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
(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
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
第五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规划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道路控制点坐标、高程、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出入口定位坐标和宽度,泊车布局等;
(4)建筑物功能、编号、定位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列出集中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等,进行绿地景观的意向设计;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4、主要建筑的平、立、剖面图。
5、总平面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
第六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
凡报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申请表(1份)。
3、规划设计蓝线图或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1份)。
4、规划设计说明书(3份)。
5、现状图(3份)。
6、总平面规划图(3份)。
7、道路系统规划图(3份)。
8、绿地系统规划图(3份)。
9、用地竖向规划图(3份)。
10、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3份)。
11、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3份)。
12、透视图(鸟瞰图)。
13、全套电子文件。
14、其它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报批:
凡报批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报批申请表(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蓝线图或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1份)。
4、总平面规划图(3份)。
5、工程管线规划及综合管网规划图(3份)。
6、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3份)。
7、透视图(鸟瞰图)。
8、全套电子文件。
9、其它附件。
第八条用地面积3公顷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应由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审批。大型项目或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前,应报市规委会议进行审查。
第九条报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文件尚需要修改完善的,我局应向申报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第十条报批的规划设计图纸应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单位出图专章。
第十一条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审批前视项目情况应征求消防、环保、建设、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涉及公共利益或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审批前应听取申请人、利益关系人的意见或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我局依法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进行审批或报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报批文件资料齐备后,我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十四条未取得规划设计条件或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弄虚作假;设计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或审批。
第十五条经法定程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
确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应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提出书面的变更申请,经审查确需变更的,按程序组织修改,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 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 (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 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 第五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规划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道路控制点坐标、高程、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出入口定位坐标和宽度,泊车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 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4、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包
临淄区边河镇杨上村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临淄区边河镇杨上村修建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 - 1 -第二章现状条件分析........................................................................................................... - 2 -第三章规划依据 ................................................................................................................ - 4 -第四章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 - 4 -第五章规划定位和目标 ..................................................................................................... - 5 -第六章规划原则 ................................................................................................................ - 5 -第七章规划构思 .............................................................................................................. - 6 -第八章规划布局 .................................................................................................................. - 6 -第九章竖向规划 ................................................................................................................ - 9 -第十章市政管线规划....................................................................................................... - 10 -第十一章消防、环卫规划 ............................................................................................... - 11 -第十二章开发策略与分期实施........................................................................................ - 12 -第十三章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 12 -
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 1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 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 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一、住宅类收费 1. 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 2.0~ 3.0%收取。 2. 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 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方案:3元/M2 2.5~5元/M2 扩初:7~12元/M2 施工图:16~25
元/M2 4.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 4.5元/M2 3.5~8元/M2 扩初: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 5.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方案:6元/M2 5~10元/M2 扩初: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 6.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方案: 8元/M2起扩初:17元/M2起施工图: 38元/M2起 7. 别墅方案:12元/M2 8~20元/M2 扩初:20~40元/M2 施工图:40~80元/M2 说明:1.上述取费中扩初和施工图均为全过程收费。2.上述取费已考虑一定的经验套用率,3.通常按小区规模作如下调整:总建筑面积<5万M2,系数为1.2; 5万M2<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1.0; 总建筑面积>20万M2, 系数为0.95. 4.单栋或数栋别墅的收费单独另定。5.上述费用未包含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6.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按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收费执行。7.上述费用未包含总图费用,8.室外总体造价通常为建安总造价的5%~10%,9.总图费用通常取室外总体造价的2%~3%。 10.地下室及人防,普通地下室设计取费按35元/M2,人防地下室设计取费按45元/M2 11.独立地下车库,设计取费35~45元/M2。
附件4-1 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二、事项编码:gz2511002 三、业务范围:划拨类用地、协议出让类用地、公开出让类用地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十一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1。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审查—决定。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分局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分局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分局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分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 及深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一、规划文本 参照: 《修建性规划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二、图纸目录 1、区域位置图? 2、区位环境图? 3、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 4、规划条件图 5、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6、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 7、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9、道路交通规划图 10、停车布局图? 11、绿地系统规划图 12、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13、基础设施规划图? 14、竖向规划图? 15、管线综合规划图? 16、日照分析报告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17、建设时序? 18、重要建筑单位选型方案、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19、效果图(鸟瞰图、重要节点、城市界面的透视效果图和夜景灯饰效果图等) 三、深度 (一)区位情况? 1、区域位置图:项目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2、区域环境图:项目地块周边的环境,包括周边用地、规划、现状情况等。(二)现状情况? 1、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图纸需反映地块范围及周边、内部的用地情况,包括现状的建筑、水面、树木等;
2、现状资源分析图: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交通资源等。此项为可选内容,依据项目具体特征性进行确定。 (三)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图;反映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的文字内容;附规划条件复印件。(四)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反映规划地块的各类性质、占地面积、退界等要求,附用地平衡表。 (五)规划总平面? 1、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形象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2、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准确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内容包括: (1)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及相邻周边地形; (2)建筑物功能、编号、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3)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 (4)建设用地内道路走向、宽度、出入口位置,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其中总建筑面积的住宅部分应细分各类用房的建筑面积,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以及建筑面积90平米一下的住房,配套设施部分应细分社区管理等各类用房的面积。(七)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宽度、坡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宽度、定位坐标以及无障碍设计等。 2、停车布局图? 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停发车方式,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八)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街道绿地的接线和绿地布置,重要绿地应增加景观设计和绿化植物配置图。 (九)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配套服务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界线。 (十)基础设施规划图? 配套公共基础设施(配电房、煤气调压站、垃圾站等)位置、用地界线。 (十一)竖向规划图? 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与建筑物的坐标、地面排水方式、截洪沟位置、挡土墙的形式、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等。 (十二)管线综合规划图?
———说明书——— —————目录———— 一规划背景 (2) 二规划范围及区位 (2) 三规划依据及参考文献 (2) 四规划设计原则 (2) 五规划目标 (3) 六规划结构 (3) 七规划布局 (3) 八道路系统规划 (4) 九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4) 十建筑设计 (5) 十一新型技术的运用 (5) 十二环卫规与划消防规划 (6) 十三用地平衡表和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6)
大场镇凤墩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背景 随着大场镇加大打造人居城镇的力度,创造适合人类居住的城镇,以董家口港建设为契机,大场镇对镇域进行了综合整治。大场镇凤墩社区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大场镇凤墩社区力图打造风景优美、环境清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人类居住圣地。 二、规划范围及区位 凤墩社区位于大场镇驻地,北邻334省道,整个社区占地面积约为40亩,整个小区地势北高南低。凤墩社区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西邻凤凰中心商务区,为凤墩社区的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现状条件及评价 凤墩社区现状条件较好,主要用地为耕地。该处地形平坦,整个社区地质状况良好,无需做人工改造即可施工。该小区内的地下水位较低,不必考虑地下水对建筑地基的影响。因此,从总体上讲凤墩社区的现状为其能顺利的施工及竣工验收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三、规划依据及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 2. 《城镇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7版) 4.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年12月) 5.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6. 《大场镇城镇总体规划》(2004-2020) 7. 地形图 8.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其它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条例 四、规划设计原则 规划设计突出以人为核心的原则,注意处理好自然环境商业氛围人的关系,把居民对居住环境、居住类型和物业管理三方面的需求作为规划设计重点,努力把社区规划成具有优美的居住环境、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世纪新型居住小区。主要创新点和指导原则为: 1、重视城镇自然、人文特色的动态延续性小区规划努力适应当地自然 环境、历史文脉及居民生活模式,使小区融汇在城镇的大环境中,成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规划重视建筑体量、色彩及空间关系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充分结合原有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资源和区位,创造出一个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山水园林居住环境。注重小区区位优势,规划上尽量体现新世纪的居住理念,结合社会发展商业前景,设计高起点,融入全方位的新世纪居住环境理念。 2、满足住宅的居住性、舒适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 规划根据物业管理需要确定组团规模和服务设施内容。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位置得当,符合居民生活要求和行为轨迹,便于在保安、清洁、绿化、水电、家政等方面推选规范化服务,为物业管理及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提高了工作质量,降低了管理成本。 3、加强空间领域限定、提高居住安全性 社区按照空间的不同属性和人的行为逻辑规律,将小区用地分成不同空间序列,并通过小区主入口以及组团、单元入口的标志性景观进一步加强空间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 一、项目信息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事项编码:355743196440100 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 二、实施机关 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0号)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56号)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涉及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应当征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 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 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一)工作目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结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 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别进行: 1、首先委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汇集填报上述表格。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委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方案应包括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汇集填报上述表格。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 (2)总平面方案(包括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 (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 (3)图纸比例要求: A、外环线以内: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 B、外环线以外: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1)1/500现势地形图; (2)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 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⑹竖向规划设计; 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 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 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三、修建性详规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机构 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 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 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 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 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 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 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 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 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 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 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 9、编制文本说明 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 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设计说明部分 包含规划用地概况、区位、规划范围、自然条件、周边环境、规划原则及构成要素等方面的分析图说明和文字说明。 用地概况:总体概括性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城市职能、经济条件和对于规划区域发展有利的自然、人为因素。 区位:概括性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地理、地质条件和地理地质优越性以及所在地的地理历史只能等信息;通过全国范围、省市范围、区域范围和详细城市职能内范围等图例详细说明规划区域的交通、自然资源、经济发展资源和城市发展趋势等情况。 规划范围:文字说明规划区域的用地范围、界定范围道路名称、规划设计用地面积、规划建设内容及重要功能建筑明细和规划依据的文件名称列表;图纸说明规划用地所在地的详细内容,包括:规划用地内地块使用性质、规划用地范围红线、规划用地范围道路名称等图纸内容。 自然条件:文字详细说明规划区域的地质现状,概述规划设计中有关地质条件的利用方式;图纸说明规划用地所在地高程色相示意图、规划设计道路红线、规划用地范围红线、主要地貌特征,包括:山体、河流、沟壑等显著地形的名称、标高等文字数字标注。 周边环境:在地质情况现状图上表达出规划范围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现状照片并在地质现状图上标识出照片内容的实拍位置。 规划原则及构成要素:图面表达方案设计草图和规划总体概念、思路图,配合设计图用文字阐述规划设计的总体目标和设计思想、规划中遵循的设计原则和具体到方案中的应对方式方法,例如生态优先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塑造特色等原则;文字说明规划设计中体现的构成要素,例如文脉、绿模和景观廊道等。 图纸成果部分 包括总图部分和分图图则部分。 总图部分图纸主要有鸟瞰图、方案总平面图、方案设计用地性质图、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系统分析图、景观绿化分析图、空间形态分析图、竖向设计图、市政设施设计图等。鸟瞰图: 方案总平面图: 方案设计用地性质图: 规划结构分析图: 道路系统分析图: 景观绿化分析图: 空间形态分析图: 竖向设计图: 市政设施设计图: 分图图则部分图纸主要有地块编号图及指标表和地块图则。 地块编号图及指标表:用地编号图上除表明地块编号外,还需表明用地的使用性质、道路名称、自然风貌、市政设施符号等重要信息;指标表内容标明用地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重要信息,并留有备注信息栏。停车泊位中需注明总停车位、地上停车和地下停车位。 地块图则:地块内,图则分文字说明图则和CAD地块图则两部分。 文字说明图则需表达出地块规划设计效果图、地块规划彩色平面图和文字说明三方面。规划设计效果图一般采用地块规划设计鸟瞰图形式,总体表达出地块设计效果;地块彩色平面图表达出地块内建筑的使用性质、层数、建筑职能、地块周边环境设计、停车位、地块所在地
非常详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要求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 (1)上位规划要求,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控制条件或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 (2)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数据(水源地、水压、饮用水接入管径、污水厂、基地周边污水管布局与管径、周边雨水管布局与管径,电力电信接入点、燃气气源、燃 气来源方向,当地垃圾收集与处理方式); (3)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建设用地靠山临河,需要业主单位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4)中小学、幼儿园、公厕、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5)历史文化资料、山体水体、河流,重要建筑、古树资料。 (6)各类建设工程造价等资料。 2. 修建性详细规划大纲内容: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4)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5)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3.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封面扉页、规划说明书、图纸) (1)封面扉页 1.封面要结合设计内容,有创意、先声夺人。 2.扉页包含规划资质、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总规划师以及设计人 员等 (2)规划说明书 1、现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 1)总用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3)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区位环境图 3、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 4、规划条件图 5、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6、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 一、规划说明书 1.现状条件分析; 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用地布局 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 7.竖向规划; 8.消防专篇; 9.建设时序,包括建设周期;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的建设时间和周期安排等。 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容积 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11.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一)规划地段位置图(区位情况) 1、区域位置图:项目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2、区域环境图:项目地块周边的环境,包括周边用地、规划、现状情况等。 (二)规划地段现状图 1、用地现状图(黑白线图1:500);图纸需反映地块范围及周边、内部的用地情况,包括现状的建筑、水面、树木等; 2、现状资源分析图: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人文资源、交通资源等。此项为可选内容,依据项目具体特征性进行确定。 (三)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图;反映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的文字内容;附规划条件复印件。 (四)规划用地性质图(1:500) 反映规划地块的各类性质、占地面积、退界等要求,附用地平衡表。 (五)规划总平面图 1、规划总平面图(彩色1:500),形象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2、规划总平面图(黑白线图1:500),准确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内容包括: (1)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及相邻周边地形; (2)建筑物功能、编号、基底面积、层数、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3)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 (4)建设用地内道路走向、宽度、出入口位置,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六)道路交通规划图 1、道路交通规划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一)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 (3)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 (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 (4)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5)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物保护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 ①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 清楚表示; ②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 线转弯半径,规划河涌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 压线、珠江导治线坐标; ③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涌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④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 建筑制图规范,.应明确标示建筑首层、外飘裙楼及标准层的外围尺寸。 ⑤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和编号,其中建筑物 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⑥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道 路中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涌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 离、建筑间距(建筑间距以建筑物高度的倍数表示); ⑦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以所在的 建筑标号标示; ⑧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 (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 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 第五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规划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道路控制点坐标、高程、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出入口定位坐标和宽度,泊车布局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 容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 (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 (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 (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 (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 (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 (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 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 第五条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1、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的文件和图纸包括:规划设计说明、总平面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 (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 (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 (3)用地范围内道路控制点坐标、高程、道路宽度及转弯半径,出入口定位坐标和宽度,泊车布局等;
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平面的报批标准 一、图纸要求 (一)现状分析图(含基地区位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比例1:500-1:1000,制图单位为米;地基区位图纸比例自定;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 (2)标明已确定规划道路红线及坐标、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及其他已基本确定的各种规划线路; (3)现状用地平衡表、现状技术经济指标表、现状建筑明细表等; (二)总平面规划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地形图坐标不应移动改变,比例同上;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2.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应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及建设用地红线的位置和范围; (2)规划建筑与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之间间距;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绿线、铁路、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3)相邻道路红线和道路名称、宽度,铁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 (4)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其中建筑的外轮廓线应加粗; (5)规划用地平衡表、技术经济指标表、配套设施明细表都应是居住区规范中标准表。 (6)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及规划相应车位布置示意图;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并把地下车库停车位与地上停车位逐一编号统计;自行车存车处位置应明确,并在公建配比表中明确面积及存车数量。 (三)、日照分析图 1、以信息中心认定的现状地形图为底图(有效期内),地形图坐标不应移动改变,比例同上;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须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