行为是()。 A. 诱导不适当的客户开展业务 B. 利益输送和商业贿赂 C. 内幕交易 D. 操纵市场 E. 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 您的答案:B,A,C,E,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 A. 明确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

B. 定期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对相关风险计量模 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评价 C.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 责任追究机制 D. 及时根据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业务的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您的答案:B,D,C,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特殊融入方一般包括()。 A. 上市公司董事 B. 上市公司监事 C.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D.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您的答案:C,D,B,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6. 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应当 与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合并计算单一标的证券占总股本的比例。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 的200%,其中资管计划资金也包括在内。()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8. 证券公司应当对同一标的证券质押率进行差异化管理。以有限 售条件证券作为标的证券的,原则上质押率应当低于同等条件下无限售条件证券的质押率。()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15)

附件: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证券法》、《物权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证券公司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合法原则】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四条【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与内部管理 第五条【风险管理体系】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明确

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及制衡机制及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对相关风险计量模型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和评价,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压力测试】证券公司应当及时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业务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压力测试。 第七条【净资本管理】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200%,证券公司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具体比例。 第三章融入方准入管理 第八条【准入标准】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融入方准入条件,包括融入方资产状况、负债状况、信用记录、诉讼情况等。 第九条【尽职调查】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明确尽职调查分工、程序和内容等。 证券公司负责尽职调查的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调查验证方法并获取相关调查证据。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并根据需要,制作尽职调查报告。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修订)201412

华鑫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管理,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操作,防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等有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 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操作。 第四条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 未作规定的,适用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 第五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并

就主要业务环节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二章业务组织架构 第一节组织架构设臵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集中管理与分工协作原则。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实行总部集中统一管理。业务规模、风险监控、客户准入条件、客户资质评估、业务协议签署、交易执行、收费管理、结算、会计核算等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由公司总部承担或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审批权和主要管理职责由总部承担,分支机构按制度及总部指令办理相关工作,禁止分支机构未经总部许可擅自为客户提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包括:(一)公司自有资金;(二)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称“资产管理计划”)。两类资金性质不同,管理部门也不同,应分别建立业务流程、评估体系等。 第七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原则。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业务规程和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体系。对潜在风险因素建立事前识别、事中监控、事后处理和报告的风险管理流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第八条相互制衡原则。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标的证券管理实施细则讲解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标的证券 管理实施细则 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的筛选和管理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控制的关键,在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市场价格下跌将降低客户履约担保能力。在客户违约后,公司将直接面临标的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因此,为满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持续稳定、符合业务风险控制要求,公司制定了标的证券管理实施细则。 一、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的定义 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是指可以通过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证券,范围包括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品种。 二、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范围的确定 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和质押率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宽标的证券范围,适当的质押率标准。 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为股票时,要求不存在着潜在的退市风险。以下股票不能够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1、上市交易未满1个月; 2、被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标记为*ST); 3、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标记为ST); 4、最近一期财务报告严重亏损,超过净资产50%,或者净资产为负,且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未来业绩会得到较大改善;

5、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6、根据权威媒体披露的信息或监管部门的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正进行或拟进行收购或并购等重大事项的公司股票; 8、其他具有潜在退市风险的股票; 9、法律法规限制本公司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票; 10、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为基金时,要求基金具有流动性、不具有杠杆性。以下基金不能够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1、创新式封闭式基金中的普通级,或者具有杠杆效应的基金; 2、上市交易时间不足1个月; 3、有到期日的基金品种,到期日在回购期限之内; 4、持有人数少于1000人; 5、场内可交易份额不足1亿份; 6、基金公司、基金产品、基金经理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7、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为债券时,原则上要求债券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以下债券不能够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 1、到期日在回购期限之内; 2、该债券无实力机构担保且信用评级未达到相应级别; 3、该债券无实力机构担保且发行人经营情况不稳定,有违约或延迟支付历史;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探析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探析 1.概况 1.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定义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 ●期初,融入方与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下同)订立交易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期间,按协议约定融入方定期支付利息,证券公司对标的证券进行盯市,并采取相应的 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期末,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购回交易资金,回购对应的标的证券。购回交易金额是 尚未偿还本金和应付未付利息之和。 1.2业务基本要素 a.标的证券 ?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 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标的证券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 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国有股等标的证券质押或处置需获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的,融入方应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相应手续,并由证券公司核查确认。 ?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作为标的证券的, 应遵守对股票限制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已作 出的限售承诺,且解禁日应早于购回到期日。 b.回购期限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可实行提前购回、延期购回等灵活的业务机制,投资者可根据需求选择适当期限,同时可根据突发状况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 c.资金用途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所获得的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生产经营、证券投资、补充短期流动性、优化资产配置等; d.证券权益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中资金融入方所持标的证券不过户,相应证券权益由客户自行行使。 e.融资利率及付息方式 融资利率通常低于市场水平。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内的客户,可选择到期还本付息;对于融资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付息方式可选择半年付息,减轻客户财务压力。 f.信息披露 对于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股份数量超过上市公司股本的5%时,股东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融资方客户违约而处置股票时,须履约股份卖出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因融资方客户违约而处置股票时,须履约股份卖出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国有股东在签署交易相关协议后,应报上级主管财政机关并取得《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其中备案文件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质押可行性报告及公司决议;质押协议副本;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质押法律意见书; 1.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产生背景 2012年10月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券商为上市公司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开闸。2013年5月24日,上交所公布与中国结算公司共同制定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业务办法》规定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相关细则包括证券公司应当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此项创新业务有利于满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推动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利于稳定市场,减少因被动减持造成的不必要的冲击。 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开展有利于证券公司发挥金融中介服务的本质作用。更快速、便捷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同时,也将有效提升券商经营杠杆,提高资本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协议 甲方(融入方) (一)个人投资者: 姓名:资金账号: 上海A股证券账号:深圳A股证券账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二)机构投资者: 机构名称: 资金账号: 上海A股证券账号:深圳A股证券账号: 机构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机构授权代理人资料: 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乙方(融出方/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邮政编码: 400023 联系电话: 96 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 (融出方)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特别提示:乙方根据编号为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乙方仅为管理人,相关法律后果均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承担。 (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资产管理委托人 (一)个人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二)机构 名称:机构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乙方根据编号为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代表融出方签署本协议,乙方仅为管理人,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客户承担。 为了规范甲乙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明确甲乙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事宜,达成《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释义与定义 第一条除非本协议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就本协议而言,指甲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它证券质押给乙方,向乙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本协议中“回购”也称为“购回”。 (二)标的证券:是指乙方认可的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它证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100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修订解读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证券公司应当在发生黑名单情形()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向行业披露黑名单信息。 ? A.10 ? B.5 ? C.2 ? D.1 我的答案:B 2 . 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关注()。 ? A.融入方情况 ? B.融出资金使用情况 ? C.质押股票情况 ? D.以上都有 我的答案:D 3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方融入资金应当用于()。 ? A.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 B.投资淘汰类产业 ? C.新股申购 ? D.买入股票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会员发现融入方违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关于资金用途相关 规定使用资金的,应当()。 ? A.督促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 ? B.相关改正完成前不得继续向融入方融出资金 ? C.未按照协议约定采取改正措施的,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提前购回 ? D.融入方违反《业务协议》约定但仍符合《业务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的,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我的答案:ABCD 2 . 证券公司应当重点审慎评估的质押股票主要包括()。 ? A.质押股票所属上市公司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 ? B.质押股票近期涨幅或市盈率较高

? C.质押股票的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与其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比例合计较高 ? D.质押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 我的答案:ABCD 3 . 会员应当要求融入方、指定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方签订融入资金专户存放监管协议。该协议应当至少 包括()等。 ? A.融入资金专用账户号码 ? B.融入方应当将融入资金集中存放于融入资金专户 ? C.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向融入方提供包含划出资金收款人信息的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会员或其指定机构? D.会员或其指定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我的答案:ABCD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符合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认定标准的创业投资基金可以作为融入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融入方存在未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融入资金即需要被证券公司记入黑名单并向行业披露。() 对错 我的答案:错 3 .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再认可债券、基金作为初始质押融资标的,也不可作为补充质押标的。() 对错 我的答案:错 4 . 会员在报送合格投资者账户成功后,当日即可允许相应融入方、融出方参加股票质押回购。() 对错 我的答案: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 为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办法》及配套的会员业务指南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原《办法》(深证会〔2017〕194号)及配套的会员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二、新《办法》施行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原《办法》规定继续执行和办理延期,无需提前购回。 三、新《办法》施行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任一笔初始交易金额达到500万元的,无论该笔交易是否已了结,新《办法》施行后该融入方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新《办法》施行前融入方已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初始交易金额均低于500万元的,无论交易是否已了结,新《办法》施行后该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 四、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应当在新《办法》施行前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内部制度调整、业务协议修改、投资者教育等工作,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 第二条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三条 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第四条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盯市管理指引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盯市管理指 引(20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管理,明确股票质押回购的盯市预警、分级管控工作流程与操作标准,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隐患,保障客户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明确股票质押回购在待购回期间的盯市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包括风险监控人员安排、风险监控内容、风险识别、分级与报告、风险通知与反馈、风险处置措施等内容,该指引是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及风险管理架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章风险监控人员安排 第三条分支机构及私人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机构与销售交易事业总部、投资银行事业总部和兴证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业务承揽部门(以下简称“业务承揽部门”)对所辖股票质押回购客户资质及风险隐患进行把控,安排专人对相关交易进行盯市监控及风险预警,并建立相应的风险事件报告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对这些指标指示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并对监控出现的风险事件及时进行风险报告。 第五条分支机构及信用业务管理部建立科学有效的交易盯市风险监控体系,实现多角度盯市,在日常风险监控过程中,分支机构和信用业务管理部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DOC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DOC 40页)

附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相关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 第二条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 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 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三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 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票质押回购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业务 规模。上交所据此对其交易规模进行前端控制。 第五条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签署《股票质押回 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 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交所及中国结算不对《业务协议》的内容及效力进行审查。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上交所依据本办法确认的成交结果,亦不影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质押登记及清算交收等业务。 第二章证券公司交易权限管理 第六条上交所对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证券公司实行交易权限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权限,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业务申请书; (二)证券经纪、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三)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四)《业务协议》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样本;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常见问题 1、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何特点? 成交效率高:场内成交,实现快速质押和融资,T日交易,T+1日可取资金。标的证券广:流通股或限售流通股均可作为标的证券。 标的券安全:统一规则和要求,提高监管有效性,降低市场风险。 期限灵活:客户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择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可提前或延期购回。 交易安排灵活:交易要素由客户和证券公司场外协商达成,具有充分的灵活性(质押率、购回价格等)。 资金来源拓宽:对接:证券公司自有资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3、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4、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机构/个人客户均可参与,需要满意足以下条件: ◇融资金额达到50万起(必须有实际融资需求才能开通),无开户时间限制◇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状态正常 ◇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年满十八周岁有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融入方应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符号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5、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时间? 沪市: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深市: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6、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期限? 由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最长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交易期间客户选择延期购回的,延期后的交易总期限不超过3年。 7、如何参与交易申报? 客户需临柜办理,每次交易前,须签署当次交易的《交易协议书》。来确定当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8、交易申报是否可以撤单? 沪市:在交易时间内支持对撤单的申报处理 深市:实时成交,不支持撤单 9、哪些股票可以作为标的证券? 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ST、*ST股票除外)、基金、债券或其他沪深交易所认可的证券。 剔除以下证券: ◆B股股票 ◆暂停上市A股股票 ◆进入退市整理期A股股票 ◆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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