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事故分析

动火作业化工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学品生产公司利用全厂停车机会进行检修,其中一个检修项目是用气割割断煤气总管后加装阀门。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停车检修方案。检修当天对室外煤气总管(距地面高度约6米)及相关设备先进行氮气置换处理,约1小时后从煤气总管与煤气气柜间管道的最低取样口取样分析,合格后就关闭氮气阀门,认为氮气置换结束,分析报告上写着“氢气+一氧化碳<7%,不爆”。接着按停车检修方案对煤气总管进行空气置换,2小时后空气置换结束。车间主任开始开《动火安全作业证》,独自制定了安全措施后,监火人、动火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未到现场)先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约20分钟后(距分析时间已间隔3小时左右),焊工开始用气割枪对煤气总管进行切割(检修现场没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在割穿的瞬间煤气总管内的气体发生爆炸,其冲击波顺着煤气总管冲出,击中距动火点50米外正在管架上已完成另一检修作业准备下架的一名包机工,使其从管架上坠落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

“1.3”罐车闪爆事故案例分析

违章动火罐车闪爆 2007年1月3日,准东技术作业公司试油技术项目部在乌尔禾井区施工过程中发生罐车爆炸,造成一人受轻伤、罐车严重损坏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000元。 事故经过: 2007年1月3日,准东技术作业公司试油公司驾驶员李建生驾驶新B-14949罐车前往DW088井执行抽汲工作任务,10:45分到达现场,在接罐车外排管线时发现出口处有冻堵,班长殷庆民用喷灯(明火)加热解冻,由于该罐车为空罐,油罐内充满可燃性气体,在解冻前罐车外排管线出口已经打开造成解冻部位与罐内可燃气体连通。11:45分解冻过程中油罐内可燃气体与明火接触发生闪爆。事故造成罐车严重损坏,殷庆民头部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000元。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班长殷庆民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使用明火解冻且在解冻前使解冻部位与罐体连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员工的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在殷庆民使用明火解冻过程中无人进行制止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2)建设单位(乌尔禾采油队)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监督不到位使施工单位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违章动火是造成事故的

又一间接原因。 预防措施: 1.清理施工队伍,将诸如准东技术作业公司试油技术项目部一类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的施工队伍清理出作业区市场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在作业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安全知识、学习五项作也许可制度的活动,加强对外来施工作业队伍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避免违章现象的发生。 3.针对作业区所有施工现场以“反三违”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违章动火作业

违章动火作业 概述: 动火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作业中常见作业。作业中存在火灾和爆炸、触电、有毒气体和烟雾、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中暑、机械伤害、坠落、噪音等主要危害,具有较大风险。实践中,往往因为对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尤其是对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储罐容器检测分析不到位,赶工期、抢进度而改变施工方案,及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大庆石化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就是典型的例子。 随着公司新增、改、扩建项目增多,动火作业增加,安全风险加大,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事故概况 二.原因分析 三.事故性质 四.经验教训 五.法律法规参考

事故案例:大庆石化总厂“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一.事故概况 某年10月27日, 大庆石化总厂工程公 司,在大庆石化分公 司炼油厂硫磺回收车 间64万吨/年酸性水 汽提装置V402原料 水罐罐顶切割DN200 排气管线作业中,引 爆V402罐泄漏出的 爆炸性混合气体,发 生重大爆炸事故。爆 炸导致2人当场死 亡、5人失踪。10月 29日13时,5名失踪 人员遗体在V402罐 内找到,事故共造成 7人死亡。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V402原料水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从与V402罐相连接的DN200管线根部焊缝或V402罐壁与罐顶板连接焊缝开裂处泄漏,遇到在

V402罐上气割DN200管线作业的明火或飞溅的熔渣,引起爆炸。 (二)间接原因: 1.V403罐检修方案作业危害因素分析不到位。V403罐检修方案没有考虑到与之相连的V402酸性水罐的风险,没有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施工人员对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风险不清楚,对现场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 2.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作业人员在未对动火点进行气体采样分析、未对动火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违反作业程序。 3.变更管理缺失。动火作业票动火地点是“V403平台”,用火目的是“V403平台上管线拆除”,而现场施工组织人员为了减少工作量,临时将用火地点变更为V402罐顶。动火地点变更后,没有进行进行风险识别,没有进行检测分析,没有重新开具动火作业票,也没有施工作业方案,变更管理缺失。 4.现场安全监管不严。针对动火作业现场的临时变更情况,在场的车间设备主任、监火员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事故发生。 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在V402罐顶动火切割DN200管线的气焊工,没有“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证”,安全意识低,自我保护意识差。 6.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事故发生时,车间设备主任、设备员、监火员和操作工等7人站在容积为5000立方米、高18米、液位为77%并充满易燃、易爆气体的事故罐罐顶,说明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

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得 为规范公司生产区基本建设、改造施工、装置检维修现场动火作业得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得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单位及进入本单位作业得外来施工单位与人员。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得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得规定执行。 3职责 3、1 安环部 3.1.1就是本制度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动火作业得执行情况。 3.1.2负责公司确认固定动火区。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得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证,一、二级由安环部审批, 特级还需总经理审批。 3、3、各部门在动火作业前制定可行得动火作业方案。 3、4各部门负责督促本单位动火安全措施得落实。 3、4分析人员负责动火前得采样分析。 3、5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负责落实相应得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过程得安 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动火作业等级得划分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4.1.1特殊动火作业 a)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得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得动火作业; b)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1.2一级动火作业 a)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得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得动火作业; b) 厂区管廊上得动火作业。 4.1.3二级动火作业 a)停产检修期间,装置经清洗、置换、化验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得 生产装置或系统; b)除特殊动火作业与一级动火作业以外得禁火区得动火作业; c )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 4.1.4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就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得区域划出得固定动火作业区域。 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应设立围栏,定出制度,严格管

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对策参考文本

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对策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石化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对策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石油化工企业目前正向着生产装置大型化方向发展, 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 的加工单元,辅助供热、供水、供风、供电系统庞大。生 产过程中使用的炉、塔、罐、槽、压缩机、泵等设备,以 管道相连通,从而形成了工艺复杂、工艺流程长的生产 线。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之间一环扣一环,紧密相连,互相 制约,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随着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 通信技术的应用,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特别 是在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 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 生产难度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

免不了要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一、明火作业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动火本身就是一个明火作业过程,无论是焊接还是切割,都经常接触到可燃、易燃、易爆物质,同时多数是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打交道,危险性很大。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火设备内部本身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水洗、抽加盲板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没有进行分析或分析不准,而盲目动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胶带、减压阀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易发生

化工行业检修作业环节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检修作业环节事故案例分析 动火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学品生产公司利用全厂停车机会进行检修,其中一个检修项目是用气割割断煤气总管后加装阀门。为此,公司专门制定了停车检修方案。检修当天对室外煤气总管(距地面高度约6米)及相关设备先进行氮气置换处理,约1小时后从煤气总管与煤气气柜间管道的最低取样口取样分析,合格后就关闭氮气阀门,认为氮气置换结束,分析报告上写着“氢气+一氧化碳<7%,不爆”。接着按停车检修方案对煤气总管进行空气置换,2小时后空气置换结束。车间主任开始开《动火安全作业证》,独自制定了安全措施后,监火人、动火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未到现场)先后在动火证上签字,约20分钟后(距分析时间已间隔3小时左右),焊工开始用气割枪对煤气总管进行切割(检修现场没有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在割穿的瞬间煤气总管内的气体发生爆炸,其冲击波顺着煤气总管冲出,击中距动火点50米外正在管架上已完成另一检修作业准备下架的一名包机工,使其从管架上坠落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在选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确定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的间隔、动火证的办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严重违章行为,致使煤气总管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在煤气管道被割穿的瞬间遇点火源而引发管内气体爆炸,导致一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后死亡。 ●提示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EHS全书2018-08-22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烧死309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烧死58人、直接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电焊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特种作业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令)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动火作业事故应急预案

西安大宇玻璃幕墙有限公司 专项安全作业技术措施,有效的安 全预案

动火作业应急预案 (一)目的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生产部制定本制度; 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3、动火安全负责人:边文平 4、动火安全监护人:吴云飞。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预防和消防灭火措施,例如有易燃部位要盖石棉布,电焊机搭铁线要尽量设在离焊接地点近的地方,动火场所应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4、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安全负责人与监护人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5、安全生产部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五)处置基本原则 1、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持“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3、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 4、“常备不懈、统一指挥、有序、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 (六)应急处理程序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现场安全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 2、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3、当事故现场火灾危及到和身烧伤,即紧急把伤者隔离火源,并把火扑灭. 。

机械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讲解教材

机械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讲解 ——传递安全知识共享安全经验

某年某月某日9:30左右,某港口堆积场一名工人前往一集装箱区域继续作业, 因无钥匙就拿来乙炔瓶想把集装箱的锁割开,气割过程中产生的明火引燃集装箱内的 可燃气体发生爆炸,伴随着巨大的爆炸声,该集装箱尾部被炸飞,这名工人当场被炸死 ,另在集装箱周围的3名工人被不同程度烧伤。厂门外500m 范围内都感到强烈的震 动。 据了解,前晚上班的工人在集装箱内使用完乙炔后并未将瓶移出就锁好集装箱下 班了,可能随后该气瓶发生乙炔泄漏。同时该乙炔瓶没有年检。 【事故经过】 【事故教训】 1.气焊、气割作业都属于临时动火作业,必须按要求办理《临时动火作业申请》; 2.气瓶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检查是否存在漏气等安全缺陷; 3.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检查动火点周围的容器、空间是否存在可燃气体密闭空间; 4.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进行法定检验方可使用,使用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事故原因】 1.气割过程中的明火引燃集装箱内泄露的乙炔气体是造成本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前一天上班的工人在集装箱内使用完乙炔后未将气瓶关紧,造成乙炔气体泄露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该员工利用乙炔进行气割前未确认集装箱内的状况,鲁莽作业造成本次死亡事故,属主要原因; 4. 现场危险作业管理不当,气焊、气割等危险作业管理不受控,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1、乙炔气瓶泄露违规动火爆炸事故

某公司模具科员工李某用一块50X60mm 的原材料,利用剪板机准 备将其剪切成30X40的垫片,作业过程中李某发现材料太小,剪板机压 杆无法将材料压住,便伸左手进去按住材料,此时脚碰触到剪板机脚踏 开关,剪板机下行做剪切动作,将李某的左手食指、小指前端及中、无 名指第一关节全部切断,事发后马上送往市和平医院进行手术治疗。1.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剪板机防护栏发生变形等安全防护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报修,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2.调整物料时严禁将脚放在脚踏开关上,以防误操作造成设备启动,如有急停开关应在急停关闭的情况下操作; 3.为确保剪板作业的安全,尽量安装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光电式安全防护装置。 【事故经过】 【事故图示】 【事故教训】 1.剪板机的防护栏变形未及时修复,手可以从变形处随意伸入剪切危险 区域,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李某违反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手在调整物料时脚还放在脚踏开关上, 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3.安全意识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事故原因】 2、剪板机误操作手指切断事故

动火作业要求及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要求及安全措施 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动火作业的分类 动火作业可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系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系指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区域等级的划分 为了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可根据生产物料、生产装置或生产单元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的严重程度,将整个生产区域划为一类动火区、二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三个等级区域,以便于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一类动火区。通常是指该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大易燃易爆危险性,在该区域内若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可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较多的人员伤亡。 (2)二类动火区。是指生产区域内存在较小火灾或爆炸危险性,若区域内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只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较少的人员伤亡。 二类动火区还可简单地视为一类动火区和固定动火区范围以外的生产区域。(3)固定动火区。是指在生产区域内无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的区域。 设置固定动火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经常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车间或单位的检修作业。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可免去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手续。 在一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一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部门终审批准。 在二类动火区内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二级动火证,此级别动火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5)动火证的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应亲临动火作业现场,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部位、范围等具体情况,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同时审查动火证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该项目的动火作业。凡因安全技术措施采取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动火证的审批人员负责。动火作业人员若违反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而引发事故的,则由动火作业人员自行负责。 (6)动火证只能在批准的期间和范围内使用,不得超期使用,不得随意转移动火作业地点和扩大动火作业的范围。每次审批的动火证有效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如动火证期满而作业项目未完,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动火证。

动火作业安全知识

动火作业安全知识 5 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安全月正式开始的前一天,沈阳、宜昌、启动陆续发生火灾事故……沈阳建筑工地火灾据@沈阳消防消息:2016年05月31 日14时38 分,沈阳支队接到报警,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附近的中山路裕景中心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作战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南市、沈河、南湖等6个中队25台消防车125名官兵赶赴现场,现场为在建的裕景中心电梯管道井起火,15时10 分明火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及损失正在调查之中。宜昌化工厂火灾 据@宜昌发布消息:2016年5月31 日下午15:10左右,宜昌中兴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副产物处理现场物料泄露引发火灾,经紧急救援处置,下午17 时30 分,火势得到基本控制,截止23 时,明火已扑灭。现场工人在疏散撤离过程中,2人摔伤,1 人灼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启东工厂爆炸 据@启动发布消息:5 月31日17时53 分,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启东)锂电池满电态搁置仓库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员工12 人受伤,消防队员8人受伤,其中1名消防人员和1名海四达员工抢救无效死亡。安全月前一天还陆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形势严峻,

所以,下面这些动火作业安全知识,你知道吗? 什么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所谓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公司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动火作业如何分级? A级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 级动火作业: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 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 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典型煤气事故案例

典型煤气事故案例 煤气爆炸事故类 1、动火焊接净煤气管道发生爆炸: 某钢铁厂在高炉热风炉净煤气管道上动火焊接。上午动火,已经发现管道内有煤气,下午又试验两次,仍然着火,就将管道上的一米手动阀门关上,又将一米电动阀门关上,但没有全部关上。管道上的三个直径100毫米放散管全部打开,十五分钟后,认为煤气处里干净,就第五次动火,发生爆炸,炸毁管道等设备,损失达七万余元。 事故原因:不懂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的基本常识,要动火,停止运行的管道与运行管道间,不堵盲板而靠阀门切断,势必使煤气串入停止运行的管道中;发现着火,明知有煤气,而不认真处理煤气,放散管打开后,管道中吸进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结果,在第五次动火时发生爆炸。 2、 2420Φmm煤气管道爆炸: 某钢铁公司Φ2420mm高压混合管道上水槽,应带病运行,没有给水管,经常窜煤气,所以就把阀门关上了,需换新水槽,还没等新水槽做好,只有一个多星期,管道即由于负荷过重而塌下,9时40分左右管道断落。现场一片混乱,到Φ下午才堵盲板,管线班打开了管道最高点的人空,进行自然通风。月10分钟左右,抢修大军各路人马开会动员准备,有少数人正在塌落管道下面垫枕木,随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大爆炸。爆炸后,一人当场死亡,几十人受重伤,致残多人,有一电工瘫

痪多年后死亡,有的腿断、腰伤、耳聋:与Φ2420mmm管并行的Φ325mm 的焦炉煤气罐、蒸汽管、空气管和氧气管全炸坏;管道爆炸余波,使管道纵向滑动约100mm;Φ2420管上安的预留头上盲板气浪抛出飞过钢厂厂房,落到铁道枕木上;爆炸点一块约3米长的半边管皮飞过高跨落到碎铁厂;一块一平方米左右的铁板炸飞。 事故原因:水糟有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关上后放水检查又不及时,里面存水过多,有400mm—900mm深;煤气管道施工质量不高,焊接太差,从爆炸后的焊接口看,有的地方2~3mm焊肉;管道运行十二年,内外呈现严重腐蚀现象;两支架间距跨达35米远;支架下沉,此处原是水泡子渣地,是用回填土垫起来的;板轧厂九点钟减量,致使Φ2420mm 管道管壁仅有6mm,再加上焊接质量差,基础下沉积水和高压的串动和附加管的重荷下,失去平衡而下塌断落。

受限作业空间案例分析.doc

篇一:《受限空间作业化工事故案例》 受限空间作业化工事故案例 ●案例 某市化工原料厂碳酸钙车间计划对碳化塔塔内进行清理作业,在车间办公室车间主任安排3名操作人员进行清理,只强调等他本人到现场后方准作业(车间主任在该公司工作时间较长,以往此种作业都凭其经验处理),其中1人先到碳化塔旁,为提前完成任务,冒险进入碳化塔进行清理,窒息昏倒,待其余2人与车间主任到时,佩戴呼吸器将其救出,但因窒息时间过长已死亡。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制定有关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制度。●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厂制定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不全,受限空间作业仅凭经验进行,作业人员为赶进度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进入塔内作业,引起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⒈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 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办法等; ⒉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等; 二)、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符合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三)、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进塔检修时必须办理“进塔入罐许可证”,严格执行进塔入罐的“八个必须” ⒈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⒉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与事故案例分析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2000年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烧死309人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上海2010年11月15日教师公寓大火,烧死58人、直接损失1.58亿元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电焊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特种作业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0年5月24日发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令)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1、电焊工在电焊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案例一)。 夏季高温期间电焊工触电事故案例 一、事故经过 2009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某化工厂设备部电焊工张某爬上移动登高架拟对漏水管道进行电焊补漏,另一起重工江某则在登高架上负责监护。9时40分左右,江某听到张某猛叫了一声,见张某拿着电焊钳的手在颤抖,江某上前去拉电焊钳的电线,没拉开,于是迅速爬下移动登高架,关掉电焊机电源,张某随即从移动登高架上掉落下来。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该医院诊断:张某死于严重颅脑伤和电击伤。

动火作业安全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答案是最正确的,每题2分共40分) 1.进行气焊作业时,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米以上。 A 8 B 5 C 15 D 10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火灾危险分类,哪两类属于易燃易爆场所()。 A甲、乙 B 甲、丙 C 乙、丙 3.下列选项中那项属于一级动火区域()。 A 化验室 B 厂区内天然气管道 C 办公楼 D 机加车间 4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除可动火区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 A 《动土作业安全作业证》 B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业证》 C 《动火作业安全作业证》 5. 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

A. 30分钟 B. 1小时 C. 2小时 6. 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 A 0.3%(V/V) B 0.4%(V/V) C 0.5%(V/V) D 0.6(V/V) 7. 二级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半径范围内可能产生可燃气、有毒气体的井、洞、地沟等地点进行气体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A 15m B 10m C 5m D 20m 8. 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点的()作业。 A. 下风向 B.上风向 C. 正前方 D. 斜后方 9.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 A 10m B 15m C 20m D 5m

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 A 18% B 21% C 23.5% D 32% 11. 二级动火,监护范围在同一水平面、统一工艺划分区域、直线距离不大于()且不影响监护人视野时,监护人可以同时监护三处(含三处)以下动火。 A 50m B 30m C 40m D 60m 12. 在受限空间内施救,在可燃、有毒气性质体不明的情况下,应首先选个体呼吸防护器材为()。 A .过滤式防毒面具 B.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自吸式防毒面具。 13. 遇有()以上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A 3级 B 4级 C 5级 D 6级 14.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距动火点()内不得有低闪点易燃液

油罐事故案例分析

油罐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2000年7月1日,为解决柴油存放一段时间后,由棕黄色变为深灰色的质量问题,厂领导决定采用临淄某个体技术人员的脱色技术,在柴油罐间加活性剂罐、混合罐、管道泵,将307#罐、308#罐的柴油,经管道泵注入混合罐,同来自活性剂罐的活性剂混合脱色后,注入20#罐储存外销。分管生产的副厂长直接安排 生产设备部牵头,由机动车间维修班负责焊接安装。整个作业采用先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后,再 对接同柴油罐相连接的阀门、法兰、管道,现场进行焊接的方法。 7月2日上午,已将混合罐、活性剂罐、管道泵定位,并同308#罐对连焊接完毕,下午继续进行同204d 罐的对接。18时45分,在焊接同204#罐相接的管道时,发生爆炸,204#罐罐体炸飞,南移3.5米落下,罐内 柴油飞溅着火,同时204#罐罐体飞起时,又将该罐同307#罐之间的管道从307#罐根部阀前撕断,307#罐中400余吨柴油从管口喷出着火,现场施工的10人突然被柴油烈火掩盖,瞬间即被烧死。307#罐在204#罐爆炸起火 后45分钟再次发生爆炸,罐底焊缝撕开12米左右,罐内剩余柴油急速涌出。着火的柴油顺混凝土地面流至附近的10间操作室,操作室被烧毁;流至装置管排底部,管排管架被烧塌;流至厂区大门以外,将部分大树烧死。事故发生后,地市县及厂消防队及时赶到扑救,大火于20时45分被扑灭,没有造成罐区其他汽油、柴油 罐的爆炸,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事故发生后,省地县有关领导到厂进行了指导,同时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调查 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原因】①从事故现场看,有2台电焊机、接线及焊钳,有9根用后剩余的电焊条头及夹在焊钳上的整根焊条,说明事故发生前确实在进行焊接作业。 经向曾在现场的职工了解,事故是在焊接同204#罐底部Dg80闸板阀对接的管道时发生的。而204#罐盛过柴油,但已长时间没用了,只偶尔当做生产中吹扫管道时的储气罐用。但在阀门以下,有24厘米深,约15平 方米放不出来的柴油,而阀门以上无油,从而成为罐内柴油轻质馏分挥发的空间,挥发后的柴油轻组分与罐内 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经察看,204#柴油罐底部Dg80闸板阀阀瓣靠近罐体一侧,有明显的暗红 色铁锈,仅在底部有一弦高10厘米左右的弯月形面,呈现高温后的蓝灰色,而阀瓣面向焊接的一侧,明显活 动但留有间隙。因此,调查组认为,7月2日16时45分,维修班在电焊焊接时,204#罐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泄漏人正在焊接的管道内,电焊明火引起了管内气体的爆炸,从而通过Dg80闸板阀阀瓣底部的缝隙,引起了204#罐内混合气体的爆炸,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②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该厂是地级市农委系统的直属小石油化工厂,无原油常减压蒸馏工段,只有催裂化润滑油工序,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气等产品,经济效益较好,年利税过亿元。但是,该厂缺乏生产管理,特别是缺乏安全技术管理人才,虽然参照其他石油化工厂的经验,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 但是制度执行不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如该次施工作业,按制度规定,成品油罐区为一类禁 火区,要动火,必须经安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安全处室专职安全人员、施工人员签字,办理一级动火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有消防、安全、专职人员现场监督,确保不出事故方能动火作业。但该厂生产副厂 长直接安排生产设备部和机动车间维修班施工,没有办理一级动火证,也没有通知总工程师、安保部、消防队 审查施工方案及进行监督检查,失去了制止违章作业及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机会。另外,制度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 )》、《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 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 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 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 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 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3.7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是指向企业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 的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等。

关于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课件

关于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课件 关于动火作业事故案例分析课件篇一:动火作业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 动火作业(石化企业)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 动火作业--禁火区与动火区的划定 企业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与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在化工企业中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固定动火区距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距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最好在15m以上; (2)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固定动火区区域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在允许含量以下。设备装置正常放空时的可燃气体扩散不到动火区;(3)若设在室内,应与防爆生产现场隔开,不准有门窗串通,允许开的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通畅; (4)固定动火区周围10m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可燃物质;(5)固定动火区应备有适用的、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动火区”字样一类的明显标志。 除固定动火区外的其他区域均为禁火区。凡需要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禁火区内的动火可划分为两级,一级动火是指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动火。一级

动火由厂安全技术和防火部门审核、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除固定动火区和一级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二级动火由所在车间主管 主任批准即可。 动火作业--动火的含义:在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例如电焊、气焊、切割、熬沥青、烘砂、喷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应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安全动火的措施。 一、引言 石油化工企业目前正向着生产装置大型化方向发展,生产从原料的投入到产品的产出,要经过多道工序和复杂的加工单元,辅助供热、供水、供风、供电系统庞大。生产过程中的炉、塔、罐、槽、压缩机、泵等设备,以管道相连通,从而形成了工艺复杂、工艺流程长的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之间一环扣一环,紧密相连、互相制约、具有高度的连续性;随着计算机技术、控制技术、通信技术的应用,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石油化工行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也越来越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

【安评资料】乙醇储罐火灾爆炸事故案例1

乙醇储罐火灾事故案例 2002年5月下旬,某化工企业停车大检修过程中,在易燃品罐区发生一起乙醇着火事故,对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构成极大威胁,昕幸扑救及时,才未酿成大祸。 1、事故发生前的工艺情况 乙醇为无色、易燃、极易挥发的液体,闪点只有11℃主要用于合成氨系统16工段的乙醇洗。企业建成之初,在易燃晶罐区建有1个容积为300m3的乙醇贮罐,后来根据生产需要,在距离此罐15m处新建1个容积为200m3的乙醇贮罐。新罐建成后需要对工艺管线进行碰头焊接,使得1个贮罐能通过管道连为一体。 2、事故经过 1)检修安排 200m3新乙醇贮罐出口管线与300m3旧乙醇贮罐出口管线的碰头作业,需用电焊进行焊接,并安排在这次停车大检修中。 2)工作前的准备 200m3贮罐建成还未投用,为一空罐。300m3贮罐内存有近150t乙醇,检修前已将出口阀门关闭,并加装了盲扳。乙醇输出泵的出口阀关闭,从贮罐出口到泵进口之间的管道内物料放净,并用大量水长时间冲洗。在管道低点排污口取样分析合格,并办理了动火安全作业证。 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前,整套生产装置全部停车,焊接作业进行1h左右,12时停下休息。14时30分继作业,但焊接不到10min,即在泵入口管线低点排污口及地面发生大火,并伴有“噼啪”爆鸣声。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 3、事故原因分析 1)可燃液体的来源 后经现场勘察、分析,确定燃烧介质为乙醇,而且乙醇来自动焊点左侧。从图1中可以看到,乙醇输出泵的出口有一段垂直管道,其上部为数百米长的平管,一直通往合成氨系统。停泵后,管道内必然留有一定量的乙醇液体,虽然两道阀门均已关闭,但未加装盲板,未进行有效隔绝,仍无法保证乙醇液体不渗入动火管线。动焊点左侧的低点排污阀,在动焊前冲洗管道时已被拆除,渗入管道的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应用于本公司及所属企业所辖区域内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规定场所除外)。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 1)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 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 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 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6)机动车进入工艺装置区、罐区; 7)其它使用明火及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3.2 动火申请人 是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3 动火批准人

负责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利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企业主管领导、区域(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 3.4 动火监护人 指经过安全培训,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总经理 4.1.1 审核批准本管理规定,为本规定执行提供支持; 4.1.2 将动火作业的执行质量纳入公司组织的审核活动中。 4.2 副总经理 4.2.1 负责批准特级动火作业; 4.2.1 定期组织开展对管辖业务范围内动火作业执行情况的审核。 4.3 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 4.3.1 批准属地范围内除特级动火之外的动火作业; 4.3.2 定期组织属地范围内动火作业执行情况的审核。 4.4 基层管理人员 4.4.1 组织员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培训; 4.4.2. 现场监督检查,保障动火作业安全。 4.5 基层员工 4.5.1 学习并执行动火作业的所有管理要求; 4.5.2 对提升动火作业的执行质量提供合理化建议。 4.6 动火作业人 4.6.1 持有动火作业所需特种作业资格证; 4.6.2 参与作业过程风险评估,接受作业安全培训; 4.6.3 作业条件发生变化或监护人不在现场时停止作业。 4.6.4 没有经过批准的作业票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三不动火)。 4.7 作业监护人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