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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99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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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纪委如何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是值得大家共同思考的一个话题。时下流传,说纪委是“排位高了,管的宽了,职责虚了”,部门纪委更是“点点头,读读报,摆摆龙门,说说笑”,这可能是一种真实的写照。乡镇和部门纪委与乡镇和部门一样,处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任务繁重,矛盾集中,而部门纪委有如此尴尬的境地,确有深层次的原因。至少说明有体制上原因,有局部小环境上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说明有纪委及纪委工作人员本身履行职责方面不到位的原因。据网上调查统计,在排列百姓关注热点问题第三位的是干部作风和社会腐败问题。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百姓的评价为:关于干部作风,认为很好的占被访者的 4.3%,认为一般的占被访者的48.3%,有47.4%的被访者认为虽比以前有所好转但仍然不尽如人意,需进一步改进。关于惩治腐败进行廉政建设的成效,有7.6%的被访者持肯定意见,认为一般的占74.5%,其余17.9%的被访者则表示基本没成效。以上情况都表明各级政府在

机关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老百姓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是功不可没,不容忽视,但成效不大,更显得任重而道远。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使得纪委在《党章》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框架内,有些疲于应付,显得捉襟见肘,加上基层行政权力逐步膨胀和国人奉行中庸,崇尚美德,更使纪委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大打折扣。一些部门和乡镇干部,理想信念淡薄,打麻将、挖坑是通宵达旦,白天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基层老党员、老干部,逢会大发牢骚,不思党的惠农政策,拿碗吃饭,放碗骂娘,在群众中经常发表落后言论;有的甚至对进行正常工作设置障碍;有的纪律观念不强,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推三阻四;有的吃苦精神不强,心浮气躁,跑官要官,败坏党的形象,平时默默工作、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却成了大家眼中的“老实货”。种种表现,说明纪委职能作用发挥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如何有效发挥部门纪委的职能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除坚持原则意义上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工作职责外,还有方式和方法问题,还有开展工作的策略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加强纪检工作,切实发挥部门纪委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一、以行动促进部门领导重视纪检工作

部门纪检工作如果得不到部门领导的重视,这个部门的纪委书记应该说是不称职的书记。确是有些部门领导,从自身的成长经历,单位状况,单位职责出发,认为自己没有贪污,大家都在认真工作,没有什么大问题,有钱也发给了大家,谈不上抓党风廉政建设,更谈不上反腐败工作,纪检工作应付一下就得了,更甚者,认为纪检工作可有可无,可能还阻碍了部门正常的工作开展。但绝大部分领导是重视纪检工作的,因为大环境容不得轻视纪检工作,即便是假重视,也提不出反对和不重视的理由,这就为促进重视纪委工作赢得空间。如何使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第一是行动,第二还是行动。一要勤汇报。及时汇报上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见解;二要多宣传。及时传达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结合政治学习,见缝插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学习兄弟部门抓党风廉政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三要勤下乡。多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特别要注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信访件纪委书记能亲自处理的,一定要亲自调查处理,公正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四要多沟通。尽量去了解干部职工的想法,关心他们的困难问题,耐心听其倾诉,帮忙出主意,想办法;五要讲支持。积极坚定的服从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积极协调支持副职和中层领导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大家对部门纪检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

二、把握重点和关键夯实纪检工作

纪委工作包罗万象,做好纪委工作也是千头万绪,做好部门的纪检工作,虽不是说千头万绪,但该做的工作也不少。新形势下,做好部门纪检工作,首先应把握好工作重点和关键。一是要结合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制定好部门纪委工作要点,并及时上报下发,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要牵头分解好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该签责任书的及时签定责任书,分清任务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要选定做好事关全局的一两项重点工作。2006年水利局纪委根据实际,选定抓好老城新农村建设和局系统创佳评差作为工作重点,2007年拟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夯实纪检工作。

三、谏言献策加强纪检工作

做好纪委工作,切实发挥部门纪委职能作用,必不可少的一条,就是能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共谋发展。能够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首要是部门纪委的同志能摆正位置,开阔胸襟,顾全大局,要有过硬的基本功和基本素质。纪委的职责不同但与行政的目标一致,管事范围不同但意义一样,必须充分认识团结出战斗力。讲团结共事,并不是循求无原则的团结,要及时发现有苗头和不良倾向性的问题,通过适当的环境和场合,善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利用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效形式,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善于利用《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开展

监督检查,对部门工作谏言献策。要利用纪委的同志熟悉党纪法规优势,适时进行善意提醒,特别要敢于对主要领导进行善意的进言,以此加强纪检工作。

四、表率作用推进纪检工作

榜样和表率是无穷的力量。纪委一直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来要求自己的队伍,也正式因为纪委工作的性质,必须要求纪委的同志在具体工作中要作成表率,以赢得群众的信任,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第一,工作要作出表率。分管的工作要有业绩,不能松松跨跨,平平淡淡,在职责范围内敢于挑重担,迎难而上。第二,学习上要作出表率。要加强学习,带头记笔记写体会,撰写调研理论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第三,纪律上要作出表率。严格按廉洁自律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第四,作风上要作出表率。说干就干,雷厉风行;敢于吃苦,敢于碰硬;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办一切事情,通过表率作用推进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

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探索新的办案机制,努力拓展办案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了办案在惩治腐败和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建立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保障办案工作落实到位。区纪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

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分工和责任机制,切实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办案,定期听取办案部门的工作汇报,为办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办案,指挥位置前移,负责协调解决办案中的难题。办案部门负责人抓实抓细,从调查方案的制定、关键案情的突破,以及证据的收集判断都要直接参与,确保办案工作层层落实。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基层党政领导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责任,并严格实行考核和责任追究。三是实行办案责任制。制定《办案人员责任制度》,对区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等人员的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奖惩方法都加以明确。四是实行主办责任制。对一般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和一名协办人,从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实行全程负责,并把其办案实绩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相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二、建立内部协调和制约机制,营造依法依纪的办案氛围。一是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为扩大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成立了由区纪委、乡镇、街道纪委和村(社区)组成的三级纪检信访网络,将信访举报工作延伸至基层,并开通网上举报,拓宽了信访渠道。二是建立线索排查机制。对于重要线索和可查性强的线索,区纪委分管领导及时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2004年,信访部门在受理一举报线索后,发现可查性较强,

分管领导立即召集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负责人研究处理办法,区纪委很快查清某机关一党员违反财经纪律10000余元的违纪事实。三是区纪委将查案部门与审理部门由不同的副书记分管,加强两个办案部门之间的制约。四是实行集体通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调查组分歧较大的案件,区纪委领导召集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诊,研究对策,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五是加强涉案款物的管理。制定《涉案款物管理制度》,明确办案部门和综合部门在涉案款物管理中程序、分工和责任,规定违反上述制度的,要追究相应的党纪和政纪责任,确保涉案款物得到依法依纪管理。三、建立外部协同和合作机制,形成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区纪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有关执法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一是成立反腐败领导小组。2004年,成立由区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了查处大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纪委、公、检、法、审计等单位参加的区执法执纪机关、部门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彼此情况,进行案情分析和信息交流,实现查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避免了在具体查案工作中,各单位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同时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各方就目前在手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查处的案情重大、复杂的大要案,特别是涉及科级干部和

涉案金额特别大的案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及时协调公安、检察院、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一同参与办案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增强查办案件的力量。四是建立案件移送和信息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和反馈制度,对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之间案件的线索的移送,要求同级移送和规范移送,如线索要有移送函、证据的移送要有出处等,接受单位在处理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对方。四、建立基层管理和考核机制,推动基层纪委的办案工作。为推动基层纪检组织的办案工作,区纪委建立健全基层管理和考核机制。一是加强基层的办案力量。针对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的情况,区纪委不断健全纪检监察组织,目前已在11个乡镇、街道配备了至少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二是实行例会制度。区纪委坚持每季度召集一次

纪委如何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是值得大家共同思考的一个话题。时下流传,说纪委是“排位高了,管的宽了,职责虚了”,部门纪委更是“点点头,读读报,摆摆龙门,说说笑”,这可能是一种真实的写照。乡镇和部门纪委与乡镇和部门一样,处在经济发展的最前沿,任务繁重,矛盾集中,而部门纪委有如此尴尬的境地,确有深层次的原因。至少说明有体制上原因,有局部小环境上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说明有纪委及纪委工作人员本身履行职责方面不到位的原因。据网上调查统计,在排列百姓关注热点问题第三位的是干部作风和社会腐败问题。对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百姓的评价为:关于干部作风,认为很好的占被访者的4.3%,认为一般的

占被访者的48.3%,有47.4%的被访者认为虽比以前有所好转但仍然不尽如人意,需进一步改进。关于惩治腐败进行廉政建设的成效,有7.6%的被访者持肯定意见,认为一般的占74.5%,其余17.9%的被访者则表示基本没成效。以上情况都表明各级政府在机关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老百姓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各级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是功不可没,不容忽视,但成效不大,更显得任重而道远。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时代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使得纪委在《党章》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框架内,有些疲于应付,显得捉襟见肘,加上基层行政权力逐步膨胀和国人奉行中庸,崇尚美德,更使纪委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大打折扣。一些部门和乡镇干部,理想信念淡薄,打麻将、挖坑是通宵达旦,白天精神萎靡不振;有的基层老党员、老干部,逢会大发牢骚,不思党的惠农政策,拿碗吃饭,放碗骂娘,在群众中经常发表落后言论;有的甚至对进行正常工作设置障碍;有的纪律观念不强,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推三阻四;有的吃苦精神不强,心浮气躁,跑官要官,败坏党的形象,平时默默工作、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却成了大家眼中的“老实货”。种种表现,说明纪委职能作用发挥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如何有效发挥部门纪委的职能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除坚持原则意义上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工作职责外,

还有方式和方法问题,还有开展工作的策略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和加强纪检工作,切实发挥部门纪委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部门纪检工作如果得不到部门领导的重视,这个部门的纪委书记应该说是不称职的书记。确是有些部门领导,从自身的成长经历,单位状况,单位职责出发,认为自己没有贪污,大家都在认真工作,没有什么大问题,有钱也发给了大家,谈不上抓党风廉政建设,更谈不上反腐败工作,纪检工作应付一下就得了,更甚者,认为纪检工作可有可无,可能还阻碍了部门正常的工作开展。但绝大部分领导是重视纪检工作的,因为大环境容不得轻视纪检工作,即便是假重视,也提不出反对和不重视的理由,这就为促进重视纪委工作赢得空间。如何使部门干部职工,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第一是行动,第二还是行动。一要勤汇报。及时汇报上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见解;二要多宣传。及时传达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结合政治学习,见缝插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学习兄弟部门抓党风廉政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三要勤下乡。多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特别要注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信访件纪委书记能亲自处理的,一定要亲自调查处理,公正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四要多沟通。尽量去了解干部职工的想法,关心他们的困难问题,耐心听其倾诉,帮

忙出主意,想办法;五要讲支持。积极坚定的服从主要领导工作安排,积极协调支持副职和中层领导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大家对部门纪检工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

纪委工作包罗万象,做好纪委工作也是千头万绪,做好部门的纪检工作,虽不是说千头万绪,但该做的工作也不少。新形势下,做好部门纪检工作,首先应把握好工作重点和关键。一是要结合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和安排,制定好部门纪委工作要点,并及时上报下发,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要牵头分解好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一览表》,该签责任书的及时签定责任书,分清任务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要选定做好事关全局的一两项重点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夯实纪检工作。

做好纪委工作,切实发挥部门纪委职能作用,必不可少的一条,就是能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共谋发展。能够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首要是部门纪委的同志能摆正位置,开阔胸襟,顾全大局,要有过硬的基本功和基本素质。纪委的职责不同但与行政的目标一致,管事范围不同但意义一样,必须充分认识团结出战斗力。讲团结共事,并不是循求无原则的团结,要及时发现有苗头和不良倾向性的问题,通过适当的环境和场合,善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利用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效形式,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善于利用《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开展监督检查,对部门工作谏言献策。要利用纪委的同志熟悉党纪法

规优势,适时进行善意提醒,特别要敢于对主要领导进行善意的进言,以此加强纪检工作。

榜样和表率是无穷的力量。纪委一直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来要求自己的队伍,也正式因为纪委工作的性质,必须要求纪委的同志在具体工作中要作成表率,以赢得群众的信任,树立纪检干部良好形象。第一,工作要作出表率。分管的工作要有业绩,不能松松跨跨,平平淡淡,在职责范围内敢于挑重担,迎难而上。第二,学习上要作出表率。要加强学习,带头记笔记写体会,撰写调研理论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第三,纪律上要作出表率。严格按廉洁自律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第四,作风上要作出表率。说干就干,雷厉风行;敢于吃苦,敢于碰硬;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办一切事情,通过表率作用推进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是1983年组建的新区、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区之一,辖10处乡镇(街道),面积1018平方公里,人口50万人。2009年以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积极推进区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同时,探索实施了乡镇纪委改革,建立决策、落实、监督“三位一体”的乡镇党委运行模式,为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保证。

最近几年来,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社会变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一些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逐步积累和显现,当前的乡镇党委运行模式已越来越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一是乡镇党委运行模式尚需优化。目前乡镇党委普遍采用的是书记抓决策,乡镇长抓落实的运行模式,而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不明确,特别是2007年之后,实行了乡镇党委委员负责制,仅设一职党委专职副书记,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务工作,但实际上,这一专职副书记的日常工作往往是抓大稳定、计划生育等,工作有交叉,作用难发挥。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职责履行难。按照《党章》规定,乡镇纪委是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同级党代会负责。由于目前我区的乡镇纪委为副科级建制,其书记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职级较低,又不挂区纪委的相应职务,很难发挥其监督职能,造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状,致使对乡镇党委在个别领域的监督出现“真空”。

三是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监督职能缺失。未实施这项改革前,我区多数乡镇纪委副书记以下的干部,大部分是一人多岗,不能完

全做到专职专用;乡镇纪委书记也部分兼管其他工作,主要涉及计划生育、农田水利、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小城镇建设等,牵扯精力过大,抓本职工作的时间少,可谓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四是乡镇纪委面临的任务较重。在我区最近3年查处的309起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涉案数占56%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占农村信访总量的65%以上,加之近两年随着国家惠民及拉动内需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一些钱物及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加强监督。这对于仅拥有31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却要面对268个行政村(居)、301个村党组织、11292名农村党员的山亭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无疑将对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带来新的挑战。

因此,很有必要对乡镇纪委实施改革。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而且还有利于促进全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较好地化解当前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完全符合中央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要求。

山亭区这次对乡镇纪委进行的改革,主要是从优化乡镇党委运行模式的前提下提出的,重点解决2007年乡镇实行党委委员负责

制后,在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我们依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对乡镇纪委地位和职责的规定、运用权力控制和优化理论,大胆提出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纪委书记、挂区纪委正科级检查员,乡镇纪委常务副书记挂区纪委副科级检查员的意见,得到了区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通过实行乡镇纪委改革,理顺了乡镇党委与纪委之间“领导与被领导”、“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能的独立性。这一做法,在坚持党委委员负责制和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建立起乡镇党委书记抓决策,党委副书记、乡镇长抓落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抓监督的党委运行新模式,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纪委书记将告别“万金油”职能

发布时间:

2010-03-14 22:58:16【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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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记者潘从武撤消直属党委纪委、县(区)乡镇纪委专职书记岗位;实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体制……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纪委了解到,该市今年在我国西

部地区率先实现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垂直化管理,让纪委书记告别杂事缠身的“万金油”职能。

吴忠市委今年第3次常委会通过《吴忠市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请宁夏自治区纪委、编办审查同意。据此,该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大部门“扁平化”管理模式,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现有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撤销直属党委纪委、县(市、区)乡镇纪委专职书记岗位,分别由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吴忠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东升说,按照“不削弱纪检监察力量、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要求,纪检行政改革着眼于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层级过多、力量分散、专职不专的问题,着眼于解决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乏力问题,从体制上改变了过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摊子大、战线长、人手缺、监督难等问题,收到了五指握拳的实效。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单位是监督、指导与被监督关系,加大了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要事项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领域的监督,改变了过去被同级党委和所属单位管理和领导的历史。

通过理顺派驻管理机制,吴忠市对市直61个部门和县(区)直属部门、乡镇实行集中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统一管理体制,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市纪委监察局由以前12个室缩减为5个;撤销乡镇纪委书记岗位,乡镇

纪委书记由专职副书记兼任;平均3个乡镇设置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使其成为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社会稳定和谐的

“助推器”。

松柏镇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总结

作者:原创文章来源:原创点击数:124 更

新时间:2010-12-07

松柏镇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松柏镇纪委在林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全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此营造廉政氛围,促进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宣教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确保教育的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我镇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活动都落到实处,我们专门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镇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各办公室、村(居)、有关单位也都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我们明确今年教育活动的主要思路是:以学习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艰苦奋斗、勤政廉洁为主题,与“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为广大干部提供一个讲廉洁、崇诚信、守法律的良好环境,以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各单位(部门)、村委会、社区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镇“六进”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分解责任。我镇把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抓落实,全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教育工作

以“廉政为民”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廉政文化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廉政文化感染力和号召力。六措并举推动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们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面对面教育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党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继续运用“月廉政教育日”开展正常性教育,组织党员集中培训;邀请纪委领导对农村干部上党风廉政教育课;利用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党员收看;集中收看教育片15场次;节日前夕发文件或手机短信;举办知识竞赛书画展览

和廉政诗歌、顺口溜创作大赛征集22篇;组织文艺汇演等。宣教工作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影响教育了党员群众。

镇纪委还在年初和“七一”前夕先后两次组织全镇党员集中培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为了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覆盖面,尽量弥补空白。对外出党员的教育,我们责令所在支部负责人,定期打电话了解沟通,引导其自律并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镇纪委对党风党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全方位涵盖。我们还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全镇党员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利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开设廉政教育室,用多种形式加强教育。

三、覆盖面广,内容丰富,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工作

廉政文化建设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廉政考评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和各项工作相结合。为此,我们周密部署,力求创新,努力把廉政建设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1、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年初我们结合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职述廉,然后集中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打分评廉,并将得分情况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某些问题反馈给个人,促其自我整改、廉洁从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廉政故事大赛和党纪条规知识竞赛,

为集体创作廉政故事提供素材,通过“廉政教育日”活动,学习座谈会、机关联欢会等形式开展廉政意识教育。同时也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凝聚力。

2、开展以“尊廉崇洁”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我们邀请退休老干部为中学生讲述廉政故事,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结合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向中学生赠阅“尊廉崇洁”读本,初中三年级学生还举办“尊廉崇洁”主题班会,要求学生在家督促家长远离不廉洁行为或为已私利拉拢腐蚀当权者。百花坪小学、盘水中学、清泉小学等学校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和师德、学生品德教育,还在校园悬挂“八荣八耻”、“社会公德”宣传牌,盘水中学还编印出版《学校文化建设》一书,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廉政文化进学校达到100%。

3、开展以“创清廉村风、创清风家园”为题的廉政文化进农村和社区活动。我们举行文艺汇演2场,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纪律,促进其廉洁自律。举办“清风颂”文艺晚会到每个村(居)巡演,我们制作了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廉洁自律名言警句牌匾,在各村办公室醒目处悬挂,使村干部天天看得见,从而铭记在心。我镇有10个村(居),我们重点在盘水村、清泉村、八角庙村、百花坪社区等开展了示范创建工作,通过文艺演出等形式使进村、进社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4、开展以“诚信廉洁、依法经营”为主题的廉洁文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

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使全镇干部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特制定此责任制。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施政,从严规范,从严要求,促进全镇经济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抓好全镇各单位和十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规划,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3、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党中央关于廉洁从政要求,开展“四清理一纠正两落实”工作,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对于各种腐败现象和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严惩不怠。 5、在全镇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十廉”活动,严格按照十廉要求规范约束干部从政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全县开展的“十廉”活动上来。 6、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两个务必”、公道正派,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江苏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江苏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行学分制是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相结合、全 面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学制度,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开阔学生视野,注重素质和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 情况的基本依据以及学生毕业标准的一种较为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制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医学类专业为五年),学生在规定的 学制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所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提前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提前毕业。若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不能修满规定的学分,可以延长修业年限,本科生在八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仍可发给毕业文凭。 第四条本科生修满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并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本科生在八年内不能修满规定的学分,视不同情况根据我校学籍管理 有关规定给予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三章学分和学分绩点 第六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的总学分数由培养计划确定,学生须修满培养计划 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辅修专业学分由辅修专业培养计划确定,辅修专业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之内。 第七条为了衡量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来区别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 第八条课程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90~10080~8970~7960~69低于60分 (50)不及格(65)及格(75)中(85)良(95)优五级制.

5-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重电〔2013〕号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学分制学籍管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学校的具体实际,特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确保师生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 本细则至印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学籍管理细则印发通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加强素质教育,重视个性发展,促进多样化成长,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分制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籍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4个工作日。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14个工作日,或请假期满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治疗可达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的,先在相应二级学院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学籍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回家治疗。由指定医院诊断,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并进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应当持本人学生证和应缴纳的有关收费票据,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以上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或者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并未在二级学院办理缓缴手续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未报到注册者不能享有我校在籍学生的权利,并自行承担学业、安全等责任。 第三章选课与修课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和参加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报告)。 (一)学生缴纳学分学费(在学年预缴学分学费中扣除,若预缴学分学费不足则需补齐所选课程学分学费)并按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选课后,方可修读课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保证总公司和公司组织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奖励与惩处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本办法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相关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司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要加强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公司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钱少华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马金星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金部、企业文化部与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组成。纪委书记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有关事项,组织指导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企业文化与纪检监察部部长王东晓担任。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对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基层单位、项目部、机关各部室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负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学制与学期 一、学制 本科各专业的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三~六年(包括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等)。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要求的总学分,并达到〈大学生体质标准〉,即可取得毕业资格。以四年为标准修业年限计,提前或延长毕业年限需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实施细则见有关规定。 二、学期 学校每学年设置春季、秋季两个长学期和一个暑期短学期。长学期安排19周,其中用于教学17周,考试1.5--2周;短学期安排3--4周,主要用于安排选修课、讲座、军训、实习、设计、创新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二条:学分计算 一、理论与实验课程 理论课16学时计1学分;体育、实验、上机课程32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教学环节 军训计2.5学分; 课程(设计)、实习、小设计等,1周计1学分; 毕业论文(设计)计15学分; 三、创新教育活动 创新学分,指学生按规定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各种竞赛性、科研性、实践性活动所取得的学分。这些活动主要包括由学校、学院(系)组织,并经教务处核准的各类发明、设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以及社团活动。 为从制度上保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每个本科生修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 实施细则: 1、竞赛性活动获奖 获国家级以上奖励计2学分,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计1.5学分,获市级三等奖或校一等奖计1学分,市级鼓励奖、参赛奖,校二等奖及以下者计0.5学分。同一奖项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记学分,不予重复。 2、论文发表 在国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第一)每篇计1.5学分,其他作者每篇计0.5学分。在其他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1.0学分,其他作者0.5学分。 3、取得科研成果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05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课为专业 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3.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创新意识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

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重庆医科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入我校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能超过两周,请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电子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报所在院系、教务处审核,由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当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按时返校,并持本人学生证、缴费收据到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事前必须向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因事请假的学生,必须将事假申请、父母单位或家庭所在地街道(乡)等单位开具的事假理由证明材料交寄学生工作办公室;因病请假的学生,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请假无效;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期交寄请假材料的,应及时以电话、电报或其他通信形式请假,并在返校后补交请假材料。请假需经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报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两周内不报到注册者,不论实际听课与否,均作旷课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旷课时间计算:规定报到的当天按四学时计,其它按实际授课和实习学时计。

学分制实施细则

湖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2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2年。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 施细则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加强素质教育,重视个性发展,促进多样化成长,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分制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籍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4个工作日。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14个工作日,或请假期满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

籍。情节恶劣的,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治疗可达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的,先在相应二级学院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学籍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回家治疗。由指定医院诊断,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并进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应当持本人学生证和应缴纳的有关收费票据,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以上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或者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并未在二级学院办理缓缴手续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未报到注册者不能享有我校在籍学生的权利,并自行承担学业、安全等责任。 第三章选课与修课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分类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均设置一定的学分。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三条必修课。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四条选修课。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语言系列、音体美系列、生活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七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分计算办法 第五条理论课每18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公共选修课、含实验(或上机操作)的理论课,每24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实验(实训)课、体育课,每27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设计学分时,以0.5学分为最小计量单位.。 第六条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按每周1学分计算。

第七条军事训练、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为1学分。社会调查2学分计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课程。 第八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该学分可抵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四章课程的选修、免修和重修(重考) 第九条选课内容 1.所有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全部修读。 2.专业方向课程以分组的形式开设,每组包括若干门课程。学生必须从所学专业的若干个专业方向课程系列中选修一定学分的课程。 3.选修课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的修读办法由各专业自定;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在某个系列中选修6学分,在其他系列中自由修读2学分。 第十条课程的免修 1.学生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已经自修,可以申请免修,经考核成绩合格后(80分以上),准予免修。被批准免修的学生不参加该门课程的修读和考核,考核成绩和学分以原考核成绩计。 2.学生申请免修,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出具已修课程考核合格的材料,或参加免修考试,经课程所在系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生所在系将获准免修课程的学生名单通知到有关任课老师。 3.下列课程不得免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体育课、国防安全教育课、劳动课、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实验的课程、对口招生的预科班课程;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 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学分 1、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 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限选课: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学生根 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程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必修课所占比例要不高于70%,限选课不低于30%。作为必修课的语文、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等基础课程约占总课时的40%。 2、学分计算方法: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 重要依据。 (1)学业课程学分的设定:以学期为单位,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 依据,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每周授课时数为学分数,折合18个学时计1学分,即每学年总课 时/18=课程学分。学分计算取整数。 (2)独立开设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以36课时为1个学分。 (3)毕业实习一年学分为20分。 (4)学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期 中成绩、平时成绩(学习态度、测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 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实习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 总平均成绩=期末*50%+期中*3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 用于有期中考试科目) 总平均成绩=期末*8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用于无期 中考试的科目和模块考试) 总平均成绩及格(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分折合计入总学分。 (5)实习成绩考核以就业办评价为主,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工作 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6)专业技能证书学分:学生必须要取得一个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15学分,中级为10学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7)每个学生的德育学分每个学期规定为5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 会同学生处、学生考评小组(或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操行合格的取得整学期德育学分。 3、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 (1)学生学习质量优劣,通过学分绩点评定的方式来衡量。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最高绩点为1.5,最低绩点为0。绩点与考 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A85——100优1.5 B75——84中1.2

xxxx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xxxx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部分专业为五年)。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即在3-7年(五年制专业4-8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获准毕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xxxx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学校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第七条学分数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一)学分最小单位为1,理论课教学(含实验)每授课16学时计1学分;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和上机等每授课16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原则上每教学周计1学分。 (二)创新学分:学生参加科研工作或发明创造、重要竞赛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学生修业年限内累计不低于4学分。 第九条最低毕业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毕业应修总学分控制在160学分左右;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应修总学分控制在20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不低于80学分。 第三章收费管理

西昌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西昌学院2009级学分制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调动教与学的积极性,根据《西昌学院本(专)科学分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一条西昌学院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四年制本科生在3~6年(三年制专科生在2~5年)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最低学分,达到各专业规定的职业技能素质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德、智、体、美考核合格,即取得毕业资格。延长修业期的学生,必须按学院的规定交纳延长期的有关费用。已满允许学习年限而未修满规定学分者,按结业处理。 专业类别 第二条西昌学院是融文、理、工、农、法、教育、管理等专业为一体的多科性本科学院,为便于信息化管理,根据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之规定,结合我院现有系科及专业的实际情况,我院各专业共分为7类:1类为工科类;2类为理科类;3类为农科类;4类为管理类;5类为文科类;6类为艺术类;7类为体育类;(见表1、表2)。

毕业学分要求 第三条西昌学院本(专)科专业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为:工科类和艺术类189.0(专科136.0)学分,其它类181.0(专科132.0)学分,该学分由收费学分和免费学分构成。其中收费学分为:工科类和艺术类为178.0(专科128.0)学分,其它类为170.0(专科124.0)学分,该学分是学生接受教育教学服务后,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缴一定费用的学分。免费学分为:本科11.0学分(专科8.0学分),该类学分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设置的必修学分,包括形势与政策教育、安全教育、公益劳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种教育拓展活动等,该类学分不纳入收费学分范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几年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此普遍予以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规定》中有些内容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须修订,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新《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站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急需在学习贯彻新《规定》的基础上认真透视和分析这些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相应对策,整体推进基层站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责任制主体认识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 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目前,在基层站段部分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习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一般性单项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也不够。有的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软指标,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与己无关,在个别单位,纪委不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名副其实的主角,而且是一人搭台唱戏的“独角”,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不抓就没人抓的现象,导致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治理的许多具体工作很难落到实处。有的甚至认为,所在的单位既无权又无钱,没有腐败的条件,无心抓也不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些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责任主体作用发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首先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加深对《规定》精神的领会,真正认识到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是党中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保证。认真执行责任制就会使党风廉政工作有工作标准,有检查、考核、奖惩依据,落实好责任制有利于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负责,从而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负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认识和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规定,明白自己应切实负起的责任和应承担的责任,克服和纠正一些模糊认识,逐步把一些人的思想从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转变到是全局的事,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动员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完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次要加强对普通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确定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实行分层施教;通过问卷、座谈、形势报告、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板报、专栏、广播电视、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内容进一步灌输到党员干部的头脑中,使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 二、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 从理论和制度设计上讲,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旨在形成“大合唱”,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各个责任主体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目前,基层站段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党委、行政、纪委甚至工团组织在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 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 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 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 (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 (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党组对全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所长负总责。 第三条党支部书记、所长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对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 1 -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七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第八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 2 -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关于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 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4月我任县委纪委书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县纪委、监察局一班人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上台阶: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开创了“三个四”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受到了省、市纪委领导高度赞扬;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建立起“一街、一林、一区、一基、一厅”特色廉政文化风景线,形成了宣教大格局;在查办大要案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较去年同期数量上升80%;在队伍建设方面,开展了“学习型团队”创建活动,创办了《廉政之窗》期刊,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的全面提高。同时,保密和信息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责任制落实 我深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巨鹿实际情况,认真谋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巨鹿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

设”领导小组,根据《2008—2012年实施细则》,组织起草了《2009年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并督促全县各职能部门全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二是合理分工。下发了《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进行了量化分解,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名领导及单位。三是加强领导。定期组织牵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我县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四是明确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了《2009年度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等文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五是认真督查。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奖优罚劣。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各方面工作,为此,我首先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入手,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纠正婚丧事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问题12起;对各单位的“公务招待、汽车用油、维修、会议”等四费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违规金额13.46万元;对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述廉评廉考廉;受理重大事项报告12人次,同8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1名新调任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其次,从维护群众利益切身利益入手,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严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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