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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_新_在哪里

新制度主义_新_在哪里
新制度主义_新_在哪里

 [收稿日期]2006201217

 [作者简介]石凯(1972—

),安徽安庆人,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公共政策分析;胡伟(1964—),河南郑州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政治学、政策分

析和中国政府与政治。

① 在此期间,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主要代表人物主要有:G oodin ,1996;Grof man ,1989;Hall and Taylor ,

1996;Lane and Ersson ,2000;March and Olsen ,1984;Moe ,1990;Ostrom ,1986;Peters ,1999;Thelen and Steinmo ,1992;Weimer ,1995;Weingast ,1996.

新制度主义“新”在哪里

石 凯,胡 伟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200030)

[关键词] 政治学;新制度主义;制度;制度主义

[摘 要] 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到底“新”在哪里?这是任何一个从事新制度主义研究的学

者所不能回避的基本命题,也是任何一个想要了解新制度主义的人所最想认知的问题。本文

简要回顾了政治学中新制度主义的兴起,在重点阐释了何谓新制度主义的“制度”与“制度主义”的基础上,着重回答了新制度主义到底“新”在哪里这样一个理论命题。[中图分类号]D0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2826(2006)0520065205 一般而言,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社会科学关于制度研究范式的时间分水岭,因为这一时间从制度的一般研究开始发展为对制度主义的探索。之前的制度研究,诸如斯密的《国富论》、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不朽作品就是制度一般研究的重要代表。在制度主义发展时期,根据彼得斯的观点,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属于旧制度主义时期,在行为主义占据30年光景之后,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才开始兴起①。新制度主义学者强烈反对把政治分析的基石界定为行为,也不相信行为能够解释所有的政治现象。行为不可能发生在真空之中,而是镶嵌在制度环境内。只有发生在制度背景下的行为才能充分地被理解。正是在这样的背

景下,学者们大声疾呼:“重新发现制度”

(redis 2covering instit utions )、“回归国家”

(bringing t he state back in )与“回归制度”

(bringing instit u 2tio ns back in )。但“回归国家”似乎并无特别新颖之处,人们不应该简单地接受制度的一般定义,而应该使其发展成为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途

径。[1](P5-8)在与经济学、社会学的不断对话过程中,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应运而生并在20世纪90年代迎来了研究的黄金时期。因此,学者们纷纷惊呼:“新制度主义因更富有理论性与解释力而位于政治科学研究的中心位置”,“我们现在都是

新制度主义者了”①。自马奇、奥尔森在《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的组织因素》(1984)正式使用了“新制度主义”一词以来,在新制度主义大家族中,流派五花八门,其中以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社会学制度主义等三个流派为主要代表。

也许“我们现在都是新制度主义者了”有些言过其实,但其意主要在于新制度主义存在的重大现实意义。那么它究竟“新”在哪里?要科学地解答这样一个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要真正理解新制度主义的“制度”以及“制度主义”。也就是说,只有理解了什么是新制度主义的制度以及何谓新制度主义的制度主义观之后,方能更好地理解新制度主义到底新在哪里。

一、制度:新制度主义的界定

“制度”一词,人们耳熟能详,但至于什么是制度,却又莫衷一是。本文只是从新制度主义的视阈试图界定新制度主义者眼中的制度概念。

马奇、奥尔森认为,制度是社会组织的规则,它包括惯例、程序、习俗、角色、信仰、文化和日常生活中的知识。而政治制度是“依照行动角色与情境关系来界定适切行为的相关规则、惯例的集合体,即界定了行动情境以及在该情境中行动者的角色及其义务。”[2](P22、160)豪尔、泰勒指出,制度是嵌于各种政治、经济组织中的正式规则或非正式的程序、习惯、规范与惯例。它们既可以表现为宪政秩序,也可以是标准的官僚操作规程(t he standard operating p rocedures of a bureancra2 cy),还可以是工会治理惯例或者银商关系(bank2 firm relations)。[3](P938)迪马乔、鲍威尔将制度界定为“一种指导人类行为的意义框架符号系统、惯例与习俗等。”[4](P146)瑟伦、斯坦默主张,制度是建构政治行动者行为的正式组织、非正式规则与程序。一般而言,这些制度指的是整个国家与社会制度,它们界定了政治行动者的利益,架构了团体之间的权力关系。选举制度、政党体制结构、政府间关系和诸如工会类的经济结构、组织等形态都是它们的主要具体体现。[5](P2)斯坦默还指出,制度确立了政治博弈的规则,即谁能参与博弈与如何参与博弈……制度决定参与者的输赢。[6](P1)古丁认为,制度是一个经过评估、得到公认、稳定的且不断发生的行为模式。[7](P21)

如何剖析上述新制度主义重要代表的制度定义呢?下面,作者从两个层面加以分析。

第一,学者们大致从三个研究视角来概念化制度。(1)从结构视角来定义制度,将制度视为一种中观层面的行为结构。从这个视角上说,制度是在一段时期内所形成的、对个体行为以及个体间互动产生影响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可以是硬性的,如政府间结构、政党结构、工会治理结构等;这种约束也可以是软性的,诸如组织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而生成的关系网络等。通过这些约束,个体或组织在合作与竞争中可建构自己的、稳定的预期并为此提供便利。[8](P1335)这种制度观以豪尔、泰勒、瑟伦、斯坦默为典型代表。他们强调的是制度自身,主要关怀的是制度内容。(2)从政治行为视角来定义制度,将制度视为一种行为规则。从这个视角上说,制度是人类设计的、持久性行为的行为规制或行为模式的集成,以满足集体行动的目标,塑造一种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促进集体行为的相互适应与学习,降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这种制度观强调制度对行为的影响,马奇、奥尔森、迪马乔、鲍威尔和古丁等学者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3)从过程—结果视角来定义制度,将制度视为一种行为结果的转换机制。从这个视角上说,制度是将个体或组织

①P.Pierson and T.Skocpol,Historical Institu2 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Science,in I. Katznelson and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013334382.html,ler(eds.),Political S cience: S tate of the Disci pline,New Y ork:Norton,2002,p. 706;Paul Pierson,The Limits of Design:Explaining In2 stitutional Origins and Change,Governance:A n I nterna2 tional J ournal of Policy and A dminist ration,Vol.13, No.4,2000,p.475;Mark D.Aspinwall and G erald Schneider,Same Menu,Separate Tables:The Institu2 tionalist Turn in 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Study of Euro2 pean Integration,European J ournal of Political Re2 search,Vol.38,2000,p.1.

行为系统转换为特定结果的机制,即制度通过界定行为者的行为方法与方式来影响特定的行为结果。这种制度观以斯坦默为代表,强调制度对行为后果的影响。简言之,结构视角的制度概念,强调制度不是一种临时约束,而是个体或组织在一段时期内互动约束;政治行为视角的制度概念,强调政治行动的行为模式,而不是一种偶然;过程—结果视角的制度概念,不是强调制度在时间上的持续与在空间上的延伸,而是强调制度如何把个体或组织行为转译为政治的、经济的与社会的后果。[9](P59-60)三者相辅相成,不可截然分开。

第二,与旧制度主义的制度概念相比,新制度主义者赋予了制度更多内涵。例如,制度不再单纯是一种组织,而是组织(包括组织化的个体)的规则、程序与规范。、

正式制度,信仰与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制度不仅是宏观层面的国家制度,而且

。更为重要的是,制度不仅是一个组织形态,而且是影响甚至决定政治行为及其后果的结构、规则与机制。

二、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的观点

通过对制度定义的以上分析,新制度主义者对政治行为及其后果的关切程度不言而喻。那么,新制度主义者到底如何诠释这一命题呢?这一命题贯穿了新制度主义的全部领域,也是新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

对于这一基本问题的回答,是区分制度主义与非制度主义的必要条件。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新制度主义者在回答这一命题时竭力主张“制度攸关”(instit utions matter)。所谓“制度攸关”,一是“制度因其存在而攸关”,二是“制度攸关来自于它的外在影响力”。[10](P16)前者的制度攸关不言自明,具有结构特质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存在是影响政治行动的必要前提。后者的制度攸关包含着三个方面的涵义:(1)制度对政治行为的塑造或影响;(2)制度对政治后果的影响;(3)制度对权力、利益(偏好)与资源的影响。其中,最核心的是“制度建构了个人选择方式以及对行为的有效塑造”。[11](P34)无论是哪一个新制度主义流派,他们在诠释这三层涵义时都一致认为:制度影响政治行为进而塑造了特定的行为后果。因为:(1)制度界定了谁有权参与政治场域中的互动;(2)制度塑造这些行动者所采用的政治策略;(3)制度影响这些行动者的信念(如偏好)。[12](P15)不过,斯坦默认为,制度之于政治(政策)后果不是中立的。正如豪尔所申论,一方面,决策组织影响任何个体决策权力的大小;另一方面,组织位置也影响个体利益的界定。因此,

[13]

,

,“制度决定论”。在他们看,政治与行为,只有置于所发生的制度背景下才能被理解与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是惟一决定因素。正是这样多元的制度主义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就声称理性重于制度,而历史制度主义学派则认为“利益、观念与制度的结构性关系一直是历史制度主义的关怀核心”。[3](P942)那么,如何理解新制度主义“制度攸关”的核心思想呢?对此,古丁做了很好的演绎,他认为:个体或集体在追求行为目标时,通常受制于彼此互动所形成的环境;虽然这些约束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最后都将会形成“制度”,这些制度引导行动者的行为,同时也不断地被创造或塑造;行动者在受到约束的同时,制度也会给他们提供便利,以更好地实现预期目标;制度能够改变行动者的偏好、价值观与动机;制度对行为或行为选择的约束与便利,可以从历史进程中得到解释;制度是集体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过程,不仅生成了制度,而且是整个政治生活存续的基本动力。[7](P19-20)

三、新制度主义“新”在哪里

在考察了新制度主义者的“制度”与“制度主义”之后,我们就可以充分理解这样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新制度主义“新”在哪里?比较旧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并结合新制度主义“制度概念”与

“制度攸关”的宗旨,本文认为新制度主义“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正式制度到非正式制度。新制度主义者认为,现代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主要行动者当属各种正式的组织,如国家、政党、议会、官僚机构与利益团体等,它们主导着当代政治、经济生活。[14](P734)但是制度不再等同于政治组织,制度也被学者理解为在人类活动中长期形成的习俗、习惯、信仰与惯例等非正式制度,甚至被社会学制度主义流派解读为文化,从而大大拓展、深化了政治制度的理解。新制度主义者认为,非正式制度可以强化正式制度,有时候非正式的惯例还可能支配正式制度。

(2)从宏观制度到中观乃至微观制度

度主义时期,学者们主要致力于政府的正式制度和与此相关的宪法文件或法律研究,如运用历史比较方法、描述归纳方法与形式法律方法来讨论国家、主权、宪政体制与联邦制度等。新制度主义者则希望政治研究朝着与政治理论紧密结合的方向发展,而并非回到历史学的历史描述与法律学之法制的制度主义的传统中去。他们转而借鉴了经济学、社会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组织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来理解或解释中观层次的组织现象(如部门、次级部门、团体决策等)以及微观层次的个体行为(如理性算计等)。他们十分重视镶嵌在各种政治经济体系中建构人际关系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的程序、习惯、规范与惯例,从而打破了旧制度主义的整体主义观。也就是说,新制度主义不再从整体视角来比较、描述政治制度,而更多地从中观、微观层面来分析制度对不同层面的政治行动者的影响,如劳资结构、政府间关系、工团组织等。

(3)从静态的、独立的制度实体到动态的、嵌入的制度实体。制度因其结构性特征或作为人类长期活动的一种产物而具有相对稳定性。在新制度主义者眼里,制度不仅仅是一个不变的“东西”,而且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过,新制度主义主张,制度不再是完全独立的实体,而是嵌入特定的环境中,如“嵌于各种政治经济体系中建构人际关系的正式规则或非正式程序、习惯、规范与惯例”等;又如,历史制度主义流派的路径依赖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流派的制度互动观以及社会学制度主义流派的文化嵌入观点等。[15](P97-101)

(4)从结构主义到制度主义。旧制度主义倾向关注政治体系宪法意义或者正式意义上的结构特征,如总统制或是议会制,联邦制度或是单一制度等。假如人们能够辨别出某一个政治结构的显著特征,他们就能对政治系统行为做出预测,因为他们认为“结构实际上决定着行为”。而新制度主义认为,是“制度建构了个人选择方式以及对行为的有效塑造”。也就是说,在解释、描述或预测政治行为及其后果时,是“制度攸关”而不再仅仅强

。制度之所以攸关,是因为政治行为是镶嵌在制度之中,受制度制约或受益于制

。这些制约或便利主要体现在制

、利益偏好、资源与动机等行为的手段—目的与条件—规范。

(5)从偏好漠视到偏好重视。新制度主义在诠释制度与行为关系时,政治行动者的偏好始终被不同流派作为一个重要的中间分析变量,观念与制度、利益三者的结构性关系一直是历史制度主义流派的关怀核心,社会学制度主义流派更是把不同形式的价值观纳入其分析框架。对于制度变迁的研究,新制度主义认为,要么是因为价值观念的改变,要么是制度与观念之间的冲突。公共治理结构———不同个体的进出与政策工具的选择———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镶嵌在并支撑着政治价值观。

总而言之,从“制度”与“制度主义”的视角来看,与旧制度主义相比,新制度主义的确可谓是一个崭新的制度理论。它不仅拓展了制度的内涵与外延,而且提高了制度研究的解释力,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结构与行为”这一经典社会科学问题之争,并且使得制度回归了主流政治学家的视野,推动了行为主义向后行为主义的转变。诚然,在新制度主义发展过程中,依然需要走向新的新制度主义,因为“在新制度主义的若干文献中,不同分析途径在方法论上似乎没有交集,对于制度与政治(政策)之间的关系分歧显著,对于产生不同政治(政策)后果的制度也存在着差异”。[16](P17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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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转引自Sven Steinmo.Institutionalism ,Interna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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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linor Ostrom.New Horizons in Institu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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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Makes N e w Institutionalism N e w

SHI Kai ,H U We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and Public Affairs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0,China )

[K ey w ords] political science ;new instit utionalism ;instit ution ;instit utionalism

[Abstract] What makes new instit utionalism new is a basic p roposition no researcher of new in 2stit utionalism could avoid.This is also what people in ot her fields want to know t he most about it.The paper start s wit h a brief review of t he rise of new instit utionalism in political st udies.On t he basis of an explanation of t he “instit ution ”and “instit utionalism ”,t he aut hors dwell on what πs new about instit utionalism.

[责任编辑 刘蔚然]

新制度主义理论对学校组织发展的启示

新制度主义理论对学校组织发展的启示 摘要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拓展了制度的内涵与结构,将组织视为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强调制度环境,尤其是文化―认知层面的制度环境对组织的影响。制度环境要求组织追求合法性。组织趋同的制度变迁就是组织在制度环境中遵循合法性机制,追求合法性的结果。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的这些理论核心对于制度环境下学校组织的发展带来重要启示。 关键词:组织趋同;合法性机制;合法性;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 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理论的形成、拓展和理论综合三个阶段。以迈耶和罗恩、迪玛其奥和鲍威尔等为代表从宏观层面探讨制度环境与组织的关系,强调组织被动适应环境。后期托尔博特和朱克尔则拓展了制度影响的微观层面,研究组织在制度环境中的策略性选择。斯科特则对各制度学派的思想进行了综合,提出了综合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包括制度的结构要素、制度对组织结构和行为的影响机制、制度的变迁以及制度分析层次等。 本文将在探讨制度内涵与结构的基础上,对制度如何在场域层次上影响组织行为和模式的机制进行阐释,以期对学校组织的发展带来启示。

一、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中“制度”的内涵与结构 1.制度的内涵 制度作为新制度主义社会学研究的核心概念和制度分析方法的逻辑起点,在整个制度学派的研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 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学家理查德?斯科特综合了制度各派的代表观点,认为:“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与资源。”[1]在这里,制度是由符号性因素、相关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构成的体系结构,其中符号性因素是制度的核心要素,但相关的行动和物质资源也不可缺少。 2.制度结构的三要素 斯科特强调制度是一个具有多侧面的结构,包含三种类型的制度形态,而在一套复杂的制度体系中,这三种制度形态一般是同时存在的,他们共同构成了这套制度的基本要素,即规制性要素(regulative)、规范性要素(normative)和文化―认知性要素(culture-cognitive)。 规制性要素主要指那些明确规定的、必须遵守的规则。行为的合法性在于服从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具有强制性,伴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如果不遵守就会受到规则的制裁,组织或社会成员出于工具性逻辑而权益应对。除非获得其他要素的支持,否则尽管规则和制裁比较容易得到实施、效果也

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是是制度与经济的关系。其中,新制度经济学三个核心理论包括: 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 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 产权理论的主导思想:产权分配方式决定个体行为,因为它决定对个体的奖励和惩罚机制。以济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济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1999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了约14.31亿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公司于2005年初在境内成功发行了7.65亿A股,并于2005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0.21亿股,其中包括H股约14.31亿股,约占总股本的23.77%;内资股(A)约45.9亿股,约占总股本的76.23%。 产权比例情况: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47.2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76%,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8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6%,青岛国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18%,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3%,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98%,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84%,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0.59%,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53%。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各个公司持持有不同的股份,当然也拥有着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再例如其中的收益权,各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不同,因而收益也不同,但都享有其中的收益权。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的好处为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产权界定清晰是产权交易的前提。上例则体现了一种经济效率,不同产权结构经济效率不同。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主要内容是揭示交易费用的含义、决定因素和性质等问题。其主动思想为为各种交易类型找到合适的控制和监督结构。 其中交易费用由搜寻和传递信息成本,价格谈判的成本,拟订合同的成本,监督和执行合同的成本,防止第三方侵权的成本构成。

新制度主义主要三大流派

新制度主义主要包括社会学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等几个流派。各派之间差异很大: 1、理性选择制度主义 作为新制度主义三大主要流派之一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首先产生于美国国会研究,其原因是理性选择理论在解释政治现象时存在局限。理性选择理论假设个人是完全理性的,在这种假设下,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会导致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多数,即阿罗不可能定律,但在现实之中却存在一个稳定的多数,为了解释这种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人们转向了对制度的研究,从而形成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这一流派,诺斯被视为理性选择选择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个人层面探讨制度问题,以个人理性的假设为基础通过演绎方法来研究制度的产生、变迁和影响的规律。它仍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财富最大化,但这种追求是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进行。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产生的前提是合作,但合作往往是难以进行的,“囚徒困境”就被用来描述合作的困难性,交易成本的出现是难以合作的结果,合作产生于危机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和多轮博弈中,但危机情况和多轮博弈中产生的合作会遇到“搭便车”和欺骗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强监督,加强监督就会产生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制度就成为必需,制度的作用如温加斯特(温格斯坦)所说为行为者提供积极的激励和消极的激励,使行为者遵守制度,从而实现行为者的自我实施,进而实现制度的自我实施。 2、社会学制度主义 社会学制度主义,是从社会学组织理论中发展出来的,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其出现的时间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末,代表人物主要有詹姆斯?马奇,约翰?奥尔森。在他们的著作《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中对以行为主义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学提出了批评。社会学制度主义具有三个主要特征:倾向于比政治科学家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强调制度行为的方式是通过提供行为所必不可少的认知模板、范畴和模式,而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制度就不能解释世界和其他人的行为;采用某一制度,是因为它提高了组织或其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 理论基础:建立在社会人的假设基础之上——区别于单纯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强调义务和责任,但也没有忽视人的自利特征。个人的政治行动受到制度、习俗、惯例的规定和制约,不完全是理性选择的结果。个人的偏好不是既定的,政治和社会制度能够影响和塑造个人的性格、偏好以及行为方式等。 3、历史制度主义 历史制度主义是西方政治科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制度主义流派,它产生和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对六七十年代盛行的行为主义和宏大理论的反动。历史制度主义主要批判地吸收了结构——功能主义一些观点,吸收了比较政治学中的政治发展理论。 历史制度主义冠之以“历史”,因为这一学派认为历史是克服人类理性局限性的一个主要途径;之所以又是“制度主义”,因为他们注重以制度为核心来考察历史,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中心来分析历史。在历史制度主义那里,制度是扎根于政体的组织结构或政治经济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惯例、规范等,它们包括宪法规则、官僚标准的执行程序等。 彼得?豪尔和罗斯玛丽?泰勒在《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中指出,历史制度主义具有相对明显的四个特征: 第一,历史制度主义倾向于在相对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与个人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二,历史制度主义强调在制度的运作和产生过程中权力的非对称性; 第三,历史制度主义在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时强调路径依赖和意外后果; 第四,历史制度主义尤其关注将制度分析和能够产生某种政治后果的其他因素整合起来进行研究。

新制度主义与管理1

新制度主义与管理学 在新制度主义与管理学这一章,作者首先对社会学上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及其相关的组织理论和环境理论进行了梳理和介绍,然后将新制度主义与组织联系起来,对合法性在管理学研究中的意义和如何依据合法性做出策略选择进行了分析和概括。读完本章节后,我着重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 1.“新制度主义”新在哪里? 在新制度主义出现之前,早期制度学派认为组织是一个为了完成某种任务而建立的技术的组合体(韦伯的理性组织模式),同时组织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能够与周围的环境相互作用(塞尔兹尼克)。此外,在20世纪60年代盛行的“权变理论”认为组织的最佳结构取决于一个组织具体的环境条件、技术、目标和规模等等。然后在前述理论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新制度主义理论。梅耶和罗文从现实现象的观察中提出了与权变理论相反的观点:为什么不同的组织会有类似的内部制度和机构?,由此,他们得出不能仅从技术环境的角度来解释组织现象,而是要考虑企业的制度环境,即一个组织所处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观念制度等等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 早期与新制度主义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1)早期的组织研究强调环境的技术方面,即关注组织生产产品和服务的环境。研究者往往从狭义上把环境等同于生产过程所必需的知识,比如输入的可预期性、有关因果联系的知识、研究过程的可分析性等,并且认为是技术塑造了组织的结构;而新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环境,即一个组织所处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观念制度等。(2)早期研究技术环境重视效率,要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生产;而新制度主义要求企业运用正确的结构和程序,“形式上”要正确,要与制度环境“同行”,要服从“合法性”机制,采用那些在制度环境下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这些形式和做法对组织内部运作是否有效率。因此,新制度主义最大的“新”在于:改变了人们将组织环境

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视野下的教育组织研究

一、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塞尔兹尼克是较早明确地对组织进行制度分析的学者。他认为,组织不是实现既定目标的机械工具,而是受其环境和成员影响的有机系统。在适应社会环境的自然过程中,组织也成了一个充满意义和价值的制度化组织(institution)。不过,尽管塞尔兹尼克强调环境影响,但他的分析主要停留在组织层次,将组织本身视为一种制度。与此相对,以迈耶(JohnW.Meyer)和罗万(BrainRowan)1977年发表的 《制度化组织:作为神话和仪式的正式结构》[1] 为标志的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则将 组织环境看作制度要素,认为环境中的规则、规范和信念解释了组织是什么,并规定了组织该怎样行动。由此出发,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区分了技术环境与制度环境,强调正式组织结构不仅反映了技术需求和资源依赖,更体现了各种习以为常 的社会事实的合法性要求。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又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与完善: 其一,从模糊解释到框架明晰。早期的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未能清晰地指出符号系统、文化制度以及心智模式等因素,是通过何种机制限制或决定组织选择的。1983年迪玛奇奥(PaulJ. DiMaggio)等人的研究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他们 在解释组织同形问题时提出了各种制度性因素影响组织选择的三种机制:强制、 规范和模仿。[2]此后,斯科特(RichardW.Scott)又进一步发展了包含 规则、规范和文化/认知这三个维度的综合框架。 [3] 另外,新制度主义理论框架的不断清晰还表现为制度环境构成要素的不断完善。与早期理论把国家和专家视为制度环境中的支配者不同,晚近的制度理论也开始关注诸如私营企业、政治利益群体、家庭等行动者的作用,尤其是突出了制度环境中的市场力量,主张兼合政治和市场来分析组织 ①本文系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 “中国近现代学校组织结构变革研究”和十一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当代中国教育转型研究”的子课题“教育转型中的制度问题研究”的初期研究成果。作者简介:陈学军(1978-),男,江苏兴化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 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视野下的教育组织研究 陈学军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要]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与教育组织研究存在着相伴相生的关系。一方面,前者的很多概念和观点是藉由后者而得出或加以求证的;另一方面,后者又借助前者获得了一种新的理论视野。这种新的理论视野关注组织同形、松散结构以及制度和组织的变革等问题,但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在凸显环境、历史和认知因素在教育组织分析中的重要作用时,也存在忽略微观基础,淡化批判意识以及缺乏实践关联等不足。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组织社会学;教育组织研究中图分类号:G4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8)07-0022-05 ①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综述.doc

因素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以及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来分析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其中,人的因素是指他对人的行为的两个假设: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与特定交易有关的因素指的是: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而交易的市场环境因素指的是潜在的交易对手的数量。诺思则主要从商品的多维属性信息不对称,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决定因素分析主要是针对事后的交易费用的形成。诺思关于商品和服务的 多为属性与信息。 威廉姆森根据所有者拥有产权的完整性或残缺性把产权分为三种形式,即私有产权,共有产权和国有产权。他还对共有产权的过度利用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分析了共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转变的必然性。他认为,②简单的治理结构能够有效的应付简单交易的需要,然而,随着合约风险变得错综复杂,简单的治理结构就会面临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转向更为复杂代价也更高的以专断取代规则的治理结构是企业增值的源泉。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

织》一文标志着企业产权理论的形成。该文分析了了古典业主制企业剩余索取权,监督权和经营决策权安排给企业主,为什么是最优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解决企业内部的监督者激励问题,提高企业绩效。同时还指出,只有报酬严格按照个人生产力进行分配,才会对个人投入产生足够的激励。 巴泽尔将产权理论应用到其他领域,他还具体分析了反垄断侵蚀、产权和盗窃的关系、发明创造方面的产权问题、价格信息方面的产权。他指出,③消费者与竞争者能否按照价格买卖产品,这种能力取决于他们自己能否签订并履行适当的合约。如果合同成本过高,买卖双方按竞争性价格所得到的产权很可能就会丧失,掠夺性定价者就可以趁机攫取垄断权力。 二、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部分,其代表人物是诺思(Douglass C. North)。他将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重新作出了解释。他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有效率的产权结构是经济活力的源泉。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其功能是弱化偷懒和搭便车的道德风险。它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历史上国家的不稳定性即国家的兴衰。 他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从中世纪的庄园制度开始分析西方在兴起过程中制度的演化。他认为:④当所有权还是不

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一)知识讲解

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一) 本文试图对当代西方经济学发展中的现实主义运动进行考察,尤其关注了该运动中较有影响的制度主义思潮,并对这场运动所体现出的各流派的最新动向和发展趋势进行着力刻画。在这种背景下,以现实主义理念为线索,以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为切入点,回顾中国经济学20年发展所取得的理论成就和不足,并揭示中国经济学在探索和解释中国改革和发展两大现实问题方面所体现出的现实主义精神和经济学本土化的努力,从而试图对中国经济学在21世纪的发展作出前瞻性的思考。关键词现实主义制度主义经济学本土化作者张建伟,1971年生,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在国外最近几年的有关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中,"经济学与现实"、"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经济学帝国主义"等问题的讨论引起学术界的关注,这实际上反映了经济学界对经济学理论自身解释力的反躬自省,也透露出世纪之交的经济学正面临着一个"范式转换"的前夜。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在世界性的经济学现实主义潮流的背景下,讨论中国经济学在关注现实问题方面的本土化努力也就提上了日程。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史来看,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运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自"李嘉图恶习"在经济学界存在和产生影响以来一直沉沉浮浮、曲曲折折地发展着(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旧制度学派的出现曾使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出现过短暂的高涨)。在当代,现实主义运动随着二战后经济学形式主义化的日益加重,也在60年代初出现回潮。以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为标志,制度主义作为现实主义运动的一面旗帜,正引导着现代经济学去探索更加纷繁复杂的"真实经济世界"。当今现实主义运动潮流中的制度主义、演进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起作为与主流学术秩序相对抗的异端派别,倍受国际学术界瞩目。这支在主流学术体系的周遭生长出来的现实主义的学术思潮的纵深发展,正在规范的意义上对各种理想主义、空想主义、抽象模式所蕴含的"市场神话"、"国家神话(政府神话)"、"私有产权神话"等理念产生强有力的冲击,从而使主流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放宽假设,修改前提条件,引进新的分析工具、拓宽研究领域。从这种意义上说,现实主义思潮的勃兴也许暗示了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向,值得关注。在现实主义运动中,这些相互交叉的学派的学说包括:不确定性经济学、非线性经济学(混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组织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史学、演进经济学、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兴古典经济学等。它们的名称各异,但在对现实的关注方面却表现出相似的理论倾向,即,将经济学重新拉回到"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状态。一、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运动(一)"为经济学而经济学"的形式主义:当代主流经济学的窘境20世纪50年代,弗里德曼(中译本,1991)倡导实证经济学分析方法,他认为,经济理论的全部意义在于,能否对尚未观察到的经济现象作出合理的预测;与理论假设有关的问题并非是它们在描述方面是否现实(因为它们从来就不现实),而是分析逻辑本身;某一理论越是杰出,它的假设就越超脱现实。他的这一看法对当代经济学的形式主义思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当代经济学已经害了"形式主义病"。美国学者艾克纳(中译本,1990)指出,当代主流经济学除了建立在一系列形而上学的、从而非科学的公理基础上的一系列演绎推理而外,几乎一无所有。它只是在大学的象牙塔中构思出来的"逻辑精品"。一些经济学家对经济学的形式主义的泛滥深表忧虑。1991年由12位著名经济学家组成的"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大学的研究院正在费劲地培养一代技术高超、但对现实经济问题一无所知的"低能特才"者

浅析新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及流派

2008年 第9 期 WWW.W8818.COM252 2008.9.学术探讨 浅析新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及流派 文/王珍珠 摘 要:新制度主义是当前国际社会科学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其主要研究领域涉及到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本文简要分析了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并进一步介绍了新制度主义的三大流派: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 关键词:新制度主义;背景;流派 中图分类号:C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08)9-0252-01 一、新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 在探讨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产生背景这一问题上,国内有两位 学者的意见较有参考价值,一位是朱德米,另一位是何俊志。他 们认为从理论渊源上说,要探讨新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必须结 合整个西方政治理论的发展脉络来进行。政治学关于制度的研究 最早应该追述到公元3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对城 邦制度的研究首开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先河。从此,政治制度一直 是政治学家研究的对象,早期如柏拉图对“理想国”莫尔对“乌 托邦”、安德里亚对“基督城”社会制度的研究,近代如圣西门的 “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社会”、洛克的政府制度、卢梭的直 接民主制度、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制度、联邦党人的联邦社会制 度、马克思关于生产力运动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制度)运动等等,这 些都体现了政治学家关于制度设计的智慧。传统制度研究在现代 资本主义社会体制基本稳固的前提下开始受到两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来自于政府公共政策研究的挑战。政治学家开始把关注政 治现象的焦点由制度建构、制度解释、制度设计转向了公共政策, 即具体的政府过程研究上去;第二个挑战来自于研究方法的挑战。 20世纪30、40年代西方政治学发生了一次范式转换——行为主义 革命,即政治学家由于受到自然科学的影响,已经不再满足于政 治学中的宏观、静态、规范、描述式的研究方式,在批判传统制 度研究主要从逻辑上推演并建构政治制度,在语言符号上充满了 价值描述和评估,忽略了个体在制度建构中的作用的基础上,行 为主义决心将政治学建构为可验证、可量化、动态的科学。1984 年,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在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发表了 《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一文,对政治学研究的现状提 出了批评。马奇的论文宣告了新制度主义的诞生。新制度主义既 强调政治社会背景的重要性,也强调个体角色的动机,因而制度 具有独立性和连贯性,制度不仅受制于背景也改造背景,制度影 响微观个体而产生政治结果;政治不完全是功利计算的结果,人 的行为有时候受符号、象征、道德、信条等影响;历史并不必然 与当时的制度相适应,制度往往落后于历史发展,历史有时候具 有对政治的无效性等等。此后,新制度主义的研究便一发而不可 收拾,到本世纪初,作为一个理论流派的新制度主义日益成熟。 二、新制度主义的流派及其观点 新制度主义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派别,其内部流派众多。本文 引用彼得.霍尔的观点将新制度主义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 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三大流派。 (一)历史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就是以制度为核心考察历 史,以国家政治制度为中心来分析历史。其核心要点即是路径依赖。广义上来说,路径依赖是指前一阶段上的事件可能会对后一阶段的事件产生某种影响和制约的作用;狭义的路径依赖则归因于“回报递增”,认为某种制度模式一旦上了轨道之后沿着同一道路继续发展的可能性增大,这是因为该制度提供了比其他制度更 参考文献: [1]郭毅,徐莹,陈欣.新制度主义:理论评述及其对组织研究的贡献.社会.2007.1 [2]余宜斌.政治学:从旧制度主义到新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研究.2007.7[3]祝灵君.政治学的新制度主义:背景、观点及评论.浙江学刊.2003.4[4]魏姝.政治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南京大学学报.2002.9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大的收益。历史制度主义有四大表现:时间顺序的重要性、政治制度的惯性、政治过程的偶然性和政治制度的继承性。(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把“经济人”的假设应用到制度研究中,从“经济人”的假设出发,认为个人行为是基于个人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因此制度被看作是个人行为的结果。理性制度主义主要有三大结论:1、理性制度主义把政治视为集体行动的困境,当每个个体采取行动以实现个人偏好的最大化时却可能产生对集体而言为次优的结果,造成这种两难的原因是缺乏推动人民合作以实现集体目标最优的制度安排;2、制度的存在就是因为它具有保障个人需要和减少这种保障费用的功能,在政治交往活动中行为者相互达成契约,形成规范,目的是从合作中获得收益实现双赢,制度的创造及其变迁就是相关的政治行为者之间战略互动形式;3、制度影响政治行为者之间战略互动形式。(三)社会学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反对传统组织理论把制度和文化截然分开的做法。认为现代组织所使用的规范、规则、程序就是特定文化的一种实践形态,并试图解释为什么组织采用特定的制度形式、特征或象征符号。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核心是组织采用特定的制度安排是因为他们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得到正面评价与认可,人也同时是社会人,个人的政治行动,不完全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是受到制度的规定和制约。 结语:新制度主义关于制度的讨论触及到了一系列政治学中关键的理论和经验问题“制度与人类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社会背景、文化和规范重要吗?制度能起什么作用?它们能决定行为或者激发某些行动方针、步骤吗?它们是追求公共利益还是自利团体和个人的工具?”正是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了关于新制度主义的讨论,使这一新的研究取向日益丰富和完善。与此同时,学者们也开始指出这一研究取向存在的问题:例如新制度主义更多地关注制度对政策及其他政治选择的影响,而没有为制度的形成与变化提供充分的解释;其次,新制度主义各分支在方法论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对“制度”概念的测量与验证问题。新制度主义各分支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无法证伪”的可能性,即当制度没有被遵循时,新制度主义往往辩解说那是因为制度还没有完全发展,或者说任何制度都允许某种程度的偏离,这使得“制度影响个体的行为选择”的假设无法证伪。尽管如此,新制度主义还是在批判行为主义的基础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政策结果、政治生活的新视角,而政治学的发展恰恰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实现的。

新制度主义与行为主义研究方法比较

新制度主义与行为主义研究方法比较 摘要:行为主义和新制度主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学主流研究方法。而从一般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都只侧重于政治系统运行的不同环节或过程。这两种分析方法在理论上和分析中的局限性都与它们在系统过程中的侧重点不同息息相关。行为主义重视个体行为的决定性,就必然会忽视制度本身的作用;新制度主义立足于研究复杂制度的系统转换过程则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其研究的科学化程度。 关键词: 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论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在对传统政治学的批判过程中形成和发 展起来的。所谓行为主义政治学方法,简要地说,就是以人类的政治行为作为基本分析单位, 运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对各种类型的政治行为作经验的实证分析,使政治学成为一门可以用经验验证的、能预先用科学方法进行预测的学科。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行为主义政治学主要体现为两个大的方面:第一,针对传统政治学的意识形态倾向,行为主义政治学提出了“价值中立”论,主张政治学研究必须“价值中立”,而且政治学研究可以达到“价值中立”。第二,针对传统政治学方法思辩和抽象推演的特点,行为主义政治学提出了政治学唯实论的研究方法,实证方法是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第二面旗帜。 20世纪80年代,西方政治学有选择地吸收了传统政治学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成果,兴起了一股新制度主义思潮。新制度主义认为,虽然政治行为、政治选择受到了制度的约束,但制度只是影响人们行为的核心因素(或者重要因素),并非决定性因素。新制度主义着重解释性理论研究,把制度变量纳入理论框架,研究变量呈现多元化,制度对个人、群体行为的影响需要进行深层的考察和变量的分析,考虑路径依赖的因素,注重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变化,通过归纳法的应用形成成熟的经验理论,再进一步应用到跨国研究或者别国的比较研究中去。特别是新制度主义还做了将制度科学化的工作,主张提出新理论,对新理论进行验证,并且要构建新框架来验证新理论。新制度主义拓宽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 新制度主义和行为主义是当代西方政治科学的两种主流研究方法。政治学研究方法在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变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伴随着制度主义和行为主义的此消彼长、起伏跌宕而展开的。从理论发展的观点看,这两种方法在分析研究的逻辑、研究对象、理论基础等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互补关系。下面对新制度主义与行为主义研究方法从系统论角度作一下比较: 一、从一般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行为主义关注政治系统的输入和反馈过程,新 制度主义着重于政治系统的转换过程 行为主义与新制度主义在建立自身理论体系时的出发点是相的——以批判对方在理 论分析方面的缺失作为基础。行为主义认为自己的理论比制度主义更为科学、更具有学术价值;而新制度主义则认为行为主义脱离实际政治过程、对现实政治的逻辑分析过于简单。从一般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二者对对方的批判源自于学者们有限的视野,即他们站在系统分析的不同环节所形成的看法,虽然有各自的道理,但是也都有见木 不见林的片面性。实际上它们都只是整体系统研究的组成部分。行为主义重视个体行为在制度的系统输入过程中的决定性,忽视了制度本身的作用;而新制度主义则立足 于制度研究,着重于制度的系统转换过程。根据新制度主义的理论,制度就是一个系统,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行为主义和制度主义实际上是侧重研究政治系统过程的不同环节:一个聚焦于政治系统的输入过程,一个强调政治系统的转换过程。 行为主义认为政治科学就是研究人的政治行为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行为主义认为政治行为的规律通常表现为以下这样一个过程:(由于环境的刺激)产生人的需要y 由需要产生动机y经过价值判断和决策,确定目标y形成政治态度y引发政治行为。一般政治行为基本上都是遵循这一规律。因此行为主义以个体行为为分析单元,并在个体

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与综合_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角

2006年第3期 双月刊 总第156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JOU RNAL O F ZHON GNAN UN I V ER S IT Y O F ECONOM I CS AND LAW №.3.2006 B i m on th ly Serial№.156制度变迁理论的比较与综合 ——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角 孙圣民 (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100) 摘要:从经济人和社会人的基本假设、方法论和制度变迁动力与方式异同的角度,对新制度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和综合,得出以下结论:可以坚持经济人基本假设,将经济理性看作是个人学习与外部环境的互动来考察,将文化、伦理、社会性等作为结构和环境等制约因素,引入到对经济人的分析中;诺斯和马克思理论中的制度变迁动力说,都表达了对学习和知识存量的重视;两种制度变迁动力说,各有其适应的层次和范围;自然禀赋等非制度因素对制度变迁的影响不可忽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5230(2006)0320030205 正统经济学视制度为既定的,通常不研究制度和制度变迁,但其他许多经济学流派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或层面上研究了制度及其变迁,创立了相应的制度变迁理论。其中以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变迁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最为典型。本文将对两种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比较分析,并对二者的可沟通之处进行讨论,力图从基本假设、方法论和制度变迁的动力和方式等角度尝试对两种理论进行综合。 一、有限理性经济人和社会人假设的分析 1.诺斯的有限理性经济人假设 诺斯从个人主义方法论出发,在自己的分析中,始终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并在“行动集团”和“经济人有限理性”两个方面寻求突破。首先,诺斯借鉴马克思的观点,指出用共同利益来“团结”经济人,以此来解释大集团行动[1](P68—69)。另一方面,他摒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完全理性的假设,坚持并逐渐发展了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诺斯试图通过对人认知模式的研究,将经济人的假设再次“微观化”、“精致化”,并试图在自己经济人的基本分析单元内,将唯物与唯心的哲学观进行一次综合。“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认知模式(m en tal m odel)去阐释周围的世界。这些认知模式一部分源于文化,由知识、价值观以及行为准则在代际间传递而产生,而这些知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在不同民族和 收稿日期:2006203221 作者简介:孙圣民(1975—),男,山东鱼台人,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级博士生。

历史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的特性

历史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的特性Thelen与Steinmo认为,历史制度主义具有几项一般性特征,分别是重视居间性制度(intermediateinstitutions)对政治策略的塑造,认为制度可以构造社会之中相互竞争的集团的权力关系,并关注既定制度性限制因素之下的政治活动和政策制定过程。就社会学制度主义而言,倪志伟(Victor Nee)指出它的分析核心是“受到约束的选择”(choicewithin c onstraints)概念,即把制度界定为对社会关系予以规约的交互性规则或规范的网络。此文由才子城毕业论文网搜集 新制度主义各流派在偏好形成的问题上存在明显的争议。偏好作为现代经济学对于个体行动者“理性经济人假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理陛选择理论分享。例如,理|生选择制度主义所理解的经济人是一个目标明确、行动果决并使其私人价值最大化的能动者,政治活动被看作个体偏好通过讨价还价、协商、联盟及交易等过程所汇聚成的集体行动,因而个体行动者均具有先在的欲求和偏好,以此来决定他们合意的目标并实现预期的结果。然而,一些新制度主义者指出,政治行动的“利益和偏好产生于行动的制度性背景之下”。因此,Shepsle 为代表的部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认为某些偏好也可能是内生于组织之中的,重视结构与程序等制度眭因素对个体偏好的影响。社会学制度主义者更是明确指出,不存在抽象的理性行动者,人们的偏好并非被简单地给定,合理性(rationality)这一概念本身就是由社会和历史建构的。根据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解,制度性背景不仅影响行动者的策略,也塑造着行动的目标,如果缺乏对背景因素的认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自利行为假设则完全是空泛的。 新制度主义各流派在更深层次的社会本体性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化约论(reductionalism)认为政治现象应被理解为个体或集团行为的聚集,其偏好和权力都是外衍于政治系统的,并取决于他们在社会和经济系统中占据的地位。效用论(reductionalism)认为,政治事件应被描绘为基于算计所做决策的结果,人类生活或政治生活的特质就是审慎的决策制定。同这种对人类行为、政治生活及社会构成的观点形成对立的是,很多研究者反对静止不变的和普遍一致的人性观,认为政治行动者具有灵活性,易受影响且富于变化,并由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所塑造。一般而言,以上两种理解人类行为的方式,以及将制度要素同人类行为予以结合的认识方法,分别对应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的“后果逻辑”与“适宜逻辑”。在此基础上,有研究者提出算计途径与文化途径作为两种具有社会本体性意义的制度分析方式,分别构成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理论基础,而历史制度主义实际上并不单独具有另外两个新制度主义流派分别占据的社会本体性。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doc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 1 常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 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 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 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 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 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

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 ”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 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 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 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 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 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企业理论 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1 从新制度主义看历史制度主义及其基本特点_赵晖

社会科学研究 2003年第4期 从新制度主义看历史制度主义 及其基本特点 赵 晖 祝灵君 摘要 新制度主义是作为对传统制度研究的继承以及对 行为主义革命 的反动而出现的一种政治学研究范式,历史制度主义是这种范式中的一个研究派别,它以新制度主义的基本思路对历史的发展进行比较研究,从各国历史发展和比较的过程中去探求制度变迁的不同过程,寻求在稳定的制度安排下政策变化的根源,以及政治制度与政治观念的互动作用,以解释在特定制度局限下观念变革如何能导致政策变化。作为一个派别,历史制度主义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特点,因而历史制度主义对政治学研究也有独特的贡献;当然,历史制度主义也存在一些基本的理论缺陷,主要表现在分析问题过程中的滞后性,在预测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逻辑上的 事后描述 以及 观念 解释的模糊性上。 关键词 政治学研究范式;行为主义;新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 中图分类号 D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4769(2003)04-0024-06 一、背景分析:从新制度主义 到历史制度主义 政治学关于制度的研究最早应该追述到公元3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制度的研究,首开政治学制度研究的先河。从那以后,政治制度一直是政治学家研究的对象,如柏拉图的 理想国 社会制度;莫尔的 乌托邦 社会制度;安德里亚的 基督城 社会制度;圣西门的 实业制度 ;傅立叶的 和谐社会 ;洛克的政府制度;卢梭的直接民主制度;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制度和联邦党人的联邦社会制度、马克思关于生产力运动最终导致生产关系(制度)运动等等,这些都体现了政治学家关于制度设计的智慧。古典意义上的制度研究方面主要体现在对法(公法)、体制(民主与专制)、组织(政府权力分配)等领域;近代以来,制度研究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开始包括对国家宪法、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政权机构内部机制、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等领域。总的说来,研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分析政治形式与政治原则之间的关系,即如何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种政治形式来实现某种政治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几乎所有的政治学研究都是制度研究。 作者简介 赵 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祝灵君,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1。

制度经济学重点整理

1.制度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表现为风俗习惯、法律规则和组织机构并由意识形态所维系的综合体系,其中财产所有权是基础。交易是基本分析单位。新制度经济学基本假设(1)经济人假设: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2)有限理性假设: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这时契约的选择和制度的安排对于个人实现最大化利润就至关重要了(3)不完全信息假设(4)机会主义假说:机会主义倾向指在非均衡市场上,人们追求收益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是对古典主义的深化、发展、扬弃。(5)正交易费用(6)不确定性(7)正交易费用(8)外部性 2.旧制度经济学(1)凡勃伦,区分了追求使用价值的生产和追求利润的生产;企业家和有闲阶级统治社会;科学家、工程师等是社会的主要贡献者;两者之间的斗争结果将是商人统治,其必然导致军事霸权、殖民主义和垄断保护。(2)康芒斯:经济社会是一个关系网,分为生产集团和消费集团;相互之间有冲突、矛盾;政府可以作为调节经济利益集团、经济权力集团和个人之间矛盾的中介;法律居先于经济,法制可以消弭资本主义的矛盾和缺陷(新古典:市场均衡力量可以产生和谐;马克思:阶级斗争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灭亡)(3)米切尔。认为凡驳伦为制度主义奠定了哲学和理论基础,但他过于依赖那些没有被经验证明的推测;统计学可以为凡驳伦的开创性工作提供坚实基础。研究纲领:凡驳伦:金钱经济与实业经济两分法。康芒斯:法律、产权和组织之间的关系。 3.新的制度经济学:加尔布雷斯1.企业理论:权力结构分析:批判“传统智慧”、依赖效应、技术结构阶层:专家能够使用现代生产和营销技术;对企业的生存、成长、规模感兴趣,对利润不甚关心;股东人数众多、股权分散、专业知识不足2.“二元体系“的企业理论:经济分为”计划部门“和”市场部门“,大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利润最大化假定不适用于大企业;积极目标是公司的增长3“结构改革论”:(1)改革权力结构提高市场体系的权利,减少计划部门的权利(2)实行“新社会主义”:收入和福利平等化、形成新的信仰体系。 4.新旧制度主义的异同:(1)相同点:都强调制度分析,舍弃个人主义分析:从市场之外找出影响经济的因素,都承认资本主义弊端是制度因素所引起的;都主张国家干预经济;(2)不同点:时代背景不同,垄断程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更加系统;新制度主义政策目标和内容更具体;新制度主义受凯恩斯主义影响 5.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核心,是经济交换活动中非生产性支出,是人们竞争经济剩余的制度维持与改变的支出。其产生标志着新制度经济学的诞生;(1)交易费用的性质:1、交易费用是一种机会成本2、是经济主体竞争社会剩余的资源耗费3、交易费用是预防、减少经济活动不确定性危害的必要支付4、交易费用是确保、追索应得权益的支出(2)存在原因:1、有限理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人们建立不同的经济组织,选择不同的合约形式都是为了弥补个人在外界事物不确定性、复杂性时的理性的不足,由此付出的代价构成了交易费用2、机会主义(有限理性、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3、不确定性:为了减少不确定性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人们就追求一种“确定性“,产生成本。4、资产专用性(地理区位固定特性、人力资本专用性、物质资本专用性、特定契约服务专用性、名牌商标生产的专用性)(3)诺斯对交易费用原因的分析:1、商品和服务的多维属性2、信息不对称与人的机会主义动机3、分工和专业化程度(4)计量:单个企业,交易费用=总收益-生产费用-会计利润;全社会,交易费用=GDP-生产费用-会计利润;技术,边际量可以确定,计量交易费用也是可能的 6.对交易费用的比较分析:新古典完全竞争假定认为经济利润为零,不存在交易费用,因此无法说明政府等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的理由。政府依赖从生产部门和家庭部门转移过来的税收维持运转。马克思经济理论认为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为物质生产部门所创造。非物质生产部门和政府等机构为生产活动和交换提供条件,但不创造价值。政府等公共生产部门依赖社会收入的“二次分配”而生存。但他没有系统研究交易费用,但具有兼容性。 6.产权是人们因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排他性权利集合,产权的内容就是权利人对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权能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依法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以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增加物质财富,满足所有人与非所有人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7.产权和人权:因为资源是稀缺的,产权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不存在排他性与竞争性。 7.产权的形式:(1)私有产权;将资源的使用、转让以及收入的享用权界定给一个特定的人,他对这些权利的使用不应受到限制。(2)共有产权;某人对一种资源行使权力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被称为共有产权。原因;1、建立和执行资源排他性权利时出现了与其价值相比过高的交易成本2、在特定区域内由政府颁布法规或由政府强制执行契约的交易成本很高。 8.产权的特性;(1)排他性:某一交易主体在行使对某一特定资源的权利时,排斥了其他交易主体对同一主体对同一资源使用相同的权利。1、集体对个体独享的排斥2、内部成员排斥外部成员3、使用过程中的排他性(是由对稀缺资源使用上的竞争性引起的)(2)可分割性:特定财产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根本上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3)可交易性: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手或让渡(是产权的内在属性)(4)产权的有限性:产权的行使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这意味着产权不可能是百分百完全的,总是”残缺的“(习俗和道德观念的限制、法律和规章政策的限制、别人产权对自己产权的限制)(5)产权的明晰性:为了建立所有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产权明晰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产权的明晰是相对的,没有绝对明晰的产权。产权的明晰需要费用和一定的制度安排。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市场机制有效运作的基本前提。 9.共有产权存在原因:1、在一些邻域建立排他性产权制度的费用太大2、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在一些邻域建立排他性产权制度很困难;3、在一些建立排他性产权制度不利于资源的有效使用(但”拥挤“现象又会导致”公地悲剧“) 10.产权的功能:(1)激励与约束功能:激励功能通过利益机制得以实现,界定了产权就能使主体为了自己的相应利益而努力行使产权功能;产权关系既是一种利益关系,又是一种责任关系,产权的约束功能表现为产权的责任约束。(2)外部性内在化功能: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的同时同意他以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使的权利。产权具体规定了如何使人们受益,如何使之受损,以及为了调整人们的行为,谁必须向谁支付费用。(3)资源配置功能:产权安排或产权结构直接形成资源配置状况或驱动资源配置状态改变或影响对资源配置的调节(4)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5)收入分配功能11.科斯定理:一、在市场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制度安排对资源配置没有什么影响二、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分配状况影响到资源的配置效率:一种初始分配可能优于另一种初始分配三、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某种权利界定明确的初始分配方式比任何通过交易可能达到的状况都要好(此时用法律手段对产权进行界定和分配可以提高和改进社会福利,比任何通过市场交易的自发行动所能达到的都要优越;政府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近似地比较和选择不同的产权界定的社会福利效果,同样也意味着政府可以公正和无偏地采取行动) 12.产权界定的三种方式:(1)市场交易(2)企业界定:企业自愿合并(3)政府界定 13.由于存在交易费用,产权的市场交易就受到限制。市场交易可以改变资源配置的结果只有当市场交易的成本之高超过产权重新交易得到的收益时,交易才会停止。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条件下,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的产权安排就是最佳界定。(在自愿交易成本很高时,客观上就产生了用政府、法律来界定产权的要求,但政府、法律界定产权也是有成本的,并不是所有的用市场交易不能界定的产权都能够用政府的形式界定) 14.契约是指几个人(至少两人)之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意在做什么,它是一种产权界定方式,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现代经济学中的契约实际上是将所有的市场交易看做一种契约关系,并以此为分析基础。.契约的产生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学逐渐成为一门契约科学。 15.现代契约理论:1、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导致完全契约难以实现原因: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承担风险、能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避免各种可能出现的纠纷、根据不同的任务能够明确给予不同的报酬这些都不现实)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目标,根本原因在于:信息成本的存在、契约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不完全契约理论:产生原因:有限理性、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语言使用的模糊性、市场的异质性,且人有追求垄断的倾向 16.契约原则:(1)社会性原则:以平等、自由、理性为前提(2)平等原则:契约当事人交易活动地位对等(3)自由原则:契约当事人不受干涉和胁迫地自由选择的结果(4)理性原则:当事人能够依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或约束条件的被选方案进行比较和权衡,发现最适合自己的契约方案。(5)互利原则:进入交易的当事人都是通过对方实现自己的利益追求的 17.(1)契约的基本功能:1、维护缔约双方或多方的合作,鼓励缔约双方在恪守承诺、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谋求新的、更为远大的利益2、增加信任、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2)契约条款的功能:1、界定的双方的利益,补偿双方的成本2、对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合同时进行激励(3)契约体现着社会的进步 18.科斯的企业理论:1、交易费用的差异出现企业取代市场(企业成长可以看做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从而节约交易费用;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必须用契约界定各方权利)2、契约这样安排产权:要素所有者把投入要素的权利托付给某个人,以换取一定的收入;这个人把企业的产品统一出售给外部消费者3、企业组织使得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企业的规模限定在内部管理成本与节约的市场交易费用在边际上相等的那一点;企业必须通过”契约“来界定各方产权和责任(交易是产权的转移,往往借助契约来进行;契约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交易费用) 19.契约是分析企业的起点,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必须用“契约“界定各方权利 20.企业节约了交易费用、利用了分工优势;21.企业的边际规模:其节约的交易费用与其增加的组织成本在边际上相等。 22.企业的不完全契约理论:原因:1、契约过程(信息搜寻、讨价还价、签订合约、履行合同、监督履行、违约制裁)2、契约过程每一方面都可能表现出不确定性3、而完全界定成本极其高昂 23.要挟:是交易一方利用契约漏洞为自己谋取有失公正的利益的行为,它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是契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资产的专用性、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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