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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与近现代中国的论文

论文成绩:---------------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论文

(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

论文题目:论述并评价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财政金融改革课程名称:宏观经济与近现代中国

授课教师:李英铨

院系:城环学院地理科学

姓名:李欣

学号:2009210049

联系方式:131********

日期:2011年12月12号

论述并评价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财政、金融改革

【摘要】:自1912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政府,到1949年蒋介石逃往台湾的30年间,是中国历史上的民国时期,前15年是北洋军阀统治,后22年是国民政府统治。在这期间,虽然军阀割据、内战迭起,外债累累,主权丧失,加重了人民的痛苦,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国民政府初期在财政和金融上的改革却开创了中国现代财政金融体制的新模式,是中国财政金融发展史上的重要一页。

【关键词】:财政金融财政管理体制帝国主义废两改元财政收入北洋政府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财政金融的改革原因、改革举措以及改革的意义、局限性来分析。

一、财政金融改革的原因

国民政府是建立在北洋军阀空虚的财政基础之上的。北洋军阀时期, 财政来源几乎濒临枯竭,中央财政始终人不敷出, 长期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之中。同时, 帝国主义国家为了摆脱1929年发生的世界经济危机, 日益扩大其在华的经济和政治权力, 使民族工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很大威胁, 农业因世界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农产品倾销和价格惨跌的影响受到严重破坏。在这种情况下, 国民政府的军费等开支却急剧增长, 造成的财政赤字日趋庞大。

国民政府从成立那天起, 就背着7300万元的赤字, 占实际支出总额的

48.7%,从1929年开始,赤字平均达1—2亿元,从1934年开始,赤字平均达5—8亿元,特别是1935年赤字占实际支出的60%以上,财政赤字的日益高涨, 给国民政府造成严重的威胁。财政危机形成的原因虽与军费的高涨分割不开, 但也与北洋以来税收制度的混乱有着直接的关系:

(1)田赋是中国历代统治阶级主要的税种之一。北洋军阀时期历年田赋大致徘徊在8000—9000万元之间, 占税人总额的20%—25%。但军阀割据, 财政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田赋几乎全被地方截留, 已不为中央财政所有。所以, 国民政府成立后, 中央财政来自田赋和田赋附加的主要财源被砍断。

(2)关税是北洋政府时期财政收人的大宗, 在北洋时期一直呈直线上升的趋势。但由于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关税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完全控制在西方列强手中,而且自清末开始, 关税多次充为外债的担保, 因此, 北洋政府时所能得到的只是海关税务司扣除外债本息和管理费剩余的一部分, 称为关余”。1919年“关余几尽数作抵”。并不能消除国民政府的财政危机。

(3)盐税也是巨额财政收人, 北洋时期每年收入约在7000 一8000余万元。但盐税从1912 年袁世凯“善后借款”全部作为担保以后, 盐税收人移归外国银行存储,支配权为帝国主义所控制,主要用于偿还外债, 北洋政府只能得到一些盐余。1918年为5000余万元, 1926年降至880余万元,尽管如此, 盐税也同样被地方所截留。显然, 盐税对国民政府来说, 也是杯水车薪。

(4)厘金是清朝末年为了筹措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而开征的一种地方性税费。厘金收入大体上每年平均为4000余万元,但厘金名义上向商品征税, 但终究还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不仅危害工商业的发展, 而且加重了对广大人民的剥

削, 已成为一种“恶税” , 遭到广大人民的反对。到国民政府时,厘金收人已不能再维持下去了。

(5)金融是国家控制物价、调节供求、发展经济的重要工具之一。对货币来来讲,政府从清末到北洋时期, 始终以银两为主, 轻重不一, 管理混乱。银元与银两同时并存, 中央货币与地方、私人币共存,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共存, 很难发挥货币应有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职能。1933年废两改元后, 仍以银为本位。1934年, 美国放弃金本位后, 为了向中国转嫁经济危机, 通过“白银法案”提高银价向国外大量收购白银。中国白银大量外流, 仅1934年就流出 2.6亿元, 致使银根骤缩, 利率高昂, 物价猛跌, 工商业大批停工倒闭。作为国税支柱的关银, 1935年降到30年代最低点。美国的“白银政策” , 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再次加快货币改革, 出台法币政府, 以摆脱面临的金融危机。

从上可知, 国民政府初期, 财政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混乱、财政收人锐减、税制引起的政治动荡、国际金融对中国经济的冲击等, 构成了国民政府面临的严重的财政经济危机, 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走上改革之路。

二、财政金融改革的举措

为了消除财政金融危机, 国民政府从1927年就开始进行了以下方面的改革。(1)废除旧的封建财政体制, 创建现代中央、省、县三级财政管理新模式。

国民政府成立后, 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这次改革从划分国、地收支系统入手, 明确建立起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 1927 年,首先公布了划分国家和支暂行标准。 1928 年第一次全国财政会议后, 明确划分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使“地方财政规模,因以具备”。1934年第二次全国财政会议又颁布了“省、县收支标准”、“政收支系统法” , “各级组织纲要” , 规定将田赋划为县级财政, 使县级财政有了主要税源,成为名符其实的一级财政。从此, 中国确立起了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 开了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新阶段。

(2)废除封建上解制度, 确立中央、地方分税制新体制。

国民政府成立后, 于 1928 年重新划分了中央税和地方税, 并制定了《划分国家入地方收入标准案》及《划分国家支出地方支出标准案》。属于国家的税种有:盐税、海关税、内地税、常关税、烟酒税、煤油税、厘金、通过税、邮包税、印花税、交易所税、公司及商标注册税等。划为地方的税种有:田赋、契税、税当税、屠宰税、内地渔业税、营业税、市地税及其他收入。1934年, 确立了县级财政后,将土地税、土地呈报后正附溢额、田赋的全部、印花税的三成、营业税的三成、房捐、屠宰税及其他依法许可的税捐, 划为县级财政所有。中国历史上分税种、分成的新制就是从国民政府这次财政改革开始的。.

(3)实现关税自主, 提高出口税率。国民政府成立后,为了消除财政危机, 从1928年下半年开始, 继续同有关国家进行谈判。先后与美、英、法、意、德等11 个缔约国签订了中国恢复关税自主的协议, 并制订了新的税则, 规定从1929年2月1日起生效。1933年5 月, 中日特别关税协定期满后, 国民政府才完全获得了关税自主权。经过多次修订, 将关税税率定为 14 级, 最高达80%。国民政府收回了失去近百年的关税自主权, 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

(4)裁除厘金, 建立统税。国民政府成立后, 迫于形势, 于 1930年彻底裁撤了厘金, 将其中应该征收的商品税归并于统税。统税源于统捐,统税一次征收,

一物一税, 避免了厘金处处征税的混乱现象。1930 年国民政府将厘金裁除后, 对统税的范围和品种不断扩大, 规定统税以大宗机制品为课税对象, 从此统税

作为一种新税种而诞生。

(5)成立四行二局, 构建国家金融体系针对我国银行业的落后,立即着手筹措构建国家金融体系。当时,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融界占有重要地位,国民政府曾试图以这两个银行代行国家银行的职责,但却遭到两行的拒绝。于是,国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央银行。为了把中、交两银行发展成为国家金融体系,国民政府达成协议:国家赋于两行特别身份, 允许中国银行经营国际汇兑, 交通银行发展实业。但政府要取得两行20% 的股份。为了完全驾驭两行, 国民政府 1935年提出修改中、交两行条例, 分别予以增资, 加大官股, 使官股占压倒私股的优势。然后, 改组两行人事。这样, 国民政府不仅有了中央银行,而且控制了中、交两行。与此同时, 国民政府又于1934年改组中国农民银行。实行法币后, 农民银行于1036 年也取得了发行法币的权力。这样, 国民政府确立起了由中央银行和中国、交通、农民三个专业银行构成的金融体系。四行体系确立后, 由于中央银行限于国家银行代理国库的地位, 在许多商务上都不好出面, 需要委托一商业机构处理。因此, 1935年设立了直辖于中央银行的中央信托局。同时, 又控制了邮政储金汇业局,由交通部和财政部双重领导。从此“四行二局”长期发挥着控制中国金融业的作用。

(6)废两改元, 实行法币。国民政府在构建金融体系的同时, 对中国货币制度进行了废两改元的重大改革。1933年3月, 由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废两改元令》, 首先在上海作试点。4月6日起, 所有公私款项收付, 订立契约的票据及一切交易, 一律改为银币, 不得再用银两。废两改元后, 国民政府鉴于国际上金、银比的起伏变动给中国带来的巨大损失, 决定进一步废掉银本位货币, 实行全国统一的

法币。

1935年11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实施新货币政策通告》, 规定自本年11 月4 日起, 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钞票为法币.要求其他银行所发钞票在国家指定期限内兑换成法币, 不准再增发新钞;由中央、中国和交通三行管制买卖外汇, 其他银行不得经营。从此, 中国的货币进人了新的发展阶段。

国民政府成立后, 从1927年开始到 1935年止,在不到 10年的时间内, 先后完成了以上重大改革, 在中国以往的历史上是罕见的。

三、财政金融改革的意义与作用

国民政府财政金融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 消除财政金融危机, 以巩固自己的政权。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 这次改革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1)推动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发展与进步。国民政府通过财政改革, 全面确立了中央、

省、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 并使其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三级财政管理体制使我国几千年的封建财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 而且为现代的财政管理体

制奠定了基础, 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就是这时期财政管理体制的延续和发展。

(2)开创了中国分税制的新体例。分税制的确立应以国民政府的财政改革为标志, 这时中央以关、盐、统三税为支柱, 地方税以田赋、契税和营业税为主体。

在这次财政改革中, 省级财政与县级财政也实行了分税制, 县级税收主要是田赋附加。分税体制的出现,在中国税制史上是一个开创, 是对中国历史上税制的一个新发展。

(3) 加快了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自从国民政府确立“四行二局”为中心的国家金融体系后, 改变了中国金融业长期落后的状态, 加快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保证了国家银行在金融界的主导地位, 发挥了控制物价、调节供求, 发展经济的应有作用。同时, 还奠定了我国金融银行业的体制和基础, 有些银行一直保留到今天, 并成为新中国银行业的支柱。

(4) 完成了我国货币制度的统一与进步。国民政府废两改元, 中国货币政策从此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与进步, 并与国际货币政策接轨。国民政府实现了自清末以来历届政府力图克服货币紊乱而长期未能实现的币制改革, 在中国近代货币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5) 实现了丧失已久的关税自主。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后, 海关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它从独立自主的封建关税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协定关税” , 从完全为中国服务的关税变为主要为外国侵略者服务的关税自从国民政府取得了关税自主权, 才改变了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经济命脉的历史, 夺回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保护了中国人民的利益, 维护了中国政府独立自主的权利, 实现了中国人民盼望已久的心愿。

(6)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和财政危机的消除。关税自主以后进口税率由原来的5% 提高50% , 出口税率为从量5%和从价7.5%, 加之对原料、食品以及工艺制造品出口给予酌量减、免税政策, 有力地保护了我国的民族毛商业, 促进了国内商品的出口; 尤其是法币实行后,外汇汇兑始终保持在法定差额之间,高低相差从未超过 , 在中国金融史上实属空前, 保证了我国经济发展不受国际的影响和冲击

四、财政金融改革的局限性

国民政府初期的财政金融改革, 受其阶级、政权性质、与帝国主义的关系等因素所决定, 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与不足之处.

(1) 国民政府受帝国主义的干预和控制, 使一些改革带有半殖民地化的色彩。如 1928年关税自主协议签订后, 帝国主义仍然保留着一部分特权,国民政府在制定关税税率和修改关税税率时, 还要取得帝国主义的同意。关税自主协议中还规定把裁撤厘金和常关税作为中国关税自主的条件之一, 这实际上是对中国主权的干涉。关税自主后,海关管理权并未收回, 海关总税务司仍由英国人担任, 各地海关的主要职位仍被帝国主义国家的代理人所把持。可见关税自主是在帝国主义“让步”的前提下实现的。所以, 关税带有半殖民化的色彩,国民政府为了乞求帝国主义的支持,是不可能不考虑帝国主义在华利益的。

货币政策的改革也同样如此。废两改元时, 国民政府缺乏准备金, 英国答应货款。国民政府在帝国主义的引诱下, 答应法币与英镑、美元挂钩, 从而使法币没能脱离帝国主义的干预,带上了半殖民地色彩, 从其诞生起未能独立;

(2)受政权性质的限制, 在制度的改革中存在着缺陷。如裁厘归统后, 统税税率比原来大大提高,麦粉开办统税前每包征银4分, 实行统税后改为每包征银一角, 提高了1.5倍。统税税率的提高,不仅增加了广大消费者的负担, 同样不利于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在征收统税中, 由于帝国主义的外资工厂多是细加工. 而纳税低, 民族工业多属粗加工而纳税高, 使民族工业又在竞争中陷人不利境

地。这种制度上的缺陷是由国民政府剥削的本性所决定的, 不提高统税税率, 就无法弥补裁厘后的税收空缺。

(3)受大资产阶级的左右, 金融改革陷入四大家族的陷井。金融是国家调控经济的工具, 应该由国家来操纵, 但国民政府在金融改革中, 使国家金融陷人了由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垄断的陷井金融改革后, 由于四大家庭垄断了全国金融事业, 从而把国家的大部分利益变成了他们独占的好处。如 1935 年,全国银行握有的公债约6.4 亿元, 四大家族所控制的四行就占有4.16亿元, 约占全部的 2/3 。由于金融被垄断, 四大家族凭借手中的权力, 继而向贸易、工业伸手,到解放前夕, 四大家庭垄断资本约占中国全部现代化工业、运输业、交通业固定资本80%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形成, 改变了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向, 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

总的来说, 国民政府初期的财政金融改革不论从制度创新方面还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繁荣方面在客观上都有着进步的意义。由于国民政府的性质是反动的,又决定了这次财政金融改革的积极作用只能是短期的,不可能彻底改变国民政府危机四伏的处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但从更长的历史视角看, 这次改革属中国财经制度与运行机制现代化的一个重大事件和组成部分,我国目前的市场化导向下的财政改革与规范化公共财政框架建设, 与之有相通和传承之处。

参考文献:

【1】史全生:《中华民国经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财政部编写组:《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3】董长芝等:《中国现代经济史》,东北师大出版社1988年6月版。

【4】陆仰渊、方庆秋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11月版。

【5】黄如桐:《一九三五年国民党政府法币政策概述及其评价》,《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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