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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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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

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

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

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进料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所进的物料,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全检:数时少,单价高。

抽检:数量多,或经常性之物料。

免检:数量多,单价低,或一般性补助或经认定列(一般不实行)为免检之厂商或局限性之物料。

1.1 检验项目

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

b.尺寸、结构性检验

c.电气特性检验

d.化学特性检验

e.物理特性检验

f.机械特性检验

各种产品依要求项目,列入检验。

1.2 检验方法

a.外观检验: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本。

b.尺寸检验:如游标卡尺、千分尺。

c.结构性检验:如拉力计、扭力计。

d.特性检验:使用检测仪器或设备(如万用表、电容表、LCR表、示波器等)。

1.3 抽样检验

一般使用随机抽样

1.4 工作依据

a.抽样计划作业准则

b.不合格品处理作业程序

c.接收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d.IQC检验规范

e.鉴别与追朔作业程序

f.装机检验规范

g.矫正与预防措施作业程序

h.品质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i. BOM、ECN

1.5 验收标准

a.按《IQC检验规范》发行的最新版进行检验

b.允收水准(AQL)须协商,一般可订在0.1~1.0%(或依特定产品而定)本工厂设订严重缺点(CR)=0.40,主要缺点(MA)=0.65,次要缺点(MI)=2.5

c.采用MIL-STD-105D检验水准Ⅱ根据送货数量的大小查取样本大小字码,然后根据缺点等级决定抽样数。

1.6 合格品处置

在接收检验报告单并于外箱的标贴,盖上蓝色的“IQC OK”印,合格品移入物料仓。

1.7 不合格品处置

1.7.1 在接收检报告单,并于外箱的标贴装盖上红色的“批退”印,不合格品移至批退区。

1.7.2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有:退货、特采、挑选、报废。

对特采的方式也有:

特采可用:因缺点影响不大,直接可上线使用。

特采挑选:因较难处理在上线前把不良品挑出退回供应商。

特采处理:因较易处理,不良品必须处理好方才上线。

1.8 工作流程

1.9 注意事项

1.9.1 IQC未检验的料件,必须放在待验区。

1.9.2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标示必须明确,必须分开存放。

1.9.3 对特采的料件,为了便于跟踪,发料和在线投产时,必须在相应表示上注明该料件特采,同时IQC、IPQC必须注意在生产过程中有无潜在的问题发生。

1.9.4 如果不良品对判定结果还未确定,挂上HOLD牌。

1.9.5 料件不要忘记做试装检验和上锡性检验。

2.制程管制(IPQC)

制程管制是品质管制的核心,一般的制程管制系指进料管制(入物料仓)之后到成品管制以前,这中间的生产品质管制活动,所以又称中间检验。

2.1 制程检验之目的

a.于大量生产型的工厂中,及时发现不良,采取措施,可以防止大量之不良品发生。

b.针对品质非机遇性之变因,于作业过程中,加以查核防止不良品之产生,如查核作业流程是否更动,新手对作业标准(方法)是否了解,机器、模具、夹具是否正常,作业条件有无变动。

c. 通过检验之实施,不让本制程的不良品流入次工程。

2.2 制程检验之做法

2.2.1 各工序的IPQC必须清楚当天做的机种,找出相应的作业图纸、BOM和ECN。

2.2.2 在生产线正在备料准备投产时,必须检验作业图纸是否正确,ECN是否执行。

2.2.3 生产出炉,首先选取5片样板,核对BOM、ECN按“首批制品确认单”的检验项目检验各项,

并做好记录,如果为第一次执行ECN,还须记录ECN的发行编号。

2.2.4 巡线员在各站别实施巡回检验,填写“QC巡回检验记录表”、“QC巡回检验日报表”,抽取站别详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2.2.5 IPQC按工序送检的数量,采用MIL-STD-105D检验水准Ⅱ,查取样本大小字码,根据缺点等级决定抽样数,如果抽检合格,在“内部制程移转单”上盖上蓝色的“IPQC OK”印,如果达到批退就在“内部制程移转单”上盖上红色的“批退”印,并把不良品交给组长确认,填写“品质异常反馈单”。当天根据各机种的送货数、检验数和抽检结果填写“IPQC每日检验状况表”。

2.2.6 一周结束后要统计一个星期以来的质量状况,填写各工序之“制程统计分析表”。

2.3 作业标准依据

2.3.1 抽样计划作业准则

2.3.2 不合格品处理作业程序

2.3.3 IPQC检验规范

2.3.4 制程稽核作业程序

2.3.5 制程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检验与测试状况作业程序

2.3.7 鉴别与追朔作业程序

2.3.8 装机检验规范

2.3.9 矫正与预防措施作业程序

2.3.10 品质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2.3.11 BOM、ECN

2.4 检验的重点

该制程的检验员为了有效控制制程,使不良率不会因异常的制程原因而升高,对于不稳定的因素应事先了解掌握,并做重点控制,不稳定因素包括:

2.4.1 该产品以前生产曾有异常、有不良较高之记录。

2.4.2 使用机器不稳定(含模具、夹具)。

2.4.3 IQC有材料不甚理想的讯息。

2.4.4 新导入量产品。

2.4.5 新的操作人员,员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2.5 品质异常之处理

检验人员对于突发性的品质异常或对于经常性而且具有严重性的制程,应开具“品质异常状况表”,通知有关部门迅速处理,情况较重大者应着令停产,并追踪处理状况。

2.6 异常回馈与矫正系统

2.6.1 突发性严重缺点,如在制品连续几个发生严重缺点。

2.6.2 经常性严重缺点。

a.虽比率不高,但同一现象经常性发生。

b.生产要素产生变化,影响品质,生产主管人员未能有效地予以矫正。

3.出货检验(OQC)

出货检验也就是成品管制,有时虽有良好的进料管制及制程管制,也不见得能确保产品完全符合规格,尤其产品于生产完后经过搬运、存放,会因振荡、天气、温度、湿度造成经时变化。

3.1 出货检验之目的

确保提供顾客良好品质的产品,并对产品及制程的改进措施提供迅速的回馈。

3.2 出货检验的构成如下

3.2.1 检验时机:通常于出厂的当天或前1~2天实施。

3.2.2 检验项目:

a.外观检验

b.尺寸检验

c.指定的特性检验

d.装机检验

e.落地试验

f.产品包装与标示检验

3.2.3 使用抽样方法

3.2.4 检验记录

3.2.5 不合格品之处置

3.3 作业标准依据

3.3.1 出货检验规范

3.3.2 IPQC检验规范

3.3.3 抽样计划作业准则

3.3.4 不合格品处理作业程序

3.3.5 制程稽核作业程序

制程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3.3.7 检验与测试状况作业程序

3.3.8 鉴别与追朔作业程序

3.3.9 装机检验规范

3.3.10 最终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3.3.11 矫正与预防措施作业程序

3.3.12 品质记录管制作业程序

3.3.13 测试指导书

3.3.14 BOM、ECN、出货计划表

3.4 工作流程

3.4.1 首先清楚包装所包的为哪份包装通知单、数量多少。

3.4.2 根据出货检验规范和抽样计划作业准则,清楚所要抽取样品的数量。

3.4.3 随机抽取样品核对出货计划表所附之包装通知单,检验所包的机种的版本、内存、用料、包材规格和附件是否是正确、齐全、填写好出货检验报告

3.4.4 核对OBM,看是否有ECN执行,进行装机检验。

3.4.5 按测试指导书进行功能测试,如果测试指导书无WIN9X测试的,还需加测WIN9X;外观抽检按“IPQC检验规范”所要求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把检验的条码记录在“OQC抽样记录表”上。

检验说明书的内容,描术是否和所包的机种和安装DRIVER的步骤是否相符。

3.4.6 抽检时跟包装登记好交接手续,归还板时必须对照条码序号放回那箱。

3.4.7 抽检到不良品时,填写好“品质异常反馈单”交由组长确认,问题较严重时应上报主管,如达到批退还需填写“成品批退追踪表”。

3.4.8 整批包完后,填写包装送来的“制成品入库单”注意检查包装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果整批合格方在“制成品入库单”上盖蓝色的“QA OK”印,如批退应盖上红色的“批退”印,把不良状况描述好,批退重工的板注意跟踪重工的方法和过程是否正确,有无其它不良隐患发生。

3.4.9 根据“制成品入库单”登记好“成品检验日报表”。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3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 第4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5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6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7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

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8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9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 第10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组织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11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 (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2)最终检验允收水准一般应严于或者等于出货检验允收水准,而出货检验允收水准一般等同于客户允收水准。 2.制定依据 成品检验的制定依据包括国际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或者协会标准、产品设计要求、质量历史档案、客户质量要求和其他质量、技术文件或规范。 第12条免检处理规范如下。 1.质量管理部经过多次检验确定某类物品的质量可由生产部提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优选稿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 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 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 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进料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所进的物料,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 全检:数时少,单价高。 抽检:数量多,或经常性之物料。

成品出货抽检检验制度

品质部 规章制度 第一节成品出货抽检检验制度 1.0目的:提供客户良好的品质保证,对内提供生产及工程改进品质的数据资料. 2.0范围:适合于本公司所有在库在线产品的抽样检验作业. 3.0依据: 3.1ISO9001:2008《品质管理体系——要求》第8.2.4条; 4.0职责: 4.1销售部:提供出货计划; 4.2仓储部:计划出货之产品备送到出货中心,成品之搬运及运输工作; 4.3生产部:负责将在线待检产品放置于待检区域; 4.4品管部:执行在线在库产品的检验作业,以确保出厂前产品之品质能满足顾 客之需求; 5.0定义:库检:在库品的品质控制; 6.0流程图:无 7.0作业内容: 7.1确定抽样检验标准: 7.1.1抽样水准 7.1.1.1库检在执行抽样检验时依照MIL-STD-105EⅡ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 进行,正常情况下,彩盒AQL值:CR=0,MAJ=0.65,MIN=1.5,纸箱 AQL值:CR=0,MAJ=2.5,MIN=4.0,特殊情况依客户要求而定. 7.1.2产品检验标准:工程单、样办及客户要求的环境监测基准。 7.1.3不良缺陷的界定CR:致命性缺陷,如刀片、尖角利器,昆虫尸体类,血迹, 头发及环境禁用物质超标。MAJ:主要缺陷,影响产品功能结构,导致无

法使用,如材质、尺寸、内容、颜色等与客户要求不符的现象。 MIN:次要缺陷,致命性和主要缺陷以外的不良现象。 7.2出货检验作业方法: 7.2.1 库检依据仓管员提供的出货明细表找到工单和样办,确认需检验的产品是 否要求环保产品,并确认其原辅材料和成品有无《SGS(或CTI)检测报 告》、《环境保证协议书》。 角线确定抽样点,也可进行随机抽样。 7.2.3对抽检样品进行全检。先确认标签填写的客户、品名、数量等与实物是否 相符,再从抽取的样品中取出1PCS产品进行首检(检验项目为材质、尺 寸、内容、颜色、外观、位置、功能结构、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环境物 质),最后对所有的样品进行全检。 7.2.4对不良品进行统计。对CR、MAJ、MIN的不良数量进行统计。 7.2.5对产品的品质进行判定。将统计的不良品数量与抽样水准进行比较,确定 该批产品是否合格。 7.2.6标识。合格的产品在其标签上盖上合格章(或签名)和环保标识“GP”, 不 合格的产品盖不合格品章,产品品质不合格盖红色不合格品章,环保品质 不合格盖黄色不合格品章。 7.2.7记录。将检验状况、结果记录于《成品出货检验日报表》中,若不合格则 还需填写《品质异常反馈单》. 7.2.8反馈。不合格时,必须附上不合格品样、客签样办与《品质异常反馈单》 一起交组长反馈给品质主管进行MRB评审。 7.2.9处理。产品品质不合格允许特采、选别、返工、返修;环保品质不合格不 允许特采、选别、返工、返修,应标识清楚,醒目地标识“环境品质不 合格品”分开隔离于“环境品质不合格品区”,知会管理者代表和客户, 并立即追溯,采取应急处理防范措施。 8.0相关表单、文件:

来料检验标准

隔离并标识 来料检验报告 特采 选用 退货 供应商 NG OK 跟进签批 1. 目的:确保来料质量符合本公司规定要求。 2. 范围:适合公司原辅材料及外加工半成品的检验。 3. 职责:质控部:负责材料的检验。 4.作业流程: 5.公司来料按类别分类为:纸张类、辅料类、外协类。 5.1 纸张类 5.1.1 术语及定义: A 、尺寸偏差(横向坚向):对规矩型样品进行平行或垂直方向测量得到数据与标准数据比。 B 、歪斜底:对规矩型样品,进行对角线测量,对比其两者的数据差异。 C 、克重:指在一般条件下,所测量数据(不考虑环境及材料本身的含水量)。 1.仓管员通知IQC 检验。 2.IQC 开始准备检验。 检验合格流程: 1、IQC 依据《物料RoHS 对应清单》确认所来物料其 有害物质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后进行后续检验,如不符合作则直接作退货处理; 2、检验物料与《收货通知单》一致性及外观有无异常。 3、据物料的抽样标准及检验标准进行验收检查,填写《来料检验报告单》。 3、检验合格后书面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挂“合 格品”标识牌,注明检验状态、检验时间及检验人。 检验不合格流程: 1、检验不合格的,由IQC 挂“不合格品”标识牌,通知仓库隔离并提交《来料检验报告单上报品质经理处理。 2、根据《来料检验报告单》的签批情况,进行相关处理。 3、特采与选用合格的按合格品流程入仓,选用不合格的与报告签批退货的通知仓库退供应商。 流程 操作规范 OK NG IQC 验收物料 通知IQC 检验 仓库 品质部 异常处理 入库

D、厚薄均匀度:包含同一样张的不同部位或不同样张的同一部位两组数据。 5.1.2 指标要求: 来料与《来料通知单》一致,有效的标签(生产厂家、日期、批号及等级等),整批 纸张平整,没有卷曲,外观包装一致,包装完好。 5.1.3 抽样标准: 5.1.3.1 来料为散装纸(分切纸等)的,按国标GB2828.1-2003的AQL 2.5标准进行抽检。 5.1.3.2来料为板装铜版纸、灰卡纸、单铜纸、哑粉纸的查看外观及生产日期即可。 5.1.3.3 来料为大批量的,按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行抽检: A、同一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只抽检一板,每板随机抽5张。 B、不同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的,每板都随机抽5张。 5.1.4 检验项目、标准与使用: 检验 项目 控制标准轻微缺陷严重缺陷使用仪器操作方法 尺寸±1mm,歪斜度<0.5mm ±2mm,歪斜度≤1mm ±2mm以上,歪斜度≤ 2mm 卷尺/直 尺 见5.1.5.1 克重±5% ±8% ±8%以上电子天平见5.1.5.2 厚薄偏差<5% ±8% ±8%以上测厚仪见5.1.5.3 纸张颜色同一克重不同批次纸张颜 色相对一致。 同一克重不同批次 的纸张有轻微的纸 张颜色偏差。 同一克重不同批次的 纸张有明显的纸张颜 色不一致。 无见5.1.5.4 纸纹同批纸张纸纹一致或纸纹 不一致的纸有明确标识。 同一批纸纸纹不一 致,且无标识。 无见5.1.5.5 尘埃度直径小于0.2mm2的斑点、 墨点或污点,且一张纸表面 不允许大余等于2处。 有大于0.2 mm2的不 良斑点,且一张纸上 斑点多于10处。 无见5.1.5.6 耐折度反复折摺10次不应有裂 痕。 反复折摺10有轻微 裂痕。 反复折摺10有严重裂 痕。 无见5.1.5.7 含水量 双胶:<8% 灰卡:<12% 铜板:<10% ±2% ±2%以上 高周波数 字水分仪 见5.1.5.8 5.1.5 检验方法、使用仪器及保养。 5.1.5.1 尺寸检验: 5.1.5.1.1 使用仪器:卷尺/直尺。 5.1.5.1.2 取样要求:待测样品全样(整幅)。 5.1.5.1.3 操作方法: A、将待测样品平放在台面上。 B、样品边缘与0刻度对齐。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第二章计划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制定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实现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 第十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成品出厂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产品品质符合顾客的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的最终出厂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 制定并不断完善每种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由专门检验员负责指定线的出厂检验,执行检查工作,判断合格与否。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的不良原因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对不合格批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不给予承认。如果出厂检验结果证明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可以要求制造部门暂停生产。 3.2制造部生产车间 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实绩进行记录,把成品放入待检区,在产品包装上粘贴现品表。现品表上标明生产线、生产日期、型号、客户代码、产品序列号码范围、数量等重要信息,表明该产品待检。负责处理检查不合格的产品,制定不合格批的返工方案,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明显的操作不良)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出厂检验不合格报告》表中,交检验员。 3.3制造部技术工程 对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除明显的操作不良由制造部门线长分析之外,其他的由制造部技术工程负责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不合格批返工方案,确保返工方案是不合格品产生原因的纠正措施。 3.4物流部 不得接收未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按规定管理好合格成品,做好仓储先进先出管理。 3.5相关部门 对出厂检验中不良品,涉及到相关部门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4.程序 4.1定义 严格度:对应数量相同的批,而抽样数量、接收判定数量、不接收判定数量不同。严格度分为三种,即正常检查、加严检查和放宽检查 正常检查:当过程平均优于接收质量限时所采用的检查方案,称为正常检查。 加严检查:是比正常检查抽样方案接收准则更为严厉的接收准则的一种抽样方案。 放宽检查:抽样数量比相应正常检验方案小,接收准则和正常检验抽样方案的接收准则相差不大的抽样方案。 4.2批的管理 制造部生产车间负责在堆放生产完成品的包装上粘贴现品表,并依据事实及时记录生产实绩。做好批次管理。填写《批检验申请表》提交品质部出厂检验员。 4.3 抽检 品质部检验员确认制造部递送的《批检验申请表》与现品表中的信息是否一致。应在包装完毕后进行随机抽样。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时要小心,以免因掉下来或因其它形式而造成损伤。如果出现损伤,则产品由制造部门进行修理,修理完成进行全功能测试。检查无误后,归入相应批中。 4.4检查基准 检查水平和可接收质量限,按照成品检验规范的规定执行。客户有特殊要求时优先适用客户要求。 4.5出厂抽样检验发现不良(包括致命不良、重不良和轻不良),被抽样的批次批进行返工处理。 4.6出厂检验发生不良时生产线停线基准 ①发生致命不良(对人身和财产造成威胁的不良)时【例如:耐压不良】 ②发生全数性不良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收集的最新全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和规范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 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 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 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来料、制程、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来料/制程/成品 抽 样 检 验 规

1.目的:规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 的质量稳定、良好。 2.围:适用本公司监督检查委外加工厂执行状况及委外加工厂执行IQC进料检验、制程检 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IP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容: 4.1.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 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结构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6)生产部驻厂质检员对来料抽检的规定为,对3C关键性元器件采取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确认外协加工厂来料检查执行情况,一般性器件采取每七批抽检一批的比例执行。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4.2.制程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D 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功能不良MAJOR:0.65;MINOR:2.5 ②外观不良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四小时生产作为一个批量,低于4小时按照实际生产数量作为送检数

量。 6)生产部质检员依据每四批至少抽检一批的标准执行。 作业依据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及《成品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研发工程师决定。 4.3.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主机/键盘:CR:0.4,MAJOR:0.65;MINOR:2.5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客户每次的订单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检验。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4.4.进料检验规 4.4.1、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4.4.2、所进的物料,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 4.4.2.1、全检:数时少,单价高。 4.4.2.2、抽检:数量多,或经常性之物料。 4.4.2.3、免检:数量多,单价低,或一般性补助或经认定列(一般不实行)为免检之厂商或局限性之物料。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11号) 2014年12月31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 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来料抽样检验方案讲解学习

来料抽样检验方案 1、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来料检验,以确保来料检验有据可循,判定有依据,特制定此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料的入库 3、检验方案 3.1检验方案设计说明。 3.1.1对于检验后可能对来料品质有所影响的在能保证来料品质的前提下可不适用于此方案,只抽查少量样品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判断。比如ps料的塑料杯身检验一次就可能多一次刮花损伤的几率。 3.1.2对某些材料,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采用试做的方法进行检验。比如锡线,果冻胶。 3.1.3对连续供货、工艺条件成熟、产品质量稳定或者每月供货统计表里显示良率达到100%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可采用放松检验标准;但是对于累计多次来料不良或者被投诉过的供应商必须加严抽查。(放宽、加严抽查请参照GB/T 2828.1-2003正常、加严检验一次抽查方案) 3.1.4检验项目及要求详见相关的检验作业指导书。 3.2.1检验方案说明。 3.2.1.1来料数量≤50时,采用全检方式,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退货。 3.2.1.2来料数量>50时,采用GB/T 2828.1-2003加严检验一次方案。 3.2.2抽样方案设计因素。 3.2.2.1检验项目及要求:详见相关的检验作业指导书。

3.2.2.2不合格品分类: (具体详细请参照《来料检验缺点项目一览表》里面的详细划分和严重等级划分标准)3.2.2.3几个主要素如下: (1)检查水平:GB/T 2828.1-2003中的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2)合格质量水平:严重不良品(major)AQL=1.0;轻微不良品(minor)AQL=2.5。(3)批量构成:以供应商单次送检量或者仓库开举送检报告中的量为一批次。 3.2.3抽样检验方案。 (1)抽验方案,见附件GB/T 2828.1-2003 (2)说明: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来料抽样检验规范

来料抽样检验规范 1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深圳合正计算机有限公司采购之所有材料、零组件、加工品的检验测试活动。 2术语(定义) 2.1 AQL:允许接收质量水平。 2.2 S.T.S:免除检验直接入库。 2.3缺陷:物料的品质特性不满足规格所规定的要求、图面、或购买说明书等的要求,称为缺陷。 2.4严重缺陷:有危害制品使用者或携带者生命安全的缺陷,称为严重缺陷。 2.5重缺陷: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的状况,称为重缺陷。 2.6轻缺陷:实际上不影响制品的使用目的的缺点,称为轻缺陷。 3权责 3.1质量部IQC: 负责对来料、仓库过期物料与生产退回不良物料的检验与通报工作,样品整理、归档与核对工作。 3.2仓储部: 负责定期发出仓库过期物料清单。定期对不良品进行处理。 发起对于仓库过期物料的处理。 4管理内容 4.1检验规格来源与资源维护 4.1.1IQC所要检验的项目依照检验标准执行检验,检验重点依照IQC检验指导书,技术判定要求依照 样品与规格承认书的技术要求执行。 4.1.2规格承认书、样品需签收与归档,IQC文件管理员依照文控中心所发行的最新版本做修订。 4.2来料检验原则 4.2.1来料检验工作流程依照《进料检验控制程序》执行操作。 4.2.2来料检验抽样原则及作业依据 4.2.2.1抽样检验依据MIL-STD-105E II级检验标准执行单次抽样的,正常检验(见表4《正常 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加严检验(见表5《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减量检验(见表6 《放宽(减量)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和免检的转换。在正常状况下新入料的材料第一次 依照正常抽样水准检验。样本的选择见样本大小字码表(见表3《样本大小字码表》)。 4.2.2.2允许接收质量水平(AQL)表的定义如表1: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习题

精心整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承检机构测试题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3分/题)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D、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及报送方式和时限; 4、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A、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B、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C、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D、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范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A、1 6 A、 7 A、 8 A、 9 A、 10、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报告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2 B、3 C、5 D、10 二、判断题(3分/题)

1、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或者从食品经营者仓库和用于经营的食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提供样品。() 3 4 5 6 7 8 9、 () 10、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对抽样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审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认可抽样产品的真实性。()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doc

来料、成品抽样检验规范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 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 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 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 4.程序: A.来料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 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 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 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 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 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 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 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 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 产品QE决定 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 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5)抽样批量

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 280PCS为一个批量 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 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 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 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 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 进料检验规范 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 ,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 ,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所进的物料 ,又因供料厂商的品质信赖度及物料的数量、单价、体积等 ,加以规划为全检、抽检、免检。全检:数时少 ,单价高。 抽检:数量多 ,或经常性之物料。 免检:数量多 ,单价低 ,或一般性补助或经认定列(一般不实行)为免检之厂商或局限性之物料。 1.1 检验项目 大致可区分为: a.外观检验 b.尺寸、结构性检验 c.电气特性检验 d.化学特性检验 e.物理特性检验 f.机械特性检验 各种产品依要求项目 ,列入检验。 1.2 检验方法 a.外观检验: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本。 b.尺寸检验:如游标卡尺、千分尺。 c.结构性检验:如拉力计、扭力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 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 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抽样检验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 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 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承检机构的抽样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七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第二章计划 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抽样检验年度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方 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九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二)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三)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四)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下列食品应当作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的重点: (一)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 (二)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 (三)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 (四)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五)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 (六)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来料检验IQC的抽样方法

一.抽样检验方法标准的应用 (一)基本概念 1.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指从批量为N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其中的一部分单位产品组成样本,然后对样本中的所有单位产品按产品质量特性逐个进行检验,根据样本的检验结果判断产品批合格与否的过程。 2.单位产品:构成产品总体的基本单位。 3.样本大小:样本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一般用n表示。 4.单位产品的质量表示方法:计数、计量 5.不合格和不合格品 (1)不合格: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偏离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即不符合规定的。 按单位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可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和C类不合格。 (2)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按不合格的重轻程度可划分为A类不合格品、B类不合格品、C类不合格品。 6.检查批及批量 (1)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回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简称批。 (2)批量:批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即提交检查的一批产品中所包含单位产品的总数,以N表示。 (二)常用的计数抽样标准 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1.GB2828-87的应用 (1)使用原则 a.在生产稳定的条件下 b.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不适用于孤立批 (2)基本思想 a.由抽样次数为一次,二次,五次,检查严格度为正常,加严,放宽及特宽组成共12张抽样方案表(G B2828表3—表14)

b.合格质量水平AQL:认为可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值. c.检查水平IL d.(N, n , c) N--批量 n--样本 c--合格判定数 (3)检索方法 a.由N及规定的IL确定出样本大小字码CL b.由规定的抽样方案类型,检查严格度确定所要采用的抽样方案表 c.由N,IL,CL,AQL检索出相应的抽样方案 d.同行原则 (4)判定原则 其中Re=Ac+1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 (5)示例 例1N=1000 IL=I AQL=0.40查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由表2查出CL=G, 由G和AQL=0.40在表3中查出抽样方案为n=32, Ac=0, Re=1 抽样方案为:32[0,1] 例2 N=500 IL=Ⅱ AQL值:A类不合格=0.65 B类不合格=2.5, 查出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 由表2查CL=H 由H和AQL=0.65 在表3中查出抽样方案n=80,Ac=1,Re=2 由H和AQL=2.5 在表3中查出抽样方案n=50,Ac=3,Re=4 则抽样方案为:A类:80[1, 2] B类:50[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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