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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制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制度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制度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5年2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5年8月24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6年2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6年8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7年2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5日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贫困寄宿生认定制度

1、贫困家庭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残疾学生和其他特殊教育学生);

⑵、持有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

⑶、父母双亡的家庭困难学生;

⑷、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残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⑸、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⑹、革命烈士子女;

⑺、因天灾人祸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

⑻、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

⑼、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2、确定为贫困家庭学生,并在学校寄宿的属于补助对象。

二、贫困寄宿生审核制度

1、班审。由班主任在班组织学生审核提交的学生申请报告、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享受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

3、校审。学校组织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进行终审,由校长签字盖章。

三、贫困寄宿生公示制度

1、认定前的政策公示。将贫困寄宿生补助名额、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和申请补助程序在校内进行公示。

2、认定后的名单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进行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等。

3、公示内容要书面存档

四、贫困寄宿生资助款发放制度

1、资助款由校委成员进班现金发放。

2、班主任进班组织,并监督发放人员表册人是否一致,补助标准是否数额相符。

3、资助款由家长、学生共同进班履行签字领款手续。

拜城县托克逊乡中心小学

2014年8月25日

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

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坂面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3、宿舍内休息不许合铺,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就寝,寄宿生在上课期 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二、纪律制度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 3、要节约用水,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笼头。 4、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定 位置。 5、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意外情况由生管教师统一安排。 三、卫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派值日生,按时清扫本舍卫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3、在餐厅规定地点用餐,不得到宿舍用餐,清洗菜罐饭盒要做到清洁卫 生。 4、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讲究个人卫生整洁。脏衣、裤、鞋、袜要及时 清洗。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保持财产卫生。 2、各宿舍每学期的财产进行登记管理。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财物,不能乱翻、乱拿别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可交给 生管教师保管。 五、安全制度 1、保证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 2、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3、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以防烫伤。 5、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病情要立即向生管教师报告。 六、交通安全制度 各宿舍学生周末回家,应向值日教师及生管教师登记,并在乘车地点向生管教师汇报所乘坐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不得坐车顶,否则后果自负。 坂面小学 2006.9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 生(以下简称寄宿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河南省财 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 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34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 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第三条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 2元/天,初中生(含特教生,下同)3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 按125天计算。各地可在基本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适当调高补助标准。 第四条落实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 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应承担资金由市、 县级财政分别承担。具体分担标准为:中央财政负担小学生1元/天、初中生1.5元/天;省辖市财政负担初中生0.5元/天,县级财政负担小学生和初中生均为1元/天。各省辖市、县(市、区) 应按照规定分担标准将本级应负担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足额 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调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

第五条省财政厅、教育厅分县(市、区)下达补助名额。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各乡镇、各有关学校确定不同的补助比例,下达补助名额,不得平均分 配。各地可在省下达补助名额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助 面,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解决,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补助 面。 第六条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 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 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各县(市、区)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补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办法,并将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 确定为补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 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 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第七条评定程序: (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信息,包括补助政 策、补助名额、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二)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补助的寄宿生填写 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 况、申请补助的理由。 (三)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 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 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学生来自较多村组的学校可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八峰民族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住宿生管理是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方面,为了使我校住宿生管理上档次,促使住宿生以校为家,自觉遵守住宿生规章制度,以更好体现我校管理严的特色,随时能接受参观和检查,住宿生将开展以起床早锻炼、环境卫生、就寝和遵纪守规为内容的的四项竞赛。竞赛实行以宿管员检查为主,校生辅组、学生生活部突击检查为辅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班、各寝室以及每个住宿同学的住校表现进行检查评估,一周公布成绩,期中、期末小结。要把考核结果同各班级、个人和学期考评挂钩。四项竞赛各项要求是住宿生制度的主要部分,必须认真学习,自觉执行。 一、住校生四项竞赛各项要求、扣分标准和有关说明 (一)起床早锻炼 1、要求: ①起床铃响前不谈话、不提前起床、不出寝室;起床铃一响,立即起床,15分钟内洗面刷牙,整理物品,折叠被褥。 ②早锻炼铃响后,迅速到操场的指定位置排队伍,做到队列整齐,精神饱满,动作准确到位,不迟到或无故缺操。因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宿舍值班老师请假,并填请假单。 2、扣分标准: ①超规定提前起床或起床铃响前寝室内谈话声较响扣1-2分。 ②起床铃响前提前出寝室,起床铃响后懒床1人扣1分。(3分封顶)

③早锻炼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者扣2分,早锻炼纪律、质量不好扣1-2分。 (3)有关说明: ①起床铃响前15分钟起床作为提前起床,起床铃响后2分钟还睡在床上作懒床处理。轮到值日和值周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早锻炼但也不准懒床,不准在早锻炼结束之前买早点。 ②早锻炼请假须填写请假单,宿舍值班老师签具意见,然后本人将请假单交值周班。不办请假手续不管什么原因均作缺勤处理。 (二)环境卫生 1.要求: (1)各寝室排定值周表、做到一日三扫,周五中午大扫除。平时注意保洁。要求地面清洁,门窗干净,墙上无脚印、污迹,垃圾及时清除。(包括卫生间) (2)寝室环境要整洁,物品安放统一整齐,做到: ①被子按要求折成方块,封口对门,枕头放在另一头,不压在被上。床单拉平,无明显皱状。 ②鞋子在床下离床口20厘米处,鞋跟统一朝外,居中,排成一直线;蚊帐撩起,不拖落帐角。 ③箱子贴靠柜靠门一侧,包放另一侧。热水瓶放在指定位置,牙刷牙膏放入面盆内,面盆放在面盆架上,毛巾按标准摆放;扫帚、畚斗放在室内,值周轮流表统一贴在门正中位置。

寄宿生管理实施方案

( 代家坝镇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方案 (2018年9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上级各部门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代家坝镇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方案。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1、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陈地荣 副组长:张勇值周领导 — 成员:值周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教师班主任(或晚自习辅导教师)(2)巡查小组 组长:王传军 成员:安保主任德育主任值周组合 (3)内务培训、检查小组 组长:陈小辉 成员:刘媛王汉云谢明清各班班主任 (4)宿舍及卫生间内外墙裙、地面、水池、窗台等卫生清扫培训,检查小组 $ 组长:刘媛 成员:陈小辉王汉云谢明清各班班主任 (5)宿舍及卫生间内外屋顶、墙面、阳台、屋檐等灰尘、蜘蛛网清扫

培训、检查小组 组长:谢明清 成员:王汉云陈小辉刘媛各班班主任 (6)学生床铺、宿舍内设施、楼梯楼道安全排查、住宿生安全巡视小组 组长:王汉云 成员:谢明清刘媛陈小辉各班班主任 " 2、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部署寄宿生组织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会生活、学会自理、常怀感恩之心,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2)巡查小组职责 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宿舍内务、卫生、纪律、安全落实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报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内务培训、检查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学生宿舍内务的整理与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宿舍楼内务进行检查,督促不达要求的宿舍改进,并做好跟踪督查,直到达到学校统一要求。 (4)宿舍及卫生间内外墙裙、地面、水池、窗台等卫生清扫培训,检查小组 | 全面负责学生宿舍及卫生间内外墙裙、地面、水池窗台等卫生清扫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宿舍及卫生间地面、墙裙、窗台、窗户、阳台、水池等进行检查,督促不达要求的宿舍改进,并做好跟踪督查,直到达到学校统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制度

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有关要求,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初审和申请,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及标准,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不得将财政供养家庭和非困难家庭子女列为照顾对象。 三、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学校就读的,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 3、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困难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的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通过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的乡镇、村、组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所在村、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中心审核确定。 5、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6、资金的发放。学校在收到县下拨的资金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的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资助资金实行单设科目、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

校园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有住宿生学校要完善学生宿舍管理、食堂管理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有住宿生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出入校门的管理,学校要配备生活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校园住宿生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住宿生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住宿学生达到一定规模的学校要坚持对住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查房制度。 第四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若发现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电脑语音房、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有住宿生的学校,要在学生宿舍楼梯间配置消防应急灯,有条件的学校视情设置应急疏散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教师定岗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寄宿生管理制度()

寄宿生管理制度 寄宿生请假制度 一、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应由学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写出请假条,经班主任、值班教师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并由值班教师开出“住校生离校单”交门卫后方可离校。 二、归宿假回家后,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寄宿生,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值班教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值班教师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寄宿学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起床、就寝、卫生、灭灯息谈,遵守住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在校学习、生活、活动必须听从值班教师的指挥安排,遵守纪律和规定,用餐、活动等要统一行动。 三、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相互谦让,不准打架骂人,不准以大欺小。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及时报告,由值班教师解决。 四、爱护学校公物,爱护花草,不准任意损坏践踏花草,开、关房门要轻,不得踢、撞、撬门,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住校期间不准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须经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及值周领导审批同意交由监护人领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栏杆,寝室区内严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随意翻越。 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寝室内毛巾、脸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单、枕头均要摆放整齐。 八、不准带非住校生到寝室玩耍,平时未到开寝室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未经别人同意不准随意翻拿东西。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勤俭节约,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费粮食。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刘新庄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以下简称寄宿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就读我校的7-9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第三条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第四条教体局下达补助名额,不得平均分配。不得降低补助标。 第五条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学校将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第六条评定程序: (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信息,包括补助政策、

补助名额、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二)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补助的寄宿生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补助的理由。 (三)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和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监督,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 (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寄宿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寄宿生档案,并将受助寄宿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补助对象的评审、公示、报批、审定和批复工作应在评审开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学校按照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的受助寄宿生名单,一次性提供学生家庭一卡通账号,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打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第九条本办法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黄市乡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黄市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学校有关人员及宿舍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给予一定表扬和鼓励。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

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黄市中心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计划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8-5 来源:本站点击:262 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鼋 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在确定寄宿生补助对象时要对以下六类学生优先照顾。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受助寄宿生人数的变动情况,对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要在新学年开学对寄宿生身份进行认定,要按照农村经济困难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需要资助的寄宿生及时做出调整。 第四条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 中每生每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初中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125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分担。有

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调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解决。 第五条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的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区)财政。市(州)、县(市、区)财政要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没有落实分担资金的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将扣回其转移支付资金。 第六条各市(州)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接到补助资金下达文件后1 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第七条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有关部门和年级组、班主任等组成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要邀请学校所在乡镇分管教育的领导指导发放工作。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对享受补助资金的寄宿生迸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补助金额、家长姓名、家庭经济情况等。 第八条寄宿生申请领取生活费补助资金,要填写《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经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交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要填写《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受资助学生签字后作为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依据。学校要及时将《甘肃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正式 版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我校学生除本村外,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外村,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学生住宿需求,导致部分学生在校外寄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隐患。为加强校外寄宿生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的职责 1、学校对校外寄宿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包括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2、建立健全对校外寄宿生的巡查制

度,做好检查记载。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建立健全校外寄宿生个人信息。要准确掌握每一个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和寄宿处的房东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特别是班主任要全面掌握班级每一个住宿生的情况,如有寄宿生不到校或不按时到校的情况,要及时和家长或房东联系,查明原因。 4、定期召开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会(每学期一次),互通情况,共同研究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措施、办法。 二、校外寄宿生的职责和义务 校外寄宿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寄宿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十一、指导宿舍楼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寄宿生管理制度(二) 本制度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并根据本校实际补充部分条款,旨在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增强

广大寄宿生的守纪守法意识,提升管理质量,为全面实施我校学生封闭式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寄宿生管理方法的探究,寻求一条适合我校实际的寄宿生管理道路,确保寄宿生的规范与安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入宿制度。 1、全体寄宿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入宿,参加各种寄宿生活动,确保宿舍管理的规范化; 2、异性亲属不得进入子女住宿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二、日常管理制度。 3、寄宿生须在学校德育处的统一管理下入宿; 4、寄宿生管理实行层级管理制度: 5、晚自习制度:

(1)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2)晚自习学生均在指定地点进行晚自习,以年段为单位,每年段指定教师进行点名及辅导工作;值班教师由学校调配,使学生在晚自习中得到必须的辅导; (3)晚自习迟到(上课1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视为旷课)二次为一次旷课,()二次旷课即予纪律处分,三次给予退宿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 (4)晚自习学生须遵守上课纪律,有相关违纪行为者按规

定惩处; (5)晚自习时间严禁外人来访; 6、请假制度: (1)寄宿生请假须履行相关手续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请假手续办理后,学校有关人员将对请假学生去向进行确认,如发现去向或事由与请假条不符者,除通知家长给予追

查外,进行退宿处理外,还进行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7、点名制度: 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15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 三、卫生工作制度。

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学校有关人员及宿舍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定期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给予一定表扬和鼓励。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小学寄宿生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寄宿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寄宿生管理工作的有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学校小学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规范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对象、资助比例与额度、资助流程、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 2 资助对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对象应为全日制正式本校学籍的在校寄宿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 3 资助比例与额度 3.1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资助比例为县级行政区域内寄宿生的30%。 3.2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额度如下: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4 资助流程 4.1 流程图 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助流程见图1。

图1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流程 4.2 宣传 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学校应利用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资助政策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4.3 申请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 学生应于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见附录A)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4.4 评审 4.4.1学校应成立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 4.4.2 评审工作应按学年进行。每年春季学期应对转学、退学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及时调整和变更资助学生信息。 4.5 审核 学校将评审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6 公示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7 办卡

横沟市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横沟市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中学生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 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 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 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

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201842

学校寄宿生规章制度5篇

学校寄宿生规章制度5篇 坂面小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 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内不得在宿舍内逗留。 3、宿舍内休息不许合铺,不得带非寄宿人员进宿舍就寝,寄宿生在上课 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 二、纪律制度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不打架、不讲粗脏话、不偷窃、不破坏公物。 3、要节约用水,洗刷完毕要及时关紧水笼头。

4、不允许随意购买零食吃,包装袋、纸张不能随手抛弃地上,要丢到指 定位置。 5、不允许在宿舍内点蜡烛,意外情况由生管教师统一安排。 三、卫生制度 1、各宿舍每日要指派值日生,按时清扫本舍卫生。 2、各宿舍不得往舍外或走廊上泼水,不能往窗户外丢垃圾。 3、在餐厅规定地点用餐,不得到宿舍用餐,清洗菜罐饭盒要做到清洁卫 生。 4、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讲究个人卫生整洁。脏衣、裤、鞋、袜要及 时清洗。

四、财产制度 1、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保持财产卫生。 2、各宿舍每学期的财产进行登记管理。 3、各生要看好自身的财物,不能乱翻、乱拿别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可交 给生管教师保管。 五、安全制度 1、保证人身安全,不得下河游泳。 2、不藏匿攻击性和伤害性的器物在宿舍内。 3、各宿舍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坚持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4、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以防烫伤。

5、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病情要立即向生管教师报告。 六、交通安全制度 各宿舍学生周末回家,应向值日教师及生管教师登记,并在乘车地点向 生管教师汇报所乘坐的车辆;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不得坐车顶,否则后果自负。 坂面小学 xx.9 XX学校寄宿生宿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清新、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

住宿生管理制度 1、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不准随意离开学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须事先写请假条,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师的签字,经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师同意方可离校。 2、每逢周末、假日,统一放学,放学后必须先回家,上学时要按规定时间到校,不得单独行动,路上要结伴行走,遵守交通规则。 3、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水、防震,夜晚要关好门窗,严防意外事故发生。遇到意外情况,做到服从命令听指挥。 4、课间不准随便进宿舍(病假除外),午间、晚间不准在大门口逗留。 5、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结队,做到快、静、齐,跑操做到队伍整齐,口号洪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应事先请假,不得随意离队。按时熄灯,不得说话,不打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夜间如有病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住宿教师反映报告。 6、晚上大、小便,不准在宿舍门外,如被发现按违反校纪处理。 7、值日生要经常保持宿舍内、宿舍外清洁卫生,宿舍内要经常通风,定时消毒,不随便乱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 8、各宿舍长认真负责,监督本宿舍学生执行情况,全体住校生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条例,如有违反者,一律按校规、校纪处理。 9、按序排队文明就餐,不得拥挤,剩菜剩饭应倒入垃圾桶,不得随处乱倒,不吃生冷、变质食物,勤俭节约、不乱花钱,不奢侈浪费。 10、不得随意留校外人员住宿(包括家长),不许将社会上闲散人员引入学校。 11、不得互相漫骂,打架斗殴,不能以大欺小,要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2、书柜、饭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摆放要统一标准,不能随便乱放。 13、被褥干净、叠放整齐、美观,宿舍内要做到一日两整理,三清扫。 14、如遇特殊情况不住宿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经批准后离校。 15、每周召开一次住宿生会,每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宿舍。颁发流动红旗。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以勒镇新场坝学校 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 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为了能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使每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及时、有效地兑现给贫困受助学生或家长,让有限的生活补助费起到应有的作用,我校根据《镇雄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镇财教〔2007〕1号)、镇财教〔2016〕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 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以及《以勒镇中心学校关于2016年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学校负责人陈云 副组长:学校业务员温泉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领导组职责:认真履行国家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补助对象,宣传补助政策,监督并参与发放补助经费的落实。 分配依据和标准 中心学校根据2015-2016学年初教育统计报表中的寄宿学生数计算安排,我样分配名额(69人(每人1000元)加7人(每人500元,上学期已经领取500),共76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每

学期500元/生), 受助对象确定原则 (一)原2016年春的受助对象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可以继续享受500元。如未上国网学籍和未在校(包括2016年春的毕业班)的必须调整到一年级,也可以调整到其他年级。 (二)一年级的受助对象只能分别享受一个学期500元。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是在校生。下发的指标数决不能把一个1000元分成两个500元上报。 (三)享受标准为1000元的受助对象必须是现在的二 至六年级具有国网学籍且在2016年秋的在校生。 (四)受助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国网学籍的在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其中: 1、属于失去双亲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或单亲家庭的学生无条件确定为受助对象。 2、属于少数民族的贫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属于家长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学生本人残疾的优先考虑。 4、家离学校5公里以外的必须考虑。 5、属于纯女户结扎的子女可优先考虑。 6、父母双方或一方领财政工资的子女不能确定为受助对象。 四、补助费发放办法 我校将先通知受助学生家长,由受助学生亲自签字领取,领取当天学校请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刘波现场监督。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7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加强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家长、房东“三位一体”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确保校外寄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周有专人不定时对校外寄宿生进行了解、督查、巡逻、安全排查等管理。 2、家长在为其子女选择住处时必须慎重考虑安全等重要因素。 3、家长必须保证其子女的吃、穿、用等生活用品,避免其有不良行为发生。 4、家长要勤去孩子住处,与房主交流,随时了解、教育、管理其子女,每月不少于一次。 5、房东必须保障学生的安全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对学生居住环境的室内通风、外来闲杂人员、夜不归寝、使用电器或煤炉等要随时进行查看、了解,如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督促学生晚上按时回宿舍,按时作息,认真清查人数。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

校外寄宿生管理制度 我校学生除本村外,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外村,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不能满足学生住宿需求,导致部分学生在校外寄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存在隐患。为加强校外寄宿生管理,确保校外寄宿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学校的职责1、学校对校外寄宿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包括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2、建立健全对校外寄宿生的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载。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校外寄宿生个人信息。要准确掌握每一个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和寄宿处的房东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特别是班主任要全面掌握班级每一个住宿生的情况,如有寄宿生不到校或不按时到校的情况,要及时和家长或房东联系,查明原因。 4、定期召开校外寄宿生家长(或监护人)会(每学期一次),互通情况,共同研究校外寄宿生的管理措施、办法。二、校外寄宿生的职责和义务校外寄宿生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服从学校、房东的管理,自觉维护寄宿处的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尽量避免相应的危险。1、不在上学放学路上逗留,按时到校,按时返回寄宿处,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2、严格遵守寄宿处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按时就寝。3、

严禁在寄宿处生火,乱拉、乱接电线、插座。4、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如建筑工地、高压线下、水池等。5、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将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小刀、铁钉等带入学校和寄宿处。6、不做危险性游戏,如打弹弓、攀爬树木、电杆等;不做不健康、不文明游戏。7、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逐步提高摆放物品、铺床叠被、洗漱刷牙、洗衣刷鞋的技能。8、未经寄宿处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自离开寄宿处;未经允许,不准留宿外人。三、家长(监护人)的职责和义务1、需要在学校外寄宿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房东、学校、班主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2、积极配合学校和房东加强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教育。3、按照与学校、房东以及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四、校外寄宿生房东的职责和义务1、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同意学生寄住,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住房,不得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给学生居住。3、房东必须认真搞好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注意防火防盗,并防止其他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4、房东要加强对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消除管理的“空白点”。严格寄宿生食宿纪律,加强对寄宿生生活的指导、巡视和督查,实行晨、午、晚三次督查,随时注意学生状况,及时提供生活服务,处理不良情况。5、房东要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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