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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假、事 假 申 请 表

病 假、事 假 申 请 表

病 /事假请假单

公司名称:部门: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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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全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九条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依法受理和查处有关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

第48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7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九条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依法受理和查处有关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 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年月日 高新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9.【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0.【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2.【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2020年编辑)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年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年版)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申报类别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变更原因 单位注册地址工作场所地址 企业规模大○中○小○微○行业分类 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管理 机构有○无○ 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数 兼职 职业病累计人数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粉尘类有○无○接触人数 接触职业 病危害总 人数:化学物质类有○无○接触人数 物理因素类有○无○接触人数 放射性物质类有○无○接触人数 其他有○无○接触人数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作业场所 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可重复) 接触人数 (不重复)(作业场 所1) … (作业场 所2) … … … 合计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山东有限公司。 3.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制度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4.职业病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本制度所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 5.1单位的基本情况; 5.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分布情况及接触人数; 5.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6.职业病危害申报 6.1公司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6.2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公司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6.3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申报。 6.4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申报; 6.5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负责部门要在24小时内报公司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严重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并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汇报情况。 6.6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6.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6.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山东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样本电子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单位: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1号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1号令) 2002-10-1710: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1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第六条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第七条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逐级汇总上报。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或者申报不实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的格式和内容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2003年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办法。 煤矿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 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 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九条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条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违反有关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依法受理和查处有关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为了规范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48号令)制定本办法。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5、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6、在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7、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8、严格按照卫生处统一格式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 201*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6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申报类别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变更原因 单位注册地址工作场所地址 企业规模大○中○小○微○行业分类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管理机 构有○无○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数 专职 兼职 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粉尘类有○无○接触人数 接触职业 病危害总 人数:化学物质类有○无○接触人数 物理因素类有○无○接触人数 放射性物质类有○无○接触人数 其他有○无○接触人数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作业场所 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可重复) 接触人数 (不重复) (作业场 所1) (作业场 所2) 合计 填报人: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02)填报。 8.【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6篇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6篇 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生活中难免会因事情请长假,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 尊敬的院领导: 本人是,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天。特此提出事假申请,望以批准。 请假期间本人将遵守法规法纪,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反动组织及其组织的活动;在校外期间本人将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承诺请假期间将加强自我约束,保证安全,请假期间出现的自身安全问题或意外由本人负责。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uexila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二:公司长期事假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事假_____天。请假时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uexila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三:长期事假申请书模板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务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uexila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四:个人长期事假申请书模板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 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月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五: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因家里有事,于20xx年x月x日,请假一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样本电子版

单位: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填表说明 1. 【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 2. 【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 3. 【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 4. 【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 5. 【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 6. 【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 7. 【行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 2002)填报。

8. 【注册类型】按工商局注册的类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 9. 【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数】等需要填写数字的栏目,数据统计范围为截至目前。 10.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按粉尘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放射性物质类、其他五类分别填写。此栏目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可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分类填写。 11.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指目前接触各种职业危害的人数。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网上申报不填。如仅纸质申报,应填写。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按作业场所分别填报,【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填写,【接触人数】(可重复)指实际接触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 13.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不重复)指该作业场所实际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由于一个人可能接触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简单相加,为方便起见,可采用工作场所内在岗职工人数减去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的简单计算方式填报。

请假申请书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___________: 您好! 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不能参加 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月日 大学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 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回家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并签 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假期间正式回家。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 行离开学校。学生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 人承担。 二、学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巢湖学院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 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 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 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 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 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 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 学生签字 年月日篇二:请假申请书 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特向公司申请月 日正式休产假,请予批准为盼。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同志,交接手续办理完毕。特此申请 申请人:篇三:请假申请单模版 请假申请单 注:5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 ********有限 公司 6天以上由须经总经理批准。 请假申请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

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编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申报单位应依照本《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申报表》。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一、基本情况表 【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所颁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来划分企业规模,按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档、中二档、小型和其它分类,在本栏填入相应代码。参照表1给出的7种规模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 表1 企业规模代码表 【企业注册类型】按表2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为3位数字。事业单位不填写此项。 【行业分类】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为4位数字。注意与行业小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表3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为2位数字。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填报。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作业方式】指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密闭化、自动化程度。可按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自动化、手工操作、隔离操作等情况填写。 【应急救援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处划√。 三、其它资料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用方框表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表明生产工艺全流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部位。四、申报登记号和数据库编号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 2 、申报 2.1安全管理部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变更;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变更。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2.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管理部每年各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逐级上级主管部门。

2.3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报送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4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5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报送唐山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2.6安全管理部每年向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每年在公告栏中向职工公布,存档。 2.7各单位每月书面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所属单位女职工孕期、哺乳期的健康状况,便于监督检查。 2.8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编制要点 一、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二、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三、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四、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案有关要求。 编制范本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 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三条各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和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单位应按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201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V1.0(用人单位版)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V1.0 (用人单位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2019年7月

变更履历(RECORD OF CHANGES)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 1.1 用户计算机硬件要求 (1) 1.2 用户计算机软件要求 (1) 1.3 说明 (2) 第二章系统登录 (3) 2.1 注册登录系统 (3) 2.2 修改密码 (6) 2.3 账号申诉 (8)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申报 (11) 3.1 在线申报流程 (11) 3.2 初次申报 (12) 3.2.1功能说明 (12) 3.2.2进入方式 (12) 3.2.3操作步骤 (13) 3.3 年度更新 (19) 3.3.1功能说明 (19) 3.3.2进入方式 (19) 3.3.3操作步骤 (19) 3.4 变更申报 (21) 3.4.1功能说明 (21) 3.4.2进入方式 (21) 3.4.3操作步骤 (21) 3.5 申报表(回执)打印 (22) 第四章注册信息修改 (24)

第一章前言 1.1用户计算机硬件要求 CPU: 1.5G 以上 内存:4G 以上 硬盘:200G 以上 分辨率:1280×1024 或以上 上网设备:拨号、 ISDN、 ADSL、宽带局域网、专线。 1.2用户计算机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XP 或 Windows 2003、 win7、Win8、Win10 支持软件:Office 2007 或以上版本 浏览器要求:本系统支持IE11.0以上版本系列浏览器,或使用带有极速模式的浏览器,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并在极速模式下使用。 极速模式切换方法如下图所示:

关于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大全

关于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大全 关于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大全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一:学生长期事假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 本人是,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天。特此提出事假申请,望以批准。 请假期间本人将遵守法规法纪,注意自身人身安全;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反动组织及其组织的活动;在校外期间本人将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承诺请假期间将加强自我约束,保证安全,请假期间出现的自身安全问题或意外由本人负责。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二:公司长期事假申请书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_______________,特向您请事假_____天。请假时间自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这段时间内原计划安排的课程已做好处理,希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三:长期事假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务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四:个人长期事假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___________:您好! 我是___________,由于(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故__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___________ 年月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因家里有事,于20xx年x月x日,请假一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长期事假申请书范文篇六:公司员工长期事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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