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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土地是我国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作为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当前,我国农地制度安排存在诸多弊端,基于此,从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土地使用权受限、土地产权残缺、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产权;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流转

1 文献综述

对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从不同的视角和研究方向,国内学者进行了讨论。当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集中在农村土地产权的现状、影响和未来改革方向三个方面。国内学者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的研究主要是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考虑。杨会勉认为,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产权界定不清导致农民短期化行为严重;农村集体组织经济职能弱化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伪经济实体”。姚巧华认为,现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公共政策化;二是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界定模糊;三是基于农民个体的土地所有权缺乏保障。

2 农村土地产权现状

2.1产权与农村土地产权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可以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帮助人们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它是一组权利或一个权力体系,是一个权利束”。农村土地产权是以农村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关于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是由各种权利组成的土地权力束,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土地处置权、规划权、土地占有权、发展权等。

2.2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2.2.1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多方受限赋予农民一定的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特征。由于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清晰,赋予农民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更好的激励和约束农村土地经营。当前,土地所以权和使用权分离,农民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时候,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一方面,是所有权的约束;另一方面,是行政权利的影响,包括各级政府不规范的征地行为和不健全的征地制度,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多方影响,农民的失地风险也随之增加。

2.2.2 土地产权残缺我国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是完全的国家所有,也不是合作共有的私人产权,而是由国家控制的,由集体担负控制结构,是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一方面,造成土地监管者和农民缺乏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因国家行为导致产权残缺。在实践的过程中,农村土地使用权代替了集体所有权,国家是土地的最终使用者和拥有者,而“农民”“村集体”只是有限权利下的土地使用者。2.2.3 征地制度不合理随着城市化的扩张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城乡边缘的农村土地面临着被征用的情况。由于政府在征收土地是强制性的,农地价格也因此表现为强制性的征地费,农地价格与实际的城市用地价格存在一定的差价,除了“农转非”带来的土地增值,还包括部分实际被侵占的农村土地价值。这种做法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低成本、强制的土地征用,村集体、农户的利益受损。

3 关于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建议

3.1 明确农地产权主体完善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首先要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协调好集体与农户、村委和农村经济组织及政府与村集体的关系。第一,协调好村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关系,村集体是村民集体意志和需求的体现,而村民应该是所在村共同利益的维护者,个人利益服从与集体利益。第二,要协调村委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关系,村委是村民实行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而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是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的经济组织,是农户自发形成的组织。第三,协调好政府与村集体的管理,政府在我国土地产权制度中应该扮演好土地资源的管理者和宏观调控者的角色,并对土地市场实施监督和控制。村集体是实现本村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组织,也是监督农民行使土地使用权的重要组织。

3.2 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当前,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受限,因此,要充分在保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积极维护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真正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律上不明确的地方加以具体说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出发,农户个人利益要服从与国家和集体利益,建立多方保障机制,保持集体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拥有的土地的处置权,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

3.3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不断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农村土地的确权,解决当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缺陷,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条件。第二,加强对农村土地市场的监督,有关部门要对征地制度不合理的问题加强监管,保障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土地确权改革宣传标语

耕地资源宝贝篇 1、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 2、土地是最基础的资源,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坚持深化改革篇 1、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确保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功! 3、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激发群众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性和创造力! 4、群策群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齐心协力共建秀美乡村! 5、支持群众探索创新,调动群众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 6、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土地权益。 7、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凝聚社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 8、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1、实施土地登记,明晰土地产权。 2、实行土地权属登记,加强土地产权管理。 3、土地产权承千秋,保障权益兴万代。 4、土地产权明晰,农村农民受益。 5、土地矿产明产权,科学利用到永远。 6、土地确权,利国惠民。 7、土地生命线,产权是关键。 8、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禁止乱占滥用土地。 9、规范土地登记,保护土地财产。 10、国土资源是民生之本,产权制度是管理之基。 11、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12、加强土地产权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13、禁止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颁发土地证。 14、开展集体土地登记,保护土地财产权益。 15、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16、明晰土地产权,共建和谐家园。 17、明晰土地产权,维护农民权益。 18、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利国惠民。 19、农村宅基地确权调查,人人有责。 20、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 21、农民有了土地证,好比人有了户口。 22、凭证用地管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3、让每一块土地都拥有合法的“身份证”。 24、人人支持,村村配合,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2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搞好农村集体土地调查。 26、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27、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夯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基础。 28、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29、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0、严格土地登记,明确土地权属。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积极采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而土地作为农民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土地管理也成为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中,政府加快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促进农业生产。但是,由于受传统土地管理的影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承包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置换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研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解决土地问题,而且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有着深刻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推进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并且,农村土地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从农民入手,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从立法、制度、整儿等方面入手,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保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承包地流转问题。首先,农民的土地流出承包意愿不断减弱,很多农户都不愿意将承包来的土地流转出去,还有一些农户在流转承包土地之后要求将承包土地回收。这是因为,农民对土地存在着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认为土地的农业收益较少,无法从根生上提高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认为土地是他们的唯一要价砝码。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不愿意讲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其次,农村的规模经营主体缺乏劳动力。种植业的经营利润较少,劳动量较大,很多青年人都不愿意从事种植业工作。但是中老年的体力有限,无法从事劳动量大、劳动时间长的农业工作,导致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 2.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首先,我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支持和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

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人民公社制本质上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体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配劳力,彻底废除农村土地私有制,彻底剥夺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从而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由于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78年,全国尚有2. 5亿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一轮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迫在眉睫,一种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呼之欲出。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的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土地政策的变革成为农村改革乃至中国改革的突破口。[1]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带有鲜明的渐进发展的特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新的农地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历了两大历史时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期(1978-199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1993年-至今),具体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5月14日

目录 一引言 (5)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5) (1)土地改革(1949-1952年) (5) (2)人民公社体制(1953-1978年) (5)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以后) (6) (4)建国以来土地演变分析 (6) 三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现状 (7) (1)现有法律制度 (7) (2)存在的问题 (7) (3)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9) 四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方向解析 (10) (1)承包权改革目的 (10) (2)土地改革中承包权的方向 (10) (3)土地改革中经营权的方向 (11) 五结语 (11)

中文摘要 1978年以来,经过进30年的演变和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下的时代巨变中逐渐展现出其不适的一面,2014年中央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帷幕。本文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改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认为:现阶段,土地改革依然要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承包权的稳定发展,实行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从远目标是要实现承包权的自由流转,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上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关键字: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Abstract Since 1978, after 30 years of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showing its discomfort side gradually in the current era of changes. In 2014, the government opened the curtain of the reform of land.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1949 to explore the evolution of the land system,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contemporary land system, analyzing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to explore the starting point and goals of land reform in 2014, and predicting its future dire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at this stage, agrarian reform is still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to mainta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collectively and protect the right of contracting, and to carry out the orderly circulation of management rights. From the far goal is achieving the free flow of contracting rights,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 to improve the land legal system. Key word: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Separ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水作者:尹鸿伟魏晨?来源:南风窗? 成都下辖的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村口的巨幅宣传牌上“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两行大字赫然醒目。新春刚过,开满油菜花的鹤鸣村表面看似宁静,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令其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这里的农民的生活主题就是每年奔向大小城市打工。如今,随着农民对于土地和房屋确权完成,农村社区开始复活。 成都市从2008年开始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准确地触及了土地这个本质话题。“农村发展钱从哪里来?”这是成都自2003年开始城乡一体化改革就一直思考的课题。成都的改革者认为,农民实际上是端着“金饭碗”过着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日子。改革者希望,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进而带动“农村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成都造就新型城乡形态的关键环节。 从试点开始的改革 2005年夏天,成都市农委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全市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占8.35%,5万元以下的村占38.11%,无集体经济收益的“空壳村”比例达到35.24%;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能分配兑现到农户手中的仅占39.33%。

鹤鸣村地处肥沃的川西坝子,2007年,连接成都至青城山的成青快速公路经过鹤鸣村,昔日的“边角地带”变成了“香馍馍”。这一年,村里40多亩土地流转出去了,“粪都不浇一下就有钱进”,过去外出打工抛荒的村民开始找村干部,想要回退耕的承包地。 这确实让鹤鸣村村干部很为难。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村里一些常年外出打工的村民不愿意种地了,原因很简单:打一天工就可以买10多斤大米。在鹤鸣村八组,长期抛荒的土地就有五六亩,组长只能把抛荒田地需缴纳的税费分摊到其他村民头上。而村委会主任余跃每年多了一个任务:挨家挨户恳求村民栽田种地。 “土地联产承包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可土地上刨不出‘金娃娃’来。”2001年开始,全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开始试点,到2006年,农民不仅不再交各种税费了,每年还有种粮补贴。土地上能够产生的好处又让不少村民心动了。 距离鹤鸣村几十公里外的大邑县韩场镇兰田社区,这些年来食用菌产业风生水起。到2009年底韩场镇流转的4000亩土地中,大部分集中在兰田社区。 成都希望土地流转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闯市场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可农民闯市场的动力在哪里?早在2003年,成都部署城乡一体化战略时,就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与城市同步增收的渠道,通过土地规模经营等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模式、问题与对策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主要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转包、城乡统筹等不同模式,它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法律缺失、制度不完善、组织不健全、政策力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创新、组织建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全新发展阶段。现代农业要求实现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而现阶段农村分散、粗放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发挥大型农业机械的作用,这就要求农村土地进行适度流转和集中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已有很多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试点工作。对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进行考察,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 目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土地资本化的代表 (二)土地转包模式:土地分散租赁模式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模式:土地集体租赁的典型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国目前缺乏专门的法律对土地流转进行有效的规范,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法》,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性质,对土地流转方和流转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原则和程序、流转期限和流转合同、流转权的保护、流转方式、争端解决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作为产权主体的“集体”概念不统一,有关内容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中则界定为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由此造成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模糊不清,农民的利益在土地流转中遭受侵害[7]。200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虽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 地使用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流转,规定了承包权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合同和流转主体,但没有具体规定土地流转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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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与改革 州委党校田红历史学硕士 摘要: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中国的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问题是土地问题。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土地问题至今仍在很大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就我国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作简要梳理,从中找出当前我国土地制度主要存在的弊端,并试图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土地制度的演变土地流转 Summary: The chairman mao zedong once said : china's question is about peasantry, the peasant problem is the problem.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for sixty years, our land system has undergone many changes, but the problem still at large part affected ou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is is my country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land system changes in the countryside for a brush, and finding the land main drawbacks of the system and tried to put forward some crude. key word:evolvement and reference of land value increment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uk land circulation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30年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三个不同历史阶段:从土地私有化到人民公社,再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实现了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到农民土地所有制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再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巨大转变。土地制度的变迁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 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小岗村举起了“包产到户”土地改革的旗帜,再次揭开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成为人民公社体制解体、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创立的标志。 1982至1986年,我国农村改革史上第一轮“五个一号文件”出台并实施,初步构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土地制度框架。1993年至1999年我国先后四次明确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期延长30年不变”,实行规范管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至此,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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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 摘要:土地是经济开始、是财富之母、农业的基础、农民的根源。土地制度是 国家生产关系重要部署和所有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制度。21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地区的土地管理更加严重。为了管理农村土地,需要继续完善综合管理战略,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从而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措施 引言 在现代化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物质资源,我国国土辽阔,但是 由于人口基数较大,人均占有土地量较少,为了保障土地资源能有效应用,当前 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在现阶段土地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管理战略 能保障各项土地工作有序开展,对全面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以及扩大管理范围具有 重要意义。但是从现阶段我国部分区域土地管理工作现状来看,仍旧存在较多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能落实到实处,推动我 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1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1.1耕地保护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人口约有14亿,粮食自给量不足60%。如果继续降低我国农产品的占比,必将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制定了严格的耕地面积红线。但在具体工作中,1.2亿hm2的耕地红线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首先,在计 算耕地面积的过程中,我国将实测面积作为具体的考核标准。但依据传统的统计 标准,土地的实际产量是基层计算耕地面积的主要计量方式,因此,我国的耕地 面积有虚高的成分。其次,我国部分地区在补偿占用耕地的过程中,存在以次充 好的现象。近年来,城市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农业用地,这部分土地的质量普遍较好。在耕地补偿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开垦了对等的贫瘠土地,但是这些土地的产 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 1.2监管不合理,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对农业耕地、林业用地不合理监管与保护,受到自然条件 等要素影响,土地会发生不同程度荒漠化与水土流失问题,致使土地质量不断降低。其次城市发展过程中各类废水废气不合理应用,不通过处理随意排入土地中,将会导致区域土地资源与水资源受到污染。从现阶段土地管理工作发展现状来看,国家已经拟定了各项土地管理政策,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地方管理部门难以 重视。加上部分管理人员自身缺乏良好的责任意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需要更 新管理思想,致使各项管理政策未能全面实施。 1.3土地强制征用情况的存在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在几十年内可以迅速发展,这其 中的原因就有征收农村土地,且征用土地基本上都是强制征用,这一行为严重损 害着农民利益以及相关权益,这由两个方面可以体现:(1)由于土地征用后农 民目前的补偿制度不完善,补偿只是根据征地后的土地效益制定的,没有考虑到 土地成本,对农民进行补偿。(2)一直以来,我国土地征收范围一直很广,不 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阻碍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探索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 尹世尤沈其新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经历了三次重大土地制 度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它根本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我国现代农村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第二次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三次变革是鼓励和推广了土地流转制度,它有利于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三大变革都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大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互助合作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 作者尹世尤,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其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长沙410082) 。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历史上我国农村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是以土地制度的变革为先导和核心的。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一、互助合作:我国农村“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①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在我国广阔的农村确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第一次具有深远和长久意义的重大历史变革,为我国农村未来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一,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村确立了集体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了崭新的生产关系,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彻底变革。它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度(土地改革后建立起来的农民个体经济本质上仍然是私有经济) ,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成为推动农村生产力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直接动力。据统计,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18%。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19% ,其中粮食比1955年增产414% ,稻谷、小麦、薯类、烤烟、茶叶等的产量都超过了“一五”计划最后一年即1957年的生产指标②。事实说明,把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是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是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正如陈云在1956年4月访问越南所说:“合作化后,组织起来的农民自己动手搞水利。人还是那些人,但组织起来力量就大得多,积肥、改良农具和种子、改进耕作技术等等以前不易办的事情, 合作化之后都不难了。”③同时,农业互助合作也促进了中国农村的全面进步。通过互助合作,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形成了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了家庭关系的改善,冲击了农村中的封建宗法制度和宗族势力。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第二,通过互助合作,我国农业获得了长期平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打下了基础。《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建国后推行的农业合作化是成功的,推动了农业的长期平稳发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国才能够完全依靠自身积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这实际上阐明了农业互助合作对推动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重大贡献。事实上,当时党和国家作出大搞农业合作化的决策,首要目的在于通过互助合作增产粮食,以适应国家工业化发展的需要。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曾经对总路线的内容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总路线好比一只鸟,它要有一个主体,这就是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它还要有两翼,这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只有两翼丰满了,鸟的主体才会腾飞起来。这就清楚说明了,农业作为两翼之一,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工业化前景,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

土地管理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析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农业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之症结所在。为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既是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现有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土地改革模式土地制度缺陷 一、土地制度国内外相关理论综述 土地制度的概述: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而至于什么是土地制度,学者们存在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简单来说,存在以下五种代表观点: 1、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下一个国家与社会因人们利用土地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以及其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结合形式,即由国家社会定制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制规范与政策。 2、土地制度是一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3、土地制度是由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制度。 4、土地制度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侠

义的土地制度主要指土地所有、使用与政府管理三大制度。 5、土地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制度,一是土地的所有制度,而是地权制度即土地产权制度。 上述的五种专家学者的观点反映出其不同的视角和思维,前四种属于广义的土地制度,后一种是侠义的土地制度。从发展的观点来讲,土地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其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人地关系的演进,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综合以上的学者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是农村流转与配置制度;四是农村土地收益制度等。 二、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 我国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 是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的。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看,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承包期不稳定、宅基地产权不清等。同时 由于土地要素配置时间长、效率低、交易成本过高, 造成土地闲置、浪费和稀缺并存。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 中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是哪一级,在法律规定中则较为含糊。例如,在《宪法》中被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则指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此,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所有权的虚设造成产权模糊,“责、权、利”不清,法律赋予农民的权益,由于实现形式的模糊不清而得不到落实和保证,但农民却要承

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新农村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发表时间:2019-11-08T14:24:09.0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作者:刘洪波[导读] 摘要:作为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关系着农民现实经济利益的维护,而且对于我国农村自治的实施以及城镇化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 黑龙江省拜泉县龙泉镇农业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164700 摘要:作为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不仅关系着农民现实经济利益的维护,而且对于我国农村自治的实施以及城镇化的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要性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规模、成员身份及组织构成都出现了新的变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现了许多棘手问题,需要通过政府与国家对法律和相关制度不断改革,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增强农民的生活幸福度。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要性 农村集体产权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权形式,主要建立在农村社区基础之上,只有农村社区内部成员享有权益,不包括其他外部成员。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农村集体产权主体不完整、不清晰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后,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资源失去了其所属主体—人民公社生产队。有的农村集体资产归所属行政村所有,有的则归当地村民小组所有,农村集体资产到底归谁所有,在法律上尚未有准确清晰的规定,从而致使农村集体资产作用价值发挥遭受了严重的限制,对资产使用效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由于一直没有明确的归属主体,导致很多经济纠纷、侵权问题发生,对于农村社会实现和谐稳定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 1.利用土地确权,保护农民土地收益分配权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即是将原先集体成员共同共有的改为集体成员按份共有,集体土地作为集体资产最为重要的资产之一,通过进行土地确权,可以有效解决一些地区集体土地使用混乱、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与此同时,还有效巩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尤其是在部分地区,村民小組、村集体调整较为频繁,致使集体土地经营权经常性的变动,而通过落实土地确权后,能够有效提升农民地权的稳定性。同时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在集体土地生产收益上,通过进行土地确权,为农民收益分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通过利用土地确权规范土地流转,在村民完全自主的前提之下,打破了土地界限,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除此之外,在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引导下,通过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与承包权分开,农民可以利用土地经营权进行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民发展缺少启动资金的问题。 2.完善既有法律和政策 虽然我国现在有很多与农村产权制度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可是产权制度改革依旧问题重重,经常发生违法现象。尽管我国有很严格的土地审批法,但是并没有约束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无序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所以,要积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规范土地的使用、流转和补偿行为;尽快通过立法来界定各产权主体的权限和义务,规范政府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行政行为;对于《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就政策来讲,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对现有的政策进行系统性梳理,废除多余无用的,完善有缺陷或弊端的,并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有效的农地补偿、土地流转交易以及收益分配政策。另外,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要支持超前性和创新性的行为,并对这些创新性和超前性的探索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3.改进资产权益实现方式,保证农村产权增值 3.1完善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应针对农村产权积极搭建交易平台,在各级社会管理与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有机整合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充分发挥其市场交易、采集信息、咨询政策和流程、评估资产和一体化办公、一站式服务的功能;明确交易农村产权的范围,由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利用出租、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房屋所有权、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等的流转交易;加大监管农村产权交易的力度,督促交易机构规范工作行为,杜绝暗箱操作,依法处罚违规行为;积极培育优质产权交易中介组织,为农民交易产权提供配套服务。 3.2积极探究新的土地流转模式。例如可引入股份合作、企业租赁、自愿互换、种养大户引领等模式,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或者借鉴部分地区推行的家庭示范农场、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流转模式。 3.3针对资本下乡的行为立门槛、定规矩,包括对大众土地流转设立备案审查制度、预警机制、风险金机制等,使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不断趋于规范化。 3.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包括: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完善成员登记备案制度,保障他们的权利;集体资产应作价折股量化,按人头把股份配发给农民,同时发放股权证;农民对集体资产应享有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担保和抵押权、继承权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台账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如果条件允许应进行农民享有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权、有偿退出权的改革试点,并慎重进行担保权、抵押权的改革试点。 4.加快确权颁证进程 确权颁证能使农民获得土地的合法权利、保护其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的必要措施。要想使得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意识到土地确权颁证的重要性。二要出台统一的政策,来指导确权颁证工作。三是通过借鉴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以此来提高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工作效率。四是要多权同确,对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滩涂、荒地等产权的确权颁证同步进行。确定农民自留地、耕地、农地等产权的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也要明确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以免出现权属不清的情况。五要充分依赖和发动群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政策环境发生的土地权属不清的情况,要因地制宜。六是要做好确权颁证的相关配套工作,确权颁证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要整合各方力量,保障经费,确保确权颁证规范的推进。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分析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村经济制度基础和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说,农村土地及其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乃至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本文以农村土地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为主线,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多学科综合分析的方法,较为系统地回顾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然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变迁进行了重点审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基础与应当遵循的原则,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未来的创新模式提出了初步构想。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制度变迁分析与启示 The history change analysis of land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 economic,land peropertiy right institution is the key of agriculture economic growth.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public attention, 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history, the reality and the future of rural land policies in China from the view of its innovation, striving to offer novel ideas to tackle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effectively. This paper takes rural land institution as an object of study,takes property rights relationship and management relationship of rural land as a main clue,uses the theory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adopts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reviews systematically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especially since 1978.analyses the innovative mechanism institutive achievement and being faced with difficult position and gauntlet of the present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 and defines the objective and following principle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novation proceeding from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on the basis of these,constructs the innovative models by stages of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ion. Key Words: rural land institution,institution change,analysis and enlightenment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案研究

作者简介:白俊超(1979年- ),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土地制度研究。 * 基金项目:本项研究得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征兵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70273035)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课题(NCET -05-0859)资助,特此致谢 经济问题探索 2007年第7期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案研究 * 白俊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712100) 摘 要: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是:土地产权归属安排不当、权责混乱;与农村户籍挂钩 按人均包 的土地权益分配和调整方式,带来土地所有权主体不合理的易位;农民无偿或低偿使用农村土地,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经济上得到实现,弊端丛生。就此本文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实现农村土地国有化、赋予农民长期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废除农村土地 按人均包 ; 建立完备的农村国有土地管理体系,实行农村国有土地垂直管理; 适时开征农业土地使用税; 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建立城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 重塑农村农民社区组织。即,实现 农村土地国有+土地垂直管理+农村农民社区组织公共管理+家庭经营 的农村土地制度。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国有化;土地垂直管理;家庭经营 我国现行的 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 的农村土地制度,赋予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减少了不必要的劳动监督和生产组织等管理成本,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然而,伴随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任务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农村土地制度自身的不足与缺陷逐渐暴露,集中表现为:土地产权归属安排不当、权责混乱和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薄弱;农民不稳定的土地使用关系和土地资源低水平的配置。这些问题决定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难以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持久的推动力。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既是其自身矛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实现由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变、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回顾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建立过程,分析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后,论述了 农村土地国有+土地垂直管理+农村农民社区组织公共管理+家庭经营 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案。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建立过程(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建立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建立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土地改革结束到1953年底为第一阶段,获得土地的农民组织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在生产过程中实行互助合作,但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仍然保持农民私有私营;从1953年底到1955年6月为第二阶段,政府在部分农户加入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基础上, 推动并将互助组及其他分散农户组织联合在一起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入股,集体劳动、统一经营,按劳动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所有权还是归农民个体所有,农民可以 自由退社 并在 退社 时带走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从1955年7月到1956年底为第三阶段,政府全面发动初级社及其他分散农户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宣布土地归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分配;人民公社化运动为第四阶段,从此逐渐形成了 队为基础,三级所有 的农村土地产权格局。 (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下的农村土地制度,存在劳动管理和组织成本过高、劳动激励过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而且由于盲目追求 一大二公 ,造成农业生产效率极其低下,以致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开始对农地制度再次改革,基本做法是:把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农村土地转变为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在实践中取得了极大的成效。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中,有99 96%的生产队全部实现了包产、包干到户。1979-1985年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出现了超常规增长,198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历史最高峰。到1996年,我国农业生产保证有效供给的问题基本解决,农产品的供求格局,由长期短缺、供不应求转变为供求平衡、丰年有余。 农村土地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在中外农业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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