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沪卫中医[2013]00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1.06

【实施日期】2013.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基层中医药服务

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沪卫中医〔2013〕001号)

各区县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启动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现根据《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结合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实施能力提升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中医药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卫生资源,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优势,其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多样、费用较为低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受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与作用,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群众支付得起、政府承受得了、财政可持续的中西医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本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力度。目前,全市89%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还存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医药人才缺乏、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与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需求还存有一定差距。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是坚持中西医并重,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开创本市基层中医药工作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服务更可及,能力有提高,群众得实惠”的工作宗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各方积极性,投入建设与督导实施并举,落实政策与推进改革并重,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可及性和可得性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和优势,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能力,维护和促进城乡居民健康。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完善政府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规划、筹资、保障、监管等职责,调动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上海实际,坚持基层中医药服务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相适应,创新基层中医药服务模式,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的实现。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以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

相关文档