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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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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小金库”的社会危害

1、私设“小金库”的实质

是以牺牲国家和集体利用为代价,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变相侵占、隐匿、隐匿国家和单位收入,截留国家专项资金。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导致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

2、“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小金库”聚之简单,用之方便,公款私存,收支无账,掌权者可以任意支配,无所顾忌。“小金库”主要为请客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送红包提供了资金来源,给少数违法违纪者提供了方便,是诱发经济犯罪的源头。

3、私设“小金库”引发分配不公,破坏分配秩序

“小金库”中资金的另一个重要用途就是以各种名义为小团体和单位内部职工乱发补助、补贴和奖金等为小团体谋取私利,使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日趋严重。

4、“小金库”腐蚀了干部队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国家的政治安定

“小金库”掌握在少数干部手中,不受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助长了钱权交易的歪风,也破坏了党风。许多事例证明,我们很多好干部,从拿一点、分一点开始,到欲壑难填,不可自拔,直至犯罪,才追悔莫及,为时晚矣。

5、“小金库”导致“三乱”难以遏制,干扰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私设“小金库”,一般都是采取欺上瞒下、偷梁换柱的手法乱收乱花。助长了社会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并有严重削弱了财经法

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干扰了正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

(二)私设“小金库”的八大伎俩

1、瞒天过海

以一些貌似正常的日常业务虚列支出,套取现金。如虚报冒领工资或与外单位人员串通,以假票据虚列或多列劳务费、办公费、装修费等支出,将款项转移到账外,套取现金。

2、趁火打劫

一些具有管理职能的权力部门利用违法违规者心虚的心理,随意收费,账外列支。如某执法部门除收取规定罚款外,额外收取数量不等的所谓保证金,直接进入单位食堂账,用于单位发放奖金、福利。

3、暗渡陈仓

掌管资金的主管部门借下拨资金之名,行假拨真用之实。如某些主管部门在下拨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的同时,连同不正当的福利等违规支出也一起拨给下属单位,供主管部门账外发放福利等。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

4、李代桃僵

利用替代手法搞“掉包”计,以达到截留收入的目的。如某单位将位于闹市区的一个店铺出租,实际与承租方签订合同为年租金27万元,该单位为达到截留收入的目的,又重新弄了一份年租金为20万元的假合同,将差额部分转入账外。

5、顺手牵羊

搞权钱交易,以权力兑换实惠,变相设置“小金库”。如某执法单位在对一些违法单位进行罚款时,为了本单位利益,要求这些违法单位将罚

没收入以咨询费名义转入其下属单位,供该单位账外开支福利费和招待费等。

6、借尸还魂

改头换面,利用职权以“赞助费”、“捐赠款”、“培训费”名义变相收费,置于账外。如某学

校在开学收费时,对跨地段的学生,除收取了借读费外,还要求每位借读学生“自愿”交纳一笔数额不小的赞助费。这些收费不在学校财务账上反映,而是存入私自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于全校教职员工的奖金、福利开支。

7、偷梁换柱

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或在发票、票据上做文章,截留、隐匿收入。具体手段有:一是将生产经营、劳务服务收入不入账;二是将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固定资产和存货变卖和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不入账;三是对收回的已核销呆、坏账收入不按规定入单位财务账;四是将罚没款、佣金、回扣等非营业性收入和投资收益账外列支。

8、一箭双雕

以收抵支,账外循环,用于“互惠互利”。如某机关将房产出租给某公司开办酒店,年应收租赁费20余万元,而该单位每年的招待费用也需要几十万元,双方于是达成协议:收支相抵,年终结算。这样,双方既隐瞒了收入,少缴了税金,出租方还因此减少了招待费支出,加强了“廉

政建设”,真可谓“一箭双雕”。

“小金库”案例题

结合气象部门实际情况,可将这7种表现形式细化为12种,具体是: (1)未经审批设立的银行账户; (2)在防雷工程及检测,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直接收取现金,不给对方开据发票,收取的现金不入单位财务大账形成的“小金库”; (3)在科技服务、经营活动、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中,虚报临时工、聘用人员、炮手工资(包括虚报人数、虚报标准),套取现金形成的“小金库”; (4)在工程建设或设备、材料采购中,收取乙方回扣、退款、利息等,不入单位财务大账形成的“小金库”; (5)在工程建设中,乙方以现金形式缴回质保金不入单位财务大账,工程完工后,以验收质量有瑕疵为由,扣留部分质保金形成的“小金库”; (6)以会议费名义将资金拨付到内部或外部宾馆、招待所等单位,全部或剩余部分提取现金,或挂账用于接待形成的“小金库”; (7)以软件开发、委托业务费、委托采购等名义将资金拨付到内部公司,全部或剩余部分提取现金,或挂账用于接待形成的“小金库”; (8)以印刷费、出版费、专版费、版面费等名义将资

金拨付到有关单位,全部或剩余部分提取现金,或挂账用于接待形成的“小金库”; (9)以假发票套取现金形成的“小金库”; (10)以“领导基金”、“主任基金”、“局长基金”、“台长基金”等名义提取现金形成的“小金库”; (11)出租房屋、车辆、设备收入,或处置报废资产收入,未列入单位财务大账形成的“小金库”; (12)以稿费、专版费、版面费、广告费等名义返还现金未入账形成的“小金库”。 “小金库”案例题 案例一: 某中学是一个有2000多学生的学校,2000年6月,李某调任该学校校长。上任后,李某认为:日常接待、年节送礼、个人消费都需要钱,可根据规定,学校所有收入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用钱实在“不方便”,须另辟“财源”。 200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李某在学校班子会议上提出,准备拿一部分预算外收入放在账外,一是为了今后年节送礼,二是班子成员可从中多拿些钱。在场的副校长、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办公室主任等人都没有反对。

小金库案例分析

私设小金库落马案例 概念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来源 “小金库”资金(资产)来源众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13种: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案例一:东航前运控总经理设小金库落马涉案金额上亿 祸起权力寻租 前述知情人士对施国峰犯案特点用“大胆”两字来形容。 飞行控制中心除掌握东航飞机调度职能外,还担负着利用东航机场降落的其他飞机的空中调度和地面服务职能。而随着公务机市场的兴起,很多私人飞机也需要进入地区航空公司序列进行保养。运行控制中心的权力由此开始显现。 据悉,施国峰不仅截留、私扣公务机的调度服务费,甚至有些重要场合贵宾的专机服务费,也敢私自截留。 “有很多贵宾访问上海,专机组一般不自己采购油料和食品等物资,都是委托施国峰这样的机构负责人去办此事。”上述知情人士说,办案人员曾发现,施国峰利用这种给专机服务的机会,截留专机服务费。 而随着东航公务机市场规模逐渐做大,施国峰所掌握的飞行控制中心权力也开始膨胀。 “对于东航自己的飞机,飞行控制中心尚不能张口要价,”上述知情人士说,施国峰主要是向私人飞机和公务机寻机收取一些服务费,并将部分收费匿藏为部门小金库。 “你能否起飞,什么时候起飞,完全取决于控制中心,”这位知情人士说,公务机一般出行需要快速。而给公务机安排航线和起飞时间,就是飞行控制中心的权力。 目前,公务机市场主要由一些代理公司来做,这些代理公司为了给客户满意的服务,就不得不打点施国峰,以便使自己代理的公务机客户能够获得较好的飞行时间和航线。 而东航的公务机调度部门正是在施国峰建议下设立的。本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东航运行控制中心在施国峰的强烈建议下,在1994年成立了公务机调度部门,成立时仅有三人,如今已有20多人,施国峰为负责人。 东航正是在施国峰的建议下,及早布局公务机市场,进而抢占了先机。而施国峰及运行控制中心也是因为公务机市场兴起,掌握了直接服务专机的机会。

小金库最新定义

小金库最新定义 近期,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及《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此次治理工作对“小金库”的定义进行了新界定,明确了“小金库”的七种表现形式 一、“小金库”两次定义区别 “小金库”概念的界定是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最基础的内容。只有解决了概念界定问题,才能准确把握“小金库”的内涵和外延,进而判定“小金库”的是与非,决定“罚”与“非罚”。“小金库”概念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化的过程。 1989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此后,财政部和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的具体规定》,首次对“小金库”的概念作出明确定义:凡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未列入本单位财会部门收支,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可见,当时对“小金库”的界定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侵占或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也就是公有财产;二是未列入本单位财会部门收支,也就是资金没有走单位的收支往来;三是必须是私存私放,这是“小金库”检查中最容易识别的特征。 1995年,国家再次对“小金库”组织大规模清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其后,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此次清理中,将“小金库”的概念界定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小金库”。从该定义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对“小金库”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强调违反国家财经

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和案例分析

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和案例分析 一、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背景及意义 (一)背景: 1、“小金库”呈多发高发态势。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要求坚决治理。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治理“小金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设立“小金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据审计署披露,从1998年到上半年,共8年半,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含挤占挪用)金额1406亿元。分不同的年度,1998年111亿元,1999年65亿元,2000年133亿元,83亿元,134亿元,244亿元,194亿元,312亿元,上半年130亿元。财政部虽然没有对每年查处“小金库”数字进行统计,但在每年开展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中,都要处理一批“小金库”问题,其中不乏大案要案。所有这些数字与现象都表明,“小金库”在全国仍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2、“小金库”的危害越来越严重。 “小金库”问题的长期存在、蔓延,且不断的向隐蔽化、模糊化、复杂化方向发展,其危害也在不断加大。 一是“小金库”的存在诱发了腐败,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度。“小金库”的存在,已成为铺张浪费、奢靡享受、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的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

二是“小金库”的存在扰乱了经济秩序,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小金库”的存在,致使大量本应在规定会计账簿核算的资金游离于单位账外,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此外,一些单位利用资产出租、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导致了国有资产收益甚至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小金库”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政府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影响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小金库”的存在破坏了社会和谐,影响了收入分诶的公正性。一些单位和部门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导致了一些部门“补贴比工资制高”、“灰色收入甚至黑色收入比正常收入高”的不合理现象。长此以往,将是目前本已十分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更加恶化,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加剧,我国的经济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企业效益下滑,就业压力加大。在这样打的背景下,为确保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因此,针对“小金库”这颗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可以说,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一再强调。 1、“小金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必须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出发,从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认识。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 分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财政监察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19号 【发布部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 【发布日期】2010.01.05 【实施日期】2010.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19号)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9年11月27日第八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9月2日、财政部2009年8月17日、审计署2009年8月2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马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尉民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 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有设立“小

浅谈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原因及治理建议

浅谈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原因及治理建议 XX年11月上旬,XX区纪委组织区纪委、区财政局相关人员分4个小组对全区16家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红包”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此次督查过程中发现了某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基本情况已初步核实,详细情况正在紧锣密鼓地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中。这类私设“小金库”问题为何会产生,查处这些“小金库”的对策又何在?就此,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下对此事的一些浅薄看法。 一、“小金库”产生的主要原因 1、“鞭长莫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盲区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重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不断拓展、监督力度向纵深层次发展,监督范围越来越广、监督任务越来越重的日益加剧,有限的力量和沉重的任务日益凸显,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出现了监察项目不断增加而实际工作人员数量却在相对缩减的趋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的不够完善,造成不少部门特别是二级单位,上级管理部门不来管,纪检部门又管不来,一段时间内处于监督的“真空地带”。纪检监察监督的疏忽,让有些单位有漏洞可钻,这是相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待

加强的痛处,也是“小金库”产生不可忽视的一环,值得我们反思。 2、“舍大为小”。一些部门为了自身的小集体利益考虑,想尽办法使一些不合理收支逃避职能部门监督,加之我区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单位更是认为“有机可乘”,想方设法地“化整为零”,多建几套账务,查一个还有几个,逃避监管、逃避监督;明面一个,暗地几个,明暗结合、混淆视听,于是,“小金库”应运而生。同时,“小金库”部分开支,发放了加班费、节假日福利、组织外出旅游等。这类情况,可以理解为某些领导干部价值观的片面,财经法纪的淡薄。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格局下,仍然有“小金库”此类现象发生,说明干部素质和财经纪律意识的提升仍有较大空间,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廉政教育和财经法纪教育还需加强。 3、“独断专行”。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困难重重,原因就在于历年“小金库”账目开支明细等佐证材料均在单位行政会上,待单位主要领导过目后,由经手人当面销毁,而其他领导一概不过问此事详情,也没有人当场提出反对意见,久而久之形成了“一言堂”,单位主要领导“独断专行”之下,“小金库”之风愈演愈烈,收取费用标准渐进提高,导致资金结余量大、开支不明等问题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小金库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19号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9年11月27日第八次部长办公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9月2日、财政部2009年8月17日、审计署2009年8月2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5日起施行。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 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惩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第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 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五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条 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并且有本规定之外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合并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对在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压案不查、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理。 第十二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印发前,有设立“小金库”或者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的,可以免予处分;情节较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分;情节严重,但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处分。

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

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切实将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小金库”问题的惩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和治理工作的有效性,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供各检查组在代拟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执行,并供各省(区、市)参考。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 根据《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治理工作“小金库”的定义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与以往“小金库”概念相比,这次治理工作“小金库”的界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二是“小金

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资产; 三是就认定而言不强调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所谓“单位账簿”就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会计法》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法》还对会计核算单位设置会计账簿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不允许不设置会计账簿。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允许相互替代。 第三,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 第四,必须保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账簿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该经济业务是 合法的并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薄应当按照连

集团公司严禁设立小金库的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严禁设立“小金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国家和企业资产 的流失,根据《会计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单位、机关部(处)室违反本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查处私设“小金库”违纪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小金库”的界定 第四条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企业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日常财务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立“小金库”日常举报制度。集团公司在纪委监察部、审计处分别设置3982183、3981779日常举报电话。各单位也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待举报。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级纪委、监察、审计、上级财务部门要加强职能监督,做到惩防并举。 第七条各单位审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各种发票、收据的管理情况、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完善,从源头上遏止和防范“小金库”的发生。同时,发现有“小金库”问题或线索时,应立即向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审计、财务部门报告,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四章奖惩 第八条对根据具体举报人举报的线索检查出的“小金库”,给予举报人按“小金库”入库金额的2%,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第九条检查出的“小金库”,可按入库金额的2%报批奖金,奖励在此 项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 第十条上述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或基层单位提出报告,经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签署意见,集团公司领导审批,费用由集团公司负担。 第十一条经济处罚 一、凡违反本规定设立“小金库”的,其余额一律没收有关财务部门;“小金库”收入发生额在2万元及以下的、2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的、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10万元及其以上的,对单位分别处以5千元、1万元、2万元、lO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经办人分别处以2千元、4千元、6千元、 1万元的罚款,对一般责任人分别处以l千元、2千元、3千元、5千元的罚款。 二、对应收缴的“小金库”余额和对单位的罚款,由纪委监察、财务部门划收;对个人的罚款直接从本人年收入或工资中扣除。收缴款项和罚款收入做“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对“小金库”收支发生额必须按财务规定进行处理,需补充税金的,必须补交。被罚款单位做“营业性支出”处理。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一、凡违反本规定设立“小金库”的单位或个人,无论金额大小,其主要责任人(包括参与研究者)和直接经办人是领导干部的给予撤职处分,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予以开除留用处分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设立“小金库”的责任人中,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党内规定,按照党员违纪案件查处。 三、对参与私设“小金库”的具有会计、经济等技术职称的责任人员,可以依据情节轻重,同时给予解聘技术职务,取消任职资格,调离岗位的处理。 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一、凡个人决定设立“小金库”的,决定者为主要责任人;集体研究决定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主要领导(包括参与研究者)为主要责任人;直接记录“小金库”账目或经管钱物的为直接经办人。集体研究时,有文字记录提出反对意见 或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不作为责任人。 二、凡涂改、伪造、故意销毁有关设立“小金库”凭证、单据、账簿的,阻挠、抗拒检查的,授意、指使下属或向上级提议、策划设立“小金库”的,一经查实,加重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设立“小金库”的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级党政、纪委负责做出。涉及经济处罚的由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下达和执行。 四、构成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处理以“谁清查、谁处理”的原则进行,但处理结果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案例

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案例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背景材料 ***省***市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2010年5月,***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重点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鞭炮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偷逃税款问题。 违纪事实 2002年至2010年,***市鞭炮有限责任公司为偷逃税款,在主要领导的安排下,财务人员设置两套账核算单位收支。截止到2010年5月份,账外账结存资 金8.63万元。 检查方法 ***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大“小金库”的治理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进行有奖举报,并通过市电视台、日报社,发布有奖举报信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举报邮件、短信、投送举报信件等方式,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监督 举报。 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四部门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清理“小金库”问题的有关规定,免去其主要负责人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书记、委员、董事长、经理 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原因分析 剖析***市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主要原因在三个方面:一是单位领导法纪观念淡薄。单位领导为小集体利益而偷逃税款,授意、指使单位财务人员设置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错误地认为只要不是装入个人腰包,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就不算违法;二是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财务人员个人利益观念加上国家就业形势的严峻,使得知情的财会人员在国家利益、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其次是单位利益。因而对违规违纪现象,往往是不会去坚决抵制或予以揭发,相反会迎合单位领导的意图,制造假账,逃避检查;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首先是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监督不力,没有有效地发挥好日常监督检查,致使部分下属单位游离于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之外;其次是主管部门的领导法纪观念不强。对下属单位的违规事实视而不见,默许、纵容下属单位为了小集体利益而铤而走险,侵犯国家利益。 教育启示 ***市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小金库”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一、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思想素质教育。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明辨是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单位领导树立全新的观念。领导干部必须自觉转变思想理念,从传统思维方式中转变过来,不要再有小集体观念。单位领导应加强《会计法》等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同时督促检查会计

工作报告 “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按照区教育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ⅹⅹⅹ 副组长:ⅹⅹⅹ 成员: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校长ⅹⅹ同志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1、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小金库"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

审计案例分析—“小金库”的审计

案例分析——“小金库”的审计 案例分析目的 通过阅读与分析案例资料,思考由于“小金库”具有较强隐蔽性,注册会计师该如何去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小金库”? 案例一: 审计局对某单位进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9月68#的一张记账凭证上记载着:借银行存款6377.93元,贷预算外收入6377.93元,所附原始凭证是某储蓄所存款利息结算单,上面反映本金50,907元。 为什么记账凭证上没有反映出本金金额,是会计人员一时疏忽漏记了,还是存在账外账?带着疑问,审计人员质询了财务科长,回答说是帮朋友完成储蓄存款任务,本金转出转进都不作财务处理。审计人员不相信这个解释,决定监盘现金。 突击盘点,经过清点,实际盘存64,034.75元,比账面结存多12,425.59元。审计人员要求出纳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字时,出纳员沉默片刻后,从抽屉中摸出一张15,000元的领款单据,说这张领款单忘了交会计入账。审计人员尊重事实,加上未入账的领款单后,实际盘存又比账面短少2,574.41元。 出纳员又从另外的一个抽屉中摸出一张某某出差借支5,000元的借条,说是借条上的金额忘了加上,加上借条金额后,又盘盈2,425.59元。出纳员继续从抽屉中摸……,审计人员继续加……减……。当出纳员终于停止摸动时,现金盘盈32,250元。 现金为什么会盘盈这么多?出纳员为什么不将重要的原始凭证存放入保险柜?为何一次次调整现金后仍与账面相差甚远?审计人员断定这里面与未入账的本金有联系。 通过核对银行账户和延伸审计所属二级单位,证明该单位一直拥有大量现金。在掌握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又一次向当事人进行了面询:一是追查存款本金的去向,二是追查现金盘盈的来源。 当事人先是回答“不清楚,不知道,我想想看。”后是说:“可能是前后搅和错了。”再就是支支吾吾。审计人员讲明不配合审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当事人不得不如实相告:原来该单位为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使用部分白条收费。并将收取的部分规费、罚没款存入账外。当事人拿出一本小账,上面记载着白条收取的各项款项1,058,349.91元。其中,各项规费、罚没收入611,749.91元,所属单位上缴款446,600元。资金去向:储蓄存款单18张,金额1,006,099.99元,其中包括9月68#凭证50,907元的本金。至此,一张结息清单牵出的账外资金,真相大白。 案例二 审计一家位于市区繁华地段的大酒店,审计小组进点实施审计前进行调查了解到,该酒店临街的20多间两层房屋绝大部分出租了,另外,酒店主楼裙楼也有少部分房屋出租。当注册会计师审查其业务收入情况时,却发现房屋租赁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6篇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6篇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1 为严俊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中共硚口区委办公室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挖潜增收规范公款接待用餐整治小金库等专项工作的通知》(**办文【20xx】17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月*日开始,团区委开展算帐“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按照**办文【20xx】17号文件要求,团区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并传达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算帐“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同志为副组长的算帐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结壮地开展了算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中共***区委办公室硚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挖潜增收规范公款接待用餐整治小金库等专项工作的通知》(****办文【20xx】17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委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行管局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团区委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用性。 三、我委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团区委办公室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办公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委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委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但通过算帐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俊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政、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使用。 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2

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案例

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案例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背景材料 ***省***市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2010年5月,***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重点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鞭炮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偷逃税款问题。 违纪事实 2002年至2010年,***市鞭炮有限责任公司为偷逃税款,在主要领导的安排下,财务人员设置两套账核算单位收支。截止到2010年5月份,账外账结存资金8.63万元。 检查方法 ***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

大“小金库”的治理力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方式,进行有奖举报,并通过市电视台、日报社,发布有奖举报信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监督力量。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举报邮件、短信、投送举报信件等方式,对私设“小金库”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处理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四部门关于《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及清理“小金库”问题的有关规定,免去其主要负责人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支部书记、委员、董事长、经理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原因分析 剖析***市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主要原因在三个方面:一是单位领导法纪观念淡薄。单位领导为小集体利益而偷逃税款,授意、指使单位财务人员设置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错误地认为只要不是装入

个人腰包,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就不算违法;二是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不强。财务人员个人利益观念加上国家就业形势的严峻,使得知情的财会人员在国家利益、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其次是单位利益。因而对违规违纪现象,往往是不会去坚决抵制或予以揭发,相反会迎合单位领导的意图,制造假账,逃避检查;三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首先是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监督不力,没有有效地发挥好日常监督检查,致使部分下属单位游离于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之外;其次是主管部门的领导法纪观念不强。对下属单位的违规事实视而不见,默许、纵容下属单位为了小集体利益而铤而走险,侵犯国家利益。 教育启示 ***市鞭炮烟花有限责任公司“小金库”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一、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思想素质教育。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

如何正确认识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

如何正确认识私设“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 【摘要】“小金库”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截留、隐匿、侵占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等方式将资金转移到地方、部门和单位财务账外的资金,它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腐败,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本文试析小金库存在的危害、原因并阐述小金库的一些防治措施,以期对当前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小金库问题严重生 一、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 其一,私设“小金库”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只顾自己,不顾国家,私设“小金库”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国家对资金的全面掌握,影响了资金的合理安排和调度,而且还直接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大量税收和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是为了用于财务制度不允许的开支,国家规定工资及薪金超出核定金额应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小金库超标准发放奖金、福利,偷逃了个税;企业截留的经营收入,单位的出租资产收益等逃避了多种税收。“小金库”的资金有的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有的是一般性资金,有的则是专门的资金。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资金,都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些资金被截留、隐匿或转移到“小金库”后,通过乱发钱物、挥霍浪费,私分、侵吞等“化公为私”,实际就是对国有资产的侵蚀,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其二,私设“小金库”为铺张浪费开了方便之门。所查处的"小金库"几乎每个里边都藏着"混乱"。既藏着收入的混乱,又藏着开支的混乱,通

常用于国家规定之外一些开支,如有个国营企业每年第三产业收入中得到“小金库”中的经费近20万元,这些被一些领导作为“私房钱”。个人抽的名烟、喝的名酒,用的高档消费品,私人出入豪华酒楼、夜总会等在“小金库”中解决。 其三,私设“小金库”是腐败堕落的温床。据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9月份,今年以来全国累计查出“小金库”58225个,涉及资金266亿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23人,犯罪率在逐步上升。由于“小金库”管理和支配往往掌握在少数党员干部手里,并且普遍存在公款私存、随意进出、收支混乱无账等现象,这样,不仅使一些人挥霍无度、无所顾忌,有的领导将“小金库”的钱用于自己或家人、亲戚办公司、做生意;更有些领导用“小金库”的钱大吃大喝,跳舞等“娱乐”活动,成为“蛀虫”的温床,使少数党员干部走向违规违纪甚至犯罪的道路。 其四,私设“小金库”极易引起公款私存的现象。一方面,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货币和信贷两个“闸门”的关系,企业单位为逃避银行的信贷,现金管理监督,瞒过银行的资金审查、把关,以使随意提取使用,便有意识地转移公款,以个人名义私存,为资金找到“安乐窝”;另一方面,由于个人储畜利率比公款利率高得多,有些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便违反财经纪律将公款私存以获取更多的利息。公款私存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助长了腐败之风,已到了非刹不可的地步。据统计,柳州市2004年至2008年查处的141件"小金库"案件中,涉及公款私存的单位占87.3%。有的单位属于预算外收入的则存入以会计、出纳以及招聘员工和外单位人员等户名开设的10多本活期存折中。 其五,私设“小金库”导致会计计信息失实,扰乱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搞“小金库”违反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帐”、“多本帐”,甚至假帐,“小金库”的资金游离在财务、审计监督之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甚至造成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企业对成本控制决策和经营管理,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小金库的界定情况说明

关于“小金库”的界定情况说明 一、“小金库”的定义 “小金库”是指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违反财纪律侵占、截留国家、单位资金不通过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 二、“小金库”的形成方式 本次《实施办法》对“小金库”表现形式高度概括为7种,这也是小金库”的主要形成方式,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这7种形式并没有涵盖“小金库”的全部形成方式,只是列举了常见的主要的形成方式。1、2、4的特点是收入不入法定帐册,截留收入;3、5、6、7的共同点是先在账上通过套取、骗取或虚列支出等手手段将钱取出或转出,

再进行消费或支出; 三、“小金库”的存放形态 从实际情况来看,“小金库”存在形态十分繁杂,具体来说: 1、现金形态。现金形态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支配权一般掌握在个别部门或小部分利益团体手里,主要用于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额外的福利。使用时现金来、现金去,最为方便、快捷。表现为:一是收入不入账,通常利用非正规票据或自制票据,甚至私刻公章财务章,将收取的房租、管理费、版面费、废品变卖收入等不入账,或利用一些个人交款后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收款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将其收入隐藏形成“小金库”。二是采用虚列支出的方法套取现金。如:以劳务费、办公费、工程费、假发票等方式套取现金。三是虚报人数、工资额,将差额部分单独存放,形成小金库。四是商业行为的各种回扣等。 2、银行存款形态。银行存款形态的“小金库"金额往往较大,主要由单位或部门支配,一般挂靠于二级单位或关联单位,有的以个人存款形式存在。有的将收入存放在下属单位,通过下属单位走账,将其成为私设“小金库”的“避风港”。有的通过收入转移、将资金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躲避日常监管等。

最新《财务会计》教学案例“小金库”资金“来之不易”

“小金库”资金“来之不易” 案例简介: Z自从1986年起坐上局长交椅,1988年起局长、党委书记“一肩挑”。同年4月,财务部门“小金库”开始形成。最早的历时12年,以后陆续形成了6个“小金库”。 (1)虚设经费支出690多万元。财务部门“生财有道”:他们虚列工资、奖金、补贴,套取现金100多万元;以发放上下班交通补贴名义购入公交预售票,而后交该局下属企业出售,套现49万多元;子虚乌有列项目,如虚列洗理费、通信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修理费等等。他们不折不扣贯彻Z局长“想办法将行政经费节余款弄出来”的要求,多管齐下,套出现金,充实“小金库”。 (2)截留预算外收入1360多万元。12年来,经Z局长批示,将报废车辆变价款、设备折旧款、旧办公用品等物资处理款和其他调拨款直接存入“小金库”;将消防、交通违章罚款,码头、房屋、车辆等的出租收入,三产企业上交承包金和利润,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等收入,以及“小金库”资金的利息,一并揽进“小金库”。 (3)截留所谓“补助费”等收入930多万元。前后八九年,该局收到案件主办单位拨付的“补助费”800多万元也一声不响装入“小金库”;罚没款130多万元也统统流进“小金库”。 案例点评 本案例涉及的是小金库问题,与其他案例不同的是本案涉及的货币资金控制环节较多。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该单位几乎没有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账务完全依照局长的意愿记载,所以需要上级委派会计人员,并且局长没有这些人员的任免权,以保证财务人员能公允客观地做账。因为货币资金流动性大,容易发生很多弊端,结合本案例具体分析如下: 1.截留各种货币资金收入 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相关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同时趁制度设计或执行松懈之际,将各种货币资金收入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经常采用的方法有: (1)收款不入账,进行贪污; (2)涂改发票进行截留; (3)采用编制虚假收款凭证小于原始单据、所列金额不一致的手段,隐瞒截留收入; (4)上下勾结,截留不属于正常业务的收入,私设小金库或进行贪污; (5)收、付银存款时在账户上收付两方均不入账,这种情况若不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则难以发现。需要加强的内部控制环节是现金收入和支付由出纳掌管,记账由会计人员负责,这些职责应由相互独立的职务负责,由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复核账务和银行账户是否相符。 2.挪用资金 这主要是指企业相关人员上下勾结,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制度约束,将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挪作他用。原因主要是为自己谋私利,其次是因为有的单位财务政策紊乱,经常改变资金用途。无论何种原因,都会使企业的财务风险加大,导致财务违纪的发生。内部控制在单位员工串通舞弊的时候会失效,这时需要内部审计人员加强监督,定期不定期对内控进行测试,检查内控是否失效,以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 3.虚报冒领 虚报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企业费用列支过程中,相关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和假发票等手法虚报费用,为自己和本部门谋取私利,这不但导致企业货币资金预算和管理上的混乱,而且会使费用和成本相关账户数字不实,最后还会引发舞弊和腐败。冒领常常是有关人员虚开或更改相关凭证,冒充他人领取款项。比如职工的医药费报销,经常出现张冠李戴,冒充他人报销。这种情况的危害与虚报颇为相似。具体手法归纳如下: (1)涂改发票进行报销贪污; (2)用假发票、假收据及假报销单据进行报销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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