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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铺经营模式的法律规制问题

格子铺经营模式的法律规制问题
格子铺经营模式的法律规制问题

●江苏商论2011.7

[关键词]“格子铺”;新型经营模式;法律缺失;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策[摘

要]“格子铺”作为新型商铺经营模式在现实运行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相关法律、

法规的不完善,国家监督和管理的缺失会将“格子铺”的经营陷入混乱不堪的境地,从而葬送这种极具创新价值的经营新模式。在法治社会,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通过立法、司法、守法等途径,将这种新型经营模式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061(2011)07-0033-03

格子铺经营模式的法律规制问题探讨

●周培萍

(河南科技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格子铺”作为一种种新型的销售和购物模式最早源于日本一些卖二手商品的店铺,吸引了很多时尚新潮一族,从2006年开始,香港、澳门、大陆沿海地区就“旋风式”地出现了大大小小几十间“格子铺”,都开得非常火爆。到最近,内地也慢慢流行起来,在一些潮流旺地都可以见到它们的“身影”。

一、格子铺经营模式的发展现状

据估算,中国现在共有超过五万家格子铺,特别是在初高中和大学城附近,格子铺数量甚至超过饭店和网吧的数量。在校大学生也可以花上几百块,不用自己照看,不必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也能赚到外快。同时,随着格子铺的发展,如今的格子铺又和网络紧密联合,其格子的招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即每个格子铺里的格主可能来自不同的城市甚至是不同的国家,同样,每个格主可能在不同的城市或国家拥有格子并寄卖商品,格子铺俨然演化成为一种实体型线下模式的淘宝商城。此外,淘宝、易趣上的卖家通过低成本地开拓线下的实体店,弥补一些网上销售的局限,而另一方面,通过格子铺可以有效宣传网店,增加消费者对网店的访问,实现了线上线下消费的灵活选择,形成低成本的融合营销。

然而作为新兴事物,法律对其没有明确的规范和界定,这也使格子铺在经营中遇到很多尴尬的法律困境,特别是出现经济纠纷和消费者权益损害时,格子铺在法律方面的不完善会很难使纠纷顺利

解决。当前,对于“格子店”是经营新模式还是违法行为,“格子店”经营如何明确店主、“格主”之间的责任关系等问题,因此,必须将格子铺的经营活动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

二、格子铺在经营过程中呈现的法律问题

1、格子铺法律性质的界定问题。当前,我国法

律对于格子铺没有任何法律规范,但现实中确实已经出现格子铺所产生的各种纠纷,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法律的制定则需要明细法律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格子铺作为新生事物其法律性质当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当下急需对格子铺的法律特征进行界定。

2、格子铺登记管理的困境问题。一是我国关于

格子铺工商管理登记存在缺陷。对于格子铺属何种经营行为工商管理登记部门也没有准确规定,这便出现不同省市,不同格子铺的营业执照中业务一栏和经营范围一栏差别巨大。大多说店主承认,在营业执照方面,肯定不能按实际业务办成格子出租,那样会比较或者说非常麻烦。应当按照一般店面办理商品销售类执照,至于经营范围,因为不同于普通店面那么单一,所以尽量多申请几个范围,比如饰品、服装服饰、工艺品、文具、等等,多多益善但不可能全面被批准,多磨下嘴皮。性质方面,办成个体工商户即可。二是格主的经营资格存在问题。格子铺经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格主通过租赁格子获得商品销售资格,而格主其本身有很多是没有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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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或销售特殊商品资格的自然人,通过租赁格子销售商品的行为是否违反是一个很大的争议,在一些格子铺中,很容易看到一些格子中摆放着走私香烟,化妆品,减肥药,各种食品等特殊商品,其格主本身不具有这些特殊商品的经营许可证。

3、消费者知情权无法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而当前在格子铺的经营中,格主的真实姓名、身份,消费者根本无从知晓,有时一些格主甚至是其他城市的居民,格主与格子铺店主通过网络和物流联系,双方甚至只知道对方的网名,这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信息获取出现极大的不对称。

4、格主责任难以追究。“格子铺”消费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多个甚至上百个摊主共用一张营业执照,许多格主根本没有销售某些特定商品的资格,比如说食品、化妆品、减肥药,香烟,白酒等。消费者在购买到问题商品后,不知道该找店主还是‘格主’退换商品,加之店主和格主互相推诿责任,消费者往往维权无门。

5、格子铺店主与格主签订格式合同存在霸王条款。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格子铺的与格主进行格子租赁需要签订格子铺店主提供的格式合同,本人走访多个格子铺,希望看到格子铺店主提供的格式合同,但都被店主拒绝,店主表示,除非租赁格子否则不会拿出合同。同时,店主表示,合同不能进行商讨和修改。其中关于商品因各种问题产生的纠纷责任分配问题等存在不公平现象,这对格主与消费者会产生很多不利。

6、店主从事竞业行为,危害格主利益。一些格子铺店主,在看到某些格主的商品受欢迎,在租约到期时,单方要求格主退出,自己购进相同的商品来销售,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如果涉及质量问题,店主会把责任推到不存在的‘格主’身上,致使消费者无法维权。

7、格子铺店主携款出逃,格主维权无门。走访中,我们发现现实经营中,格子铺店主可能会出于各种目的突然关门走人,造成格主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有些格主甚至是第一天交过租金,第二天格子铺便关门大吉,格主往往根本无法要回资金和货物,公安部门同样对此类案件无能为力。

三、完善格子铺经营的法律对策

1、创立格子铺相关立法,制定专门的格子铺管理法规。国家的立法机关应运用法律的明文规定去昭示人们,格子铺的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应当怎样、可以怎样进行,而不应当怎样,不可以怎样进行,等等。这些法规,应既具民事法规性质,又具行政法规性质。其基本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或指定对格子铺进行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权限。(2)建立管理格子铺应遵循的原则。(3)规定格子铺的开办形式,即以何种方式进行格子铺经营为合法。(4)规定格子铺创办人的资格条件及租用格子铺的人的资格。(5)创立格子铺的工商登记登记、审查,税收制度及账目管理制度、格主登记管理制度。(6)完善对格子铺店面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7)明确格子铺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完善对格子铺商户的工商管理登记制度。一是明确格子铺经营模式和范围。确定对格子铺进行管理、监督的机构,完整界定格子铺的经营性质,设立与格子铺相匹配的经营管理办法,针对格子铺的性质完善其经营范围,对于格子铺所销售的商品种类给予明确的罗列,工商管理机关应及时掌握店主、“格主”的基本情况,实时动态监管,切实保障店主、“格主”和消费者三方的利益。二是扩大消法适用范围,明确格主自然人的经营者身份。要建立网络快速登记系统,工商管理部门发放网络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国唯一营业证编号快速查询管理。此营业执照可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身份认证,同时也可作为线下模式的格子铺的格主的统一管理证书。

3、创设强制性格式条款。对于格子铺店主与格主权利义务的关系,以格子铺租赁合同为准,针对当下格子铺店主要求签订单方出具的格式合同及格式合同中出现的霸王性条款问题。格子铺租赁合同应加入法律强制性条款,由法律规定店主与格主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店主与格主对外责任分配进行强制规定,引导格子铺进行合法经营,减少纠纷发生,加快纠纷解决。法规中可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合同中不得包含不合法声明及“霸王条款”等。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有此类规定,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的,减轻、免除自己责任的,一律无效。

4、扩大消费者知情权。对格子中销售的商品,店主及格主有义务表明其格主的身份、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营业执照、商品来源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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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论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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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应该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第18条的规定,是属于商品或服务信息内容的规定,该规定完全适用于格子铺的经营中。

5、设立区域和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建立

区域的全国统一的网络自然人登记系统的一个优点便是可以同时搭建区域和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建立格主信誉评价机制,此机制不仅使用于格主,更适用于电子商务中的个人经营者,通过网上投诉中心,设立自然人经营者诚信档案,消费者可通过网络随时查出某经营者的诚信记录及被投诉的相关情况,增加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安全性。

6、设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消费者在遇到纠纷

产生诉讼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格子铺店主应证明自身在销售商品时没有过错,格主应证明自身销售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否则将对消费者产生的各种责任负责。这一原则将更有效的督促格子铺店主履行检查格主货物的义务及格主应销售质量合格的商品的义务。同时能更有效的保证消费者权利受损后的债务追索。

7、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这项制度也是说明另一

个问题,即格子铺店主与格主应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双方签订的责任分配合同无力对抗消费者,消费者可向其中任意一方提出赔偿请求,同时,鉴于格主很少出现在店铺中,甚至基本不会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格子铺店主作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经营者,就有义务进行先行赔付。此项制度便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而产生侵害时,可向格子铺店主要求赔偿,格子铺店主应先行赔偿,后可向格主追偿。

8、增加消费者维权途径,加大违法犯罪的处罚

力度。除常规的消费者维权途径外,增加明确格子铺店主的责任,规定消费者因在在格子铺中买到假冒伪劣等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格子铺店主要求赔偿,格子铺店主不能以出售货物不是自己的为由拒绝赔付。事后,格子铺店主有向格主追偿的权利。对于格子铺店主无故关门,携资金,货物出逃的,数额比较大的,危害范围比较广的,检察机关可按诈骗罪起诉。

[参考文献]

[1]丁劭泊.论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J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报,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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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田安平.民书诉讼法原理[M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本文已经通过中国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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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探究 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罕见地直接提出“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国务院主刀建筑业改革,这是对建筑业改革发出的最强音,这也将意味着建筑业发展将步入快车道。理清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对建筑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具有重大意义。 标签: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探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为增强我国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为适应项目建设大型化、一体化以及项目融资和分散项目风险的需要,探索符合我国基本建设客观规律的管理体制,有效地实施建设项目的进度、费用和质量三大控制,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模式的转变是施工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也是国家深入改革的需要。因此,这里提出PMC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承包(PMC)。 1、什么是项目管理承包(PMC) 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项目管理承包,具有相应的资质、人才和经验的项目管理承包商,受业主委托,作为业主的代表或业主延伸,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融资方案,以及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PMC是业主机构的延伸,就从项目定位阶段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对业主负责,与业主的目标和利益保持一致。 2、PMC通常适用于具有如下特点的项目 一是项目需要融资,并且有大量复杂的技术含量;二是业主方面包括许多公司,甚至有政府部门介入;三是需要得到商业银行或信贷机构的国际信贷;四是业主不以原有资产进行担保;五是业主想完成这个项目,但是由于内部资源短缺而难于实现。在国内,在没有政府担保的情况下,国际银行的贷款很难,因此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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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对店铺的建议、反馈、答疑系统;同时,也会发布一些关于新品上架的消息。 第三部分:店铺描述 1、店铺的名称:犇仔格子铺 2、店铺的结构: 店长1名 销售员1名 管理员1名 3、店铺的经营策略:主要是以吸引格住招租和代销 第四部分:发展计划 1.本店的前期投资控制在一万五以内,在未来经营下逐步增加投资; 2.前期保持不亏本状态,慢慢赚回成本及盈利; 3.成为同学们眼里的信誉铺子 第五部分:店铺的项目和服务 1、主要服务项目: A、格子租赁:将在店里设置众多大小不一的小格子,以较为低廉的价格按月租赁给需要出售商品的在校大学生或者社会从商人士,且会有专人为格主保管出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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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开办商铺,租金、水电、装修等合计最少需要三五万元,即使拥有足够资金的,也怕风险大,未必敢自己开铺,并且也会用去很大量的时间,导致机会成本的流失,所以这也限制了很多想创业的人。格子铺这一种新的零售模式,正好可以解决现在经营租贵、人员成本的困难和经营风险、还耗时耗力的各种难题。花100-400元可以轻松做老板,一圆自己的创业梦甚至一展自己的设计天分,可以说是一种很多人接受的新式售卖模式,同时亦为某些创业者提供测试市场的平台,日后通过全国各重点商业市的KING BOX连锁分店,您就可以简简单单、轻轻松松在不同的城市开分店,做个潇洒的连锁店主,安坐家中,赚取丰厚的回扣时也坚信格仔铺在中国的发展潜力相当巨大。 3.什么人会来租格子? 从香港了解到的市场情况来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本来就在网上开有网店的人,可以租一格,把货寄卖在格子铺里,作为网店的补充形式,毕竟对许多货品来讲,单靠网上的图片展示是不够实物展示来得真实的,而且对像首饰、鞋一类的商品,还是要试过才知道合不合自己。第二种是自己手工制作的个体商家或设计师。有不少的香港设计师就把自己设计的衣服、饰品等,还没有大规模投入生产前,每个款式先生产一到两件,或根本就把样板摆在格子铺里,测试市场的反映,及时收集市场和顾客的意见,这样在大规模生产时就可以尽量完善了。第三种是代理公司和大公司。特别是对一些每个季度或定期会有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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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一体化项目管理(IPMT) 3、当前项目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4、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服务范畴及内容 可以看出,监理服务的内涵已经从施工阶段的“三控两管一协调”逐步延伸到项目前期阶段监理、设计监理以及后期的保修阶段监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作者:彭韶辉 文章结合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实质概述,对目前流行的几种主要的项目管理模式特点进行比较,分析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环境和条件,分析了各模式的优缺点,提出根据企业特点建立项目管理组合模式的观点 1、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1)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优点是,参与工程项目的三方即业主、设计机构、承包商在各自合同的约定下,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缺点是设计的可施工性差,监理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工期长,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等。 (2)设计采购建设模式,是将设计与施工委托给一家公司来完成,主要特点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3)项目管理承包模式,该模式指项目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 (4)代理型模式,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项目经理(5)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是指项目确定招标→项目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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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5) 1.1市场分析 (5) 1.2项目介绍 (5) 1.3财务与投资 (6) 1.4发展计划 (6) 第二章:服务介绍 (7) 2.1服务宗旨 (7) 2.2服务概况 (7) 2.3服务项目 (7) 2.4服务对象 (7) 2.5业务流程 (8) 第三章:市场分析 (9)

2 3.2市场概况 (10) 3.3 SWOT 分析 (10) 3.4目标市场 (11) 第四章:市场调查 (12) 4.1调查目的 (12) 4.2调查对象 (12) 4.3调查时间 (12) 4.4抽样设计 (12) 4.5采用问卷形式 (12) 4.6调查结果 (12) 第五章:竞争分析 (14) 5.1行业分析 (14) 5.2竞争对手 (14) 5.3竞争战略 (1) 4

3 第六章:经营战略 (16) 6.1经营概述 (16) 6.2战略定位 (16) 6.3战略实施 (16) 6.4实施要点 (16) 6.5营销策略 (17) 第七章:财务分析 (19) 7.1盈利模式 (19) 7.2创业资金来源 (19) 7.3资金用途 (19) 7.4初步收入预测(以一个月为例) (20) 第八章:机遇、风险与防 (21) 8.1机遇 (21) 8.2风险 (2) 1

4 附录1格子租赁合同 (23) 附录2调查问卷 (27) 附录3团队介绍 (33)

第一章:项目概述 1.1市场分析 格子铺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日 本,是由一些卖二手商品的店铺的店铺发展而来 的,现在的日 本,格子铺数量还是以飞快的速度增长,至今已有上千家的不同规模的格子铺。二零零六年,这种模式被引入,精明的人不断丰富它的容、更新模式、改进服务方式,使得“格子铺”旋风热遍、澳门等地。如今格子铺更是一种全国兴起的新型经营方式投资少,见效快。岭师现在有很多人都有想出售自己用不着的东西以获取其最大的价值,而他们却苦于没时间,经历去经营。一些同学想通过卖东西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却又受到资金、店铺。学校管理等限制。据调查,全国各大高校二手市场非常活跃,但大多数都缺乏管理,且供求信息传播形式单一、市场混乱。在校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区,相信会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同时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 1.2项目介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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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格子铺的经营与管理

(空一行) 【摘要】 (空一行) 近年来,一种类似“迷你商场”的新型商业模式在各大城市的繁华地段逐渐兴起,这就是格子铺。然而,格子铺的发展存在着诸多不良因素,严重影响着现代经济市场的运行。本文立足于当前格子铺发展现状,探究这种新型零售模式存在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并就格子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格子铺的经营之道,希望有助于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格子铺个性化经营

【目录】 (空一行) 【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格子铺的概念和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格子铺应运而生的优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低风险、低成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省心省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立足于潮流前线,展示个人才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无店铺销售的中转平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新产品的测试和宣传平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格子铺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空间十分有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商品品种繁杂,缺乏个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经营管理有待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格子铺的经营之道...................................................................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租金要低,店主要负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合理选址、个性化装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推进管理科学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以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总结...........................................................................................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文献 (12)

第十三章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三章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讲授内容:1、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 3、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讲授重点: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含义 市场秩序规制法是调整因国家在控制、协调和维护市场交易及市场竞争秩序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的调整对象 市场秩序规制法调整的主要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市场运行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又具体表现为市场主体为了获取有利生存条件,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所形成的市场交易关系和市场生产关系。 第二节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分类 一、市场要素规制法 1、对市场主体的规制。对于一般的市场交易主体之设立、组织、资格、条件等均由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如公司法等中以规定,但是,对于特殊的市场主体,如政府机构、交易机构、市场优势拥有者和市场弱势者以及管理部门等,必须通过专门的立法予以规定,从而确保该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市场交易的需要,防止产生不公平交易,以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2、对市场客体的规制。市场客体是指在市场上交易的商品。经济法对商品的控制主要体现在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的品种、类别,规定国家专营产品的范围,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等。

3、对市场行为的规制。对于不同的市场交易,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就是合同法,在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交易活动是不受国家特别规制的。但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市场,如粮油、房地产、证券保险、劳动力等市场的交易,具有与普通商品不同的特殊交易方式和规则,那就必须建立一套与之性质相适应的规制制度,才能保证流通的有序进行。 4、对市场体系的规制。按照市场运行的内容不同,市场可以划分为一般商品市场和特殊商品市场,特殊商品市场又可分为金融市场、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各类市场在市场体系中的地位和需要予以特别规制的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市场秩序规制的宽严程度也是相应变化的。 二、市场竞争行为规制法 对竞争行为的规制或调整是经济法规制市场行为最集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具体体现。 具体而言,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垄断的规制。垄断是指一家企业独占市场或几家企业寡占市场的经济现象。垄断有市场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之分。垄断对市场经济的危害是十分明显的,它抑制竞争机制,阻碍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因此,对不当垄断的规制就成为当代经济法律作用的重心。 2、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损人利自的不正当行为,它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有必要进行打击和规制。 3、对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规制。倾销是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出售产品,以图非法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行为;补贴是指政府以财政力量支持某一企业的产品销售的行为。一般来讲,倾销、补贴行为不能正常展示企业的成本——效益,这与市场机制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原理相左,故应予以法律上的规制,建立、健全反倾销、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三节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一、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市场秩序规制立法、执法和守法过程中,人们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市场秩序规制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3 国内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3.1 我国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分析 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工程承包种类、施工技术水平等都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也逐渐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这对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来说,是值得关注与进一步努力的重点。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国内基础设施大规模扩建以及国家针对建筑行业相关的宏微观经济政策的出台,带动着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我国建筑行业来说是一重大的机遇。而伴随科学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又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在看到发展的同时,我们不得不看到我国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做到重视、全面、客观的分析,才能促使建筑行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 许多国内建筑施工企业无论是在自身的技术发展还是企业的领域发展过程中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受到传统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影响,多数现存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已经欠缺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系。诸如一味追求施工进度以压缩工程成本,不够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进度与施工环节,从而给工程项目造成了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威胁着人们与社会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场风气存在严重的问题,受个人利益驱使的原因,在施工材料、设备以及工程承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着不公平采购与竞争的现象,使得资质不够的材料、设备及单位承担了有较高要求的工程项目;传统工程项目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整体效率低下,资源配置率较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与稳定发展。 并且,从有关的数据调研分析来看,国外竞争市场的激烈化,导致我国建筑企业在整个国际市场的工程项目承包份额逐渐降低,且大多数集中在非洲、非洲等落后的国家,而在英国、美国等先进发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极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大多能够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其资金能力与技术能力也往往雄厚,而我国建筑企业往往只能承担部分工程项目的施工或管理,并且多受到资金与技术、管理水平和经验的限制。由此

格子铺创业项目策划书

《格子铺创业策划书》 第一章:项目概述 1.1市场分析 格子铺最早起源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日 本,是由一些卖二手商品的店铺的店铺发展而来 的,现在的日 本,格子铺数量还是以飞快的速度增长,至今已有上千家的不同规模的格子铺。二零零六年,这种模式被引入香港,精明的香港人不断丰富它的容、更新模式、改进服务方式,使得“格子铺”旋风热遍香港、澳门等地。如今格子铺更是一种全国兴起的新型经营方式投资少,见效快。岭师现在有很多人都有想出售自己用不着的东西以获取其最大的价值,而他们却苦于没时间,经历

去经营。一些同学想通过卖东西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却又受到资金、 店铺。学校管理等限制。据调查,全国各大高校二手市场非常活跃, 但大多数都缺乏管理,且供求信息传播形式单一、市场混乱。在校建 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区,相信会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同时减轻学校的 管理负担。 1.2项目介绍 “格有所爱”格子铺位于岭南师学院,是一家集广告,管理二手 货市场还有为同学们提供创业平台的商店。格子铺主要面向岭南师学 院的全体学生以及基础教育学院、岭师附中的全体学生还有附近的居 民。我们坚持“自强不息,勤劳创业”的理念,努力为同学们提供满 意服务的同时达到创业目的,打造一个格主与店主双赢的局面,同时 我们也会注意自己的学习。做到事业学业两不误。 本店铺分为三个区,分别是格子区,广告区,还有二手货品转卖区。 另外,我们还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反馈信箱,顾客可以把自己的一些格 子铺里不能满足的需求以及对格子铺的建议与期待写在纸条上投入信 箱中。其中格子租赁是我们店铺的主打,店面设置将走卡通风略显自 然清新。我们将注册一个微博“岭师格子”以及一个同名的微信公众 好,在上面发布一些关于新品上架的消息并且解答潜在格主的疑问, 同时也为格主与顾客建立了一个交流平台。 1.3财务与投资 我们将本店的前期投资控制在一万元以,在未来经营的基础下逐 步增加投资。 1.4发展计划 1、赚回成本 2、盈利 3、成为岭南师学院信誉商铺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简析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分则部分又规定了6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是仿冒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本文着重探讨其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厘清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认定及法律责任承担。 【关键词】: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正文】: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营者们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经常会使用各种竞争手段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在各种正当竞争手段应运而生时,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悄然滋生。正确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法律规制的前提。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不真实的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中规定的“其他方法”说明虚假宣传并不局限于广告,众多非广告形式的宣传方式也能构成虚假宣传。并且虚假宣传不要求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宣传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就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二、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这里经营者是广义的,包括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发布者和与广告宣传行为有关的其他团体等。 2.行为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主观是故意或过失。通常是故意心态,经营者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选购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以实现排挤竞争对手、扩张自己商品市场占有率的目的。但如果经营者在发布广告时,未对内容作出完整的解释而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此时经营者的心态是过失,那么我们是否认为其也是虚假宣传的一种呢?目前我国法律认定其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认为只要客观上发生了让消费者误解的事实,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认定为虚假宣传。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广告主认真履行审查广告的义务。 3.行为的结果是引人误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和第9条均出现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词,但对其内容和判断标准为做具体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争议。有人认为“引人误解”和“虚假”都是宣传修饰词,只有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其实不然,而这并非是缺一不可的关系。 (1).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比较广告中较多出现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经营者往往会将自己产品优胜的一面与竞争对手产品不足的一面做比较,误导消费者认为广告主的产品更胜一筹,但事实却是综合考虑下广告主的产品不如被比较的产品。又比如某些房地产商宣传房产时断章取义只引用部分事实。说房产依山傍水,其实山只是个小土丘、水只是一小片人工湖。这类广告未对全部事实予以充分表述,以致消费者误解选择其产品或服务。笔者看来这种行为应该归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虚假宣传中。但遗憾的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将该种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中,这显然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所以笔者认为虚假应包括两方面,内容虚假和效果虚假。当消费者理解的事实与广告描述的事实不符时就是效果虚假。 (2).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夸张的广告,例如某洗发水广告洗完头数字能从头发上滑落或某零食广告吃完该商品女生变猛男。这种广告自吹自擂,为了达到广告

格子店铺经营模式.doc

格阁屋 目录 1. 格子店铺简介 2. 格子店铺经营模式 3. 格子店铺的经营范围,人员计划 4. 格子店铺的宣传 5. 格子租赁合同 6. 格子店铺进货渠道 7. 格子店铺的经营特色 8. 格子铺的盈利模式 9. 格子铺的发展前景 10. 财务计划 11. 团队简介 格子铺简介 格子店铺联盟模式是从2006年开始引入香港和澳门的,短短一年的时间,香港的大商场都出现了这种以出租寄卖柜为模式的店铺,即在商铺里内放置统一尺寸的“格仔柜”,任何人只需每个月几百元的租金,就可以在格仔中寄卖任何物品,同时还不必自己经营,“格子铺”的员工会代您经营和管理。 格子店铺铺是一种种新兴的销售模式,是指将店铺装修成若干个不同的格子,租客,通常称为格主可以租一个或若干个格子,然后在这些格子里面寄卖自己的货物的经营模式。也有成为格子店、格子铺、格仔店、格仔铺或格仔店铺的。

格子店铺联盟---格格屋作为一种新型的寄售模式,向卖家有偿提供销售平台。卖家可以在租赁的格子内任意放置商品,并委托格格屋代售。格格屋里每一个格子都是可以对外出租的。对每一个租格子的卖家(即格主)来说,每一个格子就犹如卖家所开的一家小店一样,每一个卖家就是一个小老板,而在每家格格屋门店中,就至少聚集了200至600个小小格子,也就等同于聚集了数百个小老板。同时,格格屋还提供代客布置、租用布置道具、租用广告版位、商品信息查询等服务。 格子店铺联盟---格格屋不但提供完整的实体销售平台、同时还提供完善的在线商品管理系统。方便卖家查询自己的经营状况。公司率先在国内推出的租格商品管理系统,使卖家可以方便的坐在自己家中即可随时查询自己的销售及库存情况。更可对自己的销售业绩进行分析,使得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格子店铺经营模式 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格子店铺的魅力呢,也就是怎样才能经营好格子铺呢? 从店主的角度来看:店铺的选址和装修尤为重要。店铺一定要选在人流旺、年轻人经常聚集的商场。因为格子铺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店铺空间要充足,面积太小对日后的经营影响很大。 除了选址和装修外,更能给以格主投资信心的是店主和销售人员的经营态度。店主对格主的重视、销售人员的专业、负责任的经营态度是格主选铺的首选要求。 格子铺的店主,并不是收了格主的租金就完事,而要用心地尽量熟悉每样商品的用途、功效、使用说明等,店主要把所有商品都当成是自己的商品来销售,才能留住客人的脚步,留住更多回头客,也使得格主对店铺更有信心。商品出现任何问题要及时联系格主,缺货时要及时通知格主补货。 店主在挑选格主的时候,要避免店铺内的商品过多的雷同,这样既避免了商品种类单一,同时也保护格主的经济利益不受损。 必须指出的是,除了正常的营业之外,不同一般店面,每一个格子店的货物来源于许多不同的格主,格子店铺的店主要在销售推介、记账、管理陈列、管理库存、缺货管理等方面都要要为格主负责,管理就会比一般店铺麻烦许多。因此规范、及时化的销售、库存、供应链、财务等方面管理,也是格子铺能否和格主长远健康合作的必要保障。 格子店铺联盟是指除了为广大格子店主和格主提供信息发布,租赁中介、交流沟通等方面的服务之外,同时能够特别针对格仔铺经营管理的网站,提供了包括格子店铺铺经营管理中用到的各个方面的功能。如:1、店铺信息管理2、格子管理3、格子租赁管理4、客

市场监管七项制度内容

市场监管七项制度内容 一、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市场(含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下同)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食品的市场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主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食品管理的需要,增加查验食品的种类。 第四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如下: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六条市场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七条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公布和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十一条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

格子铺创业策划书

5 7 7 格子铺创业策划 书》 ——格爱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市场分析 5 项目介绍 5 财务与投资 6 发展计划 6 第二章:服务介绍 服务宗旨 服务概况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业务流程8 第三章:市 场分析营销环境分析9 市场概况10 SWOT 分析10 目标市场 第四章:市场调查 调查目的12 调查对象12 调查时间12 抽样设计12 采用问卷形式12 调查结果 12 第五章:竞争分析 行业分析14 竞争对手14 竞争战略14 竞争优势14 第六章:经营战略 经营概述错误!未定义书 签战略定位错误!未定义 书签战略实施错误!未定 义书签实施要点错误!未 定义书签营销策略错误! 未定义书签第七章: 财务分析 11 12 14 16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盈利模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创业资金来源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金用途错误!未定义书签。 初步收入预测(以一个月为例) 第八章:机遇、风险与防范 机遇21 风险21 附录 1 格子租赁合同 23 附录 2 调查问卷27 附录 3 团队介绍错误!未定义书 签。 错误!未定义书 签 21

第一章:项目概述 市场分析 格子铺最起 源于十九世九十 年代的日本,是 由一些卖手商品 的店铺店铺发展 而来 早 纪 的

的,现在的日本,格子铺数量还是以飞快的速度增长,至今已有上千家的不同规模的格子铺。二零零六年,这种模式被引入香港,精明的香港人不断丰富它的内容、更新模式、改进服务方式,使得“格子铺” 旋风热遍香港、澳门等地。如今格子铺更是一种全国兴起的新型经营方式投资少,见效快。岭师现在有很多人都有想出售自己用不着的东西以获取其最大的价值,而他们却苦于没时间,经历去经营。一些同学想通过卖东西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却又受到资金、店铺。学校管理等限制。据调查,全国各大高校二手市场非常活跃,但大多数都缺乏管理,且供求信息传播形式单一、市场混乱。在校内建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区,相信会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同时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项目介绍 “格有所爱”格子铺位于岭南师范学院内,是一家集广告,管理二手货市场还有为同学们提供创业平台的商店。格子铺主要面向岭南师范学院的全体学生以及湛江基础教育学院、岭师附中的全体学生还有附近的居民。我们坚持“自强不息,勤劳创业”的理念,努力为同学们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达到创业目的,打造一个格主与店主双赢的局面,同时我们也会注意自己的学习。做到事业学业两不误。 本店铺分为三个区,分别是格子区,广告区,还有二手货品转卖区。另外,我们还设置了专门的信息反馈信箱,顾客可以把自己的一些格子铺里不能满足的需求以及对格子铺的建议与期待写在纸条上投入信箱中。其中格子租赁是我们店铺的主打,店面设置将走卡通风略显自然清新。我们将注册一个微博“岭师格子”以及一个同名的微信公众

浅谈大学周边格子铺的经营模式

浅谈大学周边格子铺的经营模式 xxx xxx学院 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对格子铺这一新型零售模式的阐述,立足于当前大学校园周边格子铺发展现状,探讨它存在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并就格子铺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格子铺的经营之道,希望有助于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格子铺;同质化;经营 近年来,格子铺作为一种新型的零售营销模式,在我国各大城市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商业区及学校附近人流密集地区尤为常见。 所谓格子铺,顾名思义就是店主在商铺里放置不同尺寸的格子柜,再依据每个柜子的位置和大小不同收取不同的租金,把小格子出租给与之签订租用协议的商家,即“格主”。格主只需交纳很少的租金就可以当老板,在自己所租的格子里寄卖寄自己的物品,相当于拥有了自己的一个格子铺,格子的陈设风格、出售物品、销售价格由格主作主, 同时店主会由自己或专业的销售人员代为看管销售,而无需格主亲自销售商品,商品销售所得归格主所有。格主只负责供货和月底的结账, 店主提取每个格子月营业额的3%~5%作为管理费。 1 格子铺的优势 1.1格子铺的创业优势分析 格子铺对于店主和格主来说是一种互利双赢的经营模式,降低了双方的创业风险。店主将一家店面分割成很多的格子,租给不同的格主,最大化利用了现有资源。格主只需要定期的向店主缴纳一定的租金和管理费用,就可以成为格子的主人,利用这个格子获取利润,降低了独立开店的风险和创业成本。这对大学生来说更是一种很好的创业机会。 1.2格子铺的价值优势分析 1、资金投入少 根据调查,经营一家格子铺,开张前期一次性投入,包括租金、水电、装修等费用,至少要在8万元左右。即使资金够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而格子铺这种寄卖形式的出现,很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模式探索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模式探索 发表时间:2016-09-02T17:07:55.710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36期作者:王辉 [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施工行业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对于建筑工程行业来说,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将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项目效益、社会信誉,在项目管理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仪陇 6376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施工行业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对于建筑工程行业来说,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将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项目效益、社会信誉,在项目管理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传统的施工管理模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建筑行业急需在施工管理上进行改不被市场所淘汰。本文主要对建筑项目施工管理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项目;施工管理;创新 前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服务城市轨道交通产业行业引起了党和国家、地方政府、社会、国际国内重要人土的高度关注,由此,也为建筑企业的发展赢来了一个空前发展提升的空间。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对此还未呈现出清晰的认识,依旧沉浸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之中,不思进取,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模式落后,施工效率低下,工程质量差,施工环境不安全和事故频发、违规违约、企业高额处罚、资质降级等严重问题屡见不鲜。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筑工程随之发展,而建筑工程要更进一步发展,就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管理技术。现代社会中,建筑工程的发展需要科学的项目管理,只有科学、合理的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建筑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竞争力,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工程施工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能够有效的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促进工程的施工体系更加完善。当前国家非常注重央企的内部改制、改革,较快、较强能适应国际外部建筑行业高端新形势环境发展。部分地方建筑企业、国企行业在适应及推动建筑管理、创新方面仍然不够前瞻性。 1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现状分析 1.1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长久的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许多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没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管理能力。一部分的管理人员虽然有着一定的技术素养,但对工程的管理、施工质量的管理以及工程资金、工程成本管控的控制等方面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力,在工程项目推进中出现问题时,协调各方、工程保护、设计变化、标准规范提高等方面则会出现无法对工程造价进行良好的控制及管理。目前成熟的企业已在采用引进社会型专业人才进行管理,减少人员因专业限制,施工管理人员综合能力不高,出现管理偏差。 1.2工程管理比较混乱 在建筑企业中,其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和企业职责和权限应该划分清楚,健全各种制度,并且制度执行的时候,力度也应该比较强。但是就现在而言,很多企业进行工程管理的时候,手段和思想都比较的落后,也与建设方的管理相关,发达的城市及西部较落后的城市在工程建设管理上、思想理念、管理手段上有较大差距,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功能无法落实,权责不够明确,这也导致工程施工出现问题的时候,找到相关的负责人,但因管理层级问题没有人来承担具体相关的责任,导致工程建设施工缓期、交付及投入运营与项目可研及批复要求的工程产品出现偏差,过程中无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承包方出现主导纠偏无力。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便是权责划分、合同约定执行、过程监管职责到位比较模糊,这也导致了很多管理者在管理项目的时候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管理难度大,权限职责界定,复杂管理,多级、多部门管理,给整个工程的建设推进及工程质量带来了较大的隐患,对工程顺利进行非常不利。 1.3管理水平存在差距及地区差异影响偏低 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绝大部分的企业仍然存在管理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在施工管理的目标上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在建筑施工中没有规范的管理;没有有效的控制手段等。目前,还有大部分建筑企业存在没有系统化的施工管理体制,管理技术缺少科学化,甚至是陈旧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工程施工质量差,施工效率低,收益少,且施工者的施工环境差,施工安全没有保障,施工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管理手段创新不及时,管理流程制度化控制、施工组织系统科学,工艺方案评审批流程严格,杜绝管理、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投入运营方面的潜在隐患。 1.4资金短缺情况明显及社会资本引入的新模式推动力度差异明显 通过研究和调查我们能够发现,很多企业和业主在执行合同的时候,难度会比较大,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获得工程而垫付一定的资金,若是业主方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会导致施工的资金比较紧张,甚至会出现拖欠施工企业人员、项目劳务人员工资的情况,此外,若是原材料和物价上涨,那么给施工单位造成的不利影响会比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及城市基础投资发展的需要,各方也都在积极寻求投资新途径、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EPC,原BT模式(投融资+EPC总承包)等新模式,但在落后的经济地区及西部城市经济投融资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建设管理靠国家财政、银行借贷、及财政收入,建设资金决定工程项目的规模开发及建设推动。 2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模式 2.1改善用人机制和环境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并且人员流动频繁,必须要调动一线施工人员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为此,企业要注重人员素质的提升,对作业人员使用新设备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确定企业施工质量和技术不断得到提升。另外,企业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的开发与发展目标,加强管理思想和管理行为,使企业员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并且提供人才展现知识的平台,使企业与人才实现互动的功能。同时还要关注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创设良好的企业工作氛围,开创企业文化,促进工作人员工作信心与团结力的提高。 2.2创新管理机制 健全的管理体制与施工进度和质量息息相关,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最终将影响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管理机制创新是建筑施工管理创新的必由之路。施工企业要遵从管理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特点,对企业原有的一些内部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对发展过程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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