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水电站建设流程

水电站建设流程

水电站建设程序培训资料
一、水电站建设的审批权限?
电源开发权包括勘察设计权及开发建设权。勘察设计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对特定电源项目开展勘察设计的权利,包括完成一定投入后经审定的前期工作成果和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开发建设权是指依法取得并按照审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特定电源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和获取电能的权利。
流域综合规划实行分级管理。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或跨区市的河流综合规划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编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审批。(福建规定)省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和水利部门转报省审批。州管河流由市(州)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市(州)政府批准;县管河流由县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审查,报县政府批准(四川规定)。
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小于2.5万千瓦且符合河流(河段)水电规划、无综合利用要求且不需要省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或非主要河流上开发水电项目装机容量大于2.5万千瓦(含2.5万千瓦)的,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电源开发权行政许可事项(四川规定)
各市(州)有不同的规定:绝大部分是电站装机0.5万千瓦以下由县上相关部批,但凉山州是0.25万千瓦以上由州上审批。
25万千瓦以上由国家发改委批,100万千瓦以上的由国务院批。任何水电站开发项目必须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水电站开发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不能开工建设。
二、水电站的开发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答:水电站的开发程序包括10个方面:
1、流域水电规划
2、开展项目核准的前期工作。
3、项目核准。
4、初步设计报告。(权限在省上的项目放在核准前,不在省上的放在核准后)
5、工程招标。
6、质量监督。
7、开工许可。
8、工程验收。
9、电网建设。
10、建后管理。
三、要获得流域规划的审批需作哪些工作?
(一)、流域规划的送审
流域规划的编制及送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另一种是由县上出钱编制规划报告,经层层发改部门报送到有审批权限的发改委评审和审批。这两种情况规划的批复都是批给县发改局(根据批复及开发权限)。
(二)、开发权的取得与流域规划?
有的在开发权取得之前相关部门已完成了流域规划,此时流域规划的费用由取得开发权的业主补付;另一种就是由取

得开发权的业主出钱作流域规划。
(三)、得到流域规划的批复需作哪些工作?
1、开展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的请示与批复
由企业或县水利局向发改部申请作流域规划前期工作,由有审批权限的发改部门审批。待批复后,开始作流域规划。
2、水电站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到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办理“流域规划同意书”。要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3、水电站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水电站建设业主在取得水资源开发许可批复后,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综合规划或流域管理机构办理“防洪规划同意书”。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水电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好上述“两个同意书”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规定权限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将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组意见及经审定的报告书等材料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渔业资源影响论证的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流域渔业资源影响论证书》的批复。
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1)、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发改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发改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2)、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林业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林业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3)、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游局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游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4)、作流域规划的单位向环保护部门打流域规划环评工作的申请;环保部门出一个同意流域水电资源进行规划环评的通知。
规划单位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编制《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书》,有权限的审批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批复。
7、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批
将电站的坝址、厂址的位置和界限报有审批权限的水利部门(一般情况)、建设局(厅)审批(有遗产保护区的实验区)。
8、流域规划报告的审批
(1)、规划单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流域规划报告书》
(2)由发改部门、水利部门向有审批权限的相应部门打《流域水能资源的请示》,有权限的部门组织专家对《流域规划报告》进行审查并出据《流域规划报告的专家审查意见》
待上述资料齐全后,发改部门下达流域规划的批复。
四、开展项目核准(立项)的前期工作
(一)、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
项目建设单位向发改

部门申请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提供开发协议原件。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对申请进行批复。
(二)、水电站开发获得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后应开展哪些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获得开展前期工作批复后,应根据开展前期工作批复中的要求,尽快到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地震、安全、电网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意见。
1、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建设业主在办理环评、土地征用等手续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按规定权限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电站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书》的批复。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水资论证报告》,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权限的水利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水利部门完成《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2、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水资源开发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材料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有权限的环保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环保部门完成《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3、林业厅对林地申请的审查意见
电站项目涉及到需要征(占)用林地的,须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水资源开发批复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材料到林业厅办理项目林地征(占)用的审(预)批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林业用地勘测报告书》,有权林业厅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业主据此意见向林业厅打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林业厅将下达《电站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的意见》,有此意见,林业方面就可以立项了。待可研完成后,就凭此意见对林地进行赔偿,然后再办理林业许可证书。
4、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审(预)批:
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到需要征(占)用土地的,须持水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水能资源开发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材料到国土资源厅办理项目用地的审(预)批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报告》

、《勘界报告》,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业主据此意见向国土厅打项目使用林土地申请,国土厅将下达《电站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有此意见,国土方面就可以立项了。待可研完成后,就凭此意见对土地进行赔偿,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证书
5、电站建设的安全审批。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有权限的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安监局再进行批复。
6、上网意见
与电网企业签订并网框架协议书
7、地震防止报告书的批复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站地震影响报告书》,有权限的地震局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地震局再进行批复。
8、县政府对建设用地移民安置方案的批复
9、县政府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问题的承诺。
10、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批复
待上述相关手续批复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乙级工程咨询资格以上的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5万kw以上必须由甲级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有权限的发改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评审,出据评审意见。有权限的发改部门完成《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五、水电站的项目核准(立项)
1、水电站的核准需报送的材料?
向发改部门打核准请示,主要包括:
①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②拟建项目的情况。
③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④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⑥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项目核准附送文件:
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
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③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预审意
④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林地征占预审意见。
⑤电站设施相关安全意见(安监局)
⑥电网部门有关上网的意见
⑦地震部门意见。
⑧可研报告
⑨移民安置方案
⑩社会稳定评估
2、水电站的项目核准有效期多长?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一般2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3、水电站项目核准后是否可以变更?
水电站项目核准后可以变更,但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变更:①项目核准后建设业主发生变更,必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并报项目核准机关备案;②装机规模发生变更、梯级电站合并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报项目核准机关

进行变更核准(变更核准按项目核准程序进行)。
六、初步设计报告
该工作与装机大小有关,装机在所5000千瓦以下的可以初设计(代可研),一般权限在国家(25万千瓦以上)的要在项目核准后作。
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水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权限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七、水电站建设的招投标管理
我们的电站必须实行招标,招标的程序为:由设计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委托招标。
八、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核准的水电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签订工程质量监督书,并缴纳质量监督费。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水电站项目的开工
电站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项目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书、项目建设单位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计方代表资质等相关手续。经发改部门审查许可后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怎样组织水电站的工程验收?
(一)、水电站工程验收实行分类验收制度。
1、水电站分部工程验收(施工过程中的验收):
分部工程验是指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可以进行验收工作的。
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参加。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工作是:①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②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③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④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⑤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2、截流前验收、重要隐蔽工程及基础处理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相应的发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3、工程蓄水验收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4、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与接入电网的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相应的发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5、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安全设施验收由安监部门负责;
7

、电站主体工程完工,各单项验收完成,可投入试运行;
8、竣工验收在试运行满一年后,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项目核准单位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电站才能正式投入运营。不按规定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核准机关通知电网公司停止上网。
(二)、水电站终验(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满一年的电站建设项目,建设业主要在完成土地、环保、水利、林业、安监、上网许可等相关部门单项验收的基础上,做好工程建设管理报告、工程设计管理报告、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报告等的编制,待资料齐全后,向核准机关提出验收请示,请求终验。终验由于核准部门组织,查看资料和现场,颁发质量合格证。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